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与“汉奸”,是学界坊间耳熟能详却言人人殊的两个指称,因为难以定论,或者以为应该首先明确定义,以免内涵外延含混不清,所指能指不明,令人无所适从。然而,如果真的照此办理,结果可能更加混乱,因为无论如何定义,都不可能涵盖所有的事实,而被定义涵盖的人事,有的很可能不应被包裹在内,反而会引起新的歧义。道理很简单,历史上的“共和”与“汉奸”,不是按照后来的定义发生和演化出来的,作为实际存在过的事实,无论如何有违今人的认识,都不能被排除在历史研究的对象之外。而后来的约定俗成,往往会牺牲或扭曲部分的事实。反之,无论今人的定义如何科学,只要涵盖了历史上不在其列的物事,都属于不适用的架构,只能存在于今人的玄想之中。
类似的自相矛盾,说到底,都与治史处理材料与理论的关系紧密关联。在史论分别、文白不一的情况下,治史如何把握求真与讲理、如何协调叙事与论述的关系,已经成为一大难题。有鉴于此,有必要梳理一下这一聚讼纷纭的悬案发生衍化的渊源流变,进而探寻近乎两全其美的解决之道,为来者提供有效的取径和做法。
一 史与论
“文革”前十七年的史学界,出现过相当多引起普遍关注和广泛参与的学术争鸣,其中之一,便是史与论的关系。在所有学科都必须以理论为指导的认定下,史学自然不能例外。但是在学理上,史与论究竟是怎样的关系,在实践中,又应该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却是聚讼纷纭,相当棘手。由于意见不一,无所适从,于是展开热烈而持久的讨论。这场争论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一直持续,中间虽经“文革”停顿,可是“文革”结束后再度接续,前后时断时续进行了三十余年。讨论由“以论带史”引发出“论从史出”、“史论结合”,成为史论关系认识的三种基本取向,围绕这三种取向,在相互批评和争辩中,还出现“以论代史”等延伸的变相。[1]
讨论莫衷一是,后来只能不了了之,相关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直至今日,史论关系仍然困扰不少新进乃至成名学人。可是,无论意见如何分歧,一般而言,历史论著有无理论,俨然已经成为衡量水准高下、程度深浅的标尺。所争主要在于以什么为理论,或者说什么才是正确、恰当、具有说服力的理论。治史当然不能有论而无史,否则就不成其为史学,但如果被认为有史而无论,立意就不免等而下之也有失公允。由此可以看出,尽管史论关系没有定论,尽管人们对于以什么为论后来实际上取法各异,言人人殊,却不仅大都并不否认论的重要,而且相对于史,似乎还显得更加重要。虽然人们习惯性地声称事实胜于雄辩,可是在最应看重事实的史学领域,其实却是以雄辩为高明,事实只是基础初步。相较于史事不清、史料不足,没有理论或理论不足,更受诟病。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倾向,是因为历史论著的主要功能无形中已经由叙事转向说理。本来治史首要求真,可是误解“一切历史都是自己心中的当代史”的说法,以为真相不在、不可求,或是碍于材料太多,头绪纷繁,剪不断理还乱,干脆宣布无法还原。尽管名义上还没有放弃求出真相,实际上却认为真相不会自动显现,只有符合一定之理的事实才是真。结果类似于字还没有识完微言大义已出的情形日渐普遍,事实不详而认识层出不穷,在史学领域似乎已成常态。不要说思想史学术史等领域,多半向虚,所说大都自己心中自以为是的历史,即使研究人、事、机构等实而又实的题目,也将评判、认为放在澄清、还原之上,往往是发表了一大通“我认为”的说理,实情究竟如何,还是让读者一头雾水。越来越多的历史认识变得众说纷纭,于是悬而未决的史论关系再度浮现,即使不再专门讨论,具体研究和写作时,还是会面临如何处理的棘手难题。
民国以来,治史尤其是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往往好将材料与论述分别,引文单纯作为证据,支持引号之外作者表述的论点,从而形成一种普遍定式,引号中的征引文字多数情况下无形中成为单纯的史料,引号外的表述才是正论,代表作者想要表达的观点。更有甚者,即使所征引的材料已经说得很清楚,还是要用自己的话概述一遍。有一种说法叫做夹叙夹议,这也被不少人认为是史论结合比较好的体现形式。这与傅斯年等人将材料整理好以呈现史事的主张明显有别。
久而久之,便形成一种习惯,阅读时史与论是分离的,引号外的“议”即论,更加受到重视,而引文部分则是必须有却不大看,至少是不大留意,除非对议的部分有所疑虑,才会认真审视一下史料是否吻合论点或能否提供充足的支撑。可是,严格说来,议论不过是后人的认识,并不等于当时的事实。在传统史书里,间中也会出现“议”,如《史记》的“太史公曰”和《资治通鉴》的“臣光曰”。只是《太史公书》本来未必是专门史书,《资治通鉴》也是写给治国平天下的君臣看。况且,他们的“议”与“论”、从史出的论看似相近,却与后来的论主要所指的理论,基本不是一回事。尤其是两位司马的“曰”毫无疑问是个人的议论,关乎对史的认识,却不会与史实本身相混淆。
近代以来的史论结合,反映了史论分离的状况,也会进一步加剧史论分离的趋向,使得历史本来的叙事功能大幅度下降。作为历史原声的史料,沦落到次要和从属的地位。人们往往关注论著的主要观点,而不大注意支撑这些观点的史料是否已经过各种必不可少的复杂验证,更加不关注可否用这些史料准确重现历史的本事。所写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在谈作者个人对历史的认识,而又将五花八门的认识美其名曰见仁见智。至于所认识的历史究竟如何,反而变得相当模糊。
诚然,史家不妨对历史表达意见,不过前提应该是将史事述说清楚。而要将史事述说清楚,并非轻而易举之事,不能完全依靠自己的认识或意见,恰好要想方设法抑制自己的主观,以免任意驰骋,脱离事实约束。其主观能动作用体现于研究的过程中,应当是最大限度地限制自己一定存在的主观不至于过度放任,而不是在表述的过程中频频走到前台亮相。正如文学形象是由其生动典型的言行塑造,因而呼之欲出,如果作者不时加注或旁白,就很煞风景了。
