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武:“新权威主义”的缺憾辨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87 次 更新时间:2014-10-1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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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凤武 (进入专栏)  

 

(一) 问题与方法

1问题提出与总体评价

近两年来,“新权威主义”的倡导者萧功秦教授更加热情地宣传了他在八十年代后期曾经提出过的这种观点: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作为后发国家的中国,在政治上应当实施“新权威主义”,而在现代化得以实现的时候,便会使民主制度“软着陆”。他认为,自改革开放以来,实行的是“新权威主义”的“第1·0个版本”,而在中共十八大之后,“新权威主义”的“第2·0个版本”应当开始实行了。

这种观点,已引起了学界乃至政界的广泛重视。在学界,已有一些学者发表文章和讲话表示支持或基本支持,并提出了某些修正意见,更有众多学者发表文章和讲话表示反对或基本反对,并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一些政界人士,虽不赞成和接受“新权威主义”这类名词或概念,却赞成其中的内容或实质。这里,笔者提出一些见解,就教于萧教授和学界、政界诸君。

经过三十余年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国的GDP总量已升至世界的第二位,人均GDP也进入了世界的中列,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都发生了带有革命性的变化和明显的进步,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与此同时,出现了一些极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其中,党政官员中的腐败行为和社会成员中的贫富差别拉大,令人瞩目。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有良知的,真正关心社会健康发展,人民福祉提升,并以实现祖国繁荣昌盛,公平正义为目标的学者,出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提出了一些使改革的路径更加科学和牢靠的见解与建议。其中就包括某些老左派、新左派或被认为是老左派、新左派的人士,某些自由主义、宪政主义或被认为是自由主义、宪政主义的人士,某些儒家学派、新儒家学派或被认为是儒家学派、新儒家学派的人士,以及二十余年前才出现的以萧教授为代表的“新权威主义”的人士。这些与主流言说不同的见解和主张,在与主流言说的交往、争论,以及在它们之间的交往、争论中,为中国当代社会思想的丰富和发展,首先是为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事业和改革开放事业,做着自己的努力和特有的贡献。

萧教授在阐发他的做为现代政治学中的一种“政治文化”的“新权威主义”时,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思想,并具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和功效性。第一,他强调指出,任何一个美好的政治理想和政治原则,都应与现实的情况结合起来。他注意到了人类追求自由、民主、平等、人权这些基于人性的共同性所具有的根本意义,赞成在政治体制改革中,建立起民主政治的主张。但他指出,不应当把这种合理的主张过分理想化,以致脱离了中国的历史和现实情况,不赞成对西方国家一些较为成熟、较为适宜该国实际的民主体制或制度,实行“横取”,认为这会造成“淮橘为枳,迁地弗良”的不利后果,这是有一定道理的。第二,他提出了“中道理性”的思想,要求在思想领域中,不要对一些派别做出绝对的“对”与“错”的判断,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不偏激,不极端。他担心在改革过程中,会出现因“薄壳效应”而导致的“井喷”、“爆炸”的不良后果。这种思想方法,无论对于他所重点批评的某些非主流言说来说,还是对于他并未重点批评的主流言说来说,都是有积极的警示意义的。第三,从他批评所谓的“制度决定论”中,可以引申出这样的思想:制度固然重要,但任何制度都是依据客观情况,由人来制定和执行的,对于好的制度,除了要注意“淮橘为枳”的不良效应外,还要注意它是否得到执行。改革开放的历史表明,尽管主流言说和非主流言说几乎一致看到了以法治国,以制度治理社会的重要性,但由于普遍忽视了人的因素的作用,使其功效大打折扣。如下事实就令人深省:多年来,党和国家一直倡导“制度反腐”的方针,中国所制定的有关规定,在世界上是最多的,并且在总体上说也是好的,为什么却收效甚微呢?这不能不说与人的因素有关,即与掌权者和民众的状况,特别是掌权者对待制度的态度有关。可见,他对“制度决定论”的批评,是有积极意义的。这三点,既体现了他在分析和判断中国社会现实时,是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实事求是精神的,又表明了他在思想方法上,是与传统的唯物辩证法和现代思维方式有一定意义上的契合的。但是,当对他的“新权威主义”的理论主张和政策建议进行深入剖析时,就不难发现,他忽视了中国历史和现实中的某些重大事实,特别是政治权力运作的实际情况和掌权者、民众面对权威的社会心理,没能重视和准确运用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的某些基本原理以及现代科学所提供的某些思维成果。这种缺憾,使“新权威主义”在客观上所起的消极作用大于所起的积极作用,或者说,其消极作用掩盖了积极作用。“新权威主义者”的主要决策意见,如果真的实行起来,会带来不利于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后果。因而,从总体上说,“新权威主义”是不可取的。

2精英政治与唯物史观

萧教授在阐述“新权威主义”时,有时使用“精英政治”、“贤人政治”一类概念,要求给“精英”、“贤人”以更大的权威。那么,这里的具体指向是谁人呢?有时似乎是某位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这从他讲的“第2.0个版本”中即可看出;有时似乎是指众多领导群体中的一些成员,这从他讲的“政治强人”中即可看出。而这两者是有些不同的。他有时还把“权威”和“权威主义”混同起来,更显出了在使用概念时的某种不确定性。当然,这种不确定性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难免的。在二十世纪西方哲学的“语言学转向”和“现代解释学”中,索绪尔的“能指”和“所指”的理论,罗素的“同构”和“信念”的理论,伽达默尔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都深刻揭示了任何语词、概念不但具有确定性,而且具有非确定性。但要注意,包括“新权威主义”这一语词或概念在内的所有语词或概念的这种不确定性,有可能导致人们的误解和错用,以致人们应当记住弗洛姆当年的警告:“必须经常注意所说出的词具有危险,即所说出的词具有用它自身代替活生生的经验的危险。┅┅它们都是生活中有价值的助手,可是它们中任何一个也都是陷阱”。这就是说,人们在使用语词或概念时,要尽力体现出确定性来。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有生命力的社会,在治理上总是宽严结合,集权和分权结合,时而强调某一方面,时而强调另一方面的。如果在这些词的后面加上“主义”一词,便会使概念的含义发生变化,如在“经验”一词后面加上“主义”一词,就是如此,因为尽人皆知,“经验”和“经验主义”的含义是不同的。“新权威主义”这一概念的含义,与“新权威”这一概念的含义并不相同。英语词尾ISM和俄语词尾ΝЗМ,在汉语中既可译为“主义”,又可译为“教义”,可见,“主义”是指一种高度虔诚的信仰,含有“教义”的味道。人们使用“主义”一词,大都指一种带有某种终极性或恒久性的追求,而非指实现这种追求所采取的手段。萧教授也许看到了使用“新权威主义”这一概念会带来明显的对掌权者个人、集团权力的崇拜或迷信的意蕴,而这会违反他追求“宪政民主”这一更加根本的目标,便在一次讲话中说自己“不能简单地说是一个新权威主义者”,但遗憾的是,他在总体上还是把掌权者的权威提到了不应有的高度。值得指出的是,萧教授在解释他的“新权威主义”时,把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和防止两种“激进主义”,也做为重要的内容,这就显得在逻辑上欠通顺了。因为是否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与是否奉行“新权威主义”并无必然的联系,现实表明,反腐败斗争做得好的人,未必就是“新权威主义者”,而“激进主义”对于奉行“新权威主义”的人来说也并非就能注定避免,事实表明,有些“新权威主义者”在打击异见者时也是实行“激进主义”的。

