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全国唯一美学月刊《美与时代》的约稿,为2018年该刊举办的将在该刊持续一年的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生命美学专题”讨论而专门撰写。
一
三十三年前的现在,1985年,当我在《美与当代人》(现在的《美与时代》)1985年1期发表自己的关于生命美学的最初思考的时候,无疑并没有想到直到三十三年后的2018年,人们还会记得生命美学,而且,还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们在关注生命美学,甚至,现在还会把生命美学作为改革开放四十年美学界的重要成果来加以纪念。
鉴于我从2001年开始,大约在十几年中都没有涉足过美学界,因此确实也不太清楚生命美学的具体发展状况。不过,借助范藻教授登陆国家图书馆的查询结果,可以看到: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中,生命美学在国内已经有众多学者参与讨论,四十年中,这些学者们一共出版了58本书,发表了2200篇论文(2014年林早副教授在《学术月刊》也曾经撰文做过类似的介绍),对比一下实践美学的29本书、3300篇论文,实践存在论的8本书和450篇论文,新实践美学的8本书、450篇论文,和谐美学的12本书、1900篇论文,我觉得,应该说,这是生命美学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中的一个不错的成绩。
后来,我又看到,范藻教授曾为此而专门撰文,将生命美学称之为“崛起的美学新学派”,文章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14日。
当然,根据论著与论文数量的统计来判断某一美学主张的兴衰,其实也只能是众多评价标准中的一种,有长处,但是肯定也有短处,因此只能提供某种参考,不宜过分依赖。至于“美学新学派”,其实也只能视作对于生命美学众多提倡者的辛勤工作的某种表彰,无疑,一个真正的美学学派的出现,可能还有待于未来。但是,范藻教授的查询结果以及对于生命美学的肯定,却毕竟是对于改革开放四十年中来所有致力于生命美学研究的学者的探索与努力的一个鼓励。联想到三十三年前,我在《美与当代人》1985年第1期发表《美学何处去》、在《百科知识》1990年第8期发表《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它同时是我1990年在浙江师范大学召开的“当代中国的美学研究”学术讨论会上宣读的论文)以及在1991年我出版《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的时候,“生命美学”在国内还是一个十分生疏的术语,但是,仅仅在三十三年中,关于生命美学,却已经出现了58本书、2200篇论文,这确实令人欣慰!
当然,同样令人欣慰的,是国内学界对于生命美学的鼓励。并且,这鼓励其实在生命美学的整个发展历程中又是始终就存在的。例如,早在1991年我的《生命美学》出版以后,著名美学家劳承万教授(湛江师范学院前中文系主任)就在《社会科学家》1994年5期发表了名为《当代美学起航的信号》的文章,预言说:生命美学“是当代中国美学起航的信号”。同时,阎国忠先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导)在《文艺研究》在1994年1期《第四届全国美学会议综述》中也说:"生命美学的出现对于超越建国之后先后占据主导地位的认识论美学与实践美学的“自身局限”“有积极意义”。
继而,著名美学家阎国忠先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导)也在他的《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中指出:“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坚实地奠定在生命本体论的基础上,全部立论都是围绕审美是一种最高的生命活动这一命题展开的,因此保持理论自身的一贯性与严整性。比较实践美学,它更有资格被称之为一个逻辑体系。”(第410页)又说:上个世纪的90年代初,当代美学从实践美学时期向后实践美学时期转换。后实践美学时期“比较重要和产生较大影响的是出现了……‘生命美学’……等等。美学于此脱出了实践美学的‘襁褓’,而呈现出更加开放的态势。”(第410页)“事实上,实践美学确实遇到不少问题,这一点不仅李泽厚意识到了,其他许多学者也感到了,正是这个缘故,所以……‘生命美学’……等等先后问世,美学确实……开始脱离了‘实践美学’的襁褓,跨入了新的探索时期。”(第466页)因此,实践美学“即将成为过去的风景”,“它作为一种美学思考,无疑已经过去了。但是它的生命已注入进美学的肌体中,成为它不可缺少的一个部分。它本身虽然没有超出古典美学的范围,但是它却培育了超出古典美学的若干现代因素,从而使我国美学迅速地跨进到二十世纪及二十一世纪成为可能。所谓……生命美学……的提出,或许可以作为一种例证。”(第410页)
一年后,著名美学家阎国忠先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导)又在《文艺研究》1997年1期(又载人大《美学》复印资料1997年3期)发表了名为《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的长篇论文。他认为: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虽然也涉及哲学基础方面问题,但主要是围绕美学自身问题展开的,是真正的美学论争,因此,这场论争同时将标志着中国(现代)美学学科的完全确立。”
然后,又在两年以后,著名美学家阎国忠先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导)又在《美学百年·序》(载《中华读书报》1999年10月13日)中说:“中国需要美学,而且百年来已建构和发展了自己的美学。从王国维的以‘境界’为核心概念的美学,到宗白华、朱光潜、吕荧等的以美感态度或美感经验为核心概念的美学,蔡仪的以典型为核心概念的美学,到李泽厚、蒋孔阳等的以‘实践’为基础概念的美学,再到周来祥的以‘和谐’为核心概念的美学以及另一些人主张的以‘生命’或‘存在’为基础概念的美学,中国至少已形成了六、七种模式,且各有其独特贡献。”
对于生命美学,著名美学家周来祥先生(山东大学教授、博导)的看法也十分类似。他在《光明日报》1997年2月12日撰文称:“实践美学应为自由美学,后实践美学应为生命美学……”随后,他又在《新中国美学50年》(载《文史哲》2000年第四期)中说:“随着朱光潜、蔡仪、吕荧等老一辈的相继去世,随着美学探讨的发展,美坛上也由老四派发展为自由说、和谐说、生命美学说等新三派。”对此,倘若我们参照一下由今日中国哲学编辑委员会主编的《今日中国哲学》,不难发现,对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美学,该书也同样是选编了三种不同的美学观点,即美是和谐说、美是自由说、美是生命说。(参见《今日中国哲学》,广西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339页、702页)。并且指出:“……当然对美的本质还有一些不同的见解,但当今美坛主要的有这三大派别,大概已逐步趋于共识。”
还有,著名美学家陈望衡(武汉大学教授、博导)在《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中也做出了这样的评价:“生命美学是中国20世纪的五大美学本体论之一,生命美学是一种普遍能认同的美学,80年代末,在批判实践美学的各种言论中,潘知常先生提出了生命美学。”
国内的关于二十世纪美学史的研究方面的著作与论文,也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就把对于生命美学的研究列入其中,做了专章、专节与专门的介绍、评价,据不完全统计,例如,阎国忠的《走出古典:中国当代美学论争述评》(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阎国忠的《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陈望衡的《20世纪中国美学本体论问题》(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戴阿宝等的《问题与立场——20世纪中国美学论争辩》(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薛富兴的《分化与突围——中国美学1949-2000》(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刘三平的《美学惆怅——中国美学原理的回顾与展望》(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章辉的《实践美学——历史谱系与理论终结》(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郭勇健的《中国当代美学论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等等。
