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兵:长编考异法与编年体的演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59 次 更新时间:2019-07-1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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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兵 (进入专栏)  

摘要  近年来,近现代史研究领域涌现出数量可观的长编,反映出资料繁多与叙述既贯通又简要两难的紧张。如果仅仅是资料长编或特定人事的言行录大事记,难免年谱简单放大的讥评。因缘陈寅恪等人提倡的长编考异与域外比较研究相参合之法,取材详备,汇聚异同,事类相从,参考校异,长编即能够兼具整理史料与著史的无二功能,进而可以摆脱年谱附庸的地位,成为独立存在的编年体之变相新体。


清季以来,传统与近代的分际演变为中西新旧的对立,以此为尺度,在历史研究领域,中国原有的几种主要史学著述体裁,即纪传体、编年体和纪事本末体,越来越边缘化,外来的章节体一枝独秀,成为史学论著的主要撰述体裁。虽然后者具有易于分析综合等等便利,但也容易产生所谓史论关系纠结的困扰,滥用者论人议事,总有摆脱时空束缚的冲动,不愿忍受任何羁绊,以便思想任意驰骋,以致脱离材料与事实固有的内在联系,依主观取舍剪裁,拼凑论据,编造论点,看似自圆其说,实则随心所欲,穿凿附会者不在少数。表征之一,不少历史传记,好将生平与思想分离,尤其是思想评传一类,似乎人的活动交际与思想学术无关,或是虽然有所关联但是无关痛痒,因而具体联系反而可以略而不计。表征之二,叙述一人一派的思想学说,往往不顾时空差异,脱离前后语境,将自以为相似的文字拼凑一处,其联系解释不过是撰述者心中的勾连认为而已,与所论之人说话撰文时的本意并无多少关系。尤其是近现代史的研究,一方面材料极大丰富,事实更为繁复,另一方面研究的起步较晚,积累较少,训练不足,上述问题更加突出。如何在固守历史天然的时空联系的基础上揭示背后的逻辑关系,成为考验治近现代史的学人能否统一主观与客观的一大关键。而善用以长编为形式的编年体,或有矫正时弊的奇效。应当用心揣摩参考研治中古的诸位前贤大家的有效良法,结合近代材料多史事繁的实情,认真探讨应用改进的途径,推动近现代史研究由粗放走向精细。


一、 长编的本义与演化


近年来,有学人针对以近代范围为主的长编体裁著述激增的情形提出严厉批评,其主旨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其一,长编本是有逊于正式专著、有待于继续提炼的初稿。长编就是更正式、更庄重的“博而得其要,简而周于事”的编年体史学著作之“初级阶段”,或“前期成果”。长编的“义例”和特点,司马光一言以蔽之:“宁失于繁,无失于略。”所以,“长编初稿”的名目,已经不懂长编固有的本意了。


其二,民国以前从未见古人在编撰年谱时用长编作书名。近人最早所撰年谱长编,应数1932年中国国民党中央党史史料编纂委员会编印的《总理年谱长编初稿》。而最为人所知的年谱长编,是1936年夏完成的《梁启超年谱长编初稿》。此后近50年间,一般仅知1976年台湾地区出版的沈云龙《黄膺白先生年谱长编》、1979年上海出版的汤志钧《章太炎年谱长编》和1984年台湾地区出版的胡颂平《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近30年来,内地忽然涌现了数量惊人的年谱长编,所过目的60来种当中,谱主除少数古代人物外,多为近代以来著名人物。还有好多正在编辑出版过程中的书稿,一些发表在刊物上的年谱长编和一些以年谱长编为题的硕士、博士论文;还有的原先叫长编,最后出书时去掉“长编”二字。台湾和香港也出版了尤侗、赵翼、沈家本、释印光、阎锡山、蒋介石、张君劢、孙连仲、李玉阶、唐才常等人的年谱长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和中华书局还相继特设了专门的年谱长编丛书。


其三,这些撰著者和出版者全然没有今后“删削之”以为定稿而再版的打算,相反,有些撰著者本来就是先出了“年谱”而后再出同一谱主的“年谱长编”的。也就是说,长编在现在的意思和做法都已有了很大的甚至完全相反的变化。“年谱长编”,现在只是“年谱简编”“年谱略编”的反义词,略与“年谱详编”同义。在好多场合,年谱长编成了年谱或年谱简编的扩大版和升级版。对绝大多数年谱作者来说,长编并不是原来意义上的谦辞,恰恰相反,是一种自信、自豪的说法;甚至是一种时髦的说法,连有些字数并不太多的年谱也非得叫长编不可,大有好像不长编就不高级、不完善之概。


其四,这一现象似也未可厚非,甚至应该有所肯定。因为对于研究者来说,年谱所载史料越丰富、越详细越好;对于普通读者来说,也多有求全求备心理。但是必须知道长编的本义,而且补充的都是“干货”而非“水分”。“长编宁失于繁”之“繁”,亦自应有度,绝非毫无节制的堆砌。“繁”亦须有价值,无史料意义的“繁”就是不能允许之“失”[1]。


之所以不厌其详地征引其说,是因为作者指出了近代人物的年谱大有变身为长编的普遍趋向,而编撰者却忽略了长编本来不过是年谱的初稿。更为重要的是,长编的激增表明,年谱的形式难以容纳大幅度扩张的史料,不得不诉诸长编。而忽略长编本义的情况,则显示编撰者没有了解和把握长编与年谱的既有关系,更没有自觉地认识清楚长编脱离年谱意欲何为,因而除了增加篇幅外,未能体现长编的繁究竟有何意义。由此可以进一步探究的问题是,长编是否必须作为年谱的初稿,能否使长编脱离年谱初稿的局限,成为编年体的一种变相,甚至真正变身为一种新的体裁。尤其是史法当与史料的繁简相契合,长编有无可能成为容纳整理数量庞大的近代史料的适宜形式,以及如何才能成为适宜的形式。