当今,一些学者有意疏离唯物史观这一重要的历史观和方法论,萧教授在运用现实主义原则对中国社会状况进行分析时,似乎也表现出了这一点。人们知道,唯物史观是人类历史上一位伟大的思想家马克思首创的,后来经过一些修正,至今仍有重要的思想价值。年青的马克思是从对黑格尔的法哲学批判开始,对整个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进行批判的。他在1843年就看到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出现了一个变革社会的物质力量——无产阶级,在1844年批判鲍威尔兄弟的英雄史观时,明确地指出了:“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在1848年革命失败后,马克思“退到书房”去深入研究了经济问题,终于在1857——1858年取得重大突破,创立了至今仍有一定生命力的剩余价值学说。在1859年公布这一学说时,他同时对唯物史观做了被普遍认为是经典性的描述,揭示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辩证关系,使得他对群众具有伟大历史作用的观点,有了科学的经济学理论的支撑。当然,他当时的描述是有缺点的,即对“反作用”这一面,没有进行阐述。后来,他的“第二个我”——恩格斯弥补了这一缺点,他们的弟子、“学生们”和他们事业的继承者伯恩斯坦、考茨基、普列哈诺夫、列宁、葛兰西等人,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关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原理,从而对群众的伟大历史作用做出了更为深刻的说明。值得指出的是,考茨基在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前后同列宁在民主问题上的争论,反映了两人各自的优势和片面性。前者过分强调了民主的社会一般性,而忽视了民主的阶级性,后者则过分强调了民主的阶级性而否定了民主的社会一般性。由于当时正处于阶级斗争激烈的年代,正值战争与革命的时期,列宁的观点便占了上风。列宁在俄国苏维埃政权建立后,虽然努力将民主同群众的历史的创造力联系起来,但由于他把群众主要指为工农兵,而忽视了群众中的有文化、先知先觉的部分——知识分子,这就难以克服他在民主观和群众观上的片面性。这种片面性,影响到了包括毛泽东在内的后来的列宁主义者的民主观和群众观。本来,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努力使民主观和群众观结合起来,并在这一过程中,中共初步形成了一种特有的政治优势,即在发扬民主的同时,确立起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来。但由于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没能做到使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取得政权后不久,便开始将两者割裂起来,其结果是既忽视了民主制度的建设,又扭曲了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伴随着党之逐渐陷入左倾错误的泥潭,毛泽东的个人权威也逐步恶性发展起来,在民主原则遭到破坏的同时,具有破坏性的“运动群众”屡屡发生了。这个问题,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得到根本性的扭转。但历史的积习,使得“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的思想,至今未能深入人心,而若干年来的“制度反腐”和“思想教育”之乏力、低效,更使传统中的由“政治强人”来进行统治、治理的思想趁势发展起来,以致“新权威主义者”把解决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重大社会问题寄托在“精英”、“强人”的权威上,而群众的历史作用则处于“缺位”的状态。值得指出的还有,一些热心于宣传民主精神的学者,也常常将民主思想和群众观点对立起来,一提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发动群众参与政事,便担心这会造成动乱和混乱,甚至会破坏民主和法制。他们既忽视了中共传统的群众路线与世界当代的民主潮流的契合之处,又无视现代政治学中的“政治沟通”中的“双向性”原则的重要价值。这种把民主思想和群众观点对立起来的做法,对于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是无益的。

3中道理性与辩证方法

萧教授推崇的“中道理性”的思想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唯物辩证法关于对立面双方具有统一性的思想,即当年马克思在批评蒲鲁东时所说的“两个相互矛盾方面的共存、斗争以及融合成一个新范畴,就是辩证运动的实质”中的关于“融合成一个新范畴”的思想。这种体现,是有重要价值的。因为长期以来,列宁关于对立面的斗争性是绝对的论断和毛泽东的斗争哲学,对原苏联和中国的学界、政界都发生了消极的影响,这种影响至今仍然存在着。萧教授的“中道理性”,是对这种消极影响的一种矫正。但这里出现了“矫枉过正”的弊病,而这种弊病,在当前中国的的学界,颇有蔓延的趋势,以致出现了否定矛盾双方的斗争性,否定发展过程中的质变与突变,否定社会生活中的革命的观点。其实,在传统的辩证法中,黑格尔——恩格斯的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在发展过程中质变、飞跃、突变的必然性,至今仍有它的合理性。现代系统科学发展中出现的“突变论”,进一步诠释了突变在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法国数学家托姆就提出过七种突变的模型。当年,马克思虽然在与英国社会主义者海德门的通信时议论过社会革命会带来一定的消极后果,但马克思终生相信“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难怪恩格斯在他去世后仍说他“首先是一个革命家”。近十余年来,中国大陆流行着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学者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但有些中国学者似乎对此做了误读,以为革命只会起到消极作用,且常常是在社会矛盾并不突出的地方爆发。其实,尽管托克维尔批评了“民主革命扫荡了旧制度的众多体制,却巩固了中央集权制”,法国大革命“抛弃了最初的目的:自由”,但他还是肯定了“大革命的业绩”。他指出了大革命前法国的社会关系,比同期的德国要先进些,似乎应离革命远些,而革命却首先在法国爆发,使他产生了某种遗憾之叹。但他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大革命前法国社会矛盾的尖锐化,那时即使是先进的第三等级也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所有权和支配权,因而革命的爆发还是具有某种必然性的。在法国大革命后,自由、民主、平等、人权(包括个人财产所有权)这些进步人类所追求的观念,迅速在欧美国家传播开来,至十九世纪下半叶和二十世纪上半叶,在落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也传播开来。而在路易十八复辟波旁王朝之后,这些进步观念一度受阻,使反智主义与教权主义一度流行(特别是在查理十世统治时)。可见,不能否定革命在历史上的重要意义。萧教授曾怀着对革命的某种提防情绪说:“清末新政为什么会出现辛亥革命?慈禧太后觉得不改革不行了,新政改革幅度与力度之大,远超过了洋务运动与戊戌变法┅┅”。他直接了当地说:“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二月革命是崩盘、灾难”。这样否定辛亥革命,既与忽视当时清政府慈禧太后集团仍在拼力维护那个腐朽政权这一根本事实有关,也与对革命所必然带来的某些副作用看得过重有关。面对当前中国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不必也不应当担心会发生类似辛亥革命那样的革命。革命是对社会有进步意义的质变,并非注定要用暴力,邓小平就把中国现在的改革说成是“第二次革命”。这次改革取得了胜利,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就将取得第二次的翻身解放,必须把它进行到底。至于近些年频发的“群体事件”,主要是相当一些党政官员的腐败行为和官僚主义造成的,事件的主体所依据的正是中央的政策规定,所反对的也正是一些党政官员违反中央政策规定的行为,当直接困扰相关群众利益的问题得到解决了,所谓“街头政治”、“广场效应”,也就自然消除了。这类“群体事件”不是什么“井喷”,也不是什么革命,更不是“反革命”。对于中国的改革进程来说,危险的不是发生什么“革命”,而是在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出现了权贵利益集团,官员腐败成风,党风民风明显下滑,群众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合理诉求不能得到应有的保证,甚至有时遭到掌权者的权威的扼杀。这才是做为“第二次革命”的改革的失败,才是“灾难”。