同时,国内的《光明日报》也曾经在1998与2000年两次开设过生命美学的研究专栏,《学术月刊》在2002、2004、2014年也有过三次集中发表了三组关于生命美学的文章,刘再复、阎国忠、杨春时、张弘、林岗、潘知常、封孝伦、刘成纪、阎翔林、刘强、林早等均纷纷撰文参与。刘再复、林岗教授在文章中指出:潘知常“从美学领域提出应该接续上世纪初由王国维、鲁迅开创的生命美学的‘一线血脉’,并且反思这‘一线血脉’被中断之后给美学进一步发展造成的困境;为开解这个困境,只有引入西方信仰之维、爱之维,才能完成美学新的‘凤凰涅磐’。他的看法非常有见地,切中问题的要害。他的论文,与笔者多年的看法,不谋而合;从不同的问题出发,竟然得到相近的结论。笔者极其希望这种有益的学术探讨带来更大的收获。” 2015年,《贵州大学学报》也专门开设了生命美学的研究专栏。在2016年开设生命美学专栏的还有:《四川文理学院学报》,这无疑都是对于生命美学的呼应与支持。2018年,为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展示美学界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的重要成果,作为生命美学的诞生地,《美与时代》杂志社也将全年举办关于生命美学的专题讨论。
与生命美学的研究相关,我的《让一部分人在中国先信仰起来——关于中国文化的“信仰困局”》一文分为上中下三篇,约4.5万字,在《上海文化》2015年8、10、12期刊出后,也已经引起较大反响,《上海文化》为此开辟了专门的讨论专栏,迄今为止已经发表了十几篇著名专家例如陈伯海教授、阎国忠教授等撰写的讨论文章。随后,2016年3月6日,由北京大学文化研究发展中心、四观书院、《上海文化》等单位发起召开了学术讨论会,专门就我的《让一部分人在中国先信仰起来——关于中国文化的“信仰困局”》一文展开讨论,任登第、阎国忠、毛佩琦、宋澎、李景林、孟宪实、郭英剑、牛宏宝、刘成纪、摩罗、郭家宏、周易玄、王一、潘知常教授等出席。2016年 4月16日,上海社科院文学所、《学术月刊》编辑部、《上海文化》编辑部再次召开学术讨论会,展开相关的学术讨论。陈伯海、高瑞泉、陈卫平、李向平、李天纲、王杰、许明、毛时安、胡慧林、杨剑龙、王振复、陶飞亚、方汉文、包亚明、张曦、叶祝弟、潘知常教授等出席。与此同时,著名经济学家赵晓教授还在评论文章中对我的论文予以鼓励,指出:“这篇文章让我感觉到潘教授实乃人中翘楚、不可方物。”“或许有一天,潘教授能把神学、美学与哲学完美地结合起来,成为中国的奥古斯丁。”“潘教授一系列哲学、美学与信仰的文章,相当了不起、非常有力量。如果潘教授在信仰上有经历和实践,在知识上有神学、哲学和美学的打通,那他很可能会是中国奥古斯丁式的人物。”
还值得一提的是,在借助生命美学的基本设想去剖析中国美学精神所置身的社会环境时,我所提出的定律——“塔西佗陷阱”(参见潘知常:《谁劫持了我们的美感——潘知常揭秘四大奇书》的第25页(学林出版社,2007年第1版,2016年第2版),也已经产生了较大的反响。2014年3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的讲话中也提到了“塔西佗陷阱”。随之,国内的媒体更是把“塔西佗陷阱”“修昔底德陷阱”和“中等收入陷阱”并列,作为我们国家要避免坠入的三个“陷阱”,这无疑就使得 “塔西佗陷阱”成为网络热词和各级领导干部与各界学者在讲话与论著中经常提及的关键词。据米斯茹博士统计,在搜索引擎“百度”上输入该词,相关结果显示约833,000个(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在百度新闻的高级搜索上显示标题中含有该词的有711篇;在“人民网”有591篇有关“塔西佗陷阱”的页面;“中国知网”为244条,其中不乏硕士论文和为数不少的核心期刊论文。据“超星发现”软件统计,有关“塔西佗陷阱”这一名词的研究论述主要涉及政治、法律等人文社会学科领域,并被广泛运用于:“现代传媒对社会群体的引导”、“政府如何应对新媒体的传播”以及“基层治理的困境”等方面。核心期刊论文的议题主要围绕:“群体性事件”、“地方政府”、“历史学家”、“政府”、“社会管理”、“政府公信力”、“突发事件”、“信任”、“自媒体”等展开。也因此,有媒体甚至把“塔西佗陷阱”称之为:“一个中国美学教授命名的西方政治学定律”,2017年6月8日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韩文秀在长安讲坛上发表名为《“四个陷阱”的历史经验与中国发展面临的长期挑战》的报告,他说:与其他几大陷阱相比,“中等收入陷阱”、“修昔底德陷阱”、“金德尔伯格陷阱”等都有相应英文表述,都是西方人的发明。不同的是,“塔西佗陷阱”只有中文表述,外文中没有对应的概念。因为它是中国人的发明。对此,韩文秀副主任认为:“中国学者作出这种概括有其道理,具有原创性,开了风气之先。如果在国际上被广泛接受,则可以看作中国学者对于社会科学世界的话语体系的一个贡献。”
然而,回顾三十三年来的生命美学的发展,却也不能不说,其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种种遗憾。例如,相对于有些美学主张的提倡者的由老师挂帅然后师门弟子一人写作一本来加以拓展、深化的做法相比,生命美学三十三年来始终都是奉行的自觉自愿的方式,往往都是散兵游勇,各自自说自话。再如,生命美学的争鸣精神也明显不足。多年来,针对生命美学的讨论众多,但是,却很少看到生命美学的提倡者出来参与争鸣。……当然,诸如此类,实际并不会影响生命美学本身的健康发展,但是,长此以往,也确实会造成对于生命美学本身的某种不必要的伤害。
就以多年来的针对生命美学的讨论来看,生命美学的提倡者往往不出面参与争鸣,这样做,当然初衷是意在虚心听取方方面面的讨论意见,但是,从多年来的实际效果来看,却也无形之中造成了对于生命美学的种种误读乃至误解。例如厦门大学的郭勇健副教授,在他2014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美学论衡》(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一书中,辟有《潘知常:为爱作证还是为美作证?》的一章(第267-284页),他把生命美学以及我本人列入研究内容,无疑是对于生命美学的影响的一大肯定,例如,他指出:“90年代初,较为年轻的潘知常在学界崛起,以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提倡‘生命美学’,对抗李泽厚‘实践美学’的一统天下。”(第17页)“在当代中国美学的诸多探索中,潘知常的生命美学探索无疑是极具影响力的。”(第267页)但是,遗憾的是,由于他错误地选择了我本人的一部美学评论方面的论文集《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作为讨论生命美学的美学思考的唯一文本,而没有选择我在此之前出版的《生命美学》、《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或者《生命美学论稿》作为文本,因此,对于生命美学以及我本人的美学基本理论研究,也就未能予以准确到位的剖析与批评。
“嘤其鸣矣,求其友声”,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促进美学界对于生命美学研究的准确了解,也为了总结自己的生命美学研究的基本心得,更为了引起进一步的争鸣与讨论,我认为,有必要客观介绍一些生命美学在“八十年代”以及之后问世的一些具体情况——当然,这只是我的介绍,生命美学的提倡者众多,我的介绍无法代替他们的经历,也不能代替他们的回忆,当然,也因此,我也就更加希望我的看法能够引起他们的回应,无疑,这些回应将是极为有利于生命美学的深入思考的。
二
