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生命美学:前世今生——关于生命美学的访谈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334 次 更新时间:2014-11-0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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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美学之为美学,无非就是要赌“美的意义”存在,无非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


审美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美学之为美学(生命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



问:20世纪90年代以来,生命美学曾经热闹过,乃至风流过,至今仍然有着很强的理论生命力。那么生命美学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您与生命美学结缘的宏观和微观的语境是怎样的呢?


潘知常:你提了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如果从宏观语境来说,那么,我觉得年龄,应该是一个重要因素。回顾一下,国内提出和支持实践美学的基本上都是30年代出生的人,后来提出要修补实践美学的,则基本都是40年代出生的人,50年以后出生的人,却有很多都不是实践美学的支持者。这原因,就在于我们这些50年代出生的人都是在文革以后上大学的,时代的急剧变革,使得我们有了可以与过去的革命话语、红色话语保持相对界限的条件。


当然,也有微观语境,现在回想一下,其中的关键词,应该叫做:真相!当时活跃在美学舞台上的美学家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带着镣铐跳舞,总是要先有一个什么唯物论、认识论的理论框架,然后再去推演出自己的美学理论。各位是否记得,在更早的五十年代,高尔泰在写作那篇让他因之而成为右派的论文《论美》之前,是曾经请教过文学大家傅雷先生的,可是,后者是如何回答的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早已回答了你的问题”,这就是他的回答!而我可能是赶上了改革开放的年代,因此从一开始就不受这些东西的束缚,也非常不屑于这样一种向某种意识形态“效忠”与“告白”式的美学研究。我喜欢美学,只有一个理由:生命的困惑。王国维先生说自己:“体素赢弱,性复忧郁,人生之问题,日往复于吾前,自是始决从事于哲学。”而今回想一下,我自己的“自是始决从事于”美学,也差不多同样如此。因此,通过美学思考,我希望得以获知的,也就只是:“真相”。


具体来说,第一个,应该就是自己的创作实践,这应该是我的审美困惑。我从少年开始就喜欢写诗歌,也发表过作品,上了大学以后,才转而学习美学,但是,却发现当时风行的实践美学根本无法解释自己的创作实践。例如,人为什么要写诗?我当时就觉得实践美学的解释和自己的感受完全不同。第二个,应该是我目睹的审美现象,这应该是我的生命困惑。大学毕业以后留校做老师,开始正式接触美学,当时,在纷繁的审美现象里,有两个,是我最为关心的。一个是“爱美之心为什么人才有之(动物却没有)”?第二个是为什么“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是,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一个都解释不了。第三,应该是我本人的美学研究,这应该是我的理论困惑。尽管自己仅仅是一个初学者,但是,在下意识中我始终认为,一个成熟的、成功的理论,必须满足理论、历史、现状三个方面的追问。可是,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却既没有办法在理论上令人信服地阐释审美活动的奥秘,也没有办法在历史上与中西美学家的思考对接,又没有办法解释当代的纷纭复杂的审美现象。因此,跟很多的同时代的青年美学学者不同,对于当时流行的实践美学,我连一天都没有相信过。


说到这里,我真要向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道一声“感谢”。那真是1949年以来唯一的一个黄金十年。不但思想的束缚最少,而且也没有什么部门去逼迫你申报你根本就不愿意去做,起码是不擅长去做的那些美学课题,没有什么部门去催促你发表所谓的核心期刊论文,至于到处去拉关系送礼以便评一个什么社科奖项,也从来没有什么部门会去提及,于是,我仅仅是为了给自己“解惑答疑”而读书而思考,就是这样,在大量地阅读与紧张地思考之后,我终于发现,其实,美学困惑的破解也没有那么的困难,而长期以来美学界之所以不得其门而入,最为根本的,是因为都在“跪着”研究美学。现在,假如我们能够毅然站立起来,其实就不难发现:审美活动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这是一个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看的见摸的着的事实,可是,美学为什么就不能够去从实事求是地解释这个事实开始呢?由此,我意识到,其实,审美活动就是进入审美关系之际的人类生命活动,就是一种以审美愉悦(“主观的普遍必然性”)为特征的特殊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因此,美学应当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研究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就是美学研究中的一条闪闪发光的不朽命脉。因此,所谓的美学,不应该是所谓的实践美学,而应该是——生命美学。


