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孔立:关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路线图”的设想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25 次 更新时间:2009-01-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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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孔立 (进入专栏)  

马萧上台,两岸关系出现“回暖”的景象。萧先生在“胡萧会”上提出“正视现实,共创未来,搁置争议,追求双赢”,得到胡总书记“建立互信,求同存异,搁置争议,追求双赢”的善意回应,并希望双方共同努力,切实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马先生对此表示肯定,并认为这将是“两岸人民之福”。

既然两岸领导人已经为两岸关系的发展前景“定调”,关心两岸发展的各界人士就有可能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制订出一张推动和落实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路线图”,提出一些具体的步骤和可操作的实施办法,这对于实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美好愿景一定具有积极的意义。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路线图”需要两岸双方的共同磋商,而在正式磋商之前,学界、政界人士都有可能共同研究、互相启发,提出一些具有创意的设想,那就可能突破过去的思维方式和意识形态的障碍,为两岸磋商提供有益的参考。

以下是个人初步的设想,提供讨论的参考。

一、拟订路线图的若干原则:

1,先易后难,先经济后政治。这大体上已经成为两岸的共识,既务实,又可以较快地取得成效。

2,求同存异,搁置争议。主要是搁置有关政治分歧的重大争议,在具体问题上的争议是必不可少的,无须搁置,也无法回避。目前已经有一定共识的问题,可以先协商解决,目前还有重大争议的问题,暂不列入正式对话的内容。

3,凝聚共识,建立互信。在推进“路线图”的全过程中,双方既要各自凝聚共识,以便进行两岸间的对话;两岸之间也要不断地凝聚共识,逐渐积累和建立互信,为下一步的协商奠定坚实的基础。

4,正视现实,共创未来:从现实出发,就要共同维护和扩展两岸关系缓和稳定的局面,切实为两岸同胞谋福祉,对两岸人民有利的事就做,对两岸人民不得的事不做;务实地理解和面对双方的处境,关照对方的利益,有事事先沟通,不强求于人,不为对方制造难题;目前可以做到的事,或通过双方努力可以做到的事就做,目前一方有困难的事就暂时不做。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互相鼓励对方与自己合作,通过相当长时期的合作,共创双赢的未来。

5,确定务实的目标。“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路线图”的目标就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这是目前两岸大多数同胞的共同意愿,也是有可能、有必要实现的目标。下一步的目标要根据将来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来确定,当前的目标不必定得太高、太远。

二、关于路线图的初步设想:

路线图的核心内容就是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这个目标需要经历若干阶段,逐步完成。

(一)第一阶段:从现在开始,大约两年内完成。主要任务是实现两岸经贸关系制度化以及实现周末包机、大陆人民赴台旅游、保障台商权益、恢复两会商谈等两岸人民要求早日解决的问题。

在这一阶段中,可以同时开展以下工作:

1,建立两岸热线,做好互相沟通工作。在第一轨道(两会)和第二轨道(国共平台)建立两岸热线,有事事先沟通、通报,以免发生误会和误判,共同维护两岸缓和稳定的局面。

2,在充分磋商的基础上,授权两会(第一轨道)通过“路线图”计划的协议,经双方正式批准后付绪施行,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是否遵守协议、履行义务,可以作为检验彼此诚意善意的指标。

3,做好第二阶段协商的准备,开展第二轨道(国共平台)和第三轨道(民间)的交流与研讨,通过不同意见的争论,逐渐凝聚共识,建立互信。民间轨道之所以需要,是因为它可以包容不同政治态度、不同观点的意见,可以弥补第一轨道与第二轨道的不足。如果经过磋商,双方可以共同提出或各自提出若干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案,就可供两岸决策层参考,为第二阶段的第一轨道协商打下较好的基础。这种做法是把双方的歧见,提前到第一阶段来商讨,可以减少第一轨道正式协商的时间,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第二阶段:2010年到2012年。开展政治对话与协商,解决已经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政治分歧问题。

经过第一阶段,凝聚共识,建立互信,并为解决可能解决的政治分歧提出可供磋商的方案,分别轻重缓急及难易程度,由两会磋商,逐一解决。例如,当前已经提出的、台湾方面比较关心的参加WHO、参与“东协10+3”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问题,在前一阶段准备的基础上,在双方建立互信的基础上,应当不难找到双方可以接受的解决办法。

(三)第三阶段:2012年以后,继续解决两岸关系的其他重大难题,签订和平协议,共同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框架,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与双赢的新局面。

三、制订“路线图”的困难和障碍

和平发展是当今两岸关系的主题,是两岸同胞共同的愿望。但是,并不是两岸各界人士都具有这样的共识。在大陆方面,对当前的对台政策看法是“太软”“太硬”还是“正好”有不同的看法,对于马英九的政治态度和大陆政策也有不同程度的疑虑,对制订“路线图”是否必要看法也不会一致。在台湾,“朝野”之间、蓝绿之间仍然存在不少歧见,甚至陆委会与海基会之间是否能够协调,人们也不无疑虑。因此,是否同意由两岸陆共同制订出一张“和平发展的路线图”,双方内部都需要做好工作。这是困难之一。中东和平路线图就分别受到以色列强硬民族主义和巴勒斯坦势力极端宗教势力的抵制和反对,这是前车之鉴,值得重视。

其次,两岸对“路线图”的进程看法也不尽相同,要求过高、过急不行,过低、过慢恐怕也不行。如何拿揑,需要双方的智慧与充分协商,这也不是在短期内所能解决的。

再次,双方是否已经做好互相让步的准备,则可能成为重大的障碍。

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每一步,都需要双方诚意善意的合作,而要鼓励对方与自己合作,就必须让对方得到好处,至少要让对方感到可以接受而不反对。协商并取得协议的过程,是一个“给”与“取”(give and take)的过程,这就需要双方都放弃自己的部分利益(坚持或要求),才有助于解决争端和避免冲突。因此,“路线图”每前进一步,双方都要做出一定的妥协和让步。妥协有利于和平发展,和平发展少不了妥协。为此,双方都要有妥协、让步的思想准备。你打算在制订“路线图”中得到什么?你打算付出什么?这是双方都需要考虑的问题。

我提出制订“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路线图”的建议,是想把它作为签订两岸“和平协议”的试点,如果连这样的“路线图”都无法取得协议,那么“和平协议”就更难了。当然,这只是一孔之见,如果被否定或被置之不理,那就当做“书生之见”,一笑了之。(20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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