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光:各是其是和百家争鸣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85 次 更新时间:2014-06-08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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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光 (进入专栏)  

 

《文汇读书周报》3月4日的“书人茶话”版有一篇文章,题为《艾芜“江上行”一处误改》,其中指出,四川人民出版社于1984年6月出版的《艾芜文集》第三卷里的《江上行》有一处误改,读来颇有兴味。

《江上行》第七章写到高越之在船上吃饭时,见旁边坐着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在抄书,他议论说:“你看,这里还发现个未来的高尔基哩!”在别人提出不同意见后,他又说;“中国是没有那样的环境,同时这船上也没有那样一个藏书丰富的厨子,所以有许多该成高尔基,都埋没了。”原来高尔基12岁到伏尔加河的轮船“善良号“上给一名厨师当学徒,那厨师有许多藏书,他逼着高尔基读书,成为高尔基的第一个老师。高尔基后来说,这“对我的教育起过有力的影响”,所以《江上行》的书中人物高越之才有这一番议论。

也许《艾芜文集》第三卷的编者没有读过高尔基的《我的大学》和有关高尔基生平的著作,不了解这段典故,以为“藏书丰富的厨子”不合常理,“藏书丰富”的,应该是“橱子”,而不是“厨子”,所以把这一句改为“藏书丰富的橱子”。判断错了,也就改错了。

类似这种情况的误判误改,在社会生活中可谓屡见不鲜。由于学识和经历的限制,对事物作出不确切的判断是难免的,如果到此为止,也没有什么关系。但如动手吧它按照自己的判断改过来,这一方面固然是负责任的表现,同时也难免会或多或少地产生不良的后果。社会生活本来就是复杂多样的,不能责怪误判误改者。

我也有一次被误判误改的经历。在一篇文章里,我提到1958年初“被划为右派分子”,一位好心的朋友却把它改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增加了一个“错”字,就和我的原意相反了。为此,我写了一篇小文章,题目就叫《“错划”略辨》,说明“错划”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从1957年到1958年的反右派运动,整个说来就是错误的,既不正确,也不必要。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人,一批批,一桩桩,全都是冤案,没有什么错划正划之别。而运用“错划”一语,等于承认反右运动是正确的必要的,承认的确有一些人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右派分子,是应该划为右派分子的,问题只是运动扩大化了,把一些不是右派分子的人划为右派分子,这属于错划。这就适应了官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口径,却完全违反了反右运动的历史事实。1981年6月经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把当年人们响应“帮助党整风”而提出一些批评建议,说成是向党和社会主义猖狂进攻,并且肯定“对这种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但是反右派斗争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把一批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内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幸的后果。”在此之前,1979年下发的两个关于反右运动的两个官方文件,用的也是“错划”一词。可见,“错划”是用来诠释官方结论的——反右运动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只是“被严重地扩大化了”,才出现了“错划”的失误。如果我们自己也说“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岂不是掉进了官方的陷阱吗?

《江上行》的误改和“错划”虽然都只有一字之差,但可以引申出不同的思考。“厨子”改为“橱子”,是明显的硬伤,没有人会否认这是误改,想来动手修改的编辑也不会否认。“错划”却不同,我的《“错划”略辨》在网上发表后,赞成和不赞成的难友、朋友都有。有些难友、朋友仍然认为,当年把没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人划为右派分子,当然是错划。因为属于错划,改正平反才能成为题中应有之义;不肯定是错划,道歉赔偿的要求就失去了道义的根据和政治的理由。这个说法当然也有它的合理性。我注意到这几年来报刊上和网络上的文章,大部分仍然沿用“错划”的措辞。失望之余,觉得还是应该尊重别人的选择。在“被划为”和“被错划”之间,虽然可以引申出不同的推理,但事实本身没有什么差异。也就是说,“被划为”也好,“被错划”也好,指认的是同一个事物,我认为应该是“被划为”,他认为应该是“被错划”。既然双方都自以为是,那不妨就各是其是。由此推而广之,大至国家前途、社会发展,小至待人接物,家常琐事,都有必要保持各是其是的基本原则,允许人们自是其是。在这里,第一个“是”是动词,意为肯定、认为、坚持;第二个“是”是名词,指的是自认为符合于客观事物的认识,也就是“实事求是”里的已经求得之“是”。

