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兰格: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经济理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819 次 更新时间:2012-04-14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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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兰格  

【波】 奥.兰格

本文是波兰著名经济学家奥斯卡.兰格前期的重要论文。他在文中对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西方经济学各自的理论特点和长短处作了较为全面的比较分析。他认为,上述两个体系各自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一、这两种体系的相对优点属于不同的范围,马克思经济学能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放在一个首尾一贯的理论中加以研究;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却并不比历史记载更深一层。二、从这两种经济理论中推断出的预测属于不同的时间范围,马克思经济学的预测属于长期,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属于短期。三、近代经济学实质上是静态的经济均衡理论,它分析既定因素系统下的经济过程和运行机制,而对这些既定的因素本身并不作详细的说明。马克思经济学的特色就在于:把对制度因素的详细说明,作为分析的基础,它不仅提供了一种经济均衡理论,还提供了一种经济发展理论。总之,马克思经济学优越性的真正原因,在于阐述和预测经济发展的过程。——译者

在最近一期《京都大学经济评论》上[92]芒田教授提出了关于马克思经济学中的价值理论和现代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的问题。他坚持认为一般均衡——吸收了洛桑学派著作中最精确最完善的系统——“在系统地弄清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和它的发展规律两个方面都是徒劳无益的。”[93]而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尽管现在看来包含许多缺陷,但是它说明的理论或试图系统地阐明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组织和支配其发展的规律,或与这些问题有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94]芒田教授进一步问道:究竟是什么使马克思的经济学成为理解资本主义基本现象的如此有力的工具,而经济均衡的数学理论对此却相当无用呢?

事实上,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即马克思的经济学采用了由来已久且无视从李嘉图时代就开始的整套经济理论发展的哪些概念,它的上述这一优越性似乎是不可思议的。芒田教授认为,一般均衡论的无效是由于它的复杂性和那种使它不可能运用于实际问题的高度抽象性。而马克思经济学——与其说它关心参加资本主义生产组织的个人的心理结构,倒不如说它更关心总量和平均数——更经得起直接事件的检验。所以,芒田教授试图把洛桑学派的均衡体系加以重新陈述并使之简化,以便使之有可能适用于实践。在这一方面,芒田教授已经完成了一件非常出色的分析工作,任何严肃的经济学家都应对此表示感谢。然而,在我看来,芒田教授还没有触及到证明马克思经济学超过资产阶级经济学的优越性的本质之点。所以,我的目的在于论述:(1)真正的或声称的马克思经济学的优越性究竟是什么?以及(2)这一优越性是由于被马克思运用的经济概念还是由于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形成经济运行构架的制度上的(或者,如果读者愿意的话,社会的)因素的确切而详细的说明。[95]

二、马克思主义者对于马克思经济学的优越性所断言的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已经完全不能对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作出解释。这些趋势是:(1)生产规模不断扩大——通过大规模生产取代小规模生产——导致了从十九世纪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到当前垄断的(或者说市场供应垄断的)资本主义;(2)干预主义和“计划”代替了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3)在国际贸易中从自由贸易转变为高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4)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非资本主义国家不断扩张,只要是通过竞争的办法,这种扩张就自然向着那一资本主义经济和西方文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和平普及的方向发展;但若是在垄断和干预的资本主义的情况下,这种扩张就导致了几大资本主义势力之间的帝国主义竞争;(5)资本主义制度的经济不稳定性增长,由于资本主义国家人民的经济和社会的安全感被破坏,致使他们反抗现存的经济制度——不管这种反抗是以什么思想和纲领作为基础。(社会主义或法西斯主义)

