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传统零售业在转型,传统媒体也在转型,而高校,作为知识产品的生产与传播载体,虽说与传统媒体有着类似的性质,但其转型的步伐却非常滞后,至今,依然故我地把自己隔离在知识市场之外,自己生产,自己评价,自己奖励,“自娱自乐”之中完全不考虑所生产的产品是否具有市场所认同的价值,是否具有启蒙大众的实际意义,这不能不让人担忧。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知识市场也相应而生,如今,人们可以通过手机来阅读微博、微信公号与微信群上的新闻、评论与文章,以此获取相关的知识。在互联网上,有大量的知识生产者和消费者(读者),并且大部分产品是可以免费获取的“福利”。可以说,人们每天在手机上消费知识产品的时间已远超消费有形产品的时间,这一现象是前所未有的。犹如电子商务很大程度上已经取代了实体店,互联网上的知识市场取代高校等知识生产的“实体店”也是指日可待的。此外,笔者还发现,从实际效果上说,关心知识市场的学生,其独立思考能力与个人的见识大都要比那些不注重知识市场,只关心考试成绩的学生强得多。
从经济学上说,价值是主观的,能够进行主观评价是人的重要特征。教育家判断人才,与企业家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没什么本质上的不同。实际上,在教育领域是更需要发挥决策者的企业家精神的,一味地按照客观标准评判知识产品的优劣等级是极不合理,也是极不科学的。教育家的主要工作其实就是“发现”,发现学校未来发展的机遇,发现具有潜力的人才等等,如他放弃了自己“发现”的职能,只按照给定的规则按部就班地做事,那他就已转变成程序化的“机器人”,这也意味着他放弃了“创造性”这一生而为人最重要的特征和潜质。
任何产品都要经过市场的检验,这不仅适用于普通商品,同样也适用于知识产品。可以说,好的知识产品包括人才是在知识市场的竞争中被发现的,而不可能只是被专家评选出来的。在计划经济的年代,产品的优劣是由专家评判的,所谓的“省优”、“部优”都只是专家的价值判断,后来,人们意识到,产品的优劣最终还是应由市场中的消费者来评判,这也是市场经济的体现,然而,在高校中,迄今还是通行专家评判这套计划经济时代的做法,比如所谓的科研成果的“省部级奖”与计划经济时代的“省优”别无二致。
只有独立于各种利益的读者所作的评判才可能是公正的,而专家的评判意味着少数人对学术的垄断,而这往往又是与作者或作者所在学校的利益挂钩的,于是乎,也就难免不与腐败等败德行为联系在一起。为此,无论是科研产品还是教学产品,都应交由市场来评判,而不能任由高校或教育部门自己评价自己。特别是,对社科产品而言,文章发表在哪里,有多少字数,有没有专家认可等等都不应构成评判其是否为科研成果的标准,关键在于读者是否认为该产品对他有无启发,有无价值。换句话说,知识产品是没有所谓“级别”之说的,充其量只有好坏之分,而这取决于读者对它的评判。
很多人认为,期刊是“高端的”,而媒体是“低端的”,发表在期刊上的是“高档次”的,发表在媒体上的是“低档次”的,这显然是错误的认识。实际上,期刊也是媒体,不能享有特权,如先入为主地认为其是高端的,媒体是低端的,那就相当于事先赋予了期刊特权。毫无疑问,媒体比期刊有更多的读者,其中包括大众与学术研究者,为此,学术性的文章发表在媒体上,自然有爱好学术的人去研读,去评判。同时,相比期刊,媒体更有其自身的优势,不需要期刊那么长的发表周期,与读者的互动交流也更为方便、亲和。要说明的是,互联网和媒体都不等于知识市场,它们只是使知识市场更具可能性的工具或平台。知识市场是一个“制度”概念,准确地说,是一个公平合理地生产与评价知识的制度环境,它意味着知识生产的开放性与竞争性,没有任何人可以享有通过官方的资助来生产、传播知识产品的特权以及对官方评价的质疑。
经济学告诉我们,“公正性”与“价格”是一块硬币的两面,当不能产生合理的价格时,也就意味着不可能有公正。而合理的价格是市场的产物,所以,当市场被排斥在外,没有合理的价格时,自然也就不可能有公正而言。高校内部的收入分配为什么很难做到公正?其原因就在于此,这种“分配”某种程度上也是“定价”,但这种人为的“定价”与市场的定价性质完全两样,其“价格”的高低与实际价值的多少没有必然的联系。市场的收入分配法则是,对社会贡献越大,收入则越高,但在没有知识市场的高校中,却并非如此,收入的高低与其产品的价值无关,而是与其产品的“级别”有关,如此,也就相当于鼓励了一种低效无益的知识生产。纳税人为高校没有任何价值的知识产品支付了大量的金钱,与其劳民伤财,不如少收点税,让这些资金留在民间而不是进入高校,那一定会得到更有效率的使用。
已经去世的诺贝尔经济学家科斯在他生命的最后说“中国最需要的是知识市场”。高校因为有政府的支持,没有被淘汰之忧而缺乏面向知识市场转型的动力,这也意味着大量的人力、物力被耗费在毫无价值的、甚至是败坏道德与腐化心灵的活动之中。那么,高校如何才能适应知识市场的要求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转型呢?对此,只要一个条件就够了,那就是相关的个人不要为了利益牺牲原则,努力拿出自己的勇气,捍卫自己的良知,做一个真正的“人”。
深圳特区报,201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