凑巧的是,当时我所在的郑州大学要创刊一份报纸,叫做《美与当代人》,我自己也是责任编辑之一,既然是创刊,当然需要比较重磅的文章,报纸的主编张涵教授就要求我自己也写一篇文章。因为有足够的版面,又有自由发言的空间,于是,在1984年年底,我就写了一篇文章,叫《美学何处去》,并且正式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美学应该爆发一场真正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应该进行一场彻底的“人本学还原”,应该向人的生命活动还原,向感性还原,从而赋予美学以人类学的意义。”“因此,美学有其自身深刻的思路和广阔的视野。它远远不是一个艺术文化的问题,而是一个审美文化的问题,一个‘生命的自由表现’的问题。”


对我来说,这篇文章就是我提出和研究生命美学的开始,我与生命美学的渊源大概就是这样。




问:潘老师:国内美学界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就从过去的“美学四派”——客观派、主观派、主客观统一派、客观社会派转向了两大派——实践美学派(过去的“客观社会派”)与后实践美学派,而厦门大学的杨春时先生与您,则被公认为后实践美学一派的主要代表。同时,也公认您是生命美学的领军人物。那么,您能否用最简单的语言总结一下,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根本分歧究竟在什么地方呢?


答:这个问题我在十几年前就有过回答,你们可以去看看我1996年写的《诗与思的对话》(上海三联书店)一书的后记。迄今,我的大致想法还是如此:

实践美学——

就是从人类实践活动的角度去研究美学,它从“人如何产生”(实践活动如何产生)看“审美如何产生”(“起源”与“本质”),研究的是审美活动的人类学内涵,是对于审美活动如何产生(人为什么能审美)、‘美如何产生“(客体为什么会成为美的)、“美感如何产生”(主体为什么会有美感)以及“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的同一性”(人类的有限性、现实性)的研究。

生命美学——

就是从人类生命活动的角度去研究美学,它从“人之为人”看“人为什么需要审美活动”和“审美活动为什么能够满足人”( “根源”与“意义”),研究的是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是对于“审美活动如何可能”(审美活动为什么为人类所必需以及审美活动如何满足这种必需)、“美如何可能”(美如何为人类所必需以及美如何满足这种必需)、美感如何可能(美感如何为人类所必需以及美感如何满足这种必需)以及“实践活动与审美活动的差异性”(人类的无限性、超越性)的研究。

如果还需要多说一句的话,美学之为美学,研究的无非就是生命超越的问题。具体来说,美学研究的是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而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在人类生命活动中的意义与价值无疑最为普遍,也最为根本。因此,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应该是美学研究中的一条闪闪发光的不朽命脉。



问:那么请问您展开生命美学的路径与历程是怎样的?


潘知常:关于我的探索生命美学的路径,现在回想起来,我认为最为重要的,就是对于国内美学界的根本困惑的突破。借此机会说一句,国内研究生命美学的论文和专著很多,但是三十年来真正道破其中的真谛的却很少见到。因此,我愿意借助今天的机会来自我陈述一下,以正视听。我要说的是,在生命美学之前,包括实践美学在内的所有美学探索,尽管不可谓不认真,但是,路径却都错了,因为,它们都坚持“美是客观的”,都怕被说成是“唯心主义”。蔡仪的美学不用去说了,李泽厚的美学也如此,不过就是把美是自然存在换成了美是社会存在。我们知道,其实,早在康德那里就已经指明:审美活动的根本奥秘,就是“主观的普遍必然性”,换言之,审美活动的根本奥秘在于:它是主观的客观,又是客观的主观,它是客观的生命活动,然而又偏偏是以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可是,李泽厚的美学却既不敢逾越“反映—认识”的框架,也不敢逾越“劳动创造美”的金口戒律,于是,一方面去竭力诋毁审美活动,认定它不能创造美,只能反映美,另一方面,抬高物质实践活动,认定只有物质实践活动才能创造美,结果,通过笨拙地绕道物质实践活动,先论证物质实践活动创作了美,然后再论证审美活动反映了美,李泽厚先生自以为可以大功告成了。可是,所谓的社会本质、人的本质力量到底是怎样积淀进美的?人类物质实践活动创造的很多东西为什么不美?人类的物质实践活动没有创造的月亮为什么却很美?实践美学却总是解释不清,因为,它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百出的。