虽然修《资治通鉴》的长编今已不见,但长编原来的确是为了编撰编年体史书准备资料,以备删削。不过,史无定法,随时而变,长编见于宋代,显然与史料的扩张关系密切。而民国时陈寅恪用长编考异之法,并非是为年谱或编年做准备。虽然他在一些方面坚持仍旧,不肯趋新,写史体例却改用章节体。不仅如此,陈福康举例的《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编撰者丁文江也是另有打算。1929年7月8日,他致函胡适,明确谈到其编书的初衷与妥协:“只可惜他家族(按:指梁启超家人)一定要做《年谱》,又一定要用文言。我想先做一个《长编》,敷衍供给材料的诸位,以后再好好的做一本白话的‘Life and Letters’[生平和书简]。”[2](P518)根据夏晓虹的解读,此处所谓“Life and Letters”,在《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例言第二条,已明确指向伦纳德·赫胥黎(1860-1933)为他父亲托马斯·亨利·赫胥黎(1825-1895)所作传记“:本书采用英人《赫胥黎传记》(The Life and Letters of Thomas Henry Huxley)体例,故内容方面多采原料,就中尤以信件材料为主。”[3](例言P1)以此,赵丰田接手后,丁文江给他的指示中,便包括“本谱要有自己的特点,即以梁的来往信札为主,其他一般资料少用”[4](前言P3)。如此强调,是由于作为科学家的丁文江深受达尔文(1809-1882)与赫胥黎进化论思想影响,连带对其传记所用体裁也心向往之[5]。据此,丁文江的本意是仿英人《赫胥黎传记》的体例,内容以信件为主。只是碍于梁氏家族一定要做年谱、又必须用文言的要求,不得已,才想先做一个长编,敷衍提供材料者。也就是说,丁文江压根儿就没有准备将来把长编删繁就简,做成年谱,而是整理书信,做成长编的样子敷衍梁氏家族,同时为撰写以书信为主要内容的白话传记准备素材。


与丁文江的情非得已不同,现在大量涌现的长编,在大幅度增加篇幅的同时,似乎并不能自觉扩充材料的意义何在,相应的体例是否应当有所改进。此事在近现代学界或许具有相当的普遍性。连陈福康自己也坦承,他原来已经编辑出版过年谱,并且已经补充修订再版,本想再次大规模增补修订,之所以改用长编,一是为争取国家科研经费,二是“从俗”“随大流”,三是若将“长编”作为“简编”“略编”这样的近代才有的名词的反义词来用,语言逻辑上倒也可以成立。由此可见,他同样并未自觉分别年谱之后再做长编的价值和意义,只能回到长编的本义自我反省,未能进而探究发掘长编体裁的潜力。这样一来,长编与年谱就仅仅只有繁简之别,毫无深意。曾有编辑专门史料经验的学人坦言,编辑资料,一卷选本和多卷全本对于基本事实而言作用可能大同小异;另有学人先写传记,后用十余年之功穷搜传主的档案等资料,可是修订传记时发现,似无必须更动之处。果真如此,则竭泽而渔地搜集编辑史料,便有多此一举之嫌。将年谱扩充为长编,也不过如此而已。


现行的各种长编,包括编年等其他多卷本编年体著述,可以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是资料长编,二是仅仅谱主的言行录或特定物事的大事记,这两种类型大致可以反映长编仅仅作为年谱之类简单放大的通病。


资料型长编又可以细分为不同情况,有的偏重于某一类资料,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陈垣年谱长编与此类似。陈福康认为:“梁启超年谱长编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引用梁氏家属手中保存的谱主书简,这当然对研究者来说很有用;但此谱最大的缺陷也正在此,即除了这批书简以外,撰写者几乎就没下过大力,不曾去查阅浩如烟海的报刊、档案以至谱主的全部著作。梁氏是著名的著作家、政治家、思想家,而他有很多重大的活动和重要的作品、演讲等却不能在此谱中看到该有的记载。因此,从年谱应有的标准来看,此谱实际是并不合格的。梁氏一生所写文字、所编报刊、国内外媒体对其之报道等等,几乎从不间断,编写他的年谱并非特难之事。”[1]


此说有些地方未免冤枉了丁文江等人,例如报刊资料,编撰者专门从《申报》中辑出数百页的“康梁事迹”,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以《〈申报〉康梁事迹汇抄》为题,于2008年出版。经夏晓虹考订,虽然名为“康梁事迹”,内容显然是以梁启超为主。进一步比较文本,足可证明这份资料乃是专为编写《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而辑录,抄录者另有其人,且水平很高。梁启超经历的时代,报纸数千种,期刊上万计,仅仅征引《申报》,当然不够。可是丁文江对于梁启超所编刊物,凡与其著述、活动关系密切之报章,都会尽力搜求,梁氏本人的著述,包括尚在出版过程中的《饮冰室合集》,也有所借鉴。只是为了与同时展开的《饮冰室合集》收文相趋避,长编才尽量少引1926年中华书局出版的《(乙丑重编)饮冰室文集》以及正在出版中的《饮冰室合集》所收书、文。《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例言称:“本书所用材料虽以信件为主,但以其离集单行,故凡信件中所无而著述中所有者,亦酌量采录。其信件中所有而著述中亦有者,或一并录入,俾相互发明,或仅列其目供读者参考,借求不失年谱之价值。”[3](例言P1)夏晓虹的解释是:“此处的‘酌量采录’与‘仅列其目’,均指已入《饮冰室文集》或《合集》者。显然,《长编初稿》的编撰是以这两种梁集作为依托,故设想读者应同时配置,俾便互相观看。而优先录入其中不曾收入的书信,亦可与《合集》相辅相成,体现年谱不可取代的独特价值。”


尽管如此,陈福康的基本判断,即梁启超年谱长编的最大缺陷与最大特点恰是一事两面,从年谱应有的标准看,梁启超年谱长编的确并不合格。尽管另有吴天任的《梁任公先生启超年谱》,鉴于大量新材料的陆续出现,整合新旧史料,重编一部符合标准的长编的工作,已经展开。


那么,是否取材多样化,搜罗详尽,甚至大量使用档案、日记、书信等新材料,作为长编就算是合格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多数资料性长编普遍存在的问题,恰是仅仅将各类材料按照时间顺序罗列堆砌,既没有比较鉴别,也没有选择取舍,材料与材料、材料与事实之间,缺乏必要的梳理整饬,显现不出内在联系。这样的长编,如果材料收集比较充分完整,还有其价值,如果仅仅排列了常见材料,等于是归类存放了一堆未经加工的原料,作为学术著作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


这样说是因为即使像《梁启超年谱长编》那样以某一类型的特殊资料为主,如果没有对文本比较鉴别的流程,也会发生很大的问题,影响历史的认识。根据赵丰田《翻阅复旦校注本〈梁谱长编〉(初稿)第三、四册的一些初步意见》,梁启超年谱长编的编撰“程序及依据情况”为信札约六千通,绝大部分为副本,另有电报手稿,其他笔记类材料,亦皆抄本。这批原料在抄录过程中已存在一些错漏字句。根据上述资料加上乙丑重编本《饮冰室文集》、他人发表过的文章和有关事实的陈述,编成一套资料汇编(或称长编之长编),装订为22册,基本按年排列,中加简单说明联系的文句。这份资料有墨笔钞本一部以及据此晒兰印成二部,篇幅内容约多于后来出版的《梁启超年谱长编》百分之三十。誊写抄录过程中,又出现部分错漏字句,似较原料副本更多。根据22册本编撰的长编稿本,分量约前者的十分之七,墨笔钞成。编钞过程中改正了部分错字,可能又产生了一些错字。根据上述稿本用蜡纸刻印现在流行的12册《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陈垣年谱长编与此类似。陈福康认为:“梁启超年谱长编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量引用梁氏家属手中保存的谱主书简,这当然对研究者来说很有用;但此谱最大的缺陷(初稿),刻印过程中又产生许多错漏字,其数量可能较前三次更多。这些错漏,有的仅仅是字句,有的则错置了时间或收发信人,很容易导致对史实的误判。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在注释《梁启超年谱长编》的过程中,订正了其中的一些错误,近年来相关研究者也陆续发现并考订更正了一些错误,但是仍残余一些错漏。重要原因,一是许多信件只有抄本,没有原本进行校勘,二是部分有原稿的信札,也散佚不见。要完全依靠本校、理校的办法逐一发现并予以订正,难度太大。目前只能随着相关专题研究的深入,陆续解决。


