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花芳草是《离骚》出现频率极高的物类,屈原赋予它们丰富的象征意义。王逸《楚辞章句》在总论《离骚》时写道:
《离骚》之文,依《诗》取兴,引类譬喻。故善鸟香草,以配忠贞;恶禽臭物,以比谄佞;灵修美人,以媲于君。
这段话成为评论楚辞的经典之言,其中香草美人意象更是得到普遍的重视。《离骚》中的抒情主人公以多种方式与香花芳草发生关联,用香花芳草来象征自己峻洁的人格,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屈原刻画出的是一位香花芳草浸润缭绕的抒情主人公形象,其中佩饰意象出现的频率最高,是香草意象群落的典型代表。
一、从《山海经》的楚地佩饰传说到《离骚》的佩饰意象
《离骚》抒情主人公以多种方式与香花芳草发生关联,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8种方式:用它们做服装、做佩饰、充当食物和饮料、作为礼品,香花芳草是抒情主人公揽持的对象、依傍的对象、培育的对象,是用于拭泪的物品。在这8种关联方式中,分布是不均衡的。《离骚》集中出现抒情主人公与香花芳草发生关联的共16处,其中以香草为佩饰的8处,占总数的一半,在所有关联方式中居于首位,远远高于其他类别的关联方式。为什么在诸多关联方式中,抒情主人公对于以香草做佩饰情有独钟,反复渲染?这是个令人深思的现象,也是解读《离骚》不可回避的问题。
人类佩戴饰物,具有久远的历史,从原始社会就已经开始。进入文明社会之后,这种习俗继续存在,并使佩饰获得新的象征意义。周代创造的是礼乐文明,崇尚威仪之美,其中玉佩就是作为威仪之美的重要因素而存在。儒家出现之后,玉佩作为重要的礼器,得到充分的认可,并作出许多相应的规定,《礼记•玉藻》写道:
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与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纯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这里对贵族各个阶层所佩玉饰的质地、色彩以及用以贯玉丝带的色彩都作了具体规定和说明,体现出鲜明的等级观点,礼乐文化的威仪之美,通过各阶层玉佩的差别显示出来。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进行审视,屈原在《离骚》中对佩饰给予高度关注,把它作为重要的表现对象,继承的是原始文化和周代礼乐文明的传统,有其历史渊源和大的文化背景。
但是,问题还没有最终解决。周代礼乐文明是把玉佩作为贵族威仪之美的重要标志,而《离骚》出现的佩饰却是由香草制成,而不是以玉为佩。其中虽然也有“折琼枝以继佩”之语,但这里指的是玉树,属于植物,而不是玉石。要解开屈原以香草佩饰置换玉佩之谜,还需要进一步寻找原因。
楚族发祥于江汉流域。从《山海经》一书可以发现,西南地区的先民对于人的佩饰格外关注,赋予它特殊功能。《山海经•五藏山经》提到许多奇异的存在物,它们能和人发生感应,实现生命能量的传输,使人的生命随着所接触的自然存在物而发生变化,出现或吉或凶的效果。人和那些奇异的自然存在物进行生命感应的方式主要有3种,即食之、饮之、佩之。《山海经》出现的人以自然存在物为佩饰并且出现生命感应的记载共6处,其中4处见于《南山经》,1处见于《西山经•西次一经》,1处见于《西次三经》。
《南山经•南次一经》开篇有如下记载:
