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书的人,起初是见到喜欢的书,总要想办法买下来。有些书买了很快就看完,有些书买了看了几页搁下来,从此不想再看下去。这样,日子一久,存书多起来了,闲中翻翻这本,翻翻那本,慢慢觉得自己好像很有点学问,偶然口头上说什么“书到用时方恨少”,说什么“百无一用是书生”,心中可真有点飘飘然。
后来,日子再久了,人事沧桑,住所变迁,难免要丢掉一些书,或者把书存放在旁的地方,从此拿不回来了,于是,心里这就突然飘散几缕闲愁,开始写“我的藏书”一类的文章,酸溜溜数说自己生平丢过几次书,从此不买书等等的话,觉得好像自己才配谈买书、看书、藏书这些听起来就够雅的事情。其实,用到“藏书”这两个字,的确已经很有点气派。到了每本书都钤上藏书图章的时候,境界果然更高了。这时候,读不读这些藏书,恐怕也不太相干了。
私下想想,买书藏书,完全为了自己开心:花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那种开心;灯下摩挲久觅方得的书那种开心。至于“腹有诗书气自华”,无非是“书生的酸气”;家里满天满地的书,让客人看了错以为主人家有学问,那才是实话。赚大钱既不必读破万卷书,写好文章,也犯不着猛抄别人书中的话,那么,收藏图书,跟收藏火柴盒其实一样,说穿了没什么太大的道理。真想读书,图书馆里书很多,动用起来,想是不致教人感叹“方恨少”了吧。偶见自称“书痴”、“书呆”的人,以为死后两袖清风,只剩半壁藏书传给子孙,这种人除非生来呆痴,不然可真是今之古人,真是可敬。
十几年前,我在一位老诗人家里见到一方闲章,雕的是“偶得而存”四个字,钤在他喜欢的字画古籍碑帖上头。过了不久,诗人去世了;再过了不久,我在香港半山旧书铺里看到他的一两幅字画已经散出来了,当时想想,觉得他那个“偶”字用得再妥帖不过了。后来再想想,又觉得这种感觉其实大有问题。当年,鲁迅给徐訏写过“金家香弄千轮鸣,扬雄秋室无俗声”的横条;后来,国内编印鲁迅墨迹,这幅字也收在集子里,只是本来的上款,竟给删掉了。在这种情形下,则所谓“偶”字和“得”字,实在都成了罪过了。
买到一部新书,似乎说不上是“偶得”;在旧书铺里拣出喜欢的书买了回去,这才允称“偶得”。前者是花钱谁都买得到的,是理所当然的事;后者平添一份喜出望外的乐趣,仿佛也是阅世之一得。当然,有人专收初版书,专找作者签名题款的书,那是藏书事业,不再是给自己寻开心的闲事了。案头有一部美国人阿诺尔(William Hams Arnold) 1922年写的《藏书谈奇》(Venturesin Book Collecting),记他一生搜访珍版古书的际遇,说来只好称之为“奇”了。
我还有一本英国作家 J?Rogers Rees1886年写的小书,题为《书蠹乐趣》(The Pleasures of A Book-worm),杂录买旧书的事,间或穿插文人掌故一类的闲笔,很富人情味。这本书,读来是比《藏书谈奇》更有意思。出版这本书的出版社,当年同时还出了其他几本谈书的书,开本装潢一律,全是绿皮烫金字的毛边书;其中有名的,有Wm?Davenport Adams的《书林僻径》(By Ways in Book-land)和《书林漫步》(Rambles in Book-land),都是很讨人喜欢的妙品。
《藏书谈奇》的作者,本身是书商,经营新书业,可是性之所好,业余大事搜访珍版古书,见到稀世的珍版文学书,总要想办法买下来。后来,他觉得,藏书要有分量、有贡献,一定要专藏二三作家的著作和手稿才行。1901年,他把自己的藏书分两批拍卖出去。这样一解脱,他于是开始专攻田尼森和罗伯特?路易?史狄芬生了,尤以田尼森方面的收获最丰,对搞田尼森作品版本校雠的学人,果然大有帮助。记得书中谈到他买到一本田尼森诗作“The True and the False.Four Idylls of the King”试印本的事,说这个本子是1859年印出来的,始终没有外传,大概是供作者和印书人来回磋商推敲的校样,其中也出现诗人删改诗句的笔迹。
