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是水土不服,或是没学到“真经”?

——中国引进孟加拉国尤诺斯教授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的经验与大部分都没有坚持下来的原因述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418 次 更新时间:2024-05-26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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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俊臣 (进入专栏)  

小额信贷之父穆罕默德·尤努斯。    图片来源:中国绿发会2022-11-19 12:17。

习近平会见尤努斯。   图片来源:新三农2023-02-16 23:22。

中国小额信贷之父杜晓山     图片来源:百度百科。

 “小额信贷”这个概念始于哥伦比亚和美国非营利组织的微型金融公益的探索,后来穆罕默德·尤努斯(一译尤诺斯)于20世纪70年代在孟加拉乡村银行大规模扶贫的成功试验,被称为小额信贷扶贫GB模式,使其具有了与传统银行信贷业务完全不同的金融创新意义。这一模式于1993年后被引进中国试验,事实证明是“真扶贫”“扶真贫”的好形式,但是后来大多数试验点都没有坚持下来。于是不少人便断定GB模式在中国失败了,失败的原因归结于水土不服。本文并不认可失败论,认为GB模式在中国毕竟还有一批长期坚持了下来,其中中和农信发展的规模还非常大,而且无论坚持下来的或是没有坚持下来的,其经验及其教训都非常宝贵。总的看全国试验仍尚处于试验阶段(虽然试验的时间比较长),已具备了随时顺利推广的理念、人才和具体运作的准备;至于那些没有坚持下来的试验,不是GB模式在中国水土不服,而是试验项目没学到“真经”。

本文研究的结果认为,孟加拉国尤诺斯教授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的“真经”,可以概括成一句话:诚心诚意想方设法为穷人及低收入人群获得金融,提供全方位的满意服务。

 

一、研究背景

 

(一)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适应世界各国。

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是当今世界规模最大、效益最好、运作最成功的小额贷款扶贫金融机构。截至2023年6月底,孟加拉银行覆盖了孟加拉99%的村庄,一共81678村庄,员工21000人,服务1千万成员(客户),人均服务500位客户,贷款余额15亿美元,大家最关心的还款率高达99%。贷款成员也是银行的股东,拥有90%的股权(一说95%),其他5%股权(一说10%)由政府拥有。[1]

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在国际上被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等发达国家竞相模仿或借鉴。作为一种成熟的扶贫金融模式,它主要瞄准最贫困的农户,以贫困家庭中的妇女作为主要目标客户。模式的关键在于为他们提供小额短期贷款,按周期还款,整贷零还。同时,贷款无须抵押和担保人,以五人小组联保代替担保,相互监督,形成内部约束机制,并按照一定比例的贷款额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小组内部执行小组会议和中心会议制度,检查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办理放、还、存款手续,同时还交流致富信息,传播科技知识,提高贷款人的经营和发展能力。它基于贫穷的人都有未开发的技术的观点,同时也接受存款和其他服务,也进行发展导向的经营,包括纺织品,电信和能源公司。[2]

历经40多年发展,孟加拉乡村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也进行了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和贫困者需要。1998年孟加拉特大洪灾发生后,贷款的老百姓无法还款,银行遭遇还款信贷危机,由此,孟加拉乡村银行进行了改造升级:一是将经营模式改造得更为灵活,更贴近穷人的需求,最终形成了第二代格莱珉银行的新业务模式。二是开放储蓄,面向更多人进行存款业务。三是开始分行经营考核,用更加科学的商业管理模式,对体系进行调整。四是进行利率调整。五是加入保险、养老金等业务。包括借款人孩子的教育贷款等。[3]

如今,小额贷款已经成为一个全球现象,近100个国家拥有直接或间接小额贷款项目,均获得成功;尤努斯由此被称为“穷人银行家”、“小额信贷之父”。1998年12月,联合国会员大会指定2005年为“国际小额信贷年”,并正式宣布这一年将成为促进小额信贷计划贯彻全球的一个重要机会。2005年11月18日,“国际小额信贷年”在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2006年10月,尤努斯及其孟加拉乡村银行,共同荣获诺贝尔和平奖。[4] 除了诺贝尔和平奖,尤努斯教授还获得了孟加拉国会金质勋章和孟加拉总统自由奖。此外,他还获得了来自25个国家的60多个荣誉学位和来自35个国家的140多个奖项。2012年3月,《财富》杂志将尤努斯教授评为“我们这个时代最伟大的企业家之一”。[5]

 

(二)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传入中国曾引起热潮。

孟加拉国尤诺斯教授创立小额信贷扶贫GB模式,首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教授团队和茅于轼教授、汤敏教授同期引入中国分别试验后,特别是2006年尤诺斯教授及其乡村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他应邀出访中国,受到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和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接见。时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公开表示欢迎并愿意协助他来中国开展格莱珉试验,GB模式在中国引起了一个不小的热潮。[6]

尤努斯教授曾多次受邀访华,中国官员和学者也纷纷前去孟加拉国乡村银行考察。2016年4月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率团赴孟加拉考察孟加拉银行、拜会尤努斯教授,双方在“普惠金融和精准扶贫”领域达成合作共识。在与中国各级领导人的交往中,尤努斯教授深刻感受到中国改革开放的活力和中国政府通过金融创新来消除贫困的决心。[7]

 

(三)失败论者对于失败问题的解释。

中国大多数试点都没有坚持下来,于是不少人便断定GB模式在中国失败了,特别是包括主流媒体关注报道渲染后,失败论更是被许多人默认。其实这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判断,因为毕竟还是有一部分试点不但坚持了下来,有的规模做得还比较大,而且在国内外都产生了重大影响,特别是尤诺斯教授的乡村银行小额信贷从多方面颠覆了传统的贫困与金融理念,启蒙并促进了中国扶贫和金融的观念创新。[8]

在连篇的报道和一些研究文章中,失败论者对于失败问题的解释众说纷纭,但大致可以分为外部环境不适论和内部管理失控论两方面:关于外部环境方面,主要的,一是政策限制,包括一直没有取得合法地位和相应的法律保障,也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对其进行必要地监管;二是融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很难筹集到“低成本资金”,基本上全由出资方和国内外慈善组织捐赠来维持,很多项目都因为没有固定的融资渠道、低成本的资金而停办了;三是有关部门规定的“只贷不存”原则,等于“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是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障碍。关于内部管控方面,首先是由于公益性质起步,产权不清导致责任不明等问题;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控制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规模增大,管理体制却没跟上。多数项目都曾出现违规操作:一是伪贷,通过“垒大户”(多人贷款后集中给一个人使用)等形式,协助某些并不贫困的客户获得高额贷款等;“一些人为了借钱,就去凑5个人,把亲戚朋友直接骗到贷款处签字,然后将所有的贷款拿走”。二是欠债不还的现象实在太多;“小组的一个人不还钱了,其他的人都不还了”;可一旦其中有人出现逾期,其他人就不认账了。还有,部分意识薄弱的农民经常被“有心人”利用。三是信贷员内外勾结,“从目前发生的逾期来看,绝大部分是由于员工的违规操作造成的”[9]

对于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大多数学者都从文化差异角度入手分析,如赖诗婷认为:各地孟加拉项目在具体落地过程没有充分认识到中国农村环境与孟加拉国农村环境的区别,导致了一系列的问题。借贷方问题。主要是不愿借,原因首先是孟加拉模式“公开借贷”方式,与我国“以公开借贷为耻”的面子文化相冲突。根本原因是两国贷款者生活环境的不同。孟加拉国的国教为伊斯兰教,该国中穆斯林占总人口的86.6%,信徒们相信“如果今生欠了债没有还清,来世仍要还债”,这样的宗教信仰对贷款者形成了极大的信用约束,而在中国讲究的是“有借有还、诚信为本”的诚信观念,个人信用水平的高低则主要受个人道德与社会风气影响,当一个人欠债时,极易出现羊群效应,造成集体骗贷。机构方问题。目前中国孟加拉模式主要是对外进行多方合作,其内部管理体制尚未完善。首先,中国孟加拉基层信贷员收入较低,员工流动性大,导致信贷员与客户间的“黏性”构建难度加大。其次,目前的基层信贷员文化素质较低,一方面,容易出现违规操作导致骗贷概率上升;另一方面,加大了机构对员工的培训成本。[10]

程士强具体归纳文化差异的观点大致有以下三类:一是从技术角度对孟加拉信贷制度本身的某些具体特征进行分析,指出其在技术上的劣势,比如程序比较繁琐,在中国未获得法律上的合法吸储资质,从而限制了信贷资金上的自给自足和规模扩张(唐柳洁、崔娟,2010;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课题组,2007),称之为“技术劣势论”。二是从文化和国情的角度指出中国和孟加拉国分别属于两个明显不同的文化系统,孟加拉模式是孟加拉国特定文化下的产物,与中国的文化、国情不匹配。比如,强调孟加拉国有浓厚的宗教文化,人的诚信水平高,而中国人没有类似的宗教信仰,所以面向穷人的“无抵押、无担保”模式在中国的适用性不如在孟加拉国(钟红涛,2011),或者突出国内的学习者在执行时没有根据中国文化和社会背景对孟加拉模式进行足够的本土化改造(徐祥临、魏丽莉,2012),称之为“本土化不足论”。三是从孟加拉银行的角度给出的解释,即中国的孟加拉项目未能严格按照孟加拉模式进行规范操作,或者为了利益与便利而放弃了小额信贷的普惠性和社会性方面的追求,或者受到政府的干预而导致机构性质政府化,从而出现客户筛选的偏差和还款违约问题(张志宇等,2013;冯兴元,2014),称之为“过度本土化论”。而程士强2018年通过“孟加拉”模式在特定社区(江苏陆村)的移植案例,提炼出了“文化排异性”和“社会整合度”两个分析变量,发现陆村小额信贷组织在移植孟加拉制度时陷入了困境,他选择使用的是小额贷款产品的客户数量远远没有达到预期来分析,而导致这种困境的直接原因,就是外来的制度模式和组织形式在地方社区层面遭遇了高度的文化排异反应;组织在地方社区中变得陌生化,面临着原有信贷认知框架的质疑,遭受了地方观念系统的拒斥和地方舆论的负面评价。这表明在制度移植和组织革新的过程中,新的制度模式和组织形式应该适当嵌入地方社区的观念系统和人际关系结构中。组织过分追求规范化、追求与外部制度模式的趋同,容易因为文化排异反应而从地方社会中“脱域”,从而面临合法性危机和组织困境。[11]

 

综观已有的解释,都从各自侧面揭示了那些试验没有坚持下来的原因,还是可以自圆其说的,只是把其运用到那些历经磨难仍然坚持下来的试验的原因时,又显然缺乏逻辑说服力。

本文的述评意在证明,中国目前仍处于孟加拉国尤诺斯教授创立的小额信贷扶贫GB模式引进中国的试验阶段,只不过这个试验阶段拉的较长;那些坚持下来的经验非常宝贵,需要加以总结发扬;那些没有坚持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需要多方面总结教训,总的看虽然没有学到“真经”,或学些皮毛,或东施效颦。[12]但精神可嘉,特别是还有不少可以供后来者引以为戒的地方更是宝贵。

 

二、杜晓山教授团队第一个引进并试验的孟加拉GB模式的预期目标,是这个模式在中国是否可行,结论证明是可行的,

 

判断一项试验是否成功,唯一的标准就是看试验开始时设定的目的和目标是否达到了。如果达到了,就可以认定成功;如果没有达到,就可以认定没有成功,即失败了;当然,也可以出现成功一部分,不成功一部分。对于没有成功的试验,需要寻找出主客观理由,想出解决的办法,最终达到成功。

在此,人们常犯的一个毛病是背离这个标准,拿出新的标准来评判试验的成败与否。例如人们在评判小额信贷组织试验的成败时,往往不看该试验当时设定的目的目标,而是看是否长期坚持了下来。能不能长期坚持当然是个重要判断标准,但是给人以啼笑皆非、过分苛求的感觉。

 

(一)杜晓山教授团队是第一个引进并试验的孟加拉GB模式,历经20年的沟沟坎坎,一而再地证明这个模式在中国是可行的,达到了试验前设定的目的与目标。

杜晓山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员、教授,以一介书生之力,带领同样是研究员、教授的团队,例如比他年纪还长、资历还老的张保民教授(已逝世)、刘文璞教授等,为了解决我国当时扶贫到不了贫困户、放贷还款率低和扶贫机构不可持续三大问题,第一个引进与复制孟加拉国尤诺斯教授小额信贷扶贫GB模式试验,获得了巨大成功,在国内外产生了重大影响,后又发起成立中国小额信贷联盟,任理事长,为引进、试验、推广小额信贷扶贫模式竭尽全力,因而被称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曾被中国扶贫基金会执行会长何道峰称作“杜晓山所创造的神话”。{13}

1,杜晓山教授团队试验初期设定的目的与目标是什么?

