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知常:因生命,而审美

——再就教于李泽厚先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012 次 更新时间:2019-04-24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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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知常 (进入专栏)  


我最初提出生命美学的时候,是二十八岁。1985年,我在《美学何处去》一文中提出:“真正的美学一定是光明正大的人的美学,生命的美学。”[1]后来,在《生命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反美学》(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诗与思的对话——审美活动的本体论内涵及其现代阐释》(上海三联书店1997年版)、《生命美学论稿》(郑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等专著中,对于自己的生命美学的构想,又不断地有所拓展与完善。


而在美学界,对于我所提倡的生命美学,则也随之或褒或贬,评价不一。当然,总的来看,还是褒者居大多。不过,略有遗憾的是,后来由于种种原因,从2000年开始,我离开了美学界,也因此,对于之后的某些情况就不太熟悉了。例如,后来李泽厚先生对于生命美学的质疑我就一直都不知道。2018年,我因为在十八年后第一次去参加中华美学学会的济南年会,才在其他学者的会议论文《试论潘知常的生命美学及其学术影响》(宋妍)中看到,生命美学曾经被李先生公开予以质疑。


李先生对于生命美学的质疑,一共是三次——最近几年的所谓“生命美学”,由于完全不“依附”于实践,站在自然生命立论,这并不是什么“创造”,反而像是某种倒退,因为前人早有类似观点,只是今天换了新语汇罢了,仍然是动物性的本能冲动、抽象的生命力之类,所以也很难有真正的开拓和发展。[2]……讲来讲去还是在说生命力,生命力讲穿了就是原始的情欲,或者说是一种神秘的什么东西。这些东西从哪来的?过去好些人已经讲过,现在不过是用新的话语重新表述。当然,我赞同有各种意见发表,但是“后实践美学”或“生命美学”到底能够解决多少美学问题、艺术问题、哲学问题,如何讲美和美感?我持怀疑态度。[3](针对潘知常《欢迎李泽厚先生成为生命美学的同路人》短文,李先生的回答是)他那理解,令人好笑。没有社会实践基础的生命只是动物生命。[4]


李先生绝少月旦他人的美学观点,也绝少参与论战。我所主张的生命美学能够被质疑,毕竟也极不容易了,它足以证明生命美学的影响之大,[5]也足以见出李先生对于生命美学的关注之切。因此,我无疑倍感荣耀。可是,作为后学,竟然在并不算短的十八年中我都没有恭敬回复,这很不礼貌,当然,也很不应该。


因此,我已经撰写了《实践美学的美学困局——就教于李泽厚先生》,[6]专门就李先生是否“生命美学的同路人”予以认真讨论。至于李先生声称“‘生命美学’到底能够解决多少美学问题、艺术问题、哲学问题,如何讲美和美感?我持怀疑态度。”鉴于国内的生命美学研究在这方面早已硕果累累,[7]这无疑已经无需我去赘言,因此,只有李先生的对于生命美学的“生命”立场的质疑,还亟待认真的回应,并且亟待再次就教于李先生。



众所周知,对于物质实践的固执,是李先生的一贯立场。也因此,“物质实践”,也就成为李先生的美学起点。至于审美,则无非是物质实践所带来的某种愉悦。理所当然,李先生的这一起点遭遇了生命美学的质疑。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与物质实践相同,都是起源于生命,也都是生命中的必须与必然。审美活动并非居于物质实践之后,并非仅仅源于无知实践,并非仅仅是无知实践的附属品、奢侈品。


换言之,物质实践与审美活动都是生命的“所然”,只有生命本身,才是这一切的一切的“所以然”。人类无疑是先有生命然后才有实践。我们知道,宇宙的年龄大约是150亿年,地球的年龄大约是46亿年,生物的年龄大约是33亿年,而人类的年龄则大约是300万年。试问,这300万年人类的生命无疑已经至始至终都存在着,可是,是否也自始至终都存在着人类的物质实践?如果有,李先生无疑还需要科学论证;如果没有,那么,李先生的意思是否是在断言:那个时候的人还根本就不是人?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8]那么,生命难道不也是物质实践的“第一个前提”?更何况,人类是在没有制造出石头工具之前就已经进化出了手,进化出了足弓、骨盆、膝盖骨、拇指,进化出了平衡、对称、比例……光波的辐射波长全距在10的负四次方与10的八次方米之间,但是人类却在物质实践之前就进化出了与太阳光线能量最高部分的光波波长仅在400毫米—800毫米之间的内在和谐区域;同时,温度是从零下几百度到零上几千度的都存在的,但是人类的却在物质实践之前就进化出了人体最为适宜的与20-30度左右的内在和谐区域。再如,与审美关系密切的语言也不是物质实践的产物,而是缘于人类基因组的一个名叫FOXP2基因,它来自10-20万年前的基因突变。又如,决定着审美的触\视感也不是来自实践,科学家告诉我们:“触\视联系不是学习来的”,“触\视联系是与生俱来的”。[9]


由上所述,生命无疑要比物质实践更多也更根本地切中了审美活动的根源。因此,生命进入美学的视野,也就理所当然。而且,由于生命是先于物质实践的,因此,从生命出发也就当然要先于从物质实践出发,这样,与“实践”美学相互比较,把美学称之为“生命”美学,也就显然更为合适,也显然更加贴近真相、更加贴近根本。而李先生设想通过“物质实践”把动物与人截然分开,并且将审美活动的出现完全归功于“物质实践”本身,其实是完全不可能的。


