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富强: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思维及其研究路线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25 次 更新时间:2019-11-23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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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富强 (进入专栏)  


导读:在对待马克思经济学的态度上,正确的方式应该将社会实践与学说体系以及将具体理论和分析思维区分开来,尤其要继承和发扬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经济分析中的高次元思维不同于工具层次的低次元思维,也不同于缺乏可操作性的哲学思维;同时,高次元思维又是对低次元思维的积极扬弃,对哲学思维的逻辑提炼,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在社会经济分析中,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思维就体现在发现和解决现实问题的社会异化观及其派生出的异质主体、历史溯因、权力结构、集体平均、整体综合等一系列分析思维;进而,将这些分析思维纳入统一框架中就形成了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它架通了宏观哲学思维和具体分析方法,并给出了分析具体和微观社会经济问题的基本框架。借助于这一研究路线,我们不仅可以对一些流行观点进行审视,而且对各种社会现象进行观察,从而真正实现“解释和改造世界”这双重任务。


一、引言


基于对现代经济学诸流派的简要审视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这样一个显而易见却又长期遭受忽视的现象:现代主流经济学提供了相当明确和简洁的理性分析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开发出了一系列的模型和分析工具,从而也就便于青年学子学习、掌握和运用;相反,现代非主流经济学诸流派(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美国老制度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熊彼特经济学、激进经济学、演化经济学或者女性主义经济学等等)几乎都缺乏这样一条清晰而有效的分析框架和研究路线,从而也就难以为大部分经济学人所掌握、信奉和追随。很大程度上,是否具有一条容易掌握和运用的分析框架和研究路线以吸引普罗大众,构成了现代经济学各流派之“主流”和“非主流”地位的重要标识;究其原因,在学术大众化时代尤其是市场经济时代,决定经济学科的发展方向往往是该领域的庞大人员而非少数精英或先驱。


当然,存在并非一定合理,更不代表着发展方向。就现代主流经济学而言,尽管它为大多数经济学人所接受和运用,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它就一定可以得出更为正确的认知,可以提出更为有效的政策;同样,就非主流经济学而言,尽管它们难以为普罗大众所灵活掌握和使用,但这也并不意味着它的思维和学说就毫无价值。事实恰恰相反,非主流经济学诸流派所根基的哲学思维大体上要比现代主流经济学更为合理,一个基本依据是,它们往往采用动态而整体的研究思维,从而更接近真实的人类社会,也更有助于对事物本体的探索;只不过,由于范式的复杂和艰涩而增加了学习和使用成本,从而也就很难在大众学术时代获得推广和运用。譬如,就马克思经济学而言,它基于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等哲学思维,从宏观层次上考察和解释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以及资本主义的内在关系,进而运用批判和冲突思维深刻剖析了社会现实;但与此同时,它关注的问题主要是宏观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在对个体性或微观性问题的关注和剖析上却相对不足,或者并没有形成一条简明而有效的分析框架。


事实上,马克思经济学迄今还主要与哲学、社会学、历史学等联系在一起,使用的研究方法具有明显的哲学性和历史性,这是它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逐渐式微的基本内因。有鉴于此,我们就需要追问这样两个基本问题。第一,马克思经济学是否就不能像现代主流经济学那样形成一套具有可操作性的分析框架和研究路线?答案是否定的。第二,马克思经济学又如何才能形成这样的分析框架和研究路线?这就需要对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多样思维和不同层次方法论进行认识和界分,挖掘其内含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并加以提炼。为此,本文主要做以下三方面的研究:(1)对马克思经济学思维的多层次性进行逻辑考察;(2)对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进行系统辨识;(3)从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中提炼出行之有效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这样,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和研究路线,我们就可以对流行观点和社会现实展开深层次的审视和观察。


二、马克思经济学思维的多层次理解


海尔布隆纳曾写到:“马克思主义是当今世界一个令人时刻感到惊悸的精灵,是激起人们最热切的希望和恐惧、使人产生各种大相径庭的见解的根源。”[1]相应地,即使在马克思的追随者当中,对马克思学说的理解也存在严重的分歧,进行对马克思著作进行不同角度的解读。例如,“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坚定地捍卫马克思著作所宣扬的立场,而另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几乎改变了所有的马克思观点;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主义的运行仍然如马克思所说的一样,而另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资本论》的分析已经不再适用;一些马克思主义者希望将考察对象扩展到宗教和精神分析领域,而另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这只是资产阶级在转移主题;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自豪地宣称自己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而另一些马克思主义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已经沦为意识形态,其本身就成了实现人道社会主义的主要障碍。”[2]那么,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学说和马克思经济学呢?


首先,就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当前经济学界中的处境而言


马克思经济学的处境非常类似于儒学在当今中国文化中的处境,因而可以作一类比和启迪。事实上,徐复观在论述如何对待儒家文化时曾提出这样两点:(1)不要把不合理的统治与文化传统混在一起,并以不合理的现实政治来否定和打倒文化传统;(2)不要将低次元文化传统和高次元文化传统混在一起,并以低次元文化中的恶习来否定和打倒高次元文化中的自觉。其中,低次元文化传统是指具体事象上的风俗习惯,它成为人们不问理由、相互因袭的生活方式,而缺少对生活的自觉,缺乏自我批判、自我改造的力量,从而也成为促使社会安定和趋于保守的力量;高次元文化传统则是指隐藏在具体事象背后的而体现一个民族精神的最高目标、最高要求和人生的最高修养,它是理想性和精神性的存在,必须通过人的高度反省和自觉才能再发现,在反省、自觉和再发现中将历时的过去连接到现在并通向未来,并有意识地吸收新事物而形成新的传统,从而成为促使社会前进和解放的力量。[3]徐复观强调,我们应该努力阐发和发展高次元文化的精神和理想,并由高次元传统之力所形成的传统对过去进行传承和超越。


基于同样的思路,我们在看待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时,也必须注意相应的两点:(1)不要把不合理的社会实践与马克思学说混在一起,并以过去社会主义运动和计划经济中的失误来否定马克思经济学本身的意义;(2)不要将马克思经济学的具体理论和分析思维混在一起,并以具体理论与现实的不相适应性来否定其高次元思维对现实的深刻观察。前者倾向于将马克思经济学现实化,将现实状态视为马克思经济学在实践中的真实体现和必然结果;后者则倾向于将马克思经济学意识形态化,将特定理论等同于马克思经济学在学术上的全部内容和整个价值。事实上,任何社会实践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偏离其作为指导思想的理论学说,以“解释权”和“发展权”由政治领袖和各级官员垄断的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尤甚;同时,任何抽象理论都会与具体的社会实践发生某种程度的脱节,以建立在先验的非现实假设之上的现代主流经济学尤甚。相反,马克思经济学获得复兴和发展的关键就在于,能否挖掘并发扬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进而在此基础上提炼出一条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


其次,就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的辨识而言


要辨识和挖掘出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就需要对马克思经济学所使用的各种分析思维作一系统的梳理和辨析。其中,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定义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这就需要扎根于马克思学说的最高精神和根本目的:通过批判和改造现实以建立公平正义的“自由人联合体”。相应地,高次元分析思维也就是马克思学说中真正具有生命力的东西,它不仅是解剖资本主义社会的病理学器械,而且是剖析当今社会经济问题的有效工具,从而有助于洞悉一切社会现实进而实现“认识和改造世界”这双重任务。由此,要切实识别出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就需要作两点重要界分。(1)要区别于为特定历史现实和具体学说观点作论证的低次元思维和具体分析工具。例如,用于解决转型和还原问题的数理建模、用于论证资本主义利润率下降规律的计量实证、论证资本主义剥削的所有制分析,用于揭示资本主义社会运动乃至人类社会发展的阶级分析,以及用于揭示资本主义中不合理劳动分工的道德判断,等等。(2)要区别于与社会观和历史观相联系而在分析具体微观问题时缺乏精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哲学思维。例如,仍然缺乏简单确切定义而令人难以捉摸的辩证法和唯物辩证法,致力于从长期的社会变动中探究生产力-生产关系互动的历史唯物法;进而,退化为集中从所有制层次来分析收入分配的生产关系决定论,退化为集中从技术层面来解释历史发展的技术决定论,等等。


同时,要将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灵活而有效地运用到具体社会经济问题的分析中,还需要对之进行提炼并由此形成一条具有更广适用性和更便操作性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这就是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及其五层次分析框架。实际上,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是对历史唯物法和辩证法等哲学思维的逻辑提炼,也是对意识形态分析、权力分析、阶级分析、历史统计等具体方法的系统归纳,更是对社会异化和批判理性等认知思维的具体展开;尤其是,它将注重事物本质的规范分析和关注事物表象的实证分析结合起来,从而有助于深化对具体社会经济的认识,有助于推动对不合理的现实社会的改造。海尔布隆纳就指出,“为什么马克思的著作,也就是孕育马克思主义的源泉,在一个多世纪以来会有如此大的魅力?或者,可以这样提出这个问题:自马克思撰写这些著作以来,世界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什么我们仍要求诸于马克思来洞察当今时事?”原因就在于,“马克思以自己的卓越才智创立了一种研究方法,这有幸使他在世界上名垂青史”。[4]事实上,基于“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理念,一个有效的分析思维和研究路线不仅要有助于阐明过去,而且更要能够对社会未来发展和实践提供指导。


