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维铮:帝制中国初期的儒术(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231 次 更新时间:2014-10-21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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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维铮 (进入专栏)  


“封建”将逝的预言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当公元前209年陈胜如此鼓动他的伙伴起来举行反秦暴动的时候,这位青年农民没有料到,他这句话竟成了五年后一个新起的帝国特色的预言。

那个继秦而起的帝国,国号称“汉”。它与秦帝国的一个很大区别,就是创业的领袖人物,从皇帝刘邦到将相大臣,大多数出身于底层的平民或小吏,所谓“布衣”。

汉帝国的建立,也不同于秦帝国以一个诸侯国征服其他诸侯国,而是通过平民造反,自下而上推翻统治的政府,然后互相兼并,重建所谓大一统的权力中心。汉代儒者已附会这种政权更迭方式,相当于《周易》说的“汤、武革命”。

问题在于,刘邦和他的对手西楚霸王项羽一样,“革命”的目的,无非要“取而代之”,即推翻秦朝皇帝,自己“受命”(接受“天命”)做皇帝。既然如此,“汉承秦制”,同时也像秦始皇征服六国之后一样,立即面对一统帝国怎样实现“安宁”的难题,都是顺理成章的。

所谓汉承秦制,意味着刘邦和他的布衣将相集团建立的权力机制,对秦朝的中央集权的君主体制,“因循而不革”,但起初作了精简,所谓“随时宜”。一个引人注目的改变,就是分封同姓诸侯王。这是秦始皇一再拒绝的措置,而死谥汉高祖的刘邦,却以为将自己的子侄派到重要地区建国称王,便像人体有股肱,朝廷有危难,可以群起救助。不料刘家的那班无赖儿郎,做了诸侯国王,多半就成割据势力,甚至想造反做皇帝,反而表明当初秦始皇赞同李斯反对封皇子为诸侯王的意见时说得不错:“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所以立自己的儿子做诸侯王,也等于“树兵”。

 

给布衣将相定礼仪

人们都知道秦始皇“焚书坑儒”。还在清末,著名学者章炳麟(太炎)便已考证,秦统一前很久,便推行反智论的文化政策,禁毁私人图书就是表征,而秦始皇晚年在咸阳坑杀反对他的诸生四百六十余人,主要是术士,因为古称术士为儒,所以也称“坑儒”。事实上秦朝设置的博士即皇帝的顾问官,涵泳各派学者,其中包括孔子以后的儒家,例如在秦二世即位后仍为博士的叔孙通。

或许受到秦朝反智论的熏陶,出身布衣的汉高祖刘邦,“革命”尚未成功,便憎恶儒生,留下一串行为艺术式的故事。最出名的一则,就是“溺儒冠”,见了儒生,就摘下其人帽子往里撒尿。

他在楚汉战争中渐居上风,也使“良禽择木而栖”的各派文士投奔汉营。善于投机的秦博士叔孙通,即在换了将近十个主人之后,向汉王投降。

据《史记》,叔孙通带了“儒生弟子百余人”跑到汉营,一见刘邦对他的儒服表示厌恶,再见就换上楚国平民常穿的短衣,赢得新主喜欢。他又专向汉王推荐“故群盗壮士”,使刘邦更赏识,于是官拜博士,成为汉开国初的首位文化顾问。但他最大的成就,要属替大汉帝国“起朝仪”。

原来,汉高祖五年(202 B.C.)一贯坚持“斗智不斗力”的刘邦,利用韩信指挥的大军攻杀西楚霸王项羽,转身又乘韩信不备而夺其军权,于是成为秦楚之际群雄逐鹿的最后赢家,迫不及待地在军中登极称大汉皇帝。

史称汉高祖的这位沛县布衣,没有想到同为无赖出身的昔日兄弟,那样不懂规矩。“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祖患之。”最使新任皇帝怵然的,或许还是他的主要谋臣张良,评论群臣争功的一句话:“此谋反耳。”就是说皇帝起自布衣,却对追随造反的群臣封赏不公,当然会相聚再度谋反。这使皇帝吓得不轻,赶紧当众将平生最憎恨的一名同乡封侯,总算压服口声。