其实,史论关系问题,并非20世纪50年代才突然出现。它与清季以来中国史学革新变动所产生的新问题紧密关联。20世纪开篇,梁启超在《清议报》发表《中国史叙论》,就石破天惊地提出“中国无史论”,不仅无史,就是想从中搜求材料,“亦复片鳞残甲,大不易易”。[2] 即使像《资治通鉴》这样“最称精善”的史书,“今日以读西史之眼读之,觉其有用者,亦不过十之二三耳”。[3] 以“今日”和“西史”的眼光看出来的中国无史,当时已经引起争议,却并不妨碍中国古代只有史料没有史书的看法日趋普遍。
既然传统史书只是史料而非“史”,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才能有“史”。当时提倡的重要取径之一,就是需要用社会学的观念,研究撰写民众的历史。梁启超认为:“自世界学术日进,故近世史家之本分,与前者史家有异,前者史家不过记载事实,近世史家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前者史家不过记述人间一二有权力者兴亡隆替之事,虽名为史,实不过一人一家之谱牒,近世史家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即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4] 也就是说,单纯记载事实,还不能称之为“史”,必须进而说明事实之间的关系及其因果,才有可能成为史。据此提出的创新史学的界说,就是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而社会进化观念、人类群体中心以及用各种社会人文乃至自然科学为参照,则是达到上述目的的主要凭借。[5]
同时代的章太炎此时同样举目西望,与梁启超心心相通,不谋而合,高度赞同梁启超的见解主张。章太炎早有修“中国通史”的志向,他受各种西方社会学书的启发,并且购求日本人译著的《史学原论》及亚洲、印度等史,“新旧材料,融合无间,兴会勃发”,欲将心理、社会、宗教诸学,熔于一炉,进而宣称:“所贵乎通史者,固有二方面,一方以发明社会政治进化衰微之原理为主,则于典志见之;一方以鼓舞民气、启导方来为主,则亦必于纪传见之。”[6]
这时梁启超与章太炎关注史学的目的,首先都在政治,都想借此发明社会进化的公理公例。说得直白些,就是用中国的材料和史事,证明社会进化的一般性原理的普遍适用。其中关于史事因果联系的说法,后来梁启超基本放弃,承认历史事实并无因果关系。章太炎更是整体上回复中国固有的学问之道。但史料与史学从此渐趋分离,最后导致民国时期学术界意见纷纭的史料与史观之争,史与论的关系问题即由此演化而来。有鉴于此,要认识史论关系的来龙去脉,有必要重新检讨清季以来史料与史观分别的渊源流变,尤其是民国学术界关于史料与史观的各方意见。
[1]参见肖宏发:《对“史与论关系”争论问题的逻辑考察与反思》,《广西社会科学》1995年第6期,第65—69页。
[2]梁启超:《中国无史论》,《清议报》第90册,1901年9月3日。
[3]梁启超:《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11页。
[4]梁启超:《中国史叙论》。
[5]参见桑兵:《从眼光向下回到历史现场——社会学人类学对近代中国史学的影响》,《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6]1902年7月《致梁启超书》,汤志钧编:《章太炎政论选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167—168页。
二 史料与史观之分
中国史学发达甚早,经典史籍不胜枚举。虽然在取材与著史方面,也有所分别,一般却不会出现史料与史观的对立。历代间有好讲史法之人,一则所谓史法其实是编纂体例,并非后世的理论,二则有专讲史法者史学往往不好的风评。因此,史料与史学,往往是一而二、二而一之事。据清华国学院毕业的陈守实记:陈寅恪“师于史之见解,谓整理史料,随人观玩,史之能事已毕”[1] 。这一观念,一定程度上与傅斯年史学就是史料学之说契合或近似。整理史料何以便能成为“史”,是因为所谓整理,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比较整理的目的有二,一是近真,二是得其头绪。二者相辅相成,可以由整理史料不断接近史事本相,并据以叙事,进而揭示背后的联系,也就是发现历史的规律。
这样的讲法胡适也有所领悟,他说:“我从前曾说:‘文胜质则史’,史是‘说故事’,如《国语》《左传》所根据的一些演史的故事,如晋公子重耳出亡一类的故事。‘史之阙文’也应当如此说。孔子说,他还及见没有添枝加叶的记事史。”从《仪礼·聘礼》的“辞无常,孙而说。辞多则史,少则不达。辞苟足以达,义之至也”,胡适判断郑玄所注“史谓策祝”是妄说,“合上三条看来,可知‘史’是演义式的讲史”。并进而引申希腊文historia、拉丁文historia、古法文estorire、英文history即历史一词,与故事story一词都是出于同一来源[2] ,重视史与生俱来的叙事功能。
据此,历史本来的主要功能就是记事与叙事,后者与前者的分别在于文胜质,但是否演义,值得斟酌,至少与后世演义的小说家言本质不同,不能虚构或故意夸饰、掩盖、增减事实,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不过,陈寅恪关于史学不止一种说法,谈及民国学人的文化史研究,他曾说:“以往研究文化史有二失:旧派失之滞。旧派所作中国文化史,……不过抄抄而已。其缺点是只有死材料而没有解释。读后不能使人了解人民精神生活与社会制度的关系。新派失之诬。新派是留学生,所谓‘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者。新派书有解释,看上去似很有条理,然甚危险。他们以外国的社会科学理论解释中国的材料。此种理论,不过是假设的理论。而其所以成立的原因,是由研究西洋历史、政治、社会的材料,归纳而得的结论。结论如果正确,对于我们的材料,也有适用之处。因为人类活动本有其共同之处,所以‘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是很有可能性的。不过也有时不适用,因中国的材料有时在其范围之外。所以讲大概似乎对,讲到精细处则不够准确,而讲历史重在准确,功夫所至,不嫌琐细。”[3]