《藏书谈奇》作者在英国一家旧书商的书目中见到有这个试印本,定价很贱,英国人没注意到,他赶忙拍电报买了下来,不久书就寄到了。当时,英国一位研究田尼森的专家汤姆靳?怀斯正在着手编写田尼森书目年表,《藏书谈奇》作者给他写信,并且自愿把那个试印本再邮寄英国给这位专家参考。专家感其大度,两个人从此成了忘年之交,专家后来还给这部《藏书谈奇》写序文。看这段掌故,不免想起胡适搜得《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后,居然迟迟才影印让同好参考,可见胡适到底是文人、是考据家,《藏书谈奇》的作者则不是。套颜之推家训一句话,这恐怕“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
其实,《颜氏家训》那句话整句是说:“借人典籍,皆须爱护,先有缺坏,就为补治。此亦士大夫百行之一也。”补治典籍,当然也是一门学问;英国业余藏书家,不辞埋头学习书籍装订装帧的手艺,为的是要补治手头的旧书残卷,省一笔钱。此地目前还有几位有名的老艺匠,补订一本古籍,索价二十几镑钱,做出来的确古意盎然。
我有一本小书,叫《藏书消遣》(Book-Collecting as A Hobby),是缪尔(P.H.Muir)写的,用书信体分章去写,浅说下手藏书、鉴别初版、确定善本、评议价值,乃至刻书简史等事情,其中自然也谈到补治残书的学问。不论18世纪的原装包纸书套,小牛皮书壳,19世纪初叶的纸板书皮,以及1825年开始风行的布面装订书,补治的办法都各有格局,不能胡来,否则贻笑方家。1970年,大英博物馆出版布林德力兹(H.J.Plenderleich)的《皮面书籍保藏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
旧书的补治收藏既然都要研究,收藏作家名人的笔迹文稿,尤其不可不慎重其事。今年仲夏,我偶然买到多萝西娅?参渥德(Dorothea Charnwood)的初版签名书,书名是《手稿墨迹的收藏和经营》(An Autograph Collection and the Making of It)。多萝西娅系出名门,生平结识不少政要和骚人墨客。她从小喜欢收集名人笔迹,大诗人布朗宁对她说过:“将来有一天我会送你一样大宝贝,送你我太太的一封短信。”可是,她十四岁那年,诗人死了;这本书里登出来的那封伊丽莎白?布朗宁的长信,还是她丈夫花四镑钱买回来送给她的。她这本书,大抵分两部分写,先就收藏笔迹的方法和知识谈起,然后再数说她宝箱里的珍品:上自伊丽莎白一世的签名,下至名作家哥尔斯密领稿费的收据。看她经营这些墨宝,真是用心良苦。
写《藏书谈奇》和《手稿墨迹的收藏和经营》一类的事,最要紧的,想来是作者学问要博杂,还要懂得穿插一些文学史书上不多见的琐碎掌故,让人深一层去认识有关的人物,读来才有趣味。从这一点看,阿诺尔略胜一筹,有点郑西谛的味道。多萝西娅则文笔啰唆,交待“人物”太过平板,结果既没有学术论著那种严慎的笔路,也没有札记随笔应有的那股清绝隽永的风格。她藏有一封蓝姆给洛艾德(Charles Lloyd)的信,信上有蓝姆替洛艾德推敲诗句的话。可是,多萝西娅对这两个人的关系,似乎不太清楚,读者于是对蓝姆那封信的兴趣就大减了。
后来,我翻看《书蠹乐趣》,作者提到他的书斋里,蓝姆的书,是跟洛艾德的书摆在一起的,说他们两人,跟诗人柯勒律治同时给1797年在布里斯托尔出的诗刊写稿。这就稍具眉目了。接着,他还说了个故事:有一天,洛艾德在赫克斯顿一条小径上,见到蓝姆和玛丽缓步而行,两个人都在伤心饮泣;洛艾德赶上去一问,才知道蓝姆正送玛丽到精神病院去。作者在这种地方轻轻一点,人情味随着浮了起来。文章可爱,这就是了。
谈书的书,范围说广不广,说窄不窄,不容易划出个界说来。从正经角度看,讲版本学,讲雕版印书史的书,是最基本的谈书的书。毛春翔的《古书版本常谈》,是个浅显的例子。英国今年纪念五百年前雕版印书的开克斯顿(William Caxton),好几位学者都出了专书,研究他的生平和印书发展史;如果不受财力限制的话,这些书都值得一备。
我手头有两本相当有趣的书,一本是在美国住了几十年的德国人Hellmut Lehmann Haupt的《书的生命》(The Life of the Book),1957年出版;一本是法国历史家Lucien Febvre和Henri-Jean Martin合著的《书的来临》(The Coming of the Book),英国译本今年出版。《书的生命》是一本少年读物,用浅易的文字,解释印书流源,从作家的原稿,谈到出版业的制度和书肆的销售情况,最后谈旧书业的盛衰,以及私人藏书的甘苦。《书的来临》,则纵论1450年到1800年印书事业对人类的影响,是一部很前进的书籍史话。书中讲造纸,讲雕版,讲装订,讲出版成本,讲作家权利,讲地理环境影响印书业,讲斯拉夫国家及其他地区的印书事业,讲禁书,讲书籍左右语言文字的流向,作者始终抓住一个方向去写,从人类思想行为的角度,去剖析书籍影响人类文明史的问题。这样的书籍史话,到底比较没有学究气味。
