肖鹰:我为何绝不会签署《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3月3日修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57 次 更新时间:2012-03-06 16:08

进入专题: 学术规范   刘菊花涉嫌抄袭案  

肖鹰  

题记:《公开信》竟然认定中国教育质量和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都系于“刘菊花硕士论文”。《公开信》执笔人不是在地球上的中国写学术举报信,是在火星上写政治抒情诗。

[肖鹰按:《公开信》发布的“海内外156位学人”名单中,3月2日已有天津刘利祥(@欢乐使者律师 )和廉立(@天津廉律师)两人公开发表(微博)声明称他们是“被签名”,两人均公开声明:“本人从未亲笔签名或表态支持,也未通过委托书、电话、短信、电邮、微博等任何形式授权委托任何人代我表示支持并参与联名。本人将保留追究侵犯姓名权法律责任的权利。”故,下文只称“海内外154位学人”。]

3月2日,海外学者李剑芒曾微博称我签署了杨玉圣、亦明等人发起的《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后称《公开信》)。见此信息,我即在微博发表公开声明:“我没有,也绝不会签署杨玉圣、亦明等人发起的《关于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问题的公开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月29日,读到学者吴稼祥微博一则:“@吴稼祥 :[公开信]就方舟子夫人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海内外部分学者要致信有关部门,问我是否署名,我同意了。”

当晚我发表博客文章《肖鹰:“韩寒代笔事件”致部分学者公…》表示:“ 我没有看到这封《公开信》,具体内容不知,亦不知发起此举的‘海内外部分学者’名号来头,但就吴稼祥所提示‘就方舟子夫人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海内外部分学者要致信有关部门’主题而言,我赞成‘海内外部分学者’这个行动。”

我还表示:“我在赞同并支持‘海内外部分学者’发起‘就方舟子夫人刘菊花女士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一事,海内外部分学者要致信有关部门’的同时,也强烈呼吁学者吴稼祥敦请‘海内外部分学者’同时发起‘就韩寒作品涉嫌严重代笔致信有关部门、呼吁查处’的《公开信》联署活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读了《公开信》,我认为它有如下严重问题:

其一,《公开信》缺少学术举报的学术性。作为一封“海内外154位学人”联署的公开信,指控被举报人“涉嫌严重抄袭”,它首先应当呈示确凿证据,表现出学术的严谨。《公开信》称:“据媒体报道,刘菊花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主席、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陈力丹教授(原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在阅过有关举报材料后,业已指出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得算抄袭’。根据对网上公布的‘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抄袭资料大全’的仔细阅读和认真分析,我们完全同意陈力丹教授的上述判断,即该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这是《公开信》唯一一处提供指控“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严重抄袭”的依据的文字。请看,签名的“海内外154位学人”没有一位表明自己对刘菊花硕士论文做过实证考察,所谓依据只是其“答辩委员会主席认为得算”和“阅读网上材料”。这“海内外154位学人”就这样轻易把自己的独立判断和学术声誉抵押在这两条有待证实的依据上。这样的举报,是基于这“海内外154位学人”的学术判断,还是基于打群架示威?

其二,《公开信》表现了夸大事实、混淆视听的恶劣文风。《公开信》称:“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在内的多家权威媒体报道了该事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的转载和传播更是不计其数。不仅如此,《中国日报》对该事件的英文报道还将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此言有谎,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并没有报道此事。更重要的是,多年来,无数教授论文、博士论文被暴光抄袭,更有上至大学校长、院士和省市高官的学术造假和腐败丑闻,对于国内外都已经不是“新闻”了,2010年甚至还出现了多数不懂中文的“80余位海外学者”联名为某教授的中文博士论文涉嫌抄袭担保背书的闹剧。现在称一位记者10年前的一篇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这一丑闻传遍了全世界”,在举报信中如此说法,是不是太抒情一点了?《公开信》后文称:“因此,依法对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案加以查处,不仅事关刘菊花本人,而且关系到贵院、中国研究生与学位教育质量、人文社会科学界乃至整个中国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 我想写这句话的“学人”,一定是在火星上写的,因为他竟然认定中国教育质量和学术界在海内外的学术信誉都系于“刘菊花硕士论文”。这不是在地球上的中国写学术举报信,分明是在火星上写政治抒情诗。

其三,《公开信》表现了对被举报人自行定罪设刑的文革斗争意识。《公开信》称:“如果说我们已经对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行为深感遗憾的话,那么,我们对作为当事人的刘菊花对待此问题的态度则尤为感到震惊。2011年4月28日,亦即抄袭案被媒体披露的次日,刘以‘方舟子妻’之名,在新语丝等网站发表了《问心无愧》一文。正如该文章题目所示,她不仅对其涉嫌剽窃行为没有丝毫的忏悔和羞愧之意,而且还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甚至连她自己的老师陈力丹教授也不放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抄袭剽窃者业已猖狂到了何等严重的程度。”《问心无愧 》一文,今天还挂在方舟子新浪博客上,《公开信》称该文“对揭发者和检举人进行了恶意的嘲讽和谩骂”,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不是“恶意”误读,就是将某些被打假人过去对方舟子的回应方式移栽给刘菊花女士了。既然《公开信》还声称刘菊花硕士论文只是“涉嫌抄袭”,为什么就要求她“忏悔和羞愧”;她说一句“问心无愧”,就表现了令这“海内外154位学人”“尤为感到震惊”的“态度”?难道“海内外154位学人”握了天权神法,要嫌疑犯没有判刑就要伏法?方舟子打假,尤其是这次质疑韩寒代笔,许多人(包括“海内外154位学人”部分人),一再抨击方舟子私设公堂,对韩寒则是“私设道德祭坛、杀一儆百”。然而,诸位连方舟子夫人只是回应了一句“问心无愧”都要罪加一等!此情何堪,于心何忍?