最后,就马克思经济学中高次元分析思维和具体知识论的界分而言


要辨识和挖掘出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还需要正确甄别并区别对待体现认识论的研究方法和体现知识论的具体观点;只有这样,才能不至于为马克思主义学说中的其他次要东西所羁绊,才能在具体现实问题的分析中真正运用这种高次元思维,才能有效推动马克思经济学的发展和成熟。事实上,正如希尔贝克和吉列尔指出的:“学习一门科学,并不仅仅是获得对某些事实的知识,也涉及这些事实是如何被发现的,而这包含着面对一些新的思维方式和行动方式。”[5]同时,尽管马克思经济学提供了洞悉现实世界的高次元分析思维,但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本人对每一社会经济现象的认知和解释都是正确的或完善的,尤其是对未来社会的预测方面。譬如,马克思将劳动分工视为阶级社会中的独特现象,而在共产主义社会将会逐渐消失;但本质上,劳动分工是人类生产力提高的基本方式,在未来社会不会消失而只会深化,改变的主要是分工形态以及相应的组织结构。[6]再如,劳动价值一直处于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体系的中心地位,并且是对资本主义剥削进行批判的基础;但是,不仅整个劳动价值论体系的内在逻辑长期受到质疑,而且资本主义剥削也并不一定要依赖传统劳动价值论。埃尔斯特就认为,“(马克思的)分析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和利润率下降论这两个主要支柱基础之上的,这两种理论最终都被证明是无效的。”[7]当然,笔者并不赞同埃尔斯特否定传统劳动价值的理由,因为他将价值视为价格这一现象的总体而不是隐藏在价格这一现象背后的实质。但不管如何,马克思经济学的教学和研究不能简单地局限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的具体观点和基本框架,而应该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对新出现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行有条理和系统地分析,将马克思经济学打造成能够真正解决具体现实问题的致用之学。


然而,长期以来,经济学界并没有正确辨识和界分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不同思维和方法,也没有从马克思本人的大量社会经济分析中提炼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这是造成马克思经济学发展困境的重要原因。在很大程度上,当前马克思经济学之所以不为广大青年学子所接受和认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也就在于,它缺乏现代主流经济学那种明晰的分析框架或研究路线。相应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教学还具有明显的“经院”痕迹:往往在简单地介绍辩证法、唯物论等哲学思维以及阶级分析、所有制分析等具体方法以后,就开始侧重于讲解马克思有关资本主义现实和为社会主义展望的具体观点,一些重点解读几乎都是文本式的。其结果就是,青年学子往往无法灵活而有效地运用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思维去分析具体社会经济现象尤其是那些微观经济问题,而只能停留在一些“权威”对基本问题及其原理的讲解上;久而久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也就必然会逐渐失去生命力和吸引力,青年学子也必然会越来越不接受这种“布道式”的“经院哲学”。所以,基恩所说:“在21世纪之初,虽然马克思的思想还在影响着哲学家、历史学家、社会学家和左翼的政治活动家,但是经济学家在很大程度上却放弃了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8]更为甚者,一些分析马克思主义者还认为马克思经济学根本上缺乏有价值的分析方法,从而致力于向现代主流经济学引入理性选择分析范式,这就进一步导致了马克思经济学的衰落和解体。


三、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


一般地,任何伟大的学者及其学说都为观察社会现象和解决社会问题提供了某种有效的认知思维和分析方法,它有助于指导或启迪其他人基于社会实践的展开和经验事实的积累而不断修正、发展和完善相关理论和认知。相应地,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价值也在于为系统地洞悉和解决现实社会问题提供一套有效的思维和方法,这些思维和方法也贯穿于马克思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学说认知的一生之中。所以,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9]而且,这种见解也为卢卡奇、萨特、阿尔都塞、胡克等众多马克思主义学者所强调:应该继承的是马克思所采用和发展的分析方法,而绝不能局限于马克思本人的研究内容、具体理论和分析框架。不过,波普尔却指出:“当马克思主义者发现自己的理论受到攻击时,他们就常常撤退至这一立场,即马克思主义主要不是一种理论而是一种方法……我认为,坚持马克思主义根本上是一种方法,是十分正确。但是,认为作为一种方法,它就应该免受攻击,这就错了。”[10]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关键是要识别和发展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问题是,又该如何识别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呢?根本上,这就需要结合经济学科的研究对象和内容来思考,因为任何研究方法的使用都应该与其研究对象和内容相适应。


(一)经济学科的方法论要求


经济学根本关注点在公共领域,所研究的社会经济现象具有强烈的公共性和社会性。对此,可以从起源学加以说明。“经济学”(Oikonomikos)一词原初就是指家庭组织的规范和管理,而随着研究对象从家庭组织扩展到城邦和民族国家就出现了“经世济民”的经济学科,因而经济学科根本关注的是涉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公共议题,其中,经济增长、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制度变革则构成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四位一体基本结构。显然,在私人领域,人们在面对如何使用消费品或投资品之类个人事务时往往可以借助理性分析而实现效用或收益的最大化,但在公共领域,任何孤立个体都不能通过理性选择而确定制度变迁之类社会事务。进而,组织和制度的决策权主要掌握在少数强势者手中,他们推动组织和制度变迁的拇指规则往往是个人效率而非组织有效性,进而也就会背离这些组织和制度的原初目的,这就是广泛存在的社会异化问题。


同时,作为一门关注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致用之学,经济学科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就在于探讨经济运行的规律并以此寻求提高社会福利水平的途径。相应地,经济学研究不仅要努力解释和分析各种社会经济现象,而且更要致力于揭示并解决具体社会问题,以实现“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的双重任务。进而,要真正实现“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这一双重任务,就不能简单地采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框架:将社会现状都看成似乎(as if)是人类理性选择的合理状态,或者致力于为现实世界提供一种合理化的解释框架。相反,它对经济学科提出了这样的研究思维和方法论要求:首先必须揭示现实世界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剖析事物的实在与其本质之间的差异,从而就必然要引入异化思维;其次必须揭示问题所以出现的原因,需要剖析社会结构和权力及其塑造的社会制度和规则,从而又必须引入权力分析。


作为致用之学的经济学科的方法论要求,这里从三方面作一说明。


首先,从组织制度的变迁看:(1)组织、制度以及所有公共领域中的社会事务,都不是孤立个人的理性选择所能决定的,而是决定于广泛的社会互动,因而所有成员的行动都会对制度变迁产生影响;(2)在社会互动中,每个成员对制度变迁所施加的影响力往往是不等的,其中,力量越大者所施加的影响力往往也就越大,因而强势者往往会获得制度变迁等的更大决策权;(3)制度等公共事物的选择、设计和变迁往往主要体现为强势者的意志、偏好和利益,乃至偏离了它的原初本质并损害其他弱势者的利益。有鉴于此,对现实制度的认知就不能简单地基于理性选择框架而将之合理化,而必须引入权力结构和批判理性的分析思维。


其次,从社会事物的特性看:(1)不同于外在于人类活动的自然事物,人类行为及其产生的社会事物是内生的:生活世界和人类意识共同演进、相互促进;(2)任何个体行为都潜含某种意向性,社会制度也隐含了特定的目的;(3)社会事物的本质就不同于自然事物,它根本关乎原初目的而不是物理结构;(4)显然,只有契合人类所有知识才能不断接近事物的本体,从而就不能基于“分”的演绎,而要基于“合”的综合。有鉴于此,对社会事物的认知并不能基于抽象分析而局限于表象,而必须引入辩证主义和本质主义的分析思维。


再次,从社会问题的解决看:(1)公共领域的任何社会问题都源于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中,任何社会制度变迁都牵涉到利益的重新分配;(2)对现实世界的改造也源于人类社会的理想诉求,希望建设一个更为美好和正义的社会,而不是消极地接受一种预先存在的、非人格的现实;(3)相应地,对社会问题的认知和解决,就需要关注影响个体偏好和行为的社会关系、制度安排、集体行动等,需要引入公平正义的社会关怀,也需要嵌入法律、社会学、政治学、伦理学和哲学的分析。有鉴于此,对社会问题的解决也不能基于局部效率分析而将之市场化,而必须引入整体主义和规范主义的分析思维。[11]


(二)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缺陷


根本上说,人类社会的一切行为都涉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甚至被现代经济学视为纯粹私人领域的消费行为,实质上也是社会性的;究其原因,消费本身具有强烈的外部性,或者会诱导他人的行为而形成攀比式消费,或者影响他人的独特性而降低他人的效用,或者因为需求提高而提高了他人的购买价格,等等。必然会影响到周边的社会成员。也就是说,生活世界的一切事务都具有某种程度的社会性和公共性。譬如,就新古典经济学极度推崇的自发或自然市场而言,它本质上也是一种组织:一不仅包含了指导交换和分配的系列规则,而且也包含了消费者、生产者、零售商和批发商等市场主体。相应地,市场本质上也就是一种由各种要素参与的协作系统,其中,市场运行方式涉及社会分工和收益分配等规则,而市场运行的有效性则涉及一系列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基于这一视角,我们在认识市场机制和市场经济时,就需要辨识市场主体的异质性,分析同一市场规则下不同市场主体的自由度差异,剖析权力结构对社会分工的影响,进而剖析不同市场规则下的收入分配差异。