更为重要的是,12册油印本的《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湾和上海后来编印的《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梁启超年谱长编》以此为本),是在22册本的基础上编撰而成,在此过程中,曾经分由梁启超的同门及亲友签注,根据签注的意见,删去了一些重要的信件或是信件中的重要内容,例如庚子前后梁启超等人与革命党的联系,以及保皇会的暗杀活动等。上海版保留了部分签注的痕迹,但是很难看出有意隐藏的部分。22册本已于2015年11月由中华书局分订16册影印出版,初步比较,应是签注之前的完整资料汇编,研究者可以仔细比对,进一步坐实删削的部分、程度等整体情况。


除了资料长编,一般而言,长编对于资料倒是有所比勘验证,剪裁取舍,只是完全局限于谱主本人的言论行事,等于是年谱的简单放大,形同谱主的言行录。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是一般编撰年谱的常规套路,可是既然要扩充为长编,如果仍然囿于谱主的言论行事,其繁就难免画蛇添足之讥。尤其是一些重要的历史人物始终处于时代中心位置,其亲身经历牵涉多方面人事,仅仅搜集谱主一方的材料,记录谱主的言行,无形中以谱主所记之事即为事实,甚至演变为以谱主之是非为是非。须知历史人物的言论行事,都有因时因地因人因事的因缘考量,如果不能前后左右上下看,顶多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以直接材料众多而影响极大的《胡适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和《蒋中正先生年谱长编》为例,两位谱主在近代中国的地位极为突出,个人的日记、书信、档案又极多,而且资料屡经学人接力式的搜集整理,研究也相当广泛地持续展开,在此基础上编撰或修订(胡适年谱长编的编撰起步较早,且为编者一人之力)年谱长编,视野应当更为开阔。或许是因为拘泥于年谱的体例,加上谱主的各种直接材料已经数量繁多,编撰者尽可能采纳,反而忽略了对其他相关资料的广泛收集和充分利用。


由此产生的偏蔽就是,只见谱主单方面单向度的言行,既不能查知谱主的言行缘何而来,指向何在,更无法了解其言行得到何种反应,引发了什么变化,以及由所有相关当事人的言行组合而成的事情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如此一来,难免导致以谱主的是非为是非的印象。如1934年北京大学中文系胡适、傅斯年以及蒋梦麟等人与林损、马裕藻的冲突,双方各执一词,占据主导的胡适、傅斯年等人的说法,与兼顾各方比较而来的实情,差距相当大。全面抗战初期,国共合作卓有成效,中共的军事将领还出席过蒋介石主持的一些军事会议,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与之相关的会上会下的活动,在蒋的长编中很少有所反映。尽管长编要以谱主为中心,可是如果变成谱主的自说自话,多少也会失色。


胡适常说“:做学问要于不疑处有疑;待人要于有疑处不疑。”[6](P7)这句话也可以用在胡适自己身上。胡适和蒋介石都写日记,而且写得很详细。至于如何看待两人的日记以及如何利用两人的日记做研究,见仁见智。胡适写日记学李慈铭,蒋介石学曾文正,都有留作史料的用意,疑其凡事假惺惺,的确过甚其词,但是照单全收,奉为信史,也未免简单化。所谓尽信书不如无书,日记同样如此。不能因为记录了一些看似见不得人的事实,就以为所记全都是事实,更不能拿着日记当尺度准绳,凡事只要本人的日记未记,就断言子虚乌有。有时本人不记,正是需要搜集证据、反复琢磨讲究之处。


有些重要事情,或许当事人当时没有预料到后来影响至关重要,所以直接材料中没有记录,必须由相关资料予以佐证。如1945年5月国民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出人意料地通过决议,撤销军队党部和学校党部,相继关闭了全国各大学的党部。三个月后,中共中央指示各(局)分局、各区党委“在国民党占领的大城市和交通要道进行合法斗争”,派遣大批干部,潜入国民党重要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党务机关和铁路、工厂、矿山、市政、银行、学校里边建立工作,合法团结群众,以便将来更有力地进行民主运动[7](P256)。国共两党的举措正相反对,中共成功开辟了第二战线,两党在大学里的优劣态势迅速发生逆转[8][9](P1-27)。蒋介石此举表面上是为了实行宪政,背后另有隐情,其中之一便是试图遏制党内派系恶斗。可是在蒋的各类资料中,很难找到直接记录,而顾颉刚日记恰好有所记载。1945年4月11日,他受邀到蒋介石官邸吃饭,蒋表示,将使三青团“脱离政治关系,成一与童子军衔接之教育性的团体。并拟此后禁止学生入党,免得各党竞拉学生,使学校不能安定”。顾颉刚觉得“此事固好,惜太迟矣”[10](P440)。另如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和蒋介石的对日政策应该如何表述,直接认定为不抵抗,在相关文件中找不到依据,可是要说抵抗,也与事实不符。况且作为他指的不抵抗并非后来强加“,一·二八”事变后,有人就抨击不抵抗主义,并指名道姓称:“蒋介石、汪精卫所作所为在过去事实的表现,完全是取‘不抵抗’的投降政策。”[11](P8-11)尽可能延缓与日本的正面冲突,以便争取时间做好准备,是国民政府和一些知识精英鉴于近代以来战与和得失做出的战略判断,自有其理据,可是在日本的步步紧逼面前,一味持重、忍让,反而助长了侵略者的嚣张气焰,造成国土沦陷和主权丧失,陷入被动,势必引发社会民众的强烈不满。完全按照蒋介石的自述,无视社会各方的观感,很难恰当呈现其言行的历史地位。


