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定在这部分内从有限过渡到无限,首先达到的只是作为有限东西之否定的抽象的 “一般无限的东西”,由此进入了 “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相互规定”,即两者彼此交替往复的无限进展,这就是知性的恶无限物或坏无限物,它的两种形式是“有限化的无限的东西” 和“无限化的有限的东西”,经过有限和无限的这样的分化阶段,才达到真正的“无限性,无限的东西”,它在这里是“质的无限” 而非量的无限。下面就按这样的进展顺序来逐一解释这些术语。
一般无限的东西 Unendliche überhaupt
无限的东西自身发展的最初形式,指有限的东西在其中消失了的无限的东西
1.一般无限的东西是作为有限的东西之否定这样的肯定的东西。
无限性的概念是从某物把自己建立为有限的东西并且超出限制而发生的。所以,无限的东西首先就被规定为绝对的东西——“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而由于有限的东西本身就是一个否定,所以,无限的东西本身就是否定之否定,因而是肯定的东西。无限的东西“在单纯规定中,是作为有限物之否定那样的肯定物”[1]。无限的东西作为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虽然明显地同限制性有关系,但在这里这种关系却是被否定了的,因为一般无限的东西就是从限制性中重新恢复起来的存在或“无规定的自身联系”,它“高出限制之上”,是比最初的存在有更多内含意义的“真正的有”[2]。同时,这个无限的东西既是有限的东西的自己否定,它也就不是一个在有限的东西之上或之外的本身现成的东西,而是有限的东西不可能持存于它之外或之下的变易,而且是比起初的变易有更深刻含义的概念。所以,无限的东西,在它的这种简单概念中,可以看做是对于绝对的一个新的、比存在和变易更高的界说。
2.一般无限的东西是有限的东西在其中消失了的“非有限的东西”。
一般无限的东西既不是我们主观理性扬弃一般有限的东西的结果,也不是外力推动有限的东西上升到无限的东西,而是它通过自己的本性成为无限的东西。这是因为 “无限性是有限的东西的肯定的规定,或者说,是它真正自在是的东西”[3]。有限的东西变成无限的东西也就是回到了它的自在存在,而在这里,就意味着有限的东西消失在无限的东西里,它不存在,它的存在只是假象,而只有无限的东西存在。“有限的东西消失在无限的东西里,而它的本性就是把这个无限的东西建立为它的真理;但这样变成起来的无限的东西本身起初只是抽象的无限的东西,只被否定地规定为非有限的东西。”[4] 这种“非有限的东西”即是“一种在否定规定性中的有”[5]。所以,一般无限的东西,或有限的东西在其中消失了的无限的东西,只不过是“直接知识” (直觉) 中的“否定的、无规定的无限的东西”[6]。
3.一般无限的东西是无限的东西自身发展的最初阶段和最初形式。
一般无限的东西作为无限的东西的抽象的肯定,本身还不是真实的东西,还只是无限的东西自身发展的最初形式。它实际上并没有摆脱限制性和有限性,它作为有限的东西的否定,本身就是一个他物的非有,于是就回到它以有限的东西为他物而与自己对立起来的那个某物的范畴去了。这就是说,一般无限的东西本身“便带着与有限物的对立”[7],从而就进人了它自身发展的第二种形式,即成了在与有限的东西的相互规定中的无限的东西,并由此而进到第三种形式,即把有限的东西作为本质的环节而包含在自身内的真正肯定的无限的东西。所以,对于无限的东西来说,重要的是它在自身内进展的节奏:“在无限的东西里面,首先是肯定,第二是分化,第三才是肯定作为否定之否定,作为真实的东西出现。”[8]
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相互规定
Wechselbestimmung des Endlicken und Unenlichen
无限的东西发展的第二种形式,分化阶段的无限概念,指这样的无限的东西,它一方面在质上与有限的东西互为他物,一方面又与有限的东西不可分离,从而出现为互相转化的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彼此交替往复的无限进展。
一般无限的东西是无限的东西的第一种形式,是作为有限的东西的否定,即否定之否定那样的肯定的东西,就是说,有限的东西在无限的东西中消失了,只有无限的东西才存在。但是这样一来,无限的东西的这种肯定或存在就是一种单纯的直接的肯定或质的存在,而它所包含的否定或它的否定的本性也就降低成了一种单纯的直接的否定。即存在着的否定,即一个本身同样是质的存在的他物。所以,无限的东西作为单纯的质的存在,即定在,也就同时是一个他物的非有,即有限的东西的非有,从而它就“回到有一个界限的某物范畴去了”[9],而且就这种质的关系而言,它同作为他物的有限的东西也就是彼此外在的了。这样,无限的东西就进入了它和有限的东西相互规定的形式。
知性在反思这种关系时,进一步把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的关系规定为“仅仅是互为他物的关系”[10],即两者在质的方面互相对立的他物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知性把有限的东西仍然看做存在着的东西、被规定的东西、现实的定在,而与此对立的无限的东西就只能是空虚的自在存在、无规定的虚空、有限的东西的彼岸。总之,它们各自独立,彼此分离,互相外在,被安置到不同的地方:有限的东西在这边,是此岸的定在,无限的东西在那边,“在朦胧的无法达到的远方”,是一个彼岸。这种在质上同有限的东西分离的无限的东西,“只是对立方之一方” ,“只是一特殊之物,与有限并立,而且以有限为其限制或界限,并不是应有的无限,并不是真正的无限,而只是有限”[11]。因而这样的无限的东西就可以叫做“坏的无限物或知性的无限物”[12]。
