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明清鼎革之后,册封使在中琉封贡关系中继续扮演了关键角色。清朝八次册封琉球,共计选派十六位册封使远渡重洋,出使琉球,为中琉关系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清朝十分重视册封使的遴选,主要体现在遴选主体、遴选程序、遴选的标准及要求三方面,相较于明代均有较为明显的升格。在册封使的派遣方面,对离京前、抵闽后、赴琉球、返国后的全过程,清朝也作了许多规制设计和精密筹划,确保册封使既能顺利完成使命,又能展示“天朝上国”仪度。清代赴琉球册封使选派的日臻完善是明琉封贡关系的延伸,也是清朝重视属国琉球的反映,进一步增强了琉球对中国的向心力,促进了琉球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使琉球更好履行藩属国义务,满足了清朝对巩固封贡体系的希求。
关键词:清代;琉球;册封使;选派
明永乐二年(1404),成祖朱棣派遣行人时中出使琉球,册封武宁为中山王,拉开了中琉封贡关系的序幕。自此,凡琉球王薨逝后,“世子嗣位,称权国事,奉表请封,及见册使,皆称中山王世子,”[1](P1031)待受封后,方称琉球国王。明清两朝23次派遣使臣册封琉球,其中明代15次,清代8次。其间虽历经王朝更迭、政局动荡,中琉封贡关系仍持续四百余年,册封使在其中扮演了桥梁纽带的关键角色。明清两朝的册封使臣都由中央选派,奉诏渡海赴琉,完成谕祭、册封使命。尤其是降至清代,统治者对册封使的派遣更加重视,流程和要求更加规范,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册封使选派制度。这一制度作为封贡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是透视琉球在东亚封贡体系中所处地位及清朝对藩属国怀柔政策的重要切入点,部分学者对此进行了一定研究。谢必震在掌握、分析大量史料的基础上系统论述了册封琉球的历史源流、册封舟的建造、册封使的产生、册封使团的人员构成及活动内容、册封琉球的历史意义等问题[2]。吴怀民论述了清代册封使的任命、出使前的准备、使团的人员构成和使团在琉活动,认为册封巩固了中国对琉球的宗主国地位[3]。丁春梅从琉球国奏请册封、中央政府筹备册封事务、福建地方政府备办册封事务和册封舟海上航行情况四个方面对册封体制进行了系统论述[4]。
总体上看,册封使遴选和派遣的诸多细节尚未厘清,册封使的选派制度更未得到系统梳理。本文以册封使的选派制度为中心考察清代册封琉球史事,力图进一步深化册封使研究,更好地理解清琉封贡关系的发展演变以及清朝对外关系的理念和政策。
一、清朝对册封使的遴选
(一)遴选主体
清代承袭明代旧制,在对册封使的遴选方面保留了明代做法的基本特征,同时也在明代基础上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清代册封使遴选主体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礼部,作为六部中负责外事工作的部门,充当遴选机制中的中枢,在遴选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二是翰林院、六科、詹事府等在京各部院衙门,在遴选过程中起辅助作用;三是皇帝,作为最高统治者对册封使人选行使最终决定权。
1、礼部
礼部掌“五礼秩叙”“学校贡举”,负责祭祀、仪制和外交等事务,朝贡、敕封、官员相见等涉外事务都属于五礼之一的“宾礼”。礼部所设的主客清吏司掌宾礼之事,又分设赏赐科、四译科、芽茶科、火房等单位,专门负责包括朝鲜、琉球在内的各藩属国的朝贡、袭封以及救助漂民等事宜。册封琉球是一项维系交往纽带的政治活动,同时也是一项展示华夏威仪、增进文化认同的礼仪活动,对中琉双方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包括遴选册封使在内的各个册封环节主要由礼部担纲,具体负责内容有:
① 接收琉球请求册封咨文,向皇帝上奏;
② 查照琉球所提交的具结状,验明琉球王族世系,确定世子请封的合法性;
③ 部内议定遴选使臣事宜,按照例行规范与皇帝指示制定遴选册封使方案;
④ 根据方案告知在京各部院报送候选人名单;
⑤ 以候选人名单组织各部院会同推选,或直接将候选人带领皇帝引见;
⑥ 带领皇帝引见后确定册封使人选,组织后续工作,包括撰写咨文发往琉球、制作先行牌、向册封使颁给麟蟒服等。
可见,礼部在整个册封使遴选过程中都扮演了重要角色,将各个册封主体和册封环节串连起来,形成一行之有效的册封使遴选机制。
2、在京各部院
