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唐代颜师古《汉书》注是中古《汉书》学的经典著作,《汉书叙例》是了解颜氏学术观点的重要文本,该文对南朝《汉书》注多有批判,亦不收录南朝注家,其中原因可归结为:晋唐之间蔡谟《汉书》注本的流行,北方《汉书》古本与《水经注》等其他文献的留存,梁末唐初的书厄及南朝《汉书》注之新变范式。此外,考察颜注《汉书》的成书历程,探研成书实情,对理解“抄袭旧注”说亦有助益。
关 键 词:颜师古 《汉书》注 蔡谟注本 南朝
中古时代,《汉书》堪称显学,《汉书》难读,不乏注者,《汉书》注遂成研读《汉书》之重要门径。唐代颜师古总结前人成果,完成《汉书》注百二十卷,可谓集大成者。其中,《汉书叙例》是颜师古阐述个人学术观点的重要著作①,颜氏注解《汉书》采纳的前人成果,在《叙例》中一一列出,自汉末荀悦至北魏崔浩,共二十三家,囊括了汉晋时期的重要注者。西晋末琅邪颜氏东渡,仕宦江左,历经宋齐梁三代;南朝《汉书》注,名家众多,成果颇丰②。然《汉书叙例》却对南朝注家只字未提,这种吊诡的现象值得思考。吉川忠夫先生对此有过探讨③,笔者以为尚可再做检讨,故不揣浅陋,草成小文,求正方家。
一、蔡谟注本:东晋至初唐之通行《汉书》注本补论
自后汉末服虔、应劭注解《汉书》以来,代不乏人,直到唐颜师古《汉书注》出,影响深远,大行于后。然而唐之前,社会上的《汉书》注通行本(流行本)是哪一种或哪几种?《汉书叙例》提及有晋灼、臣瓒、蔡谟三家集注本,又及二十位《汉书》注者,他们的著作当中有无唐前《汉书》注通行本?答案是蔡谟的《汉书音义》④。徐建委指出,《史记》三家注、《汉书》颜师古注、《文选》李善注、《后汉书》李贤注等书均借鉴、采用了蔡谟的《汉书》注本,蔡谟本是唐前通行的《汉书》注本,也是重要的知识资源宝库⑤。笔者选取《史记》《汉书》《文选》中均收录的文章,以《史记集解》所引《汉书音义》为考察对象,对比《汉书》注、《文选》注,发现其中注解相同、相近者为例甚多,如《过秦论》1例,《狱中上书自明》7例,《吊屈原文》2例,《鵩鸟赋》1例,《子虚赋》《上林赋》约50例,《喻巴蜀檄》1例,《难蜀父老》1例,《上书谏猎》1例,《封禅文》28例⑥。不局限于《汉书音义》,以上诸篇注释相同、相近的例证更多,这些例子在在证明了当时通行的《汉书》注是蔡谟的集注本。
此外,以《三国志》裴松之注、《世说新语》刘孝标注所引《汉书》注为考察对象⑦,可以佐证以上论断。以《三国志》裴注为例,进行对比,作表1:
上表8例,裴注所引《汉书》注与今本《汉书》注在音注、释义方面高度一致,恐非巧合。裴注所引包括《汉书》原文与《汉书》注,《汉书》注者中有应劭、服虔、如淳、苏林,显然这是一个集注本。因为《汉书叙例》指出晋灼集注本不至江左⑨,又晋灼本(十四卷)、臣瓒本(二十四卷)不包括原文,那么裴注引用的便是蔡谟本。又,颜注与《三国志》注所引《汉书》注相同、相近者五例(占1/2强),说明颜注《汉书》的底本和裴松之所引《汉书》注本,大概率源出同一种《汉书》集注本,即蔡谟本。裴松之,晋宋间人,《四库全书总目》评价他注《三国志》云:“其初意似亦欲如应劭之注《汉书》,考究训诂,引证故实。”⑩可见裴松之对《汉书》注并不陌生,知晓蔡谟注本当在情理之中。河东裴氏世传经史之学,裴骃注《史记》多用蔡谟《音义》,或受其父注《三国志》引书影响。
再来看《世说新语》,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引《汉书》(注),有两种形式:一是单引《汉书》原文,二是引《汉书》原文+《汉书》注。《汉书》原文均有删略。勾稽刘注中相关《汉书》注史料,作表2:
首先,上表除第3例外,刘注引《汉书》注形式多为注者+《注》,涉及的注者有臣瓒、文颖、韦昭、苏林、应劭,显然刘孝标用的是《汉书》集注本。如上所言,刘注往往先引用《汉书》原文,后接《汉书》注,那么他采用的《汉书》则包括原文,这样“原文+集注”的本子,无疑是蔡谟本。其次,刘注所引7例《汉书》注,与《史记集解》相同、相近者4例(第1、3、4、7例,占1/2强),说明刘注《世说》与裴注《史记》采用相同的《汉书》注本,可能性较大。再次,刘注引《汉书》注,不见于今本《汉书》注而见于《史记集解》者3例(第3、4、7例),加之苏林《注》(第6例),共4例,在颜师古注中却有迹可循,说明了颜师古与刘孝标采用相同《汉书》注本的机率颇高。然颜氏袭前人成说以为己作,多有掠美,正是他“抄袭旧注”的佐证(详见下文)。
这里附带谈及刘孝标注《汉书》所用底本当为蔡谟集注本的问题。据《隋书·经籍二》,梁有刘孝标注《汉书》一百四十卷。结合刘氏早年经历与注《汉书》的工作量来看,此书当是他入梁后所作。天监初年,刘氏奉梁武帝之命注《世说新语》(13),注《汉书》当与之同时或稍晚,刘注《世说》既然用蔡谟《汉书》集注本,那么基于方便起见和他完成《汉书》注一百四十卷本的体量来看,大致可以判定,刘注《汉书》所用的底本当是蔡谟本。