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已不能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的这些趋势并且无法在一个经济发展的理论中系统地阐述这些问题,——这一断言看来确实是有道理的。从一下事实可以看出他们在这一点上的彻底失败是多么令人瞩目:他们中的许多人否认这种发展,直到事实明显地变得势不可挡以至于每个人——除了那些专业经济学家,他们总是最晚认识到它们的存在——对此都非常熟悉。这种生产集中的趋势被忽视,或者,如果承认的话,也不认为它对经济制度的本质会有多大意义。直到基础工业的垄断特征变得如此突出,以至于一种限制竞争的特殊理论被迫发展为正统经济理论的补充。从自由贸易到保护主义的转变被大抵解释为一桩经济蠢行。而这一转变与自由竞争到垄断控制的转变之间的密切关系还没有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所认识。几乎没有认识到垄断竞争和为垄断控制而进行的争夺之间的关系,资本主义势力间的垄断竞争主要是用纯粹政治上的术语来解释的。在二十世纪初和1929年前的几年中,资产阶级经济学普遍认为资本主义经济稳定性正在增长而商业波动却变得越来越不激烈。这样,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断言——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没能把握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就被证明是正确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否认这些趋势的存在,或者,即使考虑到它们的话,也没能成功地用一个首尾一贯的经济发展理论来加以解释,实际上,它们所提供的并不比历史的记载更多。另一方面,必须承认,马克思经济学已经正确地预测了这些趋势,并且创建了一个研究这些发展的原因结构并从中揭示其必然性的理论。

然而,这一点也许是有争议的,即:专业经济学家对资本主义发展基本因素的贫乏理解并不是他们的科学的一个失败,而毋宁说是个人——由于他们的中产阶级的阶级立场——的失败。当然不能期待他们欣赏一种能得出中产阶级将在发展过程中被全部消灭这一结论的理论。如果事实就是如此,那么这就是一个“人为的错误”而不是一个“技术性的错误”,这一情况的心理原因是不难解释的。然若,似乎有理由认为,这一失败并不仅仅由于纯粹个人的原因,一些“技术性错误”也应包括在内。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想像两个人:其中一个只从奥国学派、帕累托和马歇尔那里学习他的经济学而从未听到过或者看到过马克思的或马克思的追随者的只言片语;与此相反,另一个人则完全从马克思及其马克思主义者那里学习他的经济学,甚至根本没有发觉还有马克思学派以外的经济学家存在。这两个人中哪一个将能更好地说明资本主义发展的基本趋势呢?提出这一问题是为了回答这一问题。

但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一优越性仅仅是其经济学的一个方面。在一些问题面前,马克思经济学显得相当无能为力,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却能容易地解释它们。马克思经济学对垄断价格能谈些什么呢?对分析租税的影响,或者一项技术革新对工资的作用,它提供了些什么工具呢?而且,马克思对社会主义经济中生产资源的最优分配问题能作出什么贡献呢?(这可真叫做命运之神的讽刺!)

很清楚,马克思经济学和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有关成就属于不同的领域。马克思经济学能将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发展放在一个首尾一贯的理论中加以研究,——其发展的必然性正是从这一理论中推导出的;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并不能比历史记载更深一层。另一方面,不妨说资产阶级经济界先能够把握资本主义经济日常生活的现象,这比马克思主义者所能提供的任何东西都要高出一筹。[96]进一步说,从两种经济理论中推断出的预测涉及到不同的时间范围。如果人们想要预测资本主义在一个长时期内的发展,那么马克思的理论就提供了一个远比维塞尔、庞巴威克、帕累托、甚或马歇尔(尽管这最后的一位在这方面是更为优越的)的理论所能提供的有效的出发点。然而,马克思经济学对经营一个中央银行或者预测贴现率变化带来的后果所提供的依据则是微不足道的。

三、如果现代经济理论的根本特征被恢复,那么,马克思和资产阶级经济理论所各自说明的价值(价格)之间的区别是容易论证的。经由奥国学派、马歇尔学派和洛桑学派发展起来的经济学本质上是一个静态的经济均衡理论,它分析在一定的因素系统下的经济过程和能使价格及产量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调整自己的机制。这些因素本身,即心理上的(消费倾向)、技术上的(生产函数)、以及组织上的(生产要素合理的组织形式和分配方式、货币和银行制度等等)被认为是超出了经济理论的范围。这些因素的研究是记述和统计调查的事情,这些因素中的一些变化的研究属于经济史的职责范围。至于在这些因素的变化中是否有“规律”可以发现,这一问题已超出了经济史的研究范围。进一步说,这一理论有关制度上的因素是未被具体说明的。只要经济膂力量纯粹是一个关于稀缺资源在不同用途上的分配的理论,就根本无须考虑任何制度上的因素。因为需要考虑的实质性问题能够从鲁滨逊.克鲁索[97]的范例中推导出来。仅仅在这一点上可以说经济学甚至不是一门社会科学。当这一理论考察定价过程时,对有关制度因素的说明是非常一般的。所有被假定的是一个交换经济的功能所要求存在的机构组织。但是,那种把资本主义从其他商品经济形态中——在那里存在着一个纯粹的不生产阶级——区分出来的超出一般假定以外的制度因素[98]的作用几乎是未被考察的。