然而,随着边际革命将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组织转向个体,主流经济学的核心议题就由组织运行变成了个体行为,由生产和分工转变成了交换和消费。进而,在还原主义思维指导下,现代主流经济学集中关注消费者如何取得最大效用、厂商如何取得最大利润等个体理性选择,从而热衷于最大化以及最优化等方面的微观技术,倾向于使用复杂的数学工具进行抽象分析,并在经济人和理性选择分析框架下形成了封闭的“我向思考”思维。正是由于集中分析私人领域的个人行为问题并将行为主体视为理性经济人,现代主流经济学还发展出一系列的抽象理论,这包括“无形的手”预定协调原理、“私恶即公意”原则、自发秩序原理、有效市场说、利益和谐说、一般均衡理论、供求均衡价格论、科斯中性定理、福利经济学定理、“似乎”假说以及边际生产力分配论,等等。同时,基于伦理实证主义和供求均衡分析,这些理论主要被用于分析和解释社会现实;进而,基于伦理自然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这些理论又被用来证明现实存在的合理性。正因如此,现代主流经济学倾向于为现实制度和市场机制提供合理性解释,致力于为既得利益者行为以及各种恶现象进行辩护,从而也就不能真正发现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存在为现实进行解释和辩护的倾向,又在于它所根植的自然主义思维及其派生出的肯定性理性,而肯定新理性中对现实肯定的部分又孕育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社会观。一般地,自然主义思维具有这样一些基本特征:(1)还原主义,一般地,对自然物以及自然现象的认识可以还原为原子、分子等基本粒子的作用,相应地,人们对社会物以及社会现象的理解也被还原为孤立个体的作用,进而对个体的认知还被进一步还原为本能、基因等生物特性,从而就产生出抽象分析思维;(2)普遍主义,一般地,自然世界中各自然物间具有独立而普遍的关系,相应地,生活世界中各社会人间也被认为具有独立而普遍的关系,从而就产生出个体主义分析思维;[12](3)和谐均衡主义,一般地,自然世界被视为处于一种自然和谐的均衡状态,相应地,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关系也被视为和谐一致的,从而就产生出均衡主义分析思维;(4)自发扩展秩序,一般地,自然界被视为存在优胜劣汰和弱肉强食的规律,相应地,生活世界也被视为存在“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演化机制,从而就产生出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信条。


显然,这些自然主义思维深深地嵌入在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现代主流经济学分析和理论之中。(1)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前提就是同质个体,这种同质个体在同一情境下将做出相同的反应,并由此推演出市场竞争中的各种“有效”结论;(2)现代主流经济学相信它提出的理论或原理是普世的,从而就既不需要也不存在所谓的中国经济学,中国的好文章也应该以能否刊发在英文杂志来衡量;(3)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数理模型都在寻求确定的均衡解,无论是市场竞争中的博弈论、社会互动的激励理论还是宏观经济增长模型,都在寻求内生的均衡解;(4)现代主流经济学极为推崇市场竞争而反对政府干预,将不受干涉的自然秩序称为正义秩序,将自由放任中的市场价格称为公平价格。譬如,正是由于将市场主体还原为同质个体,现代主流经济学认为市场按照价格信号进行生产就能够显示出人们对不同产品的需求强度,从而实现社会效用最大化;但实际上,不同商品的市场价格差异主要体现出不同需求者的购买力差异,而购买力差异则源自社会收入的分配,因而市场生产所实现的最多只是生产者的收益最大化而不是社会的效用最大化。


为此,约瑟夫.福格尔就写到:“自由主义的经济正论,连同‘看不见的手’以及平衡力量的作用,是和我们不得不称之为物理主义的争论相联系的……政治经济学的运行理念直接按照自然规律性的模版被模型化:要么是一个按照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取得协调、由不同利益组成的驱动装置;要么是激流的水动力,使得十八到二十世纪的商品和货币的循环带有流通的容器的特征;要么有唯能说和新古典主义学说的相互关系,或者是以探讨自然科学的分界和变异问题为导向的政治经济学边际革命;要么是统计机制和随机的问题,它们随着有关金融市场随机游动和概率的讨论,在二十世纪下半叶重新开始活跃……这种形式交叉的基本动因是十九世纪以来日益加重的经济知识数学化。政治经济学对数学模式的援引受到自然科学的反响的启发,但对这点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寻找对均衡规律的表达方式”,“十九世纪以来的经济知识不只是遵循科学化的趋势,而且也寻求其定理的形式化,这从根本上有两点原因:一是对市场活动的理性秩序力量的假设,二是对财富均衡的信任。这里的关键是追求体系的‘美’。”[13]


最后,现代主流经济学之所以为市场辩护,又在于自然主义思维派生出了一种接受现实的肯定性理性,它认为,事物本质将在发展中不断显现出来,本质只不过是社会现象之和;相应地,没有人为干预的自然秩序就是上帝理性精神的体现,竞争性市场中的自然价格也是上帝所设计的公正或正义价格。这样,肯定性理性就赋予了自然主义以合理的价值判断,由此产生出伦理自然主义哲学观。进而,在逻辑实证主义兴起之后,自然主义思维还与实证分析日益结合在一起,由此就形成了伦理实证主义。[14]显然,伦理自然主义和伦理实证主义运用到社会竞争中就形成社会达尔文主义,运用到经济竞争中就产生了经济达尔文主义,运用到制度竞争中就产生了制度达尔文主义;为此,它为自然状态和自发秩序进行辩护,也为社会不平等和收入差距辩护,也为现有社会制度辩护,从而就抹杀了对社会事物应有的合理性判断。相应地,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倾向于开发一个个数理模型和计量模型来描述社会现象,不仅基于供求均衡和博弈均衡分析为社会现实提供解释,而且还基于最优化分析和理性选择框架将实存合理化。


(三)马克思经济学的异化观思维


根本不同于已蜕变成一门解释性学说的现代主流经济学,马克思经济学则根基于迥异的哲学思维和分析框架。(1)与还原论不同,马克思经济学一方面强调市场主体是异质的,这形成了结构主义思维;另一方面将社会经济现象视为相互联系而不可分离的有机体,这形成了整体主义分析思维。(2)与普遍主义不同,马克思经济学一方面将社会经济现象都纳入特定时空环境下进行考察,这形成了历史演化主义思维;另一方面将经济现象视为从属于社会系统,这形成了跨学科交叉分析思维。因此,不同于现代主流经济学将经济学视为一门自然科学而热衷于形式逻辑和计量实证的分析思维,马克思经济学本质上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取向:它关注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的内在因果机理而不是解释性的外在功能关系,它关注事物的动态发展而不是揭示均衡的存在条件,它致力于剖析供求关系背后的权力因素而不是先验地肯定市场出清。


马克思经济学之所以有此分析思维,又在于它根植于社会冲突观和社会异化观之中。(1)利益的冲突产生了行为的对抗性,异质性的社会个体就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优势或权力压榨、奴役和剥削其他人;为此,马克思经济学致力于权力结构和社会剥削的探究,关注社会正义和每个人的应得份额,关注弱势者的利益诉求,同时致力于弱势者权力和地位的提升。这样,不同于现代主流经济学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取向,马克思经济学构设了体现人本主义的批判取向。(2)社会异化导致现实制度对其原初目的或内在本质的偏离,强势者可以充分地利用权力来制定体现自身利益和意志的社会制度和分配规则;为此,马克思经济学致力于剖析现状的不合理性,关注事物的内在本质和原初目的,关注事物本来面目和现实面目之间的差异,同时致力于理想社会的探究以及完善现实制度的回归途径。这样,不同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伦理实证主义思维,马克思经济学构设了体现本质主义的规范取向。


根本上,社会异化观的目的就在于认识社会现实并解决现实问题,进而也就派生出一系列观察和评判现实世界的方法论思维。具体体现为:(1)异质主体思维,它通过人际间比较来揭示市场主体的不平等地位,并由此考察现实市场的运行逻辑;(2)权力结构思维,它借助于人际相异性来剖析市场中的权力结构,并由此分析市场交易行为及其结果;(3)平均主义思维,它引入群体力量和集体行动来考察宏观经济量的变动,并由此审视个体选择的限度;(4)辩证综合思维,它基于知识契合来全面认识社会事物,并由此揭示事物间的内在联系及其变化规律;(5)本质主义思维,它从行为意向性来挖掘社会事物的内在本质,并由此剖析功能主义思维的内在缺陷;(6)批判理性思维,它倡导以否定性理性来审视现实存在和流行理论,并由此促进对事物的本体论探索。其中,前三者是对现实世界的真实刻画和剖析,后三者是对待现实世界的基本态度。


显然,作为一门致用之学,经济学研究根本上不应该局限在社会现实的分析、说明以及解释上,而更需要揭示出社会现实何以呈现如此状态的深层成因,进而借助本质认识来评估社会现实的合理性,由此也就可以实现“不仅认识世界,更要改造世界”这一根本任务。与此同时,马克思经济学之所以引入异化观思维,也就在于它致力于人类社会的解放,进而致力于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而不只是为研究而研究。[15]相应地,正是基于马克思经济学的异化观思维,我们就可以对流行的现代经济学思维进行深刻的反思:不能受制于还原主义思维下的理性分析框架,而是要进一步揭示行为主体的有限理性,剖析人际异质性及其产生出的权力关系;不能受制于供求关系下的均衡分析框架,而是要进一步考察社会权力(尤其是集体权力)的变动趋势,由此来探究供求关系的演化趋势及其背后动因;不能受制于原子化的个人主义分析思维,而是要考虑个人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产生的影响以及相互的反馈反应,由此形成将社会经济现象视为相互联系的整体性思维;不能受制于理性经济人框架而偏重于形式化的数理逻辑关系,而是要关注事物间相互作用所孕育出的对立运动,由此形成深入本质的辩证思维。