生命美学的诞生不是孤立的,它是我们国家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的产物,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也恰恰就是生命美学的四十年。四十年里,生命美学披荆斩棘,艰难前行,固然离不开美学界众多学者们的共同努力,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拜改革开放时代所赐,才是生命美学四十年来一路迤逦前行、不断茁壮成长的根本原因之所在。没有改革开放的时代,就没有生命美学的问世。生命美学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的产物,同时,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年的见证。
具体来说,没有改革开放四十年的思想解放、“冲破牢笼”,就没有生命美学。
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首先就是源于思想解放,突破陈规。正是当年那场缘起于南京大学的思想解放的大讨论催生了我们国家的改革开放。自由的思想一旦被桎梏在“牢笼”之中,就一定是一个僵化、保守的时代的到来,想像力就会萎缩、创造力更会蜕化,“万马齐喑究可哀”的沉闷局面也是必然的。也因此,改革开放的四十年,思想解放与改革开放,应该是一条清晰的可见的生命线、主旋律。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也就是思想解放的历史。没有各种观念激烈冲撞、各种思想的深刻嬗变,整整四十年的大思路、大决策、大提速,都是无法想象的。
对于生命美学而言,自然也是这样。思想解放的滚滚春潮,激励着一代学人意气风发、锐意创新。在最先提出生命美学的设想的的1985年,我还是一个二十八岁的青年,躬逢其盛,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雨露,在这个思想创新的时代成长起来。当时,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大胆试,大胆闯”的呼唤激励着所有的国人,也激励着所有的美学学者,更激励着我这个年轻的学人。而且,也犹如我们的时代,亟待思想观念的相互撞击,需要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探讨,以便让传统观念在碰撞中更新,让真理越辩越明,让创新的思想通过激烈论战喷涌而出,并且能够像原子弹那样迸发巨大的裂变。这就正如《国际歌》里所唱到的: “冲破牢笼”,确实,思想解放就是要“冲破牢笼”。美学的思考也是这样。必须看到,在改革开放之初,美学思想的桎梏是十分严重的,“打棍子,戴帽子,抓辫子”的做法也时有所见。要冲破思想的“冲破牢笼”,也确实并非易事。在创新于探索的道路上,不但要与别人的陈腐思想作斗争,而且要与自身的陈腐思想做斗争,不但要否定他人,而且更要否定自己,恰似破茧化蝶,进步恰恰与痛苦同在。值得庆幸的事,生命美学没有辜负这个时代,也没有愧对这个时代。
展望未来,我要说,不论是美学的创新,还是生命美学的创新,都仍旧亟待思想解放的推动。过去的美学发展告诉我们,谁先解放思想,谁就占据主动。抢占学术创新的先机,抢抓美学发展的机遇,在美学研究中拥有主动权、话语权,都是与率先解放思想息息相关的。今后的美学发展也必将如此。因此,我们要超越前四十年的辉煌,要再一次创下美学界蓬勃发展的奇迹,就必须再一次让思想“冲破牢笼”。这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定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这是一个需要理论而且一定能够产生理论的时代,这是一个需要思想而且一定能够产生思想的时代。”
我还要说,正是改革开放的时代激励着生命美学去矢志不渝地坚持真理。
思想解放,说说容易,其实却充满艰辛。现在偶尔可看到个别学人,在别人大胆创新的时候,他去明里暗里大力批判,并且以此去取悦权贵,并且借此去换取一点权力、地位、头衔、项目、奖励之类的残汤剩饭,可是现在却又摇身一变,以学术创新自居,把别人筚路蓝缕浴血奋战获得的成果说成是自己的创新。似乎创新就是一个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女孩。但是,其实当然不是如此。思想的创新,其实是无比艰难的。一个创新者,要付出的也绝对不仅仅是汗水与心血,其实还包括利益、荣辱、误解、诋毁,甚至面临着个别学霸的要把你驱逐出美学界的叫嚣。四十年后的今天,我想,我自己终于可以坦荡地说,这一切,我全都经历过了!然而,也正是改革开放的时代教会了我,绝不屈服,也绝不后退!
钱钟书先生曾经跟妻子杨绛说:要想写作而没有可能,那只会有遗恨;有条件写而写出来的不是东西,那就要后悔了,而后悔的味道无疑不好受。所以,他强调说:“我宁恨毋悔。”“宁恨毋悔”,也是我在坚持生命美学的探索的时候所最想告诉自己,也最想告诉我们这个时代的。回首前尘,从2001年到2015年,我大约完全离开了美学界十五年左右,我离开的时候,是四十四岁,当时,我已经在美学界做成了创始生命美学这件事情,相比很多人的四十四岁,算是没有青春虚度。可是,我却不得不选择了离开。无疑,这“离开”当然不是我的主动选择。1984年底提出生命美学设想的时候,我只有二十八岁,那个时候,还是实践美学的一统天下,一个年轻人竟然要分道而行甚至要逆流而上,各方面的压力自然很大,而在当时的大学里,也还是年龄比我大二三十岁的那些老先生们在“一言九鼎”,因此,是“探索”还是“狂妄”?是“认真”抑或“浮躁”?是为“真理”而“辩”还是为“学术大师”而“炒作”?我一时也百口莫辩。总之,那时的我和那时的生命美学,可以说都是人微言轻,也动辄被人所“轻”。何况,每当一种新说被提倡,总是会有一些人不是去进行学术争辩,而是去下作地猜测、指摘提倡者是“想出名”、“想牟利”,这无疑立刻就会令一个年轻人“百口莫辩”。
例如,在十五年前,讨论生命美学简直是举步维艰。别人批判我可以,可是我只要一反驳,就被某些老先生看作是自吹自擂。他们的逻辑是:“结论就是惟有生命美学一个派别可以成立;而生命美学又只有潘知常一人为代表,下一个结论就是:20世纪中国只有潘知常一人是真正的美学家。 ”闻听此言,我顿时无言!而且,在随后的十五年内,我都只能无言。欲加之‘过“,何患无辞?可是,按照这个逻辑,对于当时出场批判我的实践美学的领军人物,是否也可以这样推论:“结论就是惟有你自己的看法可以成立;而这个看法又以你为代表。下一个结论就是:20世纪中国只有你一人是对的。 ”再按照这个逻辑,每个学者在批评别人的时候都会被逆推为:“结论就是惟有你自己的看法可以成立;而这个看法又以你为代表。下一个结论就是:20世纪中国只有你一人是对的。 ”所谓创新,当然就是“虽千万人,吾往矣”,可是,如果谁一旦离开“千万人”而“吾往矣”,就被加之以这样的逻辑,那创新也就必然会胎死于腹中。
幸而我没有屈服!被迫离开美学界,我却自认为仍旧还是一个美学爱好者。借用古代荀子的话:“天下有中,敢直其身;先王有道,敢行其意;上不循于乱世之君,下不俗于乱世之民;仁之所在无贫穷,仁之所亡无富贵;天下知之,则欲与天下同苦乐之;天下不知之,则傀然独立天地之间而不畏:是上勇也。”多年以来,我虽非‘上勇“,但是对于”上勇“却是时时心向往之。而且,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我不能容忍这样的科学家,他拿出一块木板来,寻找最薄的地方,然后在容易钻透的地方钻许多孔。”生命美学的经历也告诉我们,美学的真正探索永远不会在那些指定的思想区域,也不在那些人为编排的所谓课题里,而是在时代艰难思考的云深不知处。因此,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尊重自己的内心感受,文章绝不为应时而做,应权贵而做,应时髦课题而做——一次也不!因为这是一个真正的学人的尊严所在(美学界应该树立这样的“一次也不”的风气,应该以固守学人的尊严为荣)。1823年,贝多芬将《D大调庄严弥撒曲》手稿献给鲁道夫大公,并题词:“出自心灵,但愿它能抵达心灵”。其实,所有的学术研究也都应该如此:“出自心灵,抵达心灵”。生命美学的动力,当然也是因此。
而且,生命美学的实践也告诉我们,思想的创新还要贵在坚持。从1985年到现在,三十三年过去了,弹指一挥间,我也已经看到了太多太多的“兴衰浮沉”,但是,生命美学却仍旧在壮大、仍旧在发展,生命美学已经从过去的“百口莫辨”到了不屑一辩——因为生命美学的成长已经毋庸置疑,也已经无可否认。这让我想起,当年日本的德川家康曾被提问:“杜鹃不啼,而要听它啼,有什么办法?”他的回答是:“等待它啼。”这个回答,我很喜欢。很多东西,如果你等不及,那,也就等不到! 对于生命美学,我也想这样说。
