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一把胡桃夹子
一,为什么会想到写这本书?
让我首先想到写这本书的是欧洲黄雀,而非美国螳螂。美国螳螂捕捉世界权力在前,欧洲黄雀紧盯世界权力在后。我担心的是在美国霸主退休之后,前来接班的还会是欧洲,亚洲尚未真正崛起却要再一次衰落。
中国和美国都是世界大国。不同的是,美国通过费城立宪完成了对国体的联邦化改造,从殖民地迈向世界权力顶峰;而中国则一直在集权与动乱之间挣扎,从世界帝国的御座滑向列强的厨房,成为任人宰割的肥肉。
邓小平的分权化改革救了中国。但其改革还没有在国家体制上完成建构,对内没有最终解决治乱循环问题,对外没有为自己安装好与亚洲其它国家联合的插头:一个中央集权体制的大国很难成为地区政治一体化的样板。假如中国缺席,亚洲的联合即便是可能的,也是做做样子的。如此,则世界权力中心将从北美重新回到联合起来的欧洲,分裂的亚洲将继续漂浮在世界边缘。
这是我在有生之年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写了这本书,并非想让别人睡不好觉,只是想让自己能够安眠。
二, 这本书是什么东西,又是干什么的?
它是一个飞去来器,从国内飞向国际,然后再飞回国内。看上去,它讨论的是国际政治,但意在中国内政,目的在于推动国内的政治体制改革,首先是国体改革,即从集权体制走向分权体制。国际反霸是推动欧洲联邦化的外部动力,也应该是推动中国内部分权化的动力,因为第一,如果不进行分权化改造,中国就不能象美国那样,把小国的自由与大国的力量结合起来,不能释放出中国的巨大活力;第二,如果中国不是一个联邦制国家,亚洲像欧洲那样联合起来的前景就很暗淡,因为与一个中央集权大国联合的中小国家政府,总会担心自己有可能成为地方政权。
那这本书又是干什么的呢?是干泥瓦匠的,它试图将中国民族主义的砖块与自由主义的砖块砌在一起,共同构筑中国新意识形态的基础。在世界历史上,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有两次最成功的联姻,第一次是在16世纪的英国,二者联姻的产儿是英国国教会,亨利八世造罗马教会的反,不仅唤醒了英国的民族主义,也推动了英国宗教自由主义;第二次是在18世纪末美国的独立战争时期,《独立宣言》是民族主义与个人自由精神的完美结晶。这两次联姻分别把两个国家推上了世界历史舞台的中心。
而中国近代以来,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走不到一个屋檐下。胡适高举自由主义的旗帜,但警惕民族主义;毛泽东是个伟大的民族主义者,但不喜欢自由主义。排斥了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在许多国家造成巨大危害,比如德国、日本和意大利,也包括中国。这本书的反霸权倾向是民族主义的,而联邦主义倾向则是自由主义的。
三,什么是这本书奉行的基本理念?
自由主义是它奉行的基本理念。
在汉语世界,也有些信奉自由主义的人,他们把本国政府当作火锅边的羊肉,随时开涮;但却把美国看成是自己养的老虎,不让别人摸它的屁股。似乎自由主义“十字军”不能申请出国签证,只能驻扎国内,专门对付国内专制;不能派兵海外,前去征讨国际霸权。
其实,自由主义的基本信条是不信任任何权力,不论是国内权力还是国际权力。英国政治哲学家阿克顿勋爵(Lord Emerich Edward Dalberg Acton, 1834-1902)像不信任鲜肉的自我保鲜能力一样不信任权力,认为如果不对它采取措施,腐败是肯定的。在他看来,“自由建构于权力之间势均力敌的相互斗争和对峙的基础上。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使自由得以安然无恙。”[i]
这就是说,无论权力这块肉被放在国内,还是被放在国际,都要对它进行“制冷”处理。对权力的制冷方法是让权力相互制衡。不受制衡的国内权力是专权,不受制衡的国际权力是霸权。
因此,假如国内专制条件下的“仁政”、“善政”或“良治”必须受到怀疑,所谓“仁慈帝国”的新霸权也不能得到信任。对自由主义者来说,问题的关键是看权力是否绝对,不是看权力是否仁慈,绝对的权力今天可以仁慈,明天可能残暴。
有趣的是中国还有一种人,主张“以善致善”,虽然他们对西方霸权极为厌恶,但对中国传统权力结构却充满好感,以为只要把人本性中的“善”释放出来,就有善政,就能“为万世开太平”。似乎权力这块肉在国内能自动保鲜,保鲜膜大概就是人性中的善;到了国际上就会发臭,腐败的温床据说是“社会达尔文主义”。
这是在把假设当作前提,臆测当作论据,连逻辑实证主义证实原则的检验都通不过,更不用说通过波普尔证伪原则的检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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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阿克顿(Lord Emerich Edward Dalberg Acton (1834–1902)):《自由与权力》,侯健、范亚峰译,冯克利校,第312页,《公共译丛》系列,商务印书馆,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