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总要重演惊人相似的一幕。5月4日,山西运城富源煤矿发生了透水事故。“黑心”矿长不仅违法经营,而且在事故发生后竟隐瞒实情不报,致使井下作业的23名矿工仅2人逃生。这是去年7月17日广西南丹锡矿特大事故的翻版———同样是透水,同样是隐瞒不报,只是那次遇难矿工多一些,达到81名。就在今年3月12日广西有关法院对南丹特大事故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之后不久,运城矿难残酷地上演了!
然而,新华社5月19日的一则电讯,令国人倒吸的一口冷气差点无法吐出:比运城矿难隐瞒事件更黑的黑幕被揪了出来———在晋陕黄河大峡谷陕西一侧的韩城市,竟有一个地下的“事故善后处理中心”,人命关天的大事在这里以金钱交换的方式“软着陆”。这个地下据点可以阻止家属进入山西境内,以免暴露事故真相,最终使矿方达到化特大事故于无形的目的。
在这个“中心”,从今年初到现在,已安置了4批事故煤矿的遇难矿工家属。事故煤矿派专人负责打理遇难矿工家属的日常生活,然后由矿主与遇难者家属“谈判”,敲定每名遇难者赔偿金数额。有了这个“中心”,矿方在韩城就可以手眼通天,矿主就可以成功隐瞒事故,逃脱法律制裁,山西一些小煤窑非法开工之风就可以肆无忌惮地蔓延,政府部门就可以在不知不觉中“免责”。
地下的善后,昭示着地上的耻辱。耻辱之一:上头三令五申要求关闭整顿小煤矿,但无法使下头不折不扣地执行。耻辱之二:基层政府和执法部门管理上严重渎职,只下达“责令立即停止施工”的所谓“安全监察意见书”、罚点钱就没有了下文。耻辱之三:地方党政官员撑起保护伞,结成共同体。山西查处的煤矿案件表明,一些基层领导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与小煤矿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耻辱之四:权力寻租,腐败肆虐,在南丹案中就惊曝出矿主50万元买通县委书记的黑幕。耻辱之五:最有能力“善后”的地上组织,被“地下善后组织”所取代;后者能够提供“一条龙服务”,而它们越“完善”,地上的耻辱就越深重。
这一切耻辱,危险地昭示着:在某些地方、某种程度上,政府机构正面临丧失信用的危险。在现代社会中,政府某种意义上其实就是信托机构,政府官员则相当于保管员,两者都是为人民利益而设。如果政府机构失去信用,政府官员只专注于不负责任地一味追求私利,让民众的人身利益和集体利益都退居其次,其前景将是非常值得担忧的。
谁都知道应该从历史的悲剧中汲取教训,但又都没有从历史的悲剧中真正学到什么,从而让历史的悲剧以惊人相似的态势一次次反复上演。从去年南丹矿难到今年运城矿难,时间不到一年;那么,下一次又将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