不幸的是,边际革命以降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却抛弃了异化观思维,从而也就不再关注事物的内在本质,不再探究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和作用机理;相反,它偏重于描述和解释事物呈现出的外在表象,集中分析事物之间的功能性联系以及量的相关性。基于这一目的,现代主流经济学所设定的前提假定也就成为既不现实又根本无法实现的,其作用仅仅在于,以这些先验假设作为参照系来对现实世界中的各种社会经济现象以及各种社会行为进行分析,进而或者是基于伦理自然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而给出一个合理化的解释,或者基于伦理实证主义而逻辑实证主义而展开事物间关系的功能性分析和相关性分析。正因如此,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就看不到现实世界存在的问题,更提不出解决社会问题的治本方略;进而,它也就无法为现实社会制度的改进提供理论指导,甚至说不具有改造世界的基本能力,乃至最终蜕变成为一门解释性的公理体系或逻辑游戏式的工艺学。有鉴于此,经济学科的发展和完善就可以且需要从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思维中汲取营养,这些真正有助于洞察和改造一切社会现实的分析思维也就是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思维。


四、马克思主义偏重哲学思维的问题


上面解析了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思维,这些分析思维根植于马克思经济学的社会哲学观,根植于辩证法、唯物论等哲学思维。因此,长期以来,一谈到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马上就会联想到它的哲学思维,如辩证法、唯物论等。相应地,现代马克思经济学的教学在方法论上所偏重的往往也就是哲学思维的探索和宣讲。不可否认,这些哲学思维对马克思经济学具有很大的重要性,因为任何学派和学说所使用的分析方法都根基于它的哲学思维之中。而且,绝大多数马克思经济学者都认识到哲学观和方法论对马克思经济学的重要性。问题在于,在对现实世界尤其是日常生活现象作具体的分析时,究竟应该如何运用这些哲学思维呢?要知道,哲学思维无论在概念术语还是原理内涵上往往呈现出明显的不确定性和不易操作性,乃至往往只有少数的哲学大师才能系统理解并灵活使用,而绝大多数学人则难以有效地将之用于对具体而微观的现象和问题的分析。


分析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罗默就指出,“许多经济学家在试图解读政治哲学时,常常无功而返,因为他们发现政治哲学是如此的不规范和不严谨,这让他们感到很难驾驭。现代经济学家接受的训练是挑选一个有趣的问题,然后尽快地将它置于规范的模型中进行分析,公理概括了模型界定条件之间的某些基本关系,而知识则来自于从这些公理中推导出的并不直观的结论。经济学家的兴趣主要在于推论的过程,他的审美意识常常满足于一个出色的证明,或者出人意料地由弱公理推导出强结论的论证……政治哲学家……真正的兴趣在于模型格式化之前的智力思考过程……当一个问题完全弄清楚了,它就不再具有哲学趣味了。因而哲学家的任务就是在于寻找模糊的问题,然后指出如何使问题变得清晰:应当如何提出问题?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何种信息?”[16]尽管罗默的断言存在偏颇,但不可讳言,他指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用于具体经济问题分析时所面临的障碍和挑战。这里从两方面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思维用于经济分析所潜含的问题作一说明。


(一)哲学思维内涵认知上的不确定性


总体上,辩证法、唯物论等概念的内涵都比较难以界定,如辩证法的变化、矛盾以及唯物论的生产关系、生产力等的具体思想都不易理解。事实上,针对辩证法和唯物论的具体内涵,众多的马克思主义者往往依据个人认知进行阐述,并由此形成了大量的著作文献;但是,这些哲学概念却难以为一般读者和现实问题的研究者所理解和把握,更不要说灵活运用了。同时,正是由于含义的不确定性,一些学者就尝试将这些词汇转变为一般性结构的阐释,却导致了两种糟糕的结果:(1)将它们简化为一套定义,但这套定义往往干瘪失色,无法应对常识和逻辑的应用中所带来的攻击;(2)通过晦涩的词汇、专业的术语以及在乏味的议论中注入一种提示性的口气的斜体字来展示它们非推论性的意义,而“思维的非论述能力成了马克思主义的真正难题”。[17]同时,由于哲学思维的不确定性带来了理论的“非推论性”,这就强化了正统马克思主义学界的权威主义:权威们往往借助特定的社会或学术地位来推行其观点。但是,这根本上却很难为青年学子所接收和认同,甚至还会引起反作用,遭到刻意的排斥和否定。


例1.就辩证法而言。


辩证法强调,人类世界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从而应该以系统性和整体性眼光而不能静止地、局部地看待事物;同时,世间万物是不断变化和相互作用的,从而应该从矛盾运动而不是单向决定论视角看待事物的变动。但也正因如此,我们就无法运用严密的形式逻辑以及时间上先后的因果关系对事物展开分析,乃至对社会的认知往往具有明显的含糊性和非推论性;进而,这种推论性又容易使得辩证法蜕化为教条,以致“它不再被看作是发展中的认识论所提供的工具,似乎不用进一步认真考虑可能威胁到无所不包的辩证法的研究的原则”,进而“辩证法就成为信仰的专属物”。[18]


一方面,运用辩证思维来分析具体问题往往会显得难以把握。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几位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论述中得以认识。科恩指出,“虽然‘辩证’这个词在被使用时不总是没有明确的含义,但在用来表示一种与分析的方法相对应的方法史却从不具有明确的含义:就不存在能够挑战分析推理的辩证推理形式这样的东西。”[19]海尔布隆纳也认为,“辩证法没有一个简单确切的定义,马克思主义中应用的辩证法就更是如此。”[20]胡克则强调,“在马克思主义者的著作中,辩证法与其说是经常作为一个清楚地限定了的概念而出现的,还不如说是作为一个有魔法的信条而出现的。”[21]正因如此,运用辩证法的分析结论往往也欠精确。海尔布隆纳就指出,辩证法具有“难以理解的两面性:既丰富又贫乏、既有用又无用、既强大又虚弱。”[22]为证明这一点,海尔布隆纳还举例说明,作为“社会关系总和”的个人概念就具有很大的混乱,不同的辩证法往往会得出不同的具有“丰富整体性”的结果。例如,从社会经济根源角度,妇女最本质的方面被认为是被剥削者,同时也具有女性特征;但从社会心理根源角度,妇女最本质的方面被认为是女性,同时也是被剥削者的对象。[23]


另一方面,模棱两可的辩证法概念削弱了对清晰陈述和严谨论证的要求,从而还会对分析逻辑形成抵制。[24]原因在于:(1)辩证法思维具有明显的非推论性,因为它关注的是变化、矛盾和思想的阐释等,而缺乏相对清晰的常识和逻辑语言,从而往往令人难以选择;(2)运用推论性思维的语言则要求排除非常含糊和含义模棱两可的词汇,排除隐喻性提示的词汇。进一步地,“辩证法的非推论性使得运用辩证思维模式的作家,在沟通中产生了非同一般的困难。看似不可避免的模糊和间接倾向阻碍了简单明了的思想传递。随后,一些不太专业的作家乱用一些词汇,他们将这些词汇当作‘护身符’,使‘辩证法’成了糟糕理念的借口和马克思主义者身份的廉价凭证。”[25]所以,海尔布隆纳强调,“尽管辩证法分析赋予了马克思主义敏锐的洞察力和理解力,但是,从心理过程的本性来说,这些‘天赋’与传统理性思维模式的检验是相悖的。”[26]另一些马克思主义者也将辩证法称为“通过欺骗调和对立面的艺术。”[27]


例2.就唯物论而言。


唯物论强调,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又具有能动性。将唯物论用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分析中就形成了历史唯物主义,其基本思想是:生产力的变动导致了生产方式及生产关系的任何发展和变革,进而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的变动又促进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变化。在这里,生产力被视为社会发展的首要因素,它决定生产关系,又反过来受到生产关系的反作用。问题是,作用与反作用的“度”在具体分析中如何把握呢?结果往往是各持其说,这就为现实经济分析带来了困惑。


第一个问题,如何全面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各自的内涵呢?马克思的生产力主要是指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并集中表现为劳动力、劳动工具、劳动对象这三大基本要素;马克思的生产关系则是指导生产力并分配产品的社会安排,并集中表现为生产资料的所有制、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交换关系、产品的分配关系和它直接决定的消费关系这三大基本要素。这里可以作这样的审视:生产力究竟只是指个体生产力或单要素生产力还是也包括社会生产力或全要素生产力?显然,后者必然涉及了劳动分工、组织结构以及劳动关系等,而劳动关系等又与生产关系联系在一起。事实上,李斯特的生产力概念就要广泛得多,包括了社会进行生产做必需的一切活动和因素:不仅包括“物质资本”形成的生产力,更是包括“精神资本”所创造的生产力,甚至政治制度、风俗、宗教、道德等都是生产力。相应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概念的内涵本身在学术界就引起广泛争论:马克思主义学者倾向于认为生产协作可以提高效率,但本身却不是生产力;[28]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劳动分工和生产协作依赖于人类活动和制度规章的协调,从而生产力的提高并非孤立的工人劳动,乃至生产力也属于生产关系的范畴。显然,要正确理解这些概念,就需要对生产以及生产过程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海尔布隆纳就指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不是狭义的经济概念。”[29]