萧教授在阐述“中道理性”时,还赞许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用列宁主义来打压不同的观点或学派的做法,认为这有利于防止“政治参与爆炸”,从而便于改革的顺利进行。但这种说法,是与他主张的“对多元文化必须有一种足够的包容能力”,有自相矛盾之处的。他还进一步赞扬说:“在邓小平时代,┅┅实现了一个主义”。姑不论邓小平是否真心相信并奉行一个主义,但说邓小平主张一个主义,并在那时已实现了一个主义,却未必是事实。现代历史的发展表明,奉行一个主义是行不通的。国民党在奉行孙中山提出而为蒋介石解释(《中国之命运》等)和实行的“三民主义”,在中国大陆所遭到的失败,布尔什维克在奉行斯大林所解释(《论列宁主义基础》等)和实行的“列宁主义”,在俄国所遭到的失败,都已证明了这一点。难怪当年辩证法的大师黑格尔曾告诫说:“只按照一个准则行动,他就是一个迂腐的人”。一个主义在认识论上,是与“真理只有一个”的论断联系在一起的。不可否认,随着近代科学发展、文艺复兴和人文主义的兴起,达·芬奇明确提出了真理只有一个的论断,突出了真理的一元性,激励了一代代的学界和政界的进步人士“为真理而斗争”,推动了科学技术和社会理论的发展。及至近代后期,连黑格尔也不否认这一命题的科学性,他毅然决然地构造出了他那个内容丰富而又庞大的“绝对真理”体系。做为二十世纪的著名政治家的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新民主主义的科学理论时,也强调指出真理只有一个的命题,并回击了国民党顽固派的谬论。人们还注意到,近代自牛顿以来,自然科学理论在方法论上确立了简单性的原则,连爱因斯坦也对这一原则情有独钟。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和实践的进步,科学家和理论家们发现,真理的一元性和科学方法上的简单性已经不够了,真理的多元性和科学方法上的复杂性突显出来。这首先表现为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物理学革命中,出现的两大理论——相对论力学和量子力学上。爱因斯坦在创立狭义相对论过程中所作的“理想实验”揭示了,在与光速接近的高速运动中,运动客体在观测主体看来,“长度缩短”(尺缩)和“时间变慢”(钟慢)的测量效应发生了,客体的时空性质,对于主体具有某种依赖性。这就启示了人们:人的认识环境、条件不同,相对独立的主体与相对独立的客体的联系方式不同,亦即主体观察客体的参考系不同,做为对象的客体对于做为观察者的主体来说,便会显出不同的性质来,因而主体所做出的结论,即使同样是正确的,是真理,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从宏观上揭示了认识领域中的这一重要思想方法的话,量子力学则从微观上揭示了认识领域中的这一重要思想方法。根据被称为“正统解释”的哥本哈根学派海森堡的“测不准(不确定)原理”,一些微观客体的共轭物理量,在测定过程中出现了相悖性,如微观粒子的位置和动量就不能同时准确地测定。在用哲学观点阐述这种“测不准(不确定)原理”时,该派首领玻尔提出了与牛顿线性因果观迥异的“互补(并协)原理”。玻尔指出,用经典物理学(包括牛顿经典力学)的概念描述原子现象,不可能具有所要求的那种完备性;在微观领域中,运用一部分经典概念的同时,会排斥运用另一部分经典概念,但这被排斥的概念却是在另外条件下说明物理现现象时所不可缺少的。可见,这些经典概念之间,并非绝不相容,而能互相补充。后来,物理学和其它一些科学的新发现表明,所谓“量子行为”,不仅仅是原子尺度上的现象,连人的思维也有类似现象。物理学家兼哲学家石里克就注意到了:海森堡的矩阵力学方程与薛定谔的波动力学方程虽然不同,但在描述微观粒子的因果制约性上,两者在数学上等值。他得出结论说:“海森堡的理论与薛定谔的理论尽管在形式上完全不同,在物理学上却是完全一致的。”人们知道,爱因斯坦在量子力学“正统解释”的完备性问题上,与玻尔发生了长达二十余年的争论,至今未果,但在思想方法上,两位大师却有一致之处。爱因斯坦这位坚信“上帝不会掷骰子”的决定论者,声言“并没有精确的决定论”,反对带有“拉普拉斯妖”性质的机械决定论,认为“对应于同一个经验材料的复合,可以有几种理论”,它们皆可以为真。他在晚年总结“认识论同科学的关系”时,要求人们善于运用多种理论、主义,而不坚执于一种。他列举了“实在论”(笔者按:指通常所说的唯物论)、“唯心论”、“实证论”、“柏拉图主义”、“毕达哥拉斯主义”等。他还要人们不要怕那些坚执于某种固定理论、学说的人,攻击自己是“肆无忌惮的机会主义者”。爱因斯坦逝世后的几十年间,真理不但具有一元性,而且具有多元性的观念,逐渐深入到了科学家和哲学家的心中。科学哲学中的几位代表人物,着重论述了真理的多元性,推动了认识论的发展,并在实践上取得了重要成效。库恩说:“一位科学观察者按规定进行的活动是能以无数方法加以描述的”。劳丹则指出:“一个领域中同时存在两个(或多个)研究传统的现象是常规而非例外”。奎因更看到,在科学研究中到处出现了“对同一世界的不同描述”,而它们都可以是正确的。在二十世纪的下半叶,随着系统科学的蓬勃发展,复杂性问题进入了科学家和哲学家们的视野,产生了被我国科学家郝柏林院士称为“非线性科学”(混沌理论、孤子理论、分形理论)的新型学科。按照耗散结构理论的创始人普利高津的说法,那种“有确定因必有确定果”的线性因果观,在一些复杂的事物面前,遇到了不可克服的困难。他在和他的学生斯唐热合写的《从混沌到有序》的序言中,带有讽刺意味地说:“即使是对决定论描述的效力坚信不疑的科学家大概也不敢说,在宇宙大爆炸之日,即我们所知的宇宙创始之时,本书出版的日期就已镌刻在自然的定律之中了。”按照协同学创始人哈肯的理论,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可以视为一种自组织系统,这一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并非清一色的同质,它们在相互作用着。这种作用既有线性的,又有非线性的,这有可能促使整个系统的时空结构和功能,得以优化和发展。看来,对于任何一个社会意识形态,包括正在进行改革开放的中国的社会意识形态,都可将其中存在的各种“主义”,视为一个个子系统,这些不同的“主义”之间的相互作用,既可表现为互相批评、排斥,又可表现为互相补充、合作。如果人为地实行“一个主义”,用哈肯的说法,就是只用“硬控制”,而无视“软控制”,势必会破坏系统的自组织结构与功能的优化和发展,从而不利于该社会思想文化的繁荣,损害社会的正常进步,即使这“一个主义”具有较多的真理性,也不会例外。而动用和加大“权威”(不管是“老权威”还是“新权威”)的力量进行“威慑”,就会走向事情的反面

(二) 历史与现实

1执掌政权与官僚主义

历史与现实表明,凡是通过暴力革命而建立的政权,都会在初期建立起“专政”这一政治体制来。其效能就是威慑、镇压企图颠覆革命政权的反动势力,政权的权威就是这样形成和实行下去的。但是,在权威运作的过程中,不管执政者和执政集团最初的愿望如何,终因占有全部或主要的“权力资源”,使自己逐渐产生一种不但有别于一般社会成员利益的特殊利益,而且有别于曾是革命阶级的社会成员利益的特殊利益,在不受监督或监督不力时,这种特殊利益就会演变为与整个社会利益相对抗的利益,以致出现当代政治学学者阿尔蒙德所说的“非社团性的利益集团”和“机构性利益集团”。资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政权是如此,无产阶级革命后建立的政权也大体上是如此。在国际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中,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这一问题至今还未能很好解决。当年,马克思在同他的朋友巴枯宁的争论中,正确地批评了不要一切权威的无政府主义,但他的批评是有缺陷的。巴枯宁在指责马克思时曾说:“夺取政权的无产阶级将成为统治阶级,它将统治誰呢?这就是说,将来还有另一个无产阶级要服从这个新的统治,新的国家”。对此,马克思是这样回答的:“这就是说,只要其它阶级特别是资本家阶级还存在,只要无产阶级还在同它们进行斗争(因为无产阶级掌握政权后无产阶级的敌人还没有被消灭,旧的社会组织还没有被消灭),无产阶级必须采取暴力的措施,也就是政府的措施。”这一回答,应当说是有一定力度的。但他对巴枯宁所说的“那些代表工人利益的革命者,一旦他们变成了人民的代表或者人民的统治者,他们就不再是工人了”进行批判时,所接着说的“就象目前的工厂主并不因为当了市政委员会的委员就不再是资本家了一样”,就显得是巧妙有余而论证不足了。因为,马克思这里没有回答,那些“代表”是否真正能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的问题。马克思这里提到的只是“委员”,而后来的苏联、中国等无产阶级掌权的国家里,出现了一大批官吏,包括书记、部长、省长、市长、县长、局长和依科层制所确立的形形色色的官职。恩格斯在批判巴枯宁的无政府主义时,写了《论权威》一文,肯定了无产阶级的“权威”的意义。他还曾注意到当时德国容克贵族政权出现的“特殊的行政官吏的阶级”这一现象,但他也未能预测到在无产阶级掌权的国家里,会出现高踞于广大劳动群众之上的“特殊的行政官吏的阶级”这种情况。这一“阶级”,或更确切地说是某种“利益集团”,或者利用自己的“权威”制定、实施有利于本集团的制度、政策,或者把那些冠冕堂皇的制度、政策加以搁止、歪曲,以为本集团谋利。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看到并赞赏巴黎公社关于防止权力腐败的著名宣言,但历史的局限性,使他们没能重视“权力异化”的危险。

