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琉球研究持续升温,渐渐成为学界、舆论场探讨的话题。但是对琉球群岛、琉球王国地位问题的探讨还有待深入。超越单边和双边的视角,在东亚区域的背景下考察琉球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性质和地位,辨析古代琉球、近世琉球、近现代琉球的“国家”和“区域”的特性及其复杂性,可以理清中、琉、日之间的历史渊源和相互关系。
关键词:琉球地位 全球视野 中琉关系 封贡体制
一、前言
学界对琉球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中国大陆、台湾地区、日本和琉球等地,也有一部分香港地区和海外华人学者以及欧美学者。多年来,中国大陆学者在中琉朝贡关系、文化影响、清末中日交涉等领域有较多研究;台湾地区的学者在使琉球录的整理、民国档案公开、琉台关系、飘风难民问题等方面有出色研究。日本学者特别是冲绳地区的学者在琉球历史、中琉关系、日琉关系、现代冲绳社会民俗等领域有大量研究。冲绳地方史料机构对现存琉球王国资料倾力整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国家图书馆等整理出版了大部分“琉案”档案和中琉历史典籍文献资料;“中琉历史关系国际学术会议”(大陆、台湾、冲绳三地轮流举办了15届)和“琉球・冲绳问题国际研讨会”(北京举办了两届)则是中琉关系史、琉球问题研究的风向标。近年来学术界对琉球问题也形成若干代表性观点。如,常胜君较早提出“琉球地位并未确定”,[①]徐勇指出琉球政治地位之形成是近代日本军国主义侵略造成的,战后日本从美国手中接收琉球群岛缺乏国际法根据,[②]史楠认为琉球主权问题依旧是一个悬而未决的国际性问题。[③]李薇指出,冲绳问题的本质是日本近代争霸亚洲遗留的伤痕以及战后立足日美军事同盟的国家定位问题,其复杂性还在于被吞并和被牺牲的历史记忆的顽强存在,在于近代冲绳的历史与近代东亚国际关系演变的互动。[④]汪晖认为,琉球问题呈现出的历史关系的转化,是普遍的近代民族主义的框架给定的法则,应把琉球问题放到一个更为广阔的全球现代性悖论的历史语境中加以有机地把握。[⑤]孙歌探讨了现代冲绳人的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努力去理解其现实的矛盾处境和未来的理想和诉求。[⑥]主张“台独”的陈荔彤主张,国际法上日本藉由“征服”手段取得琉球主权合法,“中华民国”不应在琉球群岛主权争议上做无谓的争执。[⑦]琉球学者新崎盛晖指出,冲绳人顽强执着的特性来源于琉球在国际政治格局中所处的特殊位置。[⑧]松岛泰腾和又吉盛清则鲜明地主张琉球复国,推动独立自治运动。[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应该在新的国际环境下深入探讨琉球和冲绳问题产生的根源、现实困境及其现代意义,认真研究和思考琉球的现状、未来以及琉球问题与钓鱼岛问题的关系,消除一些胡涂认识和偏颇主张。只有全面深入、客观理性地研究琉球问题,才能营造健康的学术和舆论环境。
二、琉球及中琉关系的演变
琉球群岛在中国台湾岛与日本九州岛之间,与中国福建省隔海相望,自西南向东北呈向外突出的弧状布列,南北长亘千余里,从南到北由先岛群岛、冲绳群岛、奄美群岛等几组群岛共计数百座大小岛屿构成。琉球西邻东海、中国台湾岛和亚洲大陆,北连日本列岛和朝鲜半岛,南接巴士海峡通向东南亚,东临浩瀚的太平洋。19世纪中叶美国佩里舰队敲开日本锁国大门之前,曾于1853年先行到达琉球那霸港,并先后5次到达琉球。[⑩]佩里在当时给美国总统的建议书中曾把那霸作为其远东最适宜的据点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军占据琉球并将其作为重要的军事基地至今。由此也可以看出琉球群岛在战略上、军事上的重要地位。