通过对这一附加制度因素的详细说明来寻找资本主义制度不同于其他形式的交换经济的特征的关键环节,这一马克思经济学分析中的独到之处使马克思经济学独树一帜。马克思经济学的另一特色是(我们将会看到它与第一个特色有紧密的联系):它不仅提供了一个经济均衡的理论,而且还提供了一个经济发展的理论。对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来说,经济发展问题不属于经济理论的范围而是经济史的问题,而对经济制度因素的变化的研究则被看作是已超出了经济理论的研究范围,因为这些变化被认为是来自经济学家们的灵感,而不是经济活动的结果。[99]与这一观点相反,马克思经济学进一步提供了一个经济发展的理论。[100]

马克思的经济发展理论是建立在这一论点基础上的,即: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行机制中推断出在一定情况下的一定经济因素变化的必然性和范围,在特定的意义上说是可能的。至于这一机制是什么以及在这一关系中“必然性”这个术语又意味着什么可以在后面看到,这里有资格说:因素中主要的变化发生在生产中(一个生产函数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必然性只有在资本主义特有的制度结构中才能构推断出。这样,资本主义制度的一个“发展的规律”建立起来了。因此,从马克思理论中推断出的有关未来事件过程的预测就不是一个纯粹经验主义倾向的机械的推断,而是建立在对发展规律认识基础上的推断,而且,即使非常谨慎也还可以说,它并不比建立在经济均衡理论基础上的预测缺少说服力,比如在一定的条件下,价格的上升会导致某种商品需求量的下降这类预测。

四、眼光没有超出纯粹静态均衡理论范围的经济学家总是否认经济发展理论的可能性。他们过分习惯于把他们理论中纯粹因素的发展作为一种“例外”来看待,这种例外可以被历史学家和统计学家描述,但却无论如何也无法被经济理论逻辑所证明。他们的论点一般是:现象是如此复杂以至于不可能进行理论上的系统说明,也就是被单一的(或少数几个)规则证明。他们坚持认为:在对经济发展的研究中,必须考虑如此众多的要素以至于经济发展实际上只能被历史地描述而不能被强行纳入一个过于简化(以致错误)的理论[101]模式之中。然而,这一论点是很少具有说服力的,它与那种主张以历史学派来反对静态经济理论可能性的论调过分相像。所以历史的或纯粹制度主义的经济学家认为定价问题是如此复杂根本不能用单个的规则(边际效用)来解释,还不如用历史和统计的方法加以叙述以便把影响一个商品价格的所有要素都加以充分的考虑。如果这个商品是一种衣物,那么除了效用,这些要素还应包括:生产费用、稀缺程度、运输费用、进出口商品规模,它的质量,风土,等等。[102]竟然有人主张用单一的原则如边际效用来解释如此众多的原因所导致的复杂结果,这是多么的奇怪。

另一种观点是:即使经济发展理论原则上是可能的,它也不属于经济学的范围。若以这种观点来客,经济发展理论就要求超出经济均衡理论所包含的假定的附加假定。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如果经济均衡理论已包括了这些假定,那它就可以推导出一个发展的过程以取代某一均衡状态。然而,从一定原则中得出的关于一定因素的某个变化的必然性的推断,能否被称作经济理论仅仅是一个术语问题。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克思理论中的这一因素的变化是从作为经济均衡理论基础的利润最大化原则中推导出来的。与此相联系的现象则被古典经济学家们看作是属于传统上已被认定的经济理论的主干。因此,某种把一定因素的变化解释为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过程本身造成的结果的经济发展理论,可以被适当地包括在经济科学之中。

