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民镇:饶宗颐的“三重证据法”及其实践——论饶宗颐古史研究的贡献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888 次 更新时间:2022-07-27 15:37

进入专题: 饶宗颐   三重证据法   五重证据法  

陈民镇  


内容提要:饶宗颐最初与古史辨派阵营有较多接触,后来他的古史观发生改变,转而反思疑古运动存在的问题。饶宗颐的古史研究,旨趣近于“罗王之学”,走的是“新证”一派的道路。在王国维“二重证据法”的基础上,饶氏将出土材料分为有文字材料与无文字材料两种,提出“三重证据法”及“五重证据法”。饶氏致力于通过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及考古遗存等材料进行古史重建。他重新思考古史的时代框架及其传说流变,并就古地理开展了一系列新的讨论,体现了对“三重证据法”的实践。

关键词:饶宗颐;古史;三重证据法;五重证据法


一代通儒饶宗颐(1917—2018年)以治学广博著称,古史研究是其重要的研究领域。饶氏的古史研究,旨趣近于“罗王之学”,走的是“新证”一派的道路。在方法论上,饶氏以王国维“二重证据法”为基础提出“三重证据法”及“五重证据法”,并将之运用于古史重建的实践。具体而言,饶氏通过传世文献、出土文献及考古遗存等材料,重新反思古史的时代框架,并就古地理开展新的讨论。饶氏是疑古运动的见证者,也是“古史重建”的重要推动者,对其古史观转向及其方法论的考察将有助于深入理解近一个世纪以来古史研究的嬗变轨迹。

一、从“三重证据法”到“五重证据法”

饶宗颐在学术研究起步之初,与古史辨派阵营有较多接触,且受到顾颉刚的托付,编辑《古史辨》第8册。刘起釪在《古史续辨》的“自序”中开篇即道:

自从顾颉刚先生1926年出版《古史辨》第一册,到现在已经六十多年了。至1941年出版到第七册,他本来打算继续编下去,已着手编第八册,专收历史地理之作,初步汇集的稿子托饶宗颐先生在香港编印,据饶先生面告,当日本军入侵香港时,全稿毁失了。顾先生晚年还想完成此册,拟即用原定篇目,重定内容体例,但未及编成而弃世了。这一传世巨著在他弃世之日,就以这七册之数留给学术界。

《古史辨》第8册的篇目曾于1940年在齐鲁大学国学研究所主办、顾颉刚主编的《责善半月刊》第2卷第20期(1941年9月)披露,主要讨论古史中的历史地理问题。负责编辑这册《古史辨》的,正是饶宗颐。

然而,《古史辨》这一皇皇巨制最终仅以7册传世,第8册(又称《古地辨》)当时并未印行。除兵燹离乱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即饶氏本人的史学观念发生了变化。他曾这样谈及放弃重编《古史辨》第8册的原因:

中间有些出版界人士要我照着该目录重新加以编印,我因为工作关系没有暇晷答应。其实,主要是我的古史观有重大改变了。

……

我的思想改变,我不敢说是“入室操戈”,但真理在前面,我是不敢回避的。

时值抗战期间,由于出版困难及其他原因搁了下来。我后来又移情他业,遂使《古史辨》只出到第七册而中辍,这是我对不起顾老的地方,至今提及,仍耿耿于怀。

1949年饶宗颐移居香港之后,学术格局愈大,开始着手研究甲骨文及新近发现的楚帛书、楚简。利用新材料研治古代文史,饶氏这一治学旨趣实际上趋向于罗王之学“新证”的路径;其古史研究的基本方法论也与王国维的“二重证据法”一脉相承。

王国维在《古史新证》中提出以“纸上之材料”与“地下之新材料”互相证释的“二重证据法”。其中的“地下之新材料”指的是甲骨文与金文,既不包括没有文字的考古遗存,也不包括简牍帛书,基本不出传统金石学的窠臼。而且,王氏强调以地下材料“补正”纸上材料,以证明传世文献记载的可靠或疏误。这表明,在“二重证据法”中,“纸上之材料”占居主要位置,“地下之新材料”则位居其次,后者为前者服务。