照此说法,单纯整理材料而不得法,也很难“合于今日史学之真谛”。若以经学为参照,则谨愿者止于解释文句,而不能讨论问题,夸诞者流于奇诡悠谬,而不可究诘,二者均偏于一端,不足取法。惟有材料丰实,条理明辨,分析与综合二者俱极其工力,才能达到“庶几宋贤著述之规模”[4] 。
抗日战争期间,陈寅恪迫于条件所限,不得已转而用常见材料研究中古制度的渊源流变,却大获好评,识者推许为“异于时人所讥之琐碎考据,亦异于剪裁陈言纂辑成书之史钞,更大异于具有成见与含有宣传性之史论”。将对陈著的推举与其他几种常见的治史流弊相区分,所标举的重要原则就是陈寅恪所说既要具有统系又须不涉傅会,这也是整理史料与研究史学相一致的关键。[5]
具有统系与不涉傅会相辅相成,可见在陈寅恪眼中,史料与方法并无轩轾。其应用比较语言学、比较宗教学以及比较史学等欧洲研究文史之学的正统取径方法,又与中国固有的合本子注、长编考异诸法相融会贯通,很少称引西说而尽得所谓西学的精妙。这也是王国维主张学不分中西新旧的旨意。不过,这样的理念未必所有人都接受,尤其是那些受了其他学科的观念影响,欲将中国历史推倒重来的学人,总想找一个现成的架构,可以方便地将材料放进去且看起来井井有条,头头是道。以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为成功先例,就是借用西式系统组装中国固有材料的典范。
思想史之外,社会学的影响更加广泛。清季用社会学治史的取向,两位倡导者梁启超、章太炎并没有身体力行,而且后来还分别做了明确的修正。不过这样的取向,到民国时期一直延续。1926年初,针对顾颉刚、钱玄同、柳诒徵等人关于古史的争论,魏建功撰写了《新史料与旧心理》一文,接续梁启超的理念,重提民史建树的方向。他说:
我的结论:中国的历史,真正的历史,现在还没有。所谓“正史”,的确只是些史料。这些史料需要一番彻底澄清的整理,最要紧将历来的乌烟瘴气的旧心理消尽,找出新的历史的系统。新历史的系统是历史叙述的主体要由统治阶级改到普遍的民众社会,历史的长度要依史料真实的年限决定,打破以宗法封建等制度中教皇兼族长的君主的朝代为起讫;历史材料要把传说、神话、记载、实物,……一切东西审慎考查,再依考查的结果,客观的叙述出来。如此,我们倒不必斤斤的在这个旧心理磅礴的人群里为新史料的整理伴他们吵嘴,把重大工作停顿了![6]
与民史建树的角度相辅相成,社会学的取向备受重视。只不过那一时代的所谓社会学,更加接近广义社会科学的意思。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李大钊开始就认为是社会学的法则。他将史学分为记述历史和历史理论两部,前者的目的是确定各个零碎的历史事实,而以活现的手段描写出来,这是艺术的工作;后者则是把已经考察确定的零碎事实合而观之,以研究其间的因果关系,这是科学的工作。另有历史哲学,从系统上讲,宜放置哲学分类之下。[7] 过去的史书,在李大钊看来也只是资料而非历史,“历史学虽是发源于记录,而记录绝不是历史。发明历史的真义的是马克思,指出吾人研究历史的任务的是希罗陀德”。研究历史的任务,一是整理事实,寻找其真确的证据,二是理解事实,寻出其进步的真理。[8] 历史理论也就是史观,记录的事实是不变动的,但是解释史实的史观却是随时变化的。[9]
李大钊的贡献主要是在引进介绍理论学说方面,所说社会学的法则主要适用于社会发展史,随后继起者则逐渐应用于中国历史的研究。其时胡适等人提倡以科学方法整理国故,陈钟凡就认为,治学要工具齐备且先进,搜集材料、排比、评判,这种方法清人早已做过了。用杜威的论理学五段法治古书很可得到新见解,可是于社会学上的贡献尚少。“我们所谓科学方法,乃是用科学研究事物得到确证,评判出那时社会状态和思想,而得到公理公例。如只以甲乙相较得丙,丙丁相较得戊,求同求异,同异交得辨证,终不切于事实的。但在思想史上自有他不可忽视的价值。”相比之下,郭沫若的《古代社会之研究》,将上古史划分出阶段,为社会学上莫大的成功。[10] 明显将郭沫若的学术贡献置于胡适之上。
不过,这样的看法显然不能为胡适、傅斯年等人所认同。他们对于郭沫若的古文字研究,认字及解说的部分予以承认,但是对其过度用来解释古代社会形态,如《古代社会之研究》,则多有保留。[11] 对于社会性质与社会史大论战造成史观的流行,傅斯年大不以为然,他认为:“历史这个东西,不是抽象,不是空谈。古来思想家无一定的目的,任凭他的理想成为一种思想的历史——历史哲学。历史哲学可以当作很有趣的作品看待,因为没有事实做根据,所以和史学是不同的。历史的对象是史料,离开史料,也许成为很好的哲学和文学,究其实与历史无关。”[12] 在《〈殷历谱〉序》中又说:“今固不乏以综合自许者,不触类而引申,凭主观以遐想,考其实在,类书耳,教条耳。类书昔无持论之词,今有之矣。教条家苟工夫深邃,亦可有艺术文学之妙,若圣奥古斯丁及其弟子之论史是也。而今之教条家初于其辨证教条并未熟习,而强读古史原料以为通论通史,一似《镜花缘》中君子国之学究,读‘求之与抑与之与’竟成‘永之兴柳兴之兴’。是亦可以哗众取宠于无知之人,亦正为学术进步之障耳。”[13]
李大钊也认为历史哲学应当归于哲学而非历史,问题是具体如何把握史学理论与历史哲学的分际,恐怕至今仍是不小的难题。冯友兰觉得释古派使用材料先入为主,谈理论太多,不用事实解释证明理论,而以事实迁就理论。钱穆更将革新派史学分为政治革命、文化革命、经济革命三期,对于后一派尤其不满。周予同虽然认为其说过虑,指出释古派也有进步,而且追求的目的在于把握全史的动态并深究动因,与钱穆所主张的“于客观中求实证,通览全史而觅取其动态”没有根本的冲突,还是批评“国内自命为释古派的学人,每每热情过于理智,政治趣味过于学术修养,偏于社会学的一般性而忽略历史学的特殊性,致结果流于比附、武断”。[14] 也就是说,历史学的见异与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的求同发生严重冲突,难以协调。