五、我指出马克思经济学优越性的真正原因在于其预测了经济发展过程。它不在于被马克思使用的特殊的经济概念,而在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制度构架的明确而具体的说明——在这一构架中经济过程不断进行,这样就使得建立不同于单纯历史叙述的经济发展理论成为可能。但是,大多数正统的马克思主义者相信:他们在理解资本主义发展方面的优越性是由于马克思研究时所运用的经济概念,那就是他使用的劳动价值论。他们认为,放弃古典的劳动价值论而支持边际效用论的话就应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在解释资本主义发展基本现象上的失败负责。通过对劳动价值论的经济意义的考察就可以容易地看到他们错了。劳动价值论不是别的正是一般经济均衡的静态理论。在一个以分工为基础的个人主义的交换经济中,不存在中央当局对生产哪些商品、生产多少的规定,这些问题是通过下述过程自动解决的:竞争推行这样一种不同产业间生产资源的分配,即价格与生产各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量是成比例的。(这就是古典经济学中的“自然价格”)。这在本质上与现代经济均衡理论一样都是静态的,因为它仅仅在特定因素的假定条件下来解释价格和产量均衡。(那就是一个给定的劳动总量——比如,对于生产一个商品来说是必要的——是一个由生产的技术确定的量。)因此,也不能说这一理论更多地是建立在特殊制度假定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现代经济均衡理论的基础上的,不仅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而且在任何有自由竞争的交换经济中,它都是适用的。[103]然而,确切地说,它真正精确掌握的仅仅是非资本主义的、个人拥有自己的生产的小生产者的交换经济。(一个由个体手工业者和小自耕农组成的交换经济,例如,马克思所说的简单商品经济。)[104]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正如马克思自己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所揭示的那样,由于不同部门间资本有机构成(也就是投资资本中用于支付资本物品部分与支付工资部分的比例)不同,这一理论就需要作一定的修改。这样,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劳动价值论并不具有使之优越于现代更为详尽的经济均衡理论的性质。[105]它仅仅是后者更为原始的形式,受到纯粹竞争狭小范围的限制,甚至在这一范围内还有其自身的局限性。[106]进一步说,它的最优意义的陈述(那就是价格等于平均成本加“平均的”利润)已被包括在现代经济均衡理论之中。这样,劳动价值论就不能成为在解释经济发展现象方面马克思经济学优越于资产阶级经济学的根源。事实上,拘泥于经济均衡理论的陈旧形式是马克思经济学在许多方面落后的原因。马克思经济学在资本主义发展问题上的优越性是由于它对特定的制度因素的精确而详细的说明,正是这一制度因素把资本主义从简单商品经济中区分了出来。正是因为这样,马克思才能发现资本主义制度的特殊性,并建立了一个经济发展理论。

六、如果同时考察马克思经济学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对商业周期理论的贡献,那么马克思经济学由于其陈旧的经济均衡理论而造成的缺陷和由于它所拥有的经济发展理论而得到的优点都将是显而易见的。这两种经济学都不能给这一问题以一个完满的解决。

由于劳动价值论——它仅仅能把价值当作均衡价格来解释,(亦即李嘉图所说的“自然价格”)马克思经济学失败了。任何与“自然价格”的背离都或多或少被当作是偶然的,劳动理论对它们说不出任何确定的东西。但是,商业周期理论的中心问题正是一个与均衡背离的问题——这种背离的原因、过程及后果。在这里,劳动价值论不可避免地失败了。马克思经济学不可能有效地解决商业周期问题,这已被马克思的著作,包括著名的《资本论》第二卷中的再生产图示所证明。甚至这一整本著作都试图在不打算运用数学分析工具的情况下解决经济均衡和非均衡的基本问题。

不过另一方面,资产阶级经济学也没有能建立一个首尾一贯的关于商业周期的理论。它在解决对一个商业周期理论来讲是最为重要的一组细节方面已经做了一件非常出色的工作,如研究在我们的经济制度中法定货币的不同弹性的作用。而且,它以史无前例的方式阐明了货币和信用在商业周期中的作用。但它还不能系统地表述一个完整的商业周期理论。在这一方面的不成功是它仅仅是作为一种静态的均衡和调整过程理论的直接后果。这种理论能够分析为什么出现了一个失衡就必然随之发生一定的调整过程,它还能分析在给定因素的某一变化后发生的调整过程的性质。但它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些失衡有规律地不断发生,因为只有运用经济发展理论这才是可能的。因此,现代经济均衡理论能够说明由通货膨胀引起的信用扩张带来的裨益必然导致崩溃和清算过程。但是,真正的问题在于解释为什么信用膨胀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从而成为资本主义制度本身所固有的属性。与技术革新被当作商业周期的一个原因相似,经济发展理论将证明:商业周期是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发展借以发生的形式。[107]