由此可见,长编的编者在增加篇幅的同时,并没有发现和把握与年谱等一般编年体裁究竟有何不同,只是简单地进行材料扩张的工作。这样的繁虽然未必就是不能允许之失,但是长编应有或潜在的价值的确未能充分发掘发挥。其结果长编既不是作为删繁就简的初稿,又不能显示独立存在的意义,多少有些不伦不类。众多学人不约而同地采用长编的体裁作为独立著述的形式,反映了学人尤其是研治近代史者解决资料繁多与叙述简要两难的迫切需求,可是不能得法,非但未能显示增加篇幅的意义,反而授人以不知本义别有所图的口实。如何才能充分发掘长编的功能,使之不仅起到一般编年体的作用,而且能够脱离初稿的局限,进一步发挥潜在价值,真正摆脱附庸的尴尬,破茧而出,蜕变成为一种适应材料极大丰富的研究领域的变相新体,应该引起近现代史研究者的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近代史研究起步较晚,在方法的讲究与应用的合理方面,应当更多地借助于中古研究大家的成熟经验。而陈寅恪等人关于长编考异法的各种论述,最值得认真揣摩取鉴。


二、近代学人的编年体观及其应用


今人所认为的近代或现代,大体是指晚清民国时期,而在当时,因为时间相近,学人很少选取这一时段作为专门研究对象。近现代进入学人的眼界,起初主要还是出于学术以外的目的,例如优先政治考量的中国近代史,即具有相当程度的宣传功能以及权力的合法性论证,在观念、取材、叙事、说理等方面,自然不像研究古代那样旨在求真。不过,在当时趋新学人看来,也就少了旧史学的种种束缚。其他不论,关于体裁,主张改造旧史的梁启超就认为,旧史之体,或为纪传,或为编年,虽非尽属陈腐,而不尽适用于新史[12](P27-36)。也就是说,破除旧史学,创立新史学,不仅内容必须脱胎换骨,形式也要改头换面,包括编年体在内的传统史书体裁,不能很好地表现新史学的内容。尽管近代学人一般并未明指章节体就是新史学的适当体裁,可是近代以来史学论著主要或普遍的形式就是章节体却是不争的事实。


后起的近现代史研究的确较少传统的负累,梁启超所宣称的旧史之体,在开创期的近现代史研究领域几乎没有什么遗留可以承继。但是,这并不等于说固有史学及其体裁对于近现代史研究没有影响。按照金毓黻的叙述,中国传统史学各种体裁大体成熟于唐宋尤其是宋代。而对于宋代史学,陈寅恪、傅斯年、蒙文通等人极为推崇。整理国故之际,新锐学人大都标举清代学人治学近于科学方法,陈寅恪则认为“:有清一代经学号称极盛,而史学则远不逮宋人。”推许陈垣的《元西域人华化考》“材料丰实,条理明辨,分析与综合二者俱极其工力,庶几宋贤著述之规模”[13](P269-270),仍以宋代史学为标的。


同时代学人当中,傅斯年对于宋代史学以及宋代学术文化整体的观点与陈寅恪较为近似。留学归国之后,傅斯年一改从前在历代学问中以清代为最佳的看法,认为宋代史学最发达,“《五代史》、《新唐书》、《资治通鉴》即成于是时,最有贡献而趋向于新史学方面进展者,《通鉴考异》、《集古录跋尾》二书足以代表。前者所引之书,多至数百余种,折衷于两种不同材料而权衡之,后者可以代表利用新发现之材料以考订古事,自此始脱去八代以来专究史法文学之窠臼而转注于史料之搜集、类比、剪裁,皆今日新史学之所有事也”[14](P4)。将以《通鉴考异》等书为代表的宋代史学与20世纪欧洲的新史学相提并论,评价可谓高矣。如果说宋代为中国历代史学的高峰,且具有新史学的特质,则对梁启超批判旧史学创立新史学的主张,以及指编年为旧史之体应当改造的说法几乎是釜底抽薪。一方面,宋代史学的主要体裁之一便是编年体,另一方面,在宋代史学日渐成熟的各种体裁中,陈寅恪、傅斯年等人最为推崇的就是编年体著述。两人关于编年体史学的认识,对于材料极大丰富的中国近现代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也关系到编年体应用于近现代研究如何才能更具成效的大问题。


陈寅恪治学首重宋贤的长编考异之法[15]。据蒙文通说,陈寅恪赞誉有加的“宋人之史学”,具体包括“欧阳永叔、司马君实,亦略及郑渔仲”[16](P44)。其中既有纪传体的断代正史,又有总辑各史仍用纪传体而著为通史的《通志》,而在长编考异法方面与傅斯年共鸣最多。《通鉴考异》是两人共同标举的代表作。傅斯年《史学方法导论》称:“在中国详述比较史料的最早一部书,是《通鉴考异》。这里边可以看出史学方法的成熟和整理史料的标准。在西洋则这方法的成熟后了好几百年,到十七八世纪,这方法才算有自觉的完成了。”[17](P308-309)对此陈寅恪当无异议。任教于清华国学院时,陈寅恪曾对毕业的陈守实谈及自己的“史之见解”,“谓整理史料,随人观玩,史之能事已毕;文章之或今或古,或马或班,皆不必计也”[18](P42)。这与主张近代的史学就是史料学的傅斯年并无二致。


不过,对于陈寅恪推崇备至的《资治通鉴》,傅斯年多少有所保留。他虽然列举了《五代史》《新唐书》和《资治通鉴》作为宋代史学最为发达的表征,但是觉得最能代表新史学发展的,还是《通鉴考异》和《集古录跋尾》[14](P4)。傅斯年认为,“史料越生越好!”不赞成史籍加入义理及感悟的成分,陈寅恪则始终思索整合融贯义数分别的破解之道。傅斯年指《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所记“多有怪事”[17](P339-340),并以此作为远人的记载比不上近人记载可靠的典型事例。陈寅恪《陈述辽史补注序》则对该书赞誉有加,他说:


裴世期之注三国志,深受当时内典合本子注之薰习。此盖吾国学术史之一大事,而后代评史者,局于所见,不知古今学术系统之有别流,著述体裁之有变例,以喜聚异同,坐长烦芜为言,其实非也。赵宋史家著述,如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最能得昔人合本子注之遗意。诚乙部之杰作,岂庸妄子之书,矜诩笔削,自比夏五郭公断烂朝报者所可企及乎?……回忆前在绝岛,苍黄逃死之际,取一巾箱坊本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抱持诵读。其汴京围困屈降诸卷,所述人事利害之回环,国论是非之纷错,殆极世态诡变之至奇。然其中颇复有不甚可解者,乃取当日身历目睹之事,以相印证,则忽豁然心通意会。平生读史凡四十年,从无似此亲切有味之快感,而死亡饥饿之苦,遂亦置诸度量之外矣。由今思之,倘非其书喜聚异同,取材详备,曷足以臻是耶?[13](P264)


陈寅恪所说长编“最能得昔人合本子注之遗意”,所谓“合本”,“盖取别本之义同文异者,列入小注中,与大字正文互相配拟。即所谓‘以子从母’,‘事类相对’者也”。“中土佛典译出既多,往往同本而异译,于是有编纂‘合本’,以资对比者焉。”其具体做法,见敏度法师《合维摩诘经序》:


此三贤者(支恭明法护叔兰),并博综稽古,研机极玄,殊方异音,兼通关解,先后译传,别为三经同本,人殊出异。或辞句出入,先后不同,或有无离合,多少各异,或方言训古,字乖趣同,或其文胡越,其趣亦乖,或文义混杂,在疑似之间,若此之比,其途非一。若其偏执一经,则失兼通之功。广披其三,则文烦难究,余是以合两令相附。以明所出为本,以兰所出为子,分章断句,使事类相从。令寻之者瞻上视下,读彼按此,足以释乖迂之劳,易则易知矣。若能参考校异,极数通变,则万流同归,百虑一致,庶可以辟大通于未寤,阖同异于均致。若其配不相畴,傥失其类者,俟后明哲君子刊之从正。


在陈寅恪看来,其方法之精审美备,“即今日历史语言学者之佛典比较研究方法,亦何以远过”[19](P181-185)。与傅斯年将宋代编年体史书比作当代欧洲新史学相互印证。


长编考异之法不仅可以治史,而且能够研经。陈寅恪《杨树达论语疏证序》所论最为透彻:


先生治经之法,殆与宋贤治史之法冥会,而与天竺诂经之法,形似而实不同也。夫圣人之言,必有为而发,若不取事实以证之,则成无的之矢矣。圣言简奥,若不采意旨相同之语以参之,则为不解之谜矣。既广搜群籍,以参证圣言,其言之矛盾疑滞者,若不考订解释,折衷一是,则圣人之言行,终不可明矣。今先生汇集古籍中事实语言之于论语有关者,并间下己意,考订是非,解释疑滞,此司马君实李仁甫长编考异之法,乃自来诂释论语者所未有,诚可为治经者辟一新途径,树一新楷模也。天竺佛藏,其论藏别为一类外,如譬喻之经,诸宗之律,虽广引圣凡行事,以证释佛说,然其文大抵为神话物语,与此土诂经之法大异。……南北朝佛教大行于中国,士大夫治学之法,亦有受其薰习者。寅恪尝谓裴松之三国志注,刘孝标世说新书注,郦道元水经注,杨衒之洛阳伽蓝记等,颇似当日佛典中之合本子注。然此诸书皆属乙部,至经部之著作,其体例则未见有受释氏之影响者。惟皇侃论语义疏引论释以解公冶长章,殊类天竺譬喻经之体。殆六朝儒学之士,渐染于佛教者至深,亦尝袭用其法,以诂孔氏之书耶?但此为旧注中所仅见,可知古人不取此法以诂经也。盖孔子说世间法,故儒家经典,必用史学考据,即实事求是之法治之。彼佛教譬喻诸经之体例,则形虽似,而实不同,固不能取其法,以释儒家经典也。[13](P262-263)


宋贤治史的长编考异,南北朝治佛典的合本子注,与近代学人治经,三法当为同源衍生而来。陈寅恪反复指出的宋贤治史与天竺诂经之法的分别及联系,所谓形似而实不同,主要是指佛藏与儒经分别面向出世与世间,因而合本子注与长编考异,一重神话物语,一重人间事实。若就形式和方法而言,二者可谓异曲同工。最为关键的要素即取材详备,汇聚异同,事类相从,参考校异。而用由合本子注演变而来的长编考异法研治儒家经典,取事实证言论,搜群籍相参证,继以考订解释,可以明圣人之言行。如果说傅斯年的编年体观还限于比较考订史料史事,陈寅恪则可以扩张到详究义理,将义理还原为历史。这样的分别,移植到史料极大丰富的近现代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方法的改进,与材料的增加关系紧密,不同历史时段材料的多寡,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方法是否适用以及如何运用。一般而言,除特殊领域外,时间越近,材料越容易获得。可是,是否研治近代就比治古代容易,却有待斟酌。近代学人普遍觉得治近代相对容易。胡适就认为,“近代史的史料比较丰富,也比较易于鉴别真伪。”[20](P28)而“秦、汉时代材料太少,不是初学所能整理,可让成熟的学者去工作”。其理据是,“材料少则有许多地方须用大胆的假设,而证实甚难。非有丰富的经验,最精密的方法,不能有功。晚代历史,材料较多,初看去似甚难,其实较易整理,因为处处脚踏实地,但肯勤劳,自然有功。凡立一说,进一解,皆容易证实,最可以训练方法”[21](P557)。治史主张搜集资料要竭泽而渔的陈垣,自谦“近百年史之研究,仆为门外汉”,但至少研治明清之际滇黔佛教史事,所掌握的史料已经让陈寅恪感到望尘莫及。陈垣的体验是“:史料愈近愈繁。凡道光以来一切档案、碑传、文集、笔记、报章、杂志,皆为史料。如此搜集,颇不容易。窃意宜分类研究,收缩范围,按外交、政治、教育、学术、文学、美术、宗教思想、社会经济、商工业等,逐类研究,较有把握。且既认定门类,搜集材料亦较易。”[22](P380)虽然承认搜集近代史料不易,可是既然觉得分类缩小就比较容易把握,言下之意,还是认为近代史不算繁难。陈寅恪对于史料详略与历史研究的制约关联体会较深。他认为:“研上古史,证据少,只要能猜出可能,实甚容易。因正面证据少,反证亦少。近代史不难在搜辑材料,事之确定者多,但难在得其全。中古史之难,在材料之多不足以确证,但有时足以反证,往往不能确断。”[23]稍详的解释是“:上古去今太远,无文字记载,有之亦仅三言两语,语焉不详,无从印证。加之地下考古发掘不多,遽难据以定案。画人画鬼,见仁见智,曰朱曰墨,言人人殊,证据不足,孰能定之?中古以降则反是,文献足征,地面地下实物见证时有发见,足资考订,易于著笔,不难有所发明前进。至于近现代史,文献档册,汗牛充栋,虽皓首穷经,迄无终了之一日,加以地下地面历史遗物,日有新发现,史料过于繁多,几于无所措手足。”[24](P52)两说语义略有不同,概言之,还是觉得近代难在史料太多,难以收全,至于研究,则基本材料不难掌握,因而基本事实比较容易确定。


事情往往具有两面性。以研究古代的精细程度为准,处理近代史料研究近代的确不算太难。可正因为材料太多,照搬套用研治古代的方法,要想达到与材料的繁复相匹配的精细程度,势必出现新的困难。


