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吹哨人李文亮医生的去世引得无数人的纪念,人们感念他的“善举”。他留给人们的这种“善”是宝贵财富,有必要予以进一步的讨论。“善”不仅是一个伦理学问题,也和经济学相关,并且也和“经济”密不可分。从根本上说,正是“善”的程度决定了“经济”的发展程度。下面予以说明。
“善”的两层含义
“善”通常理解为“慈善”。这是有意地帮助他人之意。这种行为当然是“善”,经济学上,“善”是“改善”的“善”,改善自己和他人,使福利得以增进或灾害得以避免都是“善”。这种“改善”意义上的“善”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自然法则,二企业家精神,其中第一个层面的“善”是基础。
1)“自然法则”层面的“善”。它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刻在内心的道德法则,这是与生俱来的法则,比如李医生看到危险吹响哨子,这是内心公正的审判官提醒他做的事情。二是社会运行的法则,两种法则都起到协调人的行动,使分工合作得以进行,从而“改善”人的福利,李医生的哨子没有起作用,其实说明这些法则没有得到社会的遵循,这意味着协调失败,经济陷入危险境地。和重力法则一样,这两种法则都不是人设计出来的,因此可以说,善(good)的法则是上帝(God)的法则,所谓的“善”就是认识和遵循上帝的法则。建立在上帝的法则之上的市场经济是“善”的,也是“神性的”。遵循这些法则是“善”的,遵循这些法则,才能带来“改善”。
关于上述两种法则,有必要说明的是,人天生就有道德情操,但人不是天生就理解“社会运行的法则”,从这个意义上说,“善”并不完全是天生的,很大程度上也是后天习得的,也即“善”是“求真”的结果。所以,愚昧不是善。比如,假如一个人不懂得经济学原理,会把干预(管制)当作“善”,因为他以为干预会改善福利。经济学的意义恰在于帮助人们看到“看不见的善”。这种“习得的善”属于“理性”意义上的善,我们可以把这种理性意义上的“善”的获得称为“启蒙”。
2)“创造”层面的“善”。企业家创造出产品,满足他人的需求,改善他人的福利,这是“善”。善(Good)和产品(goods)在英文上的相近也说明“产品”是一种“善”,因为产品改善了人的福利。而产品的“善”来自于人的“善”,即人对规则的遵循和人的创造。正是人的“善”创造出了产品的“善”。
企业家精神警觉机会,能够创造财富。这恰如李医生警觉到危险,能够使社会避免灾难一样。警觉是一种创造性,它没有从他人手中拿走任何东西,而是“无中生有”地创造出东西。人的创造性和人内心的自然法则一样,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即这种创造意义上的“善”是对“造物主”的模仿。
企业家创造的原动力是什么?一般认为是追求利润,确实,追求利润的动机会推动企业家创造,但这只能解释部分企业家的“善”。还有的企业家,他们的创造力来自于把“改善”他人幸福作为自己的责任,如乔布斯,他说活着是改变世界。这种企业家会更警觉机会,能够发现那些单纯利润的企业家发现不了的机会,也会更“极致”地发挥自己的创造性。他们的这种“善”(good)会创造出更了不起的“产品”(goods)。或者说,企业家欲求帮助他人(有意的或无意的)是一种美德或善,这种“善”(good)转化为产品(goods)。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获得物质的与非物质的财富,物质的财富,比如金钱;非物质的财富,如心理满足,他人的尊重和赞赏等。无论哪一种财富,都意味着他让他人幸福也使他自己获得了幸福。
人类社会之所以生生不息,是因为上面这两种“善”。第一种善使社会得以维系,第二种意义上的善使社会发展,繁荣。
干预本质上是压制“善”
根据上面对“善”的理解,可以对“干预”做一个定义,“干预”就是破坏自然法则或压制人的创造性。比如,不允许人们做他自己内心公正的审判官提醒他做的事,良知受压迫,这就是“干预”。因此,干预从本质上说是对“善”的压制。如限制价格压制了企业家才能,所以这种行为不是“善”。
当善被压制时,意味着经济的灾难。因为干预破坏了构成善的自然法则和企业家精神,而两者都是经济正常运行的条件。比如,这一次抑制了李医生等人的“善”,其结果不是在经济上体现出来了吗?由于干预“恶”化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所以干预必然等于“恶”。
压制“善”,必然会压制“经济”
要想让经济好,就不能压制个体的“善”,也即不能压制个体遵循良知来行动,不能压制个体遵循自然正义的规则的行动,不能压制个体发挥企业家才能。拿出你的善,不断遵循自然正义的规则,不断发挥你的创造性,经济才能好,经济自然就会好。“善”的过程,也是“经济”的过程。“经济”从根本上说是“善”驱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