中国自1980年代中期开始大规模扶贫后,由于对贫困原因与扶贫措施的认识有个逐步深化的过程,经历了扶贫到区域(如西海固区域、大别山区、乌蒙山区、横断山区、岩溶区域等)、到县、到乡、到村,直至到户即到真正的贫困农户、精准扶贫到户的阶段。杜晓山团队当时正在研究国家扶贫战略,特别是研究国家金融扶贫、财政扶贫问题的时候,发现以扶贫到区域、项目(经济实体或能人)带穷人的贴息贷款政策存在着非常大的缺陷:一是国家出了那么多的钱进行扶贫工作,但是效果为什么那么差?为什么钱很多到不了真正的贫困户手里?第二是不管到谁手里,如果是贷款的话都不还,都是拿这些钱当作是唐僧肉吃,当作慈善款,当成白给的钱。第三,金融机构、农村金融机构为什么不去帮助穷人或者是普通农户?就算是要帮助也需要国家给大量的补贴,才会象征性地去给这些弱势群体一点儿钱。怎么解决这三大问题?杜晓山团队发现孟加拉“乡村银行”或称“孟加拉银行”小额信贷扶贫项目成功地解决了这三大问题,觉得既然人家能成功,为什么我们不能行呢?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现在又要搞市场经济,就是要让穷人脱贫,脱贫以后要共同富裕,这就是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孟加拉的办法至少咱们可以试一试。[14]

笔者对杜晓山教授的困惑深有同感。国家大规模扶贫初期我在云南曾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扶贫和省政府多个扶贫项目的研究与试验,也发现了扶贫不到户的问题,例如,初期的扶贫到县,扶贫拨款和优惠贷款主要用于工业项目,本意一是贫困县民穷县更穷,也需要扶持;二是工业项目可以吸收贫困户来打工增加收入脱贫,实践结果是工业项目在贫困县基本上都不成功,即使提供的为数不多的就业岗位还不够县里的干部子女亲朋使用,和贫困户不沾边。后来国家改变策略把扶贫拨款和优惠贷款发给大户,本意是让他们带动贫困户,理由是贫困户不会创业、不会管理企业,结果是大户不但基本上没有带动贫困户,而且大多数贷款不还,更没有可持续性。苦于这些问题,我对杜晓山教授团队的行动研究项目特别感兴趣,参加了他们组织的多次国际研讨会,曾邀请杜晓山教授本人及其团队成员张保民教授、刘文璞教授等多次来云南指导和讲学小额信贷,还推荐张、刘二教授赴广西金秀大瑶山国务院扶贫办和国际大自然保护协会合作的项目点宣讲办培训班,帮助实施小额信贷。

 

2,杜晓山教授团队试验的第三年便圆满地达到了试验初期设定的目标。

首先,解决当时普遍存在的贫困农户贷款难、还款难和和扶贫信贷机构自负盈亏难的“三难”的预期目标。杜晓山教授团队先后选定的河北省易县及涞水县、河南省虞城县及南召县、陕西省丹凤县和四川省金堂等6个县复制尤诺斯乡村银行模式。试验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国际基金会、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和加拿大基金等组织,及台湾人等在试验的资金和技术上给予了支持。经三年试验,项目在1997年底时已按时或提前实现了1994年项目初期设定的解决“三难”的预期目标,即以市场利率对有生产经营能力的贫困农户(主要是贫困户妇女)实施无抵押担保的小额信用贷款,改善她们的经济社会状况,到2008年底,使用贷款的农户达到1.5万户,累计发放贷款25000万元。最多时,放贷农户有1.7万户,最高单笔放贷达到2万元,累计受益农户3—4万户,覆盖贫困人口约15万人。至于还贷率,被认为已经“越来越好”,涞水、金堂县还贷率已经达到100%,但因为有些要求每周还的贷款可能会拖到两周三周之后还,所以杜晓山宁愿把这个数字说成99%。在县一级项目运作机构实现了操作和财务上的自负盈亏(不含社科院人员工资、指导和培训费用)。

其次,规范了小额信贷的扶贫功能和科学含意。在我国国内使用“小额信贷扶贫”这一概念引入中国并对其内涵做了明确界定,是杜晓山教授及团队的理论贡献。他们把小额信贷的内涵界定为:以扶贫为宗旨,以信贷资金直接到户和信贷机构的持续性发展为目标,经济与社会功能并重的小额信用贷款。课题组还发现,贫困农户/人群是一个弱势群体,他们不仅需要资金支持,还需要技术和信息等多方面的支持。因此,以扶贫为己任的小额信贷,应当同时具备金融和社会双重职能,而不单纯是一个金融概念或扶贫概念。现在,小额信贷扶贫及其内涵,已普遍为社会所接受,小额信贷已成为信贷资金扶持弱势群体的专用概念。

再次,在“行动——研究项目”中创新研究方法。杜晓山教授及团队以“行动——研究项目”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国际经验和理性设计放到试验点实践,再以实践中发生的成功和失败的各种现象修正理论设计,周而复始、反复进行,以便抽象和归纳出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概括。这种研究方法为自然科学界普遍采用,但在社会科学研究界,像这种运用既自身设计、参与管理和操作实践,又自身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却所见甚少。课题组既是设计者,又是实践的直接参与者、管理者,因而获得的经验和数据真实可靠,既为研究提供了详实的资料,也能即时修正实践中的错误,同时也为其他从事小额信贷扶贫的实践者和研究者提供了直观的参考样板和例证。[15]

 

(二)得到了领导肯定,进入了中央决策。

1995年12月,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在中央政策研究室介绍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的简报上批示:经验值得参考。

1997年1月,时任国务委员、国务院扶贫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组长陈俊生在一份介绍虞城扶贫经济合作社的材料上批示:虞城关于用小额信贷扶贫的经验,我感到很好,可以给予大力支持……这是扶真贫、真扶贫的一个好方法。

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原理事长梁丹女士曾作这样的概述:“小额信贷在中国的实践、示范和推广,根本解决了扶贫到户和扶贫资金使用效率存在的问题,开辟了一条可持续的扶贫道路,再次显示了制度创新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

由于领导的重视和试点的成功,小额信贷扶贫已写入中央和有关政府部门文件。例如1998年10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999]10号);中央政府在《中国农村十年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2004年1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问题的1号文件。

 

(三)社会影响广泛。

杜晓山 课题组及其小额信贷合作社的活动受到中央电视台、地方电视台和报刊系统报导,使“扶贫社”广为人知。

各地到易县扶贫社进行过学习、参观和考察,十年来大约有上万人次。

以课题组为主,联合其他单位分别召开了多次“小额信贷国际研讨会”。

在世行和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1999年成立了“小额信贷培训中心”,专门针对小额信贷机构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能力培训。

创办《小额信贷扶贫》,为国内提供了小额信贷的交流与学习平台。翻译了不少国外高水平的理论研究文章和实际案例介绍,无偿发放,起到了较好的信息传播作用。

在社科院扶贫社的示范效应下,从1996年开始,小额信贷扶贫呈现蓬勃发展的局面,许多非政府和半政府机构包括妇联、工会、残联和国际组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儿基会、人口基金会、香港乐施会、宣明会等)资助的小额信贷项目大量涌现,政府和金融部门开展小额信贷扶贫也随后跟进。[16]

 

(四)试点移交给中和农信后规模扩大、效益更明显。

杜晓山教授及其团队主要成员毕竟是社会科学院的资深学者,而且大多都年事已高,正如杜晓山所说“我们社科院不是搞企业不是做银行的,我本身也不是银行家。”面对后续发展中存在资本金不足、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缺失等诸多问题,“我们应该给我们的机构找一个好的出路。”他希望国家出台政策,这样就可以按国家的政策把它变成一个公司或者交给一个公司,又或者交给一个银行或者成立一个银行。他希望在平稳的过渡过程中对扶贫社进行改制,最后使之变成一个财务可持续发展的、为穷人和为弱势群体服务的金融或者准金融机构。[17]

由于社科院农发所课题组和中和农信双方对小额信贷理念的理解以及宗旨的一致性,课题组决定与中和农信合作,在2013年前后将原来由其直接管理的部分“扶贫经济合作社”交由中和农信管理。对其他不愿意转交到中和农信管理的基层县项目机构则按人民银行总行要求,交由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如陕西丹凤的扶贫社最后交还给了当地政府,原因是“当地政府干预过多”。被政府接管后,利率由8%降到了3%,虽然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显然“混淆了信贷与救济的区别,扶贫社长期的亏空就难以弥补”。最后,社科院关闭了丹凤试点。[18]

移交给中和农信的河北涞水和河南南召两个县的小额信贷项目后来的发展状况良好,已经从2015年的每个县每年几百万的贷款余额,发展到后来的几千万贷款余额,仍然保持和拓展了原来服务当地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社会企业性质的本色。

 

(五)引进试验并普及的小额信贷理念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颠覆了传统的扶贫与金融理念。

据笔者观察,杜晓山教授团队引进试验并普及的小额信贷理念早已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笔者特别关注的,是颠覆了九大传统的扶贫与金融理念:一是颠覆传统的“贷富不贷贫”理念,树立“贷贫不贷富”的宗旨。为了防止农村中的富人、村干部等强势人群与穷人争抢小额信贷,乡村银行设计了一整套排斥制度:贷款额度小、周期短,整贷零还,利率稍高,贷款者必须5人结成互帮互助互督的小组,小组要定期如每周开会,贷款和还款都在会议上进行,从而冲击强势人群固有的看不起穷人、不愿和穷人结成小组的自尊,如此等等。正是由于这些设计与规定,让强势人群看不上、瞧不起,觉得不值得贷、不耐烦贷,这才轮到了穷人。二是颠覆传统的“穷人无权贷款”理念,树立“贷款是穷人的人权”的宗旨。三是颠覆传统的“穷人金融抑制论”即没有贷款需求的理念,承认“穷人有旺盛的贷款需求”的实际。四是颠覆传统的“穷人素质低,不愿、不会、不善于使用贷款”理念,承认“穷人和富人具有相同的素质”、非常愿意并善于使用贷款的理念。五是颠覆传统的“无息或贴息贷款才是帮助穷人”的理念,树立“无息或贴息害了穷人”的理念。六是颠覆传统的“夫为妻纲”、“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理念,承认底层妇女贷款成功率比男人贷款高而只向底层妇女贷款。七是颠覆传统的“穷人信誉信用低”的理念,承认“穷人比富人有更高的信誉信用”的现实。八是把“授人以渔”的理念具体化为可操作性的行为理念。九是颠覆传统的借款抵押担保制度与理念,承认“穷人具有互助互督互保”理念与能力。[19]

 

(六)创办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并出任理事长的贡献。

2005年,杜晓山推动成立了我国第一个小额信贷行业自律协会类组织——中国小额信贷联盟,被推举担任联盟理事长。数十年如一日,“小额信贷扶贫”已经成为杜晓山永恒不变的名片,他因此被称为“中国小额信贷之父”。

例如,2016年5月30日,孟加拉商都是孟加拉信托在中国唯一的第一家“直营店”,落地中国五年以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努力,已经取得财务可持续,但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为谋求更大的发展,为更多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孟加拉商都一直在寻求合作伙伴,共同建立农村小额信贷最优解决方案。在杜晓山亲自撮合下,中和农信与孟加拉信托决定联姻,孟加拉商都小额信贷有限公司交由中和农信全权管理,并入中和农信小额信贷支持平台。

杜晓山带领联盟推动小额信贷的可持续发展,并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促进普惠金融体系的建设。他和白澄宇一起把联合国开发署的普惠金融理念翻译并引入中国,曾在多个场合提及普惠金融发展的十一大建议:一是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二是为了解决农村和穷人贷款难的问题,设立普惠金融发展基金可能是一种可行的选择:三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和农户发展:四是积极培育新型农村和社区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同时出台支持鼓励公益性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的政策;五是培育发展多类型的农村合作金融:六是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各类经济经营主体的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七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形成合力支持、监督小微金融发展:八是注意发挥直接融资和保险及互联网/移动互联网金融对小微金融服务的重要作用:九是努力改善信用环境和完善征信制度:十是建立我国普惠金融指标、评审、考核、监督和奖惩制度体系:十一是加快我国各项普惠金融法律法规工作。[20]

2016年1月,国务院正式发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意味着普惠金融在中国有了顶层设计,小额信贷联盟也受邀参与规划的宣传推广。

目前,杜晓山教授已近耄耋之年,仍然活跃在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舞台,真正做到了老骥伏枥!

 

三、中国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农村小额信贷平台——中和农信的小额信贷越做越大的经验非常宝贵

 

中和农信由中和农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旗下的小微金融机构及“三农”服务企业组成,起源于1996年国务院和世界银行在中国合作的小额信贷等多途径扶贫试点项目。由基金会的现任执行会长何道峰发起成立。何道峰当时曾说:“为什么尤努斯教授能在孟加拉建立一个孟加拉乡村银行?按说跟中国比,孟加拉国的各种环境都不如中国,为什么尤努斯能够成功,而中国却没有出现一个乡村银行呢?”何道峰开始立志于成立中国的乡村银行!他选择对尤诺斯的理念非常认可的刘冬文牵头,将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部于2008年改制为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相继引入社会资本,开启了公益项目向市场化专业机构的转型之路。目前,“中和农信”已成为国内致力于为农村中低收入群体提供优质、专业、全方位金融服务的标杆企业。[21]

2024年初向港交所提交的招股书,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和农信的业务覆盖全国21个省份的近500个县域,扎根超过10万个村庄,辐射近2亿农村人口。截至同日,中和农信在近500个农村本地服务网点中,依靠超过6400名服务团队成员和超过11.8万人的村级合作伙伴直达农村用户。中和农信小额信贷业务累计放款400余万笔,800多亿元,户均余额3.15万元,贷款余额超130亿元,超700万农户从中受益。无抵押贷款占比和整体还款率达到了99%以上。[22]

那么,以引进孟加拉小额信贷理念、并专志打造中国的乡村银行的中和农信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一)政府支持是最大的发展条件。

2005年,中国扶贫基金会收到孟加拉信托5万美金项目资金,用这笔钱扶持了几个新项目点。彼时,刘冬文担任中国扶贫基金会小额信贷部主任。2006年,刘冬文提出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批发贷款。年底,中国扶贫基金会获得国家开发银行1亿元贷款。由银行贷款给公益性小额贷款机构,当时在国内还没有先例,中国扶贫基金会能获得这笔钱,与它强大的国字头基金会背景分不开。按期还上这笔贷款后,再向银行融资也变得相对容易。

 

(二)以小贷为主的多元化经营,实现了“义利并举”的可持续。

中和农信的业务,一开始就定位在帮助穷人,目前已经形成了四个比较成熟的板块:一是小额信贷,二是保险,主要是意外险和重疾险;三是农业技术培训和农资销售,特别是农资电商服务,已成为中国头部的农资服务商之一,实现先使用后还款,帮助农民做授信和赊销,直接对接大的企业,打掉中间环节,让农民以更好的价格购买到有品质保障的农资;四是农产品销售,实现农产品直采和订单农业。此外,农村清洁能源服务,帮助农户利用屋顶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随着国家的战略从脱贫攻坚转移到了乡村振兴,中和农信正在转型创新发展。2021年、2022年及2023年1—9月,中和农信收入分别为22.24亿元、24.29亿元及22.7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3643.8万元、-1.99亿元及3.30亿元。去除股权激励、可赎回优先股公允价值变动等影响后的经调整净利润分别为5.06亿元、4.73亿元及4.53亿元,经调整净利率分别为22.8%、19.5%、19.9%。

 

(三)始终坚守小额信贷的扶贫宗旨。

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和农信旗下控股了14家小额贷款公司,其中还包括了位于重庆、海南的两家互联网小贷公司,以及12家区域性小贷。截至同日,通过小贷公司发起的贷款在贷余额为61亿人民币。

据中和农信中2024年招股书披露,截至目前,自推出农村信贷服务以来,已经累计为农村信贷服务发放贷款总额达到1387亿元。其中,2023年前九个月,共促成193亿元人民币小额贷款,营收14.77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的65%,是公司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四)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实力逐步雄厚。

