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5日,是爱德华·萨义德(Edward W.Said, 1935-2003)去世五周年。
萨义德在国内,似乎成了某些学院新左派的一尊守护神。按他们的鼓吹,萨义德是东方民族反抗西方“文化霸权”的旗手。他最为世人所知的著作,大概要算 1978年出版的《东方主义》(Orientalism,有三联1999年中译本《东方学》,王宇根译)和1993年出版的《文化与帝国主义》(Culture and Imperialism,有三联2003年中译本,李琨译)。第一本书,确实予人以批判西方的感觉;但是,第二本书,至少在本人读来,情形并不如此简单。
所谓“东方主义”,萨义德用来指西方——特别是英国和法国——对待中东地区和阿拉伯民族的传统习惯模式,从这种模式里产生的“东方”描述,只是该地该人之优秀实质的一种贬损表象。兄弟读到《东方主义》,已是九十年代中期。此书也算名著,读后居然无甚启发。原因大致有三。一是该书风头已过,第二则是本人的中国背景。如果你在大学里除了考试前抄抄女生笔记之外,上政治课时也算带个耳朵听听,《东方主义》的基本思想,其实就是很熟识的辩证法,毛择东同志的《矛盾论》里都有。
你说西方文化其实不是独立发展的,而是以东方(请再次注意,萨义德指的是中东)为“他者”而对照发展起来的。辩证法说矛盾普遍存在,矛盾的一方以另一方的存在为本身存在之依据。虽然,说西方文化与中东本是“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有点出乎常情,但对中国人来说,理解很容易。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新文化就是以西方为对照而发展起来的。近代确实是西方侵略中东,但在1683年土耳其苏丹兵败维也纳城下之前,长期是中东侵略欧洲。欧洲人以中东为对照,就跟咱们的先辈以西方为对照一样,是弱者在翻身过程中的不得不向强者学习,尽管在学习时对“老师”有很多歪曲的想像。
你对这类歪曲耿耿于怀,觉得它们成了西方描写东方的主流。辩证法说任何矛盾过程都有主导的一面。西方后来强大了,他们的描述就成了主流话语。你说很多 名著和小说经典里都有这类歪曲的痕迹。(唯物)辩证法说人的思想是社会环境和他的各种社会联系的反映,西方作者总不能像东方人那样写作吧?
去掉 discourse(话语)和 hegemony (霸权)之类的学术黑话,《东方主义》的基本思想不过如此。本人或许把萨义德庸俗化了,但决不会比萨义德对中国历史的误解更大。谈到回教往昔的光荣,他居然说十三、十四世纪时,中国也在回教统治之下。元代有很多色目高官,或许汉人所录之史对回教在当时的影响语焉不详,或许萨义德见到的阿拉伯资料值得我辈参考,但要说元代是个回教王朝,总令人觉得匪夷所思。不知道这算不算萨义德对中东更东地区的“东方主义”?
这也正是《东方主义》不再时髦的最大原因,也就是兄弟要讲的第三个原因:当中东如萨义德所愿,在世界舞台上展开自己的叙述之后,结果令人太失望。
新世纪伊始,读余秋雨《千年一叹》,觉得很奇怪。他们从伊拉克进伊朗去德黑兰,有两条公路干线,一条经过最大的拜火教神庙遗址,一条经过萨桑王朝的岩雕,都是联合国承认的人类文化遗产,为什么都不去?而且提都未提,估计不知道。而余秋雨想寻找的正是拜火教神庙,后来到设拉子(Shiraz)才找见一座,还是他自己问了人,但那不是最大的。兄弟猜想,他们拟定路线时,用了伊朗官方的介绍,里面不曾提到其他宗教和被阿拉伯入侵者灭掉的王朝。
今年8月号的美国《国家地理》有一篇介绍伊朗的文章。据作者说,1979年伊朗革命之后,当局曾打算炸毁伊朗最著名的古迹——古波斯王大流士的卫城 (Persepolis)。后因担心民众反对而未行,所以余秋雨在设拉子还见到了。阿富汗的巴米扬大佛就没有如此幸运,竟被塔利班炸掉。
问题还不止是官方记录。奥尔罕·帕慕克(Orham Pamuk)的小说《我的名字叫红》之中,伊朗提得很多。设拉子是细密画一个大画派所在地,奥斯曼大师曾在那里学习。但画派传承从回教进入这一地区开始。画的内容有跟希腊(西方)打过仗的大流士和回教国王,中间拜火教和萨桑王朝的历史却是没有的。
第三世界很多国家,如今都在起劲编造民族神话。甚至对帕慕克那样的作家,都是不能盲目信任的。要了解他们的真实历史,本人宁愿去大英博物馆。西方人或许有“东方主义”,博物馆里的展品或许来历不明,但他们有科学和科学态度。而按冯友兰的说法,西方现代文化和东方文化的区别,就在“科学”两字。西方人至少尊重基本事实,不会把几百年的历史一笔抹煞。
或许,正是对东方现实的不满,促使萨义德后来写了《文化与帝国主义》?