通过考察《三国志》裴注与《世说新语》刘注中征引的《汉书》注,可以发现,裴注所引《汉书》注与今本《汉书》注在音注、释义方面较为一致;刘注所引《汉书》注,与《史记集解》《汉书》颜注相同、相近者颇多。又,裴注、刘注利用的是一部汇集多家注者的《汉书》集注本,运用模式多为“原文+注文”,这些例证都表明了裴、刘二人注书所用的《汉书》底本为蔡谟集注本。另外,唐初类书如《艺文类聚》,采用的也是“正文+集注”的《汉书》注本,武良成举出42例《艺文类聚》摘录的《汉书》引文(均有注文),这些注者有应劭、晋灼、文颖、张晏、如淳、李奇、刘德、服虔等(14),说明欧阳询正是从一部《汉书》集注本中选录文章。以上数例有力佐证了东晋至初唐时期的《汉书》通行本为蔡谟本这一观点,这也是当时《汉书》旧注的时代背景(15)。
二、北方《汉书》古本与他山之石:《水经注》《艺文类聚》
钞本时代,《汉书》在流传过程中历经了无数次的传抄、誊写,在此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讹误。颜师古注《汉书》,首先要做的就是选择可靠的底本,并参校他本,以求尽可能地还原、恢复《汉书》的本来面目。上文可知他以蔡谟本为底本,根据《汉书叙例》,他寓目的尚有晋灼《集注》、臣瓒《集解音义》,晋灼本为臣瓒所用,臣瓒本的内容又被蔡谟散入《汉书》注,时人亦能得见这些成果,如此看来,颜师古还需要参照其他版本和书籍。《汉书叙例》又云:“《汉书》旧文多有古字,解说之后屡经迁易,后人习读,以意刊改,传写既多,弥更浅俗。今则曲核古本,归其真正,一往难识者,皆从而释之。”(16)这里的古本正是他所倚重,并以之校正《汉书》讹误的重要依据。《颜氏家训·书证》记载了两个有关《汉书》旧本的例证,或许正是颜师古参考的古本。一为刘家旧本:
《汉书》:“田肎贺上。”江南本皆作“宵”字。沛国刘显博览经籍,偏精班《汉》,梁代谓之《汉》圣。显子臻,不坠家业。读班史,呼为田肎。梁元帝尝问之,答曰:“此无义可求,但臣家旧本,以雌黄改‘宵’为‘肎’。”元帝无以难之。吾至江北,见本为“肎”。(17)
《颜氏家训》所言至江北所见本,与刘家旧本相同。隋代陆法言《切韵序》记,开皇初颜之推、刘臻、萧该等人曾在一起商讨音韵问题,此三人乃当时第一流的《汉书》学者,颜之推与刘臻交友,故能得见刘家旧本。颜师古曾用刘家旧本参校《汉书》,见《律历志上》颜注(18)。刘家旧本后为司马贞所见,用以考校《史记》,《高祖本纪》“田肯贺”条,《索隐》:“《汉纪》及《汉书》作‘宵’,刘显云相传作‘肯’也。”(19)倘若追踪刘家旧本的来历,或可远溯至永嘉南渡前,刘显过继为南齐大儒刘瓛之后,《南齐书》记刘瓛为东晋名士刘惔六世孙。《晋书》记刘惔父刘耽,晋陵太守;祖父刘宏,光禄勋。刘宏兄弟三人有名中朝,时人语曰:“洛中雅雅有三嘏。”(20)西晋武、惠时期,上流社会盛行《汉书》研读、讲谈之风(21),刘宏父子对此并不陌生,或亦参与其中。《世说新语·言语》第64条记刘惔与桓温一同听讲《礼记》,刘惔以金华殿语(出《汉书·叙传》)反驳桓温,可见刘惔熟知《汉书》。刘家存有当时的《汉书》写本,并传至后世子孙,当在情理之中。刘家旧本属于北方传本,保存古字,价值可贵。
一为河北学士本,《颜氏家训》记:
《汉书》云:“中外禔福。”字当从示。禔,安也,音匙匕之匙,义见《苍雅》《方言》。河北学士皆云如此。而江南书本多误从手,属文者对耦,并为提挈之意,恐为误也。(22)
“中外禔福”语出司马相如《难蜀父老》,见《汉书》本传。《汉书》“禔”字,江南书本从手,河北学士云从示,二者不同,乃所据版本有异。河北学士所言“禔”字,有版本来源,又有字书的学理依据(《说文》亦同),故颜之推肯定这种说法,颜师古将此观点采入《汉书》注中。南朝人认可的江南书本“提”字,在《史记》中有佐证,《司马相如列传》作:“中外提福。”《集解》引徐广曰:“提,一作‘禔’,音支。”(23)两相比较,河北学士本“提”优于江南书本“禔”。颜之推说“河北学士皆云如此”,则此本流行于河北学士之间,习者较多,唐初不难得见,故颜师古能够以之参校《汉书》。
以上两种《汉书》古本皆可视为北方本,北音纯正,保留古语、古字,具有江南本所不及的优势,《颜氏家训·音辞》:“南方水土和柔,其音轻举而切诣,失在浮浅,其辞多鄙俗。北方山川深厚,其音沉浊而鈋钝,得其质直,其辞多古语。”(24)颜氏家学重视音韵训诂,而北方《汉书》古本多保留文字、音训之原貌,故颜师古更青睐它们,并加以利用。
另外,郦道元《水经注》作为中古时期重要的文献资源,其中记录了许多《汉书》原文与旧注,通过与现存《汉书》注相比较,可以发现《水经注》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以下拟从异文、古注两方面讨论。