也因此,也许与其他美学学人不同,我在此以前的全部美学生命,都是与生命美学荣辱与共的。有一首流行歌曲唱得真好:“若是没有你,我苟延残喘!”生命美学也是这样,我也可以说:“若是没有你,我苟延残喘!”不过,这毕竟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其实,生命美学的成长还有另外一个方面,这就是美学在思想解放大潮中逐步形成的宽松、宽容、相互扶助的良好氛围。过去在读《第二十二条军规》的作者海勒的《上帝知道》这部作品的时候,我曾经为其中的一句话而感动: “人怎能独自温暖?”其实,在创新和探索的道路上,同样谁也不能够“独自温暖”。就我个人的经历而言,无疑也是如此。我愿意直言,这么多年来,我为此而倍感艰辛,例如,还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叶,我刚开始提倡生命美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磕磕碰碰。仅仅是被作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去加以公开批判,就有两次,还被在北京的一次学术会议上作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在美学界的代表点名批判一次。其它的曲折,就更不用去说了。但是,我却又绝对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就以李泽厚先生为例,我幼年在北京长大,居住在北京东城区和平里九区一号,美学界的学人都熟知,那里正是实践美学的诞生地,因为李泽厚先生文革前后就一直住在那里。我家与李泽厚先生的家在前后两排,因此我认为自幼就应该是深受李泽厚先生的熏陶,而且,我至今也认为他的学术贡献无人可及,堪称一代大师。或许也因为这个原因,当年我最早批评实践美学的时候,确实也心怀忐忑。但是,李泽厚先生却不以为忤。我1991年把拙作《生命美学》寄给李泽厚先生指正的时候,他立即回信,给我以鼓励,而且,还提出可以开一个学术讨论会,他愿意亲自到会。蒋孔阳先生也是这样。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我在给蒋孔阳先生的信中提及自己对于实践美学的疑惑以及自己对于实践美学的批评的时候,他立即给我回信。在信中,他写道:“来信收到,甚为高兴!我也曾听说过,你写了评‘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文章,我认为很好。学术上谁也不应称霸,应当有自由的争鸣空气。不能只让我说,不让他说。争鸣空气愈是激烈,议论愈是xx(信件字迹看不清楚),学术就愈是繁荣。不然,只是一家独鸣,大家喊万岁,那还有什么学术?”只要想一想当时我还只有三十多岁,初生牛犊,而蒋孔阳先生已经早已名动天下。而且,我还是在批评实践美学,那么,立刻就会知道,蒋孔阳先生的信写下的其实不是他一个人的心声,而是一个时代的心声。确实,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之争其实只是形式,而其中的最为内在的内涵,却是我们所有的人都共同拥有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这就是:“为真理而斗争”。
还有阎国忠先生对我的美学研究工作的关心与批评。从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开始,我提出了自己的关于生命美学的设想,以我当时二十多岁的年龄,无疑决然想象不到这会给我日后的学术生涯带来什么。探索者的艰难,是我在后来的经历中才逐渐咀嚼到的。可是,早在1995年,阎国忠老师就在《走出古典——当代中国美学论争述评》中给了生命美学以与实践美学等其它美学主张同等的地位。只要联想到那个时候的我还只是一个不满四十岁的年轻人,就会知道,阎国忠老师的这一评价是何等不易。继之,在1997年1期的《文艺研究》,阎国忠老师又发表了《关于审美活动——评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的论争》,再后来,在2001年6期的《郑州大学学报》,阎国忠老师又发表了《何谓美学——100年来中国学者的追问》,不久,他又把这篇文章扩展成了一本专著:《美学建构中的尝试与问题》,把生命美学与其他六种美学模式并列,作为20世纪中国美学探索的主要成就。可是,这对于一个当时仅仅四十多岁的年轻学人来说,该是何等的诚惶诚恐?!无疑,阎国忠老师的鼓励对于我的鞭策是十分重要的。当然,阎国忠老师对生命美学也多有商榷,不过,这些商榷,也早就化作了我在推进、完善生命美学时的动力。
还必须感谢的,是王世德先生。我与王世德先生的相识,是在上个世纪的1987年。我去成都的四川师范大学开会,第一次见到了与会的王世德先生(也就在这次的会议中,我还结识了王教授的两位高足:封孝伦、薛富兴),令我意外的是,对于我的浅见,他却给予了我极大的鼓励。这鼓励的弥足珍贵,应该说,对当时的我而言,是无论怎样评价都不为过分的。
然而,更为令人感动的是。当年王世德先生还曾经力排众议,全力支持他的硕士研究生封孝伦(后为贵州大学常务副校长)完成了自己的硕士学位论文《艺术是人类生命意识的表达》。而今回首往事,我想说,没有相当的理论勇气与敏锐的学术眼光,这样的题目,在生命美学萌芽之初的时期,无疑是早在开题阶段就会被保护性地无情“枪毙“掉的。
王世德教授对于生命美学研究的支持还不仅仅是我和封孝伦两人,在2002年,我还注意到,他又热情地为范藻教授的新著《叩问意义之门——生命美学论纲》写了评论,而且明确表态说:“我赞同和欣赏新提出的生命美学观这一美学思潮。”“我赞同和欣赏生命美学这样的美学观和审美思潮”。
王世德教授对于生命美学研究的支持还不仅仅是一时的,而是一贯的。2015年,我也注意到,他在《贵州大学学报》的第一期中,又发表了《喜读封孝伦新著<生命之思>》。这一次,他仍旧明确表态说:我“很赞同生命美学论”。
还必须提及的,是众多的生命美学的爱好者的鼓励与鞭策。在这个方面,多年来,我经历了很多,也无数次地被感动过。例如,2016年,我在江苏大丰作美学讲座的时候,主持人就在现场介绍了一位在座的老年舞蹈老师在多年前曾经受到我的《生命美学》一书影响的故事;2015年,在江苏省的戏剧编剧培训班上,作为主持人,江苏的一位著名编剧也曾经在现场回忆,他本人在早年的艰难探索中,就受到我的《生命美学》一书的启发,并且当场朗诵了拙著中的一段……
古人云:“吹尽黄沙始到金”。现在,在改革开放四十年到来的时候,我终于可以说,生命美学的过去已经成为美好的回忆,成为传奇,也必将会进入中国当代美学史。但是,而今美学界的思想解放也仍旧并不容易。与过去截然不同,斗转星移的当今学术界,不少人已经把拿到项目的多少、获奖数目的多少、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多少作为评判学术研究的标准。“著书”却不“立说”,在现在的学术界已经见惯不惊了,人们也早已不以为平庸,反以为光荣。“著名”却不“留名”,某些学者在当下的学术活动中地位显赫,但是在悠久的学术历史中却难寻踪迹,或许也会成为未来的一个学术景观。不过,我却始终固执己见。因为实在没有办法设想,康德与黑格尔怎么去组合一个学术团队,更无法设想,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美学》、《历史哲学》《宗教哲学讲演录》竟然是他指导不同学术团队合力完成的成果。在人文科学,其实谁都知道,倘若如此,那只是笑柄而已。
也因此,无论别人如何选择,我多年来是始终固执坚持不去申报诸如重大项目之类的项目的。当然,这会因此而影响诸多的“福利”,那也只能如此了。在我看来,起码对人文科学来说,对于研究成果的最高评判标准,只能是:出思想。也因此,我始终认为,在中国当代的美学界,就美学的基本理论研究而言,实践美学的提出(不仅仅是李泽厚先生,还有刘纲纪先生、蒋孔阳先生,等等)以及后实践美学的问世(超越美学、生命美学等等),还包括其它一些美学新论的首创,才是当代中国美学研究中最值得关注的的成就与贡献(当然,这里论及的只是“最值得关注”,因此,绝不意味着对于任何的认真的美学研究成果的不敬)。“尔曹身与名俱灭,不费江河万古流”,不妨大胆想象,将来在历史中终将沉淀下来的,必将也首先就是这些成就与贡献。
我记得杜近芳曾经告诉丁晓君,当年她拜师时听到的第一句话是,王瑶卿先生问她:你是想当好角儿?还是想成好角儿?王瑶卿先生解释说:当好角儿很容易,什么都帮你准备好了。成好角不是,要真正自己付出一定的辛苦,经历一番风雨,你才成为一个好角儿。而牟宗三先生在《为学与为人》中也告诫过我们;做学问就是要把自己生命中最为核心的东西挖掘出来。在我看来,牟先生的话绝对正确。倘若要想在美学界“成为一个好角儿“,要想在美学界真做学问,那也只能如此了:“把自己生命中最为核心的东西挖掘出来。”至于某些课题或者项目,或者某些献媚权贵之作,某些应时之作,在我看来,都是一些伪学问,不做也罢!