内阁、翰林院、詹事府、六科、大理寺、太常寺等中央部院衙门,负责根据礼部要求推荐册封使候选人,如顺治十一年(1654)选派册封琉球尚质王的使臣时涉及官署众多,内阁典籍、中书舍人、翰林院读讲编检、六科给事中、礼部郎中、员外郎、主事、行人司行人都被纳入恭候遴选的范围。在会推制度仍行之有效的清初,将本衙门推荐人选名单报送礼部后,上述部院衙门的长官组成推选团,依据候选人的才学、品行等条件进行筛选,共同确定初步的册封使人选,即“会推”。康熙朝后期及之后历朝,会推制度逐渐废弃,各部院的作用基本限定在提名推荐册封使人选之中。
各部院衙门在遴选过程中按部就班、协作配合,既提名推荐了诸多才识过人、品行优良、仪度修伟的候选人,又通过会推选出了能够得到皇帝认可的册封使,对整个册封使遴选工作起到重要的辅助作用。
“雍正元年,以亲王、郡王、大学士领部事,随时简任,不为常目,”[5](P2353)又因册封事宜关系重大,内阁大学士往往参与到册封使的拣选过程中,如乾隆二十年(1755)皇帝下旨“大学士会同翰林院掌院于内阁翰林院官员内照例拣选(册封使),带领引见”。[6](P370)可见,大学士不是遴选册封使过程中的常务官员,有时会同翰林院等机构的长官推选册封使,其后带领初步人选引见皇帝,于御座旁备皇帝顾问。
3、皇帝
自秦始皇创立皇帝制度起,皇帝这一主体就是中国古代统治集团的核心,君权的强化贯穿整个中国古代。随着洪武初年朱元璋以“胡惟庸案”废除丞相,皇帝制度进一步发展,皇权政治不断加强。与明代后期多数皇帝荒废朝政又有所不同,至清代,皇帝一人亲揽万机,皇权对其他政治权力的压倒性优势达到顶峰。在这种背景下,清廷所进行的一切重大人事任免和国事活动都由皇帝裁定,在官员选任制度上的反映就是引见制度的广泛应用,而这种官员入仕选拔、升迁调补、降革处罚时实行的引见制度也被引入册封使遴选中[7],通过引见,皇帝能够直观地对册封使候选人的年貌、言行、才学、气质等多个维度得出评价,衡量其是否具备代表皇帝出海海外的资格,钦定册封使人选。
(二)遴选程序
琉球国王去世后,琉球国移文清朝礼部告知王位更替情况,继任的世子派出请封使渡海赴华,请求袭封,清廷礼部需先对琉球国王世系查验后方着手启动拣选册封使等一系列工作。由于对册封使遴选无明确规定,遴选程序也具有一定伸缩性。随着清朝政治制度的演变,在实际的遴选过程中,礼部对遴选流程会根据特定情况或皇帝的旨意而进行灵活调整。
1、确定预备人选
一般由中央各相关部院将举荐的候选人名单报送到礼部,再由礼部开列包括候选官员的官职和姓名的名单,牵头组织会同推选。有清一代,册封使候选人群体构成有明显变化。清初“成例及故明会典皆遣科员行人为正副使”,[8](P851-852)而到了康熙二十一年(1682),清圣祖首次遴选册封使,下令各中央机构举荐册封使候选人,礼部根据各部院衙门报送情况,向皇帝呈上名单:“内阁汉典籍一员,撰文中书舍人四员、办事中书舍人二十员,翰林院汉编修二十三员、检讨二十四员、修撰一员,礼部汉主事三员、吏科等六科汉给事中三员、行人司行人三员” [8](P843)计有八十二员之多。
随着对琉册封活动的多次开展,对册封使人选的倾向性逐渐显现,及至乾隆、嘉庆、道光、同治各朝,册封使候选来源范围逐渐缩小,基本均“于内阁翰林院官员内照例检选”,翰林院官员仍占最大比例。
2、各部院会推
会推制度是为选任高级官员而产生的制度,发端于明朝成化、弘治年间。清朝初年,对这一选官制度进行了继承,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设翰林院后,清朝的汉缺高级文官如尚书、大学士、左都御史、侍郎等已经基本由会推选任,除常设官员外,这一制度还被运用到册封使的遴选中。
册封使候选对象确定后,“皇上以关系出使外国,特命九卿、詹事、科道会推”[8](P851-852),都察院、詹事府、六科等各有关部院衙门的长官会同推选,足见清朝将册封琉球视为国家大事,极为重视。
会推制度作为一种君臣共议的决策形式,随着时代演变逐渐显露出效率低下、同党徇私的弊端,又与明清君主专制强化的趋势相悖,因此,康熙在亲政一年后就迅速将会推制度废弃,不再作为一种国家制度,仅偶然出现在官员选任中,转而采用“开列”,即吏部等开列名单,由皇帝指用或另选他人。这一制度也应用到册封使遴选中,各部院衙门开列推荐官员姓名、官职至礼部,由礼部呈上。
3、皇帝钦定
在会推制度下,经由各部院衙门推荐的册封正副使人选初步确定后,由礼部上奏皇帝,皇帝通过引见来察看其年貌才具和身体状况,检验其是否能堪此任,并作最终定夺。康熙帝曾向大学士明珠征询册封正使情况:
“上问曰:此二人何如?明珠奏曰:‘汪楫系荐举博学弘词,扬州人,家贫人优。林麟焻系臣衙门中书,其人亦优’。上顾学士库勒纳,问曰:‘汪楫学问如何?’库勒纳奏曰:‘文学颇通’。上又问曰:‘其人如何’?库勒纳奏曰:‘人亦甚优’。上颔之。”[6](P8-9)
康熙帝对候选人学识、品行都进行了解,在得到肯定的评价后,皇帝点头表示满意和认可。纵观清代历次由礼部带领引见皇帝的册封使候选人,未有特例,均顺利通过皇帝的检验而成为正式的赴琉球册封使。