异文方面,学界所熟知的便是《水经注》中多次记载薛瓒注《汉书》,为讨论臣瓒的姓氏问题提供了另一种说法。有关臣瓒的姓氏,众说纷纭(25),有于(干)、王、裴、傅、薛、杨等数种,这也成为《汉书》旧注研究史上的一桩公案。虽立论各家言之有据,然多属推论,缺乏坚实的文献证据。唯独在《水经注》中,郦道元十余次提及薛瓒,如“《汉书集注》薛瓒云”“薛瓒曰/云”“薛瓒注《汉书》曰/云”“薛瓒《汉书注》(云)”“《汉书》薛瓒《注》言”“薛瓒《汉书集注》云”数种称法,有时虽称“瓒注《汉书》(云)”或“瓒以为非”,但很明显是指薛瓒。对比《水经注》引薛瓒注与《汉书》的臣瓒注,可以发现内容多重合、相似之处,这也是支撑薛瓒说的有力实证,故有学者以此判定臣瓒即薛瓒(26),用力最勤者当属胡适。胡适统计《水经注》引薛瓒注19条,选择其中的12条与裴骃、颜师古、孔颖达、张守节诸人引“臣瓒”的《汉书》注语进行对比,肯定诸家古注称引的“臣瓒”就是薛瓒,并指出薛瓒乃是苻秦时人(27)。然而胡适的观点同样存在漏洞:假如薛瓒是苻秦时人,那么早出的蔡谟怎么能将他的《集解音义》散入《汉书》?对此,胡适说《汉书叙例》中蔡谟全取臣瓒一部散入《汉书》的说法毫无根据,此论难以服众。胡适又言颜师古不曾得见《水经注》里明说的薛瓒,此说又稍显武断。此后洪业认为薛瓒说可商榷,并根据郡县沿革与避讳制度,提出可能别有一薛瓒,而非胡适所言的苻坚朝臣(28),并认为关于臣瓒姓氏,查无实据,史有阙文,可暂时存疑。洪业之说较为圆足。至此,有关臣瓒之姓的争议方告一段落。笔者以为,《汉书叙例》称“臣瓒”,乃是颜师古秉持审慎态度,不敢妄下断言的表现,单凭《水经注》恐难以服众,在没有新证据的前提下,仍旧以“臣瓒”称之,不失为稳妥之见。
古注方面,《水经注》引《汉书》注,有今本《汉书》注所无者,胡适一文已举出《渠水》“中牟”与《河水》“新秦”注文不见于《汉书》而见于《史记集解》《左传正义》(29)。笔者续貂,补充如下数例,《水经注·汾水》“历唐城东”条:“薛瓒注《汉书》云:尧所都也。”(30)薛瓒注,今本《汉书》注无。《汾水》“又西至汾阴县北”条:“《汉书》谓之汾阴脽。应劭曰:脽,丘类也。”(31)《汉书》中有关“脽”字的读音与释义,《武帝纪》《礼乐志》注中有苏林、如淳与颜师古三人之说,通过《汾水》注,可知尚有应劭注。《水经注·潍水》“又北过平昌县东”条:“《地理志》曰:或言薄姑也,王莽曰季睦矣。应劭曰:《左传》曰,薄姑氏国,太公封焉。薛瓒《汉书注》云:博昌有薄姑城。”(32)今考《汉书·地理志》琅邪郡,有应劭注,无薛瓒注,或颜师古删去,可以《潍水》注补之。《水经注·湘水》“浏水从县西北流注”条:“《汉书·邹阳传》曰:越水长沙,还舟青阳。《注》张晏曰:青阳,地名也。苏林曰:青阳,长沙县也。”(33)考《邹阳传》,有张注,无苏注,此条为苏注佚文。
《艺文类聚》选录前代著作,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先唐时期《汉书》的原貌,能够以此与今本《汉书》进行比勘,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同样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武良成指出,《艺文类聚》引《汉书》的文献学意义在于:保存《汉书》古本,辑佚《汉书》古注,揭示典籍错讹时代,有语言学语料价值(34)。同时辑录了12条《汉书》古注,可供读者参考。
北方《汉书》古本,时代居前,错讹较少,保留古音、古字,以之校勘《汉书》,具备先天优势。《水经注》《艺文类聚》收录前代文献,保存《汉书》异文和古注,不仅能为颜师古所取资,对后世研究《汉书》同样具有重要的利用价值。
三、梁末唐初书厄及南朝《汉书》注之新变
梁末至唐初,两次书厄导致经籍大量缺失,第一次是梁元帝自毁江陵图书,隋代牛弘上书文帝,请开献书之路,《隋书·牛弘传》记:
及侯景渡江,破灭梁室,秘省经籍,虽从兵火,其文德殿内书史,宛然犹存。萧绎据有江陵,遣将破平侯景,收文德之书,及公私典籍,重本七万余卷,悉送荆州。故江表图书,因斯尽萃于绎矣。及周师入郢,绎悉焚之于外城,所收十才一二。此则书之五厄也。(35)
梁末侯景之乱,秘书省图书毁于战火,但文德殿图书完好无损,王僧辩破平侯景后,文德殿图书被转移到荆州,结合《金楼子·聚书》所记“吾今年四十六岁,自聚书来四十年,得书八万卷”(36),可知萧绎藏书陡然增至十余万卷,颜之推《观我生赋》自注云:“北于坟籍少于江东三分之一,梁氏剥乱,散逸湮亡。唯孝元鸠合,通重十余万,史籍以来,未之有也。兵败悉焚之,海内无复书府。”(37)梁元帝聚书以江东典籍居多,此时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第二次是唐初,隋代搜集的图书,数量较为可观,但在唐高祖武德五年(622)又发生书厄事件,《新唐书·艺文志》序言:“隋嘉则殿书三十七万卷,至武德初,有书八万卷,重复相糅。王世充平,得隋旧书八千余卷,太府卿宋遵贵监运东都,浮舟溯河,西致京师,经砥柱舟覆,尽亡其书。”(38)经过两次书厄,唐初保存的前代书籍数量,不容乐观,颜师古得见的南朝《汉书》旧注是有缺失、亡佚的。《隋志》记:“梁有《汉书》孟康音九卷,刘孝标注《汉书》一百四十卷,陆澄注《汉书》一百二卷,梁元帝注《汉书》一百一十五卷,并亡。”(39)刘孝标、陆澄、梁元帝三家《汉书》注在《隋志》中有存目,已亡佚。《隋志》成书与颜师古时代相近,颜氏也无法得见三家《汉书》注,故不得利用之(40)。但通过三人的其他著作,可以推测其《汉书》注之大概。