中和农信从开始的接受捐款到主要以商业化融资为主,形成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四类:银行批发贷款、资产证券化融资、股权融资和P2P等其它融资。2011年1月,中和农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始引进社会资本,万事安有限公司(MAL)、国际金融公司(IFC)分别以3125.0万元和1750.0万元,认购中和农信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2021年4月23日,与亚洲开发银行签署4000万美元等值人民币贷款融资。据2024年初向港交所提交的招股书显示,中和农信的股东包括了多家知名机构,全球最大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美国德太投资集团(TPG)28.67%;蚂蚁集团通过API持股27.36%;加拿大安大略省教师退休基金会通过OTPP持股15.89%;淡马锡间接持股9.46%;中金公司通过CWI持股2.21%等。

 

(五)内控机制健全有效。

中和农信内部形成了一套员工激励机制与文化,就是让员工们不仅觉得这个工作我能干,还觉得干了这个工作有价值,很体面,收入也还不错,还有完整的激励机制,比如五险一金,因为在农村很少有公司愿意全额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而中和农信从成立到现在一直坚持这么做。同时他们有一套办法来评判一个员工是否合格或高效,因为销售人员的收入跟业绩是直接挂钩的,如果他的收入老是在低水平徘徊,就说明他不适合干这个岗位工作。此外公司也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帮助员工提高效率和能力,比如让他们不仅可以做贷款,还可以去做保险的推荐,或者农机、饲料和化肥的推介销售,相当于可以交叉营销。这样员工在下面跑一趟就会发现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需求,工作效率无形之中也就提高了很多,也多了一些其它的收入。当然公司也有很多的规则,比如内控机制,如果员工触犯了红线,就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包括开除或者扣除诚信基金等。通过这些,就能让员工既能开心地干,也能规范地干。[23]

 

(六)在业务之外,中和农信也延续了公益传统,开展了许多聚焦农村的社会公益活动,赢得了荣誉。

中和农信的公益业务,包括设立“中和基金”来救助因大病、意外伤亡、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低收入群体;为基层农村女性提供免费健康义诊的“她计划”;为农村高考学子送考;义务植树等等。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益,相对简单的活动会由各层级分公司直接组织。[24]

目前,中和农信已成为国内仍然坚持小额信贷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组织机构,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赞扬。仅2023年就获得了以下荣誉:

1月14日,入选“可持续的消费与生产”年度成长案例。

4月,入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第七批“北京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6月,入选《公益时报》社主办的第二十届 “2023中国慈善榜·年度慈善榜样”。

8月,2023年度21世纪‘活力·ESG’创新论坛”,入选21世纪活力·ESG社会责任案例。

10月31日,入选二十国集团(G20)于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2023年第四次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入选《2023年G20可持续金融报告》案例。

11月3日,CFO荣登《财富》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商界女性未来榜。

11月,获国际金融论坛(IFF)20周年年会及第四届全球绿色金融创新奖。

11月,获《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主办的2023“金钥匙——面向SDG的中国行动”金钥匙·优胜奖。

11月26日,由凤凰网主办的行动者联盟2023公益盛典,获“年度十大公益企业”称号。

12月,上海报业集团|界面新闻发起的2023(ESG先锋60)公布了奖项入围,成为农林牧渔细分行业中唯一一个入选企业。

12月20日,获第六届中国金融年度品牌案例大赛“金融科技年度案例奖”;

12月29日,农民日报社和全国农业企业发展联盟共同发布了《2023中国农业企业500强》榜单,中和农信上榜,位列第317位。

还入选杰出雇主 (TOP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AWARDS)由中国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前程无忧组织评选的“2024杰出雇主”。[25]

笔者认为,像中和农信这样有实力的从事小额信贷的机构,中国至今还是唯一一家,今后尚需要培育出更多家,才能更好的承担起服务农村中贫困户和低收入户的贷款需要。

 

四、海南农信社“一小通”小额信贷“琼中模式”开启了国有金融机构成功从事小额信贷扶贫的先例

 

在“学习尤努斯精神、借鉴孟加拉方法、探索海南新模式”的要求下,海南农信社探索出具有农信社特色的小额信贷“琼中模式”,为琼中85%以上的农户建立了信用信息系统。2010年至2022年,全省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1067.27亿元,累计有143.45万户农户受益,累计发放贴息及奖补资金32.52亿元。其中,全省2022年累计发放50万元以下农民小额贷款188.3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60亿元的313.89%。全省1/3的农户都直接或间接从小额贷款中受惠。

 

(一)“一把手”亲自抓。

在我国现有体制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是一项工作顺利推进的重要经验。海南农信社“一小通”小额信贷“琼中模式”得以创立、发展和坚持,就是时任省长后任省委书记罗保铭亲自抓的结果。2007年4月,时值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召开,时任海南省省长罗保铭主动约见应邀与会的尤努斯,聘其担任海南省政府顾问,帮助和指导海南探索出一条符合海南实际的小额贷款模式,拉开了海南农信社以小额信贷撬动农村金融改革的序幕。

2015年8月,国家重大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三农”实践研究课题正式启动,时任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亲任首席专家。

 

(二)“琼中模式”在机制上,已经总结出“九专”“五交”模式。

海南农信社“琼中模式”的特点,据他们自己的总结,是“九专”“五交”模式。所谓“九专”,即成立专设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创立专门文化,制定专项流程,开发专列产品,实行专项贴息,开发专门系统,聘请专家团队,设立专项基金。所谓“五交”,即把贷款“审批权”、利率“定价权”交给农民,把工资“发放权”、贷款“防控权”交给信贷员,把贷款“管理权”交给电脑。

把贷款“审批权”交给农户:2万元以下贷款,农民自愿5户联保,接受5天以上培训,无正当理由必须放款,手续不断简化,实现当天申请当天放款。二是把贷款利率“定价权”交给农民:创新诚信保证金制度,引导农民讲诚信,降低利率,让利于民。三是把贷款风险“防控权”交给信贷员:信贷员3—6人联保,监督他人也接受他人监督,形成“鱼咬尾”环形监控机制。四是把工资“发放权”交给信贷员:通过系统实现收入与风险挂钩,强化风险责任意识,引入薪酬延期支付方式,防止短期行为。五是把贷款“管理权”交给计算机:采集110多万农户信息,占全省农户95.3%,开发监控管理系统,实现农户贷款有效管理。

在及时不断总结的同时,他们还及时申报国家重大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将试验上升到国家层面。据国家重大课题组和海南省统计局的统计显示,由于得到了农信社小额信贷资金的扶持,全省农村31.16%的农户及时解决了子女上学难的问题,29.70%的农户购买了新家电,29.27%的农户盖起了新房,3.46%的农户购买了小轿车。国家重大课题报告还认为:海南全省农村贫困人口、贫困率与小额贷款规模呈现明显反向变动的关系,以小额信贷推进农村精准扶贫,扶到了点上、根上。

由于省财政又贴息,调动起各国有金融机构参与办理小额信贷的积极性。目前,农行、邮储银行、农信社系统、海南银行、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参与省政策性“农业保险+信贷”的银行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先后参与小额信贷。[26]

 

(三)在帮助农民增收的同时,也救活了农信社。

海南农信社改革前小额贷款几乎全军覆灭;笔者最为敬佩的是,海南农信社在推广小额信贷中,不仅实现存、贷款、利润和税收均两位数增长,贷款不良额和不良率还连续两年实现“双降”。2016年末,贷款不良率为2.39%。截至2015年11月,全国农信社最低不良率为2.41%。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国农信社不良贷款率低于2.5%的省份只有两个。海南农信社位列其中。

 

(四)海南农信在信贷营销中,充分相信农民是诚信的

农民之所以不愿意到传统的银行和农信社贷款和还款,原因在于银行存在潜规则,贷款手续繁琐。而信贷员自由裁量权较大,没有关系贷不到款,即使贷了款,也要给回扣。引进尤诺斯小额信贷后,构建了一整套体制保障诚信农民的利益,引导农民讲诚信,实现诚信有奖,诚信让利。这不仅解决了银行“惜贷”的问题,也让贷款农户养成了诚信的习惯和定力,并由此实现了小额贷款的商业可持续。每月能按时还款的小微客户,无论是农户,还是企业,都能得到诚信奖励金,降低还贷“痛苦指数”。诚信建设更是帮助海南杜绝了地下钱庄。在2007年农信社改革前,海南农村地下钱庄盛行,但自从农信社小额贷款推行以来,农民更多地转向农信社申请小额贷款,远离高利贷、远离高风险,地下钱庄也因此销声匿迹。[27]

 

(五)经培训的信贷员成为服务农民的技术员。

海南农信社“一小通”小额信贷用农业技术来武装小额贷款技术员,培养出懂农村、熟农情、有农技的接地气现代金融工作者,农信社600多名小额信贷技术员被称为小额信贷童子军,又亲切地被称为“小鹅”,是农民朋友对他们的最高赞誉;联合中华职教社对小额信贷员进行培训后,全部兼任中华职教社农民技术培训辅导员,向农民传授现代农业技术;与海南省科技厅合作,聘请小额信贷员为省科技特派员,与各乡镇农业科技110服务站实现对接,帮助农民解决生产技术难题。小额信贷员遇到工作中无法解决的农业生产技术问题,可直接向所在市县的农业、科技部门请求科技援助,实现了农村金融部门和农业科技部门的有效对接。

 

(六)获得各界的高评价。

海南农信社“一小通”小额信贷的试验产生了重大的社会影响。在博鳌亚洲论坛2009年年会上,时任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评价海南的小额信贷时说,人们看到了“中国草根金融地平线上的一道曙光”。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专程到海南调研农信社小额信贷时指出,“海南模式”为农村金融的发展给出了一个突围的可能性。时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在海南调研时也说:海南农信社一手给资金、一手给技术的做法,应当是未来农村金融改革的方向,希望海南农信社在这一方面进一步探索完善,为全国提供经验。国家行政学院原党委书记、后任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带领国情调研组来海南调研时,听了屯昌县枫木镇的农妇林桂美利用小额信贷致富的情况,拉着她手说:小额信贷好啊!

2015年8月,国家重大课题和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海南省农村信用社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支持“三农”实践研究课题组认为,复制、推广海南省农信社的创新经验,重在把小额贷款作为支农惠农强农的综合平台,加大农村金融资源的下沉,发展真正的合作金融,使这些宝贵的经验和做法能够带来“裂变”效应,发挥小额贷款在助推农村全面小康,尤其是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重要作用。

靓丽的成绩换来了一个个光彩夺目的荣誉,仅以“一小通”小额信贷产品为例:2011年,“一小通”小额信贷产品被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授予年度“服务小企业及三农十佳特优金融产品奖”,被中国银监会授予“最佳农户金融产品创新奖”;2012年,“一小通”小额贷款管控系统荣获央行科技发展二等奖,成为全国首个获得该奖项的地方金融机构。[28]

笔者认为,作为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扶贫,政府贴息扶持终究不是方向,应该探索机构能够独立经营的机制与方式方法。在这方面,印尼人民银行作为正规金融机构所从事的小额信贷的经验,可以借鉴。

 

五、赤峰市昭乌达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的成功经验之一在于融资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昭乌达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是由赤峰市妇联发起,于2001年成立的非赢利社团法人,主要开展小额信贷扶贫等相关业务。贷款模式是贷穷不贷富、贷女不贷男、贷短不贷长、贷小不贷大、整借零还。每次还款和贷款都要召开贷款中心会议。到2014年6月,总资产3800万元,客户5100人。2015年3月,累计发放贷款4.3亿元,4万个家庭受益,还款率99%以上。[29]

昭乌达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的成功经验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突破了现行政策的融资限制,而有关部门也没有干预,采取了容忍和默认。

一是内部融资。其中赤峰市妇联筹资65万元,其他(担保金、强制储蓄)60万元,利润积累60万元。

二是国际争取优惠贷款。2008年,接受德国复兴银行低息贷款1000万元;引进美国孟加拉基金42万美元优惠贷款。2009年,引进美国济困扶贫基金会4万美元优惠贷款。

三是引进李连杰“壹基金”典范工程100万元资金支持,建立了赤峰壹基金小额信贷保险项目。

当然利用项目的国际影响力,更接受了一批国际捐赠。如接受联合国开发署(UNDP)捐赠330万元,日本政府捐赠130万元,孟加拉乡村银行捐赠60万元;后德国复兴银行捐赠500万元,世界银行捐款15万元,香港个人捐赠2.8万元,美国我开公司捐赠50万元,等。[30]

 

六、高战对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模式的顽强坚持,被称为“尤努斯最认可的中国徒弟”。

 

高战1973年出生于江苏省新沂市窑湾镇陆村,研究生学历,社会学专业,曾创办过企业,赚取第一桶金后改行做记者,曾任国家发改委《改革内参》、《中国改革》记者、记者部副主任和《时代周报》记者、广东省政府粤西挂职扶贫干部、美国国务院访问学者。2014年12月,与孟加拉乡村银行创始人尤努斯博士一同,应中国政府邀请而发起创办“格莱珉中国”,旨在通过复制格莱珉微型金融模式,帮助中国的低收入人群尤其是贫困女性,创办小微企业,摆脱贫困,过上更好的生活。[31]

 

(一)最初在茅于轼的小额信贷模式的基础上摸索出自己的一套资金互助办法。

2002年8月与10月,高战分别在江苏沭阳县官墩乡和新沂市窑湾镇陆口村,创办了“农村发展协会”。2004年1月,根据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的提议和借给的7000元,加上自己的5000元,高战成立了全国第四个、江苏省首个扶贫基金,即“窑湾镇农会扶贫基金会”,开始尝试乡村小额信贷扶贫。他在茅于轼的小额信贷模式的基础上摸索出自己的一套资金互助办法:有存有贷,存款保密,年利率7.2%;贷款公开,年利率18%;最高每户可以贷款5000元,贷给家庭里的男性,合同由夫妻共同签署;同时需要两户担保,期限不得超过一年。6年后,陆口村扶贫基金的资金规模达到300多万元,其利润撑起了村里的公益资金,用在安装路灯、乡村文艺活动、给村民体检等方面。

由于缺乏专业的指导和管理,高战的扶贫基金会出现了很多预料之外的问题,比如信贷人员违规操作,通过“垒大户”(多人贷款后集中给一个人使用)等形式,协助某些并不贫困的客户获得高额贷款等。这就背离了帮助穷人的初衷。

 

(二)学习引进并创立“格莱珉中国”。

困境之中,高战身心俱疲,曾一度想要彻底放弃,直至无意中接触到了《穷人的银行家》一书。他兴奋的说:“读完尤努斯的书后,我觉得,所有我遇到的问题,他都有解决方案,而且他能做得更好。”后来他又访问孟加拉乡村银行,与尤努斯商谈,甚是投机,并开始了与尤努斯乡村银行的紧密合作。