由谭其骧撰写、顾颉刚修改的《禹贡·发刊词》则认为,治史须通舆地,本来是一般准则,后来却无人讲求,以至于学人很容易开口便错。“在这种现象之下,我们还配讲什么文化史、宗教史,又配讲什么经济史、社会史,更配讲什么唯心史观、唯物史观!”要“使我们的史学逐渐建筑在稳固的基础之上。……不能但凭一二冷僻怪书,便大发议论。”[15] 这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在当时的史学界,能够置身事外的恐怕为数不多。
20世纪30年代初,中国相继进行了社会性质和社会史两场大论战,这两场论战的本意,并不是讨论历史,而是要弄清楚中国革命的性质、任务、动力、前途等问题,以便正确决策。因此卷入其中者开始大都不是史家。可是随着论战的深入,一些学人相继加入战阵,以专业性的史学论著试图回答解决相关问题。而且论战的社会影响巨大,尤其是在青年学生中间,据陶希圣回忆,到1930年代初,“五四以后的文学和史学名家至此已成为主流。但在学生群众的中间,却有一种兴趣,要辩论一个问题,一个京朝派文学和史学的名家不愿出口甚至不愿入耳的问题,这就是‘中国社会是什么社会’”[16] 。史观与史学的分歧,在特定背景语境下,居然造成了受众的社会性分离。
史学界认识的多样化以及取径做法的大异其趣,成为周予同关于新史学派系划分的依据,他在1936年的《治经与治史》一文中写道:“放眼中国现代的史学界,大致可分为二大派:一可称为‘史料派’,注意于史料的搜集与整理;一可称为‘史观派’,根据旧的或新的史料,对于中国史的全部或某一部门加以考证、编纂与解释。”在他看来,“史料派学者工作的本身是烦琐的、畸零的,而他的成绩是可感谢的,因为新的历史的著作需要新的史料作它的柱石呢!不过史料究竟只是史料而不是史,中国现代社会所企求于史学界的是新的史学的建立与新的史籍的产生,而决不仅仅满足于史料的零碎的获得”。并且特别指出左翼史学不以搜集、考证、编排史料为尽了史学的职责,进而要尝试解释史实。
五年后的1941年,周予同撰写了《五十年来中国之新史学》,虽然环境迥异,基本还是延续了上述分析,他说:“所谓转变期的新史学,可分为两类:一是偏重‘史观’及‘史法’方面的,一是专究‘史料’方面的。史法每原于史观,或与史观有密切的关系;为行文简便起见,前者可称为‘史观派’,后者可称为‘史料派’。换言之,中国现代的新史学家可归纳为两类,即‘史观派’与‘史料派’。”这种本来为图行文简便的派分,并未得到所指称的双方学人的普遍认可,却深深影响了后来学人的思维与眼界。尽管陆续提出过种种批评或修正,也有不少学人根本反对用这样的观念来看待近代史学和史家,但还是有相当多的学人接受或基本认可这样的划分。[17] 尤其在史学史论著中,有的坚持用史料派与史观派的消长沉浮构成整个20世纪中国史学变动的观点作为基本叙事线索。[18]
也有学人不以派分的此疆彼界为然。1940年6月,《史学季刊》创刊,顾颉刚所作《发刊词》为战前分歧争议甚大的史料与史观作一辩证协调,认为两者在史学研究中相辅相成,“无史观之考据,极其弊不过虚耗个人精力;而无考据之史观,则直陷于痴人说梦,其效惟有哗惑众愚,以造成不幸之局而已”[19] 。此说或有调和之意,也指出考据与史观二者不可偏废。后来钱穆在《新亚学报》发刊词中,大体延续了这样的主旨,为民国时期的学术概括总结。不过,在史料整理得好的学人那里,二者本来就是一体,也就无须协调。通过整理比较,近真且得其头绪,可以叙事写史,无须预设史观,更不能用后出外来的史观驾驭裁剪史料。否则,就很难避免牵强附会的梳理,重蹈越有条理系统去事实真相越远的覆辙。
[1]陈守实:《学术日录[选载]·记梁启超陈寅恪诸师事》,1928年1月5日,《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422页。
[2]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编》8,1951年12月7日,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51—152页,
[3]卞僧慧纂,卞学洛整理:《陈寅恪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146页。
[4]陈寅恪:《陈垣〈元西域人华化考〉序》,陈美延编:《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70页。
[5]陈寅恪:《吾国学术之现状及清华之职责》,陈美延编:《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二编》,第361页。
[6]《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第15、16合期,1926年1月27日。
[7]李大钊:《史学与哲学》,《李大钊史学论集》,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81—182页。
[8]李大钊:《研究历史的任务》,《李大钊史学论集》,第193页。
[9]李大钊:《史观》,《李大钊史学论集》,第70—71页。
[10]陈钟凡:《求学与读书》,《读书月刊》第2卷第1期,1931年4月1日。
[11]牟润孙说:“郭沫若尝引莫尔甘之说治钟鼎款识甲骨文,讨论古史问题,颇多新奇可喜之说。顾其立论好穿凿附会,往往陷于武断。”(《记所见之二十五年来史学著作》,杜维运、黄进兴编:《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二),台北:华世出版社,1979年版,第1127页。)这可以部分反映主流学人的一般看法。
[12]《考古学的新方法》,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88页。
[13]欧阳哲生主编:《傅斯年全集》第3卷,第343页。
