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稼祥:《霸权的黄昏》第一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984 次 更新时间:2010-07-03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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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现实的自由主义

在荷兰一座旅馆的招牌上画有一片坟场,上面写着走向永久和平这样几个讽刺的字样。究竟它是针对着人类一般的呢,还是特别针对着对于战争永远无厌的各国领袖们的呢,还是仅只针对着在做那种甜蜜的梦的哲学家们的呢……

——[德]伊曼努尔"康德

我们生活于其中的世界每天都有许多事件发生:两车相撞,亲王偷情,“人弹” 爆炸,老公提薪……但并非每个事件都惊天动地,都具有世界历史意义,这就如同每天都有白云飘过天空,但并非每朵云彩都预告雷雨一样。那些预警雷雨的云彩常常镶着金边,怀里揣着闪电。

近四分之一世纪以来,世界上发生的最重大并且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事件是:中国改革,苏联解体,伊拉克战争和欧盟立宪。拙著名为“霸权的黄昏”,乍看上去,似乎矫情,似乎危言耸听,或哗众取宠,打读者钱包的主意。你瞧,2003年3月,美国抛开联合国,费时不过一月,伤亡不过数百,就拿下了一个退休的帝国伊拉克;而且,此前还粉碎了塔利班,此后又逼降了利比亚,接着还让朝鲜进退失据,伊朗神经紧张;2004年11月,奉行单边主义的乔治"W"布什再度当选为美国总统……面对这样一个强大的“民主帝国”,何来霸权的黄昏?

实际上,美国从门罗主义,到威尔逊的普世主义,经历孤立主义,再到如今的单边主义,不过是最重大的世界历史事件之一,它只是指示出了美国进攻性现实主义理论所主张的国际政治的一种趋势,即“权力最大化(power maximization)”趋势;但世界上还发生了另外一些伟大历史事件,指示出另一种国际政治趋势,我称之为“权力平均化(power equalization)”趋势,正是这种趋势在与霸权拔河,并将其拉向西边。

本书阐述的是一种国际政治中的新理论:现实的自由主义。美国国际政治学界的小约瑟夫"奈(Joseph Nye. Jr.)、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和罗伯特"吉尔平(Robert T. Gilpin)都试图调和政治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立场,都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他们的理论与本书有很大区别,虽然都属于自由主义谱系。本书不应当被看作是对政治现实主义提出的挑战,更不应当被视为对自由主义的背叛,我要做的是为自由主义插上两只翅膀:现实主义与民族主义。这就是说,自由主义者不仅要脚踏实地,而且要关心国家利益。在中国,自由主义没有这两只翅膀,便不能高翔。

一,根本信念:人权高于霸权

本书奉行的是爱德华"D"阿克顿爵士(Lord Emerich Edward Dalberg Acton,1834-1902)的完整自由理念。它的信条是,所有权力,不论是国内权力,还是国际权力,都必须接受制约。

阿克顿在中国有一句比他自己更有名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从这个论断引申出来的结论自然是:权力只能是相对的,一切权力都必须接受制约,而自由则超越于任何权力之上。在阿克顿看来,“自由建构于权力之间势均力敌的相互斗争和对峙的基础上。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使自由得以安然无恙。” 这个原理不仅适用于国内政治,也适用于国际政治。要使得自由在国际上也安然无恙,就不能允许国际上存在着某种不受制约的绝对权力,这个绝对权力通常被称为霸权。

因此,本书不接受被称为“仁慈帝国”的新霸权,如同英国政治哲学家洛克(John Locke, 1632-1704)不能接受“仁慈的君主”一样。洛克认为,“谁企图将另一个人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就同那人处于战争状态” 。同样,谁要是将另一个国家置于自己的绝对权力之下,谁也就同那个拥有绝对权力的国家处于战争状态,在本书里,这种战争状态被称为“洛克Ⅱ型战争状态”。这里的关键是看权力是否绝对,而不是看权力是否仁慈。绝对的权力今天可以仁慈,明天可以残暴。彻底的自由主义者不寄希望于权力的自我约束,而坚持权力的被制约。只反对国内专制权力,却拥护国际绝对权力,不是真正的自由主义政治哲学逻辑。