其一,关于同一人事的各种记录得以留存,可以提供不同侧面的证据,可是同样出自亲历者当事人之手的记录却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罗生门的现象所在多有。尽管都是直接材料,充其量有此一说,却不能确定都如此说,更无法断定即如此事。梁启超是近代许多大事的亲历者,后来又讲究历史研究法,对于近代的史料与史学不无心得。他的看法是:“时代愈远,则史料遗失愈多,而可征信者愈少,此常识所同认也。虽然,不能谓近代便多史料,不能谓愈近代之史料即愈近真。例如中日甲午战役,去今三十年也,然吾侪欲求一满意之史料,求诸记载而不可得,求诸耆献而不可得,作史者欲为一翔实透辟之叙述如《通鉴》中赤壁、淝水两役之比,抑已非易易。”[12](P37)也就是说,近代史料虽然增加,真的复杂性也同步增加,材料越多,有时越难以判断事实的真伪,甚至比材料相对简少的古代更不容易近真。


其二,材料众多使得原来不屑一顾或无法探究的大量细节进入研究视野,成为研究对象,而无论材料怎样增多,也不可能完璧,结果小题目演化出大问题。研究一村一镇的历史,同样遭遇研究民族或国家的历史相类似的层垒叠加问题,而此类问题往往缺乏足够的材料确证或反证;或是立论虽然不难,反证也并非不能,可是因为事情小材料少,很难有来者继续验证,由求同而来的普遍意义显得似是而非。


其三,细节的激增使得材料的主观因素大幅度增多。如梁启超认为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主要有两点原因。一是“真迹放大”。著书者无论如何纯洁,终不免有主观的感情夹杂其间,感情作用支配,不免放大事实。包括他自己20年前所著《戊戌政变记》,为后来治清史者研究戊戌变法的可贵史料,但他本人却不敢自承为信史[12](P91)。二是记载错误。“此类事实古代史固然不少,近代史尤甚多。比如现在京汉路上的战争,北京报上所载的就完全不是事实。吾人研究近代史,若把所有报纸,所有官电,逐日仔细批阅抄录,用功可谓极勤,但结果毫无用处。”[25](P6)此说可以进一步斟酌,因为梁启超指报纸官电所记不是事实,可是却很难证明事实究竟如何。说非是因为心中有是,但心中之是如果说出来,也就势必成非。如果说将真迹放大还有主观故意,记载错误却往往是信以为真。


其四,材料与事实的增多,导致古代史根据材料的一手二手直接间接即可判断是非鉴定真伪的可能性降低,各种类型的材料,往往包含部分的真,同时也夹杂一些失真甚至伪。如何分辨每一处具体细节的真伪对错,重现信史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技术难度较研治古代更高。


面对上述难题,很少专门研究近代的民国学人似乎鲜有自觉,梁启超明知近代史料征信不易,却声称:“大概考证的工夫,年代愈古愈重要,替近代人如曾国藩之类做年谱,用不着多少考证,乃至替清初人如顾炎武之类做年谱,亦不要多有考证,但随事说明几句便是,或详或略之间,随作者针对事实之大小而决定。”[25](P80)这与近代史难以求真的判断适成反面。按照梁启超近代史料不易征信近真的说法,做晚近人物的年谱,不仅颇费考订的工夫,而且还不容易得到切当的结论。近代学人关于研治中国近代相对容易的普遍误判,自然会影响到编年体应用于近代研究。按理说,史料繁多史事繁复,研究的取径与办法应该更上层楼,否则难以应对。可是受好古之风的误导,误认为晚近历史的研究比较容易,结果非但未能取法乎上,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反而等而下之。各种长编于征引的广泛,比勘的精密,取舍的讲究,详略的拿捏等等方面,颇多可议,“坐长烦芜”则有余,“喜聚异同”则不足,尤其是以长编考异之法的应有之义作为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长编的特有功能与独立价值


近代史料繁多而方法粗疏带来诸多问题,尤为突出的有下列几点。


其一,因为取材容易,又受史论关系的误导困扰,治近现代史者往往好用举例为证的方式形成观点。研究者观念不同,立场各异,所举材料并未经过仔细验证,又脱离原有的时空位置,只是挑拣出来作为例证。结果令人尴尬,本来似乎容易证实的近现代史事,反而各执一偏,聚讼纷纭,而许多的针锋相对,只是立场两极,态度、观念和方法大同小异。诸如此类的学术论争,一味侈谈个人的看法认识,却不深究是否符合事实,于学术的发展有害无益。在媒体网络时代,有据即有理,不能对证据进行专业化的验证,更会导致人人自以为是,放言无忌,把瞎扯当争鸣,充斥着随心所欲的曲解和盲人摸象似的瞎说。


其二,预设架构,观念先行,再往里面填充材料。而架构和观念大都后出外来,遇到与先入为主的观念架构不相吻合的材料史事,则视而不见,弃而不顾,引文则断章取义,曲解本意,凡人都看得出的意思偏偏茫然无知,神仙也看不出的意思却仿佛一目了然;知人则爱屋及乌,论事则顺者昌逆者亡。用设定的主题或概念勾连出来的历史,并没有事实的关联,只是萦绕心头的想象。


其三,小圈子的专家式学问,不能胸有成竹,由点到线到面,以致全面覆盖,整体之下研究具体。读书株守一隅,其余一概不看,一概不知,治学如同打洞,貌似窄而深,实则狭而偏。因为缺少通识,少见多怪,好拾人牙慧,而自诩为创新填空。等而下之者,为了凸显其发明创造,不惜毁尸灭迹,前人已知的材料和已有的成果,凡直接关联的,有意只字不提,同时又自炫其博,凡是间接相关甚至关系不大的,则旁征博引,以图骗编辑蒙专家。因为屡屡得逞,所以不惜以身试法,明知故犯。


其四,喜欢对着讲,不会接着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而又好发表自以为是的己见,实则缺乏学术判断力与鉴赏力,道听途说,人云亦云,甚至吠影吠声。人已讲到习相远,自己还在人之初盘旋,又不知其陋,不会藏拙,以出头脓包为灿若桃花,贻笑大方还自以为得。


利用近代中国史料极大丰富的特点,努力发展编年体的方法并且应用得当,可以针对性地解决上述问题,充分展现编年体裁之于近代中国研究的重要价值。


编年体用于史料繁多的近代中国研究,面临两难,一是材料多难以全录,二是史事繁难以尽取,驾驭不当,反而有力不从心之憾,难以体现长编考异法的高妙。实则近代史料种量繁多,史事曲折复杂,最适宜用长编考异之法加以整理,将所有材料相互参证,以免在自圆其说的托词下断章取义,穿凿附会,导致尽信书不如无书的尴尬;从不同视角考察所有史事的各个层面,避免以偏概全,防止以某人是非为是非,结果无是非可言的乱相。有利于矫正时下近代中国研究中常见的随意立说和格义附会两种偏蔽,破解各式各样的罗生门,呈现错综复杂的历史本相和前人本意。