稍好一点的,是高尔泰。在当时的美学喧嚣中,他是唯一一位能够脱身而出的美学家,我想,为美学而美学的真诚以及艺术创作的切身实践,在其中可能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不怕被批评为“唯心主义”,毅然决然地提出:强调美感创造美。坦率说,高尔泰先生这样说,无疑是出之于一种正确的审美感觉,遗憾的是,他毕竟是多年以来根本就得不到一张书桌,基本的理论素质还是未能形成,因此,也就无法去逻辑地阐释自己的那种正确的审美感觉。例如,在他那里,审美活动又成为了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没有了客观的属性,无疑,高尔泰先生由此也就误入了歧途。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生命活动的一种,审美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客观的生命活动,千万不能因为它以一种主观的精神活动的形式表现出来就否认它的客观性(区别于高尔泰的美学),同时,作为一种客观的生命活动,审美活动尽管无法改变外在世界,但是,它却可以使得外在世界产生价值与意义,审美活动无法创造外在世界,但却可以创造外在世界的美(区别于李泽厚的美学)。这样,在李泽厚先生那里,是一切依赖于物质实践活动,人与对象的关系被颠倒了,对象决定了人,美也决定了人(自由的形式,也还是形式化的客体)。而在生命美学这里,是一切依赖于审美活动,对象是被审美活动创造的,美也是被审美活动创造的。所以,简单地说,把被实践美学颠倒过去的再颠倒过来,这,就是生命美学。


至于生命美学的经历,简单地概括一下,应该是这样的:我在1985年初发表了《美学何处去》(《美与当代人》)、1990年发表了《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百科知识》)。至于关于生命美学的系统想法,则是发表在1991年出版的《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一书里。到了1996年,我又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一遍,出版了《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我再次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第三遍,出版了《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2012年,我又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第四遍,出版了《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至此,我关于生命美学的思考基本定型,也基本趋于成熟。




问:那么,从生命美学的角度看,关于美的定义,您认为应该是什么呢?


在这方面,李泽厚(实践美学)的定义是:美是自由的形式;高尔泰的定义是:美是自由的象征。我的定义是:美是自由的境界(见潘知常《生命美学》第188—208页,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而且,从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开始,美在境界,审美活动的奥秘在于“化现实世界为自由境界”,审美活动的本体是自由境界,诸如此类的命题,就是我始终都在思考着的生命美学的主要内容。你们如果看一下1997年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我的《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的第240—256页中的关于“美是自由境界”的讨论,就不难发现,我在这个方面的思考是长期一以惯之的。让人挺开心的是,将近二十年后的现在,赞成从“境界”的角度阐释审美活动的论文与论著已经很多了,还有美学家甚至开始热心于建立一个“境界美学”的学派了。这说明,我从1991在《生命美学》一书里就提出的“美是自由的境界”的命题还是能够站得住脚的。

不过,这里的“自由”与“境界”毕竟都还非常学术化,为了表述得更加通俗、易懂,我这些年在上课、演讲的时候往往也会这样来表述:“美是爱的生活”、或者“美是爱的生命表现”。

“美是爱的生活”的定义与马克思的把人的生命活动界定为“生活的活动”、把动物的生命活动界定为“生存的活动”有关,而为了把“生活的活动”从美学的角度加以具体化,我在前面加了一个定语,这就是:“爱的生活”。因此,“美是爱的生活”

“美是爱的生命表现”的定义其实与“美是爱的生活”的定义是一样的,只是表述得更为美学一些。因为“表现”在中国美学与西方美学中都是一个非常熟悉的术语,因此也更有助于对于美的准确理解。

更多的解释,请参看我的相关论文与论著。


问:您能否简单介绍一下您的生命美学研究的情况?


答:我最早提出自己的生命美学的基本想法,是在《美学何处去》一文里,发表在《美与当代人》1985年第一期。这篇文章是我在1984年岁末写就的(1990年发表了《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百科知识》))。

至于关于生命美学的系统想法,则是在1991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生命美学》一书里。

到了1996年,我又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一遍,出版了《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

2002年,我出版了《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我又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第三遍。

2009年,我出版了《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2年,我又把自己关于生命美学的想法重新梳理了第四遍,出版了《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


至此,我关于生命美学的思考基本定型,也基本趋于成熟。




问:在您的几部关于生命美学的著作里,您最看重哪一部呢?


