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问有不同的表达形式,如报告、论文和著作。田野政治学以田野调查为基础,关注田野上的现象和不断发生的变化,主要的成果形式是调查研究报告和论文,容量更大的著作也是重要形式之一。田野政治学是从田野的路径进入政治学研究的,在著书中强调立说,能够通过田野建立自己的独到见解、观点和主张,从而形成与文本路径研究所不同的风格和特色。著书是基础,立说是目标,由此形成田野政治学的一家之言。
一、著书中形成立说自觉
中国的政治学是在1980年恢复重建的。一门学科的恢复重建,起点和基础性工作便是编写教材和工具书,使人能够获得这门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在1980年代,中国的政治学者们都不约而同地做同样的事,这就是编写教材和工具书,并以此为起点,以文本为基础进行专门的研究。
湖北省的政治学起步较早,湖北省政治学会成立时间早于中国政治学会。我所在的华中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很早便开始政治学研究。当时的科学社会主义专业与政治学是一体的,学科带头人高原教授既是湖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也是政治学会会长。高原教授主编了《科学社会主义》教材,后又主编了《通俗政治学》。我进入专业研究领域的起步,便是参与这两部教材的编写。由此开启了著书的历程,知道了著书要有体系,有主线,这个体系要通过章、节、目的方式分层,各个部分都要贯穿着主线。
政治学的恢复重建是在整个社会科学发展进程中开启的,国家重视和通过设立项目支持社会科学发展。1986年我独立承担了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社会主义生活方式的研究”,并于1987年出版了我个人的第一部著作《走向现代文明——大变革中的中国社会生活方式》。其主要内容是:
通过大量的调查材料,展示出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方位改革和开放的大变革当代,我国社会生活方式从温饱走向小康,从贫困落后走向现代文明的历史变革进程。从劳动、消费、政治、精神、社区、交往、闲暇、家庭等各个生活领域,对工人、农民、知识分子、青年、妇女生活方式的特点、当代的变革发展及存在问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析和论述。在此基础上,本书认为:追求生活质量,走向现代文明正在成为我国当代社会生活方式的发展趋势;其发展模式将是渐进型、不平衡型和民族开放型;在其发展中将面临五大冲突,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本书的特点是,立足于变革的现实,注重全景式的勾画,并把我国当代社会生活方式变革置于社会文明进程的广阔背景下进行历史的鸟瞰,具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一定的深度。
该书主要还是一种描述,属于编著。但在承担项目和写作该书时,除了文本资料外,还到全国许多地方和单位进行广泛的调查。使我得以走向社会,为之后的田野调查打下了基础。
1980年代是激情燃烧的岁月,社会和理论热点不断出现。我与当时绝大多数学者一样,追逐热点进行研究,先后写过以领袖类型和政治典型人物为主题的著作。但这些书的学理性还不强,且因为政治气候的变化未能进入出版过程。
随着政治学的恢复重建,政治学研究开始出现分工,专业性的特点开始显现。一部分学者关注基础理论研究,一部分学者关注政治制度研究,还有一部分学者关注具体问题研究。华中师范大学的张厚安教授等人承担了国家“七五”规划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出版了《中国农村基层政权》、《中国农村基层建制的历史演变》、《中国乡镇政权建设》、《中国县以下层次区划模式》等著作。1990年代,张厚安教授等人承担了国家“八五”规划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研究”,出版了最终成果《中国农村政治稳定与发展》。1997年的“村治书系”有多种著作出版,其中包括《中国农村村级治理——22个村的调查与比较》等。
以上著作的出版,标志着华中师范大学的政治学者走向田野,以农村政治和基层治理为研究对象,并进行持续不断的研究,形成了一个稳定的学术团体。
随着研究领域的确立和研究的持续,特别是随着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基地的成立,研究人员的增多,与田野相关的著作愈来愈多。在这一背景下,张厚安教授明确提出,农村研究不仅要著书,更要立说,有自己独到的观点和见解。这可以说是田野政治学明确获得的学术自觉。
二、中国政治的非均衡性
1980年代中后期,张厚安教授承担国家“七五”规划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时,我于1986年承担了国家教委(现教育部)青年社会科学项目“我国城乡基层政治发展研究”。我当时没有参与张厚安教授的“中国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项目,而是从事我自己的研究项目。经过数年的研究,1992年出版了我的第一部学术性专著《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发展:城市与乡村比较》。这部书由导论、上中下三编计12章构成,共38万字。
这部书有明确的问题意识:
通观中国政治和社会的发展进程,人们很容易为这样一个历史之谜所困惑:在中国,围绕上层国家政权所进行的斗争惊心动魄,反复无常。不仅古代中国的王朝更替、宫廷政变令人目不暇接,眼花缭乱,一幕幕反抗王朝的农民起义更是壮观无比,叫人惊叹万分,就是近代中国历史也是以不断地夺取国家政权的血与火铸就的。然而,中国社会的发展却步履艰难,其变化与上层国家权力的更迭无法对应,形成正比,国家上层的变动并不都意味着社会的进步和更新,有时反倒造成了停滞或倒退。