“二重证据法”的提出,与甲骨文等新材料的发现密不可分。王氏运用“二重证据法”考订殷商世系,便是一则经典事例。虽然“二重证据法”由王氏正式提出,但其具体运用则可追溯到更早的时期。可以说,“二重证据法”是学者面对出土文字材料的自然选择。饶氏曾指出,“治殷史者,莫先于缀缉资料,其途有三”:一曰经传子史之疏通;二曰甲骨资料之搜采参证;三曰考证杂记之钩索。这实际上是“二重证据法”的另一种表述。

由于“二重证据法”中的“地下之新材料”仅限于甲骨文与金文,饶氏在其基础上又提出“三重证据法”。1982年4月于香港中文大学召开的夏文化研讨会上,饶氏提交《谈“十干”与“立主”——殷因夏礼的一、二例证》一文,正式提出“将田野考古、文献记载和甲骨文的研究,三个方面结合起来”的“三重证据法”。这一提法是针对夏文化的探索而发的。饶氏认为,通过田野考古来探索夏文化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但借助商代甲骨文这种文字材料来研究夏文化也有着特殊的价值。这是因为,在他看来,田野考古必须结合文字记载:“许多人轻视纸上记载,我认为二者要互相提携,殊途而必同归,百虑务须一致,才是可靠可信的史学方法。”有文字的出土文物比没有文字的先民遗存更有价值:“余所以提倡三重史料,较王静安增加一种者,因文物之器物本身,与文物之文字记录,宜分别处理;而出土物品之文字记录,其为直接史料,价值更高,尤应强调它的重要性。”而甲骨文“是殷代的直接而最可靠的记录,虽然它亦是地下资料,但和其他器物只是实物而无文字,没有历史记录是不能同样看待的,它和纸上文献是有同等的史料价值,而且是更为直接的记载,而非间接的论述,所以应该给以一个适当的地位”。因此,与另外两重证据相比,饶氏尤其强调甲骨文的重要性:“我一向提倡三重材料,其中一项是甲骨文,由于向来治古史注意出土实物,对于甲骨记录,采用者不多,此项资料犹未能尽其用。” “地不爱宝,出土文物上之文字记录,若甲、金、简、帛等等,数量之富,与纸上文献资料,可相匹敌。以甲骨文而论,若千万片文字,诚为古史之无尽藏,倘能细心寻究,有无数新知,正待我人之探测,其事有同于开矿。”

饶宗颐的“三重证据法”与王国维将地下材料限定于甲骨文与金文的做法不同,也与一些学者混淆有文字出土材料与无文字出土材料的做法不同。饶氏关注田野考古的同时,更强调出土文献和传世文献的价值。其“三重证据法”反映了考古学对古史研究的深远影响,是学术发展的自然结果。正如俞伟超所言:“由于大量的考古发现,也由于考古学理论的进步,已大致构筑起了中国的考古学文化谱系的框架,也愈来愈清楚地看清了各考古学文化相互之间的联系与影响。正是在具备了这种新的研究基础的条件下,选堂先生便提出了‘三重证据法’。”李学勤亦指出:“文献、考古与古文字各成专门之学,彼此犄角,互相贯通,必将为中国古代文明的探讨拓辟一新局面。”“三重证据法”也是学者在具体研究中的自然选择。饶氏则较早将其理论化,实现了材料与方法的统一。

除饶氏的“三重证据法”外,也有学者将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等方面的材料视作第三重证据。对此,饶氏指出:

我个人认为民族学的材料只可帮助说明问题,从比较推理取得一种相关应得的理解,但不是直接记录的正面证据,仅可以作为“辅佐资料”,而不是直接史料。……如果必要加入民族学材料,我的意见宜再增入异邦的古史材料,如是则成为五重证了。

“五重证”的层次关系,则如下图所示:

“异邦古史资料”虽是间接证据,但在饶宗颐的学术研究中极为重要。饶氏视野宏阔,他通过研习梵文、楔形文字等异域古语文,对中国文明之外的其他古代文明有较深了解。饶氏善于运用异邦古史资料,是其特出之处,这点大致相当于文化人类学的取径。譬如,饶氏在揭示楚人先祖与域外族群可能有所接触的前提下,将中外“胁生”母题的传说加以比较研究。再如,他将《天问》与《梨俱吠陀》《阿维斯陀》《旧约》等域外文献联系在一起,讨论世界范围内的“发问”文学现象。诸如此类,均属于对异邦古史资料的运用,不胜枚举。饶氏强调“异邦古史资料”只能作为间接证据使用,显示出他对这方面材料有着清醒的认识。

王国维《古史新证》之前处于雏形的“二重证据法”主要针对的是经学,《古史新证》提出的“二重证据法”主要针对古史,饶氏的“五重证据法”则被他广泛用于文学、史学、经学、宗教史、艺术史等领域的研究。运用领域的广泛成为其方法理论的突出特点。

二、“三重证据法”与古史重建

在“预期的文艺复兴工作”的演讲中,饶宗颐指出:

我们的历史是世界上文化持续没有间断和转换的,在外人代我们操笔政所写的历史,认为我们的信史,只能从商代讲起,似乎很有问题。郭店楚简中显示的虞夏相继蝉联的史实,我们何能加以抹杀?所以,我们的古代史有由我们自己重写的必要。

所谓“在外人代我们操笔政所写的历史”,当指1999年出版的《剑桥中国上古史》。由于该书忽略了殷商之前的中国古史,饶氏认为,国人有重写中国古史的必要。

而重写中国古史的契机,正在于出土材料的愈加丰富与方法论的革新。在《论古史的重建》一文中,饶氏纵论古史的大势及走向,高屋建瓴,提出“古史重建”的命题,并指出具体途径:

(一)尽量运用出土文物上的文字记录,作为我所说的三重证据的主要依据。

(二)充分利用各地区新出土的文物,详细考察其历史背景,作深入的探究。

(三)在可能范围下,使用同时代的其他古国的同时期事物进行比较研究,经过互相比勘之后,取得同样事物在不同空间的一种新的认识与理解。

这实际上是饶氏对“三重证据法”及“五重证据法”的另一种表述。“三重证据法”及“五重证据法”主要还是为“古史重建”服务的。

“古史重建”与疑古思潮有着不同的研究旨趣。在古史辨派对中国古史进行“破”的工作之后,人们开始向考古学寻求“立”的手段。所谓“立”,即指“古史重建”。这是中国现代考古学不断推进的结果。其实,古史辨派在后期也逐渐认识到考古发现对于研究古史的重要意义。中国现代考古学的先驱李济较早提出“古史重建”命题,并投身于《中国上古史》的编撰工作。李氏之后,又有不少学者对“古史重建”问题接续探讨。饶氏也是“古史重建”的主要推动者和实践者。

古史包括“时”和“地”两端。饶氏曾指出:“以前对于古史的看法,是把时间尽量拉后,空间尽量缩小。我们不能再接受那些的理论。”这里主要讨论饶氏对古史之“时”即上古世系的研究。顾颉刚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从传说学的角度考察古史传说的流变与层累,自有其合理之处,但由此造成的对上古帝王世系的全面否定,仍有商讨的空间。例如,顾氏曾认为,楚人尊颛顼为祖在战国中期楚威王灭越之后,安大简楚史则揭示,至迟在春秋晚期、战国初期,楚人已经将颛顼纳入先世叙述。对此,裘锡圭、郭永秉等结合出土材料的研究颇具启发性,有助于进一步认识上古世系复杂的生成过程。饶宗颐对上古世系亦有专门研究。

