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信出版社的一位编辑问我是否可以为出版社即将出版的经济学家安格斯·迪顿(Angus Deaton)教授2023年的新著《美国的经济问题:一位移民经济学家对不平等之地的不倦探索》写一篇评论短文。
迪顿教授的文字我看过不少,包括他的前一本书《绝望的死亡与资本主义的未来》(Deaths of Despair and the Future of Capitalism)。《美国的经济问题》的英文版(Economics in America: An Immigrant Economist Explores the Land of Inequality),我早些时候已经初看了一遍,看了中文译稿之后,答复编辑说,写一篇评论需要一些时间,但可以先写一段推荐语。其实,写一篇评论文章并不难,但我并不想局限在评论迪顿教授的这本书,而是想借这个机会思考一下我们如何理解美国社会。这既是一个学术问题,更是一个政策问题。
我们真的“读懂美国”了吗?
在美国社会生活过多年,并且也一直在长期观察美国社会,最近我一直在思考如何思考和理解美国社会的问题。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提倡“读懂中国”,意在让世界读懂中国,但同样,我们自己也需要读懂世界,尤其是美国。
在过去的很多年来,中美两国吵吵闹闹,有些时候甚至出现“剑拔弩张”的局面,给中美两国甚至整个世界带来很大的不确定性。尽管这里面有诸多的因素,但双方互相之间的误解诚然是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
对很多人来说,读有关美国的书无疑是读懂美国的主要途径。不过,事情并非那么简单。书是人写的,而人是有立场有背景的。如果不了解写书人的立场和背景,那么读书人就会产生一种“盲人摸象”的效应。同样,如果人们不理解迪顿的研究立场和著述背景,那么很有可能把迪顿的“理解”转化成为我们的“误解”;而且,越是像迪顿那样的获得诺贝尔奖等级的学者越能在我们这边造成影响。
无论在经济学界还是在整个社会科学界,因为我们没有自己的原创性理论,更没有我们自己的“英雄”,西方学者很容易演变成为我们的“英雄”。尤其是今天的中国,对西方理论“英雄”崇拜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思想;我们自己没有,只好“求助”于西方。在很大程度上说,这几乎是近代以来的一个“永恒性”现象。
回到迪顿的著述。迪顿不仅对经济学作出了实质性的贡献,而且也一直在启蒙美国社会,在美国社会具有巨大的影响。《绝望的死亡与资本主义的未来》一书当年被评为《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的畅销书并不令人惊讶。
在人们的眼中,经济学家的文字大都服务于他们自己的那个小圈子的,常以“数学”和“模型”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对常人来说既难以理喻,更苦涩无聊。但迪顿的著述则不然。西方那些可以称之为伟大的经济学家在证明了自己的专业能力之后,大都走出八股而转向关心现实问题。而正是对社会现实的关切才使得他们的思想具有永恒性。无论是《绝望的死亡与资本主义的未来》还是《美国的经济问题》都是这样的思想性著作。
迪顿的文字极具冲击力,但更具冲击力的是他的文字给人们带来对“美国社会怎么了?”问题的深度思考。
2024年2月25日,美国的共产主义者在多地集聚,通过线上线下会议的形式讨论美国革命共产主义者的成立,布鲁克林的与会者还参加了美国革命共产主义者的首次游行示威。类似的社会政治现象更给我们以无穷的遐想,强化着一些人关于美国“衰落”“内战”“解体”“崩溃”等的想象。
但正如我们下面需要解释的那样,迪顿或者类似的著述只是美国的一面,或者说这类著述所叙事的是一个“绝望”的美国,但并非其它面向的美国。如果只关切到这一面,那么我们所看到的既不是“总体美国”,更不是“真实美国”。
迪顿:美国是“绝望”之地