各是其是的涵义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坚持自己所是之是,同时也要尊重他人所是之是。换句话说,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持自己的思想观点,同时也有义务尊重别人的思想观点;既不轻易放弃自己的想法看法,也不强迫别人改变他的想法看法。由于人们所处环境、所受教育及社会地位、物质利益各不相同,或同中有异,因而所接受的影响和所形成的学识认知也会有这样那样、或大或小的差异,这是很自然的。所以,在社会成员之间,很有必要实行各是其是的原则,既保持自己的独立见解,各抒所见,又能尊重他人的观点,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这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在一个社会里,如果社会成员不能各是其是,自己既没有独立的见解,只是随声附和,人云亦云,又不允许别人有独立见解,出现不同意见就横加干涉,社会势必引起混乱,文化大革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在那个荒谬绝伦的时代里,只有毛泽东的“最高指示”是真理,而且“一句顶一万句”,人们只能是毛泽东之所是,不能是自己之所是,不能表示任何不同的看法想法。如果有人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便会被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遭到残酷的镇压。遗憾的是,这种禁绝各是其是的专制主义,长期以来不许批判,不许清算,不许总结教训,以致遗风仍在,至今犹然。表现为:指导思想定于一尊,意识形态纷纷亮剑,舆论导向不容违背,新闻出版杜绝异见,甚至在相对自由的互联网上,也有所谓敏感人物敏感词的禁忌,删除封杀,时有所见。人们没有各是其是的自由,也就丧失了探求真理的自由。

这是因为,每个人所是之是,都是可以变化的,也是必然会变化的。人们从幼儿园、小学、中学到大学所接受的教育,来自书报杂志的知识,社会生活的影响,亲友同事的感染,时时刻刻都在充实着、改变着每个人的所是之是。特别是经过不同观点之间的交流撞击,切磋琢磨,取长补短,有的吸取他人所是,补充丰富自己所是,有的放弃自己所是而接受他人所是。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从无知到有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们又不能总是自是其是,而是要不断吸取他人之所是,以积累丰富我之所是。所以,从各是其是,即每个人的自是其是,各抒所见,到补充、改变或放弃自己所是,形成新的自是其是,展现了人们认识真理的辩证过程。贯串于这个过程的,则是百家争鸣。百家争鸣是由各是其是达到认识真理的桥梁。

遗憾的是,自从毛泽东提出百家争鸣的方针以来,五十七年过去了,至今仍然没有成为现实。八十年代在“反自由化”和“清除精神污染”的夹缝里,曾经闪烁过微弱的争鸣之光,却在八九年的坦克枪炮的轰鸣声中悄然熄灭。钱学森的世纪之问:中国为什么出不了大师,答案就在这里。

百家意味着结社自由,争鸣则必须有新闻出版自由。就百家而言,具有独立见解的一家之言,可能出自一人,更多可能是出于数人、数十人、数百人的共识,在取得共识和参与争鸣的过程中,就会形成一定的流派,结成一定的社团,甚至以有组织的形式参与活动。至于争鸣需要一定的载体,就更不用说了。书报杂志的自由出版,可以把无数各是其是的思想观点,传播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相互交流,相互驳难,从而促进文化和科学的发展与繁荣。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各家学术争锋,给我们民族留下辉煌的历史记录和丰富的文化遗产。欧洲大陆的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开启了现代文明的先河。这些光辉灿烂的先例昭示我们,百家争鸣对于民族和国家的兴旺发达,是何等重要。

中共十八大提出12条核心价值观,并为培育和践行这些核心价值观而开展大力宣传。宣传固然必要,但更重要的是要发动亿万民众,进行一场广泛群众性的大讨论,切实做到百家争鸣,通过百家争鸣来培育核心价值观,在百家争鸣的基础上践行核心价值观。而要切实做到百家争鸣,就需要开发报禁社禁,实施宪法规定的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在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的条件下,切实开展百家争鸣,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必不可少的必要条件,也是产生大师级人才的必不可少的必要条件。

这是一个极其简单的真理,洞如观火,为什么我们那些领导人就视而不见呢?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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