2014年12月18日,和尤努斯共同成立“格莱珉中国”,也是格莱珉中国陆口支行,(维持格莱珉中国陆口支行运作的仅有的资金都是尤努斯卖了自己的房子才得来的),开始了20多年致力于以微金融改变农村贫困现状的顽强实践。尤努斯任命高战为“尤努斯中国中心”执行长和“格莱珉(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格莱珉中国)执行总裁。高战后还兼任中国尤努斯基金会理事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普惠金融委员会副主任、银监会中国小贷公司协会专家委员、郑州大学尤努斯社会企业中心研究员,等。[32]

在尤努斯的帮助下,高战的陆口村进展顺利,截至2016年6月底,在陆村及周边10个村庄发展出16个小组,客户数量近90人,累计发放贷款约180万元;主要用途是养殖家畜、培育蘑菇、开设小卖部、经营小作坊等;贷款者每周偿还本金、利息,并参与储蓄20元。年化贷款利率是20%,储蓄利率是6%。截止2016年,格莱珉中国共帮助2000多名妇女会员创业,累计发放超过4000余万元女性创业贷款。目前在中国已有江苏徐州陆口村,深圳,云南大理,河南兰考4个分支机构,运行良好。另在中国人民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郑州大学成立了研究中心,推进微型金融与社会企业在中国学术领域的发展。高战更被尤努斯称赞为 “心无旁骛,非常负责,所有格莱珉的工作人员都可以信任他”。高战的这些努力,架起中国小额贷款者与“孟加拉银行模式”的桥梁,高战被媒体称赞为“桥梁”设计师;又因为高战对“孟加拉银行模式”的忠诚追随和尤努斯信任和器重,被媒体称为“尤努斯最认可的中国徒弟”。[33]

高战与格莱珉中国还积极从事与参与一批社会公益事业,社会影响很大。2023年4月8日晚,由凤凰网主办的她势界·凤凰网2023女性影响力大赏颁奖典礼在上海举行。孟加拉中国获得“她势界·年度友好伙伴”。

但是,尤努斯也指出,基金会也有不够规范、难以大规模扩展的缺点,更不能有效实现社区建设和社区改良的目标。特别是也面临着和过去那些尝试在中国复制格莱珉模式的先驱们大同小异的困境,那就是因金融政策未开放而导致的不能合法吸收储蓄的问题。[34]

尤努斯鼓励高战从一个全新的维度思考格莱珉中国计划,即在推进格莱珉模式在中国落地的同时,在中国实施“尤努斯社会企业基金”项目。他认为,社会企业的发展可以为中国打开一扇全新的门。

有教授通过调查路口小额信贷,得出了高战的路口实验失败了的结论(参见程士强:制度移植何以失败?——以陆村小额信贷组织移植“格莱珉”模式为例,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4期。)笔者承认高战的试验并不顺利,但是高战的顽强坚持的做法和精神确实值得敬佩!而且路口村的试验毕竟坚持了下来,而且运作的富滇银行大理太邑彝族乡项目很成功,经验非常难能可贵!无论成功或是不甚成功乃至失败的,都很宝贵,可供我国精准扶贫参考。当前,社会的当务之急,是诚心帮助其扎扎实实解决困难,加强管理,更好地扶持更多的穷人和低收入人群就业、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三)“格莱珉中国”云南大理的实验——正规金融机构实施小额信贷的样本。

在北京大学汇丰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巴曙松教授推动下,格莱珉中国与云南省富滇银行的合作,[35]在云南大理市太邑彝族乡建立“一个标准的格莱珉模式支行”,为项目点及周边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他低收入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妇女,建立自己的小微企业,使她们以及她们的家庭摆脱困难,过上更好的生活。项目于2016年26日正式揭牌并成功发放首批贷款。

富滇银行每年将拨给格莱珉中国200多万元的运营经费,而给农户发放的贷款目前银行没有设置上限。格莱珉中国总裁高战亲自带队实施操作。截至2020年8月,富滇银行在太邑乡投放“富滇—格莱珉”小额扶贫贷款1432.5万元,扶持335户农户发展生产,其中:向1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贷款583万元。奖补利息56.21万元。

2017年11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调研组深入太邑乡调研,充分肯定富滇—格莱珉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以来对太邑乡脱贫攻坚及经济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要求总结当前的合作模式,查找问题,总结可复制性、可推广性、可持续性作法。

人民日报、半月谈、中国日报、云南日报、新华网等媒体就项目的启动和实施进行了专题报道并给予高度评价。项目于2017年6月荣获中国银行业协会“2016年度中国银行业最具社会责任实践案例奖”。2018年9月,项目荣获民政部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荣誉,成为2018年云南省唯一获得该荣誉的项目。

格莱珉中国后在与河南、深圳等地的银行合作,将“格莱珉模式”在全国更多地方开展。[36] [37] [38]

 

七、试点没有坚持下来的首要原因是外部环境特别是政策的限制

 

孟加拉国政府机构、央行和国会立法机构对尤努斯的试验给予了大力支持,同时还通过批发本金、免税、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其资金支持,这些举措使得小额贷款被纳入国家金融体系,并实现了赢利和可持续发展。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个“真经”值得我们国家有关部门好好学习。

人们看到,我国那些不利于小额信贷发展的外部政策环境,数十年没有改变,也没有松动过。于是,有人或明或暗地把那些没有坚持下来的原因归结于国家政策调控。实际上,中央决策层对小额信贷扶贫组织的坚定支持是写进了中央文件的,阻碍在有关部门。

 

(一)中央决策层对小额信贷扶贫组织的坚定支持已经写进了中央文件。

我觉得,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决策层对小额信贷扶贫组织是坚定支持的。为了说明问题,还是让我们由远及近,原文引述中央文件的原话吧。

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严格监管、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积极兴办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我理解,这里说的 “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就包括了当时已蓬勃发展的小额信贷扶贫组织;而“鼓励”和“积极兴办”,就是包括了给予小额信贷扶贫组织以法律地位的手续。

200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更加贴近农民和农村需要、由自然人或企业发起的小额信贷组织。” 我理解,这里说的“探索建立”的“小额信贷组织”,是第一次明明白白的给予了小额信贷组织的法治地位。

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 我理解,这里说的“大力培育”的小额贷款组织,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三类发起者发起的;这里要求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管理办法”,18年过去了,大家都没有见到“有关部门”把小额贷款组织的“管理办法”制定出来。真是难呀!

2007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努力形成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和小额贷款组织互为补充、功能齐备的农村金融体系,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尽快明确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比例,引导邮政储蓄等资金返还农村,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在贫困地区先行开展发育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的试点。”我理解,这里说的“加快制定农村金融整体改革方案”,至今尚没有制定出来,当然也不清楚小额贷款组织在“农村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中是处于什么样的“互为补充”地位。

2008年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我理解,这里说的“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应该包括立法部门立法、政策部门出台政策、管理部门给以注册管理等。我就不理解,这里要求的“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有关部门为什么就没什么动静。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监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我理解,这里说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不是“小力气”、“中力气”发展。我就不理解,这里要求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并不见实际工作中有什么动静;更不见“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

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微型金融服务,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我继续不理解,这里说的“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并不见实际工作中有什么动静,甚至于也没有“小力气”、“中力气”地“发展小额信贷”。[39]

按照我的想法,既然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已经多次做出了决定,有关部门执行也就是了。也就是说,有关管理部门就应该顺顺当当地为小额信贷组织办理注册、发给营业执照,应该负起监管和服务的责任。但是,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左右着有关政府部门的头脑、束缚着有关政府部门的手脚?我百思不得其解?!

对我的上述评论,可能有关部门感到冤枉!因为从2005年开始,央行正式发文,在陕西、山西、四川、贵州和内蒙古各选择一个试点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在央行的政策中,这些小额信贷试点可以实行4倍于基准利率的商业利率,但必须保证70%的资金用于农村。实践的结果,这些试点并没有取得大家公认的收获。再如2006年12月下旬,银监会也宣布降低农村银行业准入门槛,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村镇银行。实践的结果,那些应声成立的小贷公司,基本上都是以赚钱为目的,和扶贫没有关系。而真正的扶贫小额信贷组织的合法身份问题,在他们的政策中仍未提及。

令人欣慰的是,杜晓山教授团队的易县实践进行了近6年之后,1999年央行才在相关批件里给予了确认:“一切个人与单位未经批准经营小额信贷组织都属非法……社科院易县试点作为科研项目,特批准以现有模式继续运行。”人们阅读央行这个批文,非常遗憾的是看不到落实中央文件的具体安排,例如关于试点目的、范围、达到的目标、组织框架、监督监管、经验总结与推广等,有什么部署,更看不到像孟加拉国政府机构那样的支持小额信贷扶贫组织。用杜晓山的话来说,扶贫社的身份“还是灰色的”。

更令人土啼笑皆非的是,试点还曾经遇到无理整顿。1997年,易县扶贫社与当地农发行谈成了一笔100万元的无息贷款,因为没有明确的政策支持,这个合作是“悄悄做的,合作了2年”。不过事情后来还是被以“非法吸收资金”遭到上面派下来联合工作组调查,被“个别年轻干部指出好多做法不合法”,最后工作组给出调查结论:合理不合法。他们不明白,试验就是要试验那些新的作法。如果是老的做法,那何必还要试验。[40]

 

(二)小额信贷机构领到金融通行证很难。

阅读尤努斯在孟加拉实验的小额信贷扶贫材料,人们都可以感觉到他们碰到的是一路绿灯,孟加拉国政府机构、央行和国会立法机构对尤努斯的实验给予了大力支持,创造出良好的外部环境。这个真的是值得我们国家好好学习的“真经”。

1974年至1979年间,尤努斯先在一个村子里开始了试验,成功地改变了大约500位借款人的生活,他由此不断地去游说孟加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来采纳他的试验。1979年,孟加拉央行终于答应开展这个名为“孟加拉乡村银行”的项目,同意由7家国有银行支行在一个省份进行试运作,1981年则增加到5个省份。后来他顺利创办了孟加拉格莱珉(Grameen,意为乡村)试验分行,孟加拉小额信贷模式开始逐步形成。1981年尤努斯拿到了银行执照。1983年统计,格莱珉银行86个支行使5.9万名客户摆脱了贫困。同年,孟加拉国议会通过了《1983年特别孟加拉银行法案》,由此世界上第一个专业服务于穷人的金融机构——孟加拉乡村银行问世,成为独立法人机构,从此以更快的速度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拨乱反正,我国建立法治社会,包括金融机构在内的机构都需要审批获得通行证。而扶贫小额信贷组织要获得许可证难到此路不通。由于走获得金融机构通行证的路不通,有的小额信贷机构只有走非金融机构注册的路,例如到工商部门、民政部门注册。

例如,1993年9月,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和亚洲开发银行经济学家汤敏博士(后曾任亚行驻中国代表处副代表、首席经济学家),借鉴孟加拉国尤努斯乡村银行模式,在山西临县湍水头镇龙水头村成立“龙水头村民互助基金”开始试验,与杜晓山教授团队的扶贫社并称为中国最早的小额贷款项目。初始本金200多万。茅老曾自嘲说:“当初由于仅仅是在做试验,项目一直没有取得合法身份,曾一度‘被定性为非法经营’”。直至2009年6月13日改为山西永济富平小额贷款公司,才在法律上被认可,到2012年发展成两家小贷公司,但一直没有推广开。

小额贷款公司在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不是银行,谁来监管,如何监管等问题至今也都还没有明确答案。

这里应该说明的是,有关部门于2005年允许成立的小贷公司,并不是扶贫的小额信贷组织,而是“只贷不存”的半金融机构,目的是填补县以下金融机构奇缺。由于可以收取高于官方基准4倍的利率,受到一些富豪们欢迎,发展很快。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余额10043亿元。2020年9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加强监督管理,行业规范化要求进一步加强。

白澄宇曾具体谈到中国的小贷公司并不是小额信贷扶贫:一是信贷理念上。国内大部分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做的是中小企业贷款,而非小额信贷。很多贷款仍然依靠传统的抵押手段,并非信用贷款,这和小额信贷的基本理念并不一致。二是贷款额度上,国际上的单笔小额信贷仅为当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3—4倍,而在我国,很多小贷公司的平均单笔贷款额度超过100万元。显而易见,这些小贷公司从事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小额信贷扶贫业务。[41]

我对于这种只贷不存、以传统的抵押方式、收取高于官方基准利率4倍的利率的机构表示欢迎,因为它毕竟是增加了为数不多的农村为农民金融服务的机构,很有必要;它应该成为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一种重要机构。但是笔者还认为,有关部门把只贷不存、以传统的抵押方式、收取高于官方基准利率4倍的利率的机构命名为小贷公司,这和以扶贫为目的小额信贷扶贫是风马牛不相干,但是名字却相仿,却有点让所有从事小额信贷扶贫的人士哭笑不得。难道博大精深的汉语言文字就找不出合适的文字来命名这种合法的公司了吗?!