虽然知性把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这样地分离了,但是它分离两者的那个否定又同样使它们有了外在的,但也是本质的相互联系,因为这个否定就是两者的互为界限并因而构成它们各自的规定。在知性看来,无限的东西是对有限的东西的超越,依据这个规定,它就是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而有限的东西则是必须被超越的东西,依照这个规定,它就是在它自身那里的否定,而这否定就是无限。所以,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在它们自身里都包含有它们各自的他物的规定性,没有这个他物就没有它们自身,没有有限的东西就没有无限的东西,没有无限的东西就没有有限的东西,为了建立和把握自身,它们每一个都必须同时在它那里建立它的他物。“因为每一个在它那里,并且由于它的规定,都要建立自己的他物,所以它们是不可分的”[13],但是知性并不把它们的这种不可分离性了解为它们的概念或本身,即了解为两者本身就是这样的互相包含的内在统一,而是把它歪曲为两个彼此绝对独立、分离、外在的定在,即某物和他物的外在联结或外在统一的关系。这就决定了这种不可分离性只能表现为作为两个独立存在物的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之间的外在的互相转化或过渡,即无限的东西只是直接出现在有限的东西那里,而与此同时有限的东西就直接消失不见了,或者说,有限的东西直接地为无限的东西所否定、所取代了,反之亦然。其详细的形态就是:有限的东西由于与无限的东西不可分离 (或者说,知性本来把有限的东西看做持存的定在,现在又转而把它看做自身虚无的、暂时过渡的东西) 而过渡到无限的东西,但这种超出有限,进入无限表现为一种外在的行动。而这个无限的东西又由于与有限的东西不可分离 ( 或者说,知性本来是把无限的东西看做不包含定在的自在存在,现在又转而把它看做在自身那里有界限的东西 ),便发生界限,于是无限的东西消失,有限的东西出现,但新界限、新有限的东西之出现并不来自无限的东西本身,而是一种与之无关的外在事件。而这个有限的东西又待超出而进入无限,无限的东西又发生新界限而消失为有限的东西,如此递进,以至无限。
知性就停留在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不可分离,同时又绝对互为他物”,“既否定自身,又否定其否定” 的相互规定的这种外在表现上,把这种“到无限中的进展” 认做最后的真理[14]。其实这种无限进展只是显示出了当前存在着无限和有限、两者的统一和两者的分离的矛盾,而没有把这两个矛盾的方面统一起来。它和前面那种“只是对立双方之一方”的无限一样是“坏的无限”,“知性的无限”,即“反思的无限”或“否定的无限”[15]。这种无限进展只不过是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而有限的东西依然重复发生,并没有被扬弃,它只是应当被扬弃。因此,“无限进展的无限性仍然带着有限物本身,因而是被界限的,并且本身也是有限的”[16]。而且这种到无限的进展也只是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使人厌倦的、老一套的交替,从来没有超出有限的范围,所以无限的东西依然是一个不可能达到的彼岸,而只是一个应当达到和肯定的东西。所以,“到无限的进展,其形象是一条直线”,直线是一个定在,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就在这条直线上反复交替地进行,但无限的东西是在这条直线两端的界跟上,因此,无论这条直线延伸到多么远,无限的东西都是在直线所不在的地方,都是不可能达到的。“不可能达到的东西便是不真;必须懂得这样的无限物是不真的。”[17]
有限化的无限的东西 verendlichtes Unendliches
指知性的、坏的无限的东西,乃是自身被降低为有限的无限的东西,而不是应有的、真的无限的东西。
知性把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关系固定为质的不同,认为它们在规定中是分离的,甚至在它们的统一中也应当是各自分离的。知性这样就歪曲了两者统一的性质,把统一看做是两个各自独立、彼此分离、互相外在的东西的外在联结,由此产生的必然后果之一就是有限化了无限的东西。其实,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是内在联系,不可分离,即相互包含的,而这种不可分离性或互相包含就是它们的概念或自身:它们“每一个在自身那里都是统一,并且每一个都只是自身的扬弃”[18]。所以,它们两者的统一乃是无限的东西扬弃自身,否定其否定,回到自身的辩证运动,即无限的东西由于自己里面的有限性而扬弃自身为有限的东西,使之与它自身相对立,从而它自身作为对立的一方也成了自身有限的无限的东西,同时它又由于自己的无限的本性而扬弃对立双方各自的有限性,从而回到自身,成为了把有限的东西作为一个环节包含在自身内的真正肯定的无限的东西。
知性首先把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绝对对立起来,认为两者各自独立存在,互不相干,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并宣称这样的无限的东西就是真理。知性没有意识到它在这样做时,实际上就是把它们两者外在地放在一起,使之发生相互关系,而它却又认为它们没有关系。可是,只要仔细地考察这样对立的双方,就可以看到:“有限的东西应是被界限的东西,而它的界限就应是无限的东西。如果有限的东西被无限的东西所界限而站在一边,那么无限的东西本身也就是被界限的东西,它在有限的东西那里有一个界限,它是有限的东西所不是的那个东西,有一个那边,所以是一个有限的东西,被界限的东西。”[19] 知性这样提出来的无限的东西,只是“对立的双方之一方”,因而“只是一特殊之物,与有限并立,而且以有限为其限制或界限,并不是应有的无限,并不是真正的无限,而只是有限”[20]。所以,这样的无限“是有限化了的无限,它之出现,正是由于无限保持纯粹,远离有限,它只是有限化了”[21]。
