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俊臣: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为什么要以妇女为主承贷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669 次 更新时间:2008-01-31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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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妇女作为主承贷人,这是国内外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重要原则和成功经验之一。自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杜晓山等人引入中国以来,仅有杜晓山等人主持的扶贫经济社和国际组织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仍在坚持这一原则,无一例外的都达到了扶贫到户的目的。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指出,其它的特别是地方政府运作的小额信贷,早已不坚持这一原则。而抛弃了妇女作为主承贷人的原则,以“中国特色”为借口的这些小额信贷,也就不但背离了“真扶贫、扶真贫”的宗旨,而且效益也很不理想。

一、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为什么要以妇女为主承贷人?

国内外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实践证明,小额信贷扶贫到户对于贫困妇女比对于贫困男子的作用更大,因此,小额信贷扶贫到户要以妇女为主承贷人。在孟加拉国乡村银行GB模式中,更是仅以妇女为贷款对象。

之所以由妇女作为主承贷人,这是由贫困妇女的自身条件及其经济、社会地位所决定的。

(一)贫困农户的贫困,在某种程度上看是妇女的贫困;而消除了妇女的贫困,农户贫困便随之消除。

世界各发展中国家贫困农村的一个共同特征是,妇女承担着繁重的家务劳动、田间劳动,但是她们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却很低。中国贫困地区的妇女更是这样。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妇女,无论在家庭中,或者说在社区,一般情况下只有辛勤劳作的义务和责任,而无发表意见和做出决策的权利。长久以往,妇女的聪明才智被泯灭了。凡是到农村调研的人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个事实:除了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的情况外,贫困农户家庭生活相对安排得较好者,可以断定该家庭有一个称职的女主人,或者说女主人在家庭中有发言权和决策权;反之,则说明该家庭中女主人没有发言权和决策权。如果一个贫困农户家庭中没有女主人,那么这个家庭的生活肯定是乱了套的。因此,人们常说,一个家庭可以没有男主人,但是绝对不能没有女主人,否则这个家庭便不成为其家庭。

在贫困者家庭里,妇女具有节俭、顾家、不乱花钱、能按时还钱等美德。以帮助贫困妇女发展家庭经营的国内外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事实证明,贫困妇女使用贷款发展家庭经营,取得成功的机会很大,对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作用也很大。

(二)贫困妇女特有的母爱、责任感和自我牺牲精神,决定了她们承贷的高成功率。

贫困妇女作为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她们总是把照料、维持家庭的生存,时时刻刻放在心上,并为此而精打细算、拼命劳作、无私奉献。在家庭生活极端困难时,男子常常逃离家庭,最有力的借口是出外打工挣钱,但是他们外出的目的首先是自己要吃饱饭。然而,妇女则不能,她们要留在家里,维系着这个家庭。相对而言,饥饿与贫困更多的是妇女面临的问题,而不是男子面临的问题。如果家庭成员中必须有一个挨饿,那么不成文的规定是这个人必定是母亲。在缺衣少食的日子里,母亲大都有过那种不能喂养子女而心灵留有创伤的悲惨记忆。如果有与饥饿和贫困抗争的机会,贫困妇女往往比男子更能本能地挺身而出,成为能干的“斗士”。

母爱,这一母性的天职,在贫困妇女身上体现得更为充分。她们忧患子女的现在与将来;为了孩子的利益,她们心甘情愿地做出一切牺牲。而且,贫困妇女还常常把这种人类最伟大的爱,无私地奉献给自己的丈夫、儿女、和丈夫的父母。她们活着的神圣使命之一,就是使她所在的家庭能够生存下去和生存得更体面些,这已成为她们拼命工作的动力与目标。为了饥饿的孩子和家庭,贫困妇女往往能够做出最大的努力,直到她们生命的最后时刻。

贫困农户妇女在操持繁重的家务劳动中,自觉不自觉地学会了或养成了积累与再生产的本领。在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贫困地区都可以看到这样一个情况:贫困农户妇女在通过参与项目获得一笔收入后,首先想到的是一家人的吃饭问题;若吃饭问题解决了,则考虑穿衣问题、住房问题、子女读书问题,特别是积累与再生产问题。然而,男子则不同,他们往往优先考虑自己的喝酒问题。由此可见,在捕捉和利用机会对付贫困方面,一般来说,没有一个贫困男子可以与热心的贫困妇女相比。因此,贫困农户依靠妇女的努力,是能够缓解乃至于消除贫困的。