专注于国家上层的政治学视野既难以对中国政治社会发展之谜予以令人信服的解析,也大大限制了对异常丰富、复杂和多样性的中国政治社会状况的透视和把握。这就需要我们寻求和开拓新的政治理论视野。
这部书有自己的分析框架:
首先,对社会历史发展奥秘的揭示,不能为一般的历史表象所迷惑,而需深入到社会深层,解剖社会内在的结构,揭示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特别是在对政治社会发展的考察中,不能为极具诱惑力的国家上层权力更迭现象所纠缠,而应深入分析国家上层所立足的那个社会基础。其次,需以广阔的多层次视野透视和剖析政治社会。自从国家产生以来,政治体系就一分为二:一是来自社会,又凌驾社会之上,以其强制性的权力控制全社会的国家权力体系;一是在国家权力的统辖之下,与社会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深深渗透在日常社会生活之中的基础性政治社会。毫无疑问,上层的国家权力是政治体系的本质和核心部分。但任何国家权力的存在及作用都是以基础性政治社会为前提的。……只有在注意国家上层变化的同时,对其立足的政治社会的状况、特点和变迁给予特别的重视,才能全面准确地认识和把握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规律和特点。
这部书有系统的学术体系:
本书从城乡差别的历史演进出发,以社会分层与政治关系、社会结构与权力体系、社会秩序与政治控制、社会意识与政治文化和社会矛盾与政治活动为主要内容,对古代、近代和当代中国城市与乡村政治社会的状况、特点、变迁及历史影响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分析。
该书不仅将理论视野投向过去很少论及的国家之下的基层政治社会,开拓了透视中国政治问题的新领域,而且注意运用政治社会学和历史比较分析等新方法,为深化中国政治研究作出了富有创见的探索。
这部书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以往人们经常以所谓“大一统”之类的字眼来概栝中国政治社会的一致性特点。如果就国家的整体性,国家权力结构的一元性而言,这是不错的。但是,如果我们将视野投向国家整体之下的基础性政治社会之时,就会发现,中国的政治远非仅以“大一统”的字眼就能概括和涵盖。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历史悠久的国度里,政治社会状况异常丰富和复杂。在国家内的不同地方、不同社会组织单位、不同人群里的政治状况既有许多相似和共同之处,更有着不少的具体差别,表现出非等同性、非一致性的非均衡特点。可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内部的政治非均衡性有中国这样突出。国家整体层次的一元性、一致性与国家统辖下的政治社会的非等同性、非一致性的结合,“大一统”与非均衡的结合,才是中国政治社会的完整状况和典型特点。
该书的独特贡献是提出了“非均衡的中国政治”的论题。当时,围绕这一论题计划写作三部系列著作,分别是: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城市与乡村比较;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区域比较;非均衡的中国政治:民族比较。只是人到中年的我,后来一脚陷入了农村问题研究,未能完成原有计划。1993年,该书获得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科研奖。2019年,该书以《城乡差别的中国政治》为名再版。同年为“政治学人”公众号评选为“2019年最受政治学人欢迎的专业著作”。2019年为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日文翻译,2020年入选英文翻译。
三、从中国理解村民自治
进入1990年代,我的研究重心转移到农村村民自治。当时关注村民自治这一领域的学者很少,政治学者仅仅数人。一则村民自治在田野中发生,而当时的政治学注重的是宏大理论问题。二是村民自治很少出现在报刊媒体,被称之“静悄悄的革命”。既然被视为“革命”,意味着是对过往体制的突破,并会伴随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1992年我承担了国家教委(现教育部)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项目“现阶段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研究”。经过数年的研究,于1997年出版《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书。全书分导论和上下两篇。上篇为制度分析,共8章;下篇为实地调查,选取了11个案例。
这部书有明确的问题意识:
人们对村民自治认识不足或产生认识偏差,主要在于村民自治的实践时间尚不长,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探讨。主要问题有:
第一,理论研究不足。中国现代化和民主化建设带有很强的探索性,没有现成的理论模式可供选择,只能依靠实践中的探索,即所谓“摸着石头过河”。中国的村民自治是在农村改革中兴起的,随后即在农村广泛实行。村民自治兴起前缺乏足够的理论准备,兴起后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持,由此造成村民自治的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和滞后的状况。
理论研究严重不足的后果便是有关村民自治的基本理论不明确,甚至出现歧义。例如,1995年7月,在由国家民政部主持召开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法律制度国际研讨会”上,由于村民自治(The Villagers'Self-government)与村