再从逻辑的角度看,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货哦烦恼过与生命有着直接的对应关系,但是与物质实践却只有着间接的对应关系。审美活动并不是人类其他活动——例如物质实践的派生物,而是人类因为自己的生命需要而导致的意在满足自己的生命需要的特殊活动。它服膺于人类自身的某种必欲表达而后快的生命动机。认为审美被包含于物质实践之中并且被从物质实践中被推演出来?这从逻辑上就是荒谬的。审美活动与物质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种简单的、直接的因果关系。在实践美学那里所出现的物质实践与审美活动的关系从发生论一变而为决定论,再变而为还原论的窘境,也就是,竟然把审美活动还原为物质实践,然后错误地从物质实践的宗旨去寻觅审美活动的性质,却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自圆其说的。试想,也许关于人的思考可以以工具为本体,可是,关于审美活动的思考竟然也要以工具为本体而不是以心理为本体,这实在是匪夷所思。当然,生命美学也不赞成把“物质实践”说得一无是处,恰恰相反,“物质实践”确实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范畴,不过,倘若仅仅只就美学而言,倘若仅仅只就对于审美活动的阐释而言,那么,必须实话实说的是,物质实践与审美活动之间,确实是一幕“关公战秦琼”的闹剧。因为,物质实践只是审美活动产生的外部条件之一,物质实践也只是审美活动产生的某种(总之不是第一)前提。


审美活动的无法被还原为物质实践,还是为审美活动的超越性所决定的。审美之为审美,众所周知,必然是以超越作为根本特性,无疑,这一特性全然是在物质实践的视境之外,也必然是在物质实践的视境之上的。审美活动以超越为根本宗旨,然而,这超越的宗旨却无法实现于物质实践,尽管它肯定与物质实践相关。犹如审美活动并非物质实践,超越性也并不隶属物质实践,也犹如审美活动与物质实践无关,超越性也肯定与物质实践无关,因此,我们不能说,超越仅仅是物质实践的产物。顶多,物质实践只是它发生的条件之一,而绝非全部。作为一种理想的实现,超越之为超越,必然是彼岸的,也必然是在物质实践之外并且在物质实践之上的。然而,如果一定要无视这一切,一定要把审美活动等同于物质实践,则无异于美学的自杀,也无异于把审美活动自行贬低为现实活动。这样的实践还原论的思路,显然无法通向美学之门也无法解开审美之谜。须知,尽管审美活动与物质实践都会涉及自由,也都会置自身于自由旗帜的庇护之下,但是,此自由与彼自由却其实不同,因此,审美活动的自由无法等同于物质实践的自由。审美之为审美,也恰恰正是对于物质实践的超越。因此,所谓物质实践也并不如实践美学所津津乐道的,是什么审美活动的源头,因为,只有对于物质实践的扬弃才是审美活动的源头,甚至,只有对于马克思“劳动创造了丑”的那种“劳动”的不以为然才是审美活动的源头。换言之,物质实践的局限,才是审美活动的理由。


何况,当今正值全人类都在为物质实践所带来的种种灾难而忧心仲仲之际,实践美学偏偏固执地坚持赞美物质实践、高扬物质实践,始终对物质实践所导致的所有异化现实视而不见,更对物质实践所导致的危害丧失应有的警惕,这就无疑令人痛心地偏离了美学的天命,也无意正是美学的失职。局限于现实的物质此岸,物质实践是必须必须占有对象、改造对象的,因此也就必然会被对象所束缚,更必然禀赋两重性,在自由的一面之外,也必然还存在不自由的一面。孤独、无聊、虚无、虚妄……诸如此类,众所周知,都与物质实践如影随形,因此也就都并非物质实践自身所可以克服。更不必说,人类还实际存在着在物质实践之外的形上追求,这更是物质实践所无法满足。对于这一切,实践美学却都不闻不问,甚至有意回避,实际也早已频频为学界所诟病。


而且,还必须提及的是,实践美学已经提出有日,可是即便是回顾一下改革开放的四十年,我们也不得不说,伴随着后实践美学的公开挑战,以及新实践美学、实践存在论美学等的退出,“去实践化”,已经成为当代美学中的一个最为无可避讳的大趋势。当此之时,仍旧固执李泽厚的物质实践起点的学者,坦率而言,在国内已经屈指可数。再看国际美学界,力主从物质实践出发去研究审美活动的美学学者实在寥寥。在国际美学界,我们久闻生命美学学派的大名(当然,中外的生命美学各自有自己的贡献,也各自有自己的特色),但是对于实践美学的主张,我们在国际美学界却鲜有所闻。进而,事实上,自1725年维柯的《新科学》提出了比理性智慧更早的诗性智慧,实际就已经意味着传统的以本质主义的去阐释美学问题的路径的黯然退出历史舞台,然而,诗性智慧,也许恰恰正是李泽厚所念兹在兹念念不忘的所谓“自然生命”、“动物性的本能冲动、抽象的生命力之类”、“动物生命”、“生命力”等等。无疑,这正意味着李泽厚所提倡的实践美学的与世界美学主潮的背道而行。更不要说,而今进化心理学的涉足美学研究也成为一时之尚。例如,哈佛大学StevenPinker教授认为:“在对人的研究中,如果要对人类经验的某些主要领域——比如美、母性、亲属关系、道德、合作、性行为、攻击性——进行解释,那么只有进化心理学才能提供比较连贯的理论。”[10]再如,威尔逊也认为:“许多大家特别珍爱的人类现象——比如文化、宗教、伦理,甚至是美学——最终都能用社会生物学这一新的综合来加以解释。”[11]人类审美行为的进化心理机制,正是在生命的起点上就开始被进化心理学密切关注。当然,这一切无疑都会为实践美学、为李泽厚先生所完全不屑,但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恰恰却是,实践美学以及李泽厚先生所奉为至宝的“物质实践”早已不是什么美学研究的“金手指”,也早已暴露出其无法阐释审美奥秘的尴尬一面,这无疑早已经是无人不知也无人不晓的公开的秘密了。



