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宝国:《史记》、《汉书》籍贯书法与区域观念变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794 次 更新时间:2024-12-05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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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宝国  

《汉书》记载西汉前期历史,多抄袭《史记》,但抄袭之中也有变更。就人物籍贯而言,《汉书》与《史记》就常有不同。这种差异反映了两汉时期区域观念的变动。

《史记》记述人物籍贯的方式相当混乱。《陆贾传》:“陆贾者,楚人也。”(1)这是以战国国名为籍贯。《彭越传》:“彭越者,昌邑人也。”张守节正义:“汉武更山阳为昌邑国。”(2)这是以封国国名为籍贯。《晁错传》:“晁错者,颍川人也。”(3)这是以郡名为籍贯。《张苍传》:“张丞相苍者,阳武人也。”司马贞索隐:“案:县名,属陈留。”(4)这是以县名为籍贯。《司马相如传》:“司马相如者,蜀郡成都人也。”(5)这是以郡县之名为籍贯。但是,翻检全书,《史记》于混乱之中又有清晰的特点。这就是:以县名为人物籍贯的场合非常多,呈现出与《汉书》明显的区别。《史记·张释之传》:“张廷尉释之者,堵阳人也,字季。”《汉书》本传:“张释之字季,南阳堵阳人也。”按此,《史记》记籍贯只提了县名,而《汉书》则在县之上又加了郡名。这样的改动还有几例。卫青,《史记》称“平阳人”,《汉书》改为“河东平阳人”;路博德,《史记》称“平州人”,《汉书》改为“西河平州人”;郅都,《史记》称“杨人”,《汉书》改为“河东大杨人”;宁成,《史记》称“穰人”,《汉书》改为“南阳穰人”;郭解,《史记》称“帜人”,《汉书》改为“河内帜人”。(6)

《史记》记人物籍贯单列县名的例子还有许多,《汉书》并没有全部加以修订。这是难以理解的。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是,《汉书》在记述司马迁以后的人物籍贯时,很少有忽略郡名的。对此,可以举出一个特殊的例子以明班固之意。《汉书·王成传》:“王成,不知何郡人也。”(7)籍贯不详,即称“不知何郡人也。”由此可见,在班固心目中,籍贯就是指郡而言。

司马迁与班固对籍贯的理解显然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是由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造成的。司马迁生活的时代虽已是西汉中期,但实际上战国遗风犹存。《史记·货殖列传》中描述了各地风情:关中之民“好稼穑”;燕地“大与赵、代俗相类,而民雕捍少虑”;齐地民俗“宽缓阔达”;邹、鲁“俗好儒,备于礼”;梁、宋“重厚多君子”;楚、越之地,“地广人稀”,“无积聚而多贫”。环顾四境,司马迁仿佛仍然生活在战国时代。

回顾历史,《史记》以县为人物籍贯的记述方式也可以追溯到战国。《战国策·秦策》:“濮阳人吕不韦贾于邯郸。”《战国策·韩策》:严遂自韩至齐求报仇之人,齐人或言:“轵深井里聂政,勇敢士也。”《韩非子·说林上》:“温人之周,周不纳。”《韩非子·外储说》:“郑县人乙子使其妻为袴。”以上地名如“濮阳”、“轵”、“温”、“郑”,均为县名。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秦简《秦律十八种·仓律》有关于赎隶臣的规定。其中:“边县者,复数其县。”整理小组译文作:“原籍在边远的县的,被赎后应将户籍迁回原县。”(8)看来,以县为籍贯的习惯说法与法律的规定是吻合的。不仅如此,泛泛而论时,战国人也往往是多提县名。《战国策·魏策》载,须贾谓穰侯曰:“臣闻魏氏悉其百县胜兵,以止戍大梁,臣以为不下三十万。”“百县”者,笼统言之,意指全境。马王堆汉墓出土《黄老帛书·经法·六分》:“王天下者,轻县国而重士。”“县国”,也是笼统言之,意指土地疆域。

上述情形,当与郡县制的历史发展有关。县早在春秋初期就已出现。战国时,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凡有城市的地方都已置之。郡是春秋末年才出现的。战国时代,各国的郡设在边境地区,目的在于巩固国防,郡的长官称“守”,都由武将担任。(9)可见郡的军事意义大于行政意义。上述事实反映,战国时代的县已趋稳定,而郡仍处在发展变化之中。因此,当时人重视县,以县为籍贯也就不足为奇了。