第二个问题,又如何正确把握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呢?马克思强调,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相应地,是社会存在决定了文化、伦理等社会意识。这里可以做两方面的审视:(1)生产力究竟是自在的还是自为的?自在的就会退化为自然力,自为的则涉及人的意识。(2)生产力究竟是纯粹技术的还是带有社会性的?纯粹技术主要关乎工具理性和自然科学知识的提升,社会的则涉及价值理性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提升。显然,如果从自为和社会性角度来理解生产力水平,也就意味着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影响。事实上,韦伯在探究西方资本主义的起源时就强调,经济伦理不是经济组织形式的简单“因变量”,它反过来也会从自己一方去塑造经济组织形式;在这里,伦理是社会关系和社会意识范畴,资本主义发展则是生产力和经济基础范畴。这意味着,不同于马克思的技术决定论,韦伯更倾向于“生产关系决定了生产力”。这就是学术上著名的“两个马克思之争”(一个是卡尔.马克思,一个是马克思.韦伯)。显然,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间的任何简化理解往往都会割裂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这两大范畴,究其原因,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并非是单向的,而是要复杂得多。不幸的是,传统理论往往过度强调生产力的作用,乃至形成机械的技术决定论,按照这种理论,技术的进步将会导致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并由此促进社会的合作和人性的提升。然而,尽管目前的财富已经远远超越了凯恩斯80年前所预言的富足程度,但人类之间的争斗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在加剧。究其原因,没有合理社会意识的规范,人类欲求是不断膨胀。诺思就指出,工业革命和技术变迁并不必然导致乌托邦的实现,相反,“现代技术有可能使许多人类冲突问题更加恶化。当然,技术已经使冲突变得更加致命”;相应地,我们更应该关注“人类为了解决合作问题而进行的永无止歇的抗争,从而他们收获的,不仅仅是技术带来的益处,而且还包括那些构成文明的所有其他的人类的努力。”[30]


(二)哲学思维具体应用中的难操作性


根本上说,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哲学思维主要适用于与社会观和历史观相联系的宏观领域,考察人类社会的长时段发展历程,探究制度变迁和社会变革的终极原因。恩格斯在《德国农民战争》中就写到:“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是由此产生的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31]进而在《反杜林论》中又写到:“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该在有关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32]问题是,任何社会事物的形成往往都涉及长期、中期和即期这三方面的因素,这些因素的影响比重往往随着观察视角和期限等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从而并不总是要追溯到终极原因;尤其是,就那些短期内不断变动的微观社会现象和具体现实问题而言,更需要剖析那些直接的原因。


显然,在宏观环境和社会情势大致平稳的时下社会,人们主要关注在日常实践中遇到的大量微观问题,而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哲学思维对这些具体问题的分析和解决却难以提供可操作性的方法论指导和精确的逻辑分析,至少难以用于解决那些变动不居而紧迫的日常挑战。更进一步地,这些哲学思维不仅与现代经济学需要研究的具体微观经济问题相脱节,而且也难以为经济增长、中等收入陷阱、收入差距拉大等具体的宏观经济问题提供微观分析基础。为了便于读者的理解,这里举两个例子来说明。


例1.当前社会中存在很多问题,问题的存在就意味着现实偏离了人们的理想诉求,这也就是异化。那么,我们如何研究广泛存在的异化问题呢?一般地,面对社会异化这一问题,传统马克思经济学倾向于追溯到并凸显财产关系这一终结原因,并将生产资料私有制视为异化的根源。但问题是,即使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中,也会由于不平衡的权力结构及其带来不公平的收入分配而导向社会异化呀!这显然意味着,我们在对充斥于现实社会中的异化现象进行具体分析时,一个直接的路向就是剖析现实世界中的人际不平等及其成因,进而揭示出多面体的权力关系以及具体的权力分布;相反,我们不能也不必将之归咎于财产关系、生产关系以及所有制结构等结构性因素,这种分析反而将复杂问题简单化了。[33]


例2.收入差距的持续拉大已经现代经济发展中重大障碍,那么,如果理解这一现象呢?一般地,在探究收入分配时,马克思经济学传统上往往从劳动、资本和土地三大要素来考察工人、资本家和地主三大阶级之间的斗争,从而热衷于使用阶级分析法并从集体权力中去探究收入差距的渊薮。但问题是,市场经济和互联网经济的迅猛发展已经使得大规模的正式组织日趋瓦解,市场权力也呈现出明显的碎片化趋势;同时,市场经济促使个人主义的膨胀,市场上的个体谈判逐渐取代了早先车间中的组织对抗。既然市场权力已经高度分散了,又如何基于阶级权力和集体行动来解析收入分配呢?[34]这意味着,分析当前社会中的收入分配以及竞争行为时,与其上升到阶级对抗和社会运动层次,不如将阶级分析拓展为一般的权力分析。


显然,上述都暴露出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偏重哲学思维的不足:就微观制度变迁而言,并不一定非要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去探究,而是可以直接剖析相关者的力量结构;就具体个体行为而言,也并不一定非要从历史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去探究,而是更应该关于个人的利益偏好以及相应的制度安排。更不用说,由于概念上的含糊性,这些哲学命题本身就存在歧义。奥尔曼写到:“马克思的唯物史观就是因为生产方式与‘社会的、政治的和精神的生活过程’之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经济结构(或基础)与其余社会要素之间,以及物质的存在与社会的存在之间的一系列相互重叠的对比而具有特征的。由于马克思没有太多地注意区分这些不同的简洁陈述,所以存在着许多关于在说明他的观点时应强调哪一个要素的争论,但在以下两点上存在着广泛的认同:(1)每一组中的第一个术语在某种意义上是后者的决定因素;(2)在每一种情况下,两个术语之间的界限或多或少是固定的并相对容易确定。但是,如果马克思能够将‘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称为‘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将共同体和‘革命阶级’称为生产力(在其主观方面也具有‘个人的性质’),将‘一经掌握群众’的理论称为‘物质力量’,并将与私有财产有关的法律(它似乎是上层建筑的部分)当作基础的部分,将阶级斗争(它似乎是政治生活的部分)当作经济结构的部分,那么,这种界限又能够明确到什么程度呢?恩格斯甚至能够将种族称为一种经济因素,这也是值得注意的。”[35]


(三)两大经济学分支的分析思维比较


正是囿于辩证法和唯物论等哲学思维,马克思经济学偏向于整体主义思维,倾向于以阶级或集体而非个体作为社会经济分析的单元;相应地,它就缺乏对组织内部权力结构的深入剖析,进而也很少分析群体内部成员的行为差异。譬如,当前中国社会中反对农民工子女享受同等教育等最为激烈的恰恰就是城市工薪阶层,当前市场经济中收入差距拉大最为显著的也是体现在不同岗位的“被雇佣者”之间,等等。我们看一段波普尔的阐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的公式之所以有价值,在于它提示,我们应该注意阶级斗争在权力斗争和其他发展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然而,我们当然不应该重新过于认真地对待马克思的‘一切’一词。如果考虑到阶级内部本身的间离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即使是阶级问题的历史也不都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公式的危险性之一是,如果过于认真地对待它,就有可能误导马克思主义者把所有的政治冲突,都解释成剥削者和被剥削者之间的斗争(或者解释成有人试图掩盖‘真实的问题’,掩盖基本的阶级冲突)”。[36]


同时,正是囿于宏观性和终极性的原因探索,马克思本人运用哲学思维所分析的也是集中于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剥削、贫困化、异化、生产过程以及经济危机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整体性的社会改进政策。承袭此类学说,时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所讲授的也主要集中于引导青年学子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剖析和批判,并不断重复和阐释马克思本人所提出的那些有关社会发展和改进主张。正因如此,辩证法、历史唯物论等哲学思维以及对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社会主义的信念就成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识别要素。这就带来了问题:(1)资本主义现实制度在马克思之后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的批判反而会让青年学子感到严重脱离现实;(2)青年学子更关心的是周遭——还被冠以“社会主义制度”之名的社会经济问题,但教科书上对此的分析却似乎非常不足。


此外,承袭马克思的批判性思维,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集中于对资本主义的运行机制和内在关系的揭示,集中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以及集中于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改造。在很大程度上,这种研究取向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可取性,其原因是,马克思经济学根本特征就在于对现实世界的批判和改造,而资本主义社会正是西方学者所处的社会现实。然而,如果中国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人还是执着于这些研究议题,那么,就不合理和不可取了。其原因是,中国学人处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环境中,更应该剖析自身所处时代和社会所存在的问题,更应该积极引导青年学子关注和改造社会现实问题。由此,我们也就可以发现问题之所在: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课程重点传授的主要集中于,或者是那种难以捉摸和操作的哲学思维,或者是一套“自圆其说”的马克思经济学理论体系,或者是对资本主义制度和矛盾的剖析;在这种教学体系下,青年学子们也就很难从中获得对具体现实问题进行独立分析的清晰思维和技能,进而也就会逐渐失去了学习马克思经济学的动力和兴趣。


由此可见,当前马克思经济学呈现出一种二元特性:一方面,马克思经济学形成了结构性和批判性的分析思维,这不仅有助于我们关注现实世界,而且也塑造了开放性和多元性的学术体系;另一方面,传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迄今还侧重于对早期资本主义的批判和对未来社会主义的信念,而这又偏重于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等哲学思维以及意识形态分析和阶级分析等社会思维。在很大程度上,针对具体而微观的现实问题,正统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迄今还没有形成一套简洁而有效的研究路线或分析框架,乃至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迄今偏重于哲学思维的阐释,由此也就产生出很难有定论的争论。事实上,正统马克思经济学缺乏像现代主流经济学那样便于学者进行独自探索的一套可操作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乃至对一些具体观点往往只能诉诸于权威的解释。有鉴于此,一些分析马克思主义者就宣称,马克思主义没有一种独特的有价值的方法。[37]这也意味着,马克思经济学要构建明确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就需要向现代主流经济学学习和借鉴。


