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灾后恢复重建应选择什么样的产业及其模式?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51 次 更新时间:2008-06-18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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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 (进入专栏)  

6月8日,国务院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明确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主体,明确了规划编制的原则,即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优先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公共服务设施;尊重科学、尊重自然,充分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统筹兼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新农村建设、主体功能区建设、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并坚持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区分缓急、突出重点,相互衔接、上下协调,规范有序、依法推进的原则。

我想,灾区从省、到州市、到县、到乡镇,除了集中紧急救灾中心任务外,不少地方可能已经开始考虑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而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就有一个选择什么产业、选择的产业摆在什么位置、由谁实施、采用什么模式,等等问题。对此,我曾主持过“中国易地搬迁扶贫开发研究”课题,调研过贫困户易地安置的许多案例,得出了以下三个结论:一是就搬迁户新迁入地区来看,有偏僻山区、农村和城市郊区三个地方,实际效果是城市郊区的最好,农村次之,偏僻山区最差;二是就搬迁户在新迁入地从事产业来看,有传统农业、城市打工和城市郊区养殖业三种产业,实际效果是城市郊区养殖业的最好,城市打工次之,从事传统农业最差;三是就组织方式来看,有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易地搬迁户自己组织三种,实际效果是易地搬迁户自己组织的最好,企业组织的次之,政府组织的最差。我的这些结论,可供参考。

灾区重建的产业应选择,可以继续千百年来的水稻、玉米、蔬菜等种植业,也可以新选择一些农产品加工业,还可以通过省市区间的对口帮扶新办一些沿海产业转移的产业,如此等等。但是,我却建议首选生猪、肉牛、奶牛、活鸡等养殖业。这里的原因,一是养殖业是我国的短腿行业,国内需求量大,不会发愁市场销售;二是养殖业所需土地面积不大。从电视画面上看,重灾区都是高山峻岭,土地本来就少,地震更是摧毁了许多良田好土,选择产业用地恰恰是灾区重建的要考虑的;三是四川农民历来就有发展养殖业的悠久传统,改革开放前就有“川猪走天下”的美誉,灾区农民发展养殖可以说是驾轻就熟;四是四川省有新希望等著名“饲料大王”,不用担心饲料供应。

灾区重建的产业地点,建议重点选择在城镇郊区。选择在城镇郊区的好处很多;一是便于接受城镇的技术服务。养殖业发展需要良种和优质饲料供应、科学饲养指导、及时防疫防病、采购客商看货,在城镇郊区当然要方便多;二是养殖户生活方便。在城镇及其郊区,可以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文化娱乐活动也好解决;三是养殖户的子女可以就近在城镇就学读书;四是由于城镇集中,将大大节省属于政府投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投资。1960年代我国搞的“立足于早打、大打、打世纪大战、打核战争”的大小“三线建设”,“散、山、隐”,浪费了大量金钱,“三线建设”职工很不安心,后来不得不放弃,教训极其深刻。

灾区重建的产业模式应选择“公司+基地+农户”。其实,各地都有许多“公司+基地+农户”的成功案例,四川灾区肯定也不少。我建议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一是规划编制者在所有城镇周边,都规划成养殖场;二是分别由灾民中的相对富裕户,出资成立养殖公司或合作社,承包规划的养殖场,并从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银行贷款建盖饲养场,模式是养殖户宿舍和养殖棚概在一起,以便管理;三是政府用小额信贷的方式对养殖户贷款,让他们用于购买牲畜;四是请新希望等大企业集团来举办养殖加工厂,把养殖公司或合作社、养殖户的产品进行加工,然后销售大市场;五是扶持有的农户、或企业家来举办另外的企业,即把牲畜粪便首先制成沼气,供应当地,然后再加工成优质肥料,供应绿色产品使用;六是政府个部门要做好服务,例如科技部门做好技术指导,税务部门做好免税,工商管理送上营业执照,畜牧部门上门提供良种和防疫,如此等等。