当知性所坚持的无限是“对立双方之一方” 被指明为虚妄后,知性就转而认为无限是一种反复不断地超出有限、进入无限的无限进展,而由于这种无限进展被规定为在它那里有与它不同的有限性,它就事实上被建立为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统一。但是,在这种统一中,它们两者都依然保持原样而没有被扬弃,因而还是互相对立、各自分离的。无限的东西仍然被认为是统一中的自在存在,即作为有限性——一般规定性的否定,而有限的东西也仍然只是这个统一那里的规定性、界限。“但是这个界限是无限物的绝对的他物,是无限物的对立面;无限的规定,是自在存在本身,由于添加了这样的质,也就败坏了;无限物这样便成了有限化的无限物。”[22] 或者说,既然无限的东西被设定为与有限的东西的统一,那它就无论如何也不能保持统一外的原样,而不可避免地要遭受一些改变,这种改变就是“作为否定性的无限也在对方之前失掉其尖锐性了”[23],即本身也有限化了。所以,“无限进展的无限性仍然带着有限物本身,因而是被界限的,并且本身是有限的”[24]。
无限化的有限的东西 Verunendlichtes Endliches
指知性的有限的东西,乃是自身独立的、持存的、肯定的,因而具有和无限的东西同等的价值和尊严的有限的东西。
知性把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关系固定为质的不同,认为它们在规定中是分离的,并且是绝对分离的,即是说在它们两者的统一中也应当是各自分离的。这样,知性就歪曲了两者统一的性质,把统一看做是两个各自独立、彼此分离、互相外在的东西的外在的联结,由此产生的必然后果之一就是无限化了有限的东西。实际上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是内在联系,不可分离,互相包含的,而这种不可分离性或互相包含就是它们的概念或自身:它们“每一个在它自身那里都是统一,并且每一个都只是自身的扬弃”[25]。 所以,所谓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统一,从有限的东西方面说,就是有限的东西由于它自身里面的无限的本性而扬弃自身,否定之否定,而回到了无限的东西的辩证运动,运动的结果表明有限的东西乃是无限的东西自身内部的本质环节、构成因素或有机成分,而不是与无限的东西对立和并立的东西。
知性首先把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绝对地对立起来,认为两者各自独立存在,互不相干,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并宣称这样的有限的东西才是真实的有限的东西。知性在这样做时,实际上是把它们两者外在地放在一起使之有了相互关系,而它却又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关系。可是,只须对这样对立起来的双方作番考察就可看出:两者当中,“无限的东西是不被界限的,这样一来有限的东西也就是不被界限的了;而如果有限的东西不被界限,那它就与无限的东西没有差异,而是与它融合,与它在无限性里同一了” ,就是说是和无限的东西等同的东西了[26]。或者说,有限的东西本来是以无限的东西为它的界限和自在存在的,而一旦它脱离无限的东西被提出来,那么“它就是自身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它的相对性、依赖性、可消灭性都被去掉了;这就是它自己的同一的独立性和肯定,而这就应当是无限物”[27]。所以,在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这种对立中:“有限在这边,无限在那边,前者属于现界,后者属于他界,于是有限就与无限一样被赋予同等的永久性和独立性的尊严了。”[28]
知性为了避免上述将有限的东西变成独立存在和绝对存在的后果,也承认有限的东西不是自在存在,没有独立性和绝对存在,而是一种自在虚无的或否定的东西,一种暂时过渡的东西,即不断重复地超出自身,到无限中进展的东西,因而在事实上承认了有限的东西与无限的东西的统一。在知性所说这种统一里,“有限似乎只是原样保留在那里,而并未明白说出有限是被扬弃了”[29]。这就是说,有限的东西在同无限的东西的统一中仍然是作为现实的定在而与无限的东西绝对对立,而这样一来,“有限物也可以超出它的价值,可以说是无限提高,因为有限物固然只是非自在存在,但是就这种统一而论,同样在它那里也有它的对立面;它就将被建立为无限化了的有限物”[30]。这就是说,有限的东西既被设定为与无限的东西统一,那它无论如何也不能保持统一之外的原样,而必然要遭受一些变化,这种变化就是:它被“提高到它所不是的东西,并且由于与它的不消灭的,或不如说长久的规定对立,它就无限化了”[31]。事实上,在知性的无限进展中,有限的东西仍然重复发生,还是没有被扬弃,而只是应该被扬弃而已,就是说,它和无限的东西一样是肯定的、绝对的、永恒的存在了。可是,无限进展的有限的东西 “只是由于无限的东西是一个与之对立的有限的东西而得到了一个无限的东西的形式”[32],因而也就可以称之为“坏无限的”有限的东西[33]。
无限性,无限的东西 Unendlichkeit,Unendliches
逻辑学“存在” 论中从分析“定在” 发展出来的最高范畴,从“定在”向“自为存在” 的过渡环节,指一切有限事物都具有的超出自身的存在、否定其质的限制的不受限制的本性和作为整体而不断地矛盾发展的过程。
1.无限性是定在之建立为有限的东西并超出限制的本性的表现。