到了列宁的时代,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提到了议事日程。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使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掌握了政权。但列宁不久就看到,这个政权,蕴含着“权力异化”的巨大危险。他指出,苏维埃政权在理论上、口头上是工农群众在掌权,但在事实上却是由“代表”或“官吏”们在替工农群众掌权。在旧的传统习惯势力的影响下,面对广大群众文化水平低下这种情况,这些“代表”或“官吏”很难受到应有的监督,官僚主义是不可避免的。列宁为了反对苏维埃政权的官僚主义,多次提出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行了巴黎公社的那两个著名的原则,一方面要求普选官吏并能随时撤换,另一方面要求官员工资与工人工资均等化。事实上,第一个方面是很难做到的,而第二个方面是较为认真地做了。当时苏维埃政权机关的官员的工资,与普通工人的工资相差无几,而最高官员与最低职员的工资,也只差一倍多,做为人民委员会主席的列宁的月薪是800卢布,比一般职员的工资只高一倍多。当然,在列宁的倡议下,专家们属于例外,有的专家月薪甚至高达4,000卢布。为了抵制高层领导机关的官僚主义,他设法增加了党中央委员会中工人的数量,还曾不顾情面地联合他的战友斯大林反对他的另一战友托洛茨基的“拧紧锣丝钉”的主张,又曾联合他的战友托洛茨基反对他的另一战友斯大林领导的“工农检查院”的脱离群众的工作方式。但列宁的愿望,终归抵挡不住党和苏维埃机关中官僚主义的顽固性。列宁去世后,斯大林的个人权威逐渐树立起来并得到强化,他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下,实行了后人称谓的权威体制乃至独裁体制,使权力异化和官僚主义泛滥成灾,甚至出现了高踞于群众之上的特权阶层。官员们的工资普遍高于普通民众,高级干部的工资和其它待遇远高于一般职员,做为部长会议主席的斯大林的工资是一般职员的二十余倍。尽管他在经济上领导苏联人民完成了工业化,达到了或接近了当时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但由于他所实行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在后期暴露出凝固僵化、效率低下的弊病,在发展速度上愈来愈低于普通的资本主义国家。他所实行的“一个主义”,造成了全社会的思想禁锢单调,文化生活浅薄贫乏,以及对最高权威的盲目崇拜,对顶头上司的阿谀奉承,人际关系中的假话盛行等不良社会风气。这一切,便种下了日后经济停滞,政治危机,文化衰败的种子,以致在八、九十年代发生了导致苏联解体的剧变。当然,不能说斯大林生前对苏联社会中的重大弊病毫无察觉。据不久前解密的档案文件披露,斯大林在三十年代,一度推行过党政分开的措施,要求地方党组织退出一些行政权力部门,要求实行差额选举等。但他在种种阻力面前,退却了。在他去世后,几届领导人也实行了一些改革,终因或决心不大,或举措不当,遭到了挫折或失败。中国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在五十年代前期,顺利完成了土改等民主革命的任务,并在迅速恢复国民经济的基础上开展了大规模的经济文化建设。应当说,当时党的主要领导人毛泽东在行使权力上是比较谨慎的,尽管在民主制度的建设上还有诸多问题,但他的民主作风还是较好的。这使他在这一时期能以少犯错误,有的错误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纠正。但是,在学习苏联的权威体制时,党政干部的特权思想和特权地位抬头了,且有了制度上的支撑。干部的工资待遇普遍高于广大工人,更高于广大农民,高级干部的工资待遇远远高于一般干部,党内中高级干部虽经象征性的“降资”,但无实质改变,做为中央主席的毛泽东的工资仍高于机关工资最低者二十余倍。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某种权威主义的影响,特别是个人崇拜的影响,加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帝王思想的影响,使毛泽东在一连串的颂扬声中,在“万岁”的欢呼声中,骄傲起来。令人吊诡的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1956年开展的反对个人崇拜的正确斗争,在中国却出现了这样一种结果:先是主流言说在媒体上宣称,由于斯大林搞了个人崇拜,所以犯了一些错误,而由于毛泽东不搞个人崇拜,所以没犯任何错误,由此对毛泽东的崇拜反倒强化起来。后是毛泽东本人宣称有两种个人崇拜,对英明的领袖是应当崇拜的,由此个人崇拜便被合理化、合法化。此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毛泽东在经过一些“探索”和“实验”后,最终选择了左倾的路线,并利用自己的无上权威,不顾党内外的不同意见,甚至打击持不同意见的同志,在中国的大地上狂热地实行起来。他在声称“退居二线”的同时,将大权集中于一身并独断专行,在“文革”中他的“权威主义”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所造成的危害是尽人皆知的。随着毛泽东的病逝和“四人帮”的灭亡,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重要标志之一便是“权威政治”开始被“民主政治”所取代。邓小平在1980年8月18日发表的重要讲话,指明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同时,必须改善党的领导,提出党政分开等一系列分权措施,为政治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上和政策上的依据。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所做出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从总体上说来,特别是从经济体制改革上说来,强调的正是分权,是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而不是强化少数精英、强人的权威,这无疑是深化改革所必需的。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余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从政治学的视角来说,主要的正是由于发扬民主,逐步建设民主政治,而不是实行“新权威主义”的“第一个版本”的结果。环顾当代世界,人们不但在信奉共产主义的国家中会看到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而且在资本主义的国家中也会看到民主政治的重要作用。古巴革命党人在夺取政权后,虽然搬用了苏联和中国的某些已显僵化的体制,但面对着普遍贫困落后和贫富差别较大的现状,毅然实行了普遍低工资的制度,党中央第一书记卡斯特罗的工资只比全国平均工资多一倍左右,全体公民享有免费教育和医疗的权利,司法机关独立于党政机关,社会生活中很少有特权现象,更无特权阶层。这正是该国在苏东剧变,多数执政的共产党纷纷垮台时,虽然面临地缘政治带来的困境(最大的资本主义强国美国就在近旁),仍能站住脚跟,并能开始实行有序改革的原因所在。资本主义的新加坡是一个政通人和,社会安定,富裕文明的国家,曾被邓小平所称道。但这被一些学者说成是实行“新权威主义”的结果,真是这样的吗?据在新加坡学习和工作多年的中国学者郑永年观察:“新加坡是用民主制度来保证这个好政府的”。当然,这里讲的民主制度,与西方的民主制度是有所不同的,这是不言而喻的。萧教授有时也注意到了“所有的威权体制,都难以避免威权精英阶层的自利化倾向”,但如能对国际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的历史和现实,对新兴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做认真地考察,或许不致热衷于对“新权威主义”的宣传了。

2掌权群体与三大影响

中国现已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掌权群体,这就是目前从中央到省部、地厅、县处、科乡的五级领导干部队伍。这些人是怎样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或所具有的权威呢?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调查研究,才能回答的问题。长期以来,对于这个掌权群体的权力观,做了一个“二级结构模式”的估计:绝大多数的领导干部是好的,他们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权力只为民所用,不搞以权谋私和不正之风,但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是不好的,他们对人民群众缺乏深厚的感情,经常利用权力谋私和搞不正之风。这种相当流行的估计,至今还在一些文件、讲话、课堂中,以稍微不同的语言流行着。应当说,这种“二级结构模式”,在共和国建立的初期,是较为符合实际,且有利于广大群众对人民民主政权的信任的。但这种估计,带有两极化的思维方式的弱点,难以完全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易造成粉饰现实,不利于多数领导干部自觉改造世界观、人生观的后果。这种缺点,在改革开放中,愈益显现出来,以致这种估计已不符合实际了。根据一项调查研究,有必要用“三级结构模式”取代“二级结构模式”:好的或优秀的占少数,差的或不好的也占少数,而比较好的或既有良知又常常陷入不正之风的则占多数。好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应当努力为人民服务,用好自己的权力,担起自己的责任。他们一身正气,不搞以权谋私,不搞人情风和关系网。在他们中还会出现象孔繁森和杨善洲这样的英雄人物来。差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权力只是上司给的,应当善于运用中国学者吴思所说的“潜规则”,设法讨得上司的喜欢,以攫取更大、更多的权力。他们一身邪气,经常以权谋私,大刮人情风,编织关系网,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他们中还会出现象陈良宇和薄熙来这样的腐败分子来。比较好的领导干部认为自己的权力主要是上级与给自己投赞成票的下级给的,是对自己的言行的肯定。他们具有普通人所具有的良心和正义感,为人民做些好事。为此,他们能以学习中央和上级组织所发的文件、规定、指示,并在一般情况下,即在不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情况下予以执行。与此同时,他们看到在当今党风和社会风气下,权力能给自己带来许多额外的好处,便有意无意地学习和运用起以权谋私的“潜规则”来。他们是不正之风的主动或被动参与者,大都有“灰色收入”,过着高于自己工资收入的生活水平。但他们要求自己“不过分”,不做上司、下属和一般民众不能容忍或接受的坏事,不干可能被立案审查的勾当。象“三公消费巨大”这种消极现象,主要正是由占多数的、较好的领导干部的行为造成的,而不能像有些人那样,硬是将其推给那些差的领导干部,甚至推给腐败分子。由是,在反腐败斗争中,甚至在每次“教育活动”中,他们几乎都未受到任何触动,在例行的“干部考核”中,他们的评语也大体上都写有“廉洁奉公”的字样。而每次“民主评议”,他们的得票,往往高于那些得罪了人的好的领导干部,他们便更体验到了“潜规则”的重要性。问题的严重性,正在于人们对这个多数的权力观,缺乏深入的了解和研究。