只有通过一个经济发展理论,才能对导致固定并反复发生的商业周期的一组因素的那种“必然的”重视问题作出解释。那种认为因素变化问题属于它的范围之外的单纯经济均衡理论只能用两种方式处理商业周期问题:(1)通过非经济力量导致经济因素变化的规律性来寻找商业周期循环的周期性,就比如气象的周期或者人的心理状态在乐观悲观之间的不断波动;或者(2)通过否认这种规律行再现的商业周期的存在以及把商业波动看作是从经济理论家的观念中产生出的那些因素的变化,这些变化是“偶然的”,并且因此更多地是经济史所考虑的事情。在后一种情况下,经济理论就局限于把经济均衡理论的原则运用到由经济史学家收集来的事实材料上去,从而把每一独立的商业波动当作唯一的历史现象来解释。[108]

七、为已经强调了这么一个观点,即马克思经济学的显著特色是对制度因素的精确而详细的说明,借此,马克思把资本主义定义为简单商品经济即由独立的各自使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进行生产的小生产者组成的交换经济的对立面。制度因素——这一马克思经济学分析资本主义的独到之处——就包括把人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占有生产资料而另一部分仅仅拥有劳动力。很明显,只有通过这一制度上的因素,利润和利息才能作为从工资中分离出的一种收入形式出现。我相信没有人会否认这一制度因素在社会学方面的重要意义。然而,问题就在于:作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定义基础的这一制度因素在经济方面有没有意义。大多数的现代经济理论或者把这种意义当作暗含的假定,或者干脆否定这种意义的存在。一般认为:资本主义(作为单纯与交换经济不同的)概念对社会学和经济史或许是重要的,但对经济理论却是不必要的,因为资本主义制度中经济过程的性质与任何类型的交换经济的经济过程的性质没有实质上的不同。

这一观点就经济均衡理论而言是完全正确的。那些经济均衡理论的正式的原则对于不同类型的交换经济都是相同的。瓦尔拉斯的均衡体系对资本主义经济或“简单商品经济”都是不加区别地可适用的。占有劳动和资本的生产性服务(用马克思的话来讲就是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人是否一样,这当然会影响经济均衡过程的实际结果,但并不影响它的在正常的理论上的状态。然而对于马克思所使用的经济均衡理论即劳动价值论,这也同样是正确的。这一理论也不加区别地适用于任何类型的交换经济,只要那里存在着纯粹竞争。以下这点是被马克思本人反复论证的,即:在以分工为基础的交换经济中均衡借以维护自身的“价值规律”对于任何类型的交换经济都是适用的,无论资本主义或一个“简单商品经济”。甚至,马克思首先是为了一个“简单商品经济”而创立了他的价值理论,而后说明了如果要把它运用到资本主义经济中去的话,就必须对它进行一些小小的(他的观点中非本质的)修改。这样,资本主义社会的制度基础对于一般经济均衡理论就不具有重要的意义。至此,经济学家的一般观点是正确的。这一制度因素的全部意义是以对经济均衡过程所作的社会学意义的解释为依据的。

然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因素的分析在经济发展理论所考虑的范围内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只有对经济过程进行了其中制度构架作非常确定的假定,经济发展理论才能建立起来。只有在非常特定的制度因素下,生产技术的不稳定性这一马克思[109]经济发展理论的基础才能被证明是必然的。很清楚,在封建社会,或者甚至在一个“简单商品经济”中,我们都看不到它的存在。当然,任何类型的人类社会都存在着一定的技术进步,但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技术进步才被证明是制度生存的必要条件。