《隋志》记陆澄有两部《汉书》注,《汉书注》一卷和注《汉书》一百二卷。《史通·补注》:“次有好事之子,思广异闻,而才短力微,不能自达,庶凭骥尾,千里绝群,遂乃掇众史之异辞,补前书之所阙。若裴松之《三国志》,陆澄、刘昭《两汉书》,刘彤《晋纪》、刘孝标《世说》之类是也……陆澄所注班史,多引司马迁之书,若此缺一言,彼增半句,皆采摘成注,标为异说,有昏耳目,难为披览。”(41)陆澄的百二卷本《汉书》注,刘子玄不可得见,则其所评为一卷本《汉书注》。一卷本《汉书注》采摘《史记》之言,标为异说,补阙史实,陆澄《汉书》注百二卷本的注释体例,或与之相似。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博采众书,广备异闻,此为学界共识,这也体现在他引用《汉书》(注)注《世说》上,检核《世说》刘注,共得18条《汉书》(注)(42),内容侧重于介绍人物,增补史实,以助于了解《世说》原文,仅韦昭《注》、应劭《注》两条释字训诂(详见表2)。史称刘孝标“齐永明中,从桑干得还,自谓所见不博,更求异书,闻京师有者,必往祈借,清河崔慰祖谓之‘书淫’”(43)。入梁后刘孝标得到安成王萧秀的资助,抄录事类,编纂《类苑》,依照刘孝标的学术兴趣,推测刘注《汉书》一百四十卷的体例,应当遵循增广异闻、补阙拾遗的原则。又,刘孝标与崔慰祖相交,《汉书》是他们共同涉猎的学术领域。《南齐书》记崔慰祖临终前与从弟崔纬书:“常欲更注迁、固二史,采《史》《汉》所漏二百余事,在厨簏,可检写之,以存大意。”(44)崔注《史》《汉》,重点在增补史书疏漏,与陆澄注、刘孝标注同属南朝《汉书》注之新变范式。通过梁元帝的其他著作可以推测其《汉书》注。元帝耗费一生心血写作《金楼子》,此书是他最为得意的著作(45)。通观全书可以发现,元帝采摘前人之书,征引名言警句,记述史实或转志奇事,以广闻见,在此基础上借题发挥,阐释自己的看法(46)。元帝有《忠臣传》,序言:“孝子烈女逸民,咸有别传,至于忠臣,曾无述制。今将发箧陈书,备加论讨。”(47)元帝检核陈书作《忠臣传》,同卷赞语中,《记托》篇记温峤、刘勔、袁粲,《谏争》篇记刘向、朱游,诸人事迹应采自国史。又元帝《丹阳尹传序》:“每念忝莅京河,兹焉四载。以入安石之门,思勤王之政;坐真长之室,想清谈之风。求瘼余晨,颇多夏景。今缀采英贤,为《丹阳尹传》。”(48)元帝作《丹阳尹传》,采集任职丹阳尹的前贤事迹而成,如刘惔事迹,或取自《刘惔别传》。考察梁元帝的著述惯例,可推测其注《汉书》当不出上述著作范式之窠臼。
《汉书》注出现伊始,深受经学影响(49),魏晋时期史学意识高涨,史部著作大批出现,史注力图在遵循经注的旧例上有所突破,新的注释体例与范式应时而生,南朝《汉书》注体例的新变是史注不断发展的结果,其中,裴松之功不可没。裴氏在《上三国志注表》指出陈寿之书:“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上搜旧闻,傍摭遗逸。按三国虽历年不远,而事关汉、晋。首尾所涉,出入百载。注记纷错,每多舛互。其寿所不载,事宜存录者,则罔不毕取以补其阙。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并皆抄内以备异闻。”(50)裴注《三国志》,秉持的主要原则便是补阙、备异。陆澄、刘孝标、崔慰祖、梁元帝诸人沿袭、秉承了裴松之的注书方法(51)。但这种广采异闻、补阙史实的做法与汉魏以来重视音韵训诂的传统史书注解方式背道而驰,并没有被颜师古重视和利用,如其在《汉书叙例》中抨击道:“近代注史,竞为该博,多引杂说,攻击本文,至有诋诃言辞,掎摭利病,显前修之纰僻,骋已识之优长,乃效矛盾之仇雠,殊乖粉泽之光润。今之注解,翼赞旧书,一遵轨辙,闭绝歧路。”(52)对南朝《汉书》注之新变范式,可谓深恶痛绝。
四、颜注《汉书》的成书实情与“抄袭旧注”说再审视
考察颜师古注《汉书》期间的具体活动,有助于了解颜注的问世经过。《旧唐书·颜师古传》记:“奉诏与博士等撰定《五礼》,十一年,《礼》成,进爵为子。时承乾在东宫,命师古注班固《汉书》,解释详明,深为学者所重。”(53)《旧唐书·太宗纪》记贞观十一年(637)正月甲寅,房玄龄等进所修《五礼》,则颜师古注《汉书》在同年正月之后。《汉书叙例》:“岁在重光,律中大吕,是谓涂月,其书始就。”(54)据《尔雅·释天》,太岁在辛为重光,十二月为涂,则《汉书》注完成于贞观十五年(辛丑,641)十二月,历时将近五年。在这近五年的时间内,我们有必要探析颜师古的主要工作是否围绕注《汉书》展开,同时还要分析注《汉书》的发起人——太子李承乾的影响和作用,以便了解颜注《汉书》的形成经过,加深对这一事件的理解。