饶氏《史与礼》一文强调,“法、道、儒三家之书,论到远古圣哲,都在黄帝之前凸出伏羲、神农二代”。在《古史的二元说》一文中,饶氏依据近年出土的大量新材料并参以传世记载,对古史传说中炎、黄二帝二系的形成提出许多新见。他认为,中国的古史系统在文献记载中显得秩然有序;如果结合江陵王家台秦简、银雀山汉简《孙子》、马王堆帛书等材料,可以看出,五色帝简化为炎、黄二帝,形成古史的二分法,此法在春秋非常流行,由来已久;炎黄二帝对立说,虽在春秋之后曾获得政治上的支持,但实起于秦灵公作上下畤之时。饶氏由此勾勒出从神统而帝统之“二元说”的形成途径,并强调《世本》诸书所载世系“今以出土文献证之,最少证知其所论述,乃先秦之旧说,非出汉人之妄作,可以肯定”。饶氏的推论是有节制的。他强调“二元说”在先秦已经产生,并非出自汉人(尤其是刘歆)杜撰,乃就思想流变而言,而非直接视之为信史;且饶氏指出“二元说”是史官的整理结果,这与一味“信古”的作法也不相同。《古史之断代与编年》则着重讨论了不同类型的“五帝”说法,并依据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见威王》等材料认为,五色帝在孙子时代已形成系统,而尧、舜、禹、纣、周武前后相继的说法在孙膑以前亦大体成立,从而进一步论证了由神统而帝统而道统的演进途径。从这里也可以看出,饶氏并非“信古”者,他并非简单地相信某种“五帝”学说,而是希望梳理出不同“五帝”观念的思想史脉络。

饶宗颐对古史的重建与他对古史辨派的反思相辅相成。在《古史之断代与编年》中,饶氏结合历年来的出土材料论述了古史辨派在疑古史与疑古书方面的缺失。他指出:“总括一句,出土简帛,大体证明古籍的古史记录都有它的来历,最少是秦以前口耳流传的事实,不是出于汉后人的捏造。过去不少被认为伪书,现在可得到公正的平反。”在《论古史的重建》中,饶氏认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出土的先秦两汉简帛古书可以说明古史辨派的一些观点需要修正,古史辨派“把古代某些制度演进的硕果尽量推迟,使古籍上的许多美丽的记录完全无法理解而受到贬视”。在饶氏眼中,古史辨派的怀疑有重新反思的必要。他对疑古运动曾有辩证的反思:“古史记载出于后代许多增饰附会,王仲任谓之‘虚增’,是应该加以廓清的,这无疑是《古史辨》工作的最大贡献。但把古代文明过于低估(如说湘水流域汉初文化尚低之类),把古代空间缩得太小,反而离开史实。”

我们不能因为饶氏对古史辨派有所反思而简单地将其古史倾向定位为“信古”。饶氏主张,许多古史传说产生于先秦时期,并非汉以后才兴起,从而将这些古史传说产生时代的下限提前,是相对审慎的态度。至于这些传说能追溯到何时,它们是如何产生、演变的,仍有待我们进一步探究。其材料观与方法论也体现出饶氏治学的严谨与开阔。他说:“地下层出不穷、浪翻鲸掣似地出现古物,正要求我们须更审慎地、冷静地去借重它们以比勘古书上种种记录,归纳出符合古书记载原意的合理解释,而寻绎出有规律的历史条理。”他再三强调:“古史的新旧材料是繁杂而琐碎,令人有治丝益纷欲‘理还乱’之感。许多研究家不免先存一成见,把那些对他的假设有利的材料尽量罗列利用,其余则摒弃不论。我们为破除主观作祟,凡讨论某一论点,必将有关材料尽量提出,循览其上下文义相关涉的人物事件,再作判断。”因此,饶氏提出“三重证据法”,并希望借之尽可能地梳理出古史传说的复杂面目。

饶宗颐自言:“我所采用的方法和依据的资料虽然与顾先生有些不同,可是为古史而哓哓置辩,这一宗旨老实说来,仍是循着顾先生的途辙,是顾先生的工作的继承者。”无论“疑古”还是“走出疑古”,都是为了共同的“古史重建”的目标。

三、“三重证据法”与古地理研究

饶氏早年致力于乡邦文献与历史地理的研究,历史地理研究可以说是饶氏真正进入主流学术圈的起点。他自述道:“记起我在弱冠前后,尤其在中山大学广东通志馆工作的时候,馆藏方志千余种,占全国的第二位。那时候,我深受顾先生的影响,发奋潜心,研究古史上的地理问题。” “在通志馆的主要的意义,就是帮助我奠定了往后研究古代地理的基础。”1934年2月,顾颉刚正式成立禹贡学会,创办《禹贡半月刊》。这是中国历史地理学从传统向近代转变的重要事件。同年9月,未及弱冠的饶氏便加入禹贡学会,成为禹贡学会最年轻的会员。1937年,饶氏在《禹贡半月刊》上连续发表《恶溪考》《潮州韩文公祠沿革考》《韩山名称辨异》《海阳山辨》《魏策吴起论三苗之居辨误》《古海阳考》《〈海录〉笔受者之考证》诸文,引起学界关注。《楚辞地理考》(商务印书馆1946年版)是饶氏当时从事古地理研究的代表作。