不过朝廷的秩序混乱如故。早在揣摩君心的叔孙通,以为机不可失,向皇帝进说:“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针对皇帝憎恶儒家之礼繁琐的心态,他保证决不复古,“臣愿颇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于是皇帝指示“令易知,度吾所能行,为之”。

难为了叔孙通。他用一年多时间,东赴鲁国物色礼乐专家,遭鲁两生奚落也不顾,西返长安又以儒生弟子不断实习。最后汇聚诸侯群臣作首场朝仪表演,效果甚佳,“竟朝置酒,无敢欢哗失礼者”。不待说皇帝龙心大悦:“吾乃今日知皇帝之贵也!”又不待说叔孙通的儒生弟子都加官蒙赏,歌颂说“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

这是秦亡后儒家在汉朝宫廷政治中首次崭露头角。近百年后,司马迁回顾汉高祖七年(200 B.C.)这段制礼作乐史,叹曰:“叔孙通希世度务,制礼进退,与时变化,卒为汉家儒宗;‘大直若诎,道固委蛇’,盖谓是乎?”结语引用《老子》学说,是否表明司马迁认为叔孙通在汉武帝时代被称作“汉家儒宗”,大有儒表道里的嫌疑呢?

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汉高祖死,汉惠帝立,接着相国萧何死(193 B.C.),他的政敌曹参继位,却意外地体现了“萧规曹随”。当然表现形式乃曹参位居相国,却标榜恪守《老子》的“无为”学说,所谓“治大国若烹小鲜”越多搅动则小鱼越烂。因而上上策是相信人事必定合乎天道,应该听其自然。比如“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最好的办法就是消除民众因饥寒而难治以致轻死的根源。中世纪中国列朝的政论,每说楷模为“萧规曹随”,毛病就出在以“曹随”掩饰维持腐朽政治的现状,而不闻“萧规”即政体创始的由来,就是历代的萧何们,替本此后设计的政军财文体制,合理与否可不论,合理与否可不问,只要属于开创,便墨守其规,“遵而勿失”。

自汉至清的历史表明,如萧何那样的当国行政首脑,在王安石以后几成绝响。而自命萧规曹随的权相,如两宋的蔡京、秦桧,以至明清的申时行、和珅之类,有谁不是仰承专制君主的鼻息混日子呢?对于百年来海内舆论不断掀起的宰相崇拜,也许随着未来必有的档案揭秘,可能终有真相大白的日子吧?

 

不学有术而“为汉儒宗”

叔孙通迎合汉高祖的权欲,先晋升太常,主管帝国的宗教文化事务,继拜太子太傅,即储君的首席教师。看来他干得不错,相传汉高祖晚年要废太子,首先以死相争而使汉惠帝保全储君地位的,便是叔孙通。

不过徒儿成为皇帝,似乎没给老师带来光荣。他又回任太常,显然那是萧何、曹参,以及周勃、陈平等丞相能允许文人学者主管的唯一政府部门。

汉初比秦朝更重武轻文,按照军功配置政府大臣位次,成为习惯。但正如辩士陆贾批评刘邦的反智论时所说:“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

要使帝国得到治理,需要各种专业人员。于是后称太常的奉常,一个在秦朝设置以主管宗庙礼仪的部门,到汉初便成为文职专家最为集中的部门,宗教祭祀,音乐舞蹈,宫廷饮膳,天文历算,占星卜筮,医药卫生,土木建筑,采铜铸钱,乃至集市管理,水道疏通等等,无不包揽。当然它的首长也非资深文士不可。

显然,曾任两朝博士的叔孙通,官拜奉常,必定设法增立作为属官的博士。他大约死于惠帝末(188 B.C.)。据《汉书》,汉初博士已经“员至数十人”。可以推知其中必有再任奉常并与惠帝保持密切关系的叔孙通的作用。不待说,他不会改变博士官“掌通古今”的顾问职能,更不会改变博士官由道墨儒法名阴阳各派学人并存的现状,否则就称不上“知当世之要务”。

怎样使“天下无异意”?