几百年来,中国书林中,一直有所谓“善本”、“俗本”、“劣本”的争论问题,这里头,不免会牵涉到不少各朝代的社会问题,阶级意识问题,甚至士大夫的心态问题。可是,我们始终还没有一部从这个方向去批判版本学的论著。刘勰的《文心雕龙》,有元代一刻,明代弘治一刻,嘉靖三刻,万历一刻,其中“隐秀”一篇却不见,明代钱允治得宋本,这才补足。如果我们好奇,就“隐秀”的脱漏,研究推论各朝代政治制度,与知识分子思想行为的关系的话,想来一定相当新鲜。
此间新旧书铺,很少见到谈书的书。有些书铺为了乘机推销,拿出一两本书籍序文选录、弥尔顿诗作校读一类的书,令人想起毛晋的《汲古阁书跋》,或者张舜徽的《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实在不知道这类书到底可不可以归入“谈书的书”。我不用“书话”而用“谈书的书”,原因是,“书话”好像只是轻淡些的谈书的文字;研究开克斯顿出版物字体的著作,甚至孙殿起录的《贩书偶记》,虽然肯定是《谈书的书》,却不便通称之为“书话”。
此间有一种叫《古书月评》的杂志(Antiquarian Book Monthly Review),其中文章,大概要算是相当好的书话文章了。这个杂志的撰稿人,学者、教授、书商、藏书家都有。诺门?韦伯斯特等经常写的藏书杂录,篇篇都是扎实的东西。最近几期,《月评》上连载一位电脑专家撰写的关于平版印刷术和彩色石印术的文章,不仅文章好,插图也好。此外,每期的书评,书籍拍卖短讯,保尔?迈涅的书话(Book Chat),古书铺书目集锦等,全都适合书淫的口味;即便是看看那些书会书铺的广告,也会有望梅之乐,说来实在很不争气。
“藏书印记社”举办第三届藏书印记展览会的时候,《古书月评》九月号登了一篇Brian North Lee的长文,题为“五十年来的藏书印记设计”(Fifty Years of Bookplate Design),介绍1925年到1975年几位杰出的藏书印记设计家,所附的印记图案,有的古朴,有的秀发,有的雄浑,跟中国的金石艺术一样有灵气。
藏书印记,是贴在书上的藏书者的印记,这是西人的一种玩意儿,通常只是白底黑印,很少加彩色,也许是要显得庄重的缘故。我在前文说过,书本上钤上藏书图章,藏书境界就见得高了,读不读这些书,也不太相干了。这篇谈藏书印记文章的作者则说,藏书印记是一种“所有权”的标志,老以为贴上这印记,书就不会让人一借不还了。他还说,贴上印记,也可以表示藏书人对自己的藏书的敬爱之意。书上贴有印记,后世的人,就可以从而认出前代藏书人的姓名,也算是一种史料。印记设计得越精致,越见得藏书人对自己的书的那份款款深情。这也是作者说的。这也可见,印记上的图案,多多少少应该流露出藏书人的身份或者胸怀心思才行。
麦拉朗夫妇(McLarens)1932年聘人设计的藏书印记,最符合印记意义了。图中拱门两边,是两架子藏书,书架上各摆夫妇两人的半身石像;拱门上又有小提琴和乐谱,一并表现麦拉朗夫人一生酷爱音乐,酷爱文学。麦拉朗本人当时是皇家园艺学会的会长,因此,拱门外隐隐约约是一处花园,树影婆娑,还有水池一座。这样的藏书印记,这样的玩物,充分流露出书香子弟的闲情雅兴,也自成一种贵族的万千气派。
另一方面说,这些东西,当然也有一定的艺术价值,稍微研究一下,恐怕也可以算是学问上的一格。当年鲁迅编印《十竹斋笺谱》,用意许是如此。时代不同了;现代人写信,不要说用花笺写,就是用朱红八行信笺落笔,可能也要遭到过于“浓妆”之讥。中国毛笔字之所以有人称之为艺术,正是说明中国书法已经没落;“艺术”云云,客套而已。回头看看那本《手稿墨迹的收藏和经营》,里头影印的名人作家笔迹,的确都可观。再看看今天英国人写的字,写得得体的,实在也不多见。喜欢逛旧书店,喜欢一点旧玩意儿,好像就是很落伍的怪癖了;看看这里所谈的谈书的书,竟也大半是老书老调。这也没什么好谈了:学问底子不好,只好先从牢靠些的旧东西下手,但求“偶得而存”的时候,不再飘飘然就是了。
1976年12月28夜 于伦敦
摘自《大声的自由:大家眼中的自己和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