古代中国、琉球、日本的史料舆图中有“琉球三十六岛”之记载,这是指较为有名的主要岛屿,或泛指岛屿之多。但所有历史时期的琉球疆域都不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琉球群岛的自然环境,具有亚热带性、海洋性、岛屿性等特征。琉球群岛在距今2-3万年前还与大陆相连,直到冰河时代结束时也就是距今1万年前成为目前这样被海水分隔的形态。
在琉球群岛上的人类活动至少可以上溯到数万年前。在冲绳本岛南部曾发现了碳-14测定为1万8千年前的完整的人骨化石,称作“港川人”。[11] 遍布琉球群岛的珊瑚礁,也孕育了古代琉球群岛上的“贝文化”。关于琉球民族的起源众说纷纭,目前学术界并无定论。各种观点虽有差别,但是远古琉球群岛频频接受周边地域文化的影响则是基本事实。
12世纪琉球开始出现了部落国家形态,到15世纪被统一为琉球国,史称琉球王国,直到19世纪70年代被强行并入日本。琉球国自古以来与中国、日本、朝鲜及东南亚国家保持紧密的海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琉球历史起源于“天孙氏”的传说带有神话色彩,不足为历史之凭。琉球国的信史,一般认为始于十二世纪末,相当于中国南宋淳熙年间,即“舜天王朝”(1187—1259年即宝佑7年),此后历经英祖王朝(1260—1349年即至元9年)、察度王朝(三山时代)(1350—1405年即永乐3年)、第一尚氏王朝(1406—1469年)、第二尚氏王朝(1470—1879年),王统延续近七百年。到1879年被日本吞并,改称“冲绳县”。
14世纪,琉球主岛上三国并立,又称作为“三山时代”。这三个政权,分别割据现冲绳岛的南部(山南)、中部(中山)和北部(山北),相互争战了近一个世纪。三山时代琉球的中山国王察度(1321年—1395年),原为浦添按司,后受推崇自立为中山王,使中山成为三山中最强大的一个国家。在察度王朝时期,明太祖于1372年(洪武五年)派行人杨载出使琉球中山国,赐明朝大统历,并招其入贡。琉球历史出现了重大转折,明朝与琉球建立了常态化封贡关系,琉球被纳入以明朝为中心的东亚封贡体制当中。在中国历史上,正式而明确记载琉球群岛上的琉球国事项,亦从此开始。根据琉球与明王朝的藩属关系,琉球每一代国王都需要接受来自明王朝的册封。
关于“琉球”一名,最早见于《隋书》中所作“流求”。但是,《隋书》以及宋元史料中所记载的“流求”究竟是指琉球群岛还是台湾岛,在学术界看法不一,争论已久。中国与琉球的封贡关系正式确立于明朝。明代及其以后的史书中所记载的“琉球”已确指琉球群岛而非台湾岛。
杨载携带诏书出使琉球是明朝第一次遣琉使节,也从此拉开了历时明清两代、长达500余年的中琉友好交往的历史。中山王察度率先领“受其诏”,立即派遣王弟泰期等随杨载入朝,前来向中国“奉表称臣”,并向明廷贡方物。在中山王察度的刺激下,琉球的山南王、山北王也相继赴明进贡,以此来赢得明朝的认可和支持。琉球列岛上的三个部落国家都成为了明王朝的藩属。中山国特别是统一后的琉球国与明朝的往来日渐密切,朝贡次数冠各国之首。早在1392年(洪武二十五年),明太祖有见于琉球来华使节海上航行困难,特赐闽人善于造船航海者三十六姓人家移居琉球。闽人三十六姓不仅是善操舟楫者,而且担任通译和其他与朝贡有关的事务。他们在琉球定居以后,便成为代表明王朝长期协助琉球,增进中原王朝和琉球关系的人才,并世代子孙繁衍,为琉球发展做出莫大贡献。从1404年(永乐二年)明朝派出正式册封使开始至明朝灭亡,计为15次。若连同清朝派出的册封使8次,共计23次。
除明朝对琉球的册封以外,还有琉球历代国王对明朝的进贡。琉球与明朝建立朝贡关系,虽然包含有“欲借天威以壮其国”[12]之目的,但更是为了经济上的利益。这些册封与朝贡活动,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意义。它们加强了明朝与琉球的宗藩关系,只是到了丰臣秀吉时期这一宗藩关系才受到来自日本的威胁,但是从总体上看,册封与朝贡的互动不仅推动了明朝与琉球国上层统治阶层之间的联系,而且也促进了双方的交流与经济的发展。明琉间的文化交流方式多种多样,但其影响较大的交流方式有三种,分别是册封与朝贡活动的交流、琉球官生的留学交流、闽人三十六姓在琉球的活动和贡献。进入15世纪,随着东亚与东南亚各国经济的发展、东亚与东南亚海上贸易网络的形成,琉球地理位置的优势更是得到发挥,成为中、日、朝三国及南洋各国之间贸易的重要枢纽,史称“万国津梁”。在封贡体制内的琉球,作为明朝恭顺的属国和“守礼之邦”日渐发展,地位明确而平稳。