自治(The Village Self-government)在英语表达上差异极小,英文翻译时,人们对其差异性未多加注意。然而,村民自治与村自治虽只一字之差,涵义却迥然不同。前者是农村基层人民群众自治,自治的主体是村民;后者是村民居住的单位,自治的主体是地方。而当笔者在该会上提出这一问题后,英文翻译却无法对这两个词严格加以区别,以至于许多外国学者仍将村民自治等同于村自治,进而无法理解在实行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为什么还需要党的领导,在实行自治的村为什么基层组织的核心是中国共产党的支部。村民自治与村自治的概念差别还关系到实行村民自治过程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国家的高度集中统一领导与人民群众的自治权、乡镇政权与村民自治、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村的政务与村务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如果这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弄不清,村民自治的实践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和制约,甚至会因为多种原因而扭曲变形,发挥不出应有的功效。如农村个别地方,以为实行村民自治,就可以不接受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以致成为国家法律和政令难以贯彻落实下去的“土围子”。
第二,制度急待完善。民主政治的重要特点就是制度化和程序化,不因为某个个人的意志而影响社会按既定的轨道运行。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形式,必然要在一套完整、科学的制度规范和程序下运作。村民自治的兴起本身是国家制度安排并依照有关法律制度发展的。但是,村民自治是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活动,不可能一开始就设计出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国家最初只有一个原则性构想。特别是村民自治兴起的背景,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造成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迅速废除,国家急待以一种新的形式将农民组织起来。因此,国家首先考虑的是村民自治组织,而不是村民自治本身。……制度的不完善必然影响村民自治的进一步发展,甚至使村民自治扭曲变形或失控。如村民自治可能因缺乏必要的制度程序规范而受到宗族传统影响变为失控的社区权势人物的统治。这正是不少人担心乃至怀疑村民自治在中国现阶段农村是否可行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三,实际运作注意不够。民主不是抽象和孤立的。它要在一定条件下运作,并受其制约。理论和制度形态的民主与实际运作的民主并不完全一致,甚至大相径庭。村民自治由理论和制度形态向实践形态转换,受多种因素影响,也需要诸多中介环节。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由于理论研究不足,且理论研究大多停留在形式、制度层面上,对村民自治的实际运作过程注意不够,缺乏对村民自治运作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等一系列环境、条件因素的深入、具体分析。其结果是就村民自治谈村民自治,难以把握其实际运作状况、所需条件、存在矛盾和发展趋向,影响了村民自治的顺利发展和实际成效。另外,中国农村地域广,人口多,各地发展不平衡且正在发生急剧的变革,因此,村民自治赖以存在、发展的条件千差万别,且在迅速发生变化,村民自治的形式在不同地方也有不同的表现。有人对村民自治的实际成效和合理性产生怀疑,重要原因就是对村民自治实际运作过程缺乏深入了解和具体分析。
这部书有自己的分析视角:
社会科学研究本来以社会实践为其研究对象,其正确认识也只能来自社会实践,但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们习惯于从书本到书本,远远地脱离社会实践。这正是人们往往陷入抽象地讨论民主,或用某一既定理论剪裁现实而于现实无补的误区的重要原因之一。村民自治是一项亿万农民参与的生动、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要真正了解、认识这一前所未有的民主实践,只有深入其中,去直接观察和切身体验,才能把握其内在的运动规律。同时,村民自治的10多年实践活动,取得了丰富的经验。通过深入的实际调查,有利于将生动具体的实际经验提升到理论层面,创立中国自己的民主政治理论。基于这一认识,本书在对村民自治进行制度分析的同时,十分注重实地调查,由此构成本书上、下两篇。
这部书有自己的独到见解:
民主化进程在农村先行一步,与经济体制改革在农村先行一步是一致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促使“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废除而形成新的“乡政村治”格局,村民自治由此兴起,民主化进程在农村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这一进程不仅使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村人口品尝到现代民主的果实,而且给中国民主化进程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其一,民主化必须与法律化、制度化相匹配。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的变动,国家及时将出现不久的村民自治纳入国家民主和法制轨道,以宪法和专门法律的形式将村民自治的原则精神确立下来,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有关法律,地方和自治单位制定了相应的规则和章程,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由此使村民自治一开始就表现出制度化运作的特点,从而为广大农民开拓出制度化的政治参与渠道。