由汉高祖赞赏叔孙通制礼而使他尝到了做皇帝的尊贵滋味,已泄露这个帝国需要怎样的文化体制的“天机”,那就是这个体制必须保障“天子”以君主兼教主的权威,需要学习秦始皇的“君人南面之术”。

秦始皇的思想很混杂,凡是司马谈《论六家要旨》所概括的秦汉间的流行思潮,在这位始皇帝的言行中都可找到踪影。惟有一统之后应用的“帝王之术”,他接受李斯的一句话,却终身力行。这句话见于司马迁的《秦始皇本纪》:“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所谓安宁,原是古人给冬天起的别号,形容严冬呈现的万物宁静氛围。这很合乎秦始皇自命水德而代天司杀的期望。李斯将他欲达目的的实践手段,所谓“申、韩之术”,即法家申不害、韩非所论统治术的精髓,归结成使“天下无异意”一语,也就是不许臣民有个人意志,一切想法都与皇帝保持一致,犹如寒冬出现的万物和谐不争的氛围一样。始皇帝于是不仅“急法”,而且烧书愚民、神道设教,想方设法禁绝“异意”的萌芽。他失败了,正如民间假托神谕所说,“始皇帝死而地分”。按照逻辑,汉初布衣将相造反起家,应该以史为鉴,或者说“历史的经验值得注意”。但汉高祖才登极,便为没有得到他曾仰慕的秦始皇那种“大丈夫”的半神待遇而苦恼。他曾通过吕后散布神话,说他是他妈与黑龙交配所生的龙种,又说他未发迹时避罪逃亡所至之处便有祥云护顶云云。怎奈他的从龙功臣不信,为权力分配起哄,如张良警告的想“谋反”。到底叔孙通有见识,懂得造神必先造圣,及时给无赖皇帝设计彰显“天子”的威仪。当然,新权威得以树立,还是由于在先皇帝已通过擒韩信、囚萧何,对那般布衣将相示威,暗示谁反对今上谁就没有好下场。不过那是东西方都将独裁君主奉为神之子的时代,刘邦出身卑微,竟在秦末群雄逐鹿得掎鹿角,而且在窝里斗中不断以弱胜强,令他的政敌盟友都以为他得天助。他是否得知秦亡由于变生肘腋,始皇帝幼子竟与赵高、李斯内外勾结,矫诏杀害太子和元帅而篡夺帝位,尚不清楚。但他死前要更换太子,目光盯住吕后,表明他已知帝国继统最大威胁来自家族内部,来自他的皇后吕雉的外戚集团。他死了,结果如他所料,政权落入吕后之手。但吕后继承他的先例,排斥异己,反而导致随刘邦造反,致身汉相的周勃、陈平等,乘吕后老死即发动军事政变,实现“安刘”。

类似故事在中世纪中国多次重演。我曾这样描述:“从秦帝国建立到清帝国灭亡,朝代更迭虽多,政权分合虽频,共同的统治形式都是君主专制,因而在意识形态领域内共同的关注焦点,便是如何保证这个专制体制稳固与扩展的‘君人南面之术’,在西汉中叶后即司马迁首先揭示的‘以经术缘饰吏治’。”