明政权的灭亡、明琉封贡关系的终结让琉球一度陷入无所适从的慌乱境地,同时也为琉球对外关系的处理提供了多重选择的可能,但最终琉球还是与清朝建立了宗藩封贡关系,成了以清朝为核心的东亚封贡体制中的一员。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过程伴随着明清交替之际各方势力集团的相互斗争和博弈。在这一过程中,琉球选择了最具实力的能够提供琉球国家安全保障和经济利益的清王朝,在清王朝主导的封贡体制的框架中维系国体的存续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这一选择的内在动因主要基于实力主义的考虑,同时包括数百年来中琉封贡关系的历史积淀及其所赋予的价值认同,包括主导琉球经贸活动的海商集团的现实利益诉求,也与琉球的事大、自卑等国家性格有关。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让琉球在明清交替、东亚海洋力量格局复杂多变的历史关头回归既往,找准了位置,获取了稳定的政治经济环境,进而维持其海外贸易的发展,确保其继续“自为一国”直到230年后的亡国时刻。[13]
清朝也极为重视与琉球的关系。有清一代,清王朝先后向琉球派出过8次册封使团。清朝继续接纳琉球学生来华入国子监读书。明清两代琉球国派遣来华就学的官生共计26批88人。随着一批批的册封使团到琉球,他们在琉球各地留下了许多带有中国文化印记的诗文佳作、匾额字画,现在都已成了名胜古迹。册封使和从客中的各种专业人才也极大地促进了中国文化的传播,增强了中国文化在琉球的影响力。正是在这样持续不断的文化传播过程中,琉球文明化的进程不断加快,逐渐演进成为衣冠礼仪之乡。[14]
三、琉球地位及其复杂性
探讨琉球地位问题,需要伸展追溯,对琉球在历史时期几个重要阶段的性质和地位进行深入研究。需要廓清历史上作为中华藩属国的琉球王国与明、清两朝以及与日本的关系,准确描述琉球历史演变及其在东亚的地位,总结围绕“琉球事件”清朝与日本交涉以及“二战”结束前的“琉球处置”的经验教训。要通过横向的国际法检证和国际关系分析,对琉球群岛被日本、美国所统治的合法性进行审视,以法理和国际公理证明日本近代以来“废琉置县”和日美占据琉球的非法和无效,对中国在琉球问题处理上的失当进行反思。鉴于琉球历史发展的重要节点主要有:1609年“萨摩入侵”,1870年代的“琉球处分”,1940年代的“琉球处置”,1970年代的“冲绳返还”。因此,有必要抓住这些重要时期和时间节点进行剖析,总结历史经验,揭露日本对琉球的侵吞、殖民化政策以及日美的基地政策给琉球社会带来的伤痛,在此基础上,才能更科学地预测琉球未来地位的走势及其对中国海洋发展的影响。
明初中琉建立封贡关系后,琉球作为以明朝为中心的封贡体制中的典型成员存续200余年,琉球的地位就是明朝的一个外藩和属国。1609年日本萨摩藩侵略琉球以后,琉球依然极力保持其在东亚封贡体制中的外藩属国的身份,以接受册封和朝贡贸易的方式继续与中国保持密切联系,并以对中华文化的接受和传承,来保持身份和价值的认同。另一方面,琉球被迫忍受日本萨摩藩的严酷压榨和控制,还要努力维持其对外仍是“自成一国”[15]的表像。这时开始,琉球的“主权”在中国,“治权”在日本――但是中国的这种“主权”,是封贡体制内所特有的、宗主国对藩属国的权利,这一权利虽然象征意味浓厚,但又带有根本性;而日本的“治权”,则是通过非法手段掠获,并通过萨摩藩在琉球的“领事”、“驻军”等直接控制来强力实现的,进而又强行将琉球纳入幕藩体制;琉球的自我定位是:琉球是中国的“外藩”,日本是琉球的“近邻”。但是,前者更多地是一种文化和价值的自觉认同以及国家体制机制的坚守;后者则是对外所表现出来的无奈的、虚假的“认知”。琉球与中国、日本这种尴尬的被日本学者称之为“两属”的关系,虽然一定程度上是当时琉球地位的真实状态,但是所谓“两属”的性质截然不同。包括佩里舰队在内的西方人士对琉球地位所表现出来的疑惑不解,不仅源自日本萨摩藩所采取的隐蔽控制政策,更源自西方人对东亚世界特有的封贡体制缺乏认知。[16]