在急剧变革的现代化进程中,将较为落后的广大农村人口的政治参与纳入国家法制轨道,加以积极引导和有效调控,这对于民主化进程尤为艰难。以研究发展中国家政治而著名的美国学者亨廷顿认为,政治参与与政治制度化的比例是产生政治不稳定的最直接、最关键的因素。政治参与急剧扩张与政治制度化的滞后,必然导致社会动乱,并破坏民主化进程。将民主化与法制化融为一体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进程,则在实现民主和稳定的均衡发展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为中国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了十分有益的经验。
其二,民主化必须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循序渐进地进行。对于中国这个缺乏民主传统的国家来说,民主化进程容易出现急躁情绪,即希图在短期内取得惊人的成效,不注重细致扎实的工作;追求轰动性形式,不重视严格、规范的制度程序,结果往往是欲速而不达。村民自治产生后,党和国家一开始就在村民自治运作中取得主动地位,努力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有领导、有步骤、有秩序地稳步推进村民自治。
其三,民主化必须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紧密联系。民主不是仅供观赏的花朵。民主化进程只有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中国农民是最讲实际的。他们不欣赏形式上的华丽而重实际成效。村民自治之所以能为广大农民所接受,并在广阔的田野扎下根,关键在于它有利于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同任何民主形式一样,村民自治也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历史过程。它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变化,进而升华为另一种形式。但村民自治发展进程内含的经验和启示,却值得人们努力探寻,并为中国民主化进程提供有益的范例。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书最突出的贡献,便是力图将村民自治置于中国实践中去理解,并就实践中的理论与实际问题进行探讨。这些问题不加以解决,就会影响人们对村民自治的认识。1990年代中后期,村民自治引起世界的关注。但外国人很难理解村民自治,很容易将村民自治与外国的地方自治相提并论。因此他们很难理解农村基层组织为什么是党领导?为什么村民委员会还要协助政府工作?村民自治的这种独特性只能从中国村民自治的实践本身去理解。因为村民自治的实践主体是广大村民,村民缺乏对这一制度的深刻认识,实践中也容易出现偏差。此书出版九年后的2006年,我担任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讲解时,北京市委书记提问时表示,该市郊区农村在自己的土地上盖房子,农民说村民自治,政府管不了。这说明村民自治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
《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一书回答了村民自治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问题,是全国第一部系统研究村民自治的学术专著。该书出版后,学界在中国人民大学专门组织了研讨会,获得了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18年经过修订,入选“中国社会学经典文库”,由三联书店出版,并长期位于当当网的学术畅销书榜,2020年再次印刷。
四、农民流动的乡村治理
农村人口众多且未经前现代化时期农业商品化的改造和消化而直接卷入现代化浪潮,是中国的基本国情。1990年代,中国出现了大规模的农民流动,被视之为“民工潮”。这一前所未有的现象成为社会科学研究的重要课题。1996年我申报和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阶段农村流动人口问题与政治稳定研究”,经过数年的调查和研究,与我指导的硕士生徐增阳合作,并于2003年出版了《流动中的乡村治理——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一书。
农民流动问题主要为经济学、人口学、社会学等学科所关注,着重于农民流动的动因、组织方式、就业状况及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在流动中的改变等。但这些研究对于农民流动的政治效应关注不多。
传统乡村治理建立在不流动基础上,其研究也是如此。费孝通先生所著的《乡土中国》展示的是一个不流动的乡土中国,才有了“熟人社会”、“差序格局”等一系列概念。他曾经以英文出版了一本名为《被土地束缚的中国》一书,认为中国发展的根本出路是将亿万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但对于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之后的乡村治理却没有研究。