据《贞观政要》、两《唐书》可知,颜师古与孔颖达一起领衔唐初《五经正义》的修撰工作。有关《五经正义》的编修时间,说法纷繁,然学者多认可在贞观十二年(638)到十六年之间(55),期间有修订,此后有覆审,刊定于高宗永徽年间(650-655),颜师古参与《五经正义》编修的时间大体与注《汉书》之时重合。这两项工作中,颜师古的工作重心当在《五经正义》,因为《五经》是国家工程,且此前颜师古因参与撰定《五礼》晋升子爵,所以不难推测,他会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放在《五经正义》上,而非《汉书》注(56),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贞观十五年。是年因封禅事受阻,颜师古失去太宗宠信,又因性格简傲,与《五经正义》编修团队关系紧张而被排挤出队伍(57)。考两《唐书·太宗纪》,贞观十五年六月,有星孛于太微,于是停封泰山。《旧唐书·礼仪三》载:“十五年,下诏,将有事于泰山……太宗览其奏,多依师古所陈为定。车驾至洛阳宫,会有彗星之变,乃下诏罢其事。”(58)即是此事,不久颜师古被降职为弘文馆学士,半年后,颜师古完成《汉书》注。上述事实成立,颜师古在贞观十二年到十五年,同时进行着编修《五经正义》和《汉书》注的工作,然其重心却是《五经正义》,可以想见颜注《汉书》用力最勤的时间是贞观十一年和十五年的下半年,为时一年半,见表3。
贞观十五年下半年可谓颜师古人生阶段的低谷期,失宠被贬,退出《五经正义》编修队伍。然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却因此有更充裕的时间来注解《汉书》,加之前期注《汉书》的准备与积累,因此能够在半年时间内迅速完成这项工作,并由太子李承乾表上太宗。李承乾命颜师古注《汉书》,李泰编修《括地志》,乃是兄弟二人的储位之争由政治延伸到学术文化层面的表现。对此,李广健讨论颇为细致(60),根据李文,作表4。
贞观十年(636),李承乾的东宫地位开始受到李泰的挑战,此后,兄弟二人斗争愈发激烈。李泰意图夺嫡,李承乾则极力巩固自己的东宫储位。学术层面,二人亦互不相让,李承乾命颜师古注《汉书》,李泰便听从苏勗的建议编修《括地志》。李泰编修《括地志》,得到唐太宗的首肯与支持,能够借助多方力量,虽然卷帙庞大,时间落后,然借助《贞观十三年大簿》,较之颜师古注《汉书》,且又为编修《五经正义》分神费时,还是具有相当大的优势,这一点李承乾理应是清楚的。尤其是当贞观十三年《大簿》出现后,《括地志》可以借鉴其主要内容,以求尽快完工,可以想见,此时李承乾内心是极为焦虑不安的。为了能够有效地巩固自己的储君之位,李承乾对颜师古施加压力,要求他早日完成《汉书》注,以便在太宗面前先声夺人。贞观十五年六月出现的停封泰山事件,使颜师古放弃了《五经正义》的编修工作,却促成了《汉书》注的早日完成。《汉书》注完成时间早于《括地志》不过月余,李承乾压制李泰的用心,昭然若揭,颜师古可谓居功至伟。对颜师古本人而言,向李承乾献媚的方式无过于帮助他巩固东宫之位,此前因封禅事失宠于唐太宗而遭贬官,那么改换到太子门下,未尝不是以图东山再起的一项政治投资。于双方而言,均达到了自己的政治目的,各取所需,心照不宣。
《旧唐书》记师古注多取《汉书决疑》之义,后世如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批评颜师古剽窃叔父之作,洪颐煊、杨守敬、王重民等人增演其说,持论最坚、资料全备者为杨明照,《汉书颜注发覆》将颜师古“抄袭旧注”之事坐实为铁案(61)。明了颜师古《汉书》注的成书经过,对颜师古“抄袭”说亦有裨益。蔡谟《汉书》注本汇聚前人成果,又最为流行、易得,所以颜注《汉书》以之为底本。徐建委指出:“蔡谟的《汉书》注本是唐以前最为通行的《汉书》注本……利用这个注本,颜师古的《汉书注》已经有了六七成的基础,他再参据《汉书集解音义》补充纠正蔡谟的遗漏和错讹,就接近完成八成左右的工作了,所以属于颜师古‘原创性’的注释并不是很多。”(62)此言有理,大致道出了颜注凭借前人成果之实情。又,颜师古还能够利用其祖父颜之推《颜氏家训》、叔父颜游秦《汉书决疑》中有关《汉书》的见解与注释成果(63),这样估算,颜师古本人并不需要很多的创见,便可在前人的基础上,较为顺利、便捷地完成注《汉书》的工作。退出《五经正义》编修队伍后,面对太子李承乾的催促、施压,失意的颜师古急于表现,凸显个人功绩,遂在半年时间内仓促完工《汉书》注,掠美前人成说而略其名,改头换面以为己见,演成“抄袭旧注”之事实。其人格之卑下,无足多取,《旧唐书》记颜师古任秘书少监,专典刊正:“多引后进之士为雠校,师古抑素流,先贵势,虽富商大贾亦引进之,物论称其纳贿,由是出为郴州刺史。”(64)又遑论数百年前作古之人乎?
五、小结
《汉书叙例》不录南朝《汉书》注家,颜注《汉书》更青睐汉晋古注,与晋唐之间蔡谟《汉书》集注本的流行有关,这在《三国志》注、《世说新语》注征引的《汉书》(注)中亦得以证实。同时颜师古得见保留古音古字的北方《汉书》古本,对参校《汉书》极有助益,而《水经注》《艺文类聚》保存《汉书》异文与古注,参考价值较高,值得深入探讨。《汉书叙例》不选录南朝《汉书》注家,还与梁唐两次书厄导致经籍残缺有关,又,南朝《汉书》注中广采异闻、补阙史实的新变范式,并不为颜师古所喜。《汉书》注的成书历程与《五经正义》的编修时间高度重合,颜师古当时以后者为工作重心,贞观十五年六月发生停封泰山事件后,颜氏退出编修队伍,全力注解《汉书》,于同年年底完成,以助李承乾巩固储君地位。颜注《汉书》对前人成果多有取资,然仅一年半载用力最勤,且沿袭旧说,掠美前人,后世遂多指责颜氏“抄袭”。