我阅读了签名《公开信》的“海内外156位学人”名单(已有两位声明“被签名”),我知道,其中为数不少的“学人”是被方舟子打过假的,还有多数是这次南方系“保卫韩寒”的中坚――坦率讲,《公开信》就是江湖所谓“方黑”和“挺韩”的大联动。这没有问题,正如2010年坚持半年不懈在南方系发文讨伐汪晖抄袭的郑也夫先生《贼辩》一文论证过的,贼也有捉贼的权利,何况被方舟子质疑、打假的,并不都是“贼”。但是,既然以“海内外154位学人”之众,把目标定位到了中国的教育和国际学术声誉,是不是应当把事情做得实在一点,名实相近一点,扮相优雅一点?以《公开信》现在“海内外154位学人”展示给公众的面目,尤其是与方舟子今天在对“人造韩寒”中进行的打假行为相比,恐怕得到的不是“打假”,而是“假打”的看法。

在回应《公开信》的诸多言语中,方舟子有一这段话:

@方舟子:“海内外学人”(有人说应该叫“海河内外学人”,因为有三分之一是天津的)不为汪晖剽窃案上书,不为朱学勤剽窃案上书,不为徐友渔剽窃案上书,不为最年轻市长剽窃案上书,却上书要求调查处理一个不搞学术的记者没发表过的10年前的硕士论文,称之为学术界最大新闻,仅仅因为她是方舟子妻子,好不威武!3月1日23:21

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尚存公正和责任,是否应当考虑一下《公开信》把“败坏教育和中国学术”之罪压在方舟子夫人刘菊花10年前撰写并且至今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上,是否有点用力过猛了?难道就是因为这位刘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就有了上你们的“道德祭坛”的原罪,就必做“杀一儆百”的牺牲?你们的追求究竟什么?难道不是学术打假、净化学术空气吗?方舟子做的不是比任何人都多,都更有实效吗?

刘菊花的硕士论文是有问题,这一点,她本人和方舟子都有一定程度的说明、承认。但是,我们大家都知道,学术泡沫化和研究生教育走水,学位论文失范,是近20年来,中国教育跨跃式发展(大跃进)和学术、教育严重功利化的普遍结果。今天我们来清理、甚至依法规处理学位论文失范和不端,是应当的,必要的。但必须是公正、客观的,如果是官方查处,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规则和尺度。

如果“海内外154位学人”要表现公心,就应当首先呼吁有关部门:第一,确立清理、处治既往学位论文不端行为的规则、标准和尺度;第二,查处既有的学位论文不端,就影响力和严重性而言,应当先查教授后查学生、先查博士后查硕士。“海内外154位学人”强调学术不端的国际影响,以诸位的国际视野,难道不知道汪晖、朱学勤的博士论文涉嫌抄袭的国际影响远远大于仅有一篇《中国日报》英文版报道的“方舟子夫人刘菊花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吗?你们中不少人拼力“捍卫韩寒”,难道不知道“人造韩寒”的影响是“中国所有的教授加起来都比不上”的吗?

方舟子自去年面对妻子被众多人士动用多家媒体“集体打假”以来,多次悲愤地声称“我连累了妻子”。“海内外154位学人”,如果诚如你们的《公开信》宣称的以“打假”为匡扶学术正义的必须,甚至不惜以一位普通记者10前未公开发表的硕士论文“祭刀”,那么,你们内心真对方舟子没有一点同情和怜悯吗?你们的《公开信》究竟是要挺进学术打假,还是要正全力对“人造韩寒”打假的方舟子就此住手?“海内外154位学人”,方舟子声称,你们是“打不过方舟子,就打方舟子妻子”,对此,你们真的问心无愧吗?

我不反对呼吁官方审查包括方舟子妻子刘菊花在内的任何人士的学位论文“涉嫌抄袭”,但是,既然是官方审查,就必须有统一的标准、规则和尺度。不能因为刘菊花是方舟子的妻子,她就要比别人受到更苛刻、更残酷的对待――实际上,她已经承受了太多!你们看看网络上,经年持久的实名、马甲和水军攻讦、污辱,甚至连他们夫妇的未成年女儿都不放过――这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还是一个邪恶的社会?

坦率说,我在《公开信》中,看到的不仅不是学术正义,不是学术良知,而是邪恶!如果我参与签署,我不仅是自取其辱,而且是促长邪恶。

因此,我绝不会签署《公开信》,而且我收回曾发表的肯定、支持《公开信》的言论。

作为一个男人,我呼吁“海内外154位学人”放过方舟子妻子刘菊花女士!

作为一个学者,我呼吁“海内外154位学人”至少包容方舟子!                 

2012年3月2日夜草,3日晨修订

    进入专题: 学术规范   刘菊花涉嫌抄袭案  

本文责编:jiangxl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爱思想综合 > 学术规范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50949.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作者博客,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