明朝以前日本与琉球因地缘关系时有往来。到琉球国建立,两国之间的交往关系主要反映在琉球与九州岛的萨摩藩之间,并逐步密切,此时日本(萨摩)和琉球之间只是友邦(近邻)关系,通贡往来时有断续。1609年日本萨摩藩武力入侵琉球,从此以后琉球开始被萨摩藩非法控制,在相当程度上成为其经济和政治附庸。此后,萨摩藩和德川幕府一方面借助琉球与中国的封贡贸易获利,一方面想伺机将琉球完全据为己有。明治维新后的日本,步西方列强后尘推行侵略扩张政策。清朝极力维系传统的东亚封贡体系,但是在西方列强和日本的双面夹击下日渐招架无力。在台湾发生的“牡丹社事件”成为日本吞并琉球的借口和契机。清朝与日本签署的《北京条约专条》,也为琉球国的灭亡埋下了隐患。19世纪70年代,日本加快了侵略控制琉球的步伐,先后强行“废琉置藩”、“废琉置县”,将琉球国变为日本的“琉球藩”和“冲绳县”,最终于1879年通过武力完成其所谓“琉球处分”,吞并琉球。虽然琉球上下不甘心就此亡国,但囿于国力弱小,最终无力抵抗日军。
此时,在清国的琉球使节尚德宏向李鸿章呈上了一封求助信,表示日本要“灭数百年藩臣之祀”,琉球上下正是“主忧臣辱”,“生不愿为日国属人,死不愿为日国厉鬼”,恳请清政府“威惠于天下”,希望能“速赐拯援之策,立兴师问罪之师”,救琉球国于水火。[17]但东南海疆的琉球危机又正好与西北边疆的危机碰到了一起,清廷无法倾注全力拯救琉球。面对尚德宏的泣血哭诉,清政府在犹豫不决之中让日本占夺优势。此后,日本在琉球实施殖民同化政策,教育方针是皇民化教育,其目标是彻底的“日本人化”。
“二战”结束以后,占领琉球的美国将琉球群岛视为被日本所统治的殖民地,因此计划将琉球群岛渐渐从日本分离并使其独立。得益于美国治理下宽松的政治环境,琉球人的民族意识高涨,掀起了公开的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运动。这期间,琉球涌现出一大批主张“独立”或要求“自治”的组织。如琉球人柴田米三等领导的“琉球民主党”、牧志崇得等组织的“共和会”、大城赡养等组织的“成人会”等,其宗旨均在启蒙琉球人的民主自立精神。1947年前后成立的三个政党也不约而同地持有明显的独立倾向。率先成立的“冲绳民主同盟”明确提出要“建立独立共和国”。随后成立的“冲绳人民党”、“社会党”,其独立倾向也非常明显。在主张脱离日本的党派中,最为活跃的是“琉球青年同志会”,其宗旨是“鼓吹革命,解放琉球,归属中国,并启发琉球之民族思想,击破日本之侵略政策”。该会战前被日本武力解散,战后迅速恢复活动,1947年初更名为“琉球革命同志会”,成员发展至6800余人,在琉球和台湾两地积极开展琉球独立运动,吁请中国国民政府在讨论对日和约时将琉球问题列入议题,并表示琉球同胞一致要求归属中国,要求迅速将此强烈愿望转报中央政府。[18]
1972年5月,美国按照与日本签署的协议,正式将琉球的施政权交给日本。虽然台湾当局对美国不顾其主张而私下将琉球“归还”日本表示“至为不满”,但是台湾当局在既成事实面前也无可奈何。
“冲绳返还”之后的20世纪80年代,在琉球的工会和知识界中间出现了“自立论”的讨论,提出了冲绳“自治县”或“自治州”等构想,还制定了各种版本的“宪法”。到了90年代,琉球更首度出现了官、民共同推动的“自立”运动。自此以后,谋求“冲绳自立”成为冲绳社会的主流意识。积极主张的团体主要包括来自文化思想界的“二十一世纪同人会”,学术界的“冲绳自治研究会”,以及明确把实现“琉球独立”为唯一目标的“琉球独立党”。琉球独立党成立于1970年,2008年3月3日正式更党名为“嘉利吉俱乐部”。据2005年的调查,18岁以上的琉球人中,40.6%的人认为自己是琉球种族,而不是日本种族。而且,24.9%的琉球人表示支持琉球独立运动。进入20世纪80年代,“自立”取代“独立”成为冲绳知识界的一个潮流。[19]2013年5月15日,由日本当地知识分子、政治家、社会活动家和市民团体成员组成的向联合国“脱离殖民化特别委员会”陈述冲绳独立的意愿。此间,中国《人民日报》载文主张琉球归属问题“可以再议”引发议论等事件。[20]在此背景下成立的“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就更引人关注。