(三)贫困农户妇女太低的社会地位决定了她们非常珍惜贷款机会。

在现实中,人们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虽然贫困妇女具有这么多的优点、美德和能力,但是她们在与贫困抗争中却处于不利地位:第一,她们没有表达自己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的场合与机会;第二,在一些社区特别是传统的扶贫开发项目里,她们很少有机会参与,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这样的情况:男子参加开会和受培训,而由妇女去劳作;第三,除了城市里的人雇请媬姆、服务行业女工等情况外,贫困妇女极少有在城市找到象男子打零工那样的机会。

为此,小额信贷扶贫到户主要由妇女承贷,这对于发掘妇女的潜在才能,发挥她们在家庭脱贫致富中的作用,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扶贫经济社和国际组织实施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实践,笔者主持的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援助的“中国云南省山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试验示范项目(YUEP)—小额信贷子项目”的实践,都发现了以下事实:

第一,以农村贫困妇女为贷款目标的小额信贷扶贫到户项目,对于提高广大农村妇女地位和增加她们的家庭生活水平,有很大帮助。

第二,只要给农村贫困妇女创造条件,她们就有能力自我就业,更有改变目前生活困难状况的愿望。

第三,农村贫困妇女通过小额信贷而从事生产经营项目,可以使其自身和家庭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有所改善。贫困妇女得到了就业机会,自身才具备了发展的可能。

第四,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组织的定期会议,增加了妇女参与社会活动和施展自己才华的机会,可以增加贫困妇女的自信心,使她们互相了解生活和生产中的困难、以及克服这些困难的办法与途径。这既是农村贫困妇女实现发展权利的一种途径,也是她们提高自我生产经营水平的唯一的一条路子。

(四)妇女为主承贷人是由妇女的家庭分工决定的。

在一个贫困地区的农户家庭中,妇女由于要直接生育、带养孩子,相对男子来说外出较少,这对于小额信贷扶贫到户的成功,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一方面,她们一心一意用于家庭谋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便于从事小额信贷扶持的家庭种植、养殖和手工业生产;另一方面,也便于小额信贷组织开会和组织的其它活动。

二、正确对待男子的贷款需求

(一)贫困地区农户男子也是有家庭责任感的

在充分肯定妇女的节俭、顾家、不乱花钱、会经营、能按时还钱等美德的同时,我们当然也得承认贫困地区农户男子也具有勤劳勇敢、聪明能干、可以使用有偿贷款、富有家庭责任感的美德,只不过要比妇女稍逊一筹。

如果从宏观方面观察,我们不难发现,贫困地区农户男子与妇女一样,都是没有从我们的社会中获得发展的机会,特别是不能从现有的扶贫机构、援助项目和金融机构中,贷到发展家庭经营所需的有偿贷款,至于无偿赠款、贴息贷款等,他们连想都不要想。这就是我国现在扶贫乃至于农村金融的现状。被某些媒体赞誉为“支农”、“扶贫”的金融的“巨大成就”,受益者主要是农村中的相对富裕者、村干部、强势人群,而贫困农户很少、甚至于没有得到。因此,如果一味指责贫困地区农户男子,严格说来是不公平的。

但是,我们的扶贫资源毕竟太少了(如果要增加扶贫资源,则是另外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在分配如此之少的扶贫资源时,我们不得不从贫困地区农户男子与妇女的对比上,很不情愿的得出妇女优于男子的结论。

(二)“男子酗酒致贫说” 并不符合中国贫困农村真正酗酒者的实际。

饮酒,是人类特别是男子饮食文化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饮酒过度称为酗酒,是一种招致众人恨的行为,贫困农户中男主人没有钱还要酗酒就更招人恨了。为此,人们把贫困农户致穷的原因归于酗酒,有的人还形容贫困农户中爱酗酒的男主人是“那里喝那里醉,那里喝醉那里睡,有酒醉一天,无酒睡一天”;“救济款到手,马上去渴酒,醉完这一天,明天又没有”。

我们是坚决反对酗酒的,当然更反对贫困农户中男主人酗酒。因为酗酒确是一种极不文明的行为,它不但浪费大量钱财,而且还很伤害身体,甚至致人死命。在社会交际场合适量喝酒,可以联络感性,加深关系;如果喝酒不能自控,以至于醉酒,或呕吐,或耍酒疯,或昏睡,都是为人所不啮的伤大雅行为。但是,我们不同意把贫困农户致穷的原因归于男主人酗酒。