众所周知,自1985年问世以来,生命美学就与实践美学截然不同。在它看来,在人类之前没有(成熟的)审美活动,在非人的领域没有审美活动,在人与世界没有发生关系之前也还是没有审美活动。因此,审美活动,是生命的神奇、生命的奇迹。也因此,“生命”,应该是美学研究的“金手指”,也应该是美学研究的热核反应堆。


至于美学的研究,则当然也就理应从“生命”出发、以“生命”为视界。这意味着,在生命美学看来,审美活动并不在生命活动之外,更不是物质实践的附属品、奢侈品,而是生命活动的必然。审美的发生与人的生命的发生同源同构。犹如人是使用工具的人、直立的人、理性的人,人,还是审美的人。“生命选择了美感”,[12]美感是“对于人类的有助于进化的审美行为的肯定和鼓励”,[13]美感“为人类导航”,[14]审美与生命,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一体两面,是因生命而审美,也是因审美而生命。这一切,就正是我与我的同道们不约而同地将自己的美学研究称之为生命美学的根本原因。


遗憾的是,也许恰恰就在这一点上,生命美学触怒了实践美学的宗师李泽厚先生。因此对于生命美学所谓的“生命”,他一并粗暴地斥之为:“自然生命”、“动物性的本能冲动、抽象的生命力之类”、“动物生命”、“生命力”,等等,


然而,这似乎仅仅表明:李先生只是望文生义,而且无疑从来就根本没有认真阅读过生命美学的基本文献。


就生命美学而言,生命,实在是天地间的最大奇迹!仅此一次,无法复制、也无法重来,而且,如果它不是已经出现,我们倒是可以轻而易举地讲上一大通它根本不可能出现的理由。因此,生命真是生于幸运,幸于幸运。也因此,人们对于其中的哪怕是卑微的昆虫的生命,也不惜花费巨幅篇章。这就正如法布尔在他的名著《昆虫记》中所声称的:对一切有生命的东西来说,“来世间就是一件异乎寻常的大事”。而在这当中,审美活动的横空出世,更堪称生命的神奇。以至于人们要说:宇宙大爆炸到现在,已经137亿年了,才有了爱和美,这无异于生命的一大神奇。无疑,生命美学所希冀的,正是对于这一生命的神奇的阐释。因此,生命美学才没有像实践美学那样,把视线集中于物质实践,而是转而把视线集中于生命。然而,生命美学的这一选择却极大地刺痛了李泽厚先生,也为他所深深不屑。在他看来,只要不毕恭毕敬地把“物质实践”供奉在上,就是回到“自然生命”、“动物性的本能冲动、抽象的生命力之类”、“动物生命”、“生命力”,等等,言下之意,自然就是沦入美学的左道旁门。


遗憾的是,李泽厚先生的观念实在是太陈旧了。而且,李泽厚先生对于生命美学所秉持的生命观也实在是一无所知。在他看来,人是生命,就犹如人是动物。因此,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只说人是动物(生命),而必须强调人是高级动物(生命),尤其是,人是使用工具的动物(生命)、物质实践的动物(生命)。然而,在生命美学,看法却并非如此。生命美学坚持认为,只要认为人是动物,那怕认为是高级动物(不要说是制作工具的动物、物质实践的动物,即便是使用符号的动物),也就仍旧都没有走出传统的死胡同。因为,要道破生命之为生命的本质,就必须从人不是动物开始。在生命美学看来,人之为人,就其根本而言,已经根本不是什么什么的动物,而是从动物生命走向了全新的生命。换言之,人的生命应该是基因+文化的协同进化,也应该是动物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协同进化,或者,人的生命还应该是原生命与超生命的协同进化!这就类似于物理学的“波粒二象性”:“现在有两种相互矛盾的实在的图景,两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圆满的解释所有的光的现象,但是联合起来就能够了。”[15]因此我们知道:光,既是粒子,也是波。人的生命也是一样,势必既是基因的,也是文化;既是动物生命的,也是文化生命的;总之,既是原生命的,也是超生命的。[16]也因此,在生命美学,所谓的生命,显然就并非如李先生所讥讽的,是回到“自然生命”、“动物性的本能冲动、抽象的生命力之类”、“动物生命”、“生命力”,等等,而是体现着一场生命观的“哥白尼式的革命”。


具体而言,这首先意味着:人的生命并不是非还原性的。实践美学的缺憾在于:它误以为实践实践的人无法还原为自然的人。遗憾的是,这也就导致了它的根本无法去揭示审美的奥秘。人类毕竟还是一种自然存在物,人类与动物之间也存在着异中之同,而在这个方面,人的生命是与动物的生命存在着极为内在的根本契合的。人与动物之间,在生理结构上也是基本相同的,并没有实践美学所谓的截然与动物相异的变化。在此意义上,人,不过是穿着裤子的猴子。可是,实践美学人们总是喜欢把审美活动当做与彻底决裂的产物,然而,必须指出,这只是一厢情愿。审美活动的起源的最深的源头,不仅在于人类与自然的差异,而且更在于人类与自然的同一。人类是大自然发展进化链条中的一环,而大自然中的一切,都是它自身发展进化的结果。