对自由的信念建立在对人的自然权利的信念之上。“自由主义理论最重要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权利,由权利而推导或演绎出诸如公共利益、民主、正义等政治学概念。……没有权利这块基石,自由主义的理论大厦就无从建立。” 而为这块基石奠定基石的则是洛克。在他看来,人的自然权利先于国家,不能捍卫甚或公然侵犯公民自然权利的国家权力最终缺乏合法性基础。

稍作推论,就不难明白,人权不仅高于任何形式的国内权力,也高于任何形式的国际权力。前者可以表述为“人权高于主权”,后者可以表述为“人权高于霸权”。国内的专制主权者故意忽略前面的表述,国际的霸权国故意忽略后面的表述。结果,像美国那样的“霸主”便可以高举“人权高于主权”的旗帜推行干涉主义政策;像米诺舍维奇那样的“僭主”则以对抗霸权为名而成为“民族英雄” 。

对于本书而言,人权高于任何绝对权力不仅是不可动摇的神圣信念,也是需要加以论证的一个命题。本书第三章通过对“低端人权”与“高端人权”、“积极的国际人权”与“消极的国际人权”的区分与界定,以及对“人权汇率”的开创性研究,论证了霸权是一种建立在国际人权不平等基础上的国际超额权力,它的存在不仅违背人的自然权利天生平等的自然法则,也是国际政治中存在“洛克Ⅱ型战争状态”的根源。因此,在本书最后一章(第十章)中我们将看到,这正是导致霸权陨落的两大困境之一:“价值困境”,或者叫“人权困境”。

二,核心概念:界定为人权的权力

任何一个自称是理论的东西都不能缺少一个要件,那就是“核心概念”。在美国,甚至在全球,政治现实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之所以比自由主义的国际政治理论有更大的影响力,原因之一便是前者有,而后者没有一个被该理论的阐述者们共同接受的核心概念。

众所周知,政治现实主义的核心概念是“权力”。写作《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教科书的两位美国教授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20年里出版的国际关系教材,一般都认为权力是国际关系领域的核心概念。” 这等于是承认在他们所描述的那个时期里,政治现实主义在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界占绝对统治地位,在这个王朝宝座上坐着的君王则是汉斯"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他在《国家间政治》(1948年)那本名著里将利益界定为权力,并且认为权力“是帮助现实主义找到穿越国际政治领域的道路的主要路标” 。

其实,早在摩根索之前(1946年),英国历史学家马丁"怀特(Martin Wight)就写了一本名叫《权力政治》(Power Politics)的书,他在书中以一个史学大师的口吻写道:

“使近代史与中世纪史截然不同的是,权力(power)思想凌驾于权利(right)思想之上;用‘权力’一词描述一国的对外关系具有重大意义;大街上的一个普通百姓,如果他认为外交一定是‘权力政治’,那么他的看法就不乏敏锐的洞察力。”

国际政治思想中的自由主义流派则缺乏这样一个“通用的”核心概念。尽管罗伯特"O"基欧汉与约瑟夫"奈的名作《权力与相互依赖》的中文译者门洪华在译序中称“相互依赖、国际机制、全球化、国际治理”是这个流派(新自由制度主义)的核心概念,他所理解的核心概念显然没有达到“权力”概念的“核心”层次,核心一多,就不是核心了。其实,门洪华在另一篇论文里无意中指出了新自由主义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利益”,他用“基于利益的(Interest-based)国际机制理论”来区别于新现实主义“基于权力的(Power-based)的机制理论”。门洪华的理解是对的,基欧汉与奈的相互依赖与国际机制理论确实是建立在“利益”这个核心概念之上的,他们确立的是“基于经济进程的机制变迁模式”,在这个模式里,他们“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将权力因素排除在考虑之外”。