如果从叙事的角度来看美国,到底有几个“美国”呢?且不说我们之前讨论过的“本土美国”和“全球美国”之分,仅仅是美国内部也不难看到不同的美国叙事。
几年前,美国进步派作家乔治·帕克(George Packer)写了一篇题为《一分为四的美国》的文章,发表在《大西洋月刊(The Atlantic)》(2021年7、8月号)上。文章从20世纪的70年代起笔,描绘了美国的四种面貌、四种讲述美国故事的方式。
按照帕克自己的说法,这四种叙事代表着四类美国人,而今天的美国社会就是在四种叙事不可调和的矛盾中撕裂的。这四种叙事包括:1)“自由美国”;2)“聪明美国”;3)“真正美国”;和4)“公正美国”,或者“不公正美国”。
在帕克的“不公正美国”那里,美国俨然是一个固化的等级制度,就像是种姓制度一样;而“真正美国”的核心是蓝领工人,由“白人+基督教+民族主义”组成,2008年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莎拉·佩林(Sarah Palin)既是“真正美国”的代表,也是“真正美国”的代言人。在这个范畴内,迪顿所叙事的美国无疑是部分的“不公正美国”和部分的“真正美国”。只不过迪顿没有像帕克所描述的群体那样具有极端的意识形态性罢了,而是把重点置于美国的“不平等”上,其书的副标题直接把美国形容成为一片“不平等之地”(The Land of Inequality)。实际上,他的前一本书更是把美国说成为“绝望”之地。
迪顿是英国人,出生在苏格兰,同时也在英格兰接受了教育,然后在1983年搬到了美国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迪顿很快就看到了两个美国。诚如他所言,一方面,“深深地敬畏于美国学者和作家所取得的成就,以及美国所蕴含的财富和机会(特别是对移民及其孩子而言)。时至今日,这种敬畏犹在我心”;另一方面,他也看到了美国的黑暗面,“美国的各种不平等现象几乎比地球上其他任何地方都要严重”。
就迪顿如何叙事美国经济而言,1983年和“移民经济学家”这两个背景对其造成的影响很重要。很显然,迪顿“长大成人”时的英国是战后凯恩斯主义的英国,属于福利社会和政府责任大扩张时期;而当迪顿到了美国的时候,英美两国开启了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即美国的里根革命和英国的撒切尔革命。迪顿到了美国后所关切的便是“新自由主义”的美国,而非战后“凯恩斯主义”的美国。新自由主义对英美产生了差不多的经济影响——社会分化,也导致了差不多的结果——民粹主义崛起。因此,人们可以认为,即使是迪顿不离开英国,如果他研究新自由主义下的英国,也同样有可能产生具有同样冲击力的思想。
迪顿的“不平等美国”叙事几乎是尽人皆知,不仅美国人知道,全世界人都知道。正如作者所引用的那样,根据2022年《福布斯》排行榜,埃隆·马斯克(Elon Musk)拥有2190 亿美元,杰夫·贝索斯(Jeff Bezos)拥有1710 亿美元。美国家庭净资产的中位数为12.17万美元,约为《福布斯》排行榜上位居第四位的比尔·盖茨(Bill Gates)财富净值的千分之一。美国收入最高的10%的人口拿走了总收入的将近一半,而收入排名在后50%的人口仅拿走了总收入的14%。
这些数据自然说明了美国巨大的收入(或物质)不平等,以及富人和穷人之间、富人和其他人之间的收入鸿沟。作者指出,“与我1983年移民而来时的美国相比,今天的美国社会更加黑暗”。今天,当美国从以往的“中产社会”演变成为“富豪社会”之后,类似迪顿那样的“不平等”“不公正”“绝望”叙事在美国极其普遍。
迪顿也指出,许多美国人其实很讨厌这种不平等现象,并将其视为国家出现问题的表现,甚至认为这是出现问题的根源。他们认为,今天在收入和财富上存在的巨大不平等是一种不公正,没有人需要或应该像最富裕的那群人那么富有,民主与这种不平等完全不相容。
但是,问题在于,既然美国人讨厌这种情况,那么为什么不去改变这种情况?正如美国人不喜欢枪杀,但不去管制枪支那样。这个问题是迪顿或者研究“不公平”的学者(无论是经济学家还是其他领域的社会科学家)所想回答的。这个群体的学者都相信,美国实际上有能力可以做得更好,但美国没有去做。为什么?
