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周刊》披露,湖北省委第六巡视组在秭归县巡视20余天,总共花费80万元。其中烟酒两项耗费14万余元,旅游费12万余元,并为相关领导购置了两部手机和十部平板电脑……有网络评论问:这是巡视呢,还是扫荡?
而负责接待的秭归县委办公室回应说,巡视组开支的费用为114490元。至于为何向财政申请解决80万经费,他们辩称是包括历年各种接待的费用等等。
秭归县要把上级派来的巡视组接待好,这心情可以理解。“巡视”监督机制,是为反腐防腐建立的。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监督。对于“一把手”缺乏有效监管监督的问题,原本制度构想就是用“巡视”来弥补。巡视组的到来,对于地方来说,显然有压力;但一些地方化解这种“压力”的能力很给力,“招待好”就是重要的一招。
就算秭归县县委办说的接待费11万多元是准确的数字,这对于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数目。那可都是纳税人的钱。秭归是个穷县,因三峡电站而移民众多,若干年前我曾参与秭归助学,帮助过贫困学子。由该事件可见,“三公”经费的开销,在基层更难估量。公权的腐败和亚腐败,确是进入了一种令人忧虑的危局。
当今的巡视组并不是“钦差大臣”,跟历史上发轫于西汉的巡视制度不同,如今的巡视组主要是发现与深入了解问题,但不查办案件,一旦发现案件线索马上要交给纪委去办。但很显然,巡视组同样拥有不小的权力,一般人难免会揣想:给你往好里评价,则是提拔的前路;给你往坏里挖掘,则是反腐的肇始……
下头的问题,根子在上头。早就有人发问:谁来监督巡视组?换言之,就是谁来“巡视”巡视组?任何权力,任何制度的构架,都可能走向异化。有效的巡视,应该具有独立性,而不是轻易被接待、被“同化”。按照最初的制度构想,巡视应该有“隐蔽性原则”,即巡视组到某地巡视,不应提前打招呼,而是悄悄地去;巡视组成员的住宿和吃饭都应是独立的,当地官员不应作陪;巡视员开座谈会、进行调查等,都应尽可能体现秘密性……理论上,隐蔽性能增大腐败官员的心理压力和预防成本;但事实上这很难做到,被“同化”则是必然趋势。
权力是一种强大的社会能量,权力是很容易利益化的。当“巡视”也成为一种权力,那么,它本身就需要被监督;否则,“巡视”之行,就可能成为潇洒的“利益收割”之旅。这次秭归“巡视”事件,鸣响了一记小小的警钟。而任何的警钟都是为了避免丧钟。接下来应该严肃思考和解决这个问题:若是巡视组本身不廉洁,那么应该谁来出面“巡视”之,给予亮黄牌、提警告?总不能都依赖媒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