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齐勇:新时代“六伦”的新建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982 次 更新时间:2014-09-02 14:37

进入专题: 五伦   五常   六伦群己   伦理秩序  

郭齐勇 (进入专栏)  


内容摘要:“五伦”有助于传统社会公序良俗的形成,对社会稳定起过重大的作用。人伦关系及其道理的“五伦”与内在道德“五常”“八德”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五伦”,尤其是最重要的“父子”、“夫妇”两伦在现代社会面临严重的挑战。我们可以创造性地转化“五伦”,促进形成现代新型的伦常关系。君臣关系可以改造为同事关系中的上下级关系,应增加同事一伦。还应增加群己一伦,以应对个人与社会、国家、人群之间或陌生人之间的交往,乃至调整人类与天地、山河、动植物类的关系,处理好自我与他者的关系问题。新“六伦”似应为:父(母)子(女)有仁亲、夫妻有爱敬、兄弟(姊妹)有情义、朋友有诚信、同事有礼智、群己有忠恕。


关键词:五伦  五常  六伦群己  伦理秩序


唐代诗人王勃的名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脍炙人口,诸君耳熟能详。人类今天进入了信息、网络时代,新的交通工具与交往方式,使人与人的时空阻隔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但今天有了另外的问题,例如,上句古诗可以倒过来读:“比邻若天涯”。这反映了当代人际疏离的现象。在高层住宅里,住在对面、隔壁单元房的人,楼上楼下的人,彼此不相识。有的小夫妻近在咫尺,却各在自己的房间埋首操作电脑、手机,面对面的亲密交流、沟通中间,徒增了电子媒介。至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同事与朋友之间,个人与社会、国家之间,陌生人之间,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都有了新的面相与新的问题。本文拟从古代“五伦”谈起,试谈今天的“新六伦”秩序的建构,聊备一说,就教于各位读者。


一、“五伦”与“五常”


“伦理”一词最初见于《礼记•乐记》:“乐者,通伦理者也。”郑玄注:“伦犹类也,理分也。”这里的“伦理”指类别条理。那么,人类的社会生活条理,即人伦之理是什么呢?

最早明确指出人伦之理的是孟子。孟子说:“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为)道也,饱食、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又)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这就是俗称“五伦”的由来。上句话中,“契”音薛,相传为殷代的祖先。孟子的意思是,传说中的人文始祖,从教民稼穑开始,重视物质财富的生产,进而教化百姓,使人民懂得遵守基本的社会生活的规范。孟子的意思很明确,人与禽兽的区别在哪里?与动物不同,人类社群有人与人的基本关系、秩序及背后的道德价值。在道德价值背后还有人对终极性的天、天道、天命的信仰。

《中庸》里讲的“五达道”,即修养自己的五条最通达的道路:“天下之达道五……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也就是说,人们正是在最基本的五伦关系中修身成德的。修身成德离不开家国天下,尤其是基本的亲属关系与社会关系。

《礼记•礼运》讲“十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故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这里讲礼治的功能与内核,礼对于治理人心与天下的重要性。此外,儒家还提倡兄友、弟恭,夫义、妇顺,君惠、臣忠。这就指出了“父子、兄弟、夫妇、长幼、君臣相互之间的道德准则。”[1]

汉代以后,“五伦”关系主要沿习《孟子》《中庸》的说法(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这些伦常关系背后的道德价值,父子之间的是慈、孝、仁,君臣之间的是仁、惠、忠、义,兄弟之间的是良、悌、友、恭,夫妇之间的是义、顺,朋友之间的是信、义等。

“五常”指五种基本的道德价值原则“仁、义、礼、智、信”。孔子以前的思想家及孔子本人已分别提出了这些道德原则。[2]子思、孟子明确指出“仁、义、礼、智”四德。西汉贾谊、董仲舒正式提出仁、义、礼、智、信等“五常”之道,将这五种基本道德原则视为人的“常行之德”。东汉班固等撰《白虎通义》和王充撰《论衡》,都指出仁、义、礼、智、信是“五性”、“五常”,重申它们为五常之道和常行之道。“五常”是中华民族最普遍、最重要的道德规范,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另外还有“四维八德”,即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等,也是重要的德目。