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有木焉,其状如穀而黑理,其华四照,其名曰迷穀,佩之不迷。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其名曰狌狌,食之善走。丽 之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海,其中多育沛,佩之无瘕疾。
郭璞注:“瘕,虫病也。”《南山经》是自西向东依次排列,起于招摇之山,终止于箕尾之山。箕尾之山处于东海,在招摇之山和箕尾之山中间有青丘之山,位于吴地。从地理位置判断,招摇之山位于西南。招摇之山有狌狌,即猩猩。《山海经•海内南经》也提到狌狌,排在它后面的条目出现的是巴地、丹阳和孟涂的传说,郭璞注:“今建平郡丹阳城秭归县东七里,即孟涂所居也。”秭归曾是夔国所在地,是楚族分支。这样看来,《南次一经》的招摇之山,是在楚国境内,或是与楚地相邻,那里流传着佩饰可以祛除疾病的说法。其中的迷穀,明确标示是植物,属于木本类。育沛,当指某种水族动物。
《山海经•南山经•南次一经》还有如下记载:
杻阳之山,……有兽焉,其状如马而白首,其文如虎而赤尾,其音如谣,其名曰鹿蜀,佩之宜子孙。怪水出焉,而东流注于宪翼之水,其中多玄龟,其状如龟而鸟首虺尾,其名曰旋龟,其音如判木,佩之不聋,可以为底。
鹿蜀其大如马,不可能作为佩饰,因此,郭璞注:“谓佩带其皮毛。”按照《南次一经》的标示,杻阳之山西距招摇之山1050里,东距箕尾之山1650里,位于长江中游,也在楚地。其中提到两种佩饰具有药物功能,指的都是动物。
《山海经•西山经•西次一经》有如下记载:
浮山,……有草焉,名曰薰草。麻叶而方茎,赤华而黑实,臭如蘼芜,佩之可以已厉。
厉,指恶疮。按照《西次一经》所示,浮山在华山西部460余里,浮山东50里的丹水,“东南流注于洛水”。据此推断,浮山位于今陕西东南、湖北西北,和楚地相邻。浮山的薰草作为佩饰,可以医治恶疮一类皮肤病。
《山海经》提到佩饰具有药物功能的记载共6条,其中5条是在楚国及其相邻地域。它表明,在楚地神话传说中,佩饰得到特殊的关注,是从生命层面看待人和佩饰的关系,认为人和他的佩带物能够进行生命感应,所佩带的物品会把本身的生命能量传导给人,使人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对疾病具有免疫力和抵抗力。至于佩饰把什么样的生命能量输送给人,是由佩饰本身的属性决定的。迷榖“其华四照”,它的花朵放射光芒,因此,人以它作为佩饰会保持头脑清醒,不会迷失方向。鹿蜀五彩斑斓,兼有龙和马的形体特征,带有神奇性,因此,佩带它的皮毛能使后代蕃盛。龟用于占卜,在古代是智慧的象征,能预测未来,所以,佩带玄龟使人耳聪,能达到既定目标。至于薰草,则因其形态美丽、香气袭人,佩带它能治皮肤病。人在佩带这些动植物的过程中,使自身的生命获得和佩饰相同的属性,使生命力更加旺盛。楚地先民用生命能量传输的观念看待人和佩饰的关系,对佩饰给予特殊的关注。《离骚》中反复出现与佩饰相关的意象、情节,和楚地先民从生命层面看待佩饰的功用有直接关系。
周代礼乐文明崇尚威仪之美,佩饰主要指的是玉佩,由玉制成,《诗经》出现的佩饰无一例外都是玉制。《山海经》所载与楚地相关的佩饰传说共5条,其中《南次一经》招摇之山条目提到的育沛究竟所指何物,已经无法具体落实。其余4条,用作佩饰并且具有保护生命功能的佩饰或是取自植物,或是取自动物,取自植物的两种:迷穀、薰草;取自动物的两种:鹿蜀、玄龟。它们都是富有生命活力的自然存在物,因此能把自身的生命能量传导给人。《离骚》反复出现的佩饰,都是由香草制成,而不是体现周代威仪之美的玉佩,这和楚地先民对植物佩饰的崇尚有直接关系,可以和《山海经》有关楚地植物佩饰的记载相互印证。
《山海经》所记载的有关楚地以动植物为佩饰的传说,可以真正解开《离骚》的佩饰之谜,找到《离骚》佩饰意象、情节的直接生成根据、它们具体属性的由来。楚地先民从生命层面看待人与佩饰的关系,使得屈原对佩饰给予特殊关注;楚地传说中把生命能量传给人、产生积极效应的佩饰或为植物,或为动物,都是充满活力的生命机体,从而使得《离骚》中出现的都是香草制成的佩饰,而不是体现周代威仪之美的玉佩。