剖析这三部分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有必要研究三个重大的社会历史因素对他们社会心理所发生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第一个因素是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先秦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和汉代传入中国的佛家,特别是儒家的哲学社会思想与伦理观念,通过文本、文物、民俗和体制沿续等渠道,深深影响了社会管理层的社会心理。这种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既具有积极的方面,又具有消极的方面,这已是知识界和政界的共识。以权力观来说,早在封建社会的早期,孔子那里就有“泛爱众”之说,要求掌权者在运用权力时能以“克己复礼”;孟子那里就有“民贵君轻”之说,要求掌权者认识到“民可载舟亦可覆舟”之理。在封建社会中期,就有范仲淹要求掌权者能“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在封建社会末期,黄宗羲的“我之出而仕也,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的格言,是在警告掌权者应当“为公利,而非以权谋私也”。但在封建社会中,这些优秀思想,难以成为公信,更难为掌权者所普遍遵循。事实上,两千多年来,“学而忧则仕”一直是知识分子的人生准则。这里的“仕”,首先是权力,其次是待遇,成了掌权者高人一等的标志。而整个社会都要恪守皇权至上这一信条,要对最高权贵无限尽忠,“君叫臣死臣不敢不死”,甚至在被“赐死”时,也要“谢恩”。尊卑有序,等级服从,“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观念,必然弥漫在整个官吏群体的社会心理之中。第二个因素是中共的思想意识和作风的巨大辐射。党经历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斗争历程,胜利与挫折,成功与失败,和平与战争,是那样错综复杂,变换莫测。这样锻造出来的党,必然会产生出一些优良的思想意识和作风。毛泽东在延安时期总结出来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自我批评这三个主要方面,被人们称为“三大作风”,而领导干部的“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观,就是其重要表现,这无疑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正因此,这种精神财富,很快在社会上辐射开来,一些有志青年曾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纷纷投奔了共产党。建国后,这种精神财富,以更大规模在中国大地上辐射开来。当然,由于理论上不够完备和存在缺陷,特别是传统文化中的消极面对党的机体的侵蚀,某些带有封建主义色彩的思想和行为也会表现在这种辐射中。如唯上是从,人身依附,群带关系,乃致争权夺利,拉帮结派,剪除异己等。如在红军和苏区的肃反中,众多受到迫害乃致杀害的人,并非都是“误判”的结果,而是因为这些人给掌握大权者提了批评意见,甚至是十分正确的批评意见。张国焘在红四方面军“肃反”时,杀掉一些红军高级将领,夏羲在红二方面军“肃反”时,杀掉许多无辜干部和士兵,就是如此。即使在一方面军即中央红军中,也未能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党在延安时期总结了肃反的经验教训之后,仍然存在把对掌权者提出批评意见的好人当成“敌对分子”的情况。在建国后的1957年至1958年,被打成右派分子即“阶级敌人”者,有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是“鸣放的好人”。第三个因素是改革开放的心理撞击。在经济、政治、文化以致整个社会的全方位改革的过程中,人们的社会心理受到了巨大冲击,许多原有的观念,已不适应飞速发展的现实。在各级领导岗位工作的干部,更是首当其冲。其中最重要的是主体意识、民主精神的增强,思想解放了,盲从减少了,心胸开阔起来。而随着全方位的开放,视野大大拓宽了,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治理方式被引进来的同时,久违了的西方关于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思想观念和众多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也涌入进来或复活过来,颇有应接不遐之势。应当肯定的是,广大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更新,对于现代化建设是有利的,甚至是必须的。但某些消极影响也表现了出来,主要是极端个人主义(与英文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不同,而与英文自私自利seltsh近似)的泛滥,并由此导致对中央一系列正确政策的歪曲和漠视,对群众利益的忽视和剥夺。令人惊奇的是,改革本来应当是对滥用公权力的制约和简政放权,但一些人却发现,可以利用“改革”之机来扩大、强化乃至攫取个人权力,特别是设法使自己的权力市场化,使公权力在市场运作中转化为个人资本。这样,一些原来对改革抱抵触态度的人,也对“改革”热情起来。当然,正象不能轻率地把西方的一些思想理论说成是“腐朽没落”,不厌其烦地谈论“窗子打开了会飞进苍蝇来”一样,也不能轻率地把改革中出现的腐败现象和贫富差别拉大现象说成是改革本身造成的,不厌其烦地谈论“改革需要成本”。这三大因素对好的、差的、较好的三种类型的领导干部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好的来说,无疑是主要接受了其中的积极方面的影响,并能自觉地抵制其中的消极方面;对于差的来说,无疑主要是接受了其中的消极方面的影响,而对其中的积极方面则予以排斥;对于较好的来说,无疑是其中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都在竞相影响着他们。如果萧教授能注意到现在那些占多数的、较好的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那种致力于保官、升官这一明显的仕途特征,也许就不会热情地宣传“新权威主义”了。

3权力崇拜与上下关系

在改革开放的中国的今天,官员的权力观中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摆脱权力崇拜的影响,而这种权力崇拜又为群众中的落后意识支撑着。毛泽东在建国前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曾预测党在夺取全国政权后,可能会出现权力崇拜的问题,并指出了它的危险性。在他的推动下,党中央定下了许多规则以“力戒骄傲”,如规定“禁止给党的领导者祝寿,┅┅制止歌功颂德现象”等。毛泽东是以“交好答卷”的谦虚谨慎的心理走进北平城的,并在开始时曾拒绝住进中南海。直到1957年反右派之前,总的来说,毛泽东是慎重地运用做为党的领袖的个人权力的。在这一时期中,其他的主要领导人,也大体如此。1956年中共八大后出任总书记的邓小平,就在半年后的一次讲话中说:“共产党有没有资格领导,这决定于我们党自己。”“共产党的领导够不够格,决定于我们党的思想和作风。”“如果共产党用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态度领导人家,再说共产党能领导也领导不起来。”他还十分肯定地说:“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联系到他后来的讲话,可以说,在共产党领导的问题上,正确的态度应是三句话:坚持党的领导,改善党的领导,监督党的领导。但在反右派斗争之后,党和党的领袖毛泽东却没能在曾取得的认识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前进,甚至丢弃了一度赞成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关于反对个人崇拜的正确思想,使全党和全国人民陷入了对毛泽东的“无限崇拜”之中。在毛泽东失去了党内外的监督的同时,党也失去了群众的监督。人们知道,失去了监督的党和党的领袖毛泽东个人,在“反右派”、“大跃进”和“文革”中,犯了众所周知的错误。当然,中共做为一个历经磨难,具有丰富斗争经验和教训的政党,仍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和智慧,以及优良的思想作风,在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帮助下,勇敢地克服了自己的错误,坚决地纠正了自己的领袖毛泽东所犯的严重错误,制定了正确的政治路线,重新树起了领导权威,并率领着中国人民走上了一条康庄的大道。

个人崇拜是与权力崇拜联系在一起的,当发展到权力崇拜时,就会给全党和全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发扬民主的同时,对权力崇拜进行了批评和抵制。但历史的积习,使这一问题解决起来十分困难。当年,人们常常在“尊重党的领导”,“服从伟大领袖”的口号下,说些违心的话,做些违心的事。在“大跃进”已经遭到失败的1959年的庐山会议上,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多数中央委员和与会人员对“大跃进”的错误是持批评意见的,并在不同程度上赞成彭德怀在会议期间进一步批评“大跃进”的信件的。但在毛泽东发表批评彭德怀信件的讲话后,人们便纷纷转向,批评起彭德怀的“右倾机会主义”和“反党”行为来。在会后的一系列“批彭”的斗争中,以实事求是精神来讲真话的人,遭到了打击和批判,有人为了表示“积极”、“紧跟”,竟在一次“批彭”会议中,动手将在台上敢为彭辩护的某将军拉下来,这位将军便立即成了“彭黄(按:指黄克诚)分子”。在后来的几年中,还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几天前还受到尊崇的高级干部,一旦被莫名其妙地宣布为“反党分子” ,人们对他便立即避之千里,他的家庭也迅即由门庭若市而变为门可罗雀。在这种权贵众人捧,墙倒众人推的政治氛围中,讲假话之风,故做姿态之风,阿谀奉承之风,自然泛滥起来。毛泽东一个人就能发动那场灾难性的“文革”,也就不值得奇怪了。在“文革”期间召开的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上,未被打倒的中央委员和与会人员,对于诬陷刘少奇为“叛徒、内奸、工贼”的荒唐决议草案,竟无一人公开表示反对或异议,只有一人表示了弃权。据参加该会的胡耀帮回忆说,中央委员陈少敏当时趴在桌上未举手赞成,余皆举手赞成。可以想见,当时有众多人会象胡耀帮那样,在举手时经历了多么痛苦的精神煎熬!权威崇拜带来的恶果,由此可见一般。当然,今天已不大可能再出现这种情况了。但权力崇拜的影响,仍然是不可轻视的。相当多的领导干部发现,权力能给自己带来诸多额外利益,即使自己不去索取,也能自动到来。他们有意或无意曲解了“党性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原则。一位从党校调到组织部门工作的负责干部,对昔日的同事说:“原来对什么是党性,什么是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弄不清楚。到机关工作几年后,才懂得党性原则不是空的,指的就是要你顺从上级,让干啥就干啥,千万别把眼睛盯在顶头上司的不轨行为上,连想也不要想,因为那不是咱们下级的事。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也是具体的,那就要体现在与你的上级组织保持一致上,你想监督,能行吗?。刚到机关时不懂这些,光按党校讲的那一套行事,差点成了堂·吉诃德!”这种权力崇拜的观念,已深深影响到了社会的各个群体,连一个初中一年级的小女孩都对她的父母说:“光当知识分子有什么用?一点儿权力也没有!还是当官好,越大越好!。”在这种相当普遍的追逐权力的风气下,领导者与普通群众的关系,上级与下级的关系,不可能是正常的。领导者、管理者、掌权者、上级之不受监督或监督极其乏力,是多年来领导干部中的腐败现象、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如果对权力崇拜的普遍性这一严酷的现实,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萧教授对于今天仍然宣传“新权威主义”这种做法,或许会重新审视了。