答:《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12年)。


问:您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生命美学的土地上辛勤耕耘,您能否讲讲您的基本思路呢?


答:说来话长,我还是讲讲我的两次思想转变吧:

一次是刚才提到过的,1984年的岁末,还在郑州大学中文系工作的我,在一个中原寒冷的冬夜中写就了一篇美学札记:《美学何处去》,后来,这篇美学札记发表在《美与当代人》1985年的第一期上。就在这篇美学札记中,我写下了我最初的美学思考:“相当一段时间内,美学成了“冷”美学。美是不吝赐给的。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偏偏是理性的富有和感性的贫困——美的贫困。”“‘冷’美学是贵族美学,它雄踞尘世之上,轻蔑地俯瞰着人生的悲欢离合。‘冷’美学是宗教美学,它粗暴地鞭打人们的肉体,却假惺惺许诺要超度他们的灵魂。”“真正的美学应该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美学应该爆发一场真正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应该进行一场彻底的“人本学还原”,应该向人的生命活动还原,向感性还原,从而赋予美学以人类学的意义。”“因此,美学有其自身深刻的思路和广阔的视野。它远远不是一个艺术文化的问题,而是一个审美文化的问题,一个‘生命的自由表现’的问题。”

但是,当时我只意识到了人类的审美活动肯定跟个体有关,所以,凡是忽略了个体的存在的美学,都肯定是不真实的,都肯定是某种程度的欺骗。生命美学的第一稿——《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和生命美学的第二稿《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1997)也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可是,如何继续深入下去呢?在很长时间内,我都非常困惑。

到了2001年,我迎来了我的生命历程中的又一次重大转折。那一年的春天,我在美国纽约的一个大教堂待了一个下午和半个晚上。那天我想来想去就是围绕着一个问题,那就是;信仰的维度。当时我想,在1984年的时候我意识到了人类的审美活动肯定跟个体有关,这也就是说,必须以个体去面对这个世界,可是,一个更为严峻的困惑也就随之出现了。这就是:以个体去面对这个世界?那么,这样做的意义究竟何在呢?那一天,我就是从这样的一个问题开始思考的,而思考的结果,就是我终于意识到,以个体去面对这个世界,它的意义就在于为我们“逼”出了信仰的维度。也就是“逼”出了作为终极关怀的爱。换句话说,,我们这个民族迫切需要两个东西,一个东西是“个体的觉醒”,一个东西是“信仰的觉醒”。“个体的觉醒”一定要有“信仰的觉醒”作为对应物。否则个体就不会真正觉醒;“信仰的觉醒”也一定要有“个体的觉醒”作为对应物,否则信仰也就不会真正觉醒。但是,“个体的觉醒”和“信仰的觉醒”最终会表现为什么呢?不就是作为终极关怀的爱的觉醒吗?于是,就有了现在的《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江西人民出版社)中所收录的那些演讲与论文。


问:那么,多年以来,您的主要研究内容是什么呢?

潘知常:具体来说,我的关于生命美学的研究,可以说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就是审美活动。与实践美学以实践活动作为逻辑起点不同,我的生命美学研究是以审美活动逻辑起点。在我看来,所谓美学,无非就是要把这个审美活动的奥秘讲清楚。对此,我先后探索过三种模式:一种是在《生命美学》之中,我提出了从审美活动是什么、审美活动怎么样、审美活动为什么这三个角度来破解审美活动的奥秘,第二种是在《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之中,我提出从审美活动是什么、审美活动如何是、审美活动怎么样、审美活动为什么这四个角度来破解审美活动的奥秘,第三种是在《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之中,我直接把关于审美活动奥秘的破解分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人类为什么非审美不可?”第二个问题是:“人类为什么非有审美活动不可?”第一个问题涉及的是人类的特定需要,“人类为什么需要审美?” 具体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从“人类为什么非审美不可”和“人类为什么需要审美”的历史根源的角度加以讨论;第二个方面是从“人类为什么非审美不可”和“人类为什么需要审美”的逻辑根源的角度加以讨论。第二个问题涉及的则是对于人类的特定需要的特定满足,“审美为什么能够满足人类?”