三
当然,生命美学的出现也不是孤立的,而是直接与置身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大背景下的中国当代美学的发展密切相关。
首先,生命美学是在与实践美学的长期论战中脱颖而出的。实践美学有其历史功绩,这毋庸置疑,但是,实践美学也有其缺点,这同样毋庸置疑。只是现在对于实践美学的批评已经并非难事,也已经很难想象到在过去倘若公开批评实践美学会意味着多么大的风险。因此,现在出现了不少学者,在批评实践美学已经没有任何风险而且也已经成为时髦的时候,纷纷自称自己是实践美学的最早批评者,更有人时时在有意无意的把批评实践美学的“事迹”算在自己的身上。还有一些学者,因为时代久远,也因为对于当时的情况缺乏实事求是的研究,因此在谈及这一段史实的时候会出现种种张冠李戴的谬误。
然而,历史的真相却难以掩饰,更难以篡改。我常说,在这里,唯一的标准无疑应该是去考证公开发表论文或者论著的时间。
例如,现在一般学者都认为后实践美学的发端是1994年,这是因为在这一年杨春时先生发表了为“后实践美学”颁发出生证的论文《超越实践美学,建立超越美学》(《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1期)。对此,我没有异议。不过,倘若论及国内最早的对于实践美学的批评以及对于美学新说的提倡,则不能从1994年算起。因为早在上个世纪的八十年代的中页,高尔泰先生以及我本人就已经开始刊发相关论文了。因此,应该将在1994年之前的对于实践美学的批评以及新观点的提出作为最为重要的前驱,才符合美学历史的实际情况,也才是真正尊重美学历史。例如,高尔泰先生的《美的追求与人的解放》一文是最早批评实践美学的“积淀说”的,时间早在1983年第5期的《当代文艺思潮》。而我本人也早在1985年就发表了《美学何处去》,又在1990年发表了《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百科知识》1990年8期)。倘若以最早批评实践美学并且提出美学新说而论,这几篇文章无疑才是目前公认的最早的经典文献(同时,我在1989年出版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里已经提出“美是自由的境界”、“现代意义上的美学应该是以研究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存状态之间关系为核心的美学”、“文学艺术具有比反映重要得多的使命,职能,这使命、这职能就在于文学艺术是人类生存的世界,是此在的世界,与科学和伦理相比较,文学艺术更深地触及了人类的生存之根。”见该书第4、336页)。
再如,我看到有学者以陈炎先生发表在《学术月刊》1993年第5期的《试论“积淀说”与“突破说”》一文作为国内美学界批评实践美学并提出美学新说的起点。这无疑也并无根据。陈炎先生的文章固然有其历史地位,但是,高尔泰先生以及我本人发表同类文章的时间,都要比他早得多。而且,高尔泰先生的《美是自由的象征》一书是1986年出版的,我的《生命美学》一书是1991年出版的,因此即便是批评实践美学并提出美学新说的专著也都早于陈炎先生的那篇批评文章。显然,以陈炎先生的那篇文章作为国内美学界第一个引发对于实践美学的批评的开端,在美学界无疑可能很难服众,更可能会引起学术争鸣。
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以来中国当代美学可以划分为实践美学——后实践美学——新实践美学(含实践存在论)三个阶段。遗憾的是,这种划分无疑是十分草率的。无疑,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构成了对立,因此可以以“后”来区分,但是“新实践美学” (含实践存在论)与“实践美学”却并不存在对立,而是相互补充的关系,这一点,从它们彼此之间都没有离开“实践”二字,就可以看出。因此,新实践美学(含实践存在论)无疑有其自身的贡献,但是断言它已经构成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全新的美学,显然是不妥当的,也是对于美学基本理论的论争的真实情况若明若暗的真实反映。何况,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两者都已经完全冲破了自身的门户,各自都有广泛意义的大批拥护者,但是,新实践美学(含实践存在论)却远没有达到这一水准,它们没有例外都主要尚仅仅只是在师生几个人之间口耳相传。一般都是老师带领自己的几个学生写几本相同主题的专著,然后往往都是老师还在继续深入思考,但是弟子们却大多没有再更多地去加以关注。这当然与“开辟美学新阶段”这一历史界定相差得还比较远。平心而论,师生们共同努力,写出同一主题的若干专著,确实令人敬重,也值得点赞,但是要开辟“美学新阶段”,毕竟还需要师门之外的广泛意义上的大批学者的赞同、支持与参加,否则,中国的“美学新阶段”的标准是否也有点太低了,而且是否也界定得太随意了?在这里,不妨就以生命美学为例,仅仅以参与人数的之广泛,应该就不是实践美学之外的其它种种美学所可以比拟的。坦率而言,不是师生结盟,而是学术界自由组合,而且是众多学者自愿参加,这在中国,目前还只有实践美学与生命美学可以做到。就生命美学而言,据范藻教授统计,过去写作过力主生命美学的美学专著的,也最少就有潘知常、封孝伦、范藻、黎启全、陈伯海、朱良志、姚全兴、成复旺、雷体沛、周殿富、陈德礼、王晓华、王庆杰、刘伟、王凯、文洁华、叶澜、熊芳芳……等等,当然,他们的研究角度各异,内容也各有不同,甚至对于生命美学的定义也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也必须看到,在关注“人的生命及其意义”、关注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命活动之间的结盟这一点上,他们却又是高度一致的。其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陈伯海先生,他是古代文学研究的大家,但是却由古代文学研究的感悟进而力主生命美学,无疑是对于生命美学的重要支持。至于写作过关于生命美学的论文的,那参加的作者更是应该以百(人次)记、以千(人次)计了,例如,其中就包括著名哲学家、复旦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俞吾金教授,他在2000年的《学术月刊》上发表的《美学研究新论》一文,就明确提出了美学研究要“回到生命”以及“美在生命”的基本看法,俞吾金教授是哲学研究的大家,他从哲学研究的感悟进而力主生命美学,同样是对于生命美学的重要支持。显然,这种来自其他学科的著名学者的旗帜鲜明的支持的情况,不要说是新实践美学(含实践存在论),即便是实践美学,也并不多见。也因此,关于改革开放四十年中美学的发展,正确的说法,应该就是从实践美学到后实践美学!至于新实践美学(含实践存在论)则只是属于实践美学本身的自我弥补与拓展,仍旧应该隶属于实践美学本身。还有后来的生态美学、环境美学、生活美学、文化美学等,则全都应该属于美学的部门美学的深入拓展。它们与美学基本理论的拓展、争鸣没有关系,也无法与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的讨论、争鸣并列。因此,自然也就无法轻易地被赞誉为美学发展的新阶段了。
就以近年来十分热门的生态美学而言,一般而言,国内美学界把生态美学的诞生界定在2003年。但是,就是2003年才迟迟诞生的生态美学,却每每认为自己开创了全新的美学理论。为此,它竟然一再强调自己的对于实践美学的在根本观念上的突破,例如,摒弃了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认识论,例如,对于海德格尔存在论哲学的关注,例如,从传统认识论到当代存在论的转型,例如,从工具理性世界观转向生态世界观,例如,从主客二分转向有机整体,例如,从“人化的自然”到“人与自然的共生”,例如,从人对自然的审美态度的单纯审美观到一种人生观与世界观,并且,也还一再提示,这一切都是它为美学研究所提供的“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和新立场”,但是,大凡对于改革开放四十年美学历程稍有了解的学者都应该知道,其实,在与实践美学的商榷中,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上述“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和新立场”,在后实践美学(超越美学、生命美学)的出场中就已经被率先标举,并已经被国内美学界所广泛接受,而且,在后实践美学之外,在其他美学家的论述中,例如张世英先生、叶朗先生,等等,也早已频繁涉及。因此,作为在时间上明显远远晚于后实践美学以及众多美学家的讨论的生态美学的提出者,无视实践美学之后的众多美学成果,也不去从实践美学之后的众多美学成果接着讲,而是干脆直接越过这一切成果,仍旧去接着早已被后实践美学以及众多美学家已经批评了一二十年的实践美学的早期缺憾去评说,并且在此基础上去提出自己的“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和新立场”,并且完成自己的“生态学转向”,从而,进而把自己的生态美学与前此在国内提出美学观新说的实践美学、超越美学、生命美学等去并列起来,应该说,是证据完全不足的,而且也是根本不能令人信服的。