非常有趣。摩根索将利益界定为权力,基欧汉与奈则试图将权力还原为利益。即使他们的尝试是成功的,也没有被自由主义的其他流派接受,比如“民主和平论”者就没有将利益作为他们的核心概念。

本书的核心概念是“界定为人权的权力”。在我看来,政治现实主义的最大失误之一是,不能解释国际体系的长期变化趋势。正如我在本书第三章第七节里指出的那样:“由于权力像能量一样是非历史性的,因此,用权力来解释一切的现实主义者眼中的国际体系就像宇宙星系一样,亘古不变。华尔兹(Waltz)说得明白:‘国际政治的本质保持着高度的恒定,模式不断重现,相同的事件无休止地重复出现。’在他们看来,霍布斯所经历的战乱频仍的时代与修昔底德时代具有惊人的相似性,甚至,修昔底德命题在当今核武器和超级大国时代还在重演。不同的是,华尔兹看到的星系是永远跳华尔兹舞的星系,不论各个星球(国家)步伐如何多姿,它们都将趋向匀称(均势);米尔斯海默看到的星系是永远在星球大战的星系,不论那些巨大的星球在什么轨道上运行,它们逃脱不了的命运就是撞在一起。”

因为这个失误,现实主义理论根本解释不了我们这个时代出现的国际体系最伟大的变迁之一:欧洲一体化。这个变迁可以依据哈贝马斯的“世界内政”概念被称为国际政治的“内政化” 。政治现实主义不可能说明,为什么有那么多国家不按照均势模式或权力最大化模式来行动,而是主动放弃一部分国家权力,将其转让给一个超国家机构。

不把利益界定为权力,就不能理解国际行为体的直接行为动机;不把权力界定为人权,就不能预测国际体系的长期变化趋势。人权的发展,不仅是国内政治结构演变的最终动力,也是国际体系演变的最终动力。正是人权状态赋予国家权力以历史性。因此可以说,被界定为人权的权力是国际政治的最终解释因素。在新一轮思想竞赛中,权利思想又该凌驾在权力思想之上了。大街上遇到一个人,当他说如今的国际政治说到底是权利政治时,那他的看法就不仅不乏历史的深刻性,也具有现实的洞察力。

三,国家权力的平均化趋势

本书的基本假设有三个:

第一个假设是,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是一个统一体,处于四种战争状态的交互作用中。

政治现实主义以国家台球理论而著称。这个理论的核心论点是,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中,国家行为只与这种外部状态有关,与其内部结构无关。这种理论的最大问题是不能解释为什么从台球里孵不出小鸡,也就是说,它不能解释为什么历史上小小的威尼斯和葡萄牙曾经称霸世界,而今天庞大的前苏联帝国却顷刻间灰飞烟灭。一些台球相撞,有的一撞就碎,有的越撞越大,你不能说,造成这个结果的原因就是撞。

本书提出了四种战争状态的假说,目的在于阐明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联系,关键性的联系是人权。这些战争状态是霍布斯Ⅰ型、洛克Ⅰ型、霍布斯Ⅱ型和洛克Ⅱ型战争状态。霍布斯Ⅰ型战争状态是一切人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洛克Ⅰ型战争状态是个人对专制权力的战争状态;霍布斯Ⅱ型战争状态是一切国家对一切国家的战争状态;洛克Ⅱ型战争状态是非霸权国对霸权国的战争状态。四种战争状态中,只有霍布斯Ⅱ型战争状态是政治现实主义所理解的无政府状态。

除了国家解体时期,没有一个国家同时处于四种战争状态中。有些国家处于洛克Ⅰ型、霍布斯Ⅱ型和洛克Ⅱ型三种战争状态中,但目前几乎所有国家都处于霍布斯Ⅱ型和洛克Ⅱ型两种战争状态中。可以肯定的是,处于战争状态越多的国家,人权问题越严重。这意味着,随着人权状况的改善,战争状态会减少,国际体系也会随之改变。