考察具体的著作,需要联系时代背景、文献留存、文化特点、政治党争等因素,发现彼此之间存在的关联,又要分析涉事人物的性格特点、仕宦经历,知人论世。立足《汉书叙例》不录南朝注家的事实,分析其中原因,又不应局限于此,通过讨论晋唐间《汉书》注本之流行、《水经注》等文献、《汉书》注成书实情等问题,可以从更广阔的视野理解颜氏《汉书》注的成书,为历时弥久的颜注“抄袭”说提供另一观察视角。
附记:衷心感谢匿名评审专家提出的宝贵修改意见。拙文待刊期间,得见陆骏元先生文章:《韦昭〈汉书音义〉之传习与接受考略——兼论中古〈汉书〉南北注本的分野与递变》(《文学遗产》2022年第4期)、《中古〈汉书〉注释之承继与统合——从“河北”到“江南”的历史谱系析论》(《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26辑,凤凰出版社,2022年)。前文指出南方学者普遍接受韦昭《汉书音义》注本,颜师古侧重北方注本。后文指出齐梁以来江南《汉书》注分三类:第一类为陆澄、刘孝标、梁元帝注本,第二类为刘显、韦稜音义音注本,第三类为姚察、萧该注本,后二类乃主流。拙文未能注意到韦昭注本在南朝的流行,且重点讨论江南《汉书》注第一类,有失偏颇,读者可一并参看。拙文定稿较早,此次发表保留原貌。日后再行修正,尚祈周知。
注释:
①钟岱《〈汉书叙例〉在著述体例上的创造性》,《史学史研究》1986年第1期,页47—50、54。
②《隋书》卷三三《经籍二》,中华书局,1973年,页953—954。
③[日]吉川忠夫著,王启发译《六朝精神史研究》,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页275—307。有学者指出颜师古对南朝注家的排斥,有其难言之隐,主要有政治态度、学术渊源、文化心理、地域歧见等多方面原因,参见陈君《中古时代的〈汉书〉注释传统》,《岭南学报》复刊第9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页52—53,收入《润色鸿业:〈汉书〉文本的形成与早期传播》,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页164。
④徐建委《蔡谟〈汉书音义〉考索》,《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3年第6期,页45—48。
⑤徐建委《敦煌本〈汉书〉与晋唐之间的〈汉书〉传本》,《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0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增订文章参见徐建委《唐以前集注的便捷之途》,收入伏俊琏、徐正英主编《古代文学特色文献研究》第2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页113—133;又参[日]洲脇武志《『後漢書』李賢注所引「前書音義」考》,《大東文化大學漢学会誌》45号(2006年),页85—111,收入《漢書注釈書研究》,游学社,2017年,页126—145。
⑥排列次序依《史记》,篇名依《文选》。其中一书所引《汉书音义》,通过他书可知注者姓名,《汉书》注者姓名俱存,颜师古注多改前人之说为己说。亦有注解相同、注者不同之例。
⑦中古四大名注文本留存完整,学术价值较高,《文选》注姑且不论,《水经注》详见下文,此处重点讨论《三国志》注、《世说》注。四大名注的价值,参见赵建成《经典注释征引范式的确立与四大名注引书》,《浙江学刊》2017年第2期,页134—139。
⑧本文所用版本:《三国志》,中华书局,1982年;《汉书》,中华书局,1962年;《史记》,中华书局,1982年。引文只标篇目、页码。
⑨《史记集解》多引晋灼语,因为裴骃参考了臣瓒《集解音义》,见《六朝精神史研究》,页249注①。
⑩[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年,页403。
(11)本文所用版本: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中华书局,2015年。引文只标篇章条目、页码。
(12)《后汉书·南匈奴传》记昭君南郡人,《世说》此处当为蜀、南形近而讹或刘注误记。
(13)卫云亮《〈世说新语注〉成书时间新考》,《古代文明》2014年第1期,页92—97。
(14)武良成《〈艺文类聚〉引〈汉书〉研究》,广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年,页35—45。