四、结语
近代以前东亚传统的国际秩序框架是封贡体制,它是以宗主国的册封和藩属国的朝贡为基本前提构成的国际秩序。明清时期封贡体制走到了鼎盛,也开始走向衰亡。封贡体制功能的丧失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琉球王国是这一时期封贡体制内的重要成员,随着日本的对外扩张和东亚地区形势变化,琉球逐渐走向灭亡。琉球的亡国对传统东亚封贡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从封贡体制的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可以看出琉球亡国的原因和它走向衰亡的必然。日本挑战封贡体制,以强盗逻辑废琉置县,理当揭露批判,但揭露和批判并非怀恋赞美远去的封贡体制。
萨摩藩的入侵给琉球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成为琉球历史上重要的转折点,琉球由此陷于中日所谓“两属”同时又是“两难”的境地。一方面琉球仍然延续着对宗主国的封贡关系,是中国中原王朝的藩属国;另一方面琉球在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逐渐被日本萨摩藩实际控制,成为萨摩藩的附庸国。但是藩属国和附庸国有着截然不同的性质。对部分琉球和日本学者的“两属”话语若不加辨析地使用容易误判该时期的琉球地位。
明治政府在琉球王国走向灭亡的过程中起了关键作用,它推动了东亚封贡体制的解体,并在中琉关系史上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吞并琉球、侵略台湾是近代日本对外扩张的开始,是日本建立以自己为中心的东亚秩序的重要一步。以往对明治维新的正面评价占压倒性地位,从中国的立场看需深入反思。明治维新后到日本“二战”战败,日本的对外政策是以扩张和侵略为主基调的。明治初期,琉球是最大的受害者。作为历史运动的“琉球独立”已属于学术研究的范畴,作为现实社会运动的“琉球独立”是极少部分“琉独”人士的目标和一部分琉球民众抗争美日基地政策的手段。“琉球独立”在短时期内难以构成琉球社会的现实可能。
总之,琉球群岛纵贯千里,是中国走向太平洋必经的一道障坎,它在历史上曾“自成一国”,是中国最重要的藩属之一和东亚海上贸易的主要枢纽之一,它的血液中曾深深浸透着中华文化基因。从现实意义上说,琉球群岛问题是中日关系中潜在而敏感的神经,是中美关系在东亚的大暗礁,是两岸关系发展复杂而颇具前景的交集,是中国拓展海洋战略空间的重要“门闩”。琉球群岛地位及其今后走向,对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性将越来越凸显。客观认识琉球的现状和社会生态,审慎确立对琉球问题的基本态度和政策主张,对于妥善处理中日关系,推动形成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意义。琉球这串海上明珠历经风雨至今依然闪烁在浩瀚的大洋之中。但是当今琉球群岛并无法真正自主自立,经济对外依赖性强,文化认同也模糊游移,良好的自然环境生态和畸形的人文社会生态都吸引着世界的目光。琉球似乎在三种力量之中寻求着张力的平衡,即日益同化于日本、融入全球化特别是区域一体化、寻求全方位的自立自强和特色发展。[21]历史和现实诸多问题的复杂交织,还将一直影响着琉球和冲绳的历史,影响着琉球人和冲绳人的意识和行为,作为一个问题区域,琉球未来的走向具有不确定性,也正因为它的复杂性、不确定性以及中琉关系的重要性,研究琉球,研究琉球地位问题才格外重要。学界有必要超越以往对琉球问题局限于琉球自身或中琉关系、日琉关系、琉萨关系等单边和双边的视角,将琉球放在东亚区域乃至西力东渐带来东西接触的全球背景下考察。