会推制度失去其地位后,皇帝可以从各部门开列的名单中确定人选,直接进行钦点,而不是仅仅检验会推后的两位官员是否合其心意,选择空间大大增加,如嘉庆四年(1799)皇帝计划册封尚温时,“特命内阁大学士、翰林院掌院、都察院、礼部堂官,选举学问优长,仪度修伟者为正副使。时选得内阁中书四员、翰林院编修三员,都察院给事中四员、礼部主事三员,于八月十九日黎明引见乾清宫”[9](P725),表明皇帝在册封使遴选中的话语权得到强化。
(三)遴选标准与要求
关于册封使的遴选标准与要求,清代朝廷典章、部例和册封使录中均鲜见成文规定和完整记载,故本文以另一视角,从清代遴选出的十六位册封使情况归纳清代册封使的遴选标准与要求,现将清代八批册封使统计如下。
表1 清代册封使一览表
册封年代 |
册封使臣 |
受封琉球国王 |
著述 |
|
正使 |
副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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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年 (1663) |
兵科副理事官 (从五品) 张学礼 |
行人 (正八品) 王垓 |
尚质 |
张学礼:《使琉球记》《中山纪略》 |
康熙二十二年 (1683) |
翰林院检讨 (从七品) 汪楫 |
内阁中书舍人 (从七品) 林麟焻 |
尚贞 |
汪楫:《使琉球杂录》《中山沿革志》《册封疏钞》《海东吟稿》 林麟焻:《玉岩诗集》 |
康熙五十八年 (1719) |
翰林院检讨 (从七品) 海宝 |
翰林院编修 (正七品) 徐葆光 |
尚敬 |
徐葆光:《中山传信录》《海舶三集》 |
乾隆二十一年 (1756) |
翰林院侍讲 (从五品) 全魁 |
翰林院编修 (正七品) 周煌 |
尚穆 |
周煌:《琉球国志略》《海东集》《海东续集》《海山存稿》 |
嘉庆五年 (1800) |
翰林院修撰 (从六品) 赵文楷 |
内阁中书舍人 (从七品) 李鼎元 |
尚温 |
赵文楷:《槎上存稿》《石柏山房诗存》 李鼎元:《使琉球记》《师竹斋集》 |
嘉庆十三年 (1808) |
翰林院编修 (正七品) 齐鲲 |
工科给事中 (正五品) 费锡章 |
尚灏 |
齐鲲:《续琉球国志略》《东瀛百咏》 费锡章:《一品集》 |
道光十八年 (1838) |
翰林院修撰 (从六品) 林鸿年 |
翰林院编修 (正七品) 高人鉴 |
尚育 |
林鸿年:《松风仙馆诗抄》 高人鉴:《补拙斋诗稿》 |
同治五年 (1866) |
翰林院编修 (正七品) 赵新 |
内阁中书舍人 (正七品) 于光甲 |
尚泰 |
赵新:《续琉球国志略》《还砚斋全集》 |
本表资料来源于《清实录》《清史稿·职官志》、历代册封使著述,并参考谢必震《从明清册封使团的组成看中国人的航海生活》整理而成。
1、官职与品秩
由表1信息得知,其中十位为翰林院官员,内阁中书舍人三人、给事中、行人各一人,而内阁中书三人中的两人,即李鼎元、于光甲都曾为翰林院官员,因在翰詹大考中表现不佳而降为内阁中书舍人。除顺治年间遴选的册封正使张学礼、副使王垓外,此后清朝历代册封使多由翰林院官员充任,品秩多在正七品及以上,其中册封正使均为翰林院官员。
简阅明代之册封使,自正统年间至崇祯六年(1663)十二批册封使均以给事中为正使,行人司行人或司副为副使。至清初第一批册封使遴选,依旧能看出明代定制在册封使身份筛选方面的影响。清初虽延续设立了行人司,且仍具备充任册封藩国使臣的职责,如除王垓外,王天眷两次出使册封安南国,但自康熙朝起推行制度改革,最终乾隆朝裁撤行人司,明朝定制的影响得到削弱。
试看清朝册封其他藩属国的使臣遴选,顺治十六年(1659)遣使册封朝鲜国世子李棩为朝鲜国王时规定,“往封朝鲜国王,开列内大臣、散秩大臣、一等侍卫、满洲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礼部侍郎,恭候钦点,正副使各一人”[10](P28),可见,赴朝鲜册封使不仅官职品秩上更高,而且将武官也纳入钦点范围。乾隆五十年(1785)有旨查明册封琉球等国事宜,“暹罗、中山、安南、南掌、苏禄各国,本朝以来俱奉表入贡内,中山、安南二国国王袭封时,曾遣使往封”,而暹罗、南掌、苏禄各国则并没有遣使册封之事例,“册封中山、安南国王,例遣翰林院侍读、侍讲、编修、检讨、内阁中书等官为正副使”[6](P387-388)。横向比较来看,琉球册封使选拔规格相比朝鲜低,与安南基本相同,而相比于暹罗、南掌、苏禄等其他藩属国只能自行前往中国领封,则显待遇之优,也与琉球在封贡体系中的地位相符合。
2、才学与德行
纵观清代八批十六位册封使,以出身分类,进士出身者有十三人,其中赵文楷、林鸿年为状元,徐葆光为探花,五人为二甲进士,五人为三甲进士,另张学礼为贡士出身。汪楫与费锡章虽非进士出身,但都是因博学多才、文采斐然而被举,进入中央要部任职。