顾颉刚曾打算通过《古史辨》第8册专门讨论历史地理方面的内容,并将此册的编辑任务交付给饶宗颐。后因饶氏搁置了这一工作,《古史辨》第8册及古史辨派在历史地理领域的研究遂在不经意间被世人忽视。饶氏搁置《古史辨》第8册的原因与他的史观变化有很大关系。顾颉刚在《古史中地域的扩张》中提出,时代愈后,历史传说中关于地域的知识愈加扩大。此即由“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观延伸而来的“地名层累”说。饶氏对此说的反思由来已久:

那些依据地名迁徙,作出推论,滥用同音假借来比附音义相近的地名,建立自己一套想像所考虑到的“地名层累”(“层累”二字可能取自顾先生的层累造成的古史观),许多古史地名都给以重新搬家。……在我屡次比勘之下,觉得无法接受,只有失望。所以我决定放弃第8册的重编工作,原因即在此,遂使《古史辨》仅留下只有七册,而没有第8册,这是我的罪过。顾先生把我带进古史研究的领域,还让我参加《古史辨》的编辑工作,我结果却交了白卷。

1994年2月,在香港中文大学召开的“南中国及邻近地区古文化研究”国际研讨会上,饶氏作了题为《由牙璋分布论古史地域扩张问题》的开幕演讲,讨论了牙璋的分布、流播情况,并提出“应该重新检讨”顾颉刚的“古史中地域扩张”观念。顾氏于1926年提出四个“打破”,其二便是打破地域向来一统的观念。地域固然并非向来一统,但古史辨派将古人的活动范围估计过小。“近年考古资料证明这一种自我限制,即相信地域扩张是秦汉统一后来的事,原是一种误解。”饶氏通过对牙璋分布、江西大洋洲商代遗物的研究,重新审视商文化的影响范围,均出于对顾氏“古史中地域扩张”观念的反思。近年来,牙璋与夏商文化扩张及向周边的渗透受到考古学界的极大关注,饶氏等前辈学者对此有奠基之功。

饶氏古地理研究转变的契机,是他对甲骨学领域的涉足。甲骨材料是饶氏“三重证据法”的重要一项。正是由于甲骨文等出土文字材料挑战了古史辨派的地理观念,饶氏不得不对上古地理进行全面梳理:“仍岁以来,重理旧业,欲以甲骨金文及简帛新材料,合出土情况与旧书文献作为三重论证,重理古代地理方国部族之错综问题,提出新看法。”

饶宗颐回顾道:“嗣后我进入甲骨学的研究,我写《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长编,对地名作了一点考证……我的研读方法,第一是求义,取同义同例相同的刻辞细心对勘,然后辅之以字形去证实确是某字,这和一般人先从字形下手很不一样。”饶氏深感古地理研究的困难,在于同名异地的繁杂。由于部族的迁徙,一个地名往往可以分化为若干地点,“每一个地名,要全面考察再与本文配合,然后可定其方位。过去论周民族起先源于河东一说,有不少人加以采用。陈槃的《春秋大事表撰异》册七,论骀及岐已列举若干具体事实加以驳正,望学人勿再沿其误,幸识者有以辨之”。可见饶氏不同意钱穆主张的周民族源于河东的看法。在《楚辞地理考》中,饶氏更是针对钱氏屈原放居汉北的看法提出驳议。

