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惠柱:多一点公益文化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48 次 更新时间:2008-05-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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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惠柱 (进入专栏)  

常在媒体上看到文化“产业化”的说法,总觉得那三个字的意思好象就是商业化,即以最少的投入求得最大的经济产出,故而只演几场即能赢利的就是成功的典型。但是文化这个产业不同于其它经济产业,除了可以产生经济利益,更重要的是精神功能。任何现代社会既要有商业性的文化,也必须有大量非赢利性,也就是公益性的文化。这一点连以自由市场为立国之本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很重视,在我们这个强调文艺为人民服务的国家,自然更不容忽略。近年来,经济发展使生产生活必需品的时间大大缩短,人们有了越来越多的休闲时间,也越来越需要文化产业;但是,多数人还没富到能够经常消费高价的商业文化,因此文化产业中的公益成分就显得更加重要。

当然,近年来文化商业化的做法背后的确有文化主管部门的苦衷,这也是中国的国情使然。欧美国家的文化部门无需干预商业性文化市场,管的主要就是非赢利性的公益文化,而我们这儿什么都要管。经济转型以后,国家不再包养文艺团体,经费少了很多,不就只能向市场去要钱?公益文化的重要性说说容易,问题是没有钱怎么搞?

其实有许多公益文化活动未必要用很多钱。既然是为平头百姓的,就不需要什么豪华的场面,也不必高价去请大明星——除非明星为了公益来当志愿者。许多地方政府为显示政绩搞个什么节所花的钱,足够当地搞几年公益文化了。江西却有个文化站长,发动农民自编自演自拍电视剧,搞得十分红火,还引来了其它省的农民上门来请他去拍。这位站长已经可以把自己的本领商业化大赚一把,但他没有,他要让农民兄弟享受文化,还没花国家一分钱。可是我倒要说,如果国家的文化部门能挪出一点点钱来帮助他进一步提高水平,再帮他把这方法推广到其它省去,那会有多么大的社会意义!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不进城打工也可以在乡下享受更好的生活,他们可以就地搞起文化产业——一种不求赢利但能自娱的公益性文化。

城市里也有着便宜的公益文化活动的广阔天地。虽然媒体的娱记最关注的是千元门票的大剧院等星光闪耀的地方,但对很多老百姓来说,还是五元一场的评弹和票友的免费表演更有意义。这些文化活动很不起眼,多半都处于自在的状态,自生自灭,许多地方的市民限于条件还享受不到。这就是文化部门可以给予帮助的地方了。从公益的角度来看,文艺演出都应该尽量改高价少演为低价多演。现在很多地方剧团常年不演戏,似乎剧团太多了;但如果把目光转向低消费人群,特别是中小学生,那么我们的剧团不是太多了而是实在太少了。欧美国家的中小学生常年都能看到专业剧团专为他们编演的节目,包括简缩版的莎士比亚等,就是文化部门促成的。上海的剧团已经在做这个工作,但面对全市几百万学生,只能是撒点胡椒面。70 年前北京的戏剧教授熊佛西深入河北定县指导话剧运动,受到农民极其热烈的欢迎,成就举世瞩目。现在我们条件好了无数倍,可是有多少文化人还在做这样的公益文化工作?

普及公益文化多少总是要花点钱的,但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国家拿出很多钱来。再看看国外,其实美国政府对文艺十分吝啬,拨给国家艺术基金会的钱还不如军乐队多,但那儿公益文化活动还是非常活跃,靠的是私人捐赠和志愿者。中国的私人捐赠虽不可能那么多,但大款们用来玩玩文化的金钱总额也并不很少,就是极其无序罢了。大款们没工夫研究文化,凭兴致拍脑袋,多的是锦上添花,让大腕的腰包更肥一点,而给老百姓雪中送炭的却少。怎么才能把无序的赞助变为有序的支持,把帮名人变为助人民呢?这就要靠国家来健全体制了。

建议在所得税和遗产税等相关法律中加进条款,鼓励公民为公益事业捐赠,最好是建立基金会。中国现在还没有私人基金会,但已经有了相当数量的巨富,有些成功企业家如刘永好已公开表示不打算把财产都留给后代。他们将如何处置自己的财产呢?也许可以借鉴美国的工业巨子兼慈善家福特、洛克菲勒和盖茨。他们拿出巨额财产创立了基金会,聘请精通文化的专业人士来管理,对全世界的公益事业都起了很大的作用,以至熊佛西当年搞农民戏剧都得到过洛氏基金会的支持。这样的名人效应对公益文化至关重要,希望在中国也能尽快出现。有了许多公私基金会的支持,公益文化就能走上稳步有序发展的路。

《文汇报•文汇时评》20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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