正是在以上基础上,《流动中的乡村治理——对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学分析》确立了自己的研究取向:
以上的研究无疑是非常有价值的,但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在现阶段的中国,农民流动是在现代化进程中产生的,而现代化带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政治后果便是城乡差距,这一差距并不是短时间能消除的。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中,农民流动的动因和影响十分广泛和复杂,它不仅深刻地改变着传统“安土重迁”的农民自身,而且深刻地改变着传统乡村的社会生态。持续不断的大规模的农民流动已成为乡村治理中一个不可忽视和十分重要的变量因素。为此,本书将从乡村治理的视角,运用政治社会学的方法研究农民流动问题,分析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动因、农民流动的政治社会后果、不同的乡村治理格局对农民流动的影响等,以此把握农民流动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性,并为在农民流动的条件下改善乡村治理提出公共政策性设想。
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在田野调查基础上,将对农民流动的研究引入乡村治理内部,从多个角度研究其对农民流出地和流入地的乡村治理的影响。
从村治资源看,农民流动减少了过量人口对土地的压力。同样是人多地少的地区,劳动力外出较多的村庄,相对比较稳定,乡村治理的压力较轻;劳动力外出较少的地方,稳定性较差,乡村治理的压力较大。农民流动改变了农民的收入结构,使农民的收入可以通过非农方式得到不断增加,分享到现代文明的成果。但在一些地方,农民流动不仅未能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反而进一步造成农业的萎缩,甚至农村的衰败,治理难度加大。农民流动对沿海地区农村率先现代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村治秩序看,脱离本乡本土而流出本地的农民不仅改变流入地的治理生态,而且冲击着流出地的村治秩序,使既有的治理秩序处于激烈的震荡之中。首先,农民流动改变着乡村的“熟人社会”特性。其次,农民流动对于既定的乡土权威构成怀疑和挑战。再次,乡土性规则在流动中受到强烈冲击。而在流入地,则造成了地缘社会的形成和农民工难以融入当地社会的问题。
从村治权力看,农民流动带来了能力性权力的生长,那些有能力的人能够获得较大的影响力,从而改变身份性权力的支配地位。农民流动促进了开放性权力的构成,改变着村治权力只能在本村传递的封闭结构。村治权力的变化给乡村治理带来双重效应。
从村治参与看,农民流动带来社会分化,对农民参与形成多面影响。村外流动造成的是村内参与不足。流动农民对本村事务的参与动力不足,政治效能感弱。在流入地则表现为社会开放性与村治参与封闭性的矛盾。
从村治文化看,农民流动促进了思想的开化和见识的开阔,但由于农民工身份使得他们的政治文化表现出多重性。一方面是权利意识的增强,另一方面由于其特殊身份,往往以传统底层反抗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意愿。
本书的主要贡献便是将农民流动作为重要变量,分析在农民流动条件下乡村治理面对的变化、特点和挑战。农民流动将会重新塑造整个乡村治理的格局。中国的乡村治理将从根本上走出被土地束缚的格局,处于开放、动态和变化的格局中。即使是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会消失,乡村治理的开放性和变动性格局也不会改变。因为农民流动表明了社会要素在城乡之间的流动。这种要素流动不仅仅是农民流动,还会有更多的表现形式。这一历史变迁过程会产生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本书下篇的6个个案村和一个市的问卷调查更深入具体地展示了这一状况。
五、国家化与农民性互动
如果说1990年代农村研究的重点在村,在村民自治,那么,进入21世纪之后,农村研究的重点在乡镇,在国家政权。围绕这一问题,相应的争论和主张很多。人们或从不同立场,或根据特有经验,提出自己的思路和看法。有的主张对现有体制框架不作大的变动;有的主张“乡派镇治”;有的主张将村民自治加以延伸,实行乡镇自治。而在不同乡镇体制改革主张背后的是两个基本问题:国家与农民。有的因农民负担沉重而主张弱化国家权力,给乡土社会以更多的自治空间;有的则因为农民分散而主张进一步强化国家权力,不仅不能撤消乡镇政府,而且要加强其能力。这些不同的主张和争论基本上都出自于经验层面和政策主张,而缺乏进一步的学理分析,特别是在基本的立论依据方面缺乏基本的一致性。乡村治理的核心是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但国家与农民本身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要回答乡村治理中的国家与农民问题,就必须追问:是什么国家,什么农民?国家权力与乡土社会是二元分离,还是相互渗透的?如果这一基本依据无法统一的话,人们就只能根据自己有限的经验和认识提出主张,很难达成学术共识,也很难获得知识的增长。为此,需要超越经验层面,发掘事实经验背后的学理逻辑。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我试图超越一般的经验和政策主张,从基本理论上加以解释。由此引入现代国家建构理论,并结合中国的现代国家进程对乡村治理问题进行研究。这些研究最终形成《国家化、农民性与乡村整合》的专著,并于2019年出版。
本书有明确的问题意识和分析框架:
本书试图超越一般的政策主张和短时段经验,根据理论—历史—变迁的逻辑,将乡村治理置于20世纪以来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整合这一框架下加以理解和分析。国家整合是现代化进程中日益集中的国家权力对长期存在的分散分化的社会进行联结,从而实行横向社会的一体化和纵向国家的一体化。其核心思想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建构,国家权力向社会渗透,力图根据国家意志改造和构建社会,社会日益国家化,具有愈来愈多的国家元素;二是社会认同,社会对国家渗透并不是消极的接受,而会以各种方式作出自己的反应,顺应抑或反对,以及国家对社会的反应作出的调适。
本书的关键性概念:
国家化:指具有现代特性的国家将国家意志输入包括传统社会在内的各个部分,使得社会国家化。国家化是一个政治—社会概念,它是那些具有现代意识的政治主体及其赖以存在的条件共同推进的国家对社会的变革过程。
农民性:指居住在乡村并由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社会交往方式而赋予农民的社会特性。它既包括构成传统乡村成员的农民,更包括决定传统乡村社会成员意识和行为的社会历史条件。受传统社会历史条件支配的农民分散在广袤的田野上,与国家有着若有若无的关系。农民性是一个社会—历史概念,与传统农民依存的乡土性相一致。
乡村整合:指现代国家的政治主体通过一系列行为改造和改变传统乡村,将分散的、城乡分割的乡村社会与现代国家联结为一体,经过乡村整合的农民与国家呈现出不可分离的关系。乡村整合既是国家意志的产物,也包括农民的反应,是国家与农民的互动过程。
本书有一个完整的体系。除了绪论以外,分为十章。通过十章的内容可以反映出20世纪以来国家政权通过各个方面如水银泻地一般地向乡村社会的全面渗透,进而改造和建构乡村社会,使得国家政权不再只是悬浮式的而是渗透于乡村社会之中。
本书有独到的研究视角。绪论强调对农村研究不仅要有自下而上的视角,也要有自上而下的视角。根据这一视角,将现代国家理论置于中国的国家进程中,从各个方面研究国家进入乡村的过程。除了一般的国家建构涉及的领域以外,该书以中国事实为基础,通过政权、政党、政策、法律、土地、产品、劳动、运动、计划、市场、服务、汲取、分配、投入、宣传、教育、文艺、阶级、集体、社区、消费、生育、健康、话语、交通与信息等各个方面在农村建构国家。尤其是通过土地、产品、劳动、生育、健康等日常生产和生活领域的国家化,将国家意志深深地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产和生活之中,并植根于人的内心。这是其他国家的现代国家建构少有的。中国得以在1949年之后,迅速将国家意志渗透到农村,与这一方式密切相关。
本书有自己的研究贡献。过往的国家建构更多的强调国家进入农村,对农民如何反应缺乏足够的研究。本书将“农民性”引入国家对农村的建构过程之中,且农民性不只是一种消极的存在,在国家改变农村农民的过程中,农村农民也改变着国家。正是在国家与农民的互动过程中,国家的乡村整合表现为简单整合与有机整合。
经历了诸多曲折之后,并随着条件的变化,国家对乡村的整合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从主要依靠行政力量、运动力量的整合到强化利益引导、服务整合和法律整合等方式,将国家自上而下的整合与农民自下而上的认同结合起来,从简单整合到有机整合转变。
本书写作经历了10多年,出版后便进入当当网排行榜前列,两个月内再次加印。出版当年为“政治学人”公众号评选为“2019年最受政治学人欢迎的专业著作”。
六、关系叠加的国家演化
人的学术思路随着学术发展而不断有所改变。我是1980年代开始从事政治学研究,之后进入农村研究领域。当时,人的学术思想座标是现代性,表现出单一的现代取向。之后,从事村民自治研究,将现代国家引入乡村治理研究,都是这一取向。直到2008年之后,学术思想有了新的认识,学术取向表现出多层次性。背景之一是村民自治遭遇挫折,将我们的眼光引向历史深处,去寻找乡村治理和农村发展的根基。背景之二是在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中凸现出中国的崛起。而中国是在一个有着古老的传统基础上开启现代化进程的。以上背景促使我对历史传统的认识。这种认识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事物表象背后受历史传统根基和底色的影响。人们是在既有的历史条件下创造历史的,不能不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二是历史传统并不都是消极的存在,传统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发生积极作用。我在《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发表的《农民理性的扩张:“中国奇迹”的创造主体分析——对既有理论的挑战及新的分析进路的提出》便是标志。三是学术研究要从历史演变的逻辑,根据历史事物本身去了解其发展的线索、走向、特点和规律,而不是片断式的理解。我在《中国社会科学》2013年第8期发表的《中国家户制传统与农村发展道路——以俄国、印度的村社传统为比较》等一系列论文都反映了这一走向。以上学术取向的变化促使我申报并承担了国家社会科学重点项目“关系变迁视角下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发展、改进和演化研究”,并撰写出版了《关系中的国家》多卷本著作。
《关系中的国家》一书有强烈的问题意识:
2015年,我主持和推进了“深度中国调查”,包括对全国七大区域的传统农村形态的调查。已是六旬的我,参与了所有区域的田野调查,并对我的思维给予了极大冲击。就在距高度现代化的广州市不远的粤北山区,竟然保留了大量完整的宗族村落。宗族是一种十分古老的社会现象。19世纪的大人类学家摩尔根曾经说这些现象在西方国家早已不复存在,并为中国还保留着这一古老现象而惊叹!进入20世纪以后,宗族被作为封建因素受到强力摧毁,但进入21世纪,宗族的力量仍然存在。宗族村落不仅在广东,且在江西、福建、湖南、浙江、湖北、广西广泛存在。而在西部云南农村的调查,竟然发现大量还保留原始形态的农村。这一现象对为现代化浸淫已久的思维形成极大冲击,也产生出问题:为什么古老的宗族社会形态保留如此长久,反复打击仍然存续?
