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铮:清代捐班的“花样”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79 次 更新时间:2019-07-2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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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铮 (进入专栏)  

犹忆六十年前初到上海,总闻上海人好说“花样经”,日久始悟那指捣鬼术,却不明词源。因我的家乡也属吴语方言区,却罕闻有人将“花样”挂在口头。以后习史多年,颇读满清正野史料,才知“花样”并非苏锡话或宁波话,而是直接取自北京的满清官场习语。

《清史稿》选举志七捐纳篇:“捐纳官或非捐纳官,于本班上输资若干,俾班次较优,铨补加速,谓之花样。”

捐纳官当然是花钱买官。前文已述,满清处入关已沿袭晚明体制,准许汉人捐银谷换取贡监功名或亲属封典。但向政府捐钱输谷,便可买到中央政府郎官(正副司长)以下,地方政府道员(地级专员)以下的中低级文官实缺,当始于清康熙十三年(1674)与三藩内战开始之际。当时称作“暂行事例”。但内战军费猛增,黄淮决口导致南粮北运中断,而旱涝地震造成哀鸿遍野如不救济将化作暴动,于是清廷越来越广开捐纳。

较诸明朝,满清更倾向以例释法,而康熙帝和他的子孙,更追求集权于君主个人,因而皇帝率先破例,言出法改,暂行事例化作祖宗成法,正是理解清代保守主义居上风的关键。

所谓捐班花样,也与康熙十三年开文官捐同时。初破例就在朝廷引起争论。有趣的是争论双方都属于皇帝表彰的清官。前揭汉军于成龙,起先是极力抨击“满汉宰相”卖官的,但他攻倒同为汉军旗人的河督靳辅并取而代之,却发现他的治河方案是幻想,而河工积弊已经不可收拾,于是掉头大讲治河困难唯在经费,出路必在“暂开事例”。他的转向惹火了小清官陆陇其,以为捐班已使“正途为之壅滞”,假如捐班官员依仗有钱,加捐以先得实缺,那末科甲出身的进士举人或熬资格得贡生的“正途”人员,岂非出头无日吗?“多一先用之人,即多一害民之人”,如此危言耸听,激怒了大清官于成龙。他已位居总宪,即都察院左都御史,是陆陇其的顶头上司,立即“议他个死罪”,还好皇帝原谅陆某初作言官,不懂事,给假了事。(参看《清史列传》陆氏本传,《榕村续语录》本朝时事等篇。)

那时康熙帝正在学习汉文化,尽管面对朝廷满汉南北党争,屡称“汉人顷险,可恶已极”,却对汉军汉臣关于捐班是否背离道学家强调“名器不可假人”的争论,自有解释。他统治中叶以后,曾明斥汤斌、熊赐履等都是“假道学”,也将高士奇、徐乾学、王鸿绪等汉大臣当作佞臣逐出朝廷,唯独相信李光地忠君亲上,或存道学体统。他曾因开捐纳,对李光地如此说:“纳捐亦非好利也,一免钱粮便至三千馀万,若爱惜钱粮,何如少免?”李光地当然称颂皇上圣明,私下却讽刺皇上:“大概以为免钱粮是大事,足以救百姓,开捐纳是小事,原与百姓不相干。算来免钱粮却是小事,开捐纳却是大事,此事须细讲方明。于今科甲,果然个个要钱,且举人进士用银子买,也是暗地里的捐纳。也未必一止了捐纳,天下便治。”(前揭《榕村续语录》卷18治道。)应该说,李光地看穿了康熙帝自欺欺人的矛盾,既要卖官敛财,又想讨好百姓。然而这不恰好反证他本人是两面派吗?当面迎合皇帝,背后恣意批判,甚至说捐纳徒损国体。然而正是此人,通过阿谀奉承,假冒为善,成为康熙中晚年政坛的不倒翁。那另当别论。

且说由康熙到其六世孙同治、光绪二朝捐班的“花样”。史实见《清史稿》,不妨做一回文抄公。前揭《清史稿》选举志七:

“康熙十三年,知县得纳先用、即用班。…三十三年,户部议行输送草豆例,台臣请增应升、先用捐。…乾隆年,事例屡开,唯双月、单月,不论双月选用及双月先用,不论双单月即用等寻常班次。盖是时正途诠补,未病壅滞,无庸加捐花样,纳资者亦至是而止。七年,部议鼓励江省赈捐,各班选用特优。”

“道光年,增插班间选、抽班间选、遇缺、遇缺前等名目。”

“咸丰元年,省遇缺、遇缺前,而增分缺先、本班尽先。三年,复增分缺间、不积班。九年,先后奏设新班遇缺、新班尽先、分缺先前、分缺间前、本班尽先前、不论班尽遇缺选补等班。”

“推广捐例,又有保举捐入候补班、候补捐本先用例。花样繁多,至斯已极。”

以下更多新增捐班花样的陈述,就不再抄了。仅看上引“花样”,已可窥见由康熙到咸丰凡六朝,官职(不包括功名、虚衔、封典等)的买卖是多么兴旺的营业。这里无法对引文述及的每种花样逐一诠解,留待真想了解近代史为何物的读者去勘察。

关于清代捐班,以后还将提及,但写到这里,有几点愚见不妨一说。第一,捐班是清帝国官僚体制的一大资源,到晚清可说是主要资源。第二,至迟从康熙中叶起,满洲八旗子弟已成寄生族群,所谓科举取士也难以制造维系帝国体制所需的能干官僚,因而帝国不得不从世职、科甲以外的异途汲取人才。第三,囿于传统和“祖制”,满清寻求异途人才,只能乞灵于中世纪的市场机制,即权钱交易。第四,满清列帝实行捐纳,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了缓解天灾人祸导致的突发性财政困难,并非为了寻觅异途人才,或许雍正帝是例外。第五,因而直到晚清,民间才学识兼备的人士,仍然多半鄙视捐班,不惜耗费生命追求正途出身,这心态史至今缺乏系统研究。第六,清代的捐班,包括常捐即捐贡监、虚衔、加级、记录和封典等,大捐即借口赈灾、河工、军需等开例的实官捐,出资捐输者主要是土豪富商或在职乃至已革官员,无不把捐资作为交换权力的条件。第七,清代的捐班于是成为腐败官僚的同义语,即使正途出身而被迫输银补缺的官员,也无不痛诋捐班体制。第八,贯穿全清一代而渐成主流的捐班制度,至迟在乾隆晚期已成为满清帝国的自杀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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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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