(三)决策与后果

1民主功能与腐败天敌

萧教授认为:“当市场经济完善后,┅┅民主才是真正内驱力”,“当民主成为社会内在的需要┅┅”,“条件成熟时,实现向中国特色的民主制度的软着陆。”言外之意就是,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今天,民主还不是现代化建设的内驱力,还没有成为内在的需要。这样,尽管他也讲到在民主建设上党和政府并非无可作为,但他还是要求在党和政府的总的决策上,把民主建设放在后面,理由就是现时代的民主,还不是“真正的内驱力”和“内在的需要”。果真是如此吗?三十余年改革开放的历史表明,党和政府在制定、执行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同时,开始实行了民主政治的建设。邓小平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就突出强调了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一公认的真理。人们知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其以前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是一个真正民主的会议,一扫前此召开的众多会议的沉闷空气,因而做出了正确的、科学的决策。一年后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突出了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并作了许多具体规定。党的十二大、十三大对推进民主的工作,做出了重大努力。三十余年的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无不伴之以民主政治建设的进步与发展。而三十余年在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一些较大的失误在内,也无不与民主政治建设进展缓慢,以及在操作上存在诸多违反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治理、民主监督的原则,违反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有直接的关系。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现象来说,为什么能以持续和大面积发作而又治理效果不佳呢?主要就是没有切实地践履民主原则,特别是民主监督原则,因而没能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有关部门只是在那里忙于制定一些“制度”,以为这就是“制度反腐”,有些领导人只是热衷于号召“自觉改造世界观”,认为这就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事实反复证明,只有发扬民主,实行民主监督,才能解决腐败问题,这就是人们所道出的一个常识:民主是腐败的天敌!这里还可以加上一句:群众是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现象的天敌!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腐败现象是横在深化改革面前的一个强有力的栏路虎,如要深化改革,不能不花大力气解决这个拦路虎的问题。企图绕开反腐败斗争,来“深化改革”,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认为民主现在还不是“真正的内驱力”和“内在的需要”的观点,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在谈论民主建设的工作时,有必要指出,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少宣传个人”,作为克服个人崇拜的重要举措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许多成果。突出表现为党内外的民主意识的普遍提高,自主、自立精神的普遍增强。但应该看到,这些观念的提高和增强,是有限的,并时有起伏。这种“有限”和“起伏”,既与个人崇拜所赖以存在的深厚的社会土壤有关,也与对毛泽东个人崇拜的思想伦理基础认识不足有关。有一个重要的社会心理问题,人们迄今未能做深入的研究:曾经相信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在中青年时代能以对自己的思想道德较为严格要求的政治家毛泽东,何以在晚年,特别是在“文革”期间,鼓动民众对自己的个人权威的崇拜?人们已经找到了社会的、历史的,甚至是世界的、共运史上的原因,却忽视了类似这样流行的口号在他的心理所产生的伦理效应:“毛主席健康就是人民的幸福!”“毛主席高兴我高兴!”“谁反对毛主席就让谁灭亡!”他在接受这类口号时,逐渐形成了这样的信条:原来我的私人利益,就是人民的公共利益,我的身体健康、精神愉快,就是人民的键康、愉快,我的权势欲就是人民要掌权。这样,他在发泄对昔日战友不满以致将其打倒时,便心安理得起来,似乎自己又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了:誰让你反对我了?反对我就是反对人民,我不高兴了,恨你,整你,就是人民不高兴了,恨你,整你,这同我一向主张、宣传的“为人民服务”的最高思想道德是完全一致的,对我来说,怎么做,都不是违反道德规范!毛泽东晚年在思想道德上的重大缺失给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必须在思想理论和伦理道德层面上,认清权力崇拜的危害性。道德问题是没什么可回避的,认为不能用道德规范来要求政治家的马基亚弗利主义是不可取的。对于掌权的官员来说,一定要把私与公,私权与公权区分开来,要使私服从公,私权服从公权。在运用自己的权威时,不能只是要人民听话,而更要自觉地接受人民的监督。要看到即使是才能高超和品德高尚的人,在用权时也可能出现错误,需要认真改正,而不能出于维护自己权威的“政治需要”而拒绝承认和改正,更不能欲盖弥彰,愈描愈黑,一意孤行,一错到底。对于普通群众来说,不但要尊重上级的权威,服从正确的领导,而且要监督上级的权威,批评错误的领导。党的十七大响亮地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任务,既要加强公民的义务意识的教育,又要加强公民的权利意识的教育。而这两个方面的关系完全是辩证的,没有义务意识的教育就不会有正确的权利意识,而没有权利意识的教育就不会有正确的义务意识,两者是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在当今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加强公民权利意识的教育应当突出出来。公民的权利意识加强了,民主监督就会开展起来,权力崇拜才能受到抵制,政治清明才会得以实现。对于一个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学者来说,与其把重点放在宣传政治贤人,并教育人民尊重和服从政治贤人的权威上,不如把重点放在开启民智,设法提高人民的民主精神,特别是民主监督意识上。只有全社会的民主精神,特别是民主监督意识提高了,才能解决萧教授所担心的不是“所有的新权威主义都会自然而然地走向宪政民主”这一难题。

2群众路线与群众运动

萧教授在谈论新权威主义“就其实质而言,基本上是强人政治”的同时,要求广大群众“必须让执政者有比较多的安全感”,“政府有了更大的安全感,就会给社会以更大自由”,“民主才会被当权者考虑并推行”。这就是说,应当把“政治强人”置于广大群众之上,要求广大群众看“政治强人”的脸色行事,如果“政治强人”感到不大安全了,就不会给社会以“更大自由”和推行民主。但是,这样一来,人们不能不问:这种社会关系,是一个人民的国家、键全的社会所应有的吗?不可否认,我党自夺取政权以来,在为人民掌权、用权的过程中,犯了许多错误,特别是从1957年反右派以来,开始走上了左倾错误的道路,以致后来犯了“文革”这样严重的错误,使人民群众几乎处于无权的状态,并成为国际社会中的一个奇特的国家。但在粉碎“四人帮”之后,党开始洗刷自己身上的污泥浊水,领导人民踏上了新的征程,并以新的姿态回归国际社会,真正融入到了人类文明的正常大道,因而在总体上说,成为一个基本上是人民的国家、键全的社会,甚至是一个开始被世界真正尊重、钦佩的国家、社会。今天,面对众所周知的两大社会问题,即贫富差别拉大与腐败现象严重,党和政府正在致力于现代化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并在这一过程中将现代民主精神融入到传统的群众路线之中,将“一切为了群众”和“一切依靠群众”结合起来。人们看到,在党的十八大后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一些腐败现象得到了相当明显的遏制和一定程度上的治理。当然,这里存在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仍然很多,有的需要党和政府首先从思想认识上进一步解决方可。而这又需要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广大群众的督励、批评、谏言、献策,在这种情勢下,谈论让执政者“有安全感”才能使人民得到民主和自由,便带有乞求恩赐的味道,这是不适宜的。