近年来,不仅人物类的长编呈现脱离年谱的趋势,其他编年体著述,也大都不是为了删繁就简,有的意在撰写其他体裁的著作,有的甚至一开始就是作为独立存在的著述,既非简本的扩充,也没有删削成书的目标。脱离年谱的附属地位,长编可以自成一体。长编的编撰,如果能够贯通所有材料和事实,不仅可以作为撰述的准备,检测其他形式研究成果的衡鉴,还可以作为所有相关研究的基础平台。


长编究竟有无独一无二的功能?如何才能深入发掘、展现和发展长编的潜在功能?这是值得研治近代者认真思考和努力深究的问题。


长编的价值应该最大限度地体现为详。所谓详,首先是资料的详尽详备,搜集资料要尽可能竭泽而渔,不避烦芜,不溢美,不掩饰,不附会,不趋时,不拘泥于所谓直接间接一手二手等外型判断,所有类型的史料一律平等,关键看是否相关,相关到何种程度,相关在什么层面。取材不足,则不仅判断难以准确适当,更重要的是史事的许多方面环节若隐若现,无法呈现全貌。甚至由于史料不够,只好阙疑,否则猜来猜去,不得要领。搜集史料不能带有成见偏见,不能先验地挑拣,应该有闻必录,至少在搜集材料的阶段必须如此。近代号称史料大发现的时代,而近代的史料更是层出不穷,或者误解以新材料发现新问题,又受不读书而动手动脚找东西的误导,人所常见的书都不看,一心只找人所未见书。编撰长编,发现新材料与贯通新旧材料应该相辅相成,必须熟悉旧材料,才能发现和应用新材料。要尽可能掌握前人已知,努力发现未知,这是研治近代的一大难题,也是奠定研究坚实基础的必由之路。只有在充分掌握各类资料并且相互贯通的前提下,才能全面如实地呈现复杂的历史本相和前人本意,避免穿凿附会,各执一偏。


要做到资料详备,必须明确取材的范围,范围不明确,就无法把握材料的边际。按照一般长编的办法,主要局限于谱主的言行,或是主题事件的基本情况,取材范围自然不广。可是,值得做长编的大事要人,往往处于时代的中心位置,具有枢纽性作用,与同时期的其他大事要人有着广泛而深刻的联系,以其为纽带,不仅能够串联这一历史时期的大事要人,而且能够通过其与各方关系,深入认识整个社会变动、制度建构、思想脉络乃至中外关系。加之中国为伦理社会,最重人伦关系,所谓礼制纲纪,即以伦常为根本。相应地,处世治学也极为讲究人脉。生活在关系网之中的中国人的言行,要从关系网的视角脉络才能考察清楚。


确定取材的范围边际,又有形似而实不同的两种做法,一是以所研究人事为主线放射扩展,二是将特定人事放在关系脉络的整体之中。前者仍然是单向度地放大,后者则不仅从中心辐射周围,还要求从四面反观中心,也就是说,要从围绕其周边的人与事的视角来考察中心人事,尽可能多角度呈现历史的复杂面相,而不仅仅以主题为轴串联历史。例如一个党派、团体、同盟或一次会议、活动的其他成员如何看待、反应谱主的言行,从关联事件的角度考察主题事件的影响作用等等,如此才有可能全面观照,让材料得其所哉,并恰如其分地解读相关文本和行事。


此法的要诀在于拿捏以特定大事要人为枢纽,贯穿近代中国的尺度。既不能局限于主题的言行,以免望文生义地解读,或是仅仅从谱主的角度看待与其有关的一切人事,以偏概全,也不能漫无边际,脱离中枢,变成近代中国的浮泛缩写。应提纲挈领,充分体现谱主的枢纽性地位作用与前后左右四面看山地观察把握近代中国的大事要人相得益彰,展示长编考异法与比较研究法相辅相成之于近代中国研究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其次是取材要尽可能详细地还原事实。史料繁多,必须有所取舍,记载芜杂,必须有所鉴别。取舍不能以自己的见识好恶为准,看懂的部分拿来用,看不懂的则视而不见,形同阉割历史。用材料要尽可能符合其本意,既不能任意取舍,更不能断章取义。史学的一大强项即恰当处理材料。一般而言,材料是死的,可是留下材料的人往往会设陷阱布迷局,生者稍有不慎,就会落入彀中。档案里不乏官样文章,日记中不少道听途说,书信间也有虚情假意,尽信任何一种材料都难免偏蔽。只有对材料、史事和前人研究三者深入认识,才能拿捏得当,还原准确。长编依时叙事,自有时间的天然顺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编撰长编只要机械地按照时序排列材料就万事大吉。陈寅恪所论合本子注及长编考异法,其要在于汇聚异同,事类相从,参考校异,极数通变,则万流同归,百虑一致,庶可以辟大通于未寤,阖同异于均致。这与强调整理史料的方法就是比较不同史料的傅斯年所说大体相近,傅的总结是:“历史的事件虽然一件事只有一次,但一个事件既不尽止有一个记载,所以这个事件在或种情形下,可以比较而得其近真;好几件的事情又每每有相关联的地方,更可以比较而得其头绪。”[17](P307)近真与得其头绪,可以说是编撰长编整理材料的不二法则。


史学的本旨在于求真,历史为曾经发生过的事实,如何发生,情形怎样,均为实有,不会因为任何后来因素而改变。但发生过的史事须由当事者的相关记述来探求,或者分别称之为第一历史和第二历史。照此推衍,依据相关记载追求史事本相所得著述,实为第三历史。未来如何不敢擅断,至少目前还无法物理性地还原历史的本相,况且即使能够还原,观者所见也会有时空差异。如此,后人的求真,由于条件的限制,永远不会完全与事实重合,只能通过适当的努力逐渐接近。


所谓真至少有两个层次,即史事本身的真与记述史事的真。史事的真与后人必须根据各种相关记述来还原史事存在矛盾,亲历者关于史事的记述各不相同,甚至相互牴啎,无论怎样详尽忠实地记述,也不可能完整地覆盖全部史事的全过程和各层面,而且当事者利害各异,立场有别,所记的罗生门现象相当普遍。由此衍生出层垒叠加的史书,实事往往无直接证据,可以证实的部分又相对简单,其余只能近真。而近真使得一事多解的情形常常发生。历史上所有当事人关于本事的记录,由于角度、关系、层面等客观条件不同,以及利害有别等主观因素,往往异同互见,可是他们如此这般或那般记载本事,除有心作伪之外,同样是真。只不过这样的真在他们有的是眼见为实,有的则是真实心境的映照。


