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关系之九:反腐与制度建设关系
腐败是社会毒瘤,腐败对国家的负面效应毋容多述。反腐是世界课题,中国亦不例外。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经过新时代十年坚持不懈的强力反腐,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情况新动向要有清醒认识,对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有清醒认识,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会议披露了2023年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取得的成果:2023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87人,厅局级干部2480人、县处级干部2万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2.6万件,留置2.6万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1万人;“天网2023”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624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部长王建新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438.8万件、470.9万人。
金融是反腐主战场。2022年,我国有44名各大国有银行和银行业监管机构高层(不包括地方高层)接受调查。2023年以来,金融系统接受调查的高级干部达29人。2024年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不完全统计,已至少有67人被调查,45人被处分。其中,被调查的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达到53人,去年同期为48人。省管干部12人。年内有45位金融业人士被处分,包括中管干部6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35人;省管干部4人。
军队也是反腐主战场。继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之后,原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李尚福、魏凤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十八大后查处16名军级以上军官。与此鲜明对照的是,2024年楊永松将军逝世后,1955年授衔的1060名开国将帅(含1958年以前补授)共10名元帅、10名大将、57名上将、177名中将、806名少将全部离世。但毛泽东时代授衔的元帅、将军们却没有一位因贪腐落马!
税务系统也不容忽视。自河北李真落马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已有总局杨江龙、林枫、李光辉、赵国际、内蒙古肖占武、李传玉、北京王纪平、山西靳世豪、广东胡金木、江苏柏鹏、侍鹏、四川饶勇、青海王凯、辽宁何力、山东高萍、福建省钟滔、广西蒙启华、大连吴杰等相继被查。
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的对当前反腐形势的评价是:“三个并存、两个依然”——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已经就反腐败问题多次表态,且措辞严厉。总书记习近平的讲话振聋发聩:“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终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国人要问:严刑峻法为何不能防止前“腐”后继?
愚认为,制度设计问题是不能防止前“腐”后继的关键,应当处理好反腐与制度建设的关系。当前我国反腐的有效制度重点在事中、事后即加大巡视、捡查、打击和处理。关于建立反腐的事先有效制度有待探索与完善。业界曾提出设计一些制度,比如贪官特赦,旨在化解腐败呆账;高薪养廉或以薪养廉,旨在给公职人员合理的薪酬,以保障能够廉洁从政;家庭财产申报,旨在事先透明防腐,等等。限于篇幅,本文仅探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
- 国际上的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
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施行公务人员财产申报和公示的法律制度。这些制度值得借鉴。
- 三大类型。一是财产申报的法律规定分散存在于多种法律规定之中而无专门法律。二是制定专门针对公务人员的财产申报和公示的法律。三是针对少数政治家或高级公务人员制定规定其财产申报和公示的专门法律,而对于普通公务员采用通行的财务和金融监管措施,在必要情况下通过税务等部门核查其财产。
- 主要内容。
一是申报财产的主体。涉及公务人员类别、申报者关系人等两方面问题。
二是申报财产的内容。一般说来,经济发展水平越低、金融活动越简单,申报财产的内容越简单;经济发展水平越高、金融活动越复杂,申报财产的内容就越多、越复杂。
三是财产申报的方式。一般分为:任期申报、定期申报和随时申报。
四是财产申报的受理和管理机关。有的国家设立专门管理机关负责受理和管理财产申报与公示;更多国家的法定申报人向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或内设机构申报。
五是公务人员财产公示管理。实际操作中各国做法差别很大,基本倾向是:申报范围大,公示范围小。
六是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监察与责任。多数国家对于公务人员财产申报的控制表现在违规或申报不实的责任追究、罚则等方面。
七是效果。发达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完备性周密性并不高,但实施效果比较好,国家的廉洁程度较高;而发展中国家或所谓“转型国家”比较追求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的完备性、法律的周密性,但制度与法律的执行效果不好,国家廉洁程度较低。
- 家庭财产申报制是一把双刃剑。
当年,韩国实行家庭财产申报制后,出现了大量资金外逃的现象,给国家经济造成严重打击。据一个反腐败国际组织的研究,家庭财产申报制实行后,许多执政党失去了执政地位,只有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是一个例外。
三、中国反腐制度建立的条件
在中国,借鉴国际经验、完善家庭财产申报公示制度己具备条件:一是党的坚强领导,不用担心失去执政地位;二是社会基础,民意拥护;三是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的有效制度保障。
推进家庭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讨论已久,由于受到来自即得利益集团及其代言人的抵触,至今未能出台。制定可操作性的申报与公示制度是根治反腐的关键制度之一。
降低相对贫困差距、防范社会阶层固化、改革成果全民共享、增加腐败成本是民心所在、中国共产党的初心所在、反腐斗争的宗旨所在、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