例如,曲线就在生命世界中普遍存在,更在实践问世之前就已然存在:“从宇宙大爆炸形成的漩涡星云,到形成生命的DNA、人体骨骼、贝类、植物、兽角等无不呈现出曲线”,“在这条曲线上,矗立着中国的太极图、古希腊的巴特农神庙、爱奥尼亚的柱头饰、法国布卢瓦的皇家建筑群等人间艺术奇葩;在这条曲线上,排列着植物叶序图、元素周期表、黄金分割率、人体比例图、费氏级数等自然规律和法则……”[17]


再如,在动物生命中就已经发端的审美进化,也显然与物质实践无关,当然,也因此而为被李先生所不屑。但是,达尔文的态度却截然不同。他在1860年4月写给美国生物学家阿萨·格雷的信中说:“不管什么时候,只要盯住看孔雀尾巴上的一片羽毛,就会使我头大如斗。”美学家普鲁姆在他的《美的进化》中更是将达尔文于150年前发现的配偶选择的审美进化理论从故纸堆中挖掘出来,认为它是驱动进化历程的一台独立发动机。物种是可变的,生命是不断进化的。自然选择是进化的动力,普鲁姆因此认为:审美选择也是进化的动力。在审美选择中,弱小的生命日益退出,强大的生命却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结果,犹如《自私的基因》揭示了“自私的基因”在生物进化中的意义,普鲁姆的《美的进化》则强调了“美的基因”在生物进化中不可忽视的影响。毕竟,在动物世界,我们看到了太多太多的生物学家所谓的“脱轨过程”。为悦己者容,为悦己者夸张的生命现象比比皆是。对此,我们只要回想一下雄孔雀的太华丽太华丽了的尾巴、华而不实而且不具有任何实用性的尾巴,就会意识到:自然选择、适者生存是无法解释何以竟然会产生出如此远远超出“适应环境”的需要的生命之“美”的,能够解释的,只有为“美”而“美”的生命需要。更加重要的是,在动物生命的无数绚丽多彩之“美”来看,就犹如生命的高光时刻,打开的显然不是潘多拉的魔盒,而是阿拉丁的神灯,不仅仅是已知的已知,更多的已知的未知,未知的未知,也纷至沓来,开启着我们的美学智慧。


不过,人的生命毕竟不能被还原到身体的生物特性上。社会生物学的美学错误就在这里。何况,事实上,到古猿为止,动物的进化其实也已经竭尽了所能——即便是学会了制造工具却也仍旧未能进化为人,关键的一步,是来自文化的加入。这就正如兰德曼所发现的:“人不是附加在动物基础之上,有着特殊的人的特征的一种动物;相反,人一开始就是从文化基础上产生的,并且是完整的。”[18]也正如利基所发现的:人的生命,是“基于文化的进化,而不是被生物学的变化驱动的。”[19]因此,“人们不是生存在肉体上,而是在观念上有其生命的。”[20]


这一切的出现,无疑是源自人类在生命结构上的先天的“非特定化”。


哲学人类学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人之为人,其机体、生理、行为与环境之间在生存空间、感受模式、效应行为、占有对象等方面存在一种弱本能化的关系,即未特定化的关系,而动物的机体、生理、行为与环境之间在生存空间、感受模式、效应行为、占有对象等方面却存在一种强本能化的关系,即特定化的关系。后者的先天化、固定化、本能化、封闭化,使得它驯顺地与世界之间保持一种彼此对应的非开放性。例如,“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就是“特定化”。因此,老虎一开始是森林之王,到现在也还是森林之王,但是,人却不同。相对于动物而言,人是不“完善”的、有“缺陷”的和“匾乏”的存在,卢梭说人是被剥夺、腐烂的动物,格伦说人类是有缺陷的存在,莱辛说人类具有不可抵御的虚弱,赫尔德认为人类是世界上最孤独的儿童,海德格尔甚至认为人是被“抛”这个世界上的,确实不无道理。但另一方面,也正是因此,人又必须去不断创造自己的“完善”,不断克服自己的“缺陷”和“匾乏”。例如,人一开始只是森林里的逃遁者,臣服于作为森林之王的老虎,可是现在却早已超出了森林,成为了地球之王,甚至宇宙之王了。换言之,人一开始是“一无所能”,但最后却是“无所不能”。正如阿西摩夫发现的:“随着智力的增进,动物倾向于越来越摆脱本能和生来的技巧。因此,无疑失去了某些有价值的东西。一只蜘蛛,尽管它从未见过织网,甚至根本没有见过蛛网是什么样子,却在第一次就能完美地织造出令人惊讶的复杂蛛网。人类在生下来时却几乎没有任何本事。一个新生儿能够自动地吸吮乳头,饿了会哭嚎,假如要摔落下来会抓住不放,除此而外,几乎不会做别的什么了。每个父母都知道,一个小孩要学会合适行为的最简单形式,也要经受如何的痛苦,要多么艰辛地努力,但是,一只蜘蛛或一只昆虫,虽然生来完美,但却不能由此偏离一步,蜘蛛能构织很漂亮的网,但这种预先注定的网假如不行,它就不可能学会构织另一种类型的网。而一个小孩却从失掉‘生来的完美’得到了巨大的好处。他可能学习得很慢,或许充其量只能达到不完美的程度,然而,他却可以达到多种多样的、可由他自己选择的不完美。人类在方便和可靠方面所失去的东西,却从几乎是无限的灵活性中得到。”[21]这意味着:人类必须借助于超生命的存在方式才有可能生存。正是生命功能的缺乏与生命需要的矛盾使得人类产生了一种超生命的存在方式。结果,就必然出现这样的一幕:人类只有满足了超生命的需要才能够满足生命的需要。对于人类而言,第二需要是第一需要的基础和前提。或者,人在一开始还是为了需要而有所创造,类似于动物,可是,到了后来就转变为为了创造而有所需要,最后,更干脆就是我的创造就是我的生命需要了。前苏联学者阿·尼·阿昂捷夫指出:最初,人类的生命活动“无疑是开始于人为了满足自己在最基本的活体的需要而有所行动,但是往后这种关系就倒过来了,人为了有所行动而满足自己的活体的需要。”[22]用今天的时髦语言说,这应该叫:为创造而创造!然而,超生命的生命何在?无疑,恰恰就在于文化。实践美学的所谓“物质实践”隶属于人的现实性,与人的超越属性无关,因此也就尽管可以使得人成为高级动物,但是却仍旧还是动物,其深刻缺憾也恰恰就在这里(例如,没有文化的造就,尽管身上同样积淀了物质实践的要素,但是,“狼孩”就始终都是“狼孩”)。但是,文化则有所不同(最初是借助于巫术文化),它是作为先天不足的人之为人的未特定性的弥补,更是作为先天不足的人之为人的未特定性的提升,由此,人类才最终地走向了文化。不过,人类的生命又并不与动物生命截然对立。文化性是动物性的提升,动物性则是文化性的基础,莫里斯指出的“不是文明的发展铸成了现代的性行为,而是性行为铸成了文明的形态”,[23]就是针对动物生命对于文化生命的规约的阐释。总之,人类的生命来自动物生命—文化生命的协同进化,自然过程与文化过程的相互影响。因此,人类成为了一个独立的物种。