(15)唐初魏征等编《群书治要》一书引《汉书》旧注共15家,所据乃《汉书》集注或集解本,当为蔡谟本,参见潘铭基《〈群书治要〉所录〈汉书〉及其注解研究——兼论其所据〈汉书〉注本》,《成大中文学报》第68期(2020年3月),页105—109。感谢潘铭基老师惠示论文。
(16)《汉书叙例》,《汉书》,页2。
(17)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中华书局,2013年,页535。
(18)《汉书》:“经曰:‘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传曰:‘不书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厎日,礼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言告朔也。”师古注:“刘家本有此语。”(《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页980—981)此点吉川忠夫已揭示,见《六朝精神史研究》,页261。
(19)《史记》卷八《高祖本纪》,页383。
(20)《晋书》卷七五《刘剡传》,中华书局,1974年,页1990。
(21)陈君《〈汉书〉的中古传播及其经典意义》,《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2期,页58—61,收入《润色鸿业:〈汉书〉文本的形成与早期传播》,页131—134。
(22)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页555。
(23)《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列传》,页3051—3052。
(24)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增补本)》,页638—639。
(25)参见朱希祖遗著《臣瓒姓氏考》,中国史学会编《中国史学》第1期(1946年),收入朱希祖著,周文玖选编《中国史学通论》,商务印书馆,2015年,页82—91;李步嘉《论朱希祖的〈臣瓒姓氏考〉》,《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页70—74;刘宝和《〈汉书音义〉作者“臣瓒”姓氏考》,《文献》1989年第2期,页274—276;杨仙《臣瓒〈汉书音义〉辑佚》,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年。
(26)如民国时期的孟森,见孟森《臣瓒考》,《责善半月刊》第1卷第21期(1941年),页2—4;同期刊载另一篇商榷文章,见赵贞信《臣瓒考跋》,页4—5。
(27)胡适《注〈汉书〉的薛瓒》,台湾《“清华”学报》新2卷第1期(1961年5月),收入《胡适全集》第19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页759—799。
(28)洪业《再论臣瓒》,台湾《“清华”学报》新3卷第1期(1962年5月),收入《洪业论学集》,中华书局,1981年,页384—392。
(29)胡适《注〈汉书〉的薛瓒》,《胡适全集》第19卷,页780、785。
(30)[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中华书局,2007年,页161。
(31)[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页165。
(32)[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页631。
(33)[北魏]郦道元著,陈桥驿校证《水经注校证》,页895。
(34)武良成《〈艺文类聚〉引〈汉书〉研究》,页53—58。
(35)《隋书》卷四九《牛弘传》,页1299。
(36)[梁]萧绎撰,许逸民校笺《金楼子校笺》,中华书局,2011年,页517。
(37)《北齐书》卷四五《文苑·颜之推传》,中华书局,1972年,页622。
(38)《新唐书》卷五七《艺文一》,中华书局,1975年,页1422。
(39)《隋书》卷三三《经籍二》,页954。
(40)唐初尚有其他南朝人的《汉书》注,如姚察,颜师古能够得见并加以利用,见《六朝精神史研究》,页294—300。
(41)[唐]刘知幾著,[清]浦起龙通释,王煦华整理《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页122—123。
(42)《言语》第35、38、58、64条,《方正》第11、57条,《雅量》第40条,《识鉴》第7条,《品藻》第43条,《规箴》第1、2、8条,《伤逝》第2条,《贤媛》第2、3条,《排调》第25、48条,《仇隙》第6条。