 

(三)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小额信贷机构不得融资使其不可持续,更无法做大。

我们知道,作为一个以扶贫为宗旨的金融组织,小额信贷的生存需要两个方面的前提条件:一是顺利地放贷,有足够的利润;二是成功地筹资,有雄厚的本钱。小额信贷筹资有多种形式,例如贷款者先存(当然存的不多)、吸收股金、项目区内吸储,等等。而吸储却是一个最常用的制度安排。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最基本的、世界各国不成问题的问题,在中国却成为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搞成了一个谁都碰不得的禁区、踩不得的雷区。

在国际上,那些搞得好的小额信贷组织,大都采用以下四种吸储方式:一是公开向社会吸储,二是基金储蓄,三是代扣罚金,四是吸收入股。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B模式的强制性储蓄主要表现为贷款客户交纳的基金,这种基金分为中心基金和小组基金两大部分,均为强制性。不交纳基金就不能参加贷款小组,也就不能得到小额信贷。小组基金为互助性基金,由4部分组成:一是个人储蓄,每人每周交1塔卡(相当于人民币0.22元);二是贷款提成,每人每次贷款时,提取贷款金额的5%,也叫信用提成;三是违纪罚款,如迟到一次会议罚1塔卡,缺席一次会议罚2塔卡,丢失帐本罚2塔卡,不按协议使用贷款罚5塔卡;四是个人储蓄的年息等,均存入小组基金。小组基金用于成员家庭急需时的借款,购买乡村银行的股票,以及小组成员集体经营项目的垫本等。中心基金为中心集体福利金,由集体基金、儿童教育基金、保险基金组成,用于中心成员的集体福利和帮助念不起书的中心成员孩子识字、赈灾、中心成员死亡时的抚恤等。

孟加拉乡村银行早期客户储蓄额普遍很小,他们不是把储蓄当成生息的来源,而是当成安全的且方便存取的金融服务。孟加拉乡村银行通过吸储的融资成本很低。他们前期依靠持续的社会救助及无限扩充股东来补充资金,获得银行牌照后通过吸收储蓄存款的办法彻底解决了流动性的难题。从1990年代中期起,孟加拉银行不再接受赠款和低息贷款,融资来源主要依靠自身的存款储蓄和外部的商业性贷款。它可以吸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存款储蓄,平均年化利率为12%,它对农村贫困群体发放贷款,平均年化利率为20%。它的存贷利率差为八个百分点,由此它吸收的存款额已经足够用于发放贷款了。它坚持合理的市场化风险定价,做到了风险可控,这是财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孟加拉乡村银行做到了,实现了保本微利和可持续发展。

问题在于,贫困者愿意并能够储蓄吗?在许多人看来,贫困者是不愿意储蓄的,而且他们也没有能力储蓄。国内外小额信贷的实践证明,这种认识是不符合实际的,因而是错误的。事实上,除了一无所有的绝对贫困者外,大多数贫困者都是相对贫困者,家里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钱财;而且贫困者都知道,自己的钱财若不急用,与其放在家里,不如用作储蓄。这是因为,放在家里不会升值,用作储蓄可以获得利息收入。只有我国封建社会里的老财主,才会把钱财放到地窖里,因为封建社会的金融业很不发达;中国当今的那些腐败党政官员,有的也把贪占的钱放到家里,例如据报道有个腐败官员就把贪占的钱装入席梦思床垫里,天天晚上睡在上面,那是因为不敢存入银行,怕发现了。

中国决策层早就洞察到包括小额信贷组织在内的农村小型金融组织继续发展受到本金制约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由金融部门融资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允许农村小型金融组织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农村微小型金融组织可通过多种方式从金融机构融入资金。”但是,中央要求的落实,显然要有一个漫长的落实过程。

尤努斯曾多次公开表示,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现在奉行的“只贷不存”原则,等于“锯了小额信贷的一条腿”,[42]是目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的最大障碍。尤努斯没有公开说的潜台词应该是,只贷不存“要了小额信贷特别是公益性小贷的命”。非盈利性信贷机构想要生存,要么有源源不断的救助资金注入,要么本身拥有一定的、可盈利的信贷规模,更需要获得政府政策性的扶持。

多年来,有关部门之所以不承认小额信贷,不给小额信贷“开绿灯”,不愿意让小额信贷组织吸储,开出的理由,就是小额信贷及其吸储有风险。同任何金融活动乃至经济活动客观存在着风险一样,小额信贷及其吸储也是客观存在着风险的,“只贷不存”原则当然是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在我国,曾经多次出现有的机构非法吸储集资、老板携款跑路导致的金融风险,特别是被列入全国十大农村改革试验之一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于1999年1月被严令全国统一取缔后,人们谈起非国有金融机构的业务都“谈虎色变”。其实当时的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清晰、管理不善、政府过多干预、缺少有效监管,才出现大面积的兑付风险,甚至在局部地区挤兑风波。本来,对于出现的问题,区分对待,肯定成绩,纠正错误,以利发展。“一刀切”取缔后,就再也不准非国有金融机构融资了。由此,有关部门对于小额信贷扶贫始终不松口“只贷不存”,当然也不准官办金融机构向小额信贷机构转贷这一风险小的融资。应该明白,没有风险的金融活动乃至经济活动,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问题在于,政府机构应该和小额信贷组织一起,承认风险,揭示风险,规避风险,让小额信贷这个大家已经取得共识的扶贫金融活动,在中国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发挥它应有的作用。[43]

 

(四)地方政府干预业务使小额信贷机构难以生存。

孟加拉乡村银行在基层很少发现地方政府干预业务的报道。一方面,孟加拉乡村银行独立自主经营;另一方面,孟加拉乡村银行其实是一种合作金融组织,贷款决策是靠客户集体决策,利用社区社会资源消化了银行的风险和成本。

而我国引进小额信贷后的试点,绝大多数地方都曾出现过当地政府机构干预小额信贷组织经营的案例。应该说,当地政府机构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小额信贷组织顺利发展的,但是由于他们并不懂得小额信贷的具体业务要求,往往用政府机关运行的规则来要求,有的则与以权谋私相联系,从而陷入瞎指挥、乱干涉而又不负责的泥坑。

陕西省是我国第一批正式提出支持小额信贷的省份。因为杜晓山选择丹凤县试点,引起了当地政府的关注。政府有人提出,扶贫社作为“纯民营活动”,存在“速度不快,步子不大,资金不足”等缺点,不久便接管了扶贫社,并把利率从8%降到了3%。截至2000年,陕西全省累计投入26个亿搞小额信贷,上演了一场小额贷款的“大跃进”。然而在规则和管理人员都不足的情况下,只剩坏账累累,现在早已偃旗息鼓。杜晓山评价道:“虽然政府的主观意图是好的,但混淆了信贷与救济的区别。”“过去的经验表明,对民营小额信贷,政府干预程度越大,经营效果往往越差。”[44]

 

八、试点没有坚持下来的另一个原因是小额信贷机构对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的误解,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中国历来有浓郁的跟风传统,2006年尤努斯和孟加拉乡村银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后,尤努斯和小额信贷扶贫很快在国内掀起了一股不小的热潮。但是正如中和农信董事长王行最先生所说,格莱珉模式在中国可以说是仿效者众多,得精髓者寡。[45]笔者同意这样的看法,究其原因,最重要的还是小额信贷机构对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的误解。尤努斯曾评价说:在中国尝试引进格莱珉模式的人往往未能真正掌握格莱珉模式的核心。{46}在此,笔者选取GB模式中几个最重要的方面加以述评。

 

(一)贷款目标对象上移、即由指向贫困户转变到中等收入户

为实现扶贫宗旨,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特别强调以贫困农户中的最贫困者为贷款对象,只借钱给无地少地的农民,借贷人不能拥有价值超过半公亩土地的财产,甚至贷款给乞丐。这一界定淸楚地排除了以下社会群体:首先是非贫困地区的农民。这是因为,一方面,非贫困地区政府的财力相对较为宽余,可以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如救济等对贫困者予以扶持。另一方面,非贫困地区社会经济相对较为发达,就业岗位和赚钱脱贫的机会比贫困地区为多,因而一般不需要小额信贷扶持。其次是贫困地区的非贫困农民,包括村社干部、村社干部的亲朋好友和村社里的能人,这些人被称为“农村中的强势群体”、“富人”、“精英”,因为他们有较多的发展机会,特别是他们可以比较容易地到商业银行得到贷款,还可以从参与社区发展项目中获益。在排除了农村中的这些非贫困农户后,贫困农户作为小额信贷的承贷对象就淸楚地显现出来了。

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有一条原则,即贫困户使用小额信贷按时还款,就可以接连贷款,而随着贷款的成功与延续,也就是收入继续增加,就可以逐步脱贫,也就由绝对贫困户上升为相对贫困户,有的成为中等收入户。这也就是说,小额信贷的对象必然由最贫困户转变到相对贫困户、中等收入户。

但是,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引入中国后,人们对它只向最贫困户贷款很不理解,实践中多数小额信贷机构工作人员也对最贫困户抱有偏见。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曾说:“到底是借贷给最穷的穷人,还是给有生产能力的穷人?” “过去我们严格按照孟加拉模式给最穷的人。但是实践过程中我们发现,这部分穷人经济基础很弱,还贷时有一定困难,尤其是每周还贷。这是现实操作中的一个矛盾。” [47]实践中许多地方在操作中把穷人的概念有所放大,但维持在最低和中低之间,是帮助那些最弱势但有能力的人。

易县扶贫社到后期面对的群体,已经不再是“穷人中的穷人”,而是“中等偏下的农民”。比如扶贫社后来的贷款额度和方式都在发生变化,每户的贷款额度增加到了4000元,“五户联保一户使用”(所谓“垒大户”)的情况越来越多,实际上就是贷款的人慢慢变成了“相对有钱人”。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常务副理事长白澄宇也认为农村社会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以大规模聚居的赤贫人口为服务对象的孟加拉模式在中国农村失去了市场。按照孟加拉乡村银行在基层的实际模式,发展新型合作金融,达到同曲变奏的效果,用中国的乐器演奏,也许更美妙动听。

刘西川、黄祖辉、程恩江2007年基于“中国农村微观金融研究课题组”2005年组织的三省(区)非政府组织小额信贷项目区农户调查的数据,发现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小额信贷项目的实际瞄准目标已从低收入户、中等偏下收入户上移到中等收入户和中等偏上收入户,甚至高收入户。进一步的分析表明,从需求方面讲,目标上移是因为贫困户对现有的小额信贷产品需求不足,同时,部分富裕户有较强的非农生产性信贷需求。小额信贷机构对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所做的变通,包括放松对贷款金额、联保小组和中心会议的要求,直接降低了富裕户参与小额信贷的机会成本。从供给方面讲,目标上移是由于在机构可持续性的压力下,小额信贷机构的中心主任和信贷员倾向于贷款给有非农经营项目和可以按时分期还款的农户。[48]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农村中的强势群体”、“富人”、“精英”与贫困户“抢夺”、“捕获”小额信贷这项宝贵资源,也使最贫困户得不到扶持。对此,杜晓山、汪三贵、陈虹妃、杨龙等之前都曾经有深刻洞见和论证。

笔者的担心是,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是至今唯一向最贫困户发放贷款的机制,如果把它偏离最贫困户目标合法化,那么也就没有其他任何机制向最贫困户贷款了。有种意见认为,我们国家有民政救济和近几年的精准扶贫到户,可以依托。笔者认为,保留小额信贷扶贫到最贫困户,要比民政救济式的精准扶贫到户,优越性大得多,有效得多,可持续性也强许多。

 

(二)不理解信贷对象牢牢锁定在底层妇女身上。

孟加拉乡村银行将放贷对象牢牢锁定在贫困户妇女身上,特别是过去仅从事家务劳动的农村妇女,以此帮助她们充分就业。尤努斯教授认为,女人的信用度要好于男人。所以,5个女人集体骗贷的可能性非常小。统计表明,女人说谎话,她可能说一遍,但如果再说一遍,她就脸红了,不会再说了,更不要说5个女人联合说谎话,而且还要说上很多遍,但如果是男人,就有可能。孟加拉国乡村银行的400多万客户里,96%都是妇女。

那么,小额信贷扶贫对贫困农户妇女之所以比对贫困农户男子的作用更大,这是由贫困农户妇女的自身条件及其经济、社会地位所决定的。首先,贫困农户的贫困,在某种程度上看是妇女的贫困;而消除了妇女的贫困,农户贫困便有利于随之消除。其次,贫困妇女特有的母爱、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决定了她们承担贷款的成功率。在缺衣少食的日子里,母亲大都有过那种不能喂养子女而心灵留有创伤的悲惨经历。如果有与饥饿和贫困抗争的机会,贫困妇女往往比男人更能本能地挺身而出成为能干的斗士。贫困农户妇女在操持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自觉不自觉地学会或养成了积累和再生产的本领。

为此,小额信贷扶贫主要由妇女承贷,这对于发掘妇女的潜在才能,发挥她们的作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经济合作社在河北省易县和河南虞城、南召及陕西省丹凤的实践中发现了以下事实:第一,以贫困农村的贫困妇女为目标的小额信贷扶贫项目,对于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和她们家庭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帮助;第二,只要给农村贫困妇女创造条件,她们有能力自我就业,更有改变目前生活状况的愿望;第三,农村贫困妇女通过小额信贷而从事生产经营项目,可使其自身和家庭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有所改善;农村贫困妇女得到就业的机会,自身便具备了发展的可能;第四,小额信贷组织的小组和中心会议,增加了妇女参与社会活动和发展自己与表现自我的机会,可以增加贫困妇女的自信心,使她们互相了解并互相帮助解决生活与生产中的困难。这既是农村贫困妇女实现发展权利的一种途径,也是她们提高自我生产经营水平的一条路子。[49]

但是,在一些中国的小额信贷机构里,总有些人不肯情愿向贫困妇女贷款,这主要是受长期来男权社会“男尊女卑”、“男主外,女主内”、“女人头发长见识短”的等中国传统思想的影响。

 

(三)不坚持小额度、短周期、分阶段放款。

孟加拉小额信贷GB模式中贷款是小额度、短周期、分阶段贷款。从贫困家庭底子薄、没有信贷经验、难以从事大规模的经营活动,只适宜从事风险小、易操作、周期短、见效快的小型项目的实际出发,规定每笔贷款额度大约是2500塔卡左右,这个额度一般不超过贫困户人均收入的1/3。这是因为,穷人的创业,由于朋友圈都是穷人,不可能从事投资大的行业,在孟加拉大都是从事编织、小买卖等,所需资本不多、技术含量不高。数额虽少,但是使用起来比较容易把握,不容易失败。在具体操作上采取分阶段放款,即“2—2—1”分阶段原则进行,即先贷给小组中最穷的2户,还贷正常约3周后再贷给另外2户,如果出现还贷不正常,则停止贷款,并收回首批贷款;如果前两批都能按要求还贷,再贷给小组长。这体现了小组长礼让的品德,也体现了后边贷款户对前边贷款户的监督,更帮助其把项目做成功,防止失败。

中国的小额信贷特别是地方政府运作的小额信贷,早已不坚持这一原则,转而热衷于相对来说的大额度、长周期和一次性放贷。而抛弃了这一原则,以“中国特色”为借口的那些大额度放贷,真正受益的变成了非贫困农户,也就背离了“真扶贫、扶真贫”的宗旨。

在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本金总额是一个定数的前提下,坚持每一个借贷贫困户都是小额度,也就意味着可以让较多的贫困户获得贷款。这对于扩大贫困户受益面,体现对于各个贫困户的公正性扶持,无疑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随着贫困户贷款的连续,家庭收入的增加,他们必然要求增加每次贷款的额度,孟加拉国小额信贷适应这一变化,在GB模式2中,尤诺斯已经将每次贷款额度上调,贷款周期加长,显示出极大的灵活性。