单看标题,似乎这是一本批判西方文化如何为帝国主义保驾护航的书。实际上,萨义德在书中痛斥第三世界国家的民族主义,斥到华夏读者会心微笑。萨义德说,在文化上,第三世界的民族主义有个特点。由于帝国到来之前的历史,一般地讲,不足以给抵抗(运动)提供足够的文化资源,民族主义必须开发自己的新资源。而这种新资源,几乎总是围绕着一个父权主义领袖建立起来的。因为这些父权主义领袖的最大功业是“建国”,以他们为崇拜对象的“圣殿”文化(在中国叫“ 造神运动”),就使民族主义的视线局限于殖民时期的屈辱历史,看不到还有妇女权利、少数民族权力和经济建设等更具普适性的、或许比建国更困难的问题。因为看不到更具普适性的观念,在“独立”和“民族尊严”的旗号下,他们常常毫不犹豫地践踏法制和人权。
当时,伊拉克的萨达姆已是某些好友国家的御封反美“英雄”,在宣传上享受镇治局肠胃同等待遇。萨义德不但点名谴责,还将萨达姆与乌干达的吃人肉总统阿明并列。
最令革命同志失望的,大概是萨义德在书中为第三世界国家指点的文化出路。他以爱尔兰诗人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为例子,称之为爱尔兰民族传统和英国文化遗产的混血儿。叶芝的灵感来源,正是帝国文化和民族传统在他心中引起的内在张力。书中有叶芝整整一章,这里的比较完整的文学分析,比《东方主义》有趣得多。后者似乎只是为观点去文学中找材料。
书的结尾,萨义德倡导文化“移民”,倡导跨越“我们”和“他者”的界线。他认为,虽然帝国的扩张给弱势民族带来过种种灾难,但是,时至今日,不管是曾经站在帝国一边的人,还是曾经站在抵抗一边的人,都应该把这段历史作为共同的历史。不管是历史上的帝国文化还是抵抗文化,今天已汇合为我们的共同文化。
萨义德说,年青一代要继承的正是这一共同文化。他写这本《文化与帝国主义》,就是想在这方面给学生作点示范。
该书从西方到东方的殖民开始,以东方到西方的移民收尾,辩证法走了一个黑格尔式的“正-反-合”。萨义德本人,就是这一循环的代表。生自大英帝国治理下的巴勒斯坦,却在联合国总部所在地的纽约扬名立万。
萨义德的主张,听着像是一种理想,其实已是现状之必需。不信且看东国。高层久有废除上妨制度之议,上妨给中阳背上沉重包袱。本来老百姓,特别是农民,都是只反贪官不反皇帝的,几年上妨无结果,他就对皇帝也不满了。东国镇府解决不了,有人还会告洋状,败坏镇府国际形象。高层考虑在各地设立法律协助机构,民众有冤枉,通过司法渠道就地解决。这也符合“以法治国”的精神。但实际执行很难,因为老百姓相信告状。
东国的法律体系,是换代时“全盘苏化”的结果,也留了一点前朝的“全盘西化”。而苏联的法律基本抄自法国和德国,所以,说到底,东国现在有着一套“全盘西化”的法律。这套成文法,与民众的传统习惯法有着相当差距。文化程度较低的底层民众,不懂得如何适应这套法律体系。他们不可能通过直接看《越狱》等美国电视剧,学习有关西方法律的间接知识。给予他们司法间接知识的文化产品,不是歌颂省委一把手的所谓反贪剧;就是清代辫子戏——披麻戴孝的村姑,对着县官一个响头磕下去:青天大老爷在上,民妇冤枉啊!兄弟前几年回老家探亲,在省镇府门口,还见到披麻戴孝的女人跪在路边叫冤枉。旁观的人说:这种事,三天两头有。
哪怕喉舌们将萨义德痛斥的阿明特色、萨达姆特色——不要民主要明主,不爱自由爱自囿,不讲人权讲忍权——发扬到光最大,你的目的还是希望社会稳定吧?如果镇府已经将法律条文全盘西化了,宣传上却整天恐吓民众,说是西方思想如何毒害东国心灵,于是民众习惯法与国家成文法长期难以磨合,那不是鼓励更多的群体件事吗?
月饼要坚持吃下去,但是美国《独立宣言》也要诵起来——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 时至今日,这已经是我们和西方的共同文化——愚意以为,这是萨义德最重要的遗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