《山海经》记载的楚地具有药物功能的佩饰有两类,一类取自动物,一类取自植物,《离骚》出现的佩饰是香草制成,全都取自植物。这种情况是由佩饰的实用性及社会风尚造成的。在先秦典籍中,经常可以见到以玉为佩、以植物为佩的例子,而取自动物的佩饰则极其罕见,明确记载的有孔子的门生子路,《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写道:
子路性鄙,好勇力,志伉直,冠雄鸡,佩豭豚,陵暴孔子。孔子设礼稍诱子路,子路后儒服委质,因门人请为弟子。
子路在未入师门之前,质直鄙野,是位勇士。他以猪的腿骨为佩饰,并在帽子上以雄鸡羽毛为饰,显示自己的勇敢无畏、任性使气。
《韩非子•观行》写道:
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自缓;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
韦,指熟牛皮,质地柔软。弦,指弓弦。西门豹、董安于佩带的是皮革,这在当时属于罕见,作为特殊事象而被记载下来。整个贵族社会以佩玉为常规,而佩带取自动物的饰品则是例外。相反,以植物作为佩饰,在当时却是比较流行。《礼记•内则》记载:“男女未冠笄者”,“皆佩容臭”。郑玄注:“容臭,香物也,以缨佩之。”这里所说的香物,指散发芳香气息的植物,用缨带加以系结作为佩饰。这是未成年人必备的装束。《礼记•内则》还写道:“妇或赐之饮食、衣服、布帛、佩帨、茝兰,则受而献诸舅姑。”朱彬《礼记训纂》引吴幼清的注释:
佩,谓杂佩。帨,谓帨巾。茝,一作芷,即香白芷也。兰似泽兰。二物皆香草,干燥则囊而佩之于身,取其芳馨也。①
吴幼清所作的解释是正确的。古人确实以香草为佩饰,但不是直接把香草佩带在身上,而是把干燥的香草粉碎之后装入囊中,用缨带系结在身上,即古代常见的香囊。《礼记•内则》所说的未成年人的容臭,指的应是香囊。
先秦时期确实存在以香草为佩饰的习俗,是把加工过的香草装入囊中佩带在身上,而不是用原生态的香草作佩饰。《离骚》的抒情主人公以香草为佩饰,可以从当时的民俗中找到根据。先秦时期,玉佩是贵族身份的象征,而香囊类佩饰则处于次要地位,主要见于平民、妇女和儿童。到了《离骚》这篇作品,香草佩饰成为抒情主人公的人格象征,并且是用原生态的香草制作佩饰,而不是像世间那样把干燥的香草粉碎之后装入囊袋,系在身上。
二、《离骚》中佩饰原材料的药物功能
《山海经》中记载的楚地佩饰传说渗透强烈的生命意识,用于佩带的动物或植物都具有优良的生理素质、旺盛的生命力,能把它们的生命能量传导到人的身上。《离骚》中所选择的用于制作佩饰的香草,同样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有的还有药物功能。
《离骚》用于制作佩饰的香草有蕙,诗中写道:
擥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纚。
这几句诗提到多种香草,都是制作佩饰的原料。用香木根和白芷相系结,把薜荔的花心串起来,菌桂联缀蕙草,又用草搓成长绳。制作佩饰的原料都是香草,但抒情主人公对惠草看得更重,下一段在叙述遭到楚王疏远时称:“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意谓楚王给自己加的罪名是以蕙草为佩饰,以及采集白芷。蕙草是佩饰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把佩饰称为蕙纕。
《离骚》中多次提到蕙草,其中历数夏、商、周明君的招贤用士时有“岂维纫夫蕙茝”之语,用蕙、白芷这类香草指代贤人。对此,洪兴祖补注写道:
《本草》云:“薰草一名惠草,生下湿地。……引《山海经》云:薰草麻叶而方茎,赤花而黑实,气如蘼芜,可以已厉。”这里所引的《山海经》之语出自《西山经•西次一经》,但不是原文照录,而是有删节。
《离骚》中用于制作佩饰的蕙草,就是《西次一经》所记载的薰草,楚地传说薰草芳香飘溢,佩带它可以治疗皮肤病,使人保持美好的形貌。《离骚》的抒情主人公以蕙为佩,着眼于它美丽的形态、浓郁的香气,对于它的药物功能,屈原作为楚人应当是很清楚的。抒情主人公以蕙为佩,渗透的是强烈的生命意识。
《离骚》抒情主人公用于制作佩饰的还有秋兰,是“纫秋兰以为佩”。兰,指兰草,对此,洪兴祖补注所叙甚详,但有一条重要的先秦史料他没有援引,那就是《左传•宣公三年》的记载:
初,郑文公有贱妾曰燕姞,梦天使与己兰,曰:“余为伯鯈。余,而祖也。以是为而子,以兰有国香,人服媚之如是。”既而文公见之,与之兰而御之。辞曰:“妾不才,幸而有子,将不信,敢征兰乎?”公曰:“诺。”生穆公,名之曰兰。……
穆公有疾,曰:“兰死,吾其死乎!吾所以生也。”刈兰而卒。
在这个传说中,兰草和郑穆公的生命息息相关。先是她母亲梦见天神使者向自己赐兰草,实际是赐给她未来的儿子。接着,他母亲令郑文公以兰草为信物而怀孕。郑穆公因兰而生,以兰为名,又正值刈兰而死,他的生死与兰相伴随,兰的生命和郑穆公的生命浑然一体。兰作为生命的象征而存在,《诗经•郑风•溱洧》在描写郑地男女春天集会时称:“士与女,方秉蘭兮。”蘭,指兰草。青年男女手持兰草戏谑择偶,兰草作为美好生命的表现和寄托而出现。《离骚》的抒情主人公以兰草为佩饰,同样有生命意识灌注其间。
《离骚》用于制作佩饰的香草还有菌桂,“矫菌桂以纫蕙”,把菌桂和蕙草相联缀。关于菌桂,朱季海《楚辞解故》引《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十二有如下记载:“菌桂,味辛温,无毒。主百病,养精神,和颜色,为诸药先聘通使。久服轻身不老,面生光华,媚好常如童子。”② 菌桂是一种具有药物功能的植物,服用之后能使人延年益寿,甚至把它说成是长生不老之药。菌桂,即圆形桂草,“《说文》云:‘圜谓之囷,方谓之京。’是囷圆声近义同。箭竹小而圆,故谓之箘也。竹圆谓之箘,故桂之圆如竹者,亦谓之菌,《名医别录》云:‘菌桂正圆如竹’是也。”③ 菌桂是圆形桂,古人认为桂是具有长生功能的药材。《艺文类聚》卷八九引古本《列仙传》:“范蠡好食桂,饮水卖药,人世世见之。”范蠡是传说中的仙人,他的长寿秘方是以桂为食。今本《列仙传》刘向赞语有“范蠡御桂,心虚志远”两句,可见古人确实认为桂树具有药物功能,人在服用之后能够成仙。后来月亮神话中有桂树,是因为先民把桂树视为能使人成仙之树,所以在想象中把它植入月宫仙境,《离骚》抒情主人公把菌桂作为佩饰的主要原材料,为的是与自己进行生命感应,使自己的生命力长盛不衰。
《离骚》抒情主人公用于制作佩饰的还有薜荔,“贯薜荔之落蕊”即把薜荔的花心串联起来,作为佩饰的组成部分。薜荔,又作草荔,见于《山海经•西山经•西次一经》:
小华之山,……其草有萆荔,状如乌韭,而生于石上,亦缘木而生,食之已心痛。
薜荔有两种,一种生于石上,形状如韭菜;一种缘木而生,属于蔓类植物。《离骚》提到的薜荔属于后一类。《九章•思美人》:“令薜荔以为理兮,惮举趾而缘木。”楚辞出现的薜荔都是指缘木而生者。按照《西经一次》的说法,无论哪种薜荔,都具有药物功能,服食之后能治疗心痛。难怪《九歌•山鬼》的主人公“被薜荔兮带女罗”,她是一位处于痛苦之中的女性,所以披薜荔以治疗心病。小华山,指少华山,在华山西、渭水南,和生长薰草的浮山相距382里,距离楚国西北边境不远。《离骚》抒情主人公用以制作佩饰的薜荔,在传说中仍然是可以把生命能量传导给人的香草、药草。
《离骚》抒情主人公用作佩饰的还有琼枝:
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及荣华之未落兮,相下女之可诒。