至于两个基本点,涉及的是生命美学研究的逻辑前提。用我常说的话来讲,生命美学的研究与生命的两大觉醒有关,第一个,是“个体的觉醒”;第二个,是“信仰的觉醒”。其中,“生命的觉醒”涉及的是从“忧世”的前提回到“忧生”的前提,这就是上个世纪初王国维、鲁迅先生所已经发现的,我们必须要接着他们说。“信仰的觉醒”涉及的是必须从信仰的维度来研究美学、研究审美活动。这一点,是完成中国美学的现代转型的必须,也是关键。


也因此,关于“个体的觉醒”和“信仰的觉醒”,应该是我在三十年的美学研究中呼吁最多也研究最多的。其中,关于“个体的觉醒”,我在2002年出版的我的《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中做了集中的讨论;关于“信仰的觉醒”,我在2014年出版的我的《头顶的星空——美学与终极关怀》(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中做了集中的讨论。而且,现在我一定要说,在我看来,如果不想让我们的美学研究再一次重蹈南辕北辙的悲剧命运,那么,“个体的觉醒”和“信仰的觉醒”,就是我们在研究之初就必须率先思考清楚的。




问:我们在搜集材料的过程中,发现国内的关于二十世纪美学史的研究方面的著作与论文,已经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就把对于您的研究列入其中,做了专章、专节与专门的介绍、评价,例如,阎国忠的《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阎国忠的《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陈望衡的《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戴阿宝等的《问题与立场——20世纪中国美学论争辩》(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薛富兴的《分化与突围——中国美学1949-2000》(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刘三平的《美学惆怅——中国美学原理的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章辉的《实践美学——历史谱系与理论终结》(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等等,还有相当多的论文,也在研究您以及您所提倡的生命美学,那么,您对这些介绍与评价有什么看法呢?


答:我只能说,对这些研究者对于我的研究工作的肯定,我深表感谢。至于其他的,我就不便去讲了,抱歉。


问:您对目前国内的美学基本理论的研究有何评价?


答:我从2001年转入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以后,就基本没有再参与美学界的任何活动,桃花源中人,不知有汉,何论魏晋?因此,对于这个问题,我实在是说不出什么。

不过,我前一段在谈到中国美学以及目前国内美学研究的现状时,说过一段话,现在看看,好象还没有过时,就借这个场合再说一下,算是发表一点感想吧——


在中国,始终存在一个美学普遍性的神话。因为西方存在美学,而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所以我们就不假思索地认为,在中国也存在美学。其实,我必须要说,当我们说到中国美学的时候,其实主要是在一种不规范地意义上说话而已,目的也仅仅是为了让读者知道我们要讨论的对象是什么。其实,如果严格的在学术意义上来说,那我们必须承认,在20世纪之前,中国只有“美”,但是没有“美学”,也只有“爱美之心”,但是却并没有“爱美学之心”。准确地说,也遗憾地说,其实,尽管“美”确实是全人类的,但是,“美学”却仅仅是西方的。“美学”地谈论“美学”,只有西方才可以作到。


我这样说,并不是因为在古代中国没有出现关于美学的长篇大论地讨论,而是因为,在古代中国从来就没有出现过关于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讨论,例如,为什么人类非爱美不可?爱美之心为什么对于人类至关重要?而没有意识到要去研究“意义”与 “价值”,当然也就没有美学。何况,中国何止是没有美学?中国就有文学理论吗?众所周知,中国的“文”是广义的,并不单指所谓的文学。因此,说在古代中国存在着今天的美学所概括的审美现象,是完全可以的,说中国存在着今天的美学,那可是完全不可以的啊——那只是我们这些后人在强行地把我们的祖先所根本没有的理解强加给他们。