以上问题又自然延伸到政治领域。1980年代的政治改革兴起于邓小平的《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一文。该文深刻反思了造成“文化大革命”的体制和历史原因。指出:“家长制是历史非常悠久的一种陈旧社会现象,它的影响在党的历史上产生过很大危害。陈独秀、王明、张国焘等人都是搞家长制的。”众所周知,陈独秀是以民主和科学为旗帜的“五四运动”的旗手之一。中国共产党是在激进的“五四运动”的影响下成立的先进政党。为什么成为中共党的领袖之后,陈独秀等人却沿袭了古老的政治样式,之后这类现象反复发生?这不能不令人深思。1980年代之后的政治体制改革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但也出现了预想不到的问题。这都表明,中国的政治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不可轻易视之。中国的国家演进是在内外交互作用下长期自我蜕变的过程。其背后受一种内在的结构性因素所支配。只有进入到历史深处才能寻找问题的答案。
为寻找问题的答案,本书建立起自己的分析框架:
进入世界体系以后,任何国家的进程都处于世界历史之中,必然面临着道路选择和对自己历史的认知问题。由于西方国家的近代领先地位,人们很容易以西方为政治范本。同时,对本国文明与政治历程抱有偏爱的人也不少。这两种看法都没有意识到,国家的演进不只是观念的产物,更是历史条件的产物,受历史条件形成的各种关系的制约。
马克思以深邃的眼光,透过复杂的现象发现内在的根据。他认为:“在研究国家生活现象时,很容易走入歧途,即忽视各种关系的客观本性,而用当事人的意志来解释一切。但是存在着这样一些关系,这些关系决定私人和个别政权代表者的行动,而且像呼吸一样地不以他们为转移。”“现实的关系决不是国家政权创造出来的,相反地,它们本身就是创造国家政权的力量。”处于各种关系所制约中的国家,如何处理各种关系,便是国家治理的基本问题。
本书将从人类社会关系的视角研究国家,运用历史比较方法,研究中国的国家和国家治理是如何生成、演进和改变的。
本书是将“关系”作为国家演化的支配性因素看待的。关系的支配性来自于马克思的论述,但并不是对马克思有关生产关系思想的简单理解。本书特别注重的是马克思关于社会是“各种联结和关系的总和”的思想。人最初是通过血缘关系与他人联结起来的,之后才有了地域性联结并形成地域关系,有了民族间联结形成民族关系,有了世界性联结形成世界关系,由此构成关系的不断扩展。这种扩展不是简单的替代。国家是由人组成的。国家正是在这种由人的联结而形成的各种关系中运行的。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支配性力量。而人及由人组成的国家不是关系的简单复制品,它会再生产出新的关系。
本书的核心观点是:
随着人类社会关系的不断扩展丰富,型塑和改变着国家和国家治理;在中国的文明进程中,依次出现的社会关系不是简单的断裂和重建,而是长期延续、不断扩展和相互叠加,由此造成制度的重迭式变迁和政治现象的反复性出现,并通过国家治理体系的改进而不断再生产出新的关系模式。
简而言之:关系构造国家,国家再造关系。
根据以上视角,本书展开了对中国的国家演化进程的研究。本书第一卷的主题是“血缘—地域关系中的王制国家”。国家与氏族社会不同的第一个特征便是按地区划分它的国民。但是,在中国,当国家产生之后,血缘关系并没有被简单的替代,不仅保留下来,且成为国家构成的主导性力量,从而形成“王制国家”。第二卷的主题是“地域—血缘关系中的帝制国家”。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化,地域关系居于主导地位,血缘关系并没有完全被替代,由此形成“帝制国家”。帝制国家具有较强的能动性,创造出国家与官吏、士人、农民、商人、军人之间的新关系。第三卷的主题是“地域—民族关系中的帝制国家”。在相近的地域上生活着多个民族,在共同的地域上形成统一的国家政权,并与囯家形成不同的互动关系。第四卷的主题是“世界—历史关系中的国家转型”。在世界关系下,中国不再是地域性国家,而是世界体系中的国家,并要求国家转型。历史关系不会因为进入“世界历史”而消失,反而会发生特有的作用,国家转型过程十分复杂和艰难。第五卷的主题是“世界—历史关系中的现代国家”。现代中国受世界关系支配,但历史关系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赋予现代国家的中国特性。现代中国具有前所未有的能动性,再生产多样化的关系。