在我国,坚持大额度贷款的,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在多数地方政府运作的小额信贷中,人们常常听到官员们始终坚持农民需要的是大额度贷款的“高论”,几乎毫无例外对他们的贷款对象发放大额度贷款。二是在有的小额信贷组织中,信贷员坚持大额度地对他们的贷款对象发放贷款的原因,主要是相对富裕户和村干部们需要的是大额度贷款,囿于他们的压力,也就不得不偏向于农村中的相对富裕户、村干部;其次是这些组织内部的激励机制出了问题,多发放小额和少发放大额贷款,在责任、报酬等方面没有区别,而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小额贷款当然太复杂、繁琐,因而就懒得多花费时间与精力了。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凡是发放大额度贷款的机构和个人肯定不是真心帮助贫困户,而是帮助非贫困户。

小额度适应了贫困户的家庭经济实力,排除了富人和强势人群,从而才把宝贵的扶贫资源送达真正的贫困户,这里的道理在于:由于额度小,农村里的富人和强势人群也就看不上。这是因为,在农村,富人和强势人群已经经过了小额度创业阶段,有了一定的资本、经验和人才,进入了资本投入较多、规模经营较大、收入水平较多的家庭经营阶段。特别是,富人和强势人群已经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关系网,他们如若发展家庭经营,可以到农村信用合作社、农业银行贷款,一方面他们自己家庭有财产抵押,另一方面不愁没有人替他们担保。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里的富人和强势人群看不上小额度贷款,这才轮到了贫困农户使用。

笔者还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地方政府官员和有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组织的工作人员,因业务需要进村后,要在村里吃饭,有的要在村里住宿。那些贫困农户家庭由于贫穷,没有好的饭菜招待,没有象样的房子和床铺供其住宿,从而也就不能不与地方政府官员、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组织的工作人员保持了一个距离。而农村中相对富裕户、村干部和强势人群,由于家庭相对富裕,地方政府官员、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组织的工作人员一进村,他们就抢先把他们包围了,献茶水、递香烟,介绍情况,热情得不得了。于是,他们也就自然而然成为了进村者喜欢的“积极分子”、“依靠对象”、“项目骨干”。而他们在自然而然的成为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后,当然就要求大额度贷款,不会喜欢小额度贷款。[50]

 

(四)不理解整借(贷)零还的深远意义。

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实行整借(贷)零还制度,当借款人拿到贷款后,从第三周起即开始分期陆续归还本金和利息的一部分。孟加拉国乡村银行一年期贷款每周归还本金的1/50,称为“50周还贷制”。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麻栗坡县的小额信贷试点是10天还一次贷,称为“30周还贷制”。云南省政府主导型小额信贷是15天开始还贷,称为“24周还贷制”。孟加拉国的大部分地区是平原,人口稠密,村庄较大,借贷贫困者可以在本村庄的集市上及时出售自己的农副产品、做劳务等以赚钱还贷。中国贫困山区人口较为稀少,仅在较大的村镇每周或每10、15天才有一次集市,借款贫困者在参与集市交易后才有钱还贷。。

中国引进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时,有的项目不坚持整贷零还,误认为太麻烦,殊不知正是这种整借(贷)零还制度,才适合最贫困人群。在有的项目,孟加拉的还款周期也与孟加拉不同,他们是每月还款。当地的农户、商户不比孟加拉从事手工业的妇女,资金周转没那么快。作为信贷员,他也不偏好每周收款,与其把时间花在去收款的路上,不如多发展几名客户。

笔者发现,由于分期还贷,不仅强化了贷款贫困者的还贷意识,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说是强制性地推动他们精心谋划,精打细算,开源节流,提高了生产和经营能力。传统的一次性借出、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金融信贷活动,贷款合约当然具有严肃性,但是借贷当事人一旦在归还期即将到来或已经到来时筹措不到还本付息的钱时,往往产生一种“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赖账心理和行为。特别是对于多数贫困者,他们家里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你让他们拿什么还本付息呢?其结果必然是他们从此再也别想获得贷款了。正是吸取了这个教训,小额信贷设计了分期还贷的制度,从而把整借的定期贷款的本息,分成几十次来归还,每一次归还的数量不多。对于贷款贫困者来说,他们只要家里养一群鸡,每次还款时卖一、二只鸡的钱就够了;做小买卖,卖几天货也就有了还款的钱;再不然,他们在还款前出去打几天短工,也可以攒够还款的钱。从这个意义上说,小额信贷是“逼”着贷款贫困者开动脑筋想办法,千方百计去寻找挣钱的门路,从而使 “笨人”变聪明了,“懒人”变勤快了。

云南一些小额信贷项目在分期还贷的实践中,不少贷款贫困者在实施贷款项目的同时,自己决定、自己寻找,不需另外贷款,又实施了一批规模虽小但是成功率很高的项目。在这个过程中,不需要别人批准,也不需要外界恩赐,更不需要政府扶持,贷款贫困者奇迹般地决定和完成了一些自我发展项目,并且都意外地获得了成功。在凑够每次还贷的钱时,贫困者自我发展的能力也随之得到了提高。

1990年代,被时任国务委员陈俊生高度赞扬的“老母鸡换大水牛”的典型事例,形象地说明了小额信贷对贫困农户的特殊作用。(李启昌:国务委员陈俊生高度评价我省扶贫攻坚新举措:“老母鸡换大水牛”做法很好,《云南日报》1997年10月22日。)“老母鸡换大水牛”的事例,是时任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王学仁同志发现的。1997年8月19日下午,王学仁同志到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翠华乡新民办事处八得村考察小额信贷试点情况。当他走进贫困农户李新芝家时,看到了李新芝用小额信贷1000元买的一头水牛正在院里吃草。李新芝是一个勤劳的妇女,由于家里负担重,多年来没有耕牛,耕地时需要借用别人的牛,生产、生活都很困难。1997年6月,省里决定在翠华乡实施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试点,李新芝是八得村最后得到1000元贷款的农民。她用这笔钱买了一头水牛和两包化肥。王学仁问李新芝小额信贷有什么好处,李新芝回答道,每月还40多元,卖只母鸡就能还了,而年底自己得到的却是一头大水牛。[51]

 

(五)对小组联结规则与中心组会议的误解

在孟加拉乡村银行GB模式中,小组作为一个有资格获得贷款整体,按照“自愿组合,亲属回避,互相帮助”原则,形成“互助、互督、互保”的组内制约机制,一个组员不还款,整个小组就失去再贷款资格。小组成员必须学会写自己的姓名,参加培训,了解并愿意遵循乡村银行的目标、规定等后才有资格得到贷款。乡村银行成员可以自由选择贷款的经济活动,但必须在中心组会议上讨论,并获小组一致批准才可以。然后,乡村银行工作人员到每户核实批准,就可得到贷款。每户发一信用本,无需抵押担保。小组联结与中心会议制度是非常核心的一环,六至八个借款小组组成一个中心。为了便于管理,一个中心必须在一个自然村里。如果一个自然村较大,也可以设立两个以上的中心。中心设正、副主任各一人,负责召集中心会议。中心会议的任务:一是检查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情况,放贷、还贷;二是培养贷款妇女的守信意识,不停地宣传借钱必须归还的思想,而不搞慈善事业,不搞施舍、捐赠和照顾。它的不断宣传和组织活动,让贷款者特别是妇女,建立起讲信誉和及时还贷的意识。三是开展互助、培训、卫生保健、儿童教育、计划生育、团结互助等,也开展扫盲和技术培训,文明教育等活动。四是交流致富信息,传播科技知识,提高贷款人的经营和发展能力。五是调解小组成员之间的矛盾纠纷。六是出售良种、树苗、腹泻药、碘盐、饮用水净化剂等,以改善借款贫困者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曾有人感叹,乡村银行既像一个能够赋予借贷人爱、关心和安全感的大家庭,又像是穷人知识、价值观、方式方法的学校,还像一个机制规则极度严谨高效的军队。

中国许多“孟加拉学徒”开始会照搬这一模式,但一段时间后大多容易丧失信心,鉴于各种人情和面子因素,往往忽视甚至误解这一环节。

首先,不坚持小组制度。中国有的项目区位于山区,老百姓居住偏远,这一家到哪一家距离很远,不像孟加拉国平原地区,人口稠密,组建小组、大组容易。这当然是实情,有情可原,问题是怎样找到替代方式,而不是舍弃这一制度。

其次,不坚持没有亲属关系的5户结成互助互督互保小组。中国的一些项目屡屡报道实践中出现有亲属关系的小组联合起来造假、不还款或不按期还款的案例。

再次,仅仅把小组当成互助互督互保小组。孟加拉的小组模式,与此前被国内普遍理解五人联保本质上是不同的,因为找穷人做这种互相联保是没有意义的。小组模式的核心意义在于帮助贫穷人建立社群的归属感、责任感,当一个人感受到被尊重的价值时,会更有动力去改善、维护自己和家庭的生活,这是孟加拉模式帮助穷人的根本出发点。孟加拉乡村银行用运营的方式,为穷人构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过去从来没有人关注的社会网络。它将个体和社会建立链接,从而完成了穷人和社会的链接,获得集体的力量。只要穷人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五人小组,他们就有了共享好坏经历、问题和挑战的机会,可以交换信息和经营经验,探索赚钱的想法和方法,这是小组共同利益所在。

其四,不坚持中心组会议。孟加拉小额信贷坚持在每周的会议中上公开透明地放款和收款,贷款人把钱亲自交给收款员,随之登记,贷款人与收款员之间各自有一个记录单,这两个记录单上的金额保持一致,分行电子系统也会备份,做到最大透明化。而且,组员们在健康、教育、相互帮助等方面交流,相当于借贷人之间形成一个紧密联系的社群,

当然,笔者对孟加拉乡村银行小组所形成的自身内部约束机制也很欣赏。大家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新成员进入其群体,以及是否批准其中一名成员的新贷款。每个群体成员都有动力仔细评估拟议的贷款,因为其贷款取决于群体所有成员的偿还和表现。群体是贷款审批的过滤器。同时,群体又提供支持和同伴压力,以确保贷款发放后获得偿还。

 

(六)一直不理解、不坚持小额信贷扶贫的稍高利率。

孟加拉小额信贷既然是信贷,就不但要还本,还要付息,利息率一般与商业银行利率持平乃至略高一些。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在1991年前,贷款一年期的年利率是16%,1991年上升为20%。实践证明,所有的贷款贫困者对这样的利率都是能够承受的。因为利率较低的信贷他们贷不到,而农村民间存在的高利贷,贫困者实在是贷不起,小额信贷的利率毕竟比高利贷低得多。

自1994年前后小额信贷扶贫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等人引入中国以后,人们对于小额信贷扶贫实行高利率一直表示不理解,有的甚至把高利率当成了“罪过”,提出了许多质疑、责难。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学者曾先后发表文章,反复论述了小额信贷扶贫之所以采用高利率,原因在于低利率贷款很容易被农村中的强势人群“抢夺”、作为农村中弱势人群的贫困户轮不上低利率贷款、高利率才排除了非贫困户、高利率才能弥补小额信贷机构的成本等道理。然而,人们的思想转弯并不是轻而易举的。直到2006年6月,亚行高级小额信贷专家费尔南多撰写的报告《小额信贷高利率的理解及处理办法》发表;2006年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易纲博士发表谈话指出,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应当比市场贷款利率稍高一些;2007年3月1日,亚行驻中国代表处副代表兼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博士在《中国青年报》发表《小额信贷为什么要有高利率》后,许多人所持反对态度收敛起来。[52]

 

(七)把培训当成可有可无的环节。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十分重视培训。孟加拉GB模式的培训,分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对创办者的培训,是由孟加拉信托负责的;1989年,尤努斯先生创立“孟加拉信托”,并牵头开展孟加拉银行复制计划。根据该计划,“孟加拉信托”通过提供资金援助和技术支持的方式,向推广孟加拉银行模式且旨在扶贫的项目提供支持。迄今,该计划已提供2184万美元“种子”资金,为38个国家的139个项目提供资金。1993年10月,杜晓山带着准备在河北易县复制小额信贷模式的方案,去孟加拉国参加一期孟加拉信托负责的14天的学习项目,一半时间讨论学习孟加拉乡村银行的模式;另一半时间到银行基层去体验生活,和他们的员工一起,跟着学。

第二个层次是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一般在总行或分行、支行举行,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受训者通过听取报告、交流经验,得到了培训。

第三个层次对信贷员的培训,是由孟加拉的管理人员负责的。对员工的培训,主要是对新聘的员工,首先要接受六个月的培训,地点分别在三个营业所,使其了解和接触各种不同地区的情况,增长见识;孟加拉信贷员培训过程中淘汰率高达40%。培训项目十分细致,大多是如何与底层民众打交道的技巧,如穿着简朴,要表扬家里的亮点、孩子以及家庭的整洁,入座时不能坐得比主人高,每周开会和还款时双方要相互起立敬礼等。

第四个层次是对贷款者的培训,是由信贷员负责的。凡贷款者至少要接受七天有关信贷政策的培训,并要通过测试表明他们理解了这些政策。培训时小组成员一起学习了解贷款、储蓄、信用建设等等。但是需贷款的妇女往往文化程度不高,真的可以听得懂么?这就是孟加拉在整个流程设计中非常巧妙的一点,它不光讲产品,还会在其中嵌入很多纪律要求和观察者要求等机制,让小组5个人在培训期间形成小组意识。

而在中国的小额信额组织,对培训重视不够,培训走过场,流程被大大缩短,内容被大大简化。如据报道,有的项目在当地金融办的帮助下招聘信贷员,入职后,仅仅听讲了一通孟加拉理念和操作手法,匆匆上岗了。

 

(八)内部管理机制尚未规范

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非常严格,又有非常的人情味,因而保证了银行的正常运行。而中国引进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GB模式的机构,除了少数的如中和农信外,由于大都是其他机构的兼职人员,内部体制不顺,加上没有经验,管理漏洞不少。

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人员聘用非常有趣,他们中大多是受过高等教育(大学、硕士)的,这在孟加拉国家来说已经是很高的要求了。据介绍,尤努斯反对招聘金融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进入乡村银行,认为那样会给完全没有金融意识的穷人建立门槛,取而代之的是清一色的人文、心理学学生。[53]

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对员工强调奉献精神,但又从物质待遇上给予优待,形成了一支质量很高的员工队伍。在双向选择的聘任中,乡村银行特别重视学识、实际能力和乐于助贫精神,营业部主任以上职员至少大学本科毕业,一般人员至少大学专科毕业,均要求有献身扶贫事业的志向。早期的员工工资从一般业务员2300塔卡,至总经理1万塔卡,共分8个等级,大体上与城市银行工作人员工资相当并略高于政府工作人员。此外,员工的福利较高,有伙食、住房、住房贷款、交通、医疗、节日等六项补贴,工资低者补贴越多;凡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离职、退休待遇,离职金和退休金很高,吸引和稳定了人才。孟加拉乡村银行实行工作人员待遇高于同行。分行内工作人员工资平均为18000--20000塔卡(约合1500—1660人民币),这在当地当时是非常高的工资。