这里不拟重述我对西汉武帝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过程的历史考证,只拟略陈拙著《儒术独尊的转折过程》的五点结论:第一,所谓罢黜百家的范围,起初限于作为皇帝文学顾问的博士官;第二,涉及皇帝顾问的这项人事变动,针对的是汉初在统治文化领域内居主流地位的黄老学派,后者其实是“汉承秦制”的所谓刑名即法术的变相延续;第三,司马迁描述“世之学老子者则绌儒学,儒学亦绌老子”,表明在著《史记》的司马谈、司马迁父子生活的汉景帝、汉武帝交迭时代,政教领域内黄老和儒者两派互相贬斥已公开化;第四,汉武帝于建元元年(140 B.C.)登极年方十五岁,急于控制朝政的王太后之弟田蚡,首次借“隆推儒术,贬道家言”为题,打击太皇太后窦氏为首的老外戚集团,被窦氏反击而失败,表明儒术独尊无非是新老两个外戚集团争夺权力的体现;第五,建元六年(135 B.C.)窦太后死,汉武帝用田蚡做丞相,也是报复祖母窦太后的压制,“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并广招“文学儒者”,而董仲舒的“天人三策”,便上于窦太后死的次年元光元年五月。那性质只可说是对既定方针即博士官专用“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的必要性论证。因而我们的历史教科书沿用的传统写法,所谓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倒果为因,不合历史实相。

 

董仲舒“以《春秋》决狱”

董仲舒不是所谓儒术独尊的始作俑者,而他的学术由来也疑未能明。《史记》作者司马迁做过他的学生,却只在《儒林列传》中给他写一短传,仅说他是广川(今河北枣强东)人,“以治《春秋》,孝景时为博士”,“其传公羊氏也”。百年后《汉书》给他立传,除全录“举贤良对策”,于他的生平和师承等没有提供更多资料,仅在同书刘向传内,提及他于汉元帝初被某些儒者说成“为世儒宗”。时隔千年,北宋出现署名董仲舒的《春秋繁露》,当时已有人疑为伪作;今本乃清四库馆臣由明初《永乐大典》辑出,也未能断定是否董著。

有一点似无疑义,即董仲舒首开了“以《春秋》决狱”的先例。狱指重大的刑事案件,特别是所谓犯上作乱的罪案。汉初萧何依秦法制定汉律。到汉武帝时代罢黜黄老刑名学派,便意味着判决刑狱,也不能公然引用商鞅、韩非的法术理论,辩护定罪的道德与法的合理性。董仲舒率先从“儒术”的角度作出解困的诠释。他说“孔子之术”体现于《春秋》,而孔子晚年创作的这部编年史,文字形式虽讲“三世”,即孔子所见所闻所传闻的鲁国三个时代,内容却蕴含着无数“大义”,也就是处理天地人一切关系应该遵行的根本道理,但孔子以为不便说明,于是将那些大义私下口授给晚年的心腹弟子。这样的悄悄话称作“微言”,它起先在孔子再传弟子公羊高的家族内部代代相传。辗转口授至汉景帝时代的公羊寿,便与齐人弟子胡毋生著于竹帛,就是《公羊春秋》。董仲舒自称“传公羊氏”,深知传中“微言大义”如何体现法典意义并古为今用。

例如《春秋》记“弑君”三十六起,有的非事实,像昭公十九年先记“许世子止弑其君买”,继记“葬许悼公”。既说“弑”,则肯定许君为臣所杀;又说“葬”,则明白否定许君死因并非吃了其子所进的药。《春秋》三传都注意到孔子的措辞矛盾。唯有董仲舒,坚称一个“弑”字,表明孔子作《春秋》的最高原则在于“诛心”,由此引申出只要追究臣子对君父有二心,哪怕没有明言,仅仅在聆听君主指示时嗫嚅不表态,也可原心定罪。这给汉武帝重要的酷吏张汤很大启示,重用董仲舒一派儒生,在汉律中增入“诛意”、“反唇”的可怕条例。继起的酷吏杜周,更露骨地宣称皇帝的旨意便是法律,“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这表明当时标榜“独尊儒术”,其实是自称“明于《春秋》”的董仲舒一派儒生,假借伸张孔子作《春秋》的“微言大义”,迎合君主一体化的取向,与权力运作相配合,也就是“通经致用”。

 

所谓“通经致用”