进而,即便是提出生态美学,也无疑并不能就自我表彰,把自己标榜为所谓的美学新说。因为生态美学仅仅涉及了人与环境的关系,远远未能涵盖美学基本理论的全部问题,例如悲剧、崇高,等等,充其量也仅仅只是部门美学之一。何况,其他的美学新论的提出者也并不是对于生态美学毫无关注,而只是并不认为生态问题可以上升为全部的美学基本理论问题,因此没有也不愿意去提出生态美学这样一个也许并不存在的美学新说而已。因此,生美美学的提出者倘若以为自己最先涉及生态问题,并且可以在美学界傲视群雄,无疑是草率的。
例如,就生命美学而言,它确实并不提倡生态美学,但是,这却绝对不等于它同时就无视生态问题甚至无视生态学的研究维度,也绝对不等于一定要等到生态美学的出现才意识到生态问题以及生态学的研究维度的重要。其实,早在生态美学提出自己的“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和新立场”(国内公认,这大约是在2003年左右)之前,准确地说,早在1997年,生命美学就已经敏感地关注到生态问题,并且就已经提示了生态学的研究所给予美学本身的一切可能的启迪。
事实胜于雄辩,下述文字应该已经足够(黑体字为我引用时所加)——
从实践活动原则转向人类生命活动原则,可以更好地容纳当代哲 学所面对的大量新老间题,老问题如自由问题、主客体的分裂问题、真善 美、自由与必然、事实与价值、规律与选择、感性与理性、灵与肉的分裂,但 它们也有了新内容;新问题如痛苦、孤独、焦虑、绝望、虚无,因核武器、环境污染、生态危机所导致的全球性人类生存问题;相对论、测不准关系、控制论、信息论、耗散结构以及发生认识论、语言哲学、科学哲学所涉及的哲 学问题……这些间题用实践活动是难以概括的,事实上,它们都是根源于 人类的生命活动,发展于人类生命活动,也最终必然解决于人类生命活动 的。[1]
人在世界中的使命事实上应该是两重的。其一是自然的消费者,其二则是自然的看护者,而且,应该以后者为主。所谓人是万物之灵,也只能从这样的角度去理解:人是宇宙中唯一的觉醒者,他肩负着看护包括自身在内的自然这一神圣使命。在这里,看护自身与看护自然是统一的,看护自身就是看护自然,看护自然也就是看护自身。过去,由于我们只是从生态危机的角度意识到人要看护自然的生存,把人为什么要这样去做理解为一种权宜之计,因而很难提高到美学 的角度来思考。现在,当我们意识到人类的天职就是自然的看护者,其中的美学内涵也就十分清楚地显示出来了。事实上,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正是在于:它是人类自身与自然的看护者。[2]
正如J一M·费里所预言的:“无足轻重的事件可能会决定时代的命运:‘美学原理’可能有一天会在现代化中发挥头等重要的历史作用;我们周围的环境可能有一天会由于‘美学革命’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生态学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预示着一种受美学理论支配的现代化新浪潮的出现。这些都是有关未来环境整体化的一种设想,而环境整体化不能靠应用科学知识或政治知识来实现,只能靠应用美学知识来实现。” [3]
事实上,第三次浪潮本身就是一次精神危机,所以E.拉兹格才预 言:“过了现在这段杂乱无章的过渡时期,人类可以指望进入一个更具承受力和更加公正的时代。那里,人类生态学将起关键作用。在人类生态学时代,重点将转移到非物质领域中的进步。这种进步将使生活的质量显著提高。”(E·拉兹格:《即将来临的人类生态学时代》,载《国外社会科 学》1955年10期。) [4]
显而易见,生态问题以及生态学的研究维度,是生命美学早在1997年就已经正式提出的。生态问题以及生态学的研究维度中所蕴含的所谓“新发展,新视角、新延伸和新立场”,也是生命美学早在1997年就已经正式关注了的,因此,也许仅仅是因为被认为毫无必要,因此生命美学才没有进而提出所谓的“生态美学”。因此,仅仅因为提出了生态美学,就被定义为美学身上的一大进步,甚至被定义为美学发展的新阶段,这种做法是实在简单粗暴的。
还有国内的文化研究。其实,严格而论,文化研究无疑不应该隶属于美学研究。而文化研究之所以在美学研究中一直站不住脚,关键也就在此。其实,关于文化研究,生命美学在国内也应该算是始作俑者,我的《反美学——在阐释中理解当代审美文化》是出版于1995年的,而且当年立即被再版(可惜的是,有些文化研究的开创者宁肯把自己出版时间远远在后的文化研究专著列为文化研究的开创之作,却偏偏对这本书视而不见)。可是,到了2000年以后,我就不再用“审美文化”这个术语了,我那时出版的书籍,就直接叫做《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上海人民,2002)、《流行文化》(江苏教育,2002)。可是,后来我却开始对自己开始有所怀疑了。因为我意识到:文化研究当然十分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既然已经转行研究文化了——哪怕是视觉文化,就不必要再羞羞答答地躲在美学研究的招牌背后了,而完全可以勇敢地独立出去,自立旗号。当然,这也是我后来没有再继续介入文化研究的根本原因。
四
还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也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世界现代化大潮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更是直接牵动着中国文化源远流长的文化精魂。而这也正是生命美学的优长之处。在此,也有必要予以简单提示。
首先是中国自古至今的生命美学传统。
生命美学当然是自1991年我的《生命美学》一书的出版才宣告正式诞生的,[5]但是,它却与中国美学的源头活水密切相关。在中国美学,所谓审美活动,指的就是生命自身的转化、提升。它涵融全部生命,致力于对生命的开拓、涵养,使被尘浊沉埋着的生命得以超拔、扩充。可以认为,正是对于诗性人生的关注,才构成了中国美学的中心。这导致中国美学的方方面面,无不围绕着诗性的人生而展开,也导致中国美学毅然以诗性人生的实现,作为中国人的安身立命之地。同时,这还意味着,中国美学并不关注审美与艺术的现实价值、现实关怀,而是转而关注审美与艺术的终极价值、终极关怀,并且以之作为世界之“本”、价值之“本”、人生之“本”,因此以自由为经。以爱为纬,以守护“自由存在”并追问“自由存在”作为自身的美学使命。遗憾的是,中国美学对于诗性人生的关注以及对于终极价值、终极关怀的关注都没有真正建立在本体论的基础之上。因此不是“救赎”,而是“逍遥”,甚至是“解脱”,不但没有真正达到审美形而上学的高度,而且也没有达到审美救赎的高度,而这,也正是生命美学自诞生以来的努力方向。
更加令人瞩目的是,在上个世纪的前半页,我们惊喜地发现,尽管尚未提出生命美学这个名称,但是,从王国维的“生命意志”开始,鲁迅的“进化的生命”、张竞生的“生命扩张”、宗白华的“生命形式”,方东美的“‘广大和谐’的生命精神”、吕澂的美是“主体生命和情感在物象上的投射”、范寿康的美的价值就是“赋予生命的一种活动”、朱光潜(早期)的“人生的艺术化”……都已经在逐渐把目光集中“生命”这样一个焦点之上。必须要指出,这无疑是一个二十世纪美学的历史奇观,由此开始,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生命美学在中国的呱呱坠地,应该说,是一个中国的美学家们已经作出的重大学术贡献。并且,可以预言,随着百年美学历史的流逝,它一定也会逐渐成为一个被后来的研究者频频瞩目的重大学术课题。
再从西方美学的发展来看,对于诗性人生以及审美与艺术的终极价值、终极关怀的关注也无疑是一个极具生命力的生命美学传统。也因此,从康德到叔本华、尼采、狄尔泰、海德格尔、福柯、法兰克福学派(马尔库塞、阿多诺、本雅明、佛洛姆等)以及现代主义美学与后现代主义美学中的诸多美学家,等等,都属于生命美学的美学一族。为此,西方学者甚至会断言:就西方而言,在希腊,关注的是“存在”;在中世纪,关注的是“上帝”;在十七、十八世纪,关注的是“自然”;在十九世纪,关注的是“社会”;在二十世纪,关注的则是“生命”。而从哲学史的视角看,生存论哲学也是继古代本体论哲学、近代认识论哲学之后出现的哲学的第三大发展阶段。“从浪漫主义时代以来,在‘唯美主义’的幌子下,美学越来越多地假定了某种成熟的生命哲学的特征。正是这个信念把从席勒到福楼拜、再到尼采,再到王尔德,一直到超现实主义者的各个不同的审美领域的理论家们统一起来了。尽管这些人之间存在着种种差异和区别,但他们都同意这样一个事实:审美领域体现了价值和意义的源泉,它显然高于单调刻板日常状态中的‘单一生活’。”[6] “与美学相比,没有一种哲学学说、也没有一种科学学说更接近于人类存在的本质了。”“每一个新的、伟大的艺术作品都揭示了人类存在的新的深度,并且因此而重新创造人类。” [7]