西汉前期,战国的旧传统仍在继续保持。高帝十一年五月诏:“粤人之俗,好相攻击,前时秦徙中县之民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会天下诛秦,南海尉它居南方长治之,甚有文理,中县之人以故不耗减,粤人相攻击之俗益止,俱赖其力。今立它为南粤王。”(10)此诏连续两次出现“中县”的说法。如淳曰:“中县之民,中国县民也。秦始皇略取陆梁地以为桂林、象郡、南海郡,故曰三郡。”如淳的解释是正确的,但是,按后代的说法,“中县”却通常被称作“内郡”。宣帝本始元年(前73)诏:“诏内郡国举文学高第各一人。”韦诏曰:“中国为内郡,缘边有夷狄鄣塞者为外郡。成帝时,内郡举方正,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士。”(11)按此,“中县”、“内郡”所指相同,但刘邦不说“内郡”而说“中县”,又将“中县”与地处边境的“南方三郡”对举,无意中暗合了郡县制的发展历史;反映出刘邦对郡与县的看法还是一仍战国之旧。这在高帝五年、八年的诏令中也有反映。五年诏:“……民前或相聚保山泽,不书名数,今天下已定,令各归其县,复故爵田宅。”八年:“令士卒从军死者为槥,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亲葬。”(12)两次诏令都提到了“归其县”,意指归原籍所在地,即归故乡。这又与后代的说法不同。《汉书·翟方进传》:“方进上奏,请免博、闳、咸归故郡,以销奸雄之党,绝群邪之望。”(13)刘邦称“归其县”,翟方进称“归故郡”,其间差别明显可见。高帝以后,以县为籍的习惯依然如故。《史记·张释之传》:“顷之,上(文帝)行出中渭桥,有一人从桥下走出,乘舆马惊。于是使骑捕之,属之廷尉。释之治问。曰:‘县人来,闻跸,匿桥下。久之,以为行已过,即出,见乘舆车骑,即走耳。’”(14)如淳释“县人”:“长安县人。”又,《贾谊传》载,当时人称谊“洛阳之人”(15)。洛阳,县名,属河南郡。《春秋繁露·五行对》:“河间献王问温城董君曰:‘《孝经》曰:夫孝,天之经,地之义。何谓也?’”“温城”,即河内郡温县。《史记·万石君传》张守节正义:“故温城在怀州温县三十里,汉县在也。”董仲舒与司马迁为同时代人,涉及人物籍贯也是只称县而不称郡。

由以上史实可以看出,以县为籍贯乃是自战国以至西汉中期的惯例。《史记》人物籍贯的书法由此可以得到解释。东汉班彪评论《史记》说:“一人之精,文重思烦,故其书刊落不尽,尚有盈辞,多不齐一。若序司马相如,举郡县,著其字,至萧、曹、陈平之属,及董仲舒并时之人,不记其字,或县而不郡者,盖不暇也。”(16)班彪已经注意到了《史记》人物籍贯“县而不郡”的问题,但他却将此归之于“盖不暇也”。这说明,班彪对历史传统茫然无知,但这又说明在他的时代,以郡为籍贯的习惯已经深入人心,这与前引班固所谓“王成,不知何郡人也”的说法是一脉相通的。

如前所述,《史记》中也有以郡或郡县的名称为籍贯的例子。这暗示我们,司马迁似乎正处在由“县而不郡”到以郡为籍贯的过渡阶段。这当有具体的历史原因可寻。

司马迁生活在汉武帝时期,而这一时期正值西汉政治发生重大转折。武帝以前,封国林立,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汉廷与封国的关系。高帝之初,诸侯王“大者或五、六郡,连城数十”(17)。王国内的支郡均受诸侯王节制,并不直属中央。当时汉廷自领地仅十五郡。因此,高帝以后,直至武帝之初,人们所关注的重点不是郡级组织的建设,而是如何解决诸侯王问题。文帝时贾谊首倡“众建诸侯而少其力”(18),景帝时晁错上“削藩策”,武帝时主父偃建议行“推恩”令,正反映了这一历史过程。武帝时期,王国问题最终解决,汉廷与王国的关系演化为中央与郡的关系。以郡为单位的察举制度的建立、郡国学的出现、主要针对郡守的刺史制度的设置,这些都是人所尽知的历史事实。只是论者多从加强中央集权的角度加以考察,而忽视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即从这一时期开始,郡级政区变得日益重要了。全国政局的稳定主要取决于郡级政区的稳定,因此,宣帝曾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19)视太守之职为“吏民之本”。