清代册封使遴选时备受青睐的翰林院官员均为经过科举考试层层选拔出的朝廷储备高级文官,“清代于殿试后,选新进士中之年轻,优于文学、书法者为庶吉士,亦称庶常,翰林院设有庶常馆,故入选亦称馆选……三年散馆,阅读大臣,由钦派任之,评定分为一、二、三等,然后考卷进呈,定等级后,越日引见授职,文理优者留馆,一甲第一者授翰林院修撰,二甲授翰林院编修,三甲授翰林院检讨,或授部员、司员、知县”[11](P1-2)。翰林院侍读学士以下掌撰著记载、南书房侍直等,[5](P2372)与品级相近的地方县官相比,翰林院官员虽没有为政一方的实权,但可以入值内廷,接近皇帝,能与督抚等封疆大吏平行往来。
由于海上航行风险大,明代部分触犯条规的官员“为了免遭革职、解官、戍边流放之苦,就冒死请命,以出使之事来抵消他们所犯的罪过”[12]。崇祯初年,“时科已推山东杜三策,行人应属江西萧士玮,次则山东孔闻籍,两人交相推诿,至诟詈于司正扬抡之门,抡不胜其愤,遂自请行”[13](P39)。明代此类推诿迟延的现象见诸时人杂记,反映了明代部分应行册封使命之官员存在德行危机和投机心理。而清代遴选册封使注意从道德品行考虑,大多册封使在出使期间能拒绝贿赂、谢绝惠赠、御下有方,维护了天朝上国形象。
对德行的要求还体现在传统的道德规范上,即便是在遴选结束后甚至册封使复命归来,皇帝也继续以儒家“仁义孝悌”等道德伦理对册封使严格约束和关照,如嘉庆五年(1800)册封琉球正使赵文楷返回福建,登岸后即听闻母亲去世的噩耗,嘉庆帝亲下谕旨令其即刻回籍守制,由李鼎元回京复命。
3、仪表
因册封使衔命出使海外为钦差身份,要代表清朝皇帝,事关宣扬国威、广布华仪,故仪表气度也成为册封使遴选的重要指标,礼部在告知各部院衙门报送候选人时也明确要求“拣送仪度修伟之满、汉官员”[14](P756),如时人评价徐葆光“长身玉立,仪度秀伟”。清代十六位册封使几乎均为进士出身,经过殿试,尤其是譬如状元赵文楷、林鸿年等排名前列的官员,往往是才学与外貌俱优的考生,在庶常馆散馆授予官职时,又经过必要的铨选环节或面见皇帝,因而在仪度、外表方面都可过关。
由此可见,自明至清,册封使的选派呈现出显著变化:其一,册封使品秩整体升格,如表1所示,与明代所遣册封正使多为六科给事中(从七品),副使多为行人司行人(正八品)相比,清代的册封使团的品阶有了明显提升,资历更加深厚。其二,册封使才识要求提高,《明史》记载:“状元授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15](P1695),可见在明代行人就比翰林院官员的门槛要低一些,而清代以翰林院官员为主的册封使队伍均为进士出身,便于进行文化交流。其三,选派方式发生变化,首先,明代广泛存在着视出使为畏途的现象,因而出现一些避之不及、以出使将功折罪等情形,可看出明朝统治者对册封琉球的重视程度略低,存在着不以选拔最合适的册封使为导向的情形。其次,明代选派册封使采用“依资轮序”方式,“不许一概轮差,或所用非人”[16](P2846),是一种被动的人员调遣,对官员的考察是缺失的。而清代历次册封使多经三道程序遴选,由皇帝亲自问询,确定其博学多识、品行端正、仪表修伟,方作最终裁定。
二、清朝对册封使的派遣
(一)在京任命与赏赐
1、皇帝任命与谕示
册封使选定后还将至少面见一次皇帝,接受皇帝口谕任命或是临行前向皇帝告别请旨,表达必将不辱使命之意等等,君臣在此次会面中既会就册封事宜再作沟通,也可能会谈及一些家常世俗,表现皇帝对臣子的关怀,令其安心出使。
顺治年间被选定的册封正使张学礼曾被世祖召询家世,现将对答摘录如下:
世祖召询家世。学礼奏:臣弟学圣忝任福建巡抚,臣有子六人,长子思明,见任江南分巡道;次子思恭,见任参领官佐领事;三子思齐,广平知县;四子思行,吏部笔帖式;五子思信,荫生;六子思任,荫生,候补笔帖式;嫡孙景方,世职阿达哈哈番。
世祖闻奏大悦,卿乃巨族老臣,福禄来崇,子孙绳绳,此去无妨。[17](P643-644)
世祖认为虽然张学礼此去航程艰险,但其家族兴旺,定有天灵庇佑,退一万步讲,即便遭遇不测,子孙绕膝,香火可续,没有后顾之忧。
虽然册封使是经过严格遴选的人才,充分具备履行使命的条件,但皇帝往往还是放心不下,需要在册封使出发前亲自传达旨意。如康熙二十二年(1683)汪楫等出使琉球前向皇帝辞别请旨,康熙帝叮嘱:“琉球海外小国,尔等前往,务持大体,待以宽和,以副朕怀柔远人之意”[6](P12-15),并询问是否还有其他需求,表达了其对册封琉球意义的重视,希望能够尽量保证册封使的需求。
2、应备及例赏之物
根据出使琉球的各项使命,首先需要预备谕祭故王的物品,但价值不大,起到象征作用,如康熙帝对尚质“赐恤银一百两,绢五十匹,祭文、誊黄[①]令来使捧去。俟命下之日,祭文由翰林院撰拟,银绢由户部支取”[8](P836-837),此举本意是令琉球使臣自行带回敕谕和祭文,但在琉球贡使毛见龙的请求下作罢,仍由册封使带往。除了对已故国王撰写祭文,还可能为未及册封世子进行追封,例如尚温王之子尚成,两岁即位,一年后去世,由其叔父尚灏继位,嘉庆十三年(1808)清廷令齐鲲费锡章携一份“追封故世子尚成制”带往琉球。对于继任国王与王妃的赏赐则明显丰富,由内务部移送,绫罗绸缎等分别三十匹与二十匹,虽然历次赐品并不完全相同,但总数与品类基本保持稳定。