(1) 在应当中开始了无限性的概念。在一般某物那里,界限还不是限制,因而一般某物就还不是有限的东西。只有某物在自身中同时超出界限时,界限才是限制,而又只有当它是否定地对待界限的自在存在时,才超出界限。“某物在被规定为限制之时,就已经超出了限制。因为一种规定性、界限,只是在与它的一般他物,即它的不受限制之物对立时,才被规定为限制;一个限制的他物正是超出了限制的东西。”[34] 某物,作为自身反思的某物,它的自在存在 (也就是它的规定) 就不再是直接的自身联系或自身同一性,而是一种否定的自身联系或自身同一性,即它对作为他物、某物的非有或否定的界限是这样一种否定的关系:否定、扬弃它,把它包括到自身内来,作为自身内有区别的因素、环节而同它自身发生关系。自在存在对界限的这种否定关系就是应当,所谓应当就是超出界限、超越限制的意思。正是在这种否定关系中,即应当中,界限才不仅是界限本身,而且是限制。所谓限制就是界限作为某物的非有、否定或缺乏同时构成了某物的规定,自在存在的规定性,即其内在本质的东西。所以当某物把它的界限建立为限制,规定建立为应当时,它就不是一般某物,而是有限之物了。从应当与限制的内在关系可以看出,有限性的概念和无限性的概念是同时发生的。“在应当中,一般说来,有限性的概念开始了,从而对有限性的超越,即无限性也同时开始了。”[35]
(2) 无限性即是有限的东西所固有的扬弃自身、消灭并变为无限的东西的本性。有限的东西以互相否定和互相包含的应当和限制为环节,“所以有限物是自身矛盾:它扬弃自身,并且消灭”[36]。但它并不是消灭为无,因为有限的东西本身就是一个否定,它扬弃自身,就是一个否定之否定,因而是一个肯定。所以有限的东西并没有在消灭中消灭。它的结果首先表现为只是变成了另一个有限的东西,后者又同样消灭而过渡到另一个有限的东西,如此递进,以至无限。在这里,有限的东西之超出限制只是有限的超出,因而它始终还是在有限的范围之内。但对这个结果的理性考察却表明,有限的东西在消灭中并不是进到一个在它之外的另一个有限的东西,而是达到了它的自在存在,恢复了它的不受限制的,即无限的本性,与自身结合在一起了,或者说,回到了自身。这种自身联系或自身同一性,这种否定之否定,是肯定的存在,因而是有限的东西的他物,即无限的东西。所以,“超出自身,否定其否定,变成无限,乃是有限物的本性”[37]。或者说,有限的东西“按照它的实体必须回到无限的东西”[38]。从正面来说就是:“无限性是有限的东西的肯定的规定,或者说,是它真正自在是的东西。”[39]
(3)无限性是贯穿在一切有限的东西中的本质、灵魂和血液。有限的东西变为无限的东西,所以无限的东西并不是一种有限的东西之外或之上的现成的东西;同时有限的东西之变为无限的东西也不是外力的推动,而是由于它自己的不受限制的、无限的本性。所以,“这个单纯的无限性或绝对概念可以叫做生命的单纯本质、世界的灵魂、普遍的血液,它弥漫于一切事物中,它的行程不是任何差别或分裂所能阻碍或打断的,它本身毋宁就是一切差别并且是一切差别之扬弃,因此它自身像血脉似的跳动着但又没有运动,它自身震撼着,但又沉静不波”[40]。
2.无限性的辩证发展。
(1)作为“一般无限的东西”的无限性。无限的东西是有限的东西超出自身并且消灭而变成的,所以它首先就被规定为“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而由于有限的东西本身就是一个否定的东西,无限的东西作为对于否定的东西的否定,就是肯定的东西,存在。无限的东西 “在简单规定中,是作为有限物之否定那样的肯定物”[41]。一般无限的东西的特点在于,它作为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虽然明显地同有限性或限制性有关系,但在这里这种关系都是被否定了的,因为有限的东西在无限的东西里面消失了,没有了,它的存在只是假象,而只有无限的东西才存在。所以,一般无限的东西高出于一切限制之上,是真正的、惟一的、绝对的存在,是更深刻的变易,因而可以看做是对于绝对的一个新的、比存在和变易更高的界说。但是,既然在这种无限的东西里不包含有限的东西,去掉了一切同有限性或限制性的关系,那么它就是一个没有任何规定性的抽象的东西了。“有限的东西消失在无限的东西里,而它的本性就是把这个无限的东西建立为它的真理;但这样变成起来的无限的东西本身起初只是抽象的无限的东西,只被否定地规定为非有限的东西。”[42] 这种抽象的无限的东西也就是“否定的、无规定的无限的东西”[43]。换言之,一般无限的东西只是一种抽象的肯定的东西,还不是作为否定之否定那样的肯定的东西,因而还不是真实的东西。为了成为真正的否定之否定,它必须首先扬弃自身而产生出有限的东西,使之与自身对立起来,然后扬弃这种对立,使被扬弃的有限的东西回到无限的东西里来。这就是无限的东西的辩证发展进程:“在无限的东西里,首先是肯定,第二是分化,第三才是肯定作为否定之否定,从而作为真实的东西出现。”[44]
(2)“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互相规定”中的无限性。一般无限的东西在自身里面并不具有作为它自身的有限的东西,它因而就仍然是一个与有限的东西对立的他物,所以它本身“便带着与有限物的对立”[45]。知性的反思觉察到了这种对立,就进而把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对立起来加以规定,认为两者的关系是在质上互相对立的他物关系,即“仅仅是互为他物”的关系[46] 或“每一方都被规定为他物的他物” 的“本质的对立”关系[47]。在这种关系中,无限的东西只是有限的东西的否定,有限的东西也只是无限的东西的否定,两者各自对立、彼此分离、互相外在。而当知性把有限的东西仍然看做是存在着的东西、有规定性的东西、现实的定在时,作为其否定或他物的无限的东西就只能是无规定的虚空、空洞的自在存在、现实定在的彼岸,即彼岸的定在或自在存在了:一个在这边,一个在那边,一个是属于此岸的定在,一个是属于彼岸的定在或自在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在质上同有限的东西分离的无限的东西 “只是对立双方之一方” ,“只是一特殊之物,与有限并立,而且以有限为其限制或界限,并不是应有的无限,并不是真正的无限,而只是有限”[48]。这样的无限的东西“便可以叫做坏的无限物,或知性的无限物”[49]。