如果说“一切为了群众”的观点,在理论认识上已基本得到解决,问题主要在实践,即人们是否真诚执行了,那么“一切依靠群众”的观点,则在理论认识上还未能真正得到解决。若干年来,针对党政干部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开展了几次规模较大的教育活动,为什么基本上没有解决问题,有的问题甚至愈演愈烈呢?就在于没有依靠群众,只在那里“依靠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制度,自觉改造世界观”,从当时的一些提法如“以正面教育为主”,“不搞人人过关”,“不折腾”,“稳定压倒一切”中即可看出来。那时,领导干部在每一次活动过后,几乎个个平安无事,心情舒畅,皆大欢喜,而这就被某些权威方面赞扬为“维护了稳定,加强了团结”。近两年来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之所以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果,在于注意了依靠群众,这从这样一些提法如 “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 “认真开展批评”,“要有辣味、出出汗、发发烧”,“在阳光下运行”中即可看出。这一次活动过后,领导干部中的多数都觉得自己是在被群众监督的,今后不能太放肆了。这里涉及一个在理论上怎样看待依靠群众的问题,这个问题是必须认真解决的。在革命战争年代,只有依靠群众才能取得胜利,这已为中国革命的胜利所证实。那么在和平建设年代是否需要依靠群众呢?六十余年的历史表明,我国之所以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是与党和政府发动群众参与了建设事业和其它事业直接相关的。而我国所遭到的挫折和失败,则与拒绝依靠群众,只凭“长官意志”,瞎指挥,甚至把群众当成自己手中任意摆布的工具,强迫群众去干违理违规违法之事直接相关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不要担心群众过多参与政治会破坏法制,以致于引起“爆炸”,恰恰相反,群众越是积极参与政治,就越有利于以法治国的方针的实施,有利于制度建设的思想的落实,有利于真正的稳定。这里的参与,当然是有序的参与,有领导的参与,这是人们早已取得的共识。那么,依靠群众是否就要搞群众运动呢?对于群众运动问题,近些年来,无论在官员中,还是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群众中,都存在着严重的误解,以为那就是不要领导,蛮不讲理,破坏法治的一些作乱分子的任意妄为,因而产生了“群众运动恐惧症”,一听有誰说到群众运动就心惊肉跳,“又要搞运动了”成了某些人用来吓虎人的咒语。其实,依靠群众并不等于必须搞群众运动。不可否认,在革命战争年代,群众运动是发动群众的有效方式,每每取得了重要成果,但在和平建设年代,依靠群众便不能以群众运动的方式为主。但这不是说在和平建设年代根本不能搞群众运动,因为对于那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重大社会矛盾,那些无论在掌权者中还是在普通民众中都有强烈反映的重大社会问题,就必须广泛发动群众,形成普遍参与的气氛,朝野议论纷纷,个个献计献策,人人自我革新的局面。其目的是为立新而破旧的,其方法是文明、讲理的,其行动是符合道德和法制的,其结果是建设性的和大有利于社会进步、人民福祉的。多年来,一些人总是拿“反右派”、“大跃进”与“反右倾”,特别是“文革”来说事,证明群众运动的错误和有害,但却不想一想,这些所谓的“运动”是真正的群众运动吗?对于依靠最高领导人的权威,利用群众中极少数“勇敢分子”、别有用心分子和狂热分子,违背大多数人的意愿所搞起的“运动”,与其说是群众运动,不如说是在“运动群众”。而其所体现出来的思想和路线,是不利于社会进步、人民福祉的,这种思想和路线,即使不搞运动,也是错误和有害的。斯大林在三十年代所搞的“肃反”,就没有搞群众运动,但由于错杀、错关了成千上万党、政、军干部和民众,造成了灾难性的后果,并成为日后苏共垮台,苏联解体的原因之一。那么,是否在和平年代搞的所有群众运动都是错误和有害的呢?人们记得,建国初期所搞的“三反”运动,是在党进城后不久,党内和干部队伍中出现了相当严重的脱离群众、贪图享乐、腐化堕落的倾向,少数人甚至已经成了腐败分子,即当时称谓的“老虎”的背景下开展起来的。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正确地发动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群众运动,其所取得的重大成果,至今为国内外绝大多数有识之士所称道。当然,运动初期出现过打击面宽,“老虎”抓得多的问题,但这一问题很快得到了纠正,社会秩序并未打乱,其它工作正常进行,这是亲历者有目共睹的。那么,群众运动是否只在民主程度不高,法制不够健全的国家才可能有积极效果呢?非也。人们知道,六十年代初期的美国,被公认为是法制比较健全的民主国家,但正是在此时,黑人领袖发动了规模庞大的民权运动,当时先后两任总统肯尼迪、约翰逊支持了这场群众运动,约翰逊总统甚至亲自领着一些黑人子弟闯进传统的白人学校入学,终于解决了根深蒂固的种族岐视问题,导致1965年《选举权法》的诞生,种族隔离的状况从此寿终正寝。七十年代至九十年代的韩国,正处于工业化、现代化、民主化的进程中,朴正熙总统发动的“庶政刷新运动”,金泳三总统发动的“廉政风暴”运动,对于治理当时严重的腐败现象,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的中国,既有蒸蒸日上、发展迅速的一面,又有风气不正、腐败严重的一面。后者的顽固、普遍、难治,导致全社会弥漫着利己主义、诚信缺失和犬儒主义等弊病。这绝不是抓一批腐败分子,或进行反复道德灌输所能解决的。如果在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取得重要成果的基础上,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以纠正不正之风和反腐败为中心内容的运动,那就不但具有现实的必要性,而且具有现实的可能性。其所以必要,是因为今天的中国的社会太需要一次大规模的心灵震动了;其所以可能,是因为今天的中国的内外环境太便于党和政府领导一次可控的运动了。运动的目的不是要抓出多少腐败分子和不正之风分子,而是要对全党全民进行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育和精神境界的洗礼!正象近些年来仍有“植树运动”、“学习运动”一类提法那样,可以将其称做“教育运动”,如果顾虑到这类群众运动因为仍有“运动”二字而会引起有些人恐惧的话,那换做“斗争”二字也可。在这场群众运动中,领导干部既是领导者,又是参加者。在做为参加者时,要带头向自身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开火,并在下级和群众面前引火烧身。要从上到下,层层如此,直至一般机关干部、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教师、医生等)和普通党员。其他人,可自愿参加。由于主要是“对事不对人”,在一般情况下,会议的记录或录音,不装袋子(个人档案)。当然,难免也要涉及到有严重问题的个人,即严重违纪违法的人。对他们的处理,要在运动结束后,交由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按既定程序,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在运动中的表现进行。要看到,党和政府已积累了六十余年的经验、教训,会在运动开始前,制定出合情合理合法的政策来,并会随运动的进展情况而予以补充和修正。可以预期,运动过后不久,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各民族的心目中,将不仅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承担者,而且是懂民主、讲诚信、重文明、可信赖的最大群体,我们党在一切进步人类的心目中,将不仅是是全球最大的政党实体,而且有资格领导中国人民走向现代化、民主化的光辉彼岸!

3权威独断与理论创新

萧教授在阐述“新权威主义”的决策时建议:“要用意识形态的‘刀子’,形成威慑力”。从历史教训和现实情况来看,这种决策建议,是不可取的。因为从短期来看,它也许会产生“舆论一律”、“步调一致”的效应,但从长远来看,它却会带来权威独断横行,打压理论创新,政治空气沉闷,乃致剥夺人民的民主权利的后果。在党的历史上,王明教条主义占统治地位的时期,他那个《两条路线——为中共更加布尔什维克化而斗争》的小册子,成了当时关于党的理论和路线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文件。王明等人在意识形态领域所开展的党内斗争,使左倾错误泛滥成灾,党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革命事业受到了重大损害。后来,在毛泽东领导下开展的延安整风运动,清算了王明教条主义和前此的一些左右倾错误,尽管在运动过程中,特别是在运动后期,犯了一些错误,但毕竟使全党的思想水平大大提高了,从而保证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建国初期所取得的伟大成绩。不过,当时党对于不同的思想观点应当采取怎样的态度这一重大问题,还未能深入进行研究,往往徘徊于“对”与“错”,“是”与“非”之间,未能完全避免两极化的弊病。建国后,对与主流言说有别的其它理论,采取了排斥的态度,有时和缓一下,接着又收紧起来。在1957年的“鸣放”中,理论界一些肯于思考问题的学者,对毛泽东的新的教条主义和已经露头的左倾理论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甚至只是委婉的、温和的批评意见,立即被打成了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六十年代前期,对一些学者的所谓“人性论”的批判,所谓“合二而一”的批判,使机械阶级论和“斗争哲学”更加泛滥开来,并使毛泽东的左倾路线更加暢通无阻。及至六十年代中期的“文革”,将毛泽东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这个极左的理论,独树一尊,毛泽东的话,被说成“句句是真理”,稍表异议,常常是立遭批斗和关押,有的甚至身家性命难保。当时的中国,不但没有言论自由,万马齐瘖,而且没有思想自由,犬儒盛行。人们似乎不必、不应、不屑独立思考任何有意义的社会问题,只要“集思想于一个脑袋”,背诵《毛主席语录》就可以了。那时,中国社会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危机,也同经济危机、政治危机一样,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中国人民终于发出了“最后的吼声”,一举粉碎了祸国殃民、不准人民思考、不准人民讲话的“四人帮”,中国大地上出现了历史性的转折。这是一个充满活力的时期,因而是一个最有希望的时期。它的重要标志之一,便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能以自由地思考重大社会问题,并敢于讲话、愿意讲话了!然而,惯性的力量是强大的,如果再加上利益的驱动,便会来得顽固而执着。某些权威人士,在面对新的问题出现时,总是习惯于要求人们把一切思考都纳入到既定的,但已僵化的轨道上来,不准发出不同于主流言说的声音,所谓“要用意识形态的‘刀子’,形成威慑力”的决策便顺势而生了。这里,有必要对这里的“刀子”的指向,进行具体分析。如果指向的是那些诲淫诲盗,鼓吹暴力,煽动分裂,造谣生事(包括所谓“善意的谎言”)等践踏人性、危害社会的破坏活动,无疑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如果指向的是那些与主流言说不同的观点,或对党和政府的某些政策、工作提出的不同意见和批评意见,就是错误和有害的。