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面临着与马克思经济学截然不同的另一种情形。一方面,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哲学方法和认知思维存在根本性的缺陷:它根植于自然主义、肯定性理性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伦理实证主义以及行为功利主义等哲学思维之中,从而倾向于为现实制度和既得利益进行辩护;同时,它又刻意模仿自然科学的研究范式,从而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僵化性和一元性,乃至蜕化为与现实无关的自我解释性的黑板经济学。另一方面,现代主流经济学集中分析私人领域的个人行为问题,并将行为主体设定为理性经济人,进而就构建了一条简洁而严密的分析框架:理性选择框架;进而,基于理性选择框架,现代主流经济学在分析具体社会经济现象时又发展出了一系列具体而可操作的分析工具,如效用最优化的边际分析、行为选择的机会成本分析、投资决策的收益-成本分析、社会状态的供求均衡分析、收入分配的势力博弈分析、组织治理的委托-代理分析、信息不对称下的最优激励分析以及相关性检验的功能分析,等等。这样,现代主流经济学课程中传授的就主要是理性选择框架以及相应的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从而有助于分析技能的训练;相应地,青年学子在学习现代主流经济学往往感觉到踏实而明确,从而也就有兴趣和动力掌握它。


总之,正统马克思经济学的分析思维还主要停留在哲学层面,相应地,它侧重关注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和变迁问题,集中阐述和预测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进而也就深入剖析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权力关系和制度结构。与此不同,现代主流经济学则建立了一整套的分析框架,相应地,它主要关注现实世界中的具体社会经济问题,集中解释和预测各个孤立的社会经济现象,进而也就发展了一系列的解释模型和分析工具。正是从这个角度上说,马克思经济学提供了观察和预测社会动态变迁的宏观思维,但在解决具体问题是往往显得力不从心;相反,现代主流经济学提供了解释和分析现实经济现象的微观工具,但对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法往往是重标不及本。根本上,现代主流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框架主要适用于社会经济现象的(事后性)解释而不是社会经济问题的解决,进而主要适用于解释私人领域的行为选择而不是解释公共领域的制度变迁。因此,要推动现代经济学的完善,就需要将这两种分析思维结合起来。


五、由高次元分析思维提炼出的研究路线


上面的分析揭示出囿于哲学思维对马克思经济学发展及其具体的经济分析所造成的严重问题,这也体现出哲学研究与经济学研究在方法论上所存在的差异。事实上,正如博兰指出的,“一项能使哲学家感到满意的分析,十有八九不会给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家留下什么印象。”[38]这其中的科学家尤其是指经济学家。博兰举了一例:经济史协会1992年在梅森大学召开的会议上讨论豪斯曼刚出版的经济学哲学著作,专题小组由一名哲学家和两名经济学家组成;其中,哲学家说自己很喜欢那本书,而两名经济学家则说那本书简直糟透了。这种分歧出现的原因就在于,经济学家往往认为哲学家未能准确地表达经济学家的思想或理论,这一看法使得经济哲学文献对经济学界几乎产生不了什么影响,尽管物理哲学或化学哲学等往往会显著地影响物理学家或化学家。这也启示我们,要推动马克思经济学的普及化,基础性的工作就在于将这些哲学思维转化为更为清晰的分析框架或研究范式;由此,马克思经济学才可以摆脱哲学层次的争论而大大增强其现实应用性,进而才能真正成为为社会大众所掌握并运用于洞察和改造现实世界的理论学说。为此,接下来继续对嵌入在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进行辨识和发展,并由此来提炼出一条简明而有效的研究路线。


(一)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框架缺陷


一般地,作为一个“知行合一”的致用之学,经济学理论体系在方法论上至少有三个层次的要求:(1)根基于合理的社会观和哲学思维,这需要对肯定性理性和否定性理性、自然主义和反自然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反社会达尔文主义、本体主义和解释主义、形式逻辑或辩证逻辑等进行界分;(2)形成一条明确而有效的研究路线或分析框架,这需要对理性-均衡框架、历史-演化框架、归纳-演绎-溯因框架以及从现象到本质框架等进行辨识;(3)还需要存在一系列有针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手段和工具,如边际分析和平均分析、变量分析和存量分析、博弈分析和供求分析、委托-代理分析、成本-收益分析、交易成本分析、图形分析、相关性检验以及定理、术语,等等。


同时,不同层次的方法和思维在明确性上的要求往往表现出很大差异。一方面,就哲学思维而言,它可以且往往具有一定的含混性。究其原因,哲学主要研究的往往是那些还不确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一旦确定后也就不再成为哲学议题;同时,哲学集中体现为不同个体对人类世界和社会发展的“形而上”认知,从而也必然带有明显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由此也就会滋生出哲学的不同派别以及相互间的争论。另一方面,就经济学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而言,它却需要有相当的明确性,能够有效地架通哲学思维和具体分析工具。究其原因,经济分析是普通大众在各自的日常生活中需要用到的,只有相对明确的研究思维才能被广泛地使用和接受;同时,普罗大众在面对具体现实问题时也希望能够得到尽可能确定的答案或解决方法,乃至只有具有相当的确定性才可能被视为科学的。


显然,方法论的上述两大层次所体现的特征要求明显地烙印在现代主流经济学身上,这里作一简要的分析和说明。


一方面,在哲学思维上。首先,嵌入其中的自然主义思维及其衍生出的肯定性理性使得现代主流经济学内含了逻辑上的冲突和紧张,这是导致系列政策趋向偏至和背反的根源。相应地,现代主流经济学所热衷使用的理性、交易、公平、自由、民主、科学、市场以及市场规律、自然规则、自发秩序等概念,也都充满了含混和不确定性,乃至不同学者对它们的理解和使用往往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和政治性。譬如,肯定性理性一方面对人类能力的肯性,另一方面又对现实社会的肯定,两者之间就充满了紧张和冲突。再如,一般均衡论者使用了具有完全信息并且关注所有进程利益的理性概念,但囚徒困境或公地悲剧论者所使用的却是只关注一次性行为功利的理性概念。[39]其次,哲学思维的不确定性也会严重影响人们对具体事务的认知,从而必然带来实践上的不确定。例如,所有权所体现的究竟是自然权利还是社会权利?企业家究竟是指基于工作本能的创新者还是基于虚荣本能的逐利者?[40]再次,正是由于哲学思维上就存在这种内在缺陷,这也就严重制约了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深度。例如,根基于还原思维,现代主流经济学设定了先验的经济人假设,它被动地对给定的外生条件作出最优反应,结果,就无法从人性层次上为制度层次的变革找到机制和趋势上的解释依据。


另一方面,在分析框架上。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哲学思维基础如此脆弱,但它毕竟发展出了一个相当明确的理性选择分析框架,大多数经济学人也都乐于在这一框架下对社会经济现象进行分析。而且,这种分析框架被接受和运用的程度如此之深,乃至绝大多数经济学人根本不关注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根基的那些哲学思维,甚至也已经完全不知道它所嵌入的那些哲学思维,更不要说还会去考究和甄别嵌入在这些哲学思维中的高次元方面和低次元方面,进而也就看不到它的狭隘性及其内在悖论。关于这一点,约翰.罗默也指出,“面对经济学家的模型,哲学家常常会质疑模型设定条件和公理,他会提出反例,试图表明这个模型在一些细节上忽略了当前问题中的一些相当重要的情况。他还会举例证明公理已经含蓄地回答了一些本该一开始就保持开放性的问题,或是认为公理本身就排除了某些重要的现实情况。经济学家一向不耐烦地认为哲学家的质疑很无聊,是将注意力转移到无关紧要的细节;而哲学家则认为经济学家是在不佳思考地将细节问题‘一刀切’。”[41]也就是说,现代主流经济学所根基的哲学基础存在严重缺陷,这导致大量的经济学论断都无法经受得住思辨哲学的逻辑检验。


由此,我们就可以更全面地看待现代主流经济学:一方面,它提供了一条简洁而容易掌握的分析框架,从而有助于经济学理论的传播和经济学思维的应用;另一方面,它所根基的哲学基础又存在明显缺陷,乃至由此形成的分析框架也难免具有狭隘性和片面性。一般地,现代主流经济学主要集中于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解释和描述,对社会经济现象之间功能性关系的剖析和刻画,而无法深入到事物的内在本质和事物间相互作用的因果机理。相应地,受制于这一分析框架,现代经济学人在看待社会经济现象时往往存在视野上的局限性,基于局部均衡的理性分析更是使这些经济学人只能看到他们能够和愿意看到的一面,却看不到他们不能够和不愿意看到的一面;进一步地,受制于这种偏至的哲学思维,现代主流经济学人很多都蜕变为特定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却不自知,其政策主张潜含了严重的社会恶果而不在乎。[42]显然,这正是主流经济学范式的问题所在,也是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危机根源。