至于西方,那就完全不同了。他们从自己的信仰传统出发,始终坚信:在审美活动的背后,存在着一个终极根据。西方美学的全部历程,其实就是豪赌这个终极根据一定存在的历程。请注意,这就是“柏拉图之问”的意义。当然,他们是赌错了的,因为,他们误以为这个终极根据就是“本质”。结果,在古代是“美的本质(理式)”,最有代表性的是柏拉图美学;在近代是“美感的本质(判断力)”,最有代表性的是康德的美学;“艺术的本质(理念)”,最有代表性的是黑格尔的美学。到了20世纪,在“本质”的陷阱里疲于奔命的西方美学家开始不约而同地对“本质”敬而远之,或者转而从直觉论、移情论、精神分析论入手去讨论美感,或者转而从“形式”入手去讨论艺术。学术界一般认为,杜夫海纳的《审美经验现象学》就代表着前者的努力,苏珊·郎格的《情感与形式》则代表着后者的努力。


很可笑的是,国内的不少美学家自以为跟上了最新的美学时髦,竟然也跟在这些西方美学家的屁股后面摇旗呐喊,不首先研究美学而仅仅只研究文学艺术,把美学导论变成了艺术导论;不首先研究美学而仅仅只研究文化,而且天真地自以为只要把美学研究换成文化研究,美学研究的大业就可以告成了;不研究美学而去研究生态,可是,“生态”的研究怎么就可以取代美学的研究呢?实在是让人看不懂。“生态”的研究首先而且主要的都是自然科学的研究,而且,“生态”与“美学”竟然放在一起,这本身就令人尴尬。当然,”生态美学“也不是完全不可以,如果这个“生态美学”仅仅打算与环境美学、景观美学并置,那也就罢了,然而,如果它偏偏要取代全部的美学,不但取代实践美学,而且也取代生命美学,偏偏要“横空出世”、要“雄视一切”,那么,就令人费解了。试问,这样的“生态美学”该怎么去研究美、美感、审美活动?怎么去研究文学艺术?怎么去研究社会美?怎么去研究喜剧悲剧崇高荒诞?……我必须要说,诸如此类的做法对于美学学科的建设是不利的,也使得真正的美学问题被长期地搁置起来。


其实,我们承认过去的美学研究由于没有找到根本支点而失去了深度与魅力。可是,这绝对不是任何人离开美学的理由。既然没有找到根本支点,那就去寻找这个根本支点吧?干嘛要逃跑呢?我冒昧地说一句,现在美学界充满了众多的不研究美学的所谓美学家啊,这是美学界之幸呢?还是美学界之耻呢?正是他们,把美学界折腾成了一片灌木丛,然而,美学界需要的恰恰不是灌木丛,而是一棵根深叶茂的大树。


在我看来,重要的不是离开美学,而是离开“本质”。西方美学的失败不在于探讨终极根据,而在于误以为这个终极根据就是“本质”,遗憾的是,这个终极根据偏偏就不是“本质”,而是——“意义”。因此,只要我们从“什么是美的本质”的歧途回到 “什么是美的意义”的坦途,也就一切OK了。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简单地说,“本质”,完全是一个假问题,但是,“意义”,却确实是一个真问题。


美学之为美学,无非也就是要赌“美的意义”存在,无非也就是关于人类审美活动的意义与价值之学。


审美活动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活动、意义活动,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也是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的满足。美学之为美学(生命美学),就是研究进入审美关系的人类生命活动的意义与价值的美学。




问:能否再从与生命美学的区别的角度谈谈您对美学界的其它美学观点的看法?

潘知常:我认为,与其他美学观点相比,应该说,生命美学是二十世纪中国美学最为重要的收获之一,在二十一世纪,起码从目前来看,生命美学则无疑是最有生命力的。


坦率地说,实践美学已经成为历史。当然,李泽厚先生我很尊重,我始终认为他是中国二十世纪的才子,在梁启超之后、在王国维之后的才子,可惜,他置身的环境太恶劣了。他必须带着某种理论的镣铐跳舞。我和李先生之间的姻缘比较早,我虽然是湖南人,但是我在北京长大,你们看李先生的书的后面经常写的落款都是和平里九区一号,九区一号是煤炭部的一个家属院,那也是我的家,我们家住一号门,李先生家住十三号门,是前后两排。因此,很小的时候我就见过李先生。而且,也许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对李先生更是一直充满敬意,但是,遗憾的是那个时代没能使得他的聪明和才华完全展示。而且,他的美学从“实践本体”到“情本体”再到最近提出的要回归“比语言更根本的‘生’一一生命,生活,生存”,其实已经清楚表明,李先生已经加入了生命美学的阵营。