[14]《五十年来中国之新史学》,朱维铮编:《周予同经学史论著选集》增订本,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558—559页。
[15]《禹贡》第1卷第1期,1934年3月1日。关于谭其骧与禹贡学会,参见葛剑雄:《悠悠长水·谭其骧前传》,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7—76页;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58—173页。
[16]陶希圣:《潮流与点滴》,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29页。
[17]余英时:《中国史学的现阶段:反省与展望》,杜维运、陈景忠编:《中国史学史论文选集》(三),台北:华世出版社,1980年版,第517—524页。
[18]王学典:《近五十年的中国历史学》,《历史研究》2004年第1期。
[19]顾潮:《历劫终教志不灰:我的父亲顾颉刚》,第199—200页。
三 文白与史论
史料与史观的分争,主要是受中西学乾坤颠倒的时代环境影响,西式分科架构成为强制中学附从的预设,因而必然要以外来的系统学说条理解释中国的材料,只有调理后的史料才有可能变成史学。可是,尽管史观不少来自其他学科,无论史料还是史观,仍然是历史。史论关系说则将历史与理论并列相对,其中的理论,不仅限于历史领域,不但包括史学理论,还扩展及于历史哲学乃至一切社会科学。
史与论的并列使得历史的叙事功能被显著压缩,说理功能则大幅度膨胀,并逐渐演变成用过去的事情讲自己心中的话。而书面语改文言为白话,则导致史与论的进一步分离并更加凸显论的重要地位。
中国的文字文体数千年大体上一以贯之,历代修史,以记事叙事为主,无论征引官书档案,还是私家著述,一般不须标识注明,因而能够与著史的文字浑然一体,阅读者也以一体视之,不必刻意分辨。史书虽然取材多源,却文气一贯,天衣无缝,有助于春秋笔法、比兴之类的特有间架方便施展。即使俗谚野语,也会予以雅化。好事者予以指证,实在是多此一举,所谓佛头着粪而已。
白话改文言,破坏了书面语的古今一致,大多数情况下,所征引的材料与作者的自述在文体形式上差异甚大,使得全篇的文气不能贯通,即使没有阅读障碍,也不易习惯在两种文体之间频繁转换。固有的史书被当成史料,历史论著的文白分别成了史与论的载体,在同文异体的情况下,受白话文教育成长起来的新进,自然会偏重于自幼习惯的语体文。文言改白话的重要理据之一,就是文言不利于说理。与史论关系的畸轻畸重相互作用,用白话说理的论更加受到重视,文言呈现的史则相形见绌。随着时势的变化,史观史论越来越被看重,又进一步加强了作为主要载体的白话部分的重要性。
古人著书,大都述而不作,隔膜者不知就里,以为抄袭。实则凡是圣贤所言,皆为天下公理,取入书籍,意在传道。官书正史,也是正统观念认定的要事至理。若是一家之言,仅此一说,何必征引,更无须注明。因此书写习惯,原无须分别,即使合本子注,也容易混入正文。在西学的强势作用下,出现所谓著作权问题,国人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晚清以来,官方长期不肯加入版权同盟,以防输入新知遭遇障碍,作茧自缚;另一方面,大量以翻译为著述,引起各种抄袭说的坊间传闻,导致征引注释的不断规范化。由于制定与套用规范为不同语系,时至今日,任何一统江湖的努力仍然是揪着脖领想把自己提向天空的徒劳无功。
海通以后,中西学如何兼容并蓄,一直困扰着国人。纳科举于学堂,等于容中学于西学。而学堂已经西式分科教学,中学要见容于学堂,只能屈从于西学,中体西用事实上演变成西体中用。不仅如此,由于留学大热,回国后各方争相迎聘,掌握话语权,在用人办事时,凸现留学生的作用。风气流被,傅斯年说修史必须留学生,胡适则作势同情未出国门的苦学者,让未留学者或背负保守的骂名,或勉强谈西学而授人以柄。只有陈寅恪敢于指群趋东邻修国史为神州士夫羞欲死之事,且将官派留美学生与北洋军阀练兵并列为两大误国之一。
在当时不通西学即不知学问的趋势下,历史论著的体例随之改变,由传统编年、纪传、纪事本末体转向西式的章节体。章节体的广泛应用,与写史必须征引注释相互作用,造成引文与行文相分离。这种情况在西文关于中国的著述中本来并不普遍,因为将文言对译成西文,比较困难,所以多采取概括转述方式,而东文著述中则相当常见。近代中国的章节体史书,主要是受日本关于中国著述的影响。清季民初那些译著参半甚至以译为主的教科书或一般通史,形成了近代中国历史书写的基本体例和架构。
此外,史论关系意见分歧各方对于史料的看法具有一定的共通性,恰恰是这种共通性使得史在与论的比对中处于下风。在形形色色的史观派看来,史料不是史学,只有将史料进行系统整理之后,才有可能成为史学。而能够将史料系统化的,主要就是史观。傅斯年对于用史观看历史不以为然,因为在他看来,史观属于历史哲学,与历史关系不大,而且欧洲的史观过于受基督教一元化观念的影响。他坚称史学就是史料学,整理史料就是比较不同的史料。可是他与史观派同样将所有传统史书视为史料,而且认为材料越生越好,凡是经过加工,就掺入了主观。这等于将所有材料都当作无意识的客观记述,完全忽视材料记录者尤其是史书撰写者的本意,也是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
傅斯年的本意,或许在于整理材料的过程中应力求防止掺入主观,结果却导致史料在历史叙述中作为阅读元素的价值大幅度降低。在史论结合的形式下,史料往往是被从原有时空联系中抽离出来作为支撑论点的论据,在相当多的情况下,这导致史料的本意被断章取义或穿凿附会。即使用于叙事,如果处置不当,经过名为整理实则主观取舍一过的史料可能非但无助于重现史事,而且导致盲人摸象甚至看朱成碧。更有甚者,既然原来所有史书只是原始材料,必须在理论的条理解释或方法的梳理条贯之下才能升华为史学,则论不仅包含史,而且是更高层次的史,是由史料提升为史学的体现。照此逻辑,看重论而轻视史,当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尽管提倡新文学者认定文言不宜于说理,近代主张整理材料以重现史事的学人还是好用文言,陈寅恪一生著文坚持不用白话,学术论著更是全用文言;主张白话的新青年傅斯年虽然觉得文言会有辞不达意的局限,特别是说理的部分,其史学论著还是多用文言。除了习惯使然,征引与自述的一贯,当是重要考量。尤其是比较整理材料以叙事,需要呈现材料之中各自的意思,并将各人的表述按照原有时空位置及联系予以呈现,而不是综合判断后简单地变成自己的认识,并将这样的认识用史论参半、夹叙夹议的方式加以表达。