在现实生活中,既然郡级组织变得如此重要,人们的观念也必将随之发生变化。司马迁处在过渡时期,因而有时以郡名为人物籍贯也就不难理解了。司马迁以后,以郡为籍贯渐渐成为惯例。《盐铁论·颂贤》:“今之学者,无太公之能,骐骥之才,有以蜂虿介毒而自害也,东海成颙、河东胡建是也。”《汉书·萧望之传》:萧望之,东海兰陵人,地节三年上疏陈事,宣帝“自在民间闻望之名,曰:‘此东海萧生邪?’”(20)以上都是以郡为籍贯的显例。这在官府文书中也有反映。居延简(303·15,513·17):“马长吏即有卒吏民屯士亡者,具署郡县里名姓年长物色所衣服赍操初亡年月日人数白报与病已·谨案居延始元二年戍田卒千五百人为騂马田官穿泾渠乃正月己酉淮阳郡。”(21)“始元”为昭帝年号。据此,当时有吏卒等逃亡,要上报其“郡县里名”。籍贯包括了郡。文书中昭帝以后的例证在新近出版的《居延新简》中还有许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到两汉之际,“郡”在人们心目中变得更加重要了。《后汉书·隗嚣传》:更始二年(24),方望致信隗嚣,信中自称与嚣为“异域之人”。本传注:“望,平陵人,以与嚣别郡,故言异域。”(22)东汉之初,郭伋批评光武帝政治上“不宜专用南阳人。”(23)当时还有“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的说法。(24)这些情形都意味着当时人已自觉地意识到“郡”就是故乡。《隋书·经籍志》:“后汉光武,始诏南阳,撰作风俗,故沛、三辅、有耆旧节士之序,鲁、庐江有名德先贤之赞。郡国之书,由是而作。”(25)旧日读史至此,始知地方志类书籍由此而发起端,但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当上述考察完成之后,终于豁然开朗,“郡国之书,由是而作”,乃是西汉中叶以来郡国发展的必然结果。诸郡各有其风俗,各记其历史。至此,郡已经不单纯是一级行政区划,而同时也具有了某种文化区域的含义,一种有别于战国以至西汉前期的新的区域观念终于确立了。

如前所述,新的区域观念是从西汉武帝以后逐渐形成的。但是,当我们把视野扩大,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却没有发现相应的变化。昭、宣时期,“齐”、“鲁”、“楚”、“越”的地域称谓仍然可见。盐铁会议上,贤良曰:“……若今则徭役极远,尽寒苦之地、危难之处,涉胡、越之域,今兹往而来岁旋,父母延颈而西望,男女怨旷而相思,身在东楚,志在西河。”(26)旧意识甚至引发了学派之争,宣帝时,鲁人韦贤、夏侯胜、史高极力推荐穀梁学,以为“穀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穀梁。”(27)成帝时,朱赣受命撰作各地风俗,班固将其收入《汉书·地理志》。从中可以看到,各地风俗与司马迁的时代相比,并无大的变化。只不过,朱赣所述较之《史记·货殖列传》更具体、更详细而已。朱赣生活的年代已在西汉后期。当时“郡”的区域观念已经基本确立,但是,这种变化却未能在较大的区域范围内突破战国以来的旧意识。然而,新的区域观念的出现毕竟是一个信号。它昭示出区域观念演变的趋势。这就是:新的区域观念的形成不可能脱离现实的区域划分。它将沿着这条轨道继续发展。

从两汉之际到东汉后期,“州”的概念使用得越来越多。王莽时,大司马费兴称:“荆、扬之民,率依阻山泽,以渔采为业。”(28)在这里,“楚”、“越”的概念已被“荆”、“扬”二州取代。东汉明帝说:“今兖、豫之人,多被水患。”(29)这也是以州相称。东汉后期,崔寔从兄崔烈号称“冀州名士”。(30)皇甫规字威明,张奂字然明,段颍字纪明,并为凉州人,时人称之为“凉州三明”(31)。蔡邕,兖州陈留人。邕死,“兖州、陈留间皆画像而颂焉”(32)。按此,不仅陈留人,而且所有兖州人都视蔡邕为同乡。此时,故乡的含义已扩大到了州。