再从实践美学的几种变体来看,不论是朱立元的“实践存在论美学”、还是张玉能的新实践美学、或者邓晓芒的新实践美学,不但都是自说自话,国内从无人响应,而且,还都是在设法扩大“物质实践活动”的内涵(把物质实践活动与人类生命活动完全等同起来),都是在拼命突出其中的主观与精神因素。尤其是朱立元和邓晓芒,对于他们来说,其实实践都只是空洞的外衣了,拿掉之后,他们的美学其实都应该属于生命美学。例如,邓晓芒自己也直接说,实践活动就是“具有无限丰富性的生命活动”。


还有就是近年来出现的生态美学。


我个人坚持认为:生态美学应该是属于环境美学、景观美学的系列。可是,非常奇怪的是,国内的生态美学的提倡者却很少针对环境问题和景观问题发言,而是频频针对美学的基本问题的讨论指手画脚。这其实是一种尴尬。生态美学的提倡者们喜欢搬用的都是生态方面的基本知识,可是,在美学基本知识方面却很有点隔膜。比如,他们竟然连实践美学都不如,干脆直接退回到了蔡仪的美学。在他们的美学里,一个逻辑前提就是,先把外在世界创造为美的,然后再去反映外在世界的美,因此,美学当然要去关注生态环境问题,因为要先把外在世界都改造成美的世界呀,否则怎么去反映呢?可是,黄河从来就不生态,但在很多人的诗歌中它为什么也是美的?屎壳郎很生态,为什么从来就没有人把它看做是美的?看来,生态美学的提出者应该多去反省一下当年的系统论美学、控制论美学的教训。


也因此,国内喜欢说:从生命美学到生态美学,甚至说什么生命美学是小生命美学,生态美学却是大生命美学,似乎这已经被看做是一个公认的演进规律。在这里我要郑重提出,这根本就是不存在的。超越主客观、天地人神合一、人与世界和谐,诸如此类,生命美学早就在提倡,根本不是从生态美学开始的。至于要从生态出发去审美,而不要从人出发去审美,要从价值与意义关系退回到物态关系,那实在是太奇怪了,而且还把它称之为大生命美学,那就更加奇怪了。人所共知,审美对象是外在世界的价值属性,美则是审美对象的价值属性,可是,如果不从人出发,这个价值属性又从哪里来呢?而且,生态的问题不正是人提出来的吗?不从人出发,又哪里会有生态的问题呢?


其实,生态美学的真正大有可为的领域,是环境美和景观美的创造。不过,这是需要扎实的环境科学的研究和景观科学的研究作为基础的,绝不是既不去认真研究美学基本理论者和认真研究环境科学、景观科学者所可以问津的。在美学会议上大谈“生态感想”,态度诚可贵,然而,未免太“生态”,也太不“美学”了。




问:您现在还在着手美学研究吗?

答:美学研究,现在只是我的“业余”。不过,我倒是仍旧没有放弃,因为它是我生命的快乐之所在。不出意外的话,明年我会出版《头顶的星空——美学与终极关怀》。

克尔凯戈尔在《日记》里说过:


问题在于了解自己,

  认清上帝真正希望我做什么;

  问题在于找到一个对我来说是确实的真理,

  找到一个我能够为它而生为它而死的观念。


我要说,这也是我这些年来所一直想说的话。


可是,我是否把那个“上帝真正希望我做”的,那个“对我来说是确实的真理”,那个“我能够为它而生为它而死的”生命美学进一步讲清楚了呢?


“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我会不懈努力!




问: 生命美学研究如何自我深化?