本书自成一体,也是一家之言。过往对国家形态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从社会形态定义国家,如奴隶制国家、封建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二是从时间顺序定义,如早期国家、古代国家、近代国家、现当代国家等;三是从现代性定义:如传统国家、现代国家等。本书不同于上述定义,而是从关系特性的角度定义国家形态。这种关系特性不是单一的而是不断扩展的关系,由此为国家的进化提供了依据;不是简单的替代而是叠加关系,由此为解释中国的国家演化中新旧现象共存提供了依据。这一分析最有助于回答前述的国家进程中新旧现象共存的问题。
本书前两卷出版后很快引起学界的注意。第二卷被“政治学人”公众号评选为“2020年最受政治学人欢迎的专业著作”,且排名第一。同年以“古代中国的国家演化与国家治理”之名,入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英文翻译。
七、著书必要,立说更重要
著书立说是学人的目标。但近些年来,著书好象不多了。从近两年“政治学人”公众号评选“最受政治学人欢迎的专业著作”看,所列的候选书目不多。这可能与近些年的学术考核指标有关。在不少学术机构,考核指标主要是项目和论文。如今的学术考核直接关系到学人的升职和待遇,其导向性太强。
但是,对于学者来说,著书必要。放在书架上的主要是书。书的容量大,可以安排较多的内容,能够将学术思想体系化。对于田野政治学来讲,专著意识更为重要。这是因为,田野政治学面对的田野千差万别,如今更是处在千变万化之中。大量的新现象、新问题扑面而来。这些新问题和新现象很容易出文章。只要肯进入田野,新问题俯首皆是;只要肯用功动笔,文章顺手拈来。相对而言,田野研究容易出成果,产量比较高。但是,由此也可能被千变万化的田野所牵制。我1992年出版第一部成体系的学术专著,1997年出版的第二部学术专著是对博士学位论文加工而成的,2003年出版的学术专著是两个人合著。之后追随项目和热点问题,虽然发表了不少论文和合作出版了一些著作,但直到2018年才又进入个人专著的轨道。
著书必要,立说更重要。著书是因为容量更大,更能将自己提出来的学说体系化,而不是因为书的堆头大。著书的目的是立说,在前人基础上有所前进,有所创新。田野政治学之所以要通过田野进入政治学,是为了取得一般文本研究所难以取得的原创性成果。如果田野政治学取得的成果能够通过文本取得,田野的路径就没有独特价值了。当然,田野的路径是广义的,主要是通过田野获得新问题、新知识、新经验、新灵感,再进行加工提炼出自己独到的见解,成一家之言。马克思关于人是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我早已熟记在心。但是,只有进入田野之后,我才真正体会到关系总和的意蕴,并将这一论断转换为关系叠加的分析框架,形成以关系叠加分析国家形态和演化的学说。这一学说与过往的国家形态定义有所不同,得以成一家之言。当然,对于“立说”也不必过于苛求。“立说”的“说”可大可小,揭示一条规律,提出一种学说,阐明一个道理,创造一种解决问题的办法,都是“立说”。总体上说要在前人基础上有所前进。我撰著的《中国农村村民自治》,在于其领先性。20年后,曾经是我的博士生的任路讲师撰写了《国家化、地方性与村民自治》一书,将“国家化”和“地方性”两个变量引入村民自治,便在我的基础上前进了一大步。
“立说”不仅是提出自己独到的学说,更重要的是这一学说能够“立得住”,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这对于田野研究的人来说特别重要。面对千差万别和千变万化的田野,到处是故事和材料,只要勤劳,出书容易,提出自己的看法也容易。田野问题长期以来成为公共话题,每个人都可以发表一番议论,或者表达一种说法。但这些说法是否“立得住”,能否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则另当别论了。在田野研究领域,提出说法的“词典”不少,新词多,能够长时间“立得住”的“经典”学说和话语不多。近几年我不断提倡“一本书主义”,强调著书不在多,关键是“立说”。提出能够长期“立得住”的学说,是田野政治学要进一步努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