由于州的概念普遍使用,东汉时又出现了一种新的地域称谓,即“东州”、“西州”、“南州”、“北州”。郑太称青州人郑玄为“东州郑玄”,又说凉州人董卓“出自西州”。(33)徐穉字孺子,豫章南昌人,豫章属扬州。郭林宗称其为“南州高士徐孺子”(34)。陈龟,上党人。上党属并州,《后汉书》本传称:“家世边将,便习弓马,雄于北州。”参考他传,这样的称谓有时所指地域并不固定。《后汉书·陈俊传》:陈俊平青徐地,光武诏报曰:“东州新平,大将军之功也。”(35)是知“东州”不仅指青州,也可指青徐二州。《来歙传》:“是时(光武)方以陇蜀为忧,独谓歙曰:‘今西州未附……思西州方略,未知所任,其谋若何?’”(36)是知“西州”不仅指凉州,也可泛指陇蜀。

总之,东汉人对较大的区域,通常是以州相称,而较少用齐、楚、燕、赵等战国国名。这说明大范围的区域观念的转变也已经完成。

我在讨论“汝颍名士”的兴衰问题时,发现西汉时汝南、颍川分属不同的文化区。汝南属西楚区,颍川为韩之故地。汝颍的结合是在东汉完成的。(37)当时曾以为这种新的区域组合可能在许多地方都存在。但现在看来,恐怕并非如此。就大的区域而论,青、徐就是齐、鲁,荆、扬就是楚、越,幽、冀就是燕、赵。区域的界限并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真正变化的是人们对区域的认识。当齐、鲁后裔不再被看作齐、鲁之人而仅仅看作青、徐之士时,人们在观念中已经不自觉地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综上所述,西汉后期形成了以郡为单位的区域观念。由此人们放弃了以县为籍贯的战国旧习;东汉形成了以州为单位的区域观念,由此人们放弃了以战国国名相称的习惯。郡之代县,州之代国,这就是汉代区域观念变动的实质。

极而言之,政治上结束战国是在秦代,而观念上结束战国却是在汉代。只是政治的演变往往有明确的界标,而观念的变迁却没有清晰的标志。这是一条没有里程碑的漫长道路。其间的变迁过于缓慢,以至当时人也没有觉察,因而才有《史记》、《汉书》对籍贯书法的不同。观念的变迁并非无足轻重,秦末的战争表现为六国的复辟喧嚣,而东汉末年的战争则表现为州牧、郡守的割据对抗。区域观念变动对于历史的影响隐约可见。

原载《周一良先生八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1) 《史记》卷九七《陆贾传》。

(2) 《史记》卷九〇《彭越传》。

(3) 《史记》卷一〇一《晁错传》。

(4) 《史记》卷九六《张丞相传》。

(5) 《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

(6) 分见《史记》《汉书》各本传。

(7) 《汉书》卷八九《王成传》。

(8) 《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版,54页。

(9) 参杨宽《战国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112—113页。

(10) 《汉书》卷一《高帝纪》。

(11) 《汉书》卷八《宣帝纪》。

(12) 《汉书》卷八《高帝纪》。

(13) 《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

(14) 《史记》卷一〇二《张释之传》。

(15) 《史记》卷八四《贾谊传》。

(16) 《后汉书》卷四〇《班彪传》。

(17) 《史记》卷一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

(18) 《汉书》卷四八《贾谊传》。

(19) 《汉书》卷八九《循吏传序》。

(20) 《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

(21) 谢桂华、李均明、朱国昭:《居延汉简释文合校》,文物出版社1987年版,497页。

(22) 《后汉书》卷一三《隗嚣传》。

(23) 《后汉书》卷三一《郭伋传》。

(24) 《后汉书》卷二二《刘隆传》。

(25) 《隋书》卷三三《经籍志》。

(26) 《盐铁论》卷七《执务》。

(27) 《汉书》卷八八《儒林传》。

(28) 《汉书》卷九九《王莽传》。

(29) 《后汉书》卷二《明帝纪》。

(30) 《后汉书》卷五二《崔寔传》。

(31) 《后汉书》卷六五《皇甫张段列传》。

(32) 《后汉书》卷六〇《蔡邕传》。

(33) 《后汉书》卷七〇《郑太传》。

(34) 《后汉书》卷五三《徐稺传》。

(35) 《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

(36) 《后汉书》卷一五《来歙传》。

(37) 拙作《汉晋之际的汝颍名士》,载《历史研究》1991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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