必须指出,也正是在此基础上,人类的生命也才得以使自己从根本上区别于动物的生命。人类的生命不再仅仅是一种有限的存在,而且更是唯一一种不甘于有限的存在。未完成性、无限可能性、自我超越性、不确定性、开放性和创造性,因此也就成为人之为人的全新的规定。而未完成性、无限可能性、自我超越性、不确定性、开放性和创造性的出现,也就必然使得人类最终地走向作为动物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协同进化的集中代表的审美活动。


也因此,正是审美活动,才把人与动物从根本上区别开了。美国学者加登纳就发现:动物的感知方式主要是“定向知觉”和“偏向知觉”,而人的感知方式就不同了,除“定向知觉”和“偏向知觉”之外,还有“完形知觉”、“超完形知觉”和“符号知觉”三种。显然,这三种恰恰是文化生命的感知方式。动物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协同进化,形成了新的生命。当然,文化不是自然的造物,而是人类自己的造物。正如卡西尔所说“人的本质不依赖于外部的环境,而只依赖于给予他自身的价值。”[24]尤其是审美活动,能够最大限度满足人类生命的需要,而且也远远超越了真与善。因为,求真活动、向善活动都只有在审美活动的基础上才会成为可能,而且,只有审美活动才具备本体论地位。离开了审美活动的求真活动会把人自然化、物化,仅仅看到了生命活动的外在性,但是没有看到生命活动的内在性;离开了审美活动的向善活动,是把人神化,只看到了生命活动的内在性,没有看到生命活动的外在性。审美却并非如此,只有审美意义上的认识才是真正的属人的求真活动,也只有具有审美意义上的向善活动才是属于人的向善活动。由此,审美活动成为人类生命的最高存在方式,这也就是:因生命而审美。从而,以文化为手段的审美优化方式取代了以本能适应的生物进化方式,人的优化“应对”取代了动物的进化“反应”。于是,审美优化提升着人,也造就着人。


无疑,这,就是在人类生命中出现的审美现象,也是生命美学所孜孜以求予以关注的生命神奇。



由上所述,聚焦生命,无疑也就成为生命美学的抉择。


它意味着美学与生命的互生!在美学中,不但复归生命的天命、再建生命的信心、重塑生命的价值、贴近生命的根本,揭示生命的真相,引领生命的成长、追寻生命的意义、提升生命的质量,让美学进入生命,唤醒生命,而且,也是对于生命世界的积极重构。生命在人类审美中的不可或缺的位置,在生命美学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美学的大门也因此而应声洞开!因此,尽管它截然区别于李泽厚所开启的物质实践视角,但是,由于它能够带领我们走出美学的困境,并且将美学从一切美学的攻击者的手中解放出来,显而易见,较之物质实践视角,它无疑要更加易于去深刻地阐释审美之谜。由此,几十年来,生命美学的日益引起关注,也就成为必然。


遗憾的是,李泽厚先生似乎并不这样去看。在他看来:“这并不是什么‘创造’,反而像是某种倒退,因为前人早有类似观点,只是今天换了新语汇罢了”,“这些东西从哪来的?过去好些人已经讲过,现在不过是用新的话语重新表述。”然而,对此,我还是那句老话:李先生显然没有认真读过生命美学的基本文献。否则无疑不会对于生命美学的所思所想乃至其中所蕴含的“独创”、“首创”内涵竟然会这样的视而不见。