我所建议的这一方案,具有化钱少、成效显著的特点。毕竟国内外捐赠的钱尚不足以供灾民“畅开肚皮花”,该补助当然要补助,该节省就要节省,该贷款就只能贷款。在此,我想介绍我碰到的两个案例:一个是云南省会泽县几十个农民来昆明打工,赚钱后在昆明市郊区租地养殖奶牛,模式是注册云南穆盛达乳业公司,盖好牛圈和宿舍后,租给山区来的养牛户。至今已带动了贫困山区150多户贫困农户、1000多人,来养殖奶牛,目前已达6000多头。公司用机器统一挤奶,交给牛奶加工公司。有一批老养殖户挣到钱后,扩大养殖规模,又聘请其他农户帮他们,自己变成了小老板。二是从2006年来,我两次赴云南省西北部小凉山核心区宁蒗彝族自治县调查,发现该县至今仍处于贫困状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正而八经的龙头企业,农户们只能是单家独户的生产,现有的农民组织都无能为力。在我的鼓动下,该县战河乡一个煤矿老板联络6个小老板,成立了一个“云南省小凉山畜牧公司”,没有花政府1分钱,投资了60多万元,在乡政府边集中养牛,同时带动了4个村委会的上百个农户养殖良种肉牛,另几个村委会的农民纷纷找上门,要求加入龙头企业。

在易地扶贫开发调研中,我们也发现了不少值得注意的问题。结合灾后重建,现提出来供参考;

一是尊重农民土地经营使用权。灾后恢复重建当然要使用不少的土地,这些土地除了国有外,绝大多数都应该是当地农民已经承包经营过的土地。对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但是使用权经过国家几轮承包经营责任制,都落实给了农户,而且国家法律、国家领导人多次宣布“长期不变”、“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承包经营权”。为此,灾后重建涉及征用时要注意按照公道的市场原则,不能采取地方政府近多年来惯用的超低价征地、超高价卖给开发商开发的做法,更不能无偿征用。至于兴办养殖业需要征的地,只能采取公司对农户、农户对农户的方式,地方政府不要包办代替,以避免行政权利介入后导致的不公平。

二是怎样组建“公司+农户”中的公司?作为带动农户的龙头企业,公司的组建十分重要。实践中有政府出面组建国有企业、现有国有企业组建股份制企业、农户合伙组建公司等形式。其中,政府出面组建国有企业,这是许多地方政府机构热情很高的方式,但是至今未见有成功的;现有国有企业组建股份制企业,也是许多政府机构乐意采用的方式,其成功率也不是很高;农户合伙组建公司,这是唯一可行的方式,但是有一个严格按照《公司法》运作的问题,必需一开始就设计好。农户合伙组建公司常见的问题,主要有股东会与董事会的职权划分,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分工,同股同权,防止行政干预等问题。

三是公司与农户的关系。云南穆盛达乳业公司的经验是,公司统一建盖饲养棚和宿舍租给养殖户,收取租金;统一机器挤奶并送交加工厂;统一从加工厂领取奶款、扣留管理费后发给养殖户;统一组织培训、防疫;统一对外发生关系等。养殖户自己购买奶牛和饲料、自己饲养,等。这样一来,双方产权关系明确,减少了许多麻烦。

四是要有良好的金融服务。不能以为这次地震得到的社会捐赠、中央政府财政拨款较多,就不需要向金融机构贷款了,恰恰相反,需要得到更多的金融贷款服务。这是因为,社会捐赠和中央政府财政拨款只能用于公共设施,发展产业仍然需要金融贷款。而且从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的运行机制来看,盈利性经济发展的投资,只能使用自由资金、金融贷款或社会融资,而不能躺在政府贷款,当然也不宜使用社会捐赠款。

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有成功经验,但是失败教训也不少。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的主要问题,是机构太少,农村信用合作社基本上“独家经营”,中共中央国务院2004年一号文件要求的““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按照有利于增加农户和企业贷款,有利于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的要求,加快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至今没有落实。还有,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放开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这三种新的农村金融组织,灾区在地震前好象也没有任何动作。由于没有竞争,也就没有良好服务。专门针对贫困户服务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在1990年代引入中国后很是成功,但是后来被异化为传统信贷,特别是四川省那时并不积极。所以,我担心灾区的贫困户能不能从发展产业中,顺利就业而脱贫致富;当然我也担心我国过去扶贫中的那种普遍地存在着“扶富难扶贫”、“扶官难扶民”、“贫富一起扶”等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四川省内的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要在重建中发挥作用。我觉得,地震发生后捐赠用于救急,非常重要,但是在重建中发挥作用也很重要。为此,我呼吁四川省内的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赶快行动起来,到灾区举办、创办、领办以带动灾民就业的企业,应作为一项不能推辞、不能推托的本份任务。也建议当地政府多作推动、鼓励等工作。如果其他省市区的农业龙头企业,愿意到灾区举办、创办、领办以带动灾民就业的企业,也应当给予鼓励、扶持。

最后还要说,1980年代中期后,包括四川省在内的我们搞的易地搬迁扶贫开发,曾经把需要搬迁的农户从农村搬迁到农村,搬迁后仍然种庄稼,钱化了不少,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不少,但是效果不是很好。这次震后重建,建议认真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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