人伦关系及其道理的“五伦”与内在道德的“五常”“八德”是有密切联系的,当然也有区别。所谓联系是指,“五伦”指人的社会存在、社会关系,其中包括社会关系、社会角色的道德价值,而“五常”“八德”指人在社会关系中、社会生活中的道德原则。“五常”“八德”贯彻在、实现在“五伦”之中,或者说,透过“五伦”关系的实践,人们可以培养“五常”“八德”。两者之间的区别是:首先,“五伦”的关系是相对的、外在的、实然的、现实的状况,人的伦理角色之间还有交叉(如一个特定的人可以同时是人臣、人父、人子),“五常”“八德”则是天赋的、普遍的、超越而内在的、人的应然的、理想的状况。其次,“五伦”关系是他在的、被规定的,“五常”“八德”却是自我命令的、自律的。再次,“五伦”重在强调伦理关系的和谐,“五常”“八德”强调的却是其中的理念。

自孔子肯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以来,儒家学者一再阐明君臣、父子间的关系都是对等的关系,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间都是相对相关的。在公共事务中,“君不君,则臣就不臣”;在私领域中,“父不父,则子就不子”。其中之“不”字,“包含‘应不’与‘是不’两层意思。假如,君不尽君道,则臣自然就会(是)不尽臣道,也应该不尽臣道(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弒君也)。父子、夫妻关系也是如此。”[3]

传统五伦除君臣一伦外基本都是私领域。当然这个问题很复杂,必须具体历史地加以考察。早期的家国同构,使君臣关系有时也处在公私之间。但总体上,儒家关于公私领域是有区别的:“门内之制恩掩义,门外之制义斩恩”(《礼记•丧服四制》,郭店楚简中也有此句,只是“斩”字为“断”)。门外以义为重,门内以恩为重。从人伦基础来看,父子关系重于君臣关系。处理父子、君臣关系以及两者发生矛盾、冲突时,儒家强调的是具体理性。

在郭店楚简中,“六位”是非常重要的,也就是说,人首先是处于一定角色和关系中的,如此又各有其职其位,相应各有其德,需要按照既定的品质规范而行。关于个人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角色问题,楚简《六德》篇指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以夫、妇、父、子、君、臣为“六位”;与之相应,此六位各有其职,分别对应于率人者、从人者、教人者、学者、使人者和事人者,称为“六职”;此六职又各有相应之德,分别对应于圣、智、仁、义、忠、信,称为“六德”。第二,“六位”之间有内外之别,父、子、夫为内;君、臣、妇为外。第三,“夫妇别,父子亲,君臣义”,“夫夫、妇妇、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极为重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六德》篇中,“为父绝君,不为君绝父”反应了早期儒家学说中最本质、最基础的伦理内容。[4]儒家认为,对于父母兄长的孝悌和仁爱是发自于本心,内在于人性之中的,是人的真情实感。相对而言,“忠”和“信”的普遍性意味更为强烈。

战国时,“五伦”的人伦秩序处于逐步形成的过程之中,这是当时社会整合的需求。汉代文治政府的建立,出于社会治理及“内裕民生、外服四夷”的文治武功的需要,从西汉武帝时董仲舒等开始,朝廷全面倡导“五伦”秩序,有助于公序良俗的建构,对社会稳定起了重大的作用。到东汉章帝时,班固等编撰《白虎通义》,三纲六纪即成为大经大法。这对于形成中国,凝聚中华民族与中国社会,以及使中国人文明化,其中的正面价值大大地高于负面价值。由于问题复杂,兹不赘述。


二、“五伦”面临的挑战及其现代转化


贺麟先生1940年发表的《五伦关系的新检讨》一文很深刻,至今还有意义。他说:“五伦的观念是几千年来支配了我们中国人的道德生活的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之一。它是我们礼教的核心,它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群体的纲纪。我们要从检讨这旧的传统观念里,去发现最新的近代精神。从旧的里面去发现新的,这就叫做推陈出新。必定要旧中之新,有历史有渊源的新,才是真正的新。那种表面上五花八门,欺世骇俗,竞奇斗异的新,只是一时的时髦,并不是真正的新。”[5]