相较于对琉球方面的赏赐,册封使团所需的物品则更为复杂,从册封使穿戴到仪式所用仪仗器具,均在此时备办。如张学礼王垓曾被“召对太和殿,正副使俱赐一品麒麟服、玉带、东珠顶,赐御酒、敕印,差官护送前往”[17](P643)。
由于册封使出使在外代表皇帝且携带皇帝诏书,因此导引的仪仗必不可少,工部应提供册封使持节、黄盖一柄、龙旗一对、御仗一对、钦差牌一对、肃静牌一对、回避牌一对等仪仗。此外,礼部会制作先行牌,由兵部发送,其作用之一是告知沿途驿站,做好迎接招待册封使工作,为其提供饮食、住宿和交通的便利,作用之二是飞递至琉球国,告知册封使离京日期,以便琉球准备迎接册封使。
除了按部就班接受皇帝和礼部的指令,册封使也会根据册封所需和自身利益提请额外的恩赏,如康熙据正使汪楫所请御允:颁御书,准许带修船匠役随行;由翰林院撰祭文二道;以册封使原品级俸禄预支两年,从应发俸禄中扣除两年;并亲书“中山世土”四个大字,命使臣赍赐琉球国王。此次汪楫奏请部分获准,打破了许多惯例,为此后册封使奠定了条件,再次体现了康熙帝对册封琉球的重视,以及他在中琉册封关系发展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3、组建册封使团
册封使的日常起居、仪式活动、文化交流等都需要各类人员跟随提供辅助和保障。清代正使配给跟役二十人,副使配给跟役十五人,册封使除了选择日常仆从还会带上家人,例如徐葆光就曾带胞弟徐尊光随行。册封使按例准许聘请从客。从客随员中包括钦天监的天文生、于宫内选择的医生、聘请的幕客、书画师、琴师等,甚至还有邀请的僧侣、道士。天文生对观测天象、选定航行日程起到关键作用,顺治十一年(1654)张学礼初次赴闽备航时,先后有钦天监天文科官员朱廷枢、黄道隆加入使团。清代“正副使许带谙晓医术医士二名”,内外科各一名,如康熙二年(1663)张学礼随行人员中就有“切脉知生死,国中求治者,无不立愈”的太医吴燕时,还有在琉球教授世子琴技的从客陈翼。李鼎元的从客寄尘和尚,俗姓范,名衡麓,别号八九山人,“五岁度为僧,略窥内典,好吟咏,工书善画,有奇术,人莫测也”[9](P747),有书法作品现存于冲绳县立博物馆。
册封使的随员从客一方面在册封过程中尽心尽力,与琉球官民广泛交流,作为册封使的补充进一步密切了中琉友好关系,另一方面将诸多物质、文化成果传播到琉球,促进了琉球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
(二)在闽筹备航行
1、筹备物资
(1)册封舟
册封舟,又称“封舟”,琉球人称之为“冠船”,承担运载册封使团的重要任务,徐葆光曾言:“从前册封,以造舟为重事”[18](P17)。册封使一经接受委任,即赶赴福州筹建封舟。对于专门建造封舟,徐葆光评论道“采木各路骚动夫役,开厂监造,糜费官帑,奸吏假手,为弊无穷,经时累岁”[18](P17),即不仅导致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损失,而且耗时较长,耽搁册封使事。
为了革除积弊,康熙二十二年(1683)起,由专为册封活动造船改为选用现有船只为封舟,或是册封使选用战船或是雇用商船。现将清代历次出使所乘封舟整理如下。
表2 清代封舟一览表
册封年代 |
册封使 |
封舟尺寸 |
封舟类型 |
||
长 |
宽 |
深 |
|||
康熙二年 (1663年) |
张学礼 王垓 |
十八丈 |
二丈二尺 |
二丈三尺 |
新建封舟 |
康熙二十二年 (1683年) |
汪楫 林麟焻 |
十五丈 |
二丈六尺 |
二丈三尺 |
水师战船 |
康熙五十八年 (1719年) |
海宝 徐葆光 |
十丈 |
二丈八尺 |
一丈五尺 |
宁波商船 |
乾隆二十一年 (1756年) |
全魁 周煌 |
十一丈五尺 |
二丈七尺五寸 |
一丈四尺 |
福州商船 |
嘉庆五年 (1800年) |
赵文楷 李鼎元 |
十丈 |
二丈二尺 |
一丈三尺 |
福州商船 |
嘉庆十三年 (1808年) |
齐鲲 费锡章 |
|
|
|
福州商船 |
道光十八年 (1838年) |
林鸿年 高人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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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船 |
同治五年 (1866年) |
赵新 于光甲 |
十六丈 |
三丈六尺五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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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商船 |