事实上,现代主流经济学创设的理性选择框架主要适用于分析纯粹私人领域的个人行为,或者适用于分析人控制和处理物的工程学问题;但是,一切社会现象、事务和行为根本上又都具有或多或少的公共性,而发现和解决公共领域的问题才是经济学科的根本目的。[43]不幸的是,尽管现代主流经济学在心理上也会将自身归属为社会科学,但它同时又坚持承袭自然科学的还原主义思维并由此打造出数学形式主义方法,进而将之拓展运用于分析广泛的社会经济现象和问题,却很少去认真思考这种方法对社会现象和经济问题的适用性。为此,劳森就指出,“现在经济学的所有显著问题均源自现代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其研究题材的错配而导致的大范围的失败。的确,现代经济学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案例,即一个相当狭窄的研究方式,这种研究方式被先验地、不假思索地、错误地普遍化了,并产生了不幸后果。”[44]既然如此,又该如何扭转这一错误的方法导向呢?一个重要举措就是,允许多元思维的存在和竞争,引入其他非主流经济学流派的范式和批判,尤其是引入马克思经济学哲学思维的反思和改造。由此产生的关键问题又在于,如何从马克思经济学的哲学思维中提炼出更为有效可行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


(二)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路线


当前,马克思经济学所面临的情境及其问题与新古典经济学恰恰形成鲜明的反差:马克思经济学迄今并没有像新古典经济学那样形成一条清晰的研究路线或分析框架,从而在宏观哲学思维和具体分析方法之间就出现了断裂;其结果就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人大多偏重于对这些哲学思维的阐释以及由此产生了对“非推论性”观点的争论,而在对具体问题的分析思维或过程上却难以达成共识,乃至无论在教学还是研究上都不便于青年学子的吸收和认同。有鉴于此,马克思经济学要得到实质发展和有效推广,要补充、修正乃至取代当前主流的新古典经济学,就必须对其具有含糊性的哲学思维加以逻辑化和系统化,要在哲学思维和具体分析方法或手段之间构造出一条简洁明了而具可操作性的研究路线。这是统领上述系列高次元分析思维的研究纲领,是马克思经济学提供给我们以观察现实世界的分析框架,也是马克思经济学中各高次元思维在现实社会经济分析中的具体体现。


问题是,如何从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中提炼出一整套可操作的研究路线或基本框架呢?这就要从马克思经济学的根本特性着手。根本上,马克思经济学是现实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它注重理论的实践功能,强调理论的意义不仅在于认识世界,更在于改造世界。正是基于这一使命,马克思经济学不是简单地停留在对现状的合理性揭示上,而是致力于揭示事物现状与其应然本质的脱节或背离,由此就发展出了五层次的社会异化分析框架;[45]进一步地,由社会异化观又派生出了其他一些分析思维:异质主体思维、权力结构思维、平均主义思维、辩证综合思维、本质主义思维和批判理性思维。显然,正是借助这些思维,马克思经济学不仅深入挖掘事物的内在本质,而且系统剖析现实中的缺陷及其成因,进而致力于寻找解决问题的合理办法;同时,将这些分析思维纳入统一框架下就形成了一条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有助于对社会现实站看系统而全面的剖析,进而实现认识和改造现实世界的诉求。


一般地,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体现了这样的五大层次:(1)剖析事物表象背后的应然本质,这需要运用溯源法考察事物的起源以及运用萃取法形成社会科学知识的综合;(2)解释社会事物的实存形态,这需要运用实证分析加以描述以及运用权力分析剖析供求关系背后的影响因素;(3)揭示实然形态与其本质的偏离及其原因,这需要运用历史分析来梳理事物的演化轨迹以及运用结构分析来考察决策权的归属和变动;(4)剖析异化现状下的各主体行为及其造成的危害,这需要运用制度分析来考察激励、逆向选择等效应以及运用博弈分析来考察利益的分配;(5)确定事物改进的方向和措施,基于规范分析来确定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以及运用整体分析来考察相应的抗衡力量和社会运动。


那么,为何说从本质到现象这条研究路线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根本方法论特色,并且其价值要优于现代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呢?这里可以从如下几方面作一说明。


首先,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具有观察和分析问题的系统性和全面性。一般地,它具有这样几大重要特色:(1)将基于现象实证的“是什么”和基于本质规范的“应该是什么”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的契合,而避免了事实和价值的二元分离;(2)将基于内在结构的本体论和基于外在表现的解释论结合起来,从而深化了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而避免了因果关系和功能关系的混同;(3)将探究本质的本体论假设和纯粹抽象的解释论假设区分看来,从而确立了理想状态来审视现实问题并引导未来发展,而避免了工具主义谬误;(4)将基于经验数据的归纳实证和基于逻辑推理的抽象演绎结合起来,从而实现了经验主义和超验主义的结合,并发展了溯因推理思维和深化了本体论认识。


其次,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是对马克思哲学思维的逻辑提炼。一般地,它可以有效避免现代经济学研究的过度抽象化之弊端:(1)它是辩证法思维在经济分析中的具体应用,如注重本质的因果分析和关注现象的功能分析之结合就体现了正反合的辩证法逻辑体;(2)它也是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具体化,如通过原初目的和衍生目的两个层次的结合来洞察社会事物的本质就体现了逻辑与历史的统一。事实上,海尔布隆纳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对社会思想的全部贡献最终可归结一点:它努力透过事物的表象发现其隐藏的本质。”[46]正是基于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马克思本人对劳动的属性、工资的来源、收入的分配、货币的形成、价格的出现、组织的演化、分工的效率以及其他一系列的资本主义制度都作了非常深入的病理学剖析。例如,在工资和雇佣劳动的关系问题上,马克思也努力透过现象揭示工资的本质,并根据社会条件来分析现实工资率的大小和演化趋势;同时指出,工人要打破“神圣”的供求规律,关键在于消除劳动之间的分化和竞争,而走联合和合作的道路。


其三,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还可以派生出观察真实世界的其他系列方法。一般地,这些方法包括权力分析、结构分析、辩证分析、历史分析、溯因分析、规范分析,等等。例如,我们可以运用溯因法和因果联系去探究事物的内在本质和相互作用,可以运用否定性理性和批判思维去揭示现象与本质之间的差异,可以运用权力分析和博弈思维去剖析事物的存在及其形态,可以运用异化思维和规范分析去评估现实制度的合理性,可以运用矛盾关系和辩证逻辑去考察社会制度的变迁轨迹,可以运用生产力-生产关系分析去探究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可以运用异质性思维和不平等关系去洞悉真实的市场机制,可以运用冲突理论和阶级意识去解析特定情境下的集体行动,可以运用力量博弈去考察市场经济中的收入分配,可以运用平均方法去分析阶层和行业的收入决定,可以运用财产关系去考察广泛存在的剥削现象,等等。


其四,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还可以更好地与社会科学的学科性质和研究对象相适应。一般地,它比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更为全面、系统,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对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主流经济学作一两方面的比较。(1)研究对象上存在根本性差异:马克思经济学的根本关注在公共领域,这体现在社会制度的设立和完善以及社会财富的创造和分配等方面;现代主流经济学则内缩于私人领域,集中分析既定制度下的个体行为以及社会财富的配置等问题。(2)研究思维也存在显著不同:马克思经济学跟之上属于社会科学,它致力于探究事物的本质和因果机理,从而注重历史的、规范的分析而走跨学科的交叉研究道路;现代主流经济学则更接近于一门自然科学,它致力于解释事物的现象及其功能联系,从而偏重逻辑的、实证的分析而走理性推理的数理化道路。[47]正因如此,马克思经济学使用并发展了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强调透过现象探究事物的本质,分析现状对本质的偏离及其成因,关注异化现状下的行为及其危害,并通过设立本质这一理想状况而确立社会发展的方向以及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根本途径;与此不同,现代主流经济学则采用了“设定先验假设,再进行逻辑推理”这一研究路线,集中分析现实的社会经济现象,采用理性选择和供求均衡来描述和解释现象,使用伦理自然主义和伦理实证主义来合理化现状,从而发现不了、更解决不了现实问题。


最后,马克思使用的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也是对前人的继承和发展。事实上,古典经济学所关注的主要就是劳动分工、收入分配和社会制度等议题,这些议题都属于公共领域,并且在当时也很不合理。阿尔都塞就指出,马克思高度评价了古典经济学家在研究政治经济学上使用的“科学”方法,这种方法有两大基本特点:(1)科学的态度,它将可感觉的现象当作次要的东西,进而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把可以看见的一切现象以及经济世界所产生的实践经验概念——即“日常生活”的全部经济范畴——都当作次要的东西;(2)科学的系统理论,它能够包括其对象的整体并能够把握本质(归纳出来的本质)同一切经济现象联系起来的“内在联系”,进而在政治经济学领域致力于探索各种不同的现象如工资、利润、地主、商业利润等的本源本质及其相互联系。阿尔都塞认为,“这种把现象当作次要东西的方法使我们能够揭示隐藏在现象后面的本质,现象的内在本质。经济科学对马克思来说就像其他科学一样取决于从现象到本质的归纳,或者像他用天文学作确切的比喻时所说的那样,‘从表面运动向现实运动的归纳’”;[48]“在马克思看来,个别结论或一般理论具有科学性的条件是从本质到现象(从材料到概念)的归纳和本质的内在统一这两个积极的规定”。[49]