总的来看,美学之为美学,所要直面的困惑其实只有一个:因为形象而引起的无功利愉悦。人的生命,只要满足了生之所需就会快乐;反之也是一样,如果未能满足了生之所需,当然也就会不快乐。同样,为了满足生之所需,一切的一切也都必定会被创造出来!这就正如施莱格尔所说的:“对于我们所喜欢的,我们具备天才!”由此,沿着这样的逻辑起点,不难想见:此处的“快乐”———也就是“快感”。不过,这“快感”其实是已知的,也是其它学科所已经解释清楚了的。例如,由功利、概念引发的情感,是明确的;与欲望引发的情感,也是明确的,尽管它们都是通过情感传达以满足生命的需要,但是,却都不需要我们去研究。未知并且异常神秘的,只是特殊的“快乐”——“美感”,也就是“由形象而引发的无功利的快乐”,或者,因为“美与不美”而引发的“无功利的快乐”。例如,少女可以为失去的爱情而歌唱,守财奴却无法为失去的金钱而歌唱,就与“快乐”的是否存在“功利”有关。而且,植物没有感觉,进化到了动物,则有了快感,再到人,又为自己进化出了美感——与功利无关的情感体验,这其中,无疑必然大有深意。也值得专门研究!


然而,我们又深知:人类的进化是靠“轻装上阵”的。其中的道理正如阿西摩夫所发现的:“随着生物体结构越来越复杂,似乎就越来越依靠从饮食中供应有机物,作为构筑其活组织所必需的有机‘基砖’,理由就是因为它们已经失去了原始有机体所具有的某些酶。绿色植物拥有一整套的酶,可以从无机物中制造出全部必需的氨基酸、蛋白质、脂肪和糖类。……只有人类,则缺乏一系列酶,不能制造许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及其他种种必需物,而必须从食物中摄取现成的。这看起来是一种退化,生长要依赖于环境,机体便处在一种不利的地位。其实并非如此,如果环境能够提供这些‘基砖’,为什么还要带着用来制造这些‘基砖’的复杂的酶机器?通过省免这种机器,细胞就能把它的能量和空间用于更精细、更特殊的效用。”[25]在我看来,这正是人类之所以进化成功的关键所在。假如说动物是无意识地利用了这一点,人类则是有意识地利用了这一点。在进化的道路上,人类是最为“精明”的。轻装上阵,就是他的致胜之道。


可是,既然如此,那么,有一个问题就已经不能不加以追问,这就是:审美活动的应运而生。


要知道,置身于如此严酷的世界,人类偏偏为自己进化出了爱美之心,难道不是自寻烦恼吗?难道不是一种生命的奢侈吗?至于说审美活动是形象思维或者审美认识,那更是绝无可能,作为一个高度精密的有机结构,人类生命活动竟然会进化出与认识活动彼此重叠的功能?这本身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毫无疑问,任何奢侈的“进化”都是绝对不会存在的,更遑论“优化”了。唯一存在的,只有一种可能,就是生命过程中的必需,不,完全应该说,是必需的必需。换句话说,美,当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美,却是万万不能的。而且,也就是因为“万万不能”,所以,人类在进化过程中才不惜千辛万苦地一定要把审美活动这一神奇现象“优化”出来。


由此,再回顾一下来自方方面面的追问——


“审美需要强烈得几乎遍布一切人类活动。我们不仅力争在可能范围内得到审美愉快的最大强度,而且还将审美考虑愈加广泛地运用到实际事务的处理中去。”[26]


“审美需要的冲动在每种文化、每个时代里都会出现,这种现象甚至可以追溯到原始的穴居人时代。”[27]


“尽管艺术活动对于人类生存没有明显的价值,所有已知的人类社会却一直从事于某种形式的艺术活动。”[28]


“艺术活动并不只是有闲阶级的奢侈品,而是人类活动内容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事实上,即使在一个人必须把他的大部分精力用于不折不扣的生存斗争的情形下,也不曾放弃过艺术创作活动。”可是,“艺术行为提出了许多令人迷惑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有那么强大的动力促使人去从事一项无助于物质生存的活动?”[29]


不难看出,任何一种美学,只要是希冀直面困惑,上述的追问就无法回避。而且,也恰恰出于这个原因,自1985年以来,生命美学就一直是美学壁垒之外的一个顽强的闯入者。关于生命美学的最为清晰的表述,应该是在1990年:“令人欣慰的是,经过几年的思考和求索,我自信已经抓住了阿丽安娜的线团。这就是:美学必须以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作为的现代视界,换言之,美学倘若不在人类自身的生命活动的地基上重新建构自身,它就永远是无根的美学,冷冰冰的美学,它就休想有所作为。”[30]


此后,1993年,我又指出:生命美学的内容主要为:“其一是“生命即审美”,亦即围绕“人类的生存及其超越如何可能(审美活动如何可能)这一根本问题,从生命活动看审美活动,以求深刻诠释:真正的生命活动即真正体现人的本质的生命活动,都必然是自由的生命活动,也必然是审美的生命活动,从而揭示审美活动的一般存在根据。其二是审美即生命,亦即围绕着人类的生存及其超越如何可能(审美活动如何可能)这一根本问题,从审美活动看生命活动,以求深刻诠释审美活动是以什么特殊方式使人类的生存及其超越成为可能的。从而揭示审美活动的特殊存在根据。”[31]也就是说,生命美学希望一方面在“同一”中揭示审美与生命之间的相异性,一方面又在“相异”中深刻揭示审美与生命之间的同一性,从而,最终揭示出审美活动既“因生命而审美”也“因审美而生命”的本体意义,存在意义、生命意义。