但是,知性在把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这样对立起来时,实际上也就同时使两者发生了相互关系:两者互为界限,谁也离不开谁——有限的东西没有无限的东西作它的界限,就没有它自己,反之亦然。不过知性并不把它们的不可分离性了解为它们的概念或本质,即了解为两者本身就是这样的、互相包含的内在统一,而是了解为两个彼此独立、分离、外在的定在的外在统一关系。这种关系因而表现为两个独立物的相互外在过渡,即无限的东西只是直接出现在有限的东西那里,而与此同时有限的东西就直接消失不见了,或者说有限的东西直接为无限的东西否定了,反之亦然。其详细形态就是:知性本来把有限的东西看做持存的定在,现在又转而把它看做自身虚无的、暂时过渡的东西,因而从有限的东西过渡到无限的东西,但这种超出有限,进入无限是一种外在的行动。而这个无限的东西本来是被知性看做不包含定在的、空虚的自在存在,现在知性又转而把它看做在自身那里有界限的东西,因而从无限的东西过渡到有限的东西,即无限的东西消失,有限的东西出现,但这种界限的发生、有限的东西的出现也是一种与无限的东西自身无关的外在事件。而这个有限的东西又待超出而进入无限,无限的东西又发生新界限而消失为有限的东西,如此递进,以至无限。
知性就停留在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不可分离,同时又绝对互为他物”,“既否定自身、又否定其否定” 的相互规定的外在表现上,把这种“到无限中的进展认做最后的真理。”[50] 其实,这种无限进展只是显示出了当前存在着有限和无限、两者的统一和分离的矛盾,而没有解决矛盾。它和前面那种“只是对立双方之一方” 的无限一样是坏的、知性的无限,即“反思的无限”或“否定的无限”[51]。因为这种无限进展只不过是有限的东西的否定,而有限的东西依然重复发生,并没有被扬弃,它只是应当被扬弃而已。所以,“无限进展的无限性仍然带着有限物本身,因而是被界限的,并且本身也是有限的”[52]。这种无限进展只是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令人厌倦的、老一套的反复交替,从来也没有超出过有限的范围,所以无限的东西依然是一个不可达到的彼岸,而只是一个应当达到和肯定的东西而已。“不可达到的东西便是不真,必须懂得这样的无限物是不真的”[53]。
(3)“肯定的无限性。” 无限进展本身是有限的,“这样,它在事实上就被建立为有限物和无限物的统一”[54]。但知性不能正确理解,反而歪曲了这个统一,因为它把两者的关系固定为质的不同,坚持它们在统一中也各自独立,永久不变,从而陷入了有限的东西不可能扬弃,无限的东西不可能达到的坏的无限性。
其实,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都不是独立自为的,而是“每一个中都包含着他物的规定性” ,“都以它的他物包括在自身之内作为自己的环节”,所以“每一个在自己本身那里都是统一”,即它和它的他物的统一[55]。这个统一因而不是两个各自独立、互不相容的东西的外在联结,而是自身就有的内在联系的统一。这个统一把它们两者都建立为被否定的东西,所以“在统一中,它们就失去了质的本性”[56]。这就是说,根本没有一个无限的东西,它原来只是无限的东西,后来又变成了有限的东西,而是它本身既是有限,又是无限;同样地,有限的东西本身也既是无限,又是有限。它们的“这种不可分离性就是它们的概念”[57]。它们在它们的概念,即规定了的统一中,仍然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别不是放任它们各自分离而独立,而是使它们在统一中作为观念物。这种无限物与有限物的统一及其区别,与有限和无限一样,都同样是不可分离的”[58]。
既然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都在自身里包含有自身的他物,所以它们在无限进展中“每一个都只是自身的扬弃”[59],即自身的否定,而不是为外来的力量所否定。 有限的东西是它里面的无限本性使它扬弃自身而为无限的东西,同样地,无限的东西也是由于它里面的有限性使它扬弃自身而为有限的东西,即“把自身建立为有限的东西”[60]。
在无限进展中,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自身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否定之否定,就是说,不是经过否定而过渡到自身之外的他物,而是通过对否定物的否定而达到自身的肯定,即“在他物中即是在自己中”,或者从过程方面来说就是“在他物中返回到自身”[61]。这样,“有限物和无限物两者都是由否定而转回到自身的运动;它们自身只是中介,两者的肯定都包含着两者的否定——所以它们是结果,因而也就不是它们在开始时的规定中所是的东西”[62]。有限的东西就是扬弃 (否定) 自身的限制性 (否定物) 而恢复自己的无限的本性 (回到自身) 的辩证运动 (中介),而它作为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就不仅仅是“此岸的定在”,而是作为“无限的东西的本质环节”那样的有限的东西了。无限的东西就是扬弃 (否定) 自身的彼岸性 (否定物) 而回到自身的辩证运动 (中介),而它作为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就不再是彼岸的定在或自在存在,而是把有限的东西作为扬弃了的东西、作为环节包含在自身内的,因而是作为定在的无限的东西了。
所以,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在无限进展中都只是作为整体的环节出现的。作为环节它们是有区别的,但它们每一个又都同样只是另一个环节的环节,因而它们就不是彼此分离地出现或仅仅是前后相随、反复交替地出现,而是构成了一个有机进展的整体。“由于有限物和无限物两者自身都是进展的环节,它们便同是有限物;由于它们同在进展中和结果中被否定,所以这个结果是两者的有限性的否定,真正可以叫做无限物。”[63] 这个无限的东西不再是有限的东西在其中消失了的一般无限的东西,也不再是同有限的东西片面对立的、作为“那两个环节之一个” 的知性的无限的东西,而是“在其中无限物自身和它的他物两者都只是环节” 的无限的东西。这样的无限的东西既是无限又是有限,既是当前现有的,本身也是过程,因而是“真的无限”即“理性的无限”[64]。
3.无限性是包括一切有限的东西在内的整体、现实的存在和不断矛盾发展的过程。