我们谈谈五伦面临的挑战及其现代的转化问题。

父子一伦,特指父母子女之伦常关系,这在今天仍是社会生活的基础。过去人们常说父子是“天伦”,意即任何人都无法选择父母,父母有责任与义务养育子女,子女有责任与义务赡养父母。父母慈爱,子女孝敬,是天经地义的。孝道反映的不仅是自然生命的延续,而且是文化生命的延续,不仅是社会伦理的秩序,而且是内在的道德价值。俗语有曰:“国之良民即家之孝子”;“忠臣必出于孝子之门”。这些话都有一定的意义。家庭是人生最初的学校,亲情是每个人最终的精神港湾。仁爱子女、孝顺父母是生命与生活的切实体验。有了这一体验,慢慢由内而外,由己而人而物,这就是孟子所说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梁惠王上》);“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这是仁爱之心推广、扩充的过程。当前,父母子女的伦常关系面临极大的挑战,包括房产等在内的经济利益的纠纷裂解亲情,老人生老病死的经济负担过重,高龄化社会使超高龄老人的赡养成为大的难题。农村留守老人应得到关爱。在社会养老机制、法律保障的前提下,政府与社会应多渠道、多途径解决老百姓,特别是老人的“养生丧死而无憾”的问题。我们还是要提倡以子女为主,子女、社会与政府共同赡养老人的方式,政府与社会要平抑老人重病、临终与丧葬的高费用,解决“病不起”“死不起”的问题,使收费合理化。全社会都应鼓励、支持、提倡“孝养父母”,并为之提供一定的条件。

夫妇伦理。在大家庭解体,核心家庭普遍化的时代,夫妻一伦尤为重要。有人说,夫妻是朋友。诚然如此,父子也可以是朋友,但夫妻、父子的角色定位及相互关系有特别的内涵,不是朋友一伦可以代替的。在男性中心主义逐渐被扬弃的时代,妇女在家庭、社会作出的贡献及相应的地位与传统社会已不可同日而语。夫妻之间的相互理解、尊重、敬爱与忠诚,仍是最重要的,这是夫妻关系稳定的前提。“二奶”现象对夫妻伦常之道有极大的破坏。离婚率过高,影响社会稳定,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留守妇女问题,离土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夫妇的夫妻生活及其家庭的整全性问题,应得到政府、社会的高度关注。全社会都应积极维护夫妇伦理,维护家庭的和谐稳定。

兄弟一伦,指兄弟姊妹的伦常关系。兄弟姐妹在家庭中的相处,可以从中学习、体验到人与人相处的很多道理,学会体谅、尊重、关爱与谦让。

朋友一伦。先儒有丰富的交友之道,与什么人交朋友,不与什么人交朋友,怎么交朋友,经典、蒙学读物与民间谚语、格言中都有申说。孔子的弟子有子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论语•学而》)朋友之间要讲求信用,但必须是合于道义的事才能守诺、实行。

君臣一伦已经消解,但现代社会仍有上下级关系。君臣关系可以改造为同事关系中的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变得十分重要。现在应建立新的一伦,即同事之伦。善处这一伦有助于职业伦理及乡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军营伦理文化的建设。我们可以创造性地转化“五伦”,促进形成现代新型的伦常关系,尤其是健康的同事关系,以敬业乐群、忠诚度,以及上下级的礼法秩序为准则。这里应体现现代的管理秩序,而在传统道德上则可以借取规范性的“礼”与道德判断的“智”等两个德目。

此外还有师生一伦。《礼记•檀弓》篇明确指出了师生与君臣、父子伦常关系的差别。我们不妨把师生伦理纳入到朋友伦理之中,把朋友一伦细化。


三、新时代“六伦”秩序的新建构


《大学》云:“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里再次阐明了君德为仁,臣德为敬,子德为孝,父德为慈。而国人,即古代城邦中的人,其交往之德为信。张岱年先生说:“这里强调了‘国人’的相互关系,国人的范围又大于朋友,这是《大学》的新观点。”[6]国人比朋友的范围大,其中有大量陌生人。

哲学家张申府、张岱年兄弟的父亲张濓是清朝最后一科进士,辛亥革命后为众议院议员。他晚年曾认为,应在五伦之外,立一种陌生人之间的伦理,即第六伦。

公民社会的交往伦理当然要突破古代的交往伦理。我国台湾地区经济起飞之父李国鼎先生等在1981年提倡建立第六伦:“群己”一伦。李国鼎在《经济发展与伦理建设》一文指出:“台湾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群己关系受到私德败坏的影响,致形成经济进步、道德落后的现象,亟需建立五伦之外的‘第六伦’――群己关系的社会公德。第六伦的作用,在维护社会的稳固、调和与成长,使其成为国民人格不可分离的部分,进而促进生活素质与社会的健全发展。”[7]“第六伦”就是个人与社会大众的关系。李先生等认为“五伦”都是私德,“第六伦”才是公德。他把私德与公德绝对地对立起来了。实际上,私德是基础,私德可以推为公德。中国文化、儒家传统中有丰厚的公德的资源。李先生等基本上还是西化的观点,对“五伦”“爱有差等”的理解是不全面的,对传统伦理、道德与现代化的关系亦缺乏全面、辩证的看法。