(43)《梁书》卷五○《文学下·刘峻传》,中华书局,1973年,页701。
(44)《南齐书》卷五二《文学·崔慰祖传》,中华书局,1972年,页902。
(45)田晓菲《诸子的黄昏:中国中古时代的子书》,《中国文化》第27期(2008年),页64—75,收入《影子与水文:秋水堂自选集》,南京大学出版社,2019年,页100—120。
(46)如《金楼子·立言篇》从过去的典籍中断章取义,编辑成书,相关分析参见[日]兴膳宏著,戴燕选译《异域之眼——兴膳宏中国古典论集》,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页158—162。
(47)[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卷二○《人部四·忠》,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页368。
(48)[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卷五○《职官部六·尹》,页902。
(49)李士彪、隋长虹《论经学对〈汉书〉义例的影响》,《山东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1期,页36—40。
(50)《上三国志注表》,《三国志》,页1471。
(51)陆澄、刘孝标、梁元帝诸人《汉书》注代表了南朝《汉书》注的一面,《隋志》还记有刘显、夏侯咏,各有《汉书音》二卷,依然重视传统的音韵训诂注书方法。
(52)《汉书叙例》,《汉书》,页3。
(53)《旧唐书》卷七三《颜师古传》,中华书局,1975年,页2595。
(54)《汉书叙例》,《汉书》,页1。
(55)张宝三《五经正义研究》,台湾大学博士学位论文,1992年,页21—22;姜广辉《政治的统一与经学的统一——孔颖达与〈五经正义〉》,收入姜广辉主编《经学今诠三编》(《中国哲学》第24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2年,页444—445;白长虹《〈毛诗正义〉撰者及编撰时间考论》,《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页83;张立兵《颜师古与〈五经正义〉的编撰发微》,《孔子研究》2013年第5期,页106。
(56)《旧唐书》载:“太宗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讹谬,令师古于秘书省考定《五经》。师古多所厘正,既成,奏之。太宗复遣诸儒重加详议,于时诸儒传习已久,皆共非之。师古辄引晋、宋已来古今本,随言晓答,援据详明,皆出其意表,诸儒莫不叹服。于是兼通直郎、散骑常侍,颁其所定之书于天下,令学者习焉。”(《旧唐书》卷七三《颜师古传》,页2594)可见唐太宗甚为重视《五经》,令颜师古勘正文字,又令诸儒重加审议,消弭争议后才颁行天下。再则,颜师古以晋、宋已来古今本解答诸儒非难,一方面是古今本时代久远,具有版本优势;另一方面是唐太宗的提倡,杜镐引贞观四年敕:“经籍舛讹,今后并以六朝旧本为正。”马宗霍指出:“观此又知定本五经之从南,盖亦出诏旨意,非专由师古意也。”(《中国经学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页94)总之,唐太宗重视《五经》的态度会影响到颜师古的行为。
(57)张立兵《颜师古与〈五经正义〉的编撰发微》,页107—109。
(58)《旧唐书》卷二三《礼仪三》,页884。
(59)李广健《〈汉书〉颜注与贞观朝储位之争》,台湾《新史学》8卷1期(1997年3月),页1—41。
(60)[日]吉川忠夫著,王启发译《六朝精神史研究》,页287注①。
(61)杨明照《汉书颜注发覆》,《中国文化研究汇刊》第5卷(1946年),收入《学不已斋杂著》,中华书局,2019年,页51—113。王永平、孙艳庆《颜师古〈汉书注〉“抄袭旧注”说之再检讨》一文虽然对杨文提出商榷,却无力撼动杨文中提及颜注抄袭前人的三十三家与四书,四百三十条例证(《史学史研究》2010年第2期,页17—31)。
(62)徐建委《唐以前集注的便捷之途》,伏俊琏、徐正英主编《古代文学特色文献研究》第2辑,页133。
(63)[日]吉川忠夫著,王启发译《六朝精神史研究》,页278—287;赵睿才、张忠纲《〈颜氏家训〉用语与颜师古〈汉书注〉互证举隅——以〈颜氏家训〉的〈勉学〉〈书证〉篇为中心》,《华夏文化论坛》第13辑(2015年),页132—138;王鑫义《颜游秦〈汉书决疑〉佚文与颜师古〈汉书注〉比义》,《史学月刊》2007年第3期,页114—120。
(64)《旧唐书》卷七三《颜师古传》,页2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