八、马克思经济学通过证明只有在发展的经济中资本家的利润和利息才可能存在这一点,推断出了技术进步[110]对资本主义制度生存的必要性。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的利润——资本的利息也是从中瓜分的——来源于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与工人所创造的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根据劳动价值论,劳动力的价值是由它的再生产的费用决定的。由于任何文明社会中的工人都能够生产超过他自身生存所需的东西,这样他就创造了一个剩余,这个剩余便是他的雇主的利润的基础。然而,马克思理论中关键的论点是劳动价值论在工资决定中的运用。如果棉布的市场价格超出了它的“自然价格”,资本和论点就会流入棉布行业,直到,通过棉布供给的增加,它的生产价格与其“自然价格”一致为止。但是这一均衡的机制——它是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不能应用于劳动市场。如果工资上升到劳动力的“自然价格”以上以致有取消雇主利润的危险,那就不存在资本和劳动从其他部门转移到一个对劳动力的需求更强烈的生产上的可能性。就这一定来看,劳动力根本不同于其它商品。然而,为了说明工资不能超出某一确定的最高界限以至于取消利润,就必须导入一个不同于使市场价格趋向于“自然价格”的普通机制的原则。

古典经济学家们在人口理论中发现了这一原则。他们认为人口再生产的本能对生存手段的压力有效地抑制了工资上升到劳动力的“自然价格”以上,李嘉图明确指出:[111]“然而很多这样的劳动的市场价格会偏离它的自然价格,象众多的商品一样,它有着一种与它(自然价格)相一致的倾向……当论点的市场价格超过了它的自然价格……由于高工资给人口增加的鼓励,劳动者的人数增加了。工资重又降到它们的自然价格水平。”这样,工人阶级就被假定为处于一种他们自身无法超越的恶性循环之中,马克思驳斥了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112]坚持认为即使没有这样的再生产机制,工资也不会上升到取消利润的程度。因为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通过技术进步,以及其取代工资创造出了它特有的过剩人口(产业后备军)。技术进步所带来的过剩人口的存在阻止了工资上升到吞噬利润的程度。因此,技术进步对于维持资本主义制度[113]是必要的。而资本主义制度是有效率的性质——它解释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就被确立起来了。

显然,对这一论点来说,劳动价值论并不是必须的,因为它在劳动市场上的运用是一种纯粹的形式,而作为这一理论基础的均衡机制并不是在劳动市场上发生作用的。阻止工资吞掉利润的是技术进步(或者,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是“生产规律”)。

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什么意义上与马克思经济学从理论的考察中推导出了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当然,减轻劳动的技术革新在当时通常是有效的这一事实的“必然性”并不能通过经济理论推导出,而且在这一意义上,经济发展的“必然性”无法证明。不过马克思经济学并非试图证明它。它所建立的全部内容是:如果没有这种革新,资本主义制度就无法维持自身的存在。有一种经济理论提供了这一证据。它证明了资本的利润和利息可以仅仅因为某一特定因素的不稳定而存在,比如说生产的技术,而一旦进一步的技术进步证明是不可能的,它就必然消失。这里提出的经济思想当然只是有关马克思如何解释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概念和关于如何完成他的理论以弥补他留下的缺口的一个建议。然而,现代经济理论的发展使得创立一个更为令人满意的经济发展成为可能。

很明显,资本主义制度下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完全是由于资本主义所特有的制度因素,正是这一制度因素把资本主义同“简单商品经济”区分开来了。然而,资产阶级经济学忽略了对资本主义制度因素的确切而详细的说明,是不可能建立一个经济发展理论的,因为这样一种理论通常是不可能从有关交换经济的非常一般的假定中发展起来的。根据我们对马克思经济学的考察,以下这点变得明显起来,即:经济发展的必然性并不是交换和定价过程本身的结果,而是这一过程在一个资本主义条件下赖以进行的特殊的制度结构的结果。[114]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对制度因素的描述过于一般,它只不过提供了任何类型的交换经济都具有的制度因素。由于这一非常一般的描述提供的是过于一般以至于无法应用于特殊问题的结论,所以它通常附加一个有关货币和银行体制的制度因素的非常狭窄的特殊说明。(例如是否存在金本位制,银行系统能否制造一种通货膨胀引起的信用膨胀。)但是,在第一种描述即非常狭窄的附加说明之间存在着一个缺口,即,把资本主义同“简单商品经济”区分开来的制度因素。而且这恰恰就是那种对经济发展理论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