“不平等”为何在美国难以解决?
没有人设想一个完全公平的社会。不公平是自然的产物,因为“其中一些不平等不无裨益,因为机会真真切切地摆在那里,而有些人总是比其他人更能抓住这些机会”。
但是,美国社会有太多让人不明白的地方。“与欧洲相比,美国并不那么执着于帮助那些无法或未曾受益于这些机会的人。事实上,许多人认为二者是相互联系的:在没有安全保障让人们分神的情况下,人们会全力以赴地抓住机会,此时机会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率;况且机会如此之多,人们根本不需要什么安全保障。”
再者,“在美国,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今天,缺乏安全保障都与种族紧密相连,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而美国人对种族问题的看法与其他富裕国家截然不同”;但“即便如此,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如此之缺乏,以及与之相应的严酷政治现实,仍使我大为震惊。更令我惊骇莫名的,是我的一位新同事(公开)宣称‘政府是窃贼’。在我长大成人的那个国家,我、我父母和我们的朋友都认为政府是仁慈的,是困难时期的朋友。我发现自己很难相信一位杰出的学者会如此愤世嫉俗,如此崇尚自由主义。时至今日,我仍然对他这种情绪化的观点难以苟同,但我已经渐渐了解到,美国的州和联邦政府经常会不遗余力地帮助富有的猎食者掠夺普通人,让后者更加穷困,而不是保护后者。诚然,美国的政治体制绝非已经被彻底操控,它也确实为一部分人提供了极其富裕并且十分美好的生活,只不过这‘一部分人’已不再是指大多数人”。
迪顿在书中讨论了很多有意思的事情。其中一个就是有关最低工资制的事情。他发现,尽管大约70%的美国人认为联邦最低工资应该提高,但国会未能通过相关立法。迪顿把此归咎于“游说力量在华盛顿的强大势力”。
在实践层面,自2009年7月以来,联邦最低工资保持每小时7.25美元不变,但许多州都提高了最低工资水平。共有29个州的每小时最低工资水平高于联邦最低工资,从伊利诺伊州的8.25美元到华盛顿州的12美元不等,西雅图市和旧金山市的最低工资达到了每小时15美元。再如医疗保障问题。美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消耗了国民收入的近五分之一,超过其他任何一个富裕国家在医疗方面的花费。除美国外的富裕国家为每位公民提供医疗保险,且其公民的整体健康状况也优于美国人。
自然,问题远远不止这些,也不是那么简单。即使在经济领域,一些看似简单的问题在研究过程中变得十分复杂,甚至困难。迪顿举了诸多例子。例如,在很长时间里,最低工资制研究俨然成为美国学术界的禁区,美国社会(包括学术界)对最低工资制研究持批评甚至攻击态度。无怪乎迪顿发出了“为什么经济学家还没解决这个看似如此简单直接的问题?”的责问。
“社会达尔文主义2.0版”
这种情况其实并不难理解。迪顿的叙事代表了一部分美国群体和一部分美国的现实。如果说迪顿所描述的是他所认为的美国问题或者美国绝望的一面,美国还有被视为是拥有辉煌成就的模范或者希望的一面。自然,美国并不缺乏和迪顿不同甚至相反的叙事,包括帕克所说的“自由主义”叙事和“聪明美国”的叙事。
其实,在我看来,“自由主义”和“聪明美国”可以是一体的,正如“真实美国”和“不公正美国”是一体的那样。“自由主义美国”是“聪明美国”的平台,只不过这个平台是开放的,向全世界的聪明人开放。这也是美国的现实。
美国的强大在于其提供了一个自由开放的平台,包括开放的教育和人才体系、开放的企业系统和开放的金融体系。美国最发达的几个区域包括波士顿湾区、纽约湾区和旧金山湾区,移民和外国人口占了40%。在硅谷,外国人口更是占了60%,美国人反而是绝对的少数。也不难理解,硅谷三分之二以上的独角兽企业为一代和二代移民所拥有。当我们说“美国制造”的时候,其实是各国“聪明人”在美国的制造。但同时,“自由主义”“聪明美国”与“真实美国”“不公正美国”并不矛盾,而是一体两面,因为“聪明美国”在“自由主义美国”的成功故事也是另一部分人甚至是大多数人成为“输者”的悲惨故事。