第二个假设是,人权不平等与国家规模不对称是霸权产生的主要条件。

本书用一章(第四章)的篇幅来研究霸权产生的动力,研究表明,推动霸权诞生的有两种主要动力,一是内部驱动力,另一个外部驱动力。外部驱动力起作用的模式与国家规模有关;内部驱动力的大小与国内人权状况有关,一般而言,人权状况越糟,对霸权的驱动力越大。国内人权不平等产生专制权力,专制权力的国际化就是霸权;国际人权不平等产生霸权,霸权反过来会加剧国际人权的不平等。

本书用另两章(第五、第六章)的篇幅研究了霸权的要素和地缘条件,结论是,霸权的产生与国家规模的不对称有关。地缘条件优越的小规模国家容易成为第一批霸权国的候选者,而大规模国家常常能在争霸的征途上笑到最后。不难看出,人权的平等化,以及政治体规模的可变性将导致霸权的消亡。

第三个假设是,国际政治存在着一种权力平均化趋势。

上一个假设的结论,正是本假设的前言。进攻性现实主义揭示出了国际政治中权力最大化的大国行为模式,受其理论的局限,它没有预见到欧洲一体化和中国、俄国的变革所带来的权力平均化趋势。权力的平均化,意味着国际行为体的富裕程度和规模逐步接近。富裕程度相当的欧洲政治一体化使其规模接近甚至超过美国,规模接近美国的中国和俄国的变革(核心是人权状况的改善)正在提高自己的富裕程度,显现的就是这种趋势。本书最后一章对这种趋势的前景作了展望。

四,主要方法:蕴含结构方法的还原主义

由于国际政治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还是社会科学课堂中的一名新生(freshman),它不像政治学、经济学与社会学那样拥有自己成熟的研究方法,它的主要方法是从系统论和行为科学那里借来的。以国际体系为研究对象的系统方法,被称为“结构主义”方法,肯尼思"华尔兹和米尔斯海默的国际政治理论运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以单个国际行为体为研究对象的还原方法,被称为“行为主义”或“还原主义(reductionist)”方法,在肯尼思"华尔兹看来,列宁、霍布森、熊彼特和摩根索运用的都是这种方法。至于“相互依赖”理论和建构主义,其研究方法基本上属于系统方法论谱系。前者以系统之间的依赖性关系为分析前提,后者把结构主义的方法颠倒了过来,结构主义主要研究结构如何影响互动模式,建构主义则强调互动模式如何产生社会结构。[i]

就像寿衣裁缝不会赞美江湖郎中一样,结构主义派也不会称颂还原主义派,相互竞争的对手很难不排斥对方。肯尼思"华尔兹在他那本只有九章篇幅的名著《国际政治理论》(1979年)中,不吝用三章的篇幅来讨论方法问题,对还原主义方法进行了细如针脚的批判,结论是,国际政治研究中的还原主义是一种失败的研究方法。按照华尔兹对还原主义方法的定义:还原主义研究方法的实质就是通过研究各组成部分来理解整体;[ii]并且按照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的解释:就国际政治研究而言,“还原主义理论主要从各个国家的行为及其国内特征来解释国际现象”[iii],本书肯定会被列入还原主义理论的名单之内。