抒情主人公要用琼枝增益原有的佩饰,使它变得更美好,以供求女之用。琼枝指玉树之枝,玉树的传说见于《山海经•海内西经》有关昆仑神境的记载:“开明北有珠树、文玉树、玗琪树、不死树。”文中的文玉树、玗琪树和不死树相并列,都属于有药物功能的神树。《山海经•西山经•西次三经》在叙述峚山之玉时写道:“天地鬼神,是食是飨;君子服之,以御不祥。”袁珂注:“服,佩带也。”传说峚山之玉具有神奇功能,是神灵的食粮。人如果以玉为佩,可以驱除不祥,保护自己的生命。《离骚》抒情主人公以玉树枝为佩饰,是把自己的生命与玉树相沟通,玉树神奇的生命力会传输给他。
总之,《离骚》抒情主人公用于制作佩饰的香草异树,或是本身有药物功能,或是长生的神树。抒情主人公选择它们做佩饰,其中渗透强烈的生命意识,是从生命层面把抒情主人公和他所佩带之物相沟通,二者都是有生命的存在物,彼此的生命相关联。
三、《离骚》佩饰的芬芳润泽之性
《离骚》抒情主人公的佩饰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既是对周代礼乐文化威仪之美的继承,又有民俗根据,还受楚地有关佩饰的神话传说熏陶,是历史传统、民间习俗与楚文化相结合而生成的文学意象。由于屈原所处的特殊环境、以及他本人的坎坷遭遇,使得他对佩饰所作的描写,既不同于《诗经》的相关作品,也有别于《山海经》的佩饰传说。
《山海经》出现的佩饰传说,对于用于充当佩饰的动植物,都强调它们的药物功能、对于人的疾病有治疗或预防作用。而在对相关动植物的形态进行叙述时,普遍关注它们的色彩:迷穀黑理,薰草赤华而黑实,这是植物的色彩;鹿蜀白首赤尾,其文如虎,玄龟则乌首,头为黑色,这是动物的色彩。除此以外,对于制作佩饰所取用的动物,还突出它们怪异的形貌。鹿蜀“其状如马”,“其文如虎”,具有马和虎的形貌特征。玄龟“其状如龟而乌首虺尾”,兼有龟、乌鸦、虺蛇的形貌特征。《离骚》对佩饰及其所取用香草的描写,基本上见不到色彩方面的因素,更见不到怪异的属性,也没有公开明示它们的药物功能、延年益寿效应,就此而论,《离骚》中的佩饰意象与《山海经》的佩饰传说有很大区别。
《诗经》对佩玉的描写,往往关注声响,即人在行走过程中佩玉发出的撞击声。《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行,颜如舜英。将翱将翔,佩玉将将。彼美孟姜,德音不忘。”诗的作者对那位姜姓姑娘特别欣赏,觉得她的佩玉撞击声特别悦耳。《秦风•终南》写道:“君子至止,黻衣绣裳。佩玉将将,寿考不忘。”这是一首颂扬秦国君主的诗,君主带有花纹的礼服和佩玉的撞击声,都令作者肃然起敬,并且赏心悦目。《小雅•采芑》出现“有玱葱珩”之语,玱,指佩玉发出的声响;葱,指佩玉的绿色。从声响和色彩两方面描写佩玉。《离骚》对于佩玉所作的描写,见不到色彩方面的渲染,更没有声响方面的提示。用香草制成的佩饰不可能出现声响,《离骚》没有这方面的描写合情合理。
《离骚》对抒情主人公佩饰所作的描写,反复渲染的是它的芳香:“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惟兹佩之可贵兮,委厥美而历兹。芳菲菲而难亏兮,芬至今犹未沬。”这里一再突出佩饰的芳香飘溢,而且越来越浓烈,经久不衰。抒情主人公的佩饰是用香草制成,芬芳袭人是香草的基本属性,也是佩饰的主要特征,因此诗人反复加以渲染。香草的芬芳之气可以持久不衰,先秦时期的人们早已觉察到这种现象。《左传•僖公四年》记载晋国卜人之语:“一薰一莸,十年尚犹有臭。”薰指薰草,就是《离骚》出现的蕙,是香草。莸,指散发臭味的水草。薰草香,莸草臭,各自的气味十年都还在延续,指的是干草仍然保持原来的气味。薰草作为香草的代表出现,难怪屈原在《离骚》中对于它特别欣赏,即制佩所取的蕙。