那么,如果是用具有较多真理性的马克思主义来做意识形态的“刀子”,进行“威慑”,情况是否会好些呢?这就有必要对马克思主义本身做一简要评论。从历史的大尺度上进行考察,特别对近现代史进行考察,就不难发现,在社会思想领域中大体上有两种理论,一是保守型,一是变革型。在这两种类型中,那一种更好些呢?在一般意义上是不能断定的。保守型的社会思想理论中的优秀者,其社会功能是有利于保存和巩固既有的人类文明成果,适用于社会处于平稳发展的时期。但在社会处于矛盾激化,甚至是到了革命的关头,便显得不大适用了,以致有可能成为旧制度的辩护者,从而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的精神力量。变革型的社会思想理论中的优秀者,其社会功能是有利于快速发展和提升既有的人类文明成果,适用于社会处于矛盾激烈爆发的时期。但在社会处于平稳发展的时期,便显得不大适用了,以致有可能因为“拔描助长”而破坏既有的人类文明成果。当然,两者的划分是相对的,特别是因为两者中的优秀者,都具有科学的品格,而必有共同之处,且能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马克思主义显然是一种变革型的社会思想理论,而且是当时诸多变革型中的佼佼者。马克思和恩格斯既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受压者、掘墓人在理论上的代言人,又是学识渊博,具有科学头脑的学者。他们的理论是在十九世纪中叶,发达国家的无产阶级已经起来反抗资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的环境中创立的。随着阶级斗争的发展,做为变革型的社会科学理论,马克思主义先是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后又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传播开来。二十世纪上半叶的中国,正处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形态,并且是东方各种矛盾的焦点。在对比了国内原有的各种学说和国外输入的各种思潮之后,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终于选择了以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革命为主要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一支——列宁主义。正是在马克思主义的旗帜下,中国革命取得了伟大胜利。历史表明,直到二十世纪中叶,马克思主义都是世界上影响最大和最重要的社会思潮。这是与一个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阶级斗争和革命的形势,直接相关的。特别是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世界进入了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的时代,其间发生了两次世界大战,不但在资本帝国主义国家发生了无产阶级革命,而且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也发生了民族民主革命。人们注意到了这样一个现象:在两次世界大战前后,一些资本主义大国的知识分子纷纷左倾,信奉了做为变革型的马克思主义,甚至信奉了马克思主义的重要一支——更为激进的列宁主义。有的本来过着优裕生活的知识分子,还参加了列宁主义政党——共产党或工人党。但是,到了二十世纪的下半叶,情况逐渐发生了重要变化。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调整了自己的某些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文化关系,科学技术蓬勃发展起来,生产力得以迅速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大大改善,阶级关系得到明显缓和。而多数信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各项事业得到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却在经济、政治、文化上都陷入了困境。在国际关系中,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和平、发展与合作,逐渐成为时代的主要潮流,虽然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恐怖活动的逆流经常出现,不时威胁和危害包括中国在内的国家的安全,但毕竟只是一种支流。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做为变革型的马克思主义,便凸显出自己的局限性来,出现了与时代脱节的倾向,在它的重要一支——列宁主义那里表现得尤为明显。马克思主义在二十世纪下半叶开始走下坡路,以致出现苏东剧变,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多已下台,未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也遭重创的局面。马克思主义理论即使在站稳了脚根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知识分子、大学生乃至干部中,也失去了昔日的光辉。这种现象是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甚至是不以某些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不必特别难过。若干年来,主流言说持有者之所以对这种现象感到惊愕,发生抵触,硬是把它归结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渗透”,前苏联某些领导人的“背叛”,以及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的结果,是因为他们仍然把马克思主义当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绝对真理,认为对它只能是“正本清源”,“消除误读”,“与时俱进”,“发展创新”,而不能说它有局限性,是变革型的理论,更不能说它有错误。他们还抓住1872年马克思和恩格斯说的“一般基本原理整个说来直到现在还是完全正确的”不放,断言“基本原理不变,个别原理可变”。其实,这里的“基本”和“本质”是近义词,借用黑格尔的说法,本质是相对的,某一事物或概念时而是本质的,时而是非本质的,同样,某一事物或概念时而是基本的,时而是非基本的。就是那些被公认为基本原理的原理,也不是不能改变的。以唯物史观来说,从马克思发表对它的有名的经典表述,到恩格斯晚年对这一表述所作的补正,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以剩余价值学说来说,从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的论述,到他在《资本论》第三卷中的论述和他在晚年评经济学家瓦格纳的一本书时对剩余价值的新提法,以及恩格斯为《资本论》第三卷所作的序言,也发生了一些重要的变化。主流言说持有者在把马克思主义当成绝对真理时,还任意扩大其外延,似乎它是包罗万象的,如毛泽东当年说过的“放之四海而皆准”,“包括物理学”在内的,并将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提法,冠以马克思主义的称谓,似乎只要是正确的,就可以和应该套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框架之中。如把新闻观中的“党性原则”,“正面教育为主”原则,也说成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但读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学者都知道,其中很少谈到新闻观,早年谈到新闻事业时,也是重点批评了普鲁士王国的书报检查制度。若问马克思或恩格思在那里讲过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和“正面教育为主”原则,主流言说持有者就会陷入尴尬的境地,即使用“无尽的思辨”,也无济于事。主流言说持有者还常常将自己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唯一化、独断化,在排斥其它“主义”的同时,又排斥对马克思主义所做的不同解释,称这是在“捍卫马克思主义的纯洁性”,这就使自己走的路子越来越窄,并且常常回到左倾错误泛滥年代的流行提法上去了,有人至今还在主流媒体上发表这类“权威”文章。用这样的“马克思主义”,做为意识形态的“刀子”,进行“威慑”,怎么能实现理论创新,更何谈理论繁荣?人们已经注意到这样的现象:对近几年新编的马克思主义教材,无论是干部还是大学生,仍不感兴趣,其重要原因就是没能实事求是地把马克思主义的产生背景、优点和缺点、长处和短处、发展的曲折历程告诉人们,没能依据时代变化的需要,吸纳当代思维的新成果,深入挖掘以往被忽视了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中一些有价值的好思想,从而恰当地调整马克思主义的现有叙述框架,而是把马克思主义当成一种应当虔诚信仰的理论模式灌输给人们,并简单地把既包含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正确部分,又包含有非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科学内容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贴上“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的标签,认为这就是坚持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在讲到指导思想时,没有指出凡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所有正确的、科学的思想、理论、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和非马克思主义在内,都可以和应当用来指导,而事实上,党和政府在领导现代化建设与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也正是这样做的。如果只用“一个主义”来指导,是不可能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历史发展到了今天,环顾世界,各种主义、观点、思潮频仍不断,无论那一种,都不可能一统天下。指望信仰马克思主义的人会越来越多,有朝一日,会成为全世界的“指导思想”,只是一种幻想。最有可能的是,包括马克思主义者在内,各派人士都从自己现有的理论“基地”出发,既保留“基地”的合理内核、科学内容,又在与其它理论的平等交往、批评、辩驳中,互相吸纳、补充、扬弃,共同汇成真理的海洋,在这一海洋中,马克思主义无疑会占有重要的位置,做出重要的贡献。其实,马克思主义在与其它科学理论之间,总有共同点。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活动的早期,强调了他们的学说的特异之处,这对于任何一种新思潮的创立者来说,都是在所难免的。他们后来多次谈论他们的学说与被他们批判的学说的联系,肯定那些他们曾批判过的学说的某种科学性。(有兴趣和时间的读者、网友可参阅笔者发表的关于评价马克思主义的四篇论文,或许有助于对这一重大问题的讨论)现在,如果真的用自称是“马克思主义”的“刀子”,来对其它“主义”或理论、观点进行“威慑”,很难能达到持刀者的目的,而由于违反了党的百家争鸣的方针和违背了共和国宪法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就有可能破坏当前较为安定的局面,以及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成果,而这正是萧教授等“新权威主义者”所不愿意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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