普遍而言,在以白话取代文言的情况下,史与论分离的情形进一步加剧,白话作为论的主要载体,所展示的今人意见在相当程度上被当成历史的事实。久而久之,治史者将关注重心由“前人说什么”转向“我认为前人说什么”,“事实如何”也相应地变为“我认为事实如何”。日积月累,本事与认识二者之间的距离日益拉大,重合度则日渐削弱。今人所知的历史,尤其是教科书和一般通史,其实相当多的是后来对历史的认识,而不是历史本身。要想知道前事本相和前人本意,还须认真倾听历史的原声。这就要求阅史者改变原有的阅读习惯,将文白史论视为一体。
四 倾听历史的原声
学术界每每有些类似围城的悖反现象,譬如专业治史者觉得史学无用,不能影响社会,总想逃离,而出身本行不是研究历史的反而好讲历史,巧舌如簧,大受欢迎。前者喜欢说理,又并不擅长,引新知借别科,越说越不在理;后者专讲故事,不免添油加醋,杜撰太多,形同演义,已非历史,却栩栩如生。坊间喜其生动,无所谓真伪,一般而言也无伤大雅。或者痛心疾首,以为天塌地陷,实则《三国演义》与《三国志》并驾齐驱的情形由来已久,各司其职,无须划一,也无法统一。奢望大众用《三国志》讲三国,既无可能,亦无必要,否则了无生趣。只要学界不以《三国演义》来讲三国,就无大问题。作为专业人士,倒是应该反省一味说理的流弊匪浅,事实说不清,道理讲不明,历史著述读来味同嚼蜡,坊间毫无兴趣,业内也不以为然。
相比求真的史学日益看重雄辩,新闻从业者则极力标榜让事实说话,唯恐别人认为主观。其实新闻能够披露出来的信息至多不过百分之一,无论貌似多么客观,取舍过滤仍是主观。只要不过于偏宕,倒也无伤大雅。而本应以叙事为基本的史家,却总是觉得材料和事实苍白无力,以为材料太多,说法各异,无由取信,无所适从,甚至误信域外浅学的谰言,以为事实不存在,不可求,反而觉得灰色的理论最有力量。历史哲学属于哲学的范畴,对史学或有借鉴作用,但不能替代史学方法,更无法指导处理材料。而行之有效的史学方法应该应用于研究过程,不是通常所见出现在表述阶段装潢门面。况且一般史书所讲道理,多为别家的常识、陈言或套话,不见精彩,不合实情。除了方便新进或懒人延续教科书式的解读历史,越是高明,越少烙印痕迹。
有的近代史著述喜欢自说自话,或代古人立言,至于前人前事的本意本相,往往隐藏甚至湮没在众说纷纭的讲理之中。治古代史的学人对于近现代史著述征引文献的方式每每有所诟病,认为摘引只言片语,容易断章取义,而概括称引,又不免任意取舍,误会曲解,说是引述前人,实则强古人以就我。其言虽然逆耳,的确切中要害。近代文献,文辞看似浅近,因为涉及古今中外的方方面面,加之数量庞杂,又未经前人整理注疏,研究者限于学识,只能预设架构,将能够读懂的部分抽取出来,作为论据,其余则弃而不论。对读书须掌握全篇本意的应有之义毫不讲究,更不要说对比参照所有相连相关的文本,前后左右通语境。姑不论舍去的其余或许更加重要,单就举证部分而论,抽离本来的时空位置,所指能指势必发生或隐或显的变异。
诚然,近代文献繁多,若是详细而全面举证,往往不胜其烦,编辑无法容纳,读者难以卒读。此事令以处理史料见长的史学二陈也颇为头痛。简单的排比罗列,形同堆砌材料,既不能深入问题,又影响文气贯通和意境呈现,的确不足取。可是,如果因噎废食,等于鼓励随意取证,纳入各种后出外来的观念系统之中,而美其名曰史论结合。久而久之,有违情理变成天经地义,不仅自行其是,而且裁量他人,俨然已成行规。但凡看见征引较多,即视为不加分析,没有理论,完全无视引文与行文是否具有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
史学首重纪实与叙事,纪实的功能触碰公私各方的隐私,后来受到多方面制约,希望有所超越,于是有文不能必录,导致两方面趋向,一是还原史实成为修史的前提,二是材料的应用不再局限于纪实。叙事必须依据材料,史料的应用,在史论的架构中,往往流于陪衬,片断摘引只是作为论点的论据,而在叙事的框架下,应当比较近真及得其头绪,并作为历史叙述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呈现。由此可以还原包括思想在内的历史本相及其发展演化的具体进程。史家不是以旁白甚至直接登台的形式告诉观众历史是什么,而是用引述的方式使过往的人事重新鲜活跃动起来,像戏剧一样生动地重现于历史舞台之上,让观众亲眼目睹,亲身感受。因此,修史首先应当尽可能复原历史的原声原貌,前提是尽可能多地保留史料的原汁原味,并以经过比较验证的史料构成史学的要素。
作为阅读者,应当积极调整阅读习惯,学会倾听历史的原声,不要把后来的认识与历史的事实相混淆,仔细体察领会文本传递出来的前人本意,进而看出由史家拼合连缀而成的历史图像是否适得其所。不能迁就阅读习惯而跳过引文只看行文,因为这很可能是跳过事实依据去看认识结论。所谓本意,应该是全面的,不能盲人摸象,断章取义;应该是准确的,不能望文生义,凿空逞臆。摘取片断的征引往往是部分的意思,之所以被征引,未必是在文本史事中具有特别的重要性,只不过是征引者在自己预设的架构里想问题才觉得重要。望文生义的结果是误读错解,符合征引者的认识却常常有违事实。完整地倾听历史的原声,才能防止任意取舍史料以形成观点,防止别有用心地隐讳、移位或曲解。心术不正的欺世盗名之徒滥用史论形式,混淆视听,易于得逞。理顺史论关系,让所有的材料与事实适得其所地回归时空原位,即使用于防闲,也有积极意义。
前人的文本都有各自独特的意涵,即使在记事的部分添枝加叶,添加的行为本身也是历史事实的组成部分。追究所记录的事实之时,所添加的枝叶或可比较而剔除,但是如果追究其如何添加、为何添加,不仅也是近真的必须,而且对于解读所记录的事实也颇有帮助。倾听当事人亲历者述说他们各自的经历,从罗生门式的言人人殊可以逐渐走进历史的现场,进而将对历史的认识通过叙事自然呈现,而不是用主观色彩很强的议论强加给读者。