注:清代营造尺一尺约合现代32厘米,即一丈为3.2米,一寸为3.2厘米
本表资料来源于清代各册封使著述、《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清代中琉关系档案续编》
可见,有清一代,封舟分为三类:专为册封新建、选用水师战船、雇用民间商船,而以雇用民间商船为主。对于新船建造,册封使会时时监督察看建造过程,不仅是职责所在,更是出于对自身性命安危的保障。为了壮大声势,宣扬国威,新建封舟尺寸较大,而后期为求实用,所雇商船尺寸则时大时小。
康熙二十二年(1683)汪楫离京前“请敕下福建督抚,第一以选船为急务,无论造新修旧,务委廉干官员、诚实工匠料理坚好”[8](P856),而到达福建后,汪楫最终选用了福建水师的两只鸟船,分别是烽火营鸟船与闽安中营鸟船。自此,册封使所乘的封舟结束了每次新建的传统。
清朝收复台湾后,“区宇生平,海滨利涉,沿海县镇巨舶多有”[18](P17),因此,选用战船作为封舟的必要性也消失,雇用民间商船成为最可行方式。福建地方政府官员先从民间商船中选择符合承载量的船只,亲自前往泊船处检查船体质量,然后进行修缮,“验系合式,购料修葺坚固”[19](P317),使其达到出海的标准。如康熙五十八年(1719)闽浙总督从宁波挑选两只大型商船,经过海宝、徐葆光勘查后确实可行。道光十八年(1838)福州府福防同知选择闽县商船户“金广发”“邱大顺”商船两只。
(2)航行物资
乘船赴琉,航行海上少则数日,若遇黑潮、飓风等曲折,则可能数十日方能登岸,人行海上,淡水、食物等不可或缺。如汪楫所乘战船“船头架大碇一,形如‘个’字,代铁锚也,前后共设水舱三,以贮淡水,谓之‘水井’,可受二百石”[20](P691-692),水井装满淡水后即行封闭,册封使选用亲丁专管水井,船上每人发放名签,凭名签取用淡水,每日只两次,“涓滴不妄费”。另有小舱“舱实以米布针盘其中,昼夜然烛,伙长二人输视之”[20](P692)。前往琉球风险甚高,册封使不得不做好万全之策。“犁锄耕获之具亦储以行,虑漂流绝岛,不可复还,则垦作以苟活”[20](P684),带好农业生产的必备工具,假使漂流到世外孤岛也不至于走投无路。
嘉庆五年(1800),册封使团所携带物件中多了一件珍品——右旋白螺。白螺为佛教法器,是乾隆四十五年(1780)班禅额尔德尼入京庆祝乾隆七十寿辰时所携带的寿礼之一,深受乾隆帝喜爱。乾隆年间福康安平定台湾林爽文叛乱后,将右旋白螺“留储督臣署中,备渡海之用”[20](P684),嘉庆五年(1800),面对事关重大的册封事宜,赵文楷、李鼎元将右旋白螺“供奉船舱,以资灵护”[14](P316)。此后至同治年间,历次册封使都将右旋白螺请至封舟作为庇佑,齐鲲、费锡章往返途中相当顺利,在奏报中总结为“仰赖圣主洪福,又有吉祥右旋白螺供奉舟中,是以行驶迅速”[14](P390),可见右旋白螺在封舟航行途中的重要地位。
2、组织人员
册封使由北京出发至福建沿途,兵部调派官兵护送,前往琉球的护卫职责,则由福建当地将兵担当,一般由福建政府长官指派水师千总、都司等中低级武官带领二百名兵丁,具体人数具有一定浮动性,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全魁、周煌出发前,福建巡抚钟音派拨兵丁二百名,嘉庆十三年(1808)齐鲲、费锡章到达福建后,福建巡抚张师诚派拨兵丁二百二十名。
除了起到保卫作用的兵丁之外,还有各种从事各类专门工作的员役,汪楫记录封舟上各类员役:“舵工、伙长之外,有缭手,有碇手,有车手,有鸦班,各职厥事”[20](P692),分别职掌操舵控制航向、掌管罗盘、掌控船帆绳索、升降船只锚碇、协助缭手管帆索、升降桅杆。乾隆二十二年(1757)福建巡抚钟音奏报册封两船带去营兵一百六十八名,又通事、亲丁、舵工、水手、衙役、匠人等二百四十四名。
除了清朝人外,还有在福州停留的琉球人,有通事、都通事、水梢,他们常年往来于清琉海上,熟悉海上情况,能够为封舟起到向导作用,如道光十八年(1838)封舟上就有“引导驾驶夷人共有三十余名”[14](P769)。
3、祭拜海神
册封使在放洋出海前前往福州怡山院天后宫祭祀,祈求海神护佑航海安全,祭祀所用“香帛祭品,由地方官备办”[21](P680)。作为从福建发源的海神,天后是明清册封使团海上活动中最仰赖的海神,陈侃称“尊君命也,中供天妃,顺民心也”[22](P22),凡册封使团行至福建,临行前必先谕祭天后,赐给内阁撰写的谕祭海神祈、报文,并将“天后”之神像请上封舟,安排专人每日进香。清代朝廷屡次为天后上封号,将天后在东南海神信仰体系中的地位推崇至无以复加的程度。此外还有陈文龙、拿公等海神都是册封使祭祀的对象。
对天后等海神护佑的尊崇,既反映在册封使团出海前进行祭祀,也反映在平安返回后,将功劳归于天后及诸海神,另加祭祀,进而表达虔诚的信仰,嘉庆十四年(1809)齐鲲回京复命后奏称在封舟上供奉的天后、陈文龙、挐公十分灵验,于是嘉庆帝御书三份,交予福建巡抚张师诚,命其悬挂至三位神祇的神庙中。