(1) 无限性是包括一切有限的东西在内的整体。真的无限的东西是不受限制的东西,但不是由于有限的东西消灭了,也不是由于与有限的东西片面对立,而是由于扬弃了有限的东西,把它从外在的限制它的东西变成了它自身内部的不可分割的构成环节、有机因素或内在成分,从而就没有在它之外的他物来限制它了。所以,真的无限的东西就是一个包括一切有限的东西的整体。“真的无限性是那种不同有限的东西片面对立,而把它作为一个环节包含在自身内的无限性。”[65]“真的无限性是无限的东西和有限的东西两者的统一。这两个环节一起才构成无限的东西的本性及其真正的同一性;这个整体才是无限的东西的概念。”[66]“真正的无限性是自身反思 (Reflektion in sich)”[67]。
(2) 无限性是本质上进一步规定了的变易。真的无限的东西不能概括为知性所理解的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抽象的、不动的统一,因为就它的两个环节来说,“有限的东西不是存在着的东西,无限的东西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这些规定都只是过程的环节”[68]。所以,真的无限的东西和它的两个环节一样本质上只是变易,不过在环节上有了进一步的规定。 变易最初以抽象的存在和无为规定,作为定在的变化则以某物和他物为规定,“现在作为无限物,便以有限物和无限物为它的规定。这两者本身都是正在变 (易) 的东西”[69]。这个变易的过程也就是无限的东西由于内在矛盾而把自身建立为有限的东西,使它与自身相对立,同时又扬弃这种对立,即一方面扬弃有限的东西本身的有限性,一方面扬弃它自身作为有限的无限的东西所具有的有限性,从而回到自身,即达到真正肯定的无限的东西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即是有限的东西的产生 ( 无限的东西限制自身,向对立面转化为有限的东西 ) 和消逝 ( 有限的东西的无限的本性使之超出自身,向对立面转化,回到无限的东西 ) 的不断矛盾发展的过程。
(3) 无限性是当前现有的东西,其形象是一个圆。真的无限的东西作为“转回到自身的东西”,是自身关系,是存在;作为包含有一般否定的存在,也就包含有规定性,就是定在;而这个否定本质上是否定之否定,是自身与自身联系的否定,因而是自身内部包含有区别的存在,即存在与定在相统一的自为存在。所以“真正的无限的东西具有现实性和现在性”[70],“它有,并且实有,现在有,当前有”[71]。真的无限的东西作为定在,是否定之否定,是自为存在,所以比起与否定直接对立的单纯肯定的现实性来说,“是较高意义的现实性”[72]。所以,“返回到自身的真的无限,其形象是一个圆。它是一条达到了自身的线,是封闭的,完全现在的,没有起点和终点”[73]。与此相反,坏的无限的东西只是不可能达到的彼岸,因为它是对现实定在的简单否定,其中没有肯定的定在。所以,“到无限的进展,其形象是一条直线”,无限的东西在这条直线两端的界限上,无论直线延伸多么远,无限的东西都是在直线所不在的地方[74]。
质的无限 qualitative Unendlichkeit
指一切有限的东西都具有超出自身的质的规定性的限制而向对立面飞跃的不受限制的本性和不断矛盾发展的过程。
“定在”把自己建立为有限的东西并超出限制,就发生了无限性的概念。定在是有规定性的存在,而此规定性与存在直接同一,作为这种直接的、存在着的规定性就是质。有此质的规定性就有某物的存在,此质的规定性消失,某物也就消失。所以质的规定性是直接的、肯定的,不是建立起来在它那里就有否定和他物。但一切规定性的基础都是否定,因此质的规定性本质上就是一个否定、一个界限,而它与它的否定的关系则是与在它之外的一个它的他物的关系。有限的东西作为有限的“某物”与之对立的他物是一个别的有限的“某物”。但有限的东西作为有限的东西与之对立的他物就不是一个别的有限的东西,而是一个在质上与它不同的、对立的他物,因而是一个作为一般质的规定性,即有限性之否定的他物,即无限的东西。知性把有限的东西看做是肯定的东西,是存在着的规定性、质的定在、现实的东西,那么与它处于他物关系中的无限的东西,作为有限的东西的否定或无,就被看做是无规定的虚空、定在的彼岸、非现实的东西或只有否定规定性的存在了。知性坚持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有质的不同,因而认为它们是彼此分离、相互外在、互不包含的。但是,另一方面,知性也承认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又是互为界限,因而又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彼此统一的。虽然如此,知性仍然坚持它们在统一中也依然是彼此分离的。知性不理解它们的统一或相互关系是一种彼此互相包含的、内在联系的统一,因而是“只在自在中,即它们的概念中”[75]。这就是说,这种统一是作为它们两者的本性而隐藏在它们的质的异在,即两者在质上分离的形态中,在那里起着使它们统一起来的内在根据的作用。这种情况就决定了它们的内在统一性或不可分离性在定在范围内的表现形式,是从有限的东西到无限的东西和从无限的东西到有限的东西的直接过渡的形式,即无限的东西在有限的东西那里直接发生、出现或迸发出来,而与此同时有限的东西就直接地消失了,反之亦然。换句话说,有限的东西不是直接地自己连续到无限的东西里,而是超出自身,扬弃自身,否定其否定,即否定其质的规定性的限制,并且消灭,变成无限的东西。
正是在上面这点上,质的无限不同于量的无限。量的有限,即定量和量的无限之间,也有质的对立,即有一个不是量的区别的环节。但是,在定量那里,彼此分离的有限和无限,“每一个都已经在自身那里有了另一个环节”[76]。定量一方面是有限的,因为它有界限;另一方面,由于量的连续性,定量那里的界限又不是界限,或者说.界限就已经同时把自己推移到了彼岸里,定量因而又是无限的。“在量的东西那里,界限在它自身那里就自己连续到它的彼岸里,所以反过来,量的无限的东西也是被建立起来在它自己那里具有定量,即它的他物。”[77] 所以,定量是与它的彼岸,即量的无限的东西一起在连续中,换句话说:“量的无限性,就其规定性说,已经是定量的连续性,是定量超出自己的一种连续性。”反之,“质的无限,像在定在中那样,曾经是从有限中迸发出来的无限,是此岸在其彼岸中的直接过渡和消失”[78]。