正因为同一事件的参与者身份各异,立场不同,参与的时间、地点、程度、环节千差万别,即使如实记录,也只能反映其亲历或听闻的部分,况且还有影响如实记载的多种因素,有此一说不等于均如此说,有此一事不等于事即如此,所以必须将事情的全过程各层面的所有相关记录汇聚比较,参考校异。有鉴于此,长编必须与考异相辅相成,大体有下列原则和作用:其一,前说有误,排比史料可以纠正至当。其二,未有成说,汇聚史料可以立说无碍。其三,诸说并立,取比较近真之说其余存异。其四,诸说真伪正误间杂,须相互参证,酌情条贯。其五,实事往往无实证,须以实证虚,而不涉附会。各种情形,或分别,或兼具,当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整理资料不能先入为主,依据资料类型进行判断取舍,只能作为参考,不可过度依赖。尤其是不能将他指后认当成预设,看似还原史事,实则编造谱系,把呈现历史变成创造历史。必须将所有资料依时序事类相从,不偏不倚,探究事物的发生演化和人物言行的变化。否则以近代史料的繁复,错误的判断可能会导致形成似是而非的历史叙事。诸如此类的叙述在近代领域所在多有,如庚子勤王、辛亥清帝退位、新文化运动的渊源流变等,通行叙述与史事本相相去甚远。治史如老吏断狱,要想完全还原案情,诚非易事。乾嘉考据号称实事求是,信而有征,而实事未必都有实证,有实证的却未必都是实事。只要找到直接证据就可以坐实的考证,多为具体的简单事情。充分汇聚材料,排比梳理比较的结果,剔除各种可能,剩下的最不可能反而能够通贯所有材料和事实。若是先有成见,挑选论据,就很容易误入歧途。


再现史事,要将大量碎片化的材料拼合连缀。史料再充分,相较于事实的复杂多面而言,也不可能完整。因为记录本身就不可能面面俱到,留存过程又不可避免地有所散佚,所以治史在努力穷尽史料的前提下,仍然一方面要阙疑,不做过犹不及的假设求证,另一方面还须必要的判断推论,不能太过拘泥,以求大体成形。若是必须完璧才能结论,势将一事无成。两者之间如何拿捏得当,需要高明的艺术和高度的自觉。


取材详备之后,考证异同格外重要。一件事情往往有多个记载,有的大同小异,有的同中有异,有的异同参半,有的甚至迥然不同。长编必须用材料说话,有几份材料说几分话,但材料不会自动说,必须整理者比较考辨,才能在适当的地方说出得体的话。如果说年谱只要呈现整理材料的结论性意见,长编则应该进而将整理材料不断近真的过程呈现出来。一般而言,任何史料之于本事都有部分的契合,编撰长编若将异同不一的材料简单排列,一则过于累赘,二则难以鉴别,适当的做法,应该是通过梳理比较,将材料与事实相吻合的部分析出,连缀成文,用以叙事。也就是说,不能快刀斩乱麻地简单处理材料的复杂性,要通过梳理整合,让材料自己叙事。梳理材料不仅要判断真伪,斟酌取舍,合并完全相同的部分,而且要仔细比较细节的异同,从各种材料中选取各个环节记载最为详细准确的文字,粘合一体,还原事实的全过程和各层面。这同时也是将全部材料去伪存真以及依据材料呈现可还原史事的研治过程。


史事本相毕竟有迹可循,前人本意则往往没有直接证据,或是虽然有所依据,解读起来也因人而异。即使是谱主的言行录,认识不当,也会断章取义,曲解本意。资料长编同样要有所取舍,能否取舍得当,不能全凭主观,反而要尽量约束主观任意,尽可能全面完整地表达谱主的意见。如果但凭己意,选取自以为重要或是自己看得懂的部分进行拼接展现,而将自认为无关紧要或看不懂的部分弃而不论,等于是阉割历史。唯有沟通古今中外,因缘观念和事物从无到有发生演化的历史进程,才能理解变幻莫测的前人心意。比较前后几件相关联的事情,目的是显示彼此联系,以便事类相从。这些联系应该是事实的联系,而不是用后来的观念连成一线。不过,有的事实联系隐而不显,需要在比较中用心揣摩,前后左右移形换位,才能逐渐显现。有的事实联系并非前后因果关系,而是相关关系,如抗战时期阎锡山的三个鸡蛋上平衡,梅贻琦平稳长校的要诀为联合教授应对学生,解放前后陈寅恪的何去何从等。有的联系虽有事实,但是相距时间较长,全部聚合一处,不合长编体例,完全按照时序分述,又难以显现彼此关联。应根据情况,斟酌处理,前后相连的,可适当合并叙述,间隔较长必须分述的,可前后略加提示。至于涉及多方的相关关系,应予简要说明,避免孤立地抽取出来作为立论的证据。


或者有所疑虑,如此做法,势必篇幅大增,如何能够控制得当,避免冗长累赘。其实,长编当然不能太短太简,否则毫无意义。同时只要把握长编考异之法,就不至于失控。首先,长编不是资料长编,取材必须剪裁概括,万不能将长编当作特定人事的资料汇聚,取代全集、资料集的作用,这样反而失去长编应有的功能作用。现有的长编,有的常见资料也全文照录,有的虽然资料珍贵,可是已经另行结集出版,亦无照录的必要。真正考验编者的,反而是剪裁取舍的当否。其次,长编有特定主题,无论如何伸展,不能脱离主轴,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至于如何伸展,伸展到何种程度,仍然取决于和特定主题人事的关联多少。如何拿捏得当,既是科学,也是艺术,只能心领神会,无法设定统一有效的标准。


长编若能做到上述程度,即兼具整理史料与著史的无二功能,可以成为独立存在的编年体之变相新体。具体而言,功能之一,可以训练近现代史研究者,增强其整体观照和全盘驾驭的能力,推动近现代史研究走向精细化,使得史料大幅度增加的困扰,变为承接固有良法与域外比较研究相融合的基础,进而成为将前贤治学办法进一步发扬光大的动力和机缘。功能之二,大幅度夯实近现代史研究的基础,提升研究的平台,减少观念先导举例为证的随心所欲,使得材料回归原有的时空位置,又能够相互连接,由碎立通,从而有效增强近现代研究的学术性。功能之三,形成检验各种观点主张的尺度准绳。近现代史料繁多,又貌似容易看懂,未经严格训练者不知其难度相应增加,断章取义,随意发挥。殊不知其说看似有据,其实根本无法纳入系统梳理过的材料与事实链条之中。长编的大量编撰,虽然不能阻止无知无畏者一往直前,至少能够有效地防止穿凿附会,让信口开河无所遁形,减少以妄言为高论的凿空逞臆,有良知者知所进退,从而改变因史料多史事繁及方法不当所产生的各说各话的乱象,减少由各执一偏的见仁见智引发的聚讼纷纭。


参考文献

[1] 陈福康“.年谱长编”的“长编”是什么意思?中华读书报,2016-02-23.

[2] 丁文江.胡适来往书信选: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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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陈美延.陈寅恪集·金明馆丛稿初编.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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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陈智超.陈垣来往书信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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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饮冰室合集·专集之九十九.北京:中华书局,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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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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