韦政通先生引述、评论了李国鼎、孙震先生等关于“第六伦”的讨论,他指出:“‘伦理’不只是关系,还应该包括使这种关系合理化的‘理’。”“近代思想中有一个现成名词可用,那就是‘群己权限’,‘群己’指关系,‘权限’就是使这种关系合理化的理,这是1903年严复翻译穆勒《论自由》的中文书名(《群己权限论》)。”“一个社会既工业化、现代化,在家族亲友之间又保持适度的感情,是可能的;一个社会既讲求法律、制度、契约,又讲求人伦、亲情,不但可能,而且必要,只是各有其有效范围,不得任意扩张。”[8]韦先生又指出:“广义的伦理可以包含法律,法律却不能取代伦理,伦理除法律与守法的问题之外,还大有事在,人间的关系除权利义务关系之外,还有许多复杂的关系,其中有些关系不是靠法律能处理的”[9]较之李先生等,韦先生的看法显然学理性强一些。但韦先生也有把公私德对立的倾向,且把“五伦”作为特殊主义,“第六伦”作为一般主义,也是有问题的。其实,“五伦”的基本精神在当代也是可以转化为普遍之道的。

李国鼎、孙震先生的贡献是提出了第六伦――群己一伦,缺憾是未指出此伦之“理”,且对传统文化的看法有很多偏颇。我们认为,群己一伦,公共道德在现代社会十分重要,建设这一伦常秩序,可以应对个人与社会、国家、人群之间或陌生人之间的交往,乃至调整人类与天地、山河、动植物类的关系,处理好自我与他者的关系问题。这一伦的“理”不仅是“群己权界”,而且更应是“忠恕之道”。

儒家有丰富的群己关系的智慧,有“成己”与“成人”、“立己”与“立人”、“己达”与“人达”之论。在“己”与“人”的关系上,孔子主张“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就是忠恕之道。成就自己是在成就别人的共生关系中实现的。成就自己,同时必须尊重别人,不尊重别人,也不能成就自己。儒家的“为己”、“成己”、“反求诸己”之学,肯定“人人有贵于己者”(《孟子·告子上》),肯定主体的内在价值,肯定自我,并在道德实践和政治诉求上,表现了“舍我其谁”的担当意识。自我的完善与实现,脱离不了家国天下的完善与实现。孔子主张“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论语·宪问》)。《大学》主张,“壹是皆以修身为本”,以“修身”为中轴,把“正心”“诚意”“格物”“致知”与“齐家”“治国”“平天下”联系在一起。这也是所谓“内圣”与“外王”的统一。这种思想传统亦说明了中国人在交往理性上并不会发生困难。中国古代哲学有关群体和谐的话语,路人皆知,兹不赘述。在人与终极的天,人与自然、他物,人与社会、他人,人与内在自我的关系问题上,在人之世代生存的时空问题上,中国文化与哲学有丰富的资源。[10]

在个人与社会、国家、大群的交往上,我们提倡“忠”,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尽己之心,讲求奉献;在个人与陌生人、与他者的交往上,在不同国家、民族、宗教、文化的对话及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上,我们提倡“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推己之心,将心比心,宽容厚道。这就是“群己”这一新伦之“理”。

综上所述,新“六伦”似应为:父(母)子(女)有仁亲、夫妻有爱敬、兄弟(姊妹)有情义、朋友有诚信、同事有礼智、群己有忠恕。


(原载《孔学堂》(中国思想文化评论)创刊号,中文第45-50页,英文第162-171页,2014年8月。)


[1]张岱年著:《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79页。

[2]详见《左传》《国语》《论语》等经典。据《国语•楚语》,春秋时期即使在楚国,也有传习六经的传统。从楚庄王(?—前591年)时期的大夫申叔时回答庄王如何教育太子的资料中,不难知道楚国君臣也重视诗礼之教,强调仁德、孝顺、忠诚、信义等价值的指引。

[3]贺麟著:《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8页。

[4]《六德》篇详见荆门市博物馆:《郭店楚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8年版。又请参见徐少华:《郭店楚简〈六德〉篇思想源流探析》,载《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75-382页。

[5]贺麟著:《文化与人生》,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第51页。

[6]张岱年著:《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79页。

[7]李国鼎、郭为藩、吴忠吉著:《富裕的伦理》,台北“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1991年版,第6页。

[8]韦政通著:《伦理关系的新突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87、190页。

[9]韦政通著:《伦理关系的新突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91页。

[10]详见郭齐勇:《论中国古代哲人的生存论智慧》,《学术月刊》2003年9月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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