如果质的无限只停留在互相转化的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的不断反复的交替出现上,那就是坏的质的无限。如果有限的东西和无限的东西都只是进展的环节,它们的互相过渡构成了一个有机进展的整体:有限的东西在向无限的东西的过渡中扬弃了自己的有限性 (否定其否定) 而恢复了它的无限的东西的本性,即作为无限的东西自身的本质的构成环节;而无限的东西则在向有限的东西的过渡中扬弃了自己的彼岸性 (否定其否定) 而成为把有限的东西作为扬弃了的东西,即作为自己的本质的构成环节而包含在自身内的无限的统一体,那就是真的质的无限。
--------------------------------------------------------------------------------
注释:
[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5页。
[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5页。
[3]《黑格尔全集》第4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57页。
[4]《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4页。
[5]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7页。
[6]《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5页。
[7]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7页。
[8]《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208页。
[9]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36页。
[10]黑格尔:《逻辑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37页。
[11]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9页。
[1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7页。
[1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9页。
[1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0页。
[15]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6、208页。
[1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1页。
[17]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9页。
[18]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5页。
[19]《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6页。
[20]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9页,(“界限”原译“限度”)。
[2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5页。
[2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4页。
[23]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10页。
[2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1页。
[25]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4页。
[26]《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6页。
[27]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3页。
[28]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3页。
[29]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8页。
[30]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4页。
[3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5页。
[32]《黑格尔全集》第10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7页。
[33]《黑格尔全集》第16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83页。
[3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1页。
[35]《黑格尔全集》第11卷,迈纳出版社1978年版,第75页。
[3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4页。
[37]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5页。
[38]《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2页。
[39]《黑格尔全集》第4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57页。
[40]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卷,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10—111页。
[4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5页。
[42]《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4页。
[43]《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5页。
[44]《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208页。
[45]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7页。
[4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页。
[47]《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5页。
[48]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9页。
[49]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7页。
[50]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0页。
[51]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6、208页。
[5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1页。
[5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9页。
[5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1页。
[55]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2—143、145页。
[5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4页。
[57]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54页。
[58]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55156页。
[59]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5页。
[60]《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95页。
[61]黑格尔:《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207页。
[6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7页。
[6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8页。
[6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35页。
[65]《黑格尔全集》第10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43页。
[66]《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335页。
[67]《黑格尔全集》第3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131页。
[68]《黑格尔全集》第15卷,弗罗曼出版社1949~1959年版,第210页。
[69]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3页。
[70]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2页。
[71]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9页。
[72]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9页。
[73]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9页。
[74]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149页。
[75]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42页。
[7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242页。
[77]《黑格尔全集》第11卷,迈纳出版社1978年版,第140页。
[78]黑格尔:《逻辑学》上卷,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406页,(“定在”原译“实有”)。
原载张世英主编:《黑格尔辞典》,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1月第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