(三)赴琉履行使命
1、谕祭故王
经过艰辛航程,封舟到达琉球那霸港,琉球国法司官以下众官员来到港口列队迎接,在众官员前导下,册封使入天使馆安顿。
谕祭仪式举行地点在故王寝庙,谕祭当天黎明,法司官率众官员在天使馆前恭迎龙亭。琉球世子另率一众官员在安里桥迎候,行三跪九叩首大礼。礼毕,世子引导册封使至庙门,龙亭由中门进入中堂,世子率众官员入堂后,行三跪九叩首大礼,宣读官宣读谕祭文。
通常,谕祭文由内阁撰写,由礼部转交册封使带往琉球,如康熙年间海宝、徐葆光所带谕祭尚贞王谕祭文如下:
朕抚绥万邦,中外一体;越在荒服,咸畀湛恩。矧效忠既笃于生前,斯赐恤弥隆于身后;眷言鸿代,宜贲龙光。尔琉球国中山王尚贞肃凛朝章,丕扬世绪;秉声灵于天府,水静鲸波;奉正朔于大庭,风清岛服。靖共匪懈,恩早锡于九重;贞顺弥加,时将历乎三纪。方谓期颐未艾,何图徂谢遥闻!深用怆怀,特颁祭恤。呜呼!作屏翰于遐方,始终臣节;被优崇于幽穸,炳焕纶褒。用荐芯芳,尚其歆格![18](P122-123)
历次册封使所携谕祭文在结构、内容上基本相差不大,形成一种程式化的文章,主要表达对琉球世代以来国王对中原王朝忠诚顺服的赞扬,激励新任国王继续保持。
2、册封世子
册封世子是册封使一行的重头戏,一般在中山王府正殿举行,仪式规定与谕祭故王类似。册封典礼举行前日,从天使馆至中山王府都张灯结彩,一派欢庆的氛围,在王殿中布置好世子受赐予位、宣读台等。册封典礼当日,法司官率众官员至天使馆参谒册封使,随后迎请册封使及龙亭至王殿,宣读册封诏敕,新国王率众官行三跪九叩谢封大礼。册封使将清帝所赐之物亲自授予国王,再受三跪九叩谢赐大礼。嘉庆十三年(1808)出现一特例,首次要对已故但未受封的世子尚成进行册封,他是尚温王之子,两岁即位,未及一年即去世,由其叔父尚灏继位,因而齐鲲、费锡章一行出使不仅要谕祭已故国王、册封新任世子,还要对已故世子进行追封和谕祭。
在诸多使录中,册封使们对典礼仪注进行了细致周全的记录,中原王朝正是通过这些手段对其藩属国文化传统进行塑造与引导,也反映了琉球在以儒家文化为内核的中华文化影响下,重视礼制,成为名副其实的“守礼之邦”。
3、文化交流
两大典礼举行完毕后,册封使团还需等候信风借力返航,这段时间为册封使更好了解琉球,与琉球官民开展各方面交流,传播中华文化提供了条件,册封使与琉球士大夫共游山水,吟诗作画,使团中的从客、工匠与琉球各界人士进行文化、艺术、医学及手工业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交流[23](P80)。如徐葆光在册封典礼完成后,“与其大夫之通文字译词者,遍游山海间”,与先前关于琉球的记述相互印证,完成了《中山传信录》,还与中山王尚敬、王弟尚彻、程顺则、蔡温、毛弘建等琉球上层人士密切交往,留下了大量赠诗。又如李鼎元“国之略晓文字者,皆得就教尊前,执经问世”,对琉球文化进行细致考察,深入研究琉球文字,仿照《尔雅》体例写成汉琉词典《球雅》一书,“务在得实,以备一邦翻译”[9](P774-775),为中国了解琉球语言作出了贡献。
在游历琉球的过程中,册封使在琉球留下了许多题字,如张学礼、王垓在册封使居住的天使馆题“天威远布”四字;汪楫、林麟焻为天使馆正厅题“敷命堂”三字等,这些都成为清代中琉封贡关系的重要见证。琉球人也酷爱中国人书法日甚,“国人无贵贱老幼,遇中国人稍相浃洽,必出纸乞书,不问其能书与否也”[20](P776),可见中华文化对琉球的影响之深刻。
册封使及使团成员的在琉活动进一步扩大了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形成中华文化对属国的强大向心力,吸引琉球的官生和勤学渡海赴清,学习儒学正统。
(四)完命收尾事宜
1、返京之初
册封使返京面见皇帝奏报任务完成情况和途中见闻,多要掺入一些幸有皇恩庇佑、外藩诚心向化等形式化内容。册封使命既已完成,钦差身份也相应解除,册封使官复原职,需要将御赐的一品麟蟒服等交回。除此之外,由工部所提供的仪仗器物等也需交还工部,留作下次出使取用。
复命后,皇帝依据此次出使情况对册封使进行恩赏,康熙年间汪楫、林麟焻自琉球返回后就获琉球国王尚贞向康熙帝题请表彰,康熙帝又想到“前者差遣张学礼等往琉球,迟延数年始回”,因此对于汪楫等“应议叙”[6](P24-25)。除了本朝皇帝视情赏赐,琉球国王也往往令琉球陪送人员携宴金,恳请皇帝准许册封使收受,而清代皇帝多以“使臣等却还,原属仰体朕意,不欲滋扰外藩”[21](P704),而令册封使不予收受。
册封使完命返航之后,并非全部即刻进京,也存在特殊情况,如道光十八年(1838)“此次册封琉球正使林鸿年、副使高人鉴籍隶闽浙,差旋,奏恳赏假,各回本籍,省亲省墓,俱着赏假一个月”[6](P593-594),令经过航途劳顿的册封使回到家乡休整,与家人享受节日的团圆之乐。而若遇到亲人去世,皇帝也会以孝道为先,遵从守孝的传统礼教,如嘉庆帝获知赵文楷之母去世,亲自下旨令赵文楷即刻返乡为家母守孝。
2、进呈使录