潘知常:生命美学不存在困境,而且,生命美学有着无限的阐释空间。举一个简单的例子,除了生命美学,其它美学观点都是除了提倡者以及自己的学生以外,极少有人附和。但是生命美学就不同了。有人告诉我,收录于中国知网期刊数据库的生命美学主题论文共计600篇左右,而中国国家图书馆收录的生命美学主题专著也已经有23本了(实际还不止这个数字,因为仅仅我一个人所出版的这方面的书籍,就已经是21部了)。这些著作的作者,除了我和封孝伦教授,还有黎启全教授、杨蔼琪教授、姚全兴教授、雷体沛教授、范藻教授、周殿富教授,最近的作者,还有鼎鼎大名的陈伯海教授,等等。我想,这个例子已经完全可以说明生命美学所产生的重大影响了。在提出生命美学三十年后的今天,它已经赢得了应有的尊严


当然,生命美学还需要自我深化,我认为,在新世纪,生命美学所要去做的,就是坚持从人与对象的角度去阐释审美活动的奥秘。客体世界不依赖于人,但是,客体世界的美却依赖于人;美是结果,不是原因,不是美导致了审美活动,而是审美活动导致了美;审美活动是一种客观的生命活动。同时,也坚持从信仰的维度去阐释审美活动。审美活动是一种终极关怀,审美活动实现的是一种生命的“根本转换”,是为爱转身,也是为信仰转身。这一切,都是需要去从各个角度各个层面各个方面去加以论证与说明的。


具体来说,关于生命美学的研究,可以从“理论、历史、现状”三个方面去展开,在我看来,实际上,“历史”的、“现状”的研究就是“理论”的研究,反过来也是一样,“理论”的研究也就是“历史”的、“现状”的研究。在这方面,三十年来,我研究过美学的“理论”,写过六本书,也研究过美学的“历史”,写过十一本书,还研究过美学的“现状”,写过四本书。有兴趣者,可以去看,我就不去多说了。




问:近年内您还出版了几本跟生命美学的“实证研究”有关的新著,像《王国维:独上高楼》(文津出版社2005)、《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学林出版社2007)、《〈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潘知常导读〈红楼梦〉》(学林出版社2008),读者都很喜欢,您也曾经在上海、江苏、安徽的电视上开讲《红楼梦》、《水浒传》。不知道近年内您会不会再推出自己在这个方面的新作呢?


答:美学的“实证研究”是一个大有可为的领域。比如,我就始终期待着出现从实践美学的思路出发的“实证研究”,在《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学林出版社2007)这本书的后记里我就说过:“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提出生命美学以来,与实践美学的论战已经进行了将近二十年。有心的同行可能不难看出,我近十年来已经很少参加这类的论战,甚至也很少参加美学界的活动。这是因为我已经逐渐厌倦了那种‘集体自言自语'式的论战,也厌倦了那种言不及义、无所事事的学术会议。以一己之私见,我倒是觉得,各家各派与其无休无止地这样争论下去,还不如去以自己提出的美学主张来对形形色色的美学现象做出独到的阐释,如果你的阐释能够令人耳目一新,而且也能够令人信服,那么你所提出的美学主张就无疑同样也是令人耳目一新和令人信服的。反之,如果你提出的美学主张根本就无法对形形色色的美学现象做出令人耳目一新和令人信服的阐释,那么,你自然也就无话可说,而且自然也就与其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了。”

我写《王国维:独上高楼》(文津出版社2005)、《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学林出版社2007)、《〈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潘知常导读〈红楼梦〉》(学林出版社2008),包括在《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里的讨论鲁迅、林昭、海子、莎士比亚、帕斯捷尔纳克、安徒生,目的当然也就在这里。


在这个方面,我也还想再做一些尝试。例如,《西方美学精神》,这是我的一个讲课与演讲的记录稿,光是在澳门科技大学,就已经为我的学生讲过六年了。机会适当的时候,我会把这个记录稿加以整理并出版。



问:听说您还有一本书稿,很受读书界的关注,是关于《金瓶梅》的吧?


答:是的,因为我在演讲里多次提到,有些朋友因此就对这本书很感兴趣。也有几个出版社要先与我签约的。

我经常说:《红楼梦》和《金瓶梅》是中国小说的“双璧”。关于《红楼梦》,我已经出版了《〈红楼梦〉为什么这样红——潘知常导读〈红楼梦〉》(学林出版社)、《说红楼人物》(上海文化出版社),关于《金瓶梅》,我也一直心存理想,要出版一本《〈金瓶梅〉导读》,私下说一句,完成这本书,也是我兴趣特别浓厚的一件事情,不过,这可能还是要等到上面几本书完成以后了。

你们如果有兴趣,可以先参看我的《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学林出版社)中的第四讲《〈金瓶梅〉:裸体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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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张容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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