孟加拉乡村银行工作人员还广泛与贷款村民交朋友,还会帮助解决除了贷款以外的其他生活难题。比如曾有一位工作人员为一对结婚新人担任证婚人等。

我国引进并最早试验孟加拉银行GB模式的,主要是公办科研机构的学者、国际组织援华项目机构的公职人员,均没有从事金融工作的经历,有的连金融知识也缺乏,国内金融监管部门也没有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服务,从而造成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比如一开始都没有核定工资报酬,最多是项目报销应该的出差费和补贴,至于招聘的专制工作人员核定的报酬也不高。如河北易县项目区2002年接替西陵分社主任的崔振江,扶贫社给他的工资是每月400元,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他碍于县扶贫社主任周学仁的情面才留了下来;到2009年该县扶贫社人均工资超过了1600元,在当地已经是中等偏上,“想说情开后门来扶贫社的人也排着队呢”。

此外,易县项目区贫困地区交通不便,为了上门服务,信贷员们“平均3年报废一辆摩托车”。这些摩托车还必须由信贷员们自行配备,扶贫社能补贴给他们的只有每个月的燃油补,最早只有50块钱,2009年升到150元。[54]

与工资福利与激励制度同时存在的处罚制度,即内部工作人员违纪处理制度,孟加拉乡村银行银行由于比较正规,内部管理与监控制度严密,工作人员也曾出现违纪问题,但是相对少的多。

我国引进并最早试验孟加拉银行GB模式的,几乎所有的机构内部都曾经发现过工作人员违纪事件,有的还比较严重。(当然,国内国有金融机构屡屡发现负责人巨额贪污受贿案例,比小额信贷机构多得多、大得多。)

据媒体报道,杜晓山教授团队并不护短,曾透漏2001年课题组的北京总部派专业审计人员去易县项目清查,烂账达到了近百万元。而这些烂账最初的起因之一,就是中心主任做假账。如白马分社的中心主任们搞出了“两本账”,一本是给扶贫社看的漂亮账,上面每周还款率都是100%,而另一本却千奇百怪,“比如让有能力的农户一次还两周的款,可记账的时候,却把一周的钱记在不能还钱的人名下,这样把还款率做高,甚至贷款时的签名和手印都是假的”。再如虞城扶贫社店集乡分社主任马银山不顾制度规定,在1998年左右陆续把8个亲属招进了员工总数才33人的扶贫社,而且他的亲属为了获得贷款提成大量违规放贷。比如给马银山老家的一位中心主任一人就贷了4万多元,远远超出每户不得超过2000元的规定。等到北京总部专门派来工作组,清理整顿工作足足做了3年,124万元的坏账绝大多数都难以收回。[55]

 

(九)把孟加拉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扶贫这类社会型企业,误认为是慈善机构,或是赚大钱企业。

孟加拉乡村银行属于社会型企业(SocialEnterprise),有独特的所有制结构,即借款人拥有银行95%的所有权,政府持有其余5%。银行建立的目标并非营利性,而是为了服务社会底层的贫困人群,通过为贫困人口提供金融服务这一方式而帮助他们创收进而实现更好的生活。这是其社会意义所在。同时,社会型企业又不是慈善组织,而是以企业方式高效运营。社会型企业运行的基础是“社群资本”。国内外不少人对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中的“社群资本”理解不到位。“社群资本”是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中最重要的东西,可以说是孟加拉乡村银行之魂,忽视了“社群资本”就等于把孟加拉乡村银行的魂丢了。

格莱珉的“社群资本”形成,按照李杰的解释,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要素,缺一不可。一是(社群)个体。通过相互推荐形成小组,保证背景相似、认知相近、圈层相同的人进入小组,共性越多,越保证建立彼此高度链接且同频同圈层的社群。通过培训与面试,识别并筛选掉改变人生意愿不强,对规则秩序执行不够的人,以及其他不符合穷人标准的申请人。二是组织结构与机制流程。格莱珉更像一个去中心化的组织,通过设计科学且严密的操作流程与系统运营机制,以及不同的岗位职责与SOP,不断为社群的构建和强化进行监督、引导、支持赋能,时刻培养借款人的各项能力。三是组织心智与文化。不断为社区注入信念与规则,培养成员的使命感和主人公责任意识,共建一个同频共振,可以相互启发、相互激励、相互点燃的社群。尤努斯讲到,“从中心成立之初,组织就必须努力发展其意义与使命感,如果中心力量薄弱,必然会面临很多困难。组织必须在成员之间建立一种集体责任和集体认知的文化,成员们应将中心视为‘自己的’,关心它并帮助它发展。”[56]

那么,孟加拉乡村银行贷款者是如何成为股东的呢?比如说,你借贷100块钱,你要在你们5个人的小组基金里放5%的存款,也就是5块钱,这是规矩。这个钱是你的,但是你必须存在这里,然后这五块钱里头有一半作为你的股份,另一半是你的小组基金存款,将来你可以随时拿走。而你的股份就是给你逐步积累形成,比如说要求每个人的股份要积累到100块钱,一开始贷款,你存放了5块钱,5块钱中2块5是作为股份,你在银行连续地借,每次借完了,银行每次都要扣你5%,然后再砍一半,这样的第一次是2块5,第二次就达到五块,第三次就是7块5,或者十块,或者是更多。这样积累到100块的时候,你就是银行的一股,到了这一股,就不需要你再入股了,以后你存在这儿的钱都是你的存款额了,你就是银行的股东了。所以孟加拉乡村银行是全体贷款者客户入股,最后大家的股份相同,主要股份是贫困妇女。由于贷款妇女分布在全国各地,因此它划区选代表,每个地区选举产生股东代表,然后股东代表形成了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决定董事会、监事会,再有高管。这一套即是所谓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与此相关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招聘雇佣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雇请的公务人员,却没有一分钱的股份,包括尤努斯教授在内,用我们的流行话就是人民公仆,这是真正实现了共产主义理想所要求的。工作人员是贫困群体的公仆,包括尤努斯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只拿该拿的工资,但不是股东,是为贫困群体和股东服务的。[57]

政治学家、经济学家、美国政治学协会主席罗伯特·帕特南提出,“社群资本的好处主要表现为,社区的社会规范和网络,有助于保证人们的行为与集体期望的相一致,在一个关系紧密,成员稳定,并交互频繁的社区,人们相互认识因此能够互相监督;同时,社会资本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日常的商业和社会交往的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并且有着活跃联系并且相互信任的人们,会变得更加宽容,更少愤怒,这是一种对社会及他人非常有益的人格特征;同时,信息与资源交互更加高效,更容易抓住机会或抵抗威胁。对生理与精神,包括经济繁荣带来积极影响。”[58]

国内不少引进孟加拉银行模式的,有的抱住借此赚钱、可以赚大钱的目的。也有不少人认为小额信贷扶贫不应该盈利,应该做成慈善。我国40年来的实践一而再再而三地证明,小额信贷扶贫不盈利,做成慈善机构,暂时几年可以,时间一长,没有慈善者捐款投入,也就存活不下去,没有可持续性。如果做成赚大钱的企业,也就必然偏离扶持穷人的宗旨。

 

四、展望与建议

 

中国政府领导人和中国金融界有识之士非常期待孟加拉模式能够在中国成功落地与发展。2006年荣获诺贝尔奖后,尤努斯出访的第一个国家选择中国时,得到热烈欢迎,就是证明。

 

(一)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立体的,包含多种金融机构、服务不同对象和目标的中国金融市场体系。

鉴于我国绝对贫困的顺利解决、相对贫困的解决长久性,学者们认为应参照国际经验,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为导向,将其经营策略和经营目标由政府主导型扶贫向政府监管下市场中介机构型转变,也就是说从政府行为向市场行为转变,发展商业性小额信贷机构,提高小额贷款的效率,实现政治目标与经济目标并举。在具体目标上,中国应该建立一个全方位的、立体的,包含多种金融机构、服务不同对象和目标的金融扶贫体系。

中国的金融扶贫不仅仅是直接针对低收入和贫困群体提供金融服务,而且有大量的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推动减贫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因此,中国的扶贫金融市场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和一个跨层级的辅助市场。三个层次的市场分别是小额信贷市场、产业扶贫贷款与资本市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融资。辅助市场是保险市场。其中,小额信贷主要在个体层面开展,即为借款人开展生产创收活动或解决医疗、教育等生活困难提供信贷服务。服务主体主要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险公司、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和农民资金互助组织等。产业扶贫贷款与资本市场主要服务于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即为能够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或贫困户就业、增加收入的企业、较大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上市、发行债券和开展期货业务以及融资担保等服务。金融服务供给主体主要有农行、邮储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等。此外,金融服务主体还有资本市场(含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融资市场主要是服务于贫困地区道路、医疗卫生、教育、饮水、电力、通讯、人居环境的改善和移民扶贫搬迁等方面。服务主体主要是国开行、农发行和大型商业银行。融资方式主要是长期贷款和发行债券等。此外,保险服务贯穿了上述金融扶贫的三个层面,形成功能作用协同配合的保险扶贫体系,包括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代表的保险扶贫保障体系,以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农业保险保单质押为代表的保险扶贫诚信体系,以保险资金支农融资和直接投资为代表的保险扶贫投资体系。[59]

 

(二)把小额信贷作为普惠金融的重要形式大力发展

普惠金融的概念由联合国于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提出后,已为世界各国所采用。近十年来,全球和区域普惠金融联盟相继成立,建立起支撑普惠金融发展的强大网络。联合国普惠金融的概念、理论与实践提出不久,即被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白澄宇、杜晓山引进和广泛宣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普惠金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为推进普惠金融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满意度,增强所有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国务院2016年1月15日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作为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确立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从普惠金融服务机构、产品创新、基础设施、法律法规和教育宣传等方面提出了系列政策措施和保障手段,对推进普惠金融实施、加强领导协调、试点示范工程等方面做出了相关安排。

普惠金融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小额信贷在普惠金融中将占据重要地位。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

 

(三)鼓励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积极发展为低收入人群的小额信贷

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到现在,已成为一个和国内其它正规金融机构无大的差别的金融机构。由于它处于农村,点多腿长,完全可以改造成为低收入群服务的小额信贷组织。具体来说国际上有三种模式可以借鉴。

一是正规小额信贷金融机构模式。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BRI—UD)和泰国(BAAC)是正规金融机构从事小额信贷模式的代表。印尼人民银行小额信贷部下设地区人民银行、基层银行和独立营业中心。独立营业中心是基本经营单位,独立核算,可以自主决定贷款规模、期限和抵押,执行贷款发放与回收。机构内部建立激励机制。独立营业中心实行独立核算,每年经营利润的10%在第二年分配给员工。实行商业贷款利率以覆盖成本(年利率32%);如果借款者在6个月内都按时还款,银行将每月返回本金的5%作为奖励;储蓄利率根据存款额确定,存款越多,利率越高。这种政策使BRI吸收了印尼农村约3300万农户手中的小额游资,储蓄成为其主要的贷款本金来源。严格分离银行的社会服务职能和盈利职能。银行不承担对农户的培训、教育等义务。BRI-UD高利率和鼓励储蓄的政策,使金融机构实现了财务上的可持续性。

二是社区合作银行模式。社区合作银行(又称信用联盟)是完全由社员管理、自助式的金融机构。它由特定的群体或机构组织管理。合作银行是一个民主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合作社。由所有社员拥有并管理,每个社员有一票的投票权来选举合作社的负责人。

三是村银行模式。村银行是国际社区资助基金会(FINCA)开创的一种提供小额信贷的组织形式,它采用经济民主化的方式运作,提供市场利率的贷款是其主要业务。村银行与社区合作银行的区别在于村银行不是一人一票,可以一人多票。村银行小组就是由10—50人组成的互助小组,小组成员每周或每两周开一次会,小组会为自己提供三种基本服务:(1)提供小额自我就业贷款来开办或扩大自己的生意;(2)提供一种储蓄激励和一种积累储蓄的方法;(3)建立一个提供互助帮助并鼓励自立的以社区为基础的系统。村银行小组的成员相互担保彼此的贷款并在组织内部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大力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合作金融

合作金融利用传统村落熟人社会的信用,采取村级资金互助与产业合作相结合的形式,为社员提供所需的信贷服务。经营管理上实行社员自愿入股、信息透明、民主治理、服务社员的原则,满足村内的金融需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探索推进了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合作经济实践。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在“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框架内开展信用互助业务和新型合作金融创新,既是当前的政策要求,也是农村信用互助试点的必然出路。[60]

实践证明,合作性金融只要坚持合作社的制度原则,其在农村就具有很强的生命力,有着商业性金融无法比拟的优势。第一,合作金融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以为社员提供最优服务为宗旨,这样就挤出了资本对利润的诉求,只要能够覆盖成本就可以实现业务和财务的可持续发展,让商业金融机构因低回报而不愿触及的市场具有了财务和经营可行性;第二,合作金融通过建立在农村血缘、地缘、业缘等关系基础上的熟人社会信用和利益共同体,加之“一人一票”的民主决策规则,形成了内部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第三,合作金融组织成员之间信息对称性强,沟通与传播便利,加之所需专职业务人员少,交易成本较低,可以最大限度让利与成员;第四,合作金融经营范围限制在合作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可以避免风险外溢,除非超越其属性和边界,不会引发系统性风险。总之,合作金融可以在特定群体中真正做到服务的普及、实惠、便利和经营可持续。{61}

笔者认为,可以把现有贫困村互助基金改造扩展成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合作金融。所谓贫困村互助基金,最早是贵州草海村寨基金,在国际鹤类基金和美国渐进组织帮助下,与1995年建立,为我国第一个村民基金,到2000年共建立9个村基金,累计发放贷款25.3万元,受益农户448户。到2004年,63个基金已经停业,坚持正常运作的仅有11个;另有东山村村民在没有外界帮助下,于2005年11月21日自己成立了基金,参照其他基金的办法运作。{62}笔者2001年起主持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资助的行动研究项目《中国云南省山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市范项目(YUEP)》,在云南省的2个贫困县、6个乡、48个村,成立了46个社区村民组织,由村民组织运作46个村民基金,基金按小额信贷的模式运作,止2005年底,累计对2211户贫困户贷款168万元,农户项目成功率95%,按期还款率100%。由此再一次证实了这一结论: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的金融意识不比城里人差、诚信度非常高的理论结论。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于2006年联合启动“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与新模式。[63] 其定义为:财政专项安排投入到贫困村的扶贫资金,以贫困村内农户以入股方式投入的自有资金为依托,无任何附加条件的社会捐赠资金为补充,在贫困村内建立的“民有、民用、民管、民受益、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生产发展资金。旨在缓解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问题,推进贫困村和贫困农户可持续发展。