[①] 常胜君:《钓鱼台主权与礁层公约》,中国国民党中委:《钓鱼台列屿问题资料汇编》,1971年,第56页。
[②] 徐勇:《琉球谜案》,《世界知识》,2005年第15期。
[③] 史楠:《1879:琉球的血色黄昏》,《世界知识》,2005年第15期。
[④] 李薇:《冲绳问题的复杂因素及其本质》,《日本学刊》,2010年第5期。
[⑤] 汪晖:《琉球:战争记忆、社会运动与历史解释》,《开放时代》,2009年第3期。
[⑥] 孙歌:《内在于冲绳的东亚战后史》,《读书》,2010年第2期。
[⑦] 陈荔彤:《台湾国际法之回顾与前瞻》,法学丛刊杂志社主编:《跨世纪法学新思维:法学丛刊创刊五十周年》,台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2006年,第80页。
[⑧](日)新崎盛晖着,胡东竹译:《冲绳现代史》,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第5页。
[⑨] 参见(日)松島泰勝:《琉球の自治》,东京藤原书店,2006年;(日)又吉盛清:《日本植民地下の台湾と沖縄》、沖縄あさ書房,1990年。
[⑩] 时间分别为1853年5月26日、1853年6月23日、1853年7月25日、1854年1月21日、1854年7月1日。参见修斌、刘啸虎:《<日本远征记>所见琉球国的国际地位——兼论琉球与日本、中国之关系》,修斌主编:《海大日本研究》第四辑,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2页。
[11] 港川人,冲绳县出土的被认为是史前人类遗骨,在1967年冲绳县岛尻郡具志头村港川海岸附近的割石场发现,推定年代约17000-8000年。它们也是东亚地区发现的最古老的现代智人的完整骨骼。
[12] 《明宪宗实录》卷202,成化十六年四月辛酉条。
[13] 修斌、付伟:《清琉封贡关系的确立及其影响因素探析》,《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4期。
[14] 修斌等:《琉球史略》,修斌主编:《海大日本研究》第三辑,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43-144页。
[15] 冯承钧撰,邬国义编校:《冯承钧学术著作集》中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572页。
[16] 修斌、刘啸虎:《<日本远征记>所见琉球国的国际地位——兼论琉球与日本、中国之关系》,修斌主编:《海大日本研究》第四辑,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1页。
[17] 《附:琉球国紫巾官向德宏初次禀稿》,光绪五年五月十四日,顾廷龙、戴逸:《李鸿章全集》第32册信函四,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45页。
[18] 修斌、常飞:《琉球复国运动的历史回顾》,《中国海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
[19] 林泉忠:《沖縄住民のアイデンティティ調査(2005年―2007年)、琉球大学法文学部《政策科学・国際関係論集》第11号、2009年3月。
[20] 张海鹏、李国强:《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人民日报》,2013年5月8日。
[21] 修斌、姜秉国:《琉球亡国与东亚封贡体制功能的丧失》,《日本学刊》,2007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