其实,对本书的研究方法进行简单归类未必公平。与华尔兹的系统方法相比,本书运用的是还原主义的方法。但是,与把国际关系还原为阶级关系的马克思还原法,还原为资本关系的列宁还原法,还原为国内政治结构的民主和平论者还原法,还原为技术/效率关系的吉尔平(Robert Gilpin)还原法相比,我的还原法是一种更彻底的还原法,它一直还原到人权。可以将这种还原法称为原子还原主义。另一方面,与其他还原主义国际政治理论相比,本书又可以被看成是一部系统方法著作,它在系统水平上提了四种战争状态的理论,特别是霍布斯Ⅱ型和洛克Ⅱ型战争状态,它高于国家层次,但低于华尔兹的国际系统层次,并且注重国际结构对国家追求权力的行为模式的影响,因此,它又是有限的还原主义和蕴涵着分析方法的系统方法。从方法论和价值论的综合角度给本书定位,可以认为它是还原法的现实主义,又是系统论的自由主义,或者干脆称之为“现实的自由主义(realistic liberalism)”。

五,最终关怀:国家利益与人类和平

本书不起源于书斋雅兴,而脱胎于入世情怀。它的最终关怀是:国家利益与国际和平,首先是中国的国家利益。

浪迹国内外江湖几年得到一个印象:某些民族主义者爱屋及乌,因为爱国,也爱中国的痼疾,甚至为集权辩护,爱人是爱人,并非要爱他或她身上的疮疥,我向鲁迅先生学习,不相信爱人身上的“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处美如乳酪”;而某些自由主义者则恨僧及衣,因为对中国的某些体制持批判态度,也对中国的利益持消极态度。

我对此深怀担忧。在中国,没有民族主义根基的自由主义是漂浮的,昔日胡适的自由主义失败了,今天的自由主义者也像秋霜下的萎草;而没有自由主义灵魂的民族主义是危险的,它在昨天滑向了法西斯主义和极权主义,今后它是什么流向尚不得知,但它的流域肯定不会是繁华似锦。

一般来讲,民族主义者关心一个民族国家的独立、利益与国际地位甚于关心它的制度;而自由主义者关心它的制度甚于关心它的利益与国际地位。但民族主义者不明白的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关系它的长远利益,只要国际地位不要自由制度的人就像吸毒者,快乐是短暂的;自由主义者不明白的是,国家利益关系当下人民的选择,只要制度改革不关心国家当下利益的人就像梦中人,快乐与忧愁只有自己承受,别人不关心。

本书的立场是:维护中国国家利益,但不偏袒其制度性缺陷;本书的观点是:只有完善了中国的政治制度,才能更好到增进国家利益。本书的追求是:通过阐述一套国际政治新理论,把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结合起来。从这个意义上,你可以说,本书是一个飞去来器,把它扔到国际上,是为了让它飞回来。或者说得更明白些,本书是通过国际政治研究来推进国内政治体制改革。从当前的国际政治看,中国国内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加快国内分权化改革,有利于中国的和平崛起,而中国和平崛起既能削弱世界霸权,又能增进国际和平;第二,加快国内分权化改革,有利于亚洲一体化,从而能防止亚洲在一体化的欧洲的竞争下再拜下风。

本书其次关心的是国际和平。按照政治现实主义看法,自由主义者开出的和平药方,都是廉价的抗忧郁药。到目前为止,除了“霸权和平论”,我们已经有了三个这样的药方,它们分别是:“民主和平论”、“相互依赖和平论”和“国际制度和平论”。“民主和平论”认为,民主国家不会对其他民主国家发动战争,因此,只包含民主国家的世界将是一个没有战争的世界。促进世界和平的途径便是加快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化进程;“经济相互依赖和平论”指出,国家间经济的高度相互依赖使它们不可能彼此发动战争。根据这个理论,稳定的根基在于创设和维持一个自由的经济秩序,允许国家间开展自由的经济往来。这种秩序使国家更加繁荣,进而促进和平;“国际机制和平论”强调,国际制度提升国家间的合作前景,并能极其有效地减少战争的可能性。

本书推荐的是第四个药方:“联邦和平论”,它认为跨国一体化不仅可以减少甚至避免这些国家之间的冲突和战争,还可以促进对霸权国家的分权,从而结束洛型战争状态(即霸权国与反霸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大国的国内分权还有利于缓和国内紧张状态,并为本地区跨国一体化创造条件.