 

(五)组建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既一举解决小额信贷机构资本金不足的难题,又避免无序融资的风险。

针对小额信贷机构无一不融资难、缺少本金的实际困难,孟加拉国政府于1990年设立了农村就业支持基金会(PKSF),注册为非盈利性股份制公司,注册资金1.7亿美元,其任务是仅对符合其标准的合作机构提供能力建设和免于担保的小额信贷批发业务。截至2003年底,PKSF已接纳189家合作机构,通过他们为213万贫困农户提供了1.65亿美元的小额贷款。

孟加拉国批发式小额信贷机构PKSF独具特色,是一个成功的自主性批发小额信贷机构,受到了国际小额信贷产业界的广泛关注和推崇。为了集中管理国内外捐助机构和政府的扶贫资金,并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持续发展,孟加拉由国内外赠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组成,其董事会成员由7名独立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主席和其中2名成员由政府推荐,另外4名成员由15人组成的理事会推选,格莱明乡村银行总裁尤诺斯教授就是董事之一。

PKSF通过现场调查,审计和提交会计报表对合作机构实行监督,并帮助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从而避免了风险。

PKSF这一国家级小额信贷批发基金的设立,促进了小额信贷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的推广,推动小额信贷机构的良性竞争和可持续发展,也大幅度减少了国际和国内用于小额信贷扶贫资金的设计成本。正是由于存在一个有效竞争的小额信贷市场,PKSF的合作机构才能不断创新,提高效率,PKSF自身的持续发展也得到相应保证。[64]

借鉴孟加拉国经验,建议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发展银行成立相应机构,对认定并批准的小额信贷机构批发贷款业务,以补充其本金的不足。实践中,国开行曾经对中和农信批发贷款,积累了成功经验,值得总结推广。

 

(六)建议就小额信贷发展立法

关于小额信贷立法,学着们很早就有呼吁,先后发表了一大批研究文章,包括不少研究生论文,有的还设计出许多具体的有益建议。笔者觉得小额信贷立法要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小额信贷的概念与命名。有关部门曾把小型的商业性贷款公司称为小额贷款公司,又称小贷公司,造成小额信贷概念出现混乱。其实,国内那种纯粹为低端人群服务的名副其实的“尤努斯模式”小额信贷公司虽然为数不多,最多时仅300多家,大都是国际组织援助的项目中的业务之一。有关部门允许发展的小额贷款公司,由于利率可以参照官方规定的民间借贷利率,也被称为合法的高利贷公司。自2008年开始试点,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133家,从业人数9.08万人,贷款余额9550亿元。小额贷款公司的迅速发展,一方面说明中国农村农民有旺盛的金融需求,尤其是中小企业对信贷资金的需求巨大;另一方面是由于相对比较宽松的政策,手头有宽余资金的人群国内投资渠道不畅,为自己资金寻找获利渠道而纷纷加入。由此,笔者建议将这种公司规范为“个贷公司”,而不要借用小额信贷的名称。

二是关于小额信贷的性质。现在把小额信贷机构和个贷公司定性为“只贷不存”的企业法人,导致其经营范围有限、融资渠道单一、国家相关利率和税收政策等诸多方面的不合理。因此,建议将小额信贷机构定性为:以扶持低收入者从事经营增加收入为目的、接受捐赠和从金融机构批发本金、以微利经营为手段的社会企业。

二是规范小额信贷经营主体的合法地位,让小额信贷机构顺利运行扶持贫困和低收入人群的任务。

三是强化小额信贷机构内部管理体制与机制。当前最紧迫的,首先要界定并清晰小额信贷机构的产权,包括社会捐赠、优惠贷款、政府扶持、贷款者存款与基金等。可以参照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做法,即股权属于政府和贷款者,也可以结合我国实际进行界定。其次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小额信贷机构治理结构。再次是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四是规范政府的监管体系与机制,解决政府机构过度干预、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主体和监管模式等问题。

此外,农村小额信贷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自然灾害风险、信用道德风险以及市场风险,建立健全良好的风险预警机制和切实可行的风险承担机制,也需要从立法方面规范。[65]

 

(七)扩大做好小额信贷机构资信评级工作

小额信贷机构资信评级工作是基础建设之一,是国际金融组织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健康有效的途径,好处很多:一是通过评级而改善自身机构建设能力;二是取得较好的评级后,将可以顺利获得国际资本的关注与注资。国外的小额信贷公司多获得国际资本的关注和认可,顺利从资本市场融到所需资金。

我国对小额信贷机构的资信评级工作也已展开。由中国资信评级业界最资深的机构——远东资信评级公司,以一种开发性评级的思路,经过深入研究反复比对,出具了对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和农信)的信用评级报告,确定该机构获得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这是对中和农信20多年来业绩的高度肯定,自然也是该机构多年来耕耘山水村寨之间所应该获得社会的良好认可,可谓“精诚所至,玉石为开”,也为中和农信社会融资、资本市场上市提供了必要条件。{66}

 

 

注释:

数字化大潮下,孟加拉银行的核心价值是什么?—孟加拉考察归来的思考和展望—普惠大视界,搜狐2023-08-16 15:30。

[2]孟加拉中国支行经理巴布·阿里来校作学术讲座,江西财经大学新闻网2019-11-22 09:09:31。

[3]李杰:地球上最牛社群运营:获诺贝尔奖,2.5亿会员,97%都是女性,网易2023-02-17 20:04:00。

[4]百度百科:国际小额信贷年。

[5]穆罕默德·尤努斯:从孟加拉国“穷人的银行家”到“尤努斯环境中心”, 中国绿发会2022-11-19 12:17。

[6]徐会坛:尤努斯进中国:格莱珉银行复制到中国,中国慈善家杂志2015.04.0713:37。

[7]孟加拉银行尤努斯博士代表应邀到金融学院访问交流,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网2019-03-01。

[8]赵俊臣;尤诺斯教授的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是怎样颠覆传统的贫困与金融理念?爱思想2024-02-29 07:40。

[9]晨曦:诺奖得主提出,全球热捧的孟加拉模式,为何偏偏在中国连连受挫?一本财经2017-11-20 23:53。

[10]赖诗婷:孟加拉模式如何本土化,新晋商2022年6期。

[11]程士强:制度移植何以失败?——以陆村小额信贷组织移植“孟加拉”模式为例,社会学研究2018年第4期。

[12]陈博:小额贷款行业市场现状调查:孟加拉国小额贷款发展模式分析,中研网2023年10月11日。

[13]张木兰:社科院旗下扶贫社易主 公益性小额信贷市场面临洗牌,公益时报2013年7月16日。 

[14]何嘉仪、黄耔杰、范晨歌、宁爱照等:杜晓山:把个人追求与国家人民的利益和发展统一起来,新经济学家2023-09-25 17:19。

[15]创新奖候选者“小额信贷扶贫课题”申报材料,中国扶贫基金会网站2004年9月14日16:56。

[16]杨兰:孟加拉“穷人银行”的中国之路,全景网络-证券时报2006年11月4日04:41。

[17]李愿:专访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理事长杜晓山:普惠金融需要“可持续” 孟加拉银行理念值得借鉴,21世纪经济报道2021年11月18日05:00。

[18]证券时报记者杨兰:孟加拉“穷人银行”的中国之路,全景网络-证券时报2006年11月4日04:41。

[19]赵俊臣:尤诺斯教授的乡村银行小额信贷是怎样颠覆传统的贫困与金融理念?爱思想2024-02-29 07:40。

[20]李静瑕:“中国小贷之父”杜晓山:普惠金融应鼓励自下而上的改革,第一财经2017-01-31 18:30。

[21]刘冬文:打通农村金融最后100米:中和农信的小微金融中国实践,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18-05-23。

[22]中和农信启动赴港上市 蚂蚁集团位列股东名单,新浪财经2024-02-29 18:41。

[23]朱睿、李梦军:未来好企业:共益实践三部曲,中信出版集团2020年5月。

[24]中和农信:以可持续商业模式服务农村发展的“最后一百米”,中国发展网2024-01-26 15:21。

[25]综合助农服务获肯定,盘点2023年中和农信荣誉时刻,贵州网2024年1月25日11:33。

[26]孙榕、袁国华、陈南威:海南农信社:“支农支小”攻克国家重大课题,中国金融家2016-11-03 16:07。

[27]杨万东、袁国华:海南农信用行动证明,诚信指引金融扶贫,农村金融时报2016-08-23 17:01。

[28]打造金融支农新模式——记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陈奎明,共产党员网2016年7月18日。

[29]马敏:内蒙古公益性小额信贷发展研究——以赤峰市昭乌达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为例,当代经济2016年9月26期。

[30]王海静:妇女小额信贷机构绩效评估分析——基于内蒙古赤峰市昭乌达妇女可持续发展协会的实证研究,妇女研究论丛2011年第5期。

[31]高战:中央财经大学培训学院网2020年03月19日 11:09。

[32]格莱珉中国,格莱珉中国网站。

[33]万敏:寻找“穷人”和资金 格莱珉银行在中国的实验仍在继续,经济观察报/雪球专栏2019-11-04 11:22。

[34]徐会坛:尤努斯进中国:格莱珉银行复制到中国,中国慈善家杂志2015.04.0713:37。

[35]穆罕默德·尤努斯先生感谢巴曙松教授推动格莱珉银行与云南省富滇银行的合作;北大金融评论2024-03-25 14:38。

[36] 段中砥:富滇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助力精准扶贫半月谈2018-08-13 19:13。

[37] 富滇-格莱珉给大理彝村“贷”去好日子,红网2020-08-13 10:37。

[38] 央行总行调研组到我市调研富滇-格莱珉项目,大理深度房产新闻早读  2017-11-16 10:21。

[39]赵俊臣:关于进一步促进小额信贷组织发展的若干政策建议,小额信贷扶贫2009年第6期。

[40]王鸿谅:易县样本:“复制尤努斯”的15年乡村实践,新浪2009-03-05;09:54来源三联生活周刊。

[41]王晓蕾: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我们如何通过试点资金互助社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零壹财经2016-11-10。

[41]陈博:国内外小额贷款模式对比分析:金融产品多元化,中研网2023年10月11日。

[42]赵俊臣:小额信贷为什么需要吸储?爱思想2009-07-15 11:18。

[43]学者创建扶贫经济合作社 复制“尤努斯模式”,中国发展门户网 2007年1月17日。

[44]张天潘:尤努斯折戟中国,公益小额信贷中国化路还很长,21世纪经济报道2016-08-10 07:00。

{45}徐会坛:尤努斯进中国:格莱珉银行复制到中国,中国慈善家杂志2015.04.0713:37。

[46]王小波:易县"穷人银行":13年试验帮富六千贫困农户,燕赵都市报2006-11-21-01:54。

[47] 复制尤努斯,中国青年报/冰点2007-01-17。

[48]刘西川、黄祖辉、程恩江:小额信贷的目标上移:现象描述与理论解释——基于三省(区)小额信贷项目区的农户调查,中国农村经济2007年第8期。

[49]赵俊臣: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为什么要以妇女为主承贷,爱思想2008-01-3112:55:32。

[50]赵俊臣: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为什么贷款要小额度?爱思想2008-03-0301:06:48。

[51]赵俊臣:小额信贷:扶贫攻坚成功之路,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四版。

[52]赵俊臣:贫困户为什么愿意接受小额信贷扶贫的高利率?爱思想2008-02-2009:00:54。

[53]金评媒赴孟加拉探访孟加拉银行纪实,搜狐2015-05-28 10:52。

[54] [55]王鸿谅:易县样本:“复制尤努斯”的15年乡村实践,新浪网2009年3月5日09:54转自三联生活周刊。

[56]李杰:地球上最牛社群运营:获诺贝尔奖,2.5亿会员,97%都是女性,网易2023-02-17 20:04:00。

[57]案例:孟加拉国的格莱珉银行是如何成为当今规模最大、运作最成功的小额贷款金融机构之一的?搜狐2020-07-17 11:48,来源:博鳌亚洲论坛。

[58]李杰:地球上最牛社群运营:获诺贝尔奖,2.5亿会员,97%都是女性,网易2023-02-17 20:04:00。

[59]新京报首席记者侯润芳:孙同全与白澄宇共议:金融扶贫如何提质增效?搜狐 2020-09-28 08:24。

[60]黄平:浙江农村改革探索建立“三位一体”新型合作体系,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2017年07月14日 10:09。

[61]白澄宇:协同推进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中国金融2023/ 03/ 01。

{62}贵州省威宁县草海村寨发展信用基金调查报告,原创力文档(book118)2023-06-13。

[63]赵俊臣:关于贫困村互助资金的理论概括,中国乡村发现 2019-09-04。

[64]杜晓山:孟加拉PKSF:一个成功的自主性批发式小额信贷基金机构案例,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2006-09-11。

[65]邓晓薇:我国农村小额信贷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西南财经大学2010年硕士论文。

[66]鲍永东:应以普惠金融的视角来评级——祝贺中和农信荣获优秀的评级等级,中国普惠金融研究院2020-10-11 16:20。

 

参考文献

1,何嘉仪、黄耔杰、范晨歌、宁爱照等:杜晓山:把个人追求与国家人民的利益和发展统一起来,新经济学家2023-09-25 17:19。

2,赵俊臣:小额信贷:扶贫攻坚成功之路,云南教育出版社1998年11月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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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昌金:孟加拉模式中国实践30年,新三农(一)2023-02-16 23:22;(二)2023-02-19 23:56;(三)2023-02-20 23:53;(四)2023-02-20 23:53;(五)2023-02-24 10:20:14;(六)2023-02-24 10:13:37。

5,程士强:制度移植何以失败?———以陆村小额信贷组织移植“孟加拉”模式为例,社会学研究 20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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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庄晋财,程李梅:孟加拉“乡村银行”扶贫模式及其启示,农业经济问题1997年第7期。

8,白澄宇:再谈孟加拉银行模式在中国的发展难题,白澄宇的财新博客2021年09月03日 23:27。

9,李杰:地球上最牛社群运营:获诺贝尔奖,2.5亿会员,97%都是女性,一思维创新商业案例TALK第13期,网易2023-02-17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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