屈原通过渲染佩饰的芳香浓郁而持久,用以表现抒情主人公峻洁的人格,意谓峻洁的人格如同芳香浓烈而又持久不衰的香草佩饰,具有独特的魅力,是以芳香象征美德,香和善相通。
香草佩饰的芬芳之气令人愉悦,由此联想到人的美德善行,这是屈原的体验和感受。人的感官体验有其生理基础,同时又是在历史发展中生成的,沉淀了社会因素。屈原在《离骚》中特别关注人的嗅觉感受,对于抒情主人公的佩饰主要突出它的浓郁而持久的芬芳之气,至于佩饰其他方面的属性,除了提到它的润泽之外,再没有过多的涉及。造成这种偏爱的原因可以从周文化中找到。《礼记•郊特牲》在叙述祭祀风尚时写道:
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于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后迎牲,致阴气也。萧合黍稷,臭阳达于墙屋,故既奠然后焫萧合羶芗。
周人在祭祀中尚嗅,重视嗅觉感受,用芳香之气取悦于神灵,对此,《诗经》许多作品都作了艺术的显现。《大雅•生民》出现的祭祀场面提到“取萧祭脂”、“载燔载烈”,取来香蒿和动物的脂肪加以焚烧,把肉烤熟或烧熟,都会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其香始升,上帝居歆。”上帝闻到香气,愉快地加以享受。言外之意,香气给周人带来的是吉祥。周人以香气作为悦神的祭品,注重人的嗅觉感受。久而久之,香气获得道德属性,成为美德善行的载体。上面引述的《左传•僖公四年》记载的晋国卜人之语,已经分别把香臭与善恶、吉凶建立对应关系。香为善、为吉;臭为恶,为凶。《周易•系辞上》也称:“君子同心,其臭如兰。”臭,通嗅,指气息,意谓君子能够同心,就像兰草一样散发芳香,香和善相互确证。这样看来,屈原在《离骚》中反复渲染抒情主人公佩饰的芳香,继承的是周人尚嗅的传统,特别重视人的嗅觉感受,用佩饰的芬芳来象征抒情主人公峻洁的人格。
屈原对于抒情主人公的佩饰还突出它的润泽之性,文中写道:“高余冠之岌岌兮,长余佩之离离。芳与泽其杂糅兮,惟昭质其犹未亏。”在这4句诗中,后两句都是用于描写佩饰,再往后还有“佩缤纷其繁饰兮,芳菲菲其弥章。”明确是指香草佩饰。对于“芳与泽其杂糅”这句诗,王逸注:“芳,德之臭也。《易》曰:‘其臭如兰。’泽,质之润也。玉坚而有润泽。糅,杂也。”王逸把抒情主人公的佩饰误认为用玉制成,是一种武断臆测。他把泽解释为润,则是可取的,符合诗句本义。泽指润泽,是由泽为湖泽、沼泽之义引申而来。屈原称美抒情主人公的佩饰“芳与泽其杂糅”,指的是芳香与润泽并存,两种属性兼于一体。芳香,显示佩饰的美好属性;润泽,则是说佩饰保持生机,具有旺盛的生命力,而没有干枯凋零,用屈原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没有萎绝。
《离骚》对佩饰的描写突出它的芳香和润泽,前者继承的是周人尚嗅的传统,关注人的嗅觉感受;后者是受《山海经》佩饰传说的影响,从生命层面观照佩饰,把它看作是生命的机体,具有生命的活力。《山海经》的佩饰传说是从生命存在的层面把人和自然存在物相贯通,关注佩饰的药物功能,追求的是人的生命的安全需要。《离骚》对于佩饰的描写同样表现出对生命的关怀,把佩饰写成具有持久的生命活力。不过,《离骚》在佩饰描写中体现的生命关怀,没有停留在安全需要层面,而是用于展示抒情主人公峻洁的人格,追求的是人生自我实现的需要,将人生需要提到更高的层次。
四、《离骚》对《诗经》佩饰意象的赓续