可见,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既不是“宏大着眼有余而微观着手不足”的辩证法或唯物论等哲学思维,也不是针对特定历史阶段的阶级分析或意识形态分析等特定分析模式;同时,在现实经济分析中,它体现为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这条研究路线架通了马克思经济学的哲学思维和具体分析方法。对此,哈维就指出,“如果马克思教会了我们任何东西,那一定就是现象世界具有欺骗性,而科学的任务正是透过现象,识别出在它背后运作的力量。”[50]当然,尽管魁奈等重农主义者以及斯密等早期古典经济学家都使用了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但他们的分析大多是基于局部的归纳,从而往往不能揭示出真正的本质。在马克思看来,斯密的重大错误就在于试图把具有不同本质的对象归纳为统一的起源,把政治的本质和尚未归纳出本质的纯粹现象看做是具有同一本源。[51]相应地,我们对待马克思学说也是如此,由于受个人知识和时代背景的局限,马克思对事物的本质认知也可能是基于局部的归纳;在这种情形下,作为后辈的我们就有更大的优势去推进对本质的认知,同时也基于这一路线对新出现的社会现象进行观察。正是从这个维度上说,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六、结语


马克思经济学要复兴和发展,首先就需要确定其目标定位:是主要由少数精英思考、认识和掌握、进而上升到国家和政府政策来引领社会大众进行社会变革的学说?还是为社会大众所理解和灵活使用、进而为认知社会经济现象和解决社会解决问题所提供的有效思维?显然,市场经济迅猛发展以及在个体自主日益强化的现代社会,经济理论和思维的主要价值在于,它能为那些经济活动的主体所理解并付诸行动以实现“知行合一”和“知成一体”。为此,经济学理论就不能只为少数人所掌握进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服务,而应该成为社会大众在日常实践中认识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理论指导和有效分析工具。进而,要做到这一点,经济学就需要构建出一条容易为大家所遵从和运用的清晰而有效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而不能停留在对社会关系以及主要矛盾的剖析和争论上。也即,现代经济理论存在着一个大众化的内在诉求:它需要形成一条简洁而有效的分析范式,由此才能为广大经济学人或青年学子所认同、接受和青睐。相应地,马克思经济学的现代复兴关键也就在于提炼出一条简洁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进一步的关键又在于挖掘出嵌入其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


一般地,这些高次元分析思维及其相应的研究路线既不同于针对特定社会的具体学说和传统智慧,也不同于在宏观层次上作历史阐述和未来预告的哲学思维,而是能够发现并解决现实世界中具体问题的基本思维和有效方法。事实上,经济分析本身就具有不同于哲学思维的特性。一方面,哲学关注的往往是事关根本但往往又不是很紧迫的问题,如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社会发展等宏大问题的思考。显然,尽管每个人都会面临着这些问题,但真正作深入探讨的只是少数人,少数人围绕他们共同关注的根本性问题展开交流和争论。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哲学终究面向的主要是少数精英。另一方面,经济学关注的往往是细微琐碎但往往又是很紧迫的问题,如日常生活(消费、生产、投资、交换)中面临的选择以及资源(时间、精力、资本)面临的处置等具体问题的解决。显然,不仅每个人在现实实践中都会遇到这些问题,而且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正因如此,经济学的受众面要广得多,因为经济活动往往关系到现实个体的切实利益,更不要说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学习经济学。


当然,也并不是说经济分析思维与哲学思维是截然分离的。事实上,哲学问题中的一大块就是有关认识论的,它是对事物本体的认识以及对知识推理的逻辑,有助于确立我们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合理性。只不过,哲学思维往往具有高度的思辨性,并且依赖长期的内省,并主要思考那些起因还不确定的问题,从而往往也就只为少数人所熟悉。相应地,这些哲学思维要能够为社会大众在日常实践中所灵活掌握和运用,就需要作通俗化、明确化的提炼并由此形成简洁的研究路线和分析框架。正是基于这一思维,本章深入辨识了马克思经济学中的高次元特质和低次元特质,并通过对各个高次元思维的综合而提炼出了从本质到现象的研究路线;进而,基于这一研究路线,就给出了探究现实事物与其本质存在何种偏离、何以偏离以及如何解决的基本分析框架,从而有助于实现马克思经济学解释和改造现实世界的根本任务。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从本质到现象这一研究路线在马克思经济学中就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地位,它不仅凝结了马克思经济分析中的高次元分析思维,而且地将极大地促进了马克思哲学思维在具体现实世界中的应用。


不幸的是,长期以来正统马克思经济学往往将马克思的具体观点和分析思维统一起来,并进而混同了高次元思维和低次元思维;其结果就是,不少学者在马克思经济学的研究和教学中所注重往往要么是一些具体观点和理论,要么是具有很大不确定的哲学思维。霍奇逊就指出,一些马克思主义出版物往往存在这样一些相当可笑的论述方法:(1)“摘录马克思的有关主流经济学理论从李嘉图就开始蜕化的论述,然后据此就‘证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不能吸收现代经济学的任何内容来加以更新”;(2)“宣称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规范,要成立则全都成立,否则就全都不成立,从而不能承受任何理论上的修补”;(3)“既然《资本论》的逻辑是‘辩证的’那么它就不能为首尾一贯的形式逻辑推断所驳倒。”[52]同时,随着马克思经济学的具体观点受到越来越多新事实的越来越大的挑战和质疑,一些经济学人转而机械模仿和简单搬用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分析思维和工具来处理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社会经济问题,由此获得的结论使得“马克思主义的每一信条都受到‘明显的批判’”,[53]进而也就导致了马克思经济学的进一步式微。在很大程度上,正是由于没有正确对待马克思经济学的高次元分析思维及其相应的研究路线,马克思经济学就难以摆脱裹足不前而被边缘化的境地。


注释:


[1]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

[2]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5页。

[3]徐复观:《中国人文精神之阐扬》,李维武编,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6年版,第21-22页。

[4]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1页。

[5]希尔贝克、吉列尔:《西方哲学史:从古希腊到当下》,童世骏、郁振华、刘进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6年版,第200页。

[6]朱富强:“如何看待异化与分工之关系:基于马克思异化观的四层次分析框架”,《天津社会科学》2018年第4期。

[7]埃尔斯特:《理解马克思》,何怀远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17页。

[8]基恩:《经济学的真相》,霍彦立等译,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年版,第495-496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上),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406页。

[10]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郑一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45页。

[11]朱富强:《现代经济学的“看见”和“看不见”》,《学术研究》2017年第3期。

[12]朱富强:《自然主义思维、经济人假设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庸俗化:基于社会文化比较的人性认知之审视》,《人文杂志》2014年第5期。

[13]福格尔:《资本的幽灵》,史世伟、赵弘、张凯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41-42页。

[14]朱富强:《经济学科的价值取向与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意识形态》,《当代经济研究》2017年第5期。

[15]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56页。

[16]约翰.罗默:《分配正义论》,张晋华、吴萍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页。

[17]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37页。

[18]图尔:《自由抉择的经济:政治经济学的规范理论》,方敏译,华夏出版社2012年版,第29页。

[19]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8页。

[20]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13页。

[21]胡克:《对卡尔.马克思的理解》,徐崇温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62页。

[22]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32页。

[23]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27页。

[24]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9页。

[25]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37页。

[26]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38页。

[27]奥尔曼:《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田世錠、何霜梅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71页。

[28]威廉姆.肖:《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阮仁慧等译,重庆出版社2007年版,第26页。

[29]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43页。

[30]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杭行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83页。

[3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04-705页。

[32]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264页。

[33]朱富强:《基于马克思异化观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审视:兼论异化分析的四层次框架及其方法论意义》,《中山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34]朱富强:“市场博弈、权力结构与收入分配机制:剖解中国收入差距扩大的深层原因”,《社会科学辑刊》2015年第4期。

[35]奥尔曼:《辩证法的舞蹈:马克思方法的步骤》,田世錠、何霜梅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98-99页。

[36]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第二卷),郑一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87-188页。

[37]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7页。

[38]博兰:《批判的经济学方法论》,王铁生等译,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77页。

[39]朱富强:《“经济人”分析范式内含的理性悖论:长远利益、为己利他与行为理性的理解》,《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40]朱富强:《捍卫和尊重何种企业家:兼对企业家精神及其创新活动的性质甄别》,《社会科学辑刊》2019年第1期。

[41]约翰.罗默:《分配正义论》,张晋华、吴萍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第2页。

[42]朱富强:《现代主流经济学的认知局限》,《政治经济学报》(第10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12月。

[43] 朱富强:《基于马克思异化观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审视:兼论异化分析的四层次框架及其方法论意义》,《中山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44]劳森:《重新定向经济学》,龚威译,中国书籍出版社2018年版,前言第3页。

[45]朱富强:《基于马克思异化观的西方主流经济学审视:兼论异化分析的四层次框架及其方法论意义》,《中山大学学报》2018年第5期。

[46]海尔布隆纳:《马克思主义支持与反对》,马林海译,东方出版社2014年版,第30页。

[47]朱富强:《如何理解马克思经济学:本色、现状及发展》,《学术研究》2014年第2期。

[48]阿尔都塞:《<资本论>的对象》,载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90页。

[49]阿尔都塞:《<资本论>的对象》,载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50]哈维:《资本的限度》,张寅译,中信出版集团2017年版,第239页。

[51]阿尔都塞:《<资本论>的对象》,载阿尔都塞、巴里巴尔:《读〈资本论〉》,李其庆、冯文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1年版,第91页。

[52]霍奇逊(本书译为霍奇森):《资本主义、价值和剥削》,于树生、陈东威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26-27页。

[53]科恩:《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0页。


本文主要内容载《中山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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