使录作为册封使出使活动的履职记录,更作为中琉封贡关系和友好往来的见证,在明清两代都具有重要地位。
册封使返京复命后,花费一段时间撰写后,即向皇帝进呈使录,如嘉庆十四年(1809)三月,在结束册封使命近半年后,齐鲲、费锡章向嘉庆帝呈上《续琉球国志略》,“在彼四月有余,详询土俗民情,实已沾濡圣化,蒸蒸日上,溯查乾隆二十二年前使臣周煌曾纂《琉球国志略》一书,迄今已五十余年,中间两次盛世典汉,该国王世系亦已四传,近又兴学校、定刑章,皆前此所未备。鲲等不揣浅陋,博采遗闻,敬辑《续琉球国志略》六卷,凡前志所已载,不复赘录,间有今昔不同者,附加考证,以徵核实。现已分门比类,敬缮成书”[14](P404-405),因此时册封使已官复原职,缴还一品麟蟒服,故失去直接向皇帝上奏之权,只能由大学士代奏。
册封使撰写的使录不仅呈递给清朝皇帝,使清朝对琉球的国朝历史、地理风貌、风土人情更加了解,也为琉球本国官方正史的修撰提供了依据和参考,使《中山世谱》和《球阳》这两大官修正史得以面世,令琉球国修史风气大大改观。
3、代请琉球官生入监
自明洪武年间起,经琉球请求、中原王朝允准,一批批琉球官派留学生来到中国进入最高学府国子监学习,他们多是王族官员子弟、闽人三十六姓后裔等,册封使则在琉球国王与清廷之间起到了重要的沟通作用。“琉球国官生入国子监读书自康熙二十二年部议准行,每逢册封之年,俱由使臣回京日代奏”[14](P402),经过礼部审议、皇帝钦定后,礼部咨告琉球,官生便在下一贡期随进贡使团来到北京入学。
琉球官生入监后,由国子监负责安排其读书事宜,从国子监贡生中挑选教习,安排课程。官生的生活起居则由内务府办理,对衣食住行及日用品等杂物均由清朝政府免费提供,各条项有明确规定,包括按季节发放衣物、每日伙食供给、校舍居住条件等。秉持着体恤远人之至意,清朝除了为官生提供各类优待,若官生遭遇变故,也会优加抚恤。同治八年(1869)琉球官生毛启祥与跟伴在入京途中先后病逝,经浙江巡抚李瀚章奏报,礼部兵部商议,虽然毛启祥尚未入监读书,仍赏银三百两,并令琉球来使随船带回毛启祥灵柩。
琉球官生归国后在中琉关系、国家治理及社会各领域中担当重任,助推琉球以中国为模范迈向更高水平的社会,进一步将中华文化内化于琉球王国中,清朝也由此实现以文化人,以礼安邦的效果。
三、结语
清代册封使选派的逐渐完善,既是明琉册封关系日渐成熟的表现,同时也与清朝统治者对琉球的高度重视分不开。首先,明清鼎革后,维护和巩固在封贡体系的中心地位是清朝对外关系的主要追求,而保持和强化与琉球的封贡关系,是巩固封贡体系的重要一环。其次,清朝王族作为由游牧民族转变为主宰中原的统治集团,亟需利用“华夷秩序”来巩固其正朔形象。再次,琉球群岛是屏藩东南的重要地理空间,长期与中原王朝保持着良好互动,使用中原王朝年号,清朝不可不争取,为万邦来朝之政治理想的实现注入现实性。因此,无论是从核心利益、现实安全和深层诉求等角度出发,通过选派册封使体现琉球的独特地位是符合清朝对外政策的。
清朝对琉球的重视深刻反映在册封使的选派更加精细化、高标准,选拔高水平文官,规范册封使从出使到返回全过程的行为,密切了中琉关系。在册封使和“闽人三十六姓”及其后裔的直接作用下,以及朝贡使、官生、勤学归国后的间接作用下,中国传统文化不断输入琉球,成为琉球在封贡体制下“自为一国”的精神血脉,奠定了“守礼之邦”的根基。
总之,清朝继承了明代的中琉册封关系,并对册封使的选派进行了完善,是中琉册封关系达到鼎盛的重要体现,表明了琉球处于东亚封贡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也体现了清朝对琉球施行招抚式的怀柔政策对琉球社会的发展进步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册封使及其选派作为古代封建王朝和东亚传统的国际秩序的产物早已不复存在,但在官员选派、对外交往以及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中,其中的一些做法或许仍能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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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4-01-04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琉球通史》(21BSS008)
作者简介:修斌(1963- ),男,山东淄博人,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外文化交流史、中外关系史、海洋文化研究。
[①] 旧时皇帝下的诏书,由礼部用黄纸誊写,叫誊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