“通经致用”并非董仲舒的发明,至迟在战国,道儒墨法各学派,都借用纺织工艺称贯串织物的纵线为“经”的术语,将体现本派宗旨的言论著作唤作“经”,而将利用经说指导政教实践,比作城邑的通衢大道,称为“术”(術)。各派都标榜自己的经术具有普世价值,只要因时制宜,赢得寻求安宁术的君主付诸施行,便可实现“天下无异意”,也就是“通经致用”。

所以,秦汉间统治术凡三变,由法术、黄老术到儒术,共同取向都在肯定与时俱变的君主统治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但论证的重心却由秦始皇的“急法”,“汉承秦制”的“无为”,而到汉武帝构建“内多欲而外施仁义”的逻辑变异,都具有合理性。就是说,“通经致用”本来是秦汉间相继占领统治思想舞台中心位置的法道儒三家所唱的同一基调。

可疑的是董仲舒。虽说司马迁称道董仲舒“明于《春秋》,其传公羊氏也”,但迄今的经学史家,仍未证实董仲舒师承汉武帝时《公羊春秋》大师。董仲舒是否与胡毋生同习《春秋公羊传》?天知道。但汉武帝建元六年(135 B.C.)宣布“独尊儒术”, 董仲舒却拔得贤良对策的魁首,留下汉武帝此举与董仲舒天人三策相关度的不解之谜。

同样,今本《春秋繁露》是否董仲舒遗著?《四库全书》编者已不敢肯定,二百年历朝主流学者,据此书对董仲舒的经学大赞或大批,同一荒谬。只有清末章炳麟太炎谓“董仲舒以阴阳定法令,垂则博士,教皇也”,于史有徵。史称董仲舒晚年解答酷吏首领张汤的司法疑难,“作《春秋》绝狱二百三十三事”,通过程树德辑佚,可见大概。最令人吃惊的是他穿凿历史,找出孔子作《春秋》恐吓乱臣贼子的“微言大义”,核心在于“诛心”,就是说对于汉武帝的独断,非但公开谏诤属于“犯上”,连内心有话不敢明说,只是嘴唇动一动,所谓“反唇”,也判死罪,称之为“诛意”。据董仲舒提供的“《春秋》决事比”,说是孔子作《春秋》,写到许国世子向病重的许君进药,没有亲尝,而后许君死了,于是大书“许世子止弑其君买”,列为《春秋》所记“弑君”三十六起的一例,定罪依据即“诛心”。单凭推论居心,便可以判处死罪,犹今人所谓“罪行不在大小,关键在于态度”。就是说将你抓进监牢,你辩称无罪,也就犯了态度罪。不信领袖永远正确,岂非表明你内心早有“犯上作乱”的潜意识么?难怪董仲舒死后身价日增,“为汉儒宗”。

可惜董仲舒学孔子不到家。据《论语》,孔子不谈“性与天道”,“敬鬼神而远之”。但晚年作《春秋》,对于天变,大如日蚀,小如蝗灾,都逐一详记,似乎又表明他笃信天人交感,却不明说,真是“圣之时者”,于当代人事无所不通。董仲舒就有点傻,迷信孔圣句句是真理,总在穿凿经文的“微言大义”。比如《春秋》记日蚀三十六次,弑君也三十六起。两个数字重合,是偶然吗?但董仲舒猜测必为孔子的隐喻,示知天人感应原理,凡人事出现偏差,天文就出现反常现象,所谓灾异,表示“谴告”。由于孔子本人没有留下天人交感的说教,秦汉法儒共同尊崇的宗师荀况更明言天人相分,因而董仲舒只能乞灵于秦始皇提倡的阴阳五行学说。倘若相信《春秋繁露》真是董仲舒论著汇编,那就不能不同意清末章太炎斥其为“神人大巫”的酷评。我不信《春秋繁露》是董仲舒的作品结集,却以为程树德《九朝律考》内辑录的董仲舒《春秋决事比》佚文,表明此人死后身价日涨,“为汉儒宗”,绝非偶然。因为他在汉代开启了“通经致用”的新传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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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东方早报-上海书评,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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