通过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构架的精确而详细的说明,马克思经济学能够建立一个经济发展理论。在这一理论中,一定的因素从经济制度内部展开。但是马克思理论并没有用这一方法来解释所有因素的变化,正是经济制度结构导致的一定因素的发展,影响了某些非经济因素如国家政策、政治和社会思潮等等,而这些非经济因素又反作用于经济制度,改变它的其他部分。这一考察解释了从自由放任主义到国家干预主义、从自由贸易到保护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以及垄断竞争的出现等一系列现象。然而,经济因素的发展对非经济因素的影响,以及这些非经济因素对经济制度因素的反作用对因果关系链并不属于经济学的范围之内。它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研究范围,这一理论旨在阐明那种把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联系起来的因果关系链。但并不能单独用一个经济发展理论来解释资本主义所有具体事物的充分发展。只有同时运用经济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才能对它们作出解释。后者,即历史唯物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分析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十、我们的结论可以总结如下:

马克思经济学在分析资本主义制度方面的优越性,不是由于马克思所使用的经济概念,而是由于对把资本主义从一般交换经济概念中区分出来的制度因素的确切而详细的说明。

有了对这一制度因素的详细说明,就能建立一个经济发展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就能推断出资本主义制度中一定因素变化的必然趋势。

这一经济发展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一起,阐明了资本主义制度中所发生的实际变化,并且提供了一个预测未来的基础。

附注:

在马克思的体系中劳动价值论也能为说明资本主义制度下对工人阶级的剥削问题提供帮助,那就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经济和“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个人收入分配之间的不同。这就是从劳动价值论中得出的推断,它使正统马克思主义者坚持劳动价值论。但是同样的剥削事实没有劳动价值论的也能被推导出,没有它,个人收入分配在资本主义经济中与其在一个“简单商品经济”中的不同也同样是明显的。(或者,在一个建立在平均主义原则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中,收入分配在本质上与其在一个“简单商品经济”中是相同的。)因为利润。利息和地租只有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才能明显地成为一个独立阶级的个人收入。如果用资本的边际生产力来解释,那么利息和利润是一独立阶级的个人收入仅仅是因为工人没有生产资料。如果利息被当作是由于一个比将来物品的价值更高的价值,资本家把它预付给工人获得利润作为个人收入仅仅是因为工人没有足够的生活费以维持到他们把商品生产出来的时候。正如在马克思那里,剩余价值被资本家侵吞是因为工人不占有生产资料。为了通过对比以把马克思对剥削概念弄得更为清楚,也许应该注意庇古(《福利经济学》1929年第三版第556页)和罗宾逊夫人(《不完全竞争的经济学》第281页以下)把对工人的剥削定义为当他得到的少于他的劳动的边际产品的价格时所发生的事。这意味着剥削是通过比较垄断资本主义和竞争对资本主义的收入分配来定义的。社会正义这一思想的中间阶级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至于社会主义,工人甚至在得到全部劳动边际产品价格时仍受到剥削,因为根据利息或地租是由资本或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决定的这一事实,结果并非就是——根据社会主义的观点——资本或土地所有者应该得到它以作为个人收入。马克思对剥削的定义是从比较资本主义经济(不管垄断的或竞争的)与一个劳动者拥有生产资料的“简单商品经济”中个人收入分配中推导出来的。

本文原文刊登在《经济研究评论》(剑桥)上,后被收入霍罗维茨主编的《马克思和现代经济学》一书中,1968年,现代读者出版社英文版。许彬 译

《马列主义研究资料》1989年第一期,人民出版社出版。

[92] 芒田.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分析和洛桑学派的一般均衡理论”,《京都大学经济评论》,1933年7月号。

[93] 在上述引文中第107页。

[94] 同上,第108页。

[95] 由于资本主义一词经常被含糊地使用,因此这儿应该提请注意:它在本文中是从马克思的意义上来使用的,就是说,资本主义意味着一个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的交换经济,还有加于其上的更进一层的社会因素:人口被氛围两部分,一部分拥有生产资料而另一部分没有任何生产资料,被迫作为雇佣劳动者在属于他人的生产资料上劳动。仅仅因为这一社会因素,利润和利息才作为从工资中分离出来的一种个人收入形式出现。