而且,即便是到了三十三后的现在,我也仍旧坚持认为:美学的秘密在于生命;美学的秘密就是生命的秘密。美学的本性、美学的合法性根据,就来自对于生命的神奇——审美活动的令人信服的揭示。生命,是美学永恒的主旋律,也是美学的永远的主题。而且,生命与美学同源同构。美学之为美学,源于生命,同于生命,更为了生命。因此,美学本身的确立,必须以是否回答了生命中的美学奥秘来回答。换言之,我们怎样理解美学,也就怎样理解人的生命;我们怎样理解人的生命,也就怎样理解美学。


不难看出,就生命美学而言,长期以来,它的所思所想显然不是李泽厚先生所讥讽的那样:“这并不是什么‘创造’,反而像是某种倒退,因为前人早有类似观点,只是今天换了新语汇罢了”,“这些东西从哪来的?过去好些人已经讲过,现在不过是用新的话语重新表述。”事实上,相比实践美学的在全世界美学舞台之上的孤家寡人状态,生命美学却是一家独大,在全世界到处都能够找到自己的支持者。更不要说尼采、海德格尔、福柯这样的生命美学大师。但是,中国的生命美学却也全然不是“前人早有类似观点,只是今天换了新语汇”。真实的情况恰恰是:不但前人的“类似观点”早已传遍了世界、影响了世界(国外的生命美学的成绩要远远超过中国的实践美学),而且即便是中国的生命美学,也是禀赋这“首创”乃至“独创”的气质的。


这“首创”乃至“独创”,首先就表现在:在生命美学看来,所谓审美活动,其实就是生命的必然。


这意味着,审美活动,源自人类的生命基因。它跟物质实践相同,是直接来自生命。在生命的存在中,审美活动有其自身存在的理由,也是完全理直气壮的,无需像实践美学宣扬的那样像小媳妇一样地委身依附于物质实践。换言之,犹如直立的人、使用工具的人、语言的人都是人类生命进化的必然,审美的人,也是人类生命进化的必然。审美活动事关人性的进化。审美活动,不仅仅来自文化生命的塑造,也来自动物生命的“生物的”的或“自然的”进化,是被进化出来的人类生命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且,审美的人不但代表着“进化”的人,而且还更代表着“优化”的人。审美的人,在生命的进化之树上至关重要。因为,生命的进化,首先当然是自然选择,但是同时还不可或缺的,则是审美选择。审美被进化出来,就代表着人类生命的优化,倘若没有被进化出来,则意味着人类生命的“劣化”。因而,犹如自然选择的“用进废退”,在人类生命的审美选择中,同样也是“美进劣退”,美者的生命优存,不美者的生命也就相应丧失了存在的机遇,并且会逐渐自我泯灭。


这“首创”乃至“独创”,其次还表现在:在生命美学看来,所谓审美活动,其实也是生命的必需。


在实践美学,审美是物质劳动之后的附属品、奢侈品,或者,甚至还是游戏、理性的附属品、奢侈品,总之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衍生品,但是,在生命美学看来,却一切皆非如此。人之为人,就必然是审美的人,审美活动是与人的生命俱来的。审美活动也是对于人的生命的鼓励与提升。其中的误解,无疑是来自文化生命的相对独立属性。从表面看,它是外在于肉体的,这样,也就以至于千古以来(包括实践美学在内)都会误认为它只是附属品、奢侈品乃至衍生品,其实,倘若意识到文化生命也是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那么,也就不难意识到:作为动物生命与文化生命的协同进化的集中代表的审美活动就也必然是普遍的、必需的。审美活动是人类的普遍行为。美既不能吃、又不能穿、也不能拿去赚钱。但是,在人类的生命之中,为什么却偏偏非爱美不可呢?为什么却偏偏没有美万万不能呢?其中的奥秘就在于:审美活动是人类生命的驱动器。审美活动有助于生命的“优化”。因此,人类不但需要吃饭、饮水、做爱,而且也需要审美。审美活动的剥夺与阳光、空气与水的剥夺是等同的。审美活动具有“优化”功能。审美活动是人的天性,因此,进而,审美活动也不是艺术的附属品、奢侈品、衍生品。而是人人皆可为艺术家,人人皆可审美。而且,爱美的人要比不爱美的人的生存质量更高,也更能够繁殖优秀的后代。这是因为,所谓美,在生命美学看来,无非就是生命中所乐于欣赏、乐于接近的东西;所谓丑,则是生命中不乐于欣赏、不乐于接近的东西。在生命的历程中,人类其实是在借助于审美活动来肯定某些东西,也借助审美活动来否定某些东西。在这当中,美所象征的,都是在人类生命中有益于进化、优化的东西;丑所象征的,则都是在人类生命中无益于进化、优化的东西。审美活动就是用自己的肯定与否定来推动着人类去实现生命的“优化”或者回避生命的“劣化”。由此,借助于审美活动,生命得以为自身的进化乃至优化导航!


在此意义上,生命美学也就截然不同于实践美学。实践美学往往以艺术为核心,追求的也只是精神愉悦。生命美学却完全不同。在生命美学,审美不是与艺术活动等同,而是与生命等同。所谓美,就是生命的最高境界(早在1991年,我就提出:美是自由的境界)。因此,追求的也不是精神愉悦,而是身心愉悦。因此,生命美学毅然走出了实践美学(乃至传统美学)的围城,推动着审美回到了人类的生命活动本身。例如,因为审美活动是渗透在人类生命活动历程的方方面面的;同时,因为审美活动又是完全不离开人类生命自身的。因此,尽管也关注审美活动的艺术之维,但是相比之下,生命美学更加关注的,却是审美活动的生活之维与身体之维。生活美学与身体美学,都无疑是生命美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林间松韵,石上泉声,静里听来,让天地自然鸣佩;草际烟光,水心云景,闲中观去,见宇宙最上文章”;[32]另一方面,审美的世界也一定是身心愉悦的世界、肤觉-躯体经验的愉悦的世界,也一定会对生命本身有益。所以,阿恩海姆才会说:“我们见到棉、絮、绒和动物的皮毛,肤觉所受到的力量的冲击就会减弱,肤觉-躯体经验的威胁感也就因之而消失,人的安全感就会占上风,这些事物也就易于成为人们愿意去接近、乐于去接受、主动去赏阅的对象。”[33]因此,对于生命美学而言,诗与人生的合一、身与心的合一,就是一个亟待摄入展开的重大课题,而且,也是被实践美学所长期忽略了的重大课题。