《殷代贞卜人物通考》一书在辑录贞卜人物活动时,已就殷商地理加以考证。在《甲骨文通检》第2册《地名》的“前言”中,饶氏指出,考辨地名须认识“三难”、祛除“三蔽”。所谓“三难”,分别是识字之难、断句之难、一地同名多歧之难。所谓“三蔽”,一曰囿于殷疆局于河域之蔽,二曰泥于主观拟构时月及同版联系与行程推测之蔽,三曰限于方隅与地名关涉之蔽。饶氏所批评的滥用“异地同名之层化现象”的现象,“每据以寻求民族迁徙之痕迹”,此种做法,在当下学界依然存在。

在《甲骨文通检》第2册“前言”中,饶氏对甲骨文所见地名与方国作了较系统的梳理。卜辞所见地理研究,前人已有不少成果。饶氏认为,有关著作“成书多在《甲骨文合集》总结以前,犹未及见周原出土之物,故所著录,尚非全面”。他指出,著录地名大抵循其上下文义,推勘而知;卜辞简质,而人地同名诸多纠葛,非由动词以定之,不易比拟得其条贯。故《甲骨文通检》第2册所列举地名,宁缺毋滥。该书增补周原甲骨以及英、法、德、美等国甲骨资料,共收入地名(包括四方及河流山麓之属)约1027种,“视岛氏之书仅有五百名,增益倍蓰,或于契学不无少裨焉”。

饶氏据考古发现指出,“过去许多狭隘的看法认为殷人活动只限于大河南北的成见,便太过不符事实了。”于是,在1992年之后,饶氏对卜辞所见方国地名作出一系列新的论证,相关论文结集为《西南文化创世纪:殷代陇蜀部族地理与三星堆、金沙文化》一书。李学勤在该书的“读后记”中指出,该书是“三重证据法的实际应用”,“以四川成都平原为中心的古代蜀国,其史迹在古书中本有不少记载,但近代学人多抱怀疑态度,或将其地域缩小,或将其年代移后,甚至斥为荒诞无稽,必将之廓清破除。考古新发现的研究不仅复活了蜀人的古史,而且提供了研究当时广大西南的关键性线索,使我们对殷代历史文化的理解大为改观。选堂先生诸篇论著的意义,窃以为即在于此”。在该书第1卷《考证方法举例与地名研究联系性综述》中,饶氏对其“重视内证,先立定点,然后围绕此定点,对有关人名、地名作进一步考察”的研究方法作了具体的阐述。在此方法论的指导下,饶氏梳理出一系列卜辞所见西南地区的地名。以下试举其要。

卜辞所见“方”,对殷商王朝威胁甚巨,双方交战频仍。关于方的地望,向有异辞。过去陈梦家持山西说,胡厚宣持河南说。饶氏在比勘辞例后殊觉可疑,后从唐兰之说将“”释作“邛”,认为方在江源,当为蜀地之邛;“”字亦作“工”,即江水之江,“帝江”为江神。这一看法在《西南文化创世纪》所收《帝江、工方考》《说、微与戈——由微、戈地望论方的方位》诸文中均有论述。

在《甲骨文通检》第5册《田猎》“前言”所附《晚殷伐夷方路程宜属西夷地名论》中,饶氏考察殷代田猎并论及夷方地望。卜辞常见“夷方”(过去多作“人方”或“尸方”),论者多谓其即东夷。饶氏通过梳理卜辞记录的相关地名认为,所谓伐“人方”,乃指西夷;伐“夷方”之役,地名多在河、渭之间。他强调,“余所以强调河渭说,冀能转移向来研究者视线,俾明其真相,非好辩也。”饶氏《古地辨二篇》之二《(殷)武丁时夷方考——殷卜辞空间问题探讨之一》亦指出,“武丁时伐夷方之战役,此一夷方应是西夷,不得目为东夷,如用一般所谓‘人方’,加以解说,则不可通。”在《殷周金文卜辞所见夷方西北地理考——子氏妇好在西北西南活动之史迹》一文中,饶氏结合金文、花园庄东地甲骨等材料,再度申论夷方当在黄河以西一带。曹锦炎认为:“选堂先生所考商代晚期商王之伐夷方地名,虽然还不能说百分之百准确,但其‘地名多在河、渭之间’的结论,则十分可信。”