我们曾经在云南省云县后箐彝族乡、南涧彝族自治县沙乐乡(后撤消)、宁蒗彝族自治县战河乡等地从事调查研究,结论发现,贫困农户中男主人并不是经常喝酒的,更不要说酗酒了,仅有个别人偶尔喝酒致醉。调查村中的农民饮酒,除过年买酒外,平时饮酒主要发生在亲属间举办红白喜事时。此外,还发现不少贫困农户一年中都没有饮酒的记录,表明他们由于太贫穷了,不但过年买不起酒,而且也没有参加过亲属间的红白喜事饮酒。

与贫困农户极少饮酒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贫困县、乡、村社干部特别是城市,饮酒却非常频繁,许多人做到了天天饮酒。当然,干部们饮的是公款可以报销的酒,有别人请饮的,有自己请别人饮的,大量的是陪饮的。云南省泸西县曾经出现公款饮酒时将陪饮女郎灌酒致死的典型案例。在全国老百姓中流行很广的一首和毛泽东《七律·长征》的民谣曰:“当官不怕吃喝难,千杯万盏只等闲,鸳鸯火锅腾细浪,生猛海鲜走泥丸,桑拿按摩三身暖,舞到三更不觉寒,更喜小姐白如雪,三陪过后尽开颜”,就是腐败官员们饮酒的生动写照。对此,早在1996年9月23日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就曾经严厉批评道:“现在社会上有一种很不好的风气,就是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一桌饭吃掉的就相当于一个贫困农户一年的口粮。这种奢侈之风,是社会主义事业的腐蚀剂。”李鹏同志在会上也严肃指出:“有的贫困地区财政困难,照样购买小轿车,照样盖楼堂馆所,吃喝招待,公费旅游,现在又时兴配大哥大,与贫困群众的反差太大了。要坚决刹住这几股风。”江泽民、李鹏在这里讲的显然指的不是贫穷农民,而是有职权的地方政府官员。

再就文化深层次分析,贫穷农户中的男主人与先富裕起来的男子一样,都具有一种当家立业、掌管全家、让全家人都过上体面生活的责任感,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使他的家庭处于贫穷状态;他已经做出了自己的努力,但是仍然寻找不到可以发挥能力的机会、场所和除承包农田外的其它有收入的工作,因而在内心里产生一种必然的烦闷、失望、忧郁和颓废,在社会大吃大喝风气的诱导下,自然而然地希望通过饮酒醉酒获得一时的解脱。当然,他们家里穷,手头空,拿不出买酒的钱,于是就出现了人们经常指责的“上山砍一背柴挑到城里卖后买酒喝”的现象。酗酒人“借酒浇愁愁更愁”,不但不能解决贫穷问题,反而白白浪费了本来要买油盐酱醋等日用品的钱,结果使家庭更加贫穷。

调查中我们看到,穷人也是知道饮酒、酗酒并不是好的习惯,而且也是愿意接受少饮不饮的教育规劝的。

三、理想的作法是男女主人共同作承贷人

其实,小额定信贷扶贫到户以贫困农户家庭中男女主人公作承贷人,让他们同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将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笔者在主持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资助的“中国云南省山地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保护试验示范项目(YUEP)—小额定信贷子项目”时,就根据项目区村民的要求,请借贷农户男女主人公同作承贷人、同时在贷款合同上签字,实践证明是可行的,收到了预期效果。

(一)男女平等的要求

男女平等,这是近代、现代特别是当代社会的基本要求、基本共识。我国人民为了男女平等进行过不屈不挠的斗争。然而,由于社会陋习、传统儒家反人权观念等的顽强表现,男女不平等现象在我国仍然根深蒂固,贫困地区尤其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些地方却出现了令人反常的现象,例如有的城镇妇女地位高于男子。这当然也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对构建和谐社会并不有利。

(二)轻视男子也有一定的副作用

1990年代中期,笔者曾受云南省政府领导的安排,组织起草《云南省小额信贷扶贫管理办法》,并参与几个县的试点,初期也曾坚持以妇女作为小额信贷的唯一借贷人。实践中发现,妇女作为唯一借贷人后,地位确实是提高了,但是身上的担子却更加重了。后来,我曾调查过一些纯粹以妇女为贷款对象的小额信贷组织的情况,更是发现妇女地位确实是提高了,但是男子们由于感到“失落”、不受信任,而出现了消极、怨气。在这些家庭中,贷款妇女在原有繁重的家务劳动、田间劳动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借款、用款、还款等责任,真有点不把妇女累垮不罢休的味道,而有的男子还在说风凉话,其结果并不利于妇女地位的真正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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