《诗经》出现的佩饰由玉制成,《离骚》出现的佩饰则是用香草编结而成。玉和香草属于不同的质料,因此,玉佩和香草佩饰的形态、属性也就存在许多差异,对此,《诗经》和《离骚》在一定程度上作了显现:《诗经》关注玉佩的声响和色彩,《离骚》则强调香草佩饰的芳泽之性。《诗经》和《离骚》对于佩饰的叙述和描写,又存在历史的连续性,有相同的关注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诗经》和《离骚》都显示佩饰构成因素的多样性。古代的玉佩往往不是由单独一块玉制成,而是联缀多块玉,否则,不会伴随人的行动发出撞击的声响。《诗经》在描写玉佩时,注意突出佩饰的玉是多个,而不是只有一块。《卫风•竹竿》有“佩玉之傩”的句子。傩,有时又写成难,两字意义相通,众多之义。《小雅•采芑》形容方叔的玉佩是“有玱葱珩”。玱,玉的撞击声。葱,绿色。珩,指玉佩顶端的横玉,通常是两块。方叔的佩饰是由多块玉组成,在人行动时它们互相撞击,铿锵作响。《郑风•女曰鸡鸣》提到“杂佩以赠之”,就是用几种玉制成的佩饰相赠。
《离骚》抒情主人公的佩饰是用香草制成,屈原在叙述佩饰的制作过程时,着意突出所用香草的种类繁多:
擥木根以结茝兮,贯薜荔之落蕊。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之?{纚。
这是由多种香花编结而成的佩饰:香木根上系结白芷,把薜荔的花蕊加以串联,又用菌桂和蕙草相纠结,又把胡绳搓成长条。总共有6种香草用来制作佩饰,把它们以各种方式加以编结,成为一条兼具众美的佩饰。
《离骚》抒情主人公在求女时还“折琼枝以继佩”,在原有佩饰基础上再增益玉树之枝,是对佩饰的进一步美化,体现的还是以多为美的观念。
《诗经》和《离骚》在描写佩饰时,都突出它构成因素的多样性,玉佩由多块玉联缀而成,香草佩饰则用多种香草编结,都是多多益善。玉佩的构成因素的多样性,所显示的是佩带者的尊贵,是以多为贵,进而演变为以多为美。《离骚》中的佩饰由多种香草编结而成,暗示抒情主人公具有多种美德,是以多为善,由此也以多为美。
第二,《诗经》和《离骚》中出现的佩饰,都可以作为礼品赠送给别人。《诗经•郑风•女曰鸡鸣》的主人公是位女性,篇末写道:
知子之来之,杂佩以赠之;知子之顺之,杂佩以问之;知子之好之,杂佩以报之。
她对于自己的丈夫以佩饰相赠,用以表彰他能够听从自己的劝告,到外面去狩猎。这是夫妻之间以玉佩相赠,表达的是恩爱之情。
《秦风•渭阳》是秦国太子豁送他舅舅(晋国的重耳)返国时所作,诗的末章如下:“我送舅氏,悠悠我思。何以赠之,琼瑰玉佩。”把玉佩送给即将返国的舅舅,表达的是亲密的骨肉之情,用它寄托自己的怀思。
《离骚》抒情主人公在求女时也准备以佩饰作为礼品,把它赠给所求之女:
溘吾游此春宫兮,折琼枝以继佩。及荣华之未落兮,相下女之可诒。吾令丰隆乘云兮,求宓妃之所在。解佩纕以结言兮,吾令蹇脩以为理。
抒情主人公把佩饰作为求婚礼品,并且对它重新加以增饰,以表示自己的庄重真诚。其中所说的佩纕,指的就是佩饰。抒情主人公把佩饰作为向宓妃求婚的礼品,这和《诗经》的男女之间以玉佩相赠颇为类似。不过,《诗经》叙述以佩相赠,没有明确昭示是从自己身上解佩。《离骚》则特别强调是“解佩纕以结言”,是把自己身上的佩饰解下送给对方,从而显得更加亲密真挚。
《离骚》对抒情主人公佩饰所作的叙述和描写,所展示的形态、功能与《诗经》的佩饰意象多有相通,反映出《离骚》对《诗经》传统的具体继承,也是对周代礼乐文明、威仪之美的认同。《诗经》有关佩饰的描写,展示的是现实生活的画面,其中的物象、情节在历史上是实有其事。而《离骚》中出现的与佩饰相关的形态、情节,却全是诗人的想象,在现实生活中并没有真正出现。在对佩饰题材的处理上,屈原是以浪漫的方式继承《诗经》的传统,同时又有所突破和提升。
注释:
① 朱彬:《礼记训纂》,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422页。
②③ 朱季海:《楚辞解故》,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27页,第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