下面是这些“和平药丸”的不同成分对照表:

联邦和平论是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统一的理论,它包括当年美国和今天欧洲一体化那样的外部联邦化,也包括俄国和中国分权化改革这样的内部联邦化。美国的外部联邦化与俄国的内部联邦化都是一步到位的联邦主义;欧洲的外部联邦化和中国的内部分权化都是逐步“外溢”(spillover)式的功能主义。不论何种形式的联邦化,在它实施的地方,和平的机会都不是在减少而是在增加。

不是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在所有这些和平理论里,联邦和平论最接近康德的“永久和平”理想。虽然康德的《永久和平论》的中文译者何兆武先生认为这篇伟大论文是受卢梭著作(大概是指《社会契约论》)的直接启发和影响而写的,但实际上,如其说康德是受了卢梭的启发,不如说是受了卢梭的刺激。他的永久和平思想是洛克思想向国际关系的延伸,并且是对卢梭思想的批判。

在康德看来,“由一个民族全部合法的立法所必须依据的原始契约的观念而得出的唯一体制就是共和制”,而“共和制除了具有出自权利概念的纯粹来源这一起源的纯洁性而外,还具有我们所愿望的后果,亦即永久和平的前景”。然后他解释说,“共和主义乃是行政权力(政府)与立法权力相分离的国家原则;……民主政体在这个名词的严格意义上就必然是一种专制主义,因为它奠定了一种行政权力,其中所有的人可以对于一个人并且甚而是反对一个人而做出决定,因而也就是对已不成其为所有的人的所有的人而做出决定。这是公意与其自身以及与自由的矛盾。”

由于翻译上不可避免的问题,这段话有点难懂。说得简单些,康德是想说,他所主张的能导致永久和平的共和制,绝不是卢梭的人民主权制度,因为,第一,卢梭的人民主权民主政体实际上是一种专制,而非共和,因为他反对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分离;其次,卢梭的人民主权建立在“公意”之上,这种公意与自由相矛盾,他认为只有代议制能保障自由,他用特殊的德国式的表达方式说:“凡不是代议制的一切政权形式本来就是无形式”,“因为惟有在代议制体系中共和制的政权方式才有可能,没有代议制体系则它就是专制的和暴力的。”众所周知,卢梭是坚决反对代议制的。

按照康德的设想,把一个国家内部缔结的社会契约延伸到国际上,就可以缔结“一项各民族之间的契约”,但“这会是一种各民族的联盟,但却不必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他把这个联盟称为“和平联盟(foedus pacificum)”。很明显,康德的人类永久和平设想里有三个要件:权力分立,代议制和联邦制,缺一不可。并非要等到世界所有国家都实行了共和制再来实施“永久和平联盟”计划,“一个强大而开明的民族可以建成一个共和国(它按照自己的本性是必定会倾向于永久和平的),那么这就为旁的国家提供一个联盟结合的中心点,使它们可以和它联合,而且遵照国际权利的观念来保障各个国家的自由状态,并通过更多的这种方式的结合渐渐地不断扩大。”

这似乎说的是欧洲国家已经做了并且继续在做的事情,我相信,这也是中国已经在做并继续要做的事情。康德的“世界共和国”计划是宏大而美好的,但就目前人类所取得的进展而言,它还多少带有乌托邦的性质。我极目望去,在遥远的地平线上,微微露出曙光来的,至多是洲级水平上的合众国。如果人类划洲而治,能够和平相处吗?我希望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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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段叙述请参阅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James Daugherty and Robert L. Pfaltzgraff)所著的《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的第三章,第1-3节,中文版,第111-115页,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2003年1月中文第1版。

[ii]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 Waltz):《国际政治理论》(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1979),中文版,第46页,信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出版,2003年11月,上海。

[iii]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James Daugherty and Robert L. Pfaltzgraff)所著的《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中文版,第89页,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2003年1月中文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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