而且,在这当中,特别需要予以关注的,是法兰克福学派。因为对于诗性人生以及审美与艺术的终极价值、终极关怀的关注,亦即因此而形成的两大主题:对于审美形而上学的关注与对审美救赎的关注,正是法兰克福学派的题中应有之义。这正如韦伯所说:“在生活的理智化和合理化的发展条件下,艺术正越来越变成一个掌握了独立价值的世界。无论怎样解释,它确实承担起一种世俗的救赎功能,从而将人们从日常生活中,特别是从越来越沉重的理论的与实践的理性主义的压力下拯救出来。”[8]而这与中国的生命美学的对于审美形而上学的关注与对审美救赎的关注则是完全一致的。
当然,也有不同,西方的生命美学更加侧重于理性的丰富性,以便给予自我感觉以充分的形而上的根据,而中国侧重的则是自由意志与自由权利。在西方,是期望从窒息理性的使人不成其为人的“铁笼”中破“笼”而出,在中国,却应当是从窒息人性的不把人当人的“铁屋”中破“屋”而出。自由意志与自由权利的成长,也因此而成为审美救赎的中国特色、中国方案。
换言之,在改革开放四十年中生命美学的与西欧从康徳、尼采、海德格尔到法兰克福学派(西方西欧的"西马")的对话与互补,以及实践美学的与把西方东欧的列宁、卢卡契等的美学思想的对话与互补,无疑是中国当代美学史的一个重要特色,也是真正值得关注的中国当代美学所作出的世界级的美学贡献。
而且,生命美学也同样从马克思主义的美学思想中汲取了宝贵的营养。对于审美活动在人类生命活动中的所处的本体地位的关注,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一个基本特色。它提示着我们要从传统的被局限在对于作为把握方式的审美活动的操作过程(外部特征)的认识论的美学传统中摆脱出来,进而转向对于作为生存方式的审美活动的本体意义、存在意义、生命意义的阐释。对此,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有着大量论述。例如,“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 [9] “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并且,就一般意义而言,我“在活动时享受了个人的生命表现”,人的“正常的生命活动” [10]、是“生命的表现和证实”,[11]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12]就现实意义而言,人的“生命表现为他的生命的牺牲,他的本质的现实化表现为他的生命的失去现实性”,[13] “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这一事实所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 [14]等等。因此,就审美活动而言,必须看到,不是马克思所阐释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的思想,而是马克思所强调的“自我确证”的思想、“自由地实现自由”的思想、“生命的自由表现”的思想,才真正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由此,马克思的美学同样与生命美学息息相通,同样存在着对于审美形而上学的与审美救赎的关注(当然,主要是劳动救赎),也就毫无疑义了。不过,这一切毕竟都还没有来得及深入研究,也毕竟未成体系,而这,则正是中国的生命美学自诞生以来的努力方向。
五
总之,中国的改革开放的四十年,造就了中国的生命美学,也造就了中国的生命美学的“‘后美学时代’的审美哲学”、“‘后形而上学时代’的审美形而上学”以及“‘后宗教时代’的审美救赎” 这三大贡献(详可参见我的论文:《生命美学:从”新时期“到”新时代“》)。这无疑是时代为我们所提供的千载难逢的良机:“中”、“西”、“马”三者作为中国生命美学的源头活水,激发着中国美学的整整一代的美学家们的苦苦求索。而且,这求索并不是中国美学的直接提升,也不是马克思美学的简单照搬,更不是西方美学——例如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的“西马”(法兰克福学派)的平行挪移,而恰恰是意义重大的时代创新。
遥想当年,佛教东来,中国的原始儒家、原始道家在与佛教文化的千年对话中产生了三大成果:宗教方面的禅宗、哲学方面的心学,美学方面的《红楼梦》,亦即惠能禅学、阳明心学和《红楼》美学,而今,在“中”、“西”、“马”的新千年对话中,中国同样期待着新宗教、新哲学和新美学的出现。
无疑,在我看来,对于生命美学而言,是完全可以寄予“新美学的诞生”这一厚望的。
再则,对于生命美学的厚望,还来自我们所置身其中的“新时代”。
十九大提出的“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我们现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从“发展起来前”的主要矛盾向“发展起来后”的主要矛盾的一个转移,也是从“患寡”问题的解决向“患不均”问题的解决的一个转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角度看,它意味着我们从“站起来”(1.0版)、“富起来”(2.0版)到“强起来”(3.0版)的一种新的飞跃,亦即:原来的“硬需求”无疑并没有消失,而且继续呈现出升级态势,但是新生的“软需求”则不断涌现,而且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
其中,“强起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美起来”。
它包括“美好生活”亟待从“好的生活”向“美的生活”的提升,也包括公民的民主、文化需求以及自由权利(包括审美权利)等方面的不充分、不平衡的解决。
首先从从“好的生活”向“美的生活”的提升来看,“美起来”体现为在愉悦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自由、尊严、当家作主基础上的审美愉悦等更具主观色彩的“软需求”的满足,或者说,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等等更具主观色彩的“软需求”的满足。
生活美本来就是审美活动的应有之义。它构成了审美活动的真实的一极。
对此,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说明。
从社会看,生活美是始终存在的。然而在传统社会,由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分工,造成了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的分离,生活美因此而被压抑。美被从艺术美的角度加以强化,艺术美取代了生活美。进入当代社会,由于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日益融合,生活美的由隐而显,是必然的。
第二,从劳动过程看,在传统社会,人们往往更重视精神产品,轻视物质产品。劳动过程也被区别为“动脑”(设计)和“动手”(制作)两部分。对此,恩格斯早就提出批评:“在所有这些首先表现为头脑的产物并且似乎统治着人类社会的东西面前,由劳动的手所制造的较为简易的产品就退到了次要的地位;……迅速前进的文明完全被归功于头脑,归功于脑髓的发展和活动。”马克思也提示我们要注意传统社会“高傲地撇开人的劳动的这一巨大部分”即物质生产这一根本缺撼,因为它造成了技术与艺术的分离。人们称机器为“钢铁的怪物”、“丑陋的机器”,正是着眼于此。在当代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逐渐合一,同样也导致了“动手”的魅力、技术自身的美的被发现。
第三,从发展的角度看,审美与生活的对立只是生命活动在特定社会中的一种特定的表现,在人类之初,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混淆不分,审美活动也厕身其中。后来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两分,审美活动被通过艺术活动的方式部分地独立出来,但是审美活动不能总是停留在艺术之中,因为这也会限制审美活动的发展。于是随着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再次合一,审美活动也就从艺术活动扩展到物质生产之中,从而进入全部社会生活。生活美就是此时的必然产物。