治史如老吏断狱,法官断案,先要详细听取两造的陈述、辩词及取证,了解案情,才能依据法理和律令进行审判。若是先入为主,想当然地据理援例,不知会造成多少冤屈。同理,治史首先要竭泽而渔地网罗证据,透过表象的蛛丝马迹,揭示背后错综复杂的联系,进而究明事实本相及涉事各人的本意。所有分析的理论模式,旨在梳理证据,还原案情,不能削足适履地照搬套用,将证据案情作为法理的注脚。况且治史较审案对还原度要求更高,所谓铁案如山,后者只要关键证据过硬,前者必须全体水落石出。
由此可知,叙事并非不讲理,只是应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再讲道理,或是考史叙事的过程中呈现出理之所在。而且所讲道理应源自事实,而不是简单地将事实当作别人所讲道理的注脚,甚至套用别人的道理来讲事实。今人模仿域外研究,不顾其模型学理并非生成于中国,也未必适用于中国,一概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公理,照搬套用,削足适履,以牺牲中国的历史为代价,所论不过证明其道理的普遍适用。一般而言,如果复杂的历史事实真的梳理清楚,所蕴含的道理大都已在其中,不言自明。况且将思想还原为历史,究事实的同时也是在讲道理。这一切,都有赖于耐住性子倾听历史的原声,只有听,才能懂,不听则永远不可能懂。如果听不懂,应该提升能力,而不是因噎废食,放弃倾听。
史学的叙事与说理,应以前者为基本。史事的本相不会改变,却不能自动呈现,要借由史料才能重现,而关于同一史事的不同史料记述各异,必须比较而近真。对材料与史事的取舍、解读、认识各异,由此便出现同一历史的不同叙述,影响及于后来历史的著述。前后几件史事彼此联系,也必须比较才能得其头绪。既然史事由整理材料而呈现,比较不同的史料就成为叙事的凭借和重要环节,不能将史料与史学分离,更不宜将史学理解为说理,将论置于史之上。且看包括会议和时段、专门领域的各种学术综述,乃至学位论文和专题著作所称引的先行研究,每每只是罗列各家的观点,却没有深入探究所说的依据是否经得起材料和事实的验证,美其名曰见仁见智,其实是缺乏学术判断力和鉴赏力,越是等而下之,越是不胫而走。那些林林总总的老生常谈和奇谈怪论,往往披着论的华服。
治史要有理论且突显论的重要性,不无将说理置于史学功能的首位之嫌。此说缘于将研究历史的目的定位为发现历史规律,又误以为历史规律是求同而来,将史学混同于社会发展史。所谓规律,为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历史上的所有人事均为单体,不可能完全重复,所以不能用一般科学原理来求,尤其不宜于用逻辑的归纳法。历史规律是单体人事前后左右无限延伸的普遍联系,这与史学首重叙事正好高度吻合,也是历史研究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道理所在。
认真倾听历史,放弃后来者自以为是的评判,不带成见,约束主观,才有可能最大限度地了解前人前事的本意本相,并尽可能完整恰当地呈现于读者面前。历史爱好者尤其是读书种子和专业人士,应调整改变固有的阅读习惯,将引文行文视为一体,了解所陈述的史事并欣赏所释放的原音。虽然引文行文仍有文白不一的驳杂,可是若统统改由转述,文体看似一贯,文字却难免繁琐,且容易变形走样。在不能两全其美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保持原态,以免发生二次错误。从这一角度理解傅斯年材料越生越好的说法,不无可取之处。
倾听历史的原声,当然有不同的主题,因而也会有所取舍,并非完全随波逐流,堆砌罗列,既不能跟着前人讲言人人殊的故事,也不能无视历史意见侈谈自己的认识。近二十年来,以集众的形式进行近代中国的知识与制度转型研究,同时展开近代中国史事编年系列的编撰,其间认真揣摩长编考异与比较研究的相辅相成,并尝试将思想还原为历史,为今后的研究奠定了取径与做法的重要基础。按照历史本来的顺序,在整体脉络之中展现各自在相应时空位置之上的相关言行,成为努力的方向。
史论关系的紊乱,间接造成的另一副作用,就是学术评判尺度准则的失范失准。评价学术,须对前人研究、相关材料以及问题本身有全面而深入的认识,缺一不可。不读书而直接进入专题研究,放大了举证立论的随意性,使得学术研究的“聚讼”越来越多。加上近年来学术小圈子化日趋普遍,各说各话,导致学术判断力与鉴别力严重下降,不能分辨妙笔生花与头头是道是否经得起材料及事实的验证。学问的高下本来就有从者众寡的分别,普遍而言,越是等而下之,越是容易引起广泛共鸣。撰写书评,论著的水准与获得的评价常常适成反比,佳作未必能得到即时反应,劣品却有时好评如潮。更有甚者,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研究已经进到“习相远”,自己却还在“人之初”盘旋,且不知其陋,无知无畏,放言妄论,信口雌黄,吠影吠声,甚至居心叵测,深文周纳,恣意攻诋,混淆视听,欺世盗名。尽管天下人不可尽欺,但因为学术鉴别力判断力的普遍缺失,不能恰当判断包括本专业乃至本专题在内的学术高下,心术不正者也每每能够得逞于一时。
学术的评判者或主导者若是缺乏学术判断力和鉴别力,势必给相关学术领域带来灾难性后果,严重影响一代学术的标高。由于鉴别力和判断力严重不足,分辨不出高下良莠,获取信息的过程往往发生负筛选,以疮毒红肿为灿若桃花,个人的学问固然难以长进,附和与提倡也难免倒行逆施,以至于潜心向学者举步维艰,投机钻营者反倒畅行无阻。长此以往,无知无畏的门外文谈和认认真真的表面文章大行其道,乱象横生,学将不学,学问很难获得提升进步的空间。有鉴于此,手握学术评判权者,不但要独具慧眼,目光如炬,且务必慎之又慎,高度自觉自律,千万不能不懂装懂,自欺欺人。须知学术评鉴不仅考验被评判者,更重要的是考验评判者的学识与人格,评议须恰如其分,否则无论捧与棒,都是力不胜任的表现。如果眼力不济,还只是学识有限,不过自曝其陋,如果居心不良,就未免学行有亏。而任何评价的言辞及其相关的过程,都是历史的有机组成部分,将由无尽的来者反复检讨衡量,今日的随心所欲或人云亦云,都可能成为后来居上者眼底口中的笑料笑柄,难免自取其辱。