显然,自问世以来,生命美学三十四年年如一日,始终孜孜以求的,就是上述的思考。这思考与艺术学、文艺学乃至传统的美学截然不同,也与李泽厚先生所力主的实践美学截然不同。它不是感性学,而是生命学;也不是感性形而上学,而是生命形而上学。因为从生命的角度看,审美无非是生命的存在方式;从审美的角度看,生命也无非是审美的自我创造。当然,它也许还并不成熟,甚至,还有些稚嫩,但是,却绝对不能被无视为“这并不是什么‘创造’,反而像是某种倒退”,更不能被混同于“前人早有类似观点,只是今天换了新语汇罢了”,“现在不过是用新的话语重新表述。”


换言之,维特根斯坦曾经感叹:“我们觉得即使一切可能的科学问题都能解答,我们的生命问题还是仍然没有触及到。”[34]令人欣慰的是,经过长期的艰辛努力,从实践美学失败的终点再次出发,生命美学已经成功地“触及到”了“我们的生命问题”。这,就是生命美学三十四年来的“独创”与“首创”!遗憾的是,我已经感叹过多次,李泽厚先生显然没有认真阅读过生命美学的基本文献。也因此,对于生命美学的“触及到”了“我们的生命问题”这一“独创”与“首创”,也就始终视而不见。幸而,毕竟事实俱在!因此,只要李泽厚先生愿意在百忙中阅读一下生命美学的基本文献,对于生命美学三十四年来的“独创”与“首创”,我相信,就一定是无论如何都不难看到!


2019年4月22日


[1]潘知常:《美学何处去》,载《美与当代人》1985年第1期。  

[2]李泽厚:《世纪新梦》安徽文艺出版社2001年第18页,  

[3]李泽厚:《我和新中国美学五十年》,载《走我自己的路——对谈集》,中国盲文出版社2004年。  

[4]见《君木的李泽厚先生的博客》(2015-03-08)  

[5]根据陈政基于CitesPace以CNKI数据库为中心所做的的可视化分析,改革开放四十年中,出现得最多的高频词汇,在美学基本理论方面,是“实践美学”和“生命美学”。  

[6]参见潘知常:《实践美学的美学困局——就教于李泽厚先生》,《文艺争鸣》2019年2期。  

[7]以《四川文理学院学报》前常务副主编范藻教授的统计为例:他曾经进入中国国家图书馆网络主页,在文津搜索系统里,“全部字段”栏中分别输入“生命美学”、“实践美学”、“实践存在论美学”、“新实践美学”、“和谐美学”,查询结果如下:有关生命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58本;论文达2200篇;有关实践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29本;论文3300篇,;有关实践存在论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8本;有论文200篇;有关新实践美学及其相关主题的专著有8本;论文450篇。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9][美]贝纳特:《感觉世界》,旦明译,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236页。  

[10]转引自[美]巴斯《进化心理学》,熊哲宏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11]转引自[美]巴斯《进化心理学》,熊哲宏等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页。  

[12]潘知常:《反美学》,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328页。  

[13]潘知常:《反美学》,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321页。  

[14]潘知常:《反美学》,学林出版社1995年版,第328页。  

[15][美]爱因斯坦[波]英费尔德:巜物理学的进化》,周肇威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62年。第192页。  

[16]参见潘知常:《实践美学的美学困局——就教于李泽厚先生》,《文艺争鸣》2019年2期。  

[17][英]库克:《生命的曲线》,周秋麟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2009年版,封底对于该书的介绍。  

[18]转印自欧阳光伟:《现代哲学人类学》,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24页。  

[19][英]理查德·利基:《人类的起源》,吴汝康等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版,第61页。  

[20][日]西田几多郎:《善的研究》,何倩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12页。  

[21][美]阿西摩夫:《人体和思维》,阮芳赋等译,科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154一155页。  

[22][苏]阿·尼·列昂捷夫:《活动、意识、个性》李沂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第17页。  

[23][英]莫里斯:《裸猿》,何道宽译,百花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  

[24][德]恩斯特·卡西尔:《人论》,第10页,甘阳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  

[25][美]阿西摩夫:《人体和思维》,阮芳赋译,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一2页。  

[26][德]玛克斯·德索:(美学与艺术理论),兰金仁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53页。  

[27][法]杜夫海纳:《美学与哲学》,孙非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页。  

[28][美]艾伦·温诺:《创造的世界》,陶东风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29][美]艾伦·温诺:《创造的世界》,陶东风等译,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2页,  

[30]潘知常:《生命活动:美学的现代视界》,《百科知识》1990年第8期。  

[31]潘知常:《中国美学精神》,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68页。  

[32]《菜根谭》。  

[33][美]阿恩海姆:《艺术与视知觉》,滕守尧等译,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页。  

[34][奥]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郭英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1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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