[96] 这一不同当然与资产阶级和马克思经济学各自的社会功能有关,前者必须为纯理论的方案在资本主义经济“货币和信用政策、税率、地方化、垄断价格等”现行的管理中的运用提供一个科学的依据;而后者的社会功能是为旨在引导那个矛头直接指向资本主义制度的革命运动的长期预测提供科学依据。但在为资本主义经济的现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时,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创建了一种也能被用作社会主义经济现行管理的基础的均衡理论。马歇尔经济学为苏联经济体制的现行管理提供了显然比马克思经济所提供的更多的东西,尽管后者确实是预测资本主义未来的更有效的基础。就此而言,现代经济理论——撇开它的明显的经济性——具有世界性的普遍意义。

[97] 鲁滨逊.克鲁索,《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人物。

[98] 把社会分裂为无产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这一事实称作一个制度因素,这并不意味着我在暗示这一点是迫于法律压力的。也许,把根据法规得出的制度因素同其他类型的不是用法规形式来表示的社会因素加以区别有可能更好些。但是,由于“制度的”这一字眼通常在非常广泛的意义上被使用,因而,根据本文的目的,也就没有必要作如此区分。

[99] H.L.默里的动态均衡理论也仅仅解释了经济制度对某一给定因素的连续变化的反作用。这些因素的变化本身是由统计决定而不是理论分析的内容。对那些从根据价格变动而调整供给的时间间隔中推断出波动的必然性的动态理论,这同样是正确的。这些理论正是从调节机制的性质中推导出一定条件下某一均衡的不可能性,但是却无法在理论上推导出对由调节过程引起的波动加于其上的倾向负有责任的因素的变化。

[100] 一个经济发展理论和一个对它的纯粹的历史叙述之间的区别在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第二章(1934能剑桥,马斯,英文版)作了精彩的解释。熊彼特是在马克思主义者阵营外唯一的一个对经济发展理论作出了系统表述的经济学家。然而,他的理论与马克思的思想之间的密切联系不是一目了然的。

[101] 同样类型的论点通常被用来反对以少数几条原则来解释社会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

[102] 例如,我知道一个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它竟然强调:价格水平精确地依据十二个因素。根据他对这些因素所列的细目,我碰巧还记得的有:人们对国家通货持有信任,国家预算平衡或不平衡,外贸的平衡,农产值大小(以及间接的,降雨量)。货币和信用制度流通证券的价格与贸易价格的比例当然被他当作解释价格水平的原则则是非常错误的。

[103] 参看《资本论》第一卷132页(汉堡.梅森纳,1914年第7版)。

[104] 参看《资本论》第三卷第一篇第154页以下(汉堡.梅森纳1919年第四版)。

[105] 见附注。

[106] 这被限制在资本商品和论点在每个部门内的比例是由技术原因单独决定的这一假定内,亦即,是一个因素而非一个依工资和资本品的价格而变动的变量。资本品和论点间的替换一旦被假定为可能的,边际生产率理论就一定被采用以决定资本有机构成,这些知识在马克思体系中对于决定“生产价格”对各自的论点价值的背离是必要的。

[107] 商业周期作为经济发展的特有的形式的特征这个问题,熊彼特已作了清楚的叙述。

[108] 这一观点弗里德里西.

[109] 当然,还有熊彼特的。

[110] 技术进步在这里是广义的,即不仅包括技术改良,而且包括组织的改良,任何提高生产要素最适结合的效率的发现。

[111] 《原理》第五章第71页(1929年戈那版)。

[112] 《资本论》第一卷第23章。

[113] 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在它的理论体系中,技术进步引起的额外人口的实际存在对于维持资本主义制度是必要的。它把劳动价值论运用到劳动市场中,而没有注意到作为这理论基础的均衡机制并不是针对劳动力来发生作用的。但他的用来对抗马尔萨斯理论的过剩人口理论有助于我们完成马克思的论证从而弥补他体系中留下的缺口。也许值得注意的是,无产阶级的过剩人口也能通过把小的自食其力的生产者(如手工业工人和农民)从市场上——用资本主义工业竞争的办法——赶出去而产生。这一过剩人口资源在资本主义早期是非常重要的。从理论上讲,只要这种剩余人口资源存在,资本主义制度除了前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内在矛盾,甚至可能在没有技术进步的情况下生存下去。

[114] 类似的,熊彼特的经济发展理论是建立在非常确定的制度因素基础上的,而不是为任何类型的交换经济而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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