五 重现历史以把握概念
在思想学术文化史的研究中,有意无意间会陷入协调向虚与坐实关系的困局,尤其是人文上的物事。用概念勾联历史与重现历史以把握概念,便是形似而实不同的两种取法。前者的联系是由人为认定,抽去时空关联,直面文本,强作解人,将二千年集于一线,名词虽然相同,意涵及其所指能指全凭作者的心中之是;后者则尽可能以事实联系为凭借,一方面是不同时期概念之间的关联,更重要则是在具体时空关系下前后左右重现相关史事以把握同一词汇的因时因地因人而异。
傅斯年谈及用新名词称旧物事的困难,主要是区分物质与人文。深一步追究,关于人文的物事即使是同时的概念而无古今新旧的分别,也有从言人人殊到约定俗成的复杂过程。“共和”与“汉奸”,便是或古已有之其实主要应用于晚近、虽有实指却各不相同的典型案例。二者前人论述已多,却是令各路高手也备感头痛的棘手难题。因为理不清头绪,甚至愈治愈纷,触及者大都只能束之高阁。尤其是前者,已经长期多人反复论证,可是其中的若干关键性问题,始终无法破解,典型之一,就是关于国体政体的讨论。后来源自理论的权威定义,并非由梳理历史事实而来,无法厘清历史上各说各话的本意,无法解读历史上的言人人殊。以定义条理之前的文本观念史事,无异于削足适履,强人就我,势必捉襟见肘,以时代意见强求历史意见,反而无论如何弄不清楚前人本意和史事本相。若是按照今日的国体政体分别来考察清季民元的国体政体及其论争,将所有相关问题的论述一概用“共和”来认定并据以讨论,显然与之前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各说各话不相吻合,也就很难理解前人为何而争,所争何意,因而始终不得要领。革保论战同样还有不少未尽之意,如孙中山关于民主政治形式的经典表述不是共和而是民权立宪政体,就一直被忽视。后人用以认识的架构与当日人们所具有的观念格格不入或形同实异,是诸如此类的关键问题难以解决的重要原因。不愿耐心倾听历史的原声,也是后人自以为是的表现。
相比之下,康梁等人的声音更被忽视。当年民主共和乃至自由,远没有今日一些人所以为的具有所谓普世价值,严复翻译“自由”一词,不得不用不同的汉字区分固有之自由与外来之自由。梁启超、孙中山都曾说中国的自由太多太滥,前者因此而梦俄罗斯,一步退到开明专制;后者则主张由军政、训政到宪政。康有为还坚持必须帝制,不行也要虚君。或以为应该回到康有为,而不知当时其虚君共和的主张遭到中外各方批评,连梁启超也觉得没有可行性。民初政局的乱象让康有为既幸灾乐祸又痛心疾首,《不幸而言中不听则国亡》,所提出的中国政治发展的大难题,不无重新思考的价值,但是回到辛亥民元,恐怕还是会被弃如敝屣。倾听这些曾经的失语者当时究竟如何说法,对于认识近代历史乃至把握未来的发展有着特殊意义。
汉奸的问题同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都以为汉奸的指称是古已有之,直到近十几年,认真分别他指和后认,系统梳理材料,才大体了解来龙去脉。即便如此,可以进一步检讨的史事仍然所在多有,已有的汉奸史叙述中,还存在不少误读错解。而汉奸的概念层层递进,深入国人精神世界的历史进程,目前所知仍然表浅。清季民元的汉奸指称及其作用,在近代汉奸史上虽然别具一格,却具有汉奸概念进入汉——中华民族意识的指标地位。更为重要的是,探寻汉奸的渊源固然重要,但把握汉奸的流变同样值得重视。即使理解了辛亥时期的因人而异的汉奸概念,也不能用以解读后来汉奸的所指能指。
抗日战争时期(包括战前)的汉奸,在沦陷区、游击区及大后方乃至国共双方,既有各地坊间民众的泛称,并无可以一概而论的观念和人事,又有国民政府在政治和法律层面的认定。在这方面,国民党、国民政府及其军队,制订了不少法规政令,刊行了数量繁多的宣传品,惟有系统搜集和梳理所有材料,将相关历史按照本来的时空联系详细呈现,才有可能通过历史来把握概念,否则,任何先行定义的做法,都无法涵盖所有文本和人事,难免陷入见仁见智而徒劳无功。关于抗日战争前后的汉奸问题,另以专书详细探究。
鉴于今日汉奸指称的滥用,或以为要想恰当理解近代史上尤其是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问题,应当首先明确定义,以免各自任意,莫衷一是。实际上,好从定义出发研究概念认定事实,而不是还原历史以把握概念的所指能指,正是混淆时代意见与历史意见的典型表现。须知集合概念往往后出,而且经过约定俗成的演化。研究抗战时期的汉奸,并非指认今日的汉奸,后来的定义虽有助于当下避免滥用(包括现时和历史两方面),却无论如何不可能涵盖历史上所有的文本和事实。即使当时的概念,有此一说也不见得均如此说,除非详细论证,否则以偏概全的认定非但无助于解读材料史事,而且会妨碍准确地重现历史。没有现成框架就不知如何解读史料,没有先入为主的定义就无法认识事实,岂非本末倒置?遗憾的是,这样的本末倒置恐怕正是时下相当普遍的现实。长此以往,历史认识与历史事实之间势必越来越隔膜。如果不加分辨地将历史认识当作历史事实,将是非常危险的事。
倾听历史的原声,方知原来自以为熟悉的声音很可能经过变声处理,回到真实自然的音响世界便显得很不协调。而选取一些异调拼合而成故意立异的所谓新说,弄不好也是妄人妄语。历史的原声,并没有那么多尘封已久的秘辛和匪夷所思的离奇,也并非都是精心设计的阴谋论和不可告人的见光死。凡此种种,反映了持论者的少见多怪。抛去那些稀奇古怪的翻案钩沉,刻板呆滞的说理套话,历史势将更加丰富多彩。无数的好材料,都是由于厨艺不佳而索然无味。品尝者与其因此而丢掉食材,不如舍去以为增加含金量实则蹩脚拙劣的加工,直接品尝原汁原味的无穷精彩。
学会倾听历史的原声,学人和读者应当共勉。
本书的取材,得到门下在读的博士生赵建民、邓华莹(现为中山大学副研究员)等人的帮助,核对引文则主要由余露(现为岳麓书院助理教授)承担。谨此一并致以谢忱。
桑兵《历史的原声:清季民元的“共和”与“汉奸”》,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