也就是说,迪顿回答了部分问题,但没有回答另一半,甚至更为重要的问题。不平等既是美国的现实,更是美国制度运作所需要。这一点已经在马克思时代就已经回答清楚了,并且马克思早就超越了经济学的解释,而指向了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基础——私有制。
就经济思想而言,在西方思想史上,既有从卢梭、马克思起源的对资本主义的批评,也存在着从亚当·斯密(Adam Smith)到哈耶克(Friedrich Hayek)的对资本主义的颂扬。法国思想家卢梭于1755年出版《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在该书中,他探讨了社会不平等的原因及克服的方法,认为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使人类脱离了“自然状态”,产生了贫富不均的社会现象。
在这里,卢梭提出了两个原创性思想:第一,经济发展是近代市场经济的产物;第二,同样,“不平等”也是西方“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马克思基本上继承了这个分析传统,一生都在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平社会,其《资本论》更是迄今为止探讨人类不平等的巨著。但另一方面,从古典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西方思想更是在巩固、发展和强化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论证,甚至推向了极端化。尽管人们使用着“自由”的概念,但从古典自由主义到新自由主义不是一个更加自由的过程,而是一个更加保守主义的论述——是一部分人更加自由,另一部分人更加不自由。
如果平衡一下不同的叙事,那么人们就不难回答美国资本主义的“特殊性”。例如,尽管无论从经济发展水平还是技术手段而言,美国是最有能力发展成欧洲类型的福利社会制度的,但美国的统治精英偏偏不想发展成欧洲类型的社会。对美国的保守主义来说,“你所有的就是你自己努力挣来的”(what you have is what you have earned),而对欧洲人来说,“你所有的就是你应当拥有的”(what you have is what you should have)。因此,尽管美国在世界各地强调人权,但美国人的人权观与欧洲人的相去甚远。在美国,尽管宪法规定“人人平等”,但实际上是不平等的。如果说“平等”,美国强调的是“机会平等”,而非欧洲人所重视的“结果平等”。正因为“机会”是不平等的,因此结果也不可能是平等的。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美国的制度运作需要一部分“穷人”的存在。
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人们可以把今天的美国社会理解成为“社会达尔文主义2.0版”,奉行的是“适者生存”原则。“社会达尔文主义2.0版”表现为原始资本主义2.0版(见《美国进入“原始资本主义2.0版对我们意味着什么?》一文)。
随着原始资本主义2.0版的崛起,美国再次进入了“资本主宰社会”(society in capital)的阶段。在这种形态下,人们很容易观察到两种现象的共存:一方面是基于技术进步之上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是基于社会分化之上的治理危机。
我经常在想,较之其他任何概念,熊彼特对资本主义分析的概念“创造性毁灭”更能理解今天的美国社会。人们也可以像理解歌德(G?the)的《浮士德》的方式来理解美国社会的现状和发展。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毁灭”是通往“创造”之路,一部分人的“毁灭”便是另一群人的“创造”。在这样一个社会中,总有人要扮演“神”的角色,也总有人要扮演“魔鬼”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