由此我们看到,正如有学者指出的,人们经常说“适者生存”,然而在“适”中求得生存,却是人与动物所共同具有的。只有“美者优存”,在“美”中求得生存,才是人所独有的,也是人之为人的根本规律。审美活动的诞生,正是“美者优存”的具体表现。美与人类生命活动同在。在此意义上,根本不存在功利性的审美活动并不存在,真正存在的只是功利性或多或少的问题。生活美的诞生,正是在此意义上成为可能。它是对审美活动的边缘地带的新拓展,也是对审美活动的内涵的深化。正是它,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一理想真正变成现实。
而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来看,满足“美好生活”的“美起来”的目标也赋予了“平衡“、“充分”以深刻的审美价值导向。须知,由于每个人的权利空间都是出之于相同的自由意志,因此,每个人的权利空间也就因此而同样普遍、同样平等、同样神圣不可侵犯。相比自由意志的对于自由存在的直面,是人之为人进入社会关系前的存在方式,自由权利(包括审美权利)则是进入社会关系之后的存在方式,是对于自由存在的具体显现。它不可让渡、不可替代、不容剥夺、不容蔑视,倘若它们无法得到实现,则人类的其它权利都统统无法得到保障,人类的尊严也将无处存身。因为人们只有自由地分享了这些权利,才有可能去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去为生活而生活,为自由而生活,国家的种种公权也才有可能被有效地抑制。因此,康德才在著名的“人性公式”中指出:“你要如此行动,即无论是你的人格中的人性,还是其他任何一个人的人格中的人性,你在任何时候都同样当做目的,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使用。”[15]这人性公式即:必须把自己和他人人格中的人性用作目的,而不能仅仅用作手段,而且,这还采取的是定言命令的基本表述形式。“要只按照你同时能够愿意它成为一个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去行动。”[16]由此,康德指出:“人性本身就是一种尊严;因为人不能被任何人(既不能被他人,也甚至不能被自己)纯然当作手段来使用,而是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同时当做目的来使用,而且他的尊严(人格性)正在于此,由此他使自己高于一切其他不是人,但可能被使用的世间存在者,因而高于一切事物。”“我对被人怀有的,或者一个他人能够要求于我的敬重(对他人表示敬重),就是对其他人身上的一种尊严的承认,亦即对一种无价的、没有可以用价值评估的客体与之交换的等价物的价值的承认。”[17]而且,这尊严自身就存在价值,而不是因为对我有用:“他拥有一种尊严(一种绝对的内在价值)” [18]无疑,康德的思考对于人类尤为可贵。这正如康德指出的:“如果我的哲学不能对他人确立其人性的权利有丝毫帮助的话,我甚至觉得自己的价值还不如普通劳动者。”[19] “如果公正和正义沉沦,那么人们就再也不值得在这个世界上生活了。”[20]他并且以卢梭为例,说卢梭让他学会尊重人,学会去“确立一切人的权利和价值”,[21]其实,每一个思想家、美学家也必须如是去规范自己、要求自己。也就是:尊重自己和他人的人性。因为“在实施中,目的是最后的东西,但在观念和意图中,它却是最先的东西。”[22]因此,它也就有了充分的理由,成为了人类的终极关怀与审美追求。而这当然也就使得我们意识到,并不是所有的“平衡“、“充分”都是“美好“的,由此,也就呼唤着美学的积极参与,呼唤着美学去赋予“平衡”、“充分”以美学的合法性。尤其是,这所谓的不“平衡”、不“充分”,也还包含着自由权利(包括审美权利)的不“平衡”、不“充分” ,它们更加亟待解决。何况,在这个方面,还突出存在着“一个快、一个慢”、“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严峻问题,因此,美学的努力也任重而道远!
总之,不难发现,当今之世,关注的光圈变大了,但是问题的对焦却越发精确, “物质文化需要”被提升为“美好生活需要”,“落后的社会生产”也转换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这意味着:当我们进入“新时代”,更加精准的经纬度已然呈现,昔日陈旧的航海图也不复有效,以“增长率”论英雄已经成为隔日黄花,值此之际,美学必将大有作为!尤其是一贯强调人的自由与尊严、强调“惟有自由与爱与美不可辜负”的生命美学必将大有作为!
李敖有诗云: “坏的终能变得好/弱的总会变得壮/谁能想到丑陋的一个蛹/却会变成翩翩的蝴蝶模样/像一朵入夜的荷花/ 像一只归巢的宿鸟/ 或象一个隐居的老哲人 我消逝了我所有的锋芒与光亮/ 漆黑的隧道终会凿穿/千仞的高冈必被爬上/ 当百花凋谢的日子/ 我将归来开放!”
在历经了数十年的美学岁月之后,也在我本人离开美学界十五年之后重返美学界之际,面对即将莅临的改革开放的新的四十年、新的时代,我也想说:
“我将归来开放!”
生命美学——也“将归来开放!”
而这,也就正是我们对于即将莅临的改革开放的新的美学四十年的、新的美学时代的美好期待!
2017,12,31日 南京大学
[1] 潘知常:《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第48页。
[2] 潘知常:《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第123页。
[3] 潘知常:《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第137页。
[4] 潘知常:《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第152页。
[5] 而且,在三十多年的美学研究中,借助于二十余部美学专著,我已经把生命美学的思考成功运用于对于中国古代美学的阐释,对于西方美学的领悟(例如西方审美观念的转型,例如法兰克福学派的思想),对于当代审美文化、大众文化的讨论,对于古今中外经典作品的阐发,等等,应该说,就这一点而言,即便是实践美学也是迄今尚未完全做到的。
[6] 沃林:《存在的政治——海德格尔的政治思想》,周宪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17页。
[7] 盖格尔:《艺术的意味》,艾彦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99年,第194、196页。
[8] 转引自李建《审美乌托邦的想象》,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44页。
[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2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7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921页。
[1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4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4页。
[1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97页。
[15] 参见[徳]康德《康德全集》第4卷,第429页,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16] 参见康德《康德全集》第4卷,第421页,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17] 参见[徳]康德《康德全集》第六卷第462页,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18] 参见康德《康德全集》第六卷,第435页,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19] 转引自王福玲《康德尊严思想研究》,第64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
[20][徳]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第165页,沈叔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
[21][徳]康德:《论优美感和崇高感》,第4页,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22] 参见[徳]康德《康德全集》第6卷,第6页,李秋零主编,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