卜辞中有“图片”,系方国名。武丁卜辞多见“下图片”,“图片”字释读多有分歧。于省吾曾指出,“图片”字乃“厃”之初文,孳乳为“危”,地望则待考。饶氏同意于说,除卜辞所见“下危”数十条外,另检出“上危”一条,以及“危”“危方”“危伯美”。三苗迁三危之事,史不绝书。三危之地望,则多有异说。饶氏认为:“但称曰危,而不称三危。疑古时危方版图甚大,危方之外,又有上危、下危,合称三危;见于卜辞之下危、上危,即其二也。”饶氏勘以卜辞所记下危及危方诸记载,倾向于古地说及纬书之说,以近于汶山为是。按汶山即岷山。俞伟超结合长江中游石家河文化与巴蜀文化所见陶鬶的存续情况,支持饶氏将三危定于岷山一带的说法,后进一步论证三星堆蜀文化与三苗文化的关系,与饶氏“三星堆蜀文化与三苗有相当密切的关系”的看法相呼应。结合《山海经》及清华简《楚居》等材料,三危确有可能在岷山一带。不过“图片”是否可以释作“危”,仍有讨论的空间。

此外,饶氏对卜辞所见微方、戈方、沚方、瞿方、卢方、冉等地均有论证。通过一系列的讨论,饶氏勾勒出商代西北及西南地理的概貌,进而还原西北及西南地区先民的迁徙、相互之间的交流乃至与域外文明的沟通情形。其具体结论自可作进一步讨论,而其方法论的确值得我们重视。

饶氏强调综合、系统地看待古地名问题。例如,他研究方时系联微、戈、沚、叟等地,研究夷方时系联淮、雇、旧等地,研究危方则系联兴、美等地。对地名之间相互联系的关注,有助于饶氏做到通盘的把握。在考证古史地理问题时,饶氏注意贯彻“三重证据法”及“五重证据法”。除传世文献和甲骨卜辞外,饶氏还结合三星堆文化、金沙文化的一系列考古发现及域外文化的资料进行讨论。随着三星堆文化考古的突破,胡厚宣早年关于巴蜀地区“是否为殷人势力之所能及”的疑虑自可打消。西南地区的发现还打开了一扇考察中外交流的新窗口。饶氏讨论纵目人神话、古蜀帝王传说等问题时,均注重征引域外资料,即其“五重证据法”之“异邦古史资料”。可以说,饶氏的古地理研究,是其“三/五重证据法”的综合体现。

无论反思《古史辨》第8册为代表的旧的“古地辨”倾向,还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结合“三重证据法”“五重证据法”提出新的“古地辨”,都是饶宗颐“古史重建”的核心内容。

结语

综观饶宗颐的古史研究,其学术起步于疑古运动兴起之前,后与古史辨派过从甚密,继而古史倾向发生转变。饶氏这一转变一方面与其个人的学术经历有关,另一方面与简牍帛书不断涌现、学界愈加注重考古发现的背景密切相关。在层出不穷的考古发现面前,先秦古史与典籍的许多问题得以重新审视。饶氏的古史研究与“罗王之学”有着相近的倾向,走的也是“新证”的道路。而饶氏的“新证”有其自身特点。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方法论的创新。他倡导的“三重证据法”及“五重证据法”,注重甲骨卜辞、青铜铭文、简牍帛书等出土文献,致力于古史重建及古地理研究的反思,是对罗王之学的继承与发展。

除却饶氏,早期与古史辨派有较多接触的学者如童书业、杨向奎、杨宽等,也包括顾颉刚自己,他们的古史观念前后都出现过变化,只不过饶氏的转变更为彻底,也更为典型。因此,无论研究某一具体学者,抑或研究某一学术流派,都应运用动态的眼光,而不是以“疑古”或“信古”之类的标签进行简单刻板的贴附。

不可否认的是,古史辨派的观点也是饶宗颐古史研究的重要起点。他对古史辨派虽有反思,但也有继承。饶氏始终推重古史辨派在审查史料方面的贡献,也一直对顾颉刚尊崇有加。近一个多世纪的古史研究,正是在不同观念的交织与碰撞中向前发展。


    进入专题: 饶宗颐   三重证据法   五重证据法  

本文责编:admin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历史学 > 史学理论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35556.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史学理论研究》2022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4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