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运这两个字,在普世价值的体系里,似乎总保有着闪耀夺目的外形。学生,作为未来的知识阶层,经受过现代教育洗礼的群体,如果能有勇气承担起社会公义的使命,捍卫平等、多元、自由、开放的价值,当然值得人们的尊敬与推崇。但是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事,其基本逻辑本来就是“正义,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那些凡是看到“学运”二字就同情心泛滥的文人墨客,和那些一意操纵“学运”,煽惑学生,鼓动极端化倾向,希求火中取栗的幕后黑手一样,都注定是要扭曲学运本身追求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的高洁精神的人。
自阿拉伯之春运动以来,基于网络的公民串联请愿示威活动屡见不鲜,蔚成风潮,就算是在宣称自由民主堡垒的美国国内,也接连发生过位于意识形态光谱不同端的茶党(Tea Party)崛兴,和占领华尔街(OWS)等运动,对于未来影响不可说不深远。应该坦率地承认,对抗性民主(antagonistic democracy)和全民式民主(plebiscitary democracy)的确已经可算是现代民主光谱里的一种常态,而对抗性民主与程序性民主(procedural democracy)之间充盈的紧张与交锋也是一个全球性的现实问题。
同样地,贸易保护主义也是一个全球性的思潮,在世界各地轮番上演,台湾面对中国大陆强大的经济实力和产业动能,有此一忧,不能说就一定是不合情理的(不过,切须认识到现行服贸协议文本中大陆政府实际已向台湾作出大幅度的让利,而如果大陆异日民主化实现之后,能否做出此种同等的让利则仍系很可怀疑的未知之数)。
但是,反服贸学生长期占领最高立法机构,致使公帑虚耗,议事瘫痪,政局震荡,并试图强行冲击行政院,迫使行政中枢停摆的这种张狂行径,恐怕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是一种值得被理解与同情的现代民主行为(更遑论其背后在野党的刻意操弄与推波助澜),而从其文宣攻势反映出来的大量非理性(unreasonable)与反理性(counter-rationalism)化诉求的实质上看,甚至根本就是一种有违法治(rule of law)精神的极端民粹主义行为。
有的人可能要以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的视角来为反服贸学生辩护开脱(在此,我们且不论直接民主中暗藏的非个人化与异化因素,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Jeremy Waldron: Law and Disagreement, p109),但是试问,寰宇之内哪里的公决(referendum)或法律动议(initiative)是以瘫痪其分权结构中的立法机关为前提而实现的?这简直是天下最荒唐的事。
进一步说,到底何为真正的“人民主权”?也许很多参与反服贸运动的学生的政治理论(political theory)课是只学到卢梭就完结了罢(更何况卢梭本身也绝不是仅仅只有激进的一维面向而已),竟然貌似连代议制民主(representative democracy)与宪政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的核心精髓都浑然不知。民主的建设与推展岂有可能只一句“人民主权”就得到全盘解决?这是非常幼稚的想法。正如美国已故政治学者谢茨施耐德(E. E. Schattschneider)曾讲过的,民主的重心应当被置于社会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所扮演的角色问题,而不是草根阶层层面自发产生的运动或行动上(谢茨施耐德并非否定这些运动的合法性),民主的问题在于选择性,在于一个稳健的责任与信任系统(the Semi-Sovereign People, p.138)。如果马英九、江宜桦们真的失责于这个系统,等待他们的也将是未来历次、各种选举的考验,而不应是现在这种占领“国会”殿堂二十余天的失序局面。台湾人民可能会抱怨政府体制在流动性上的僵化,但这不是民主本身的问题,而仅仅只是制度选择与设计层面的问题(更何况这是否真是个问题还需两说),如要改变这样的问题,也大有合法的管道和路径可以去走。
台湾现行的代议制民主与“宪政民主”直承上世纪辛亥革命以来的民国法统,中间经过历次从威权主义向自由民主模式的不断转型(绝不仅仅只是台湾岛内1980年代以来的民主转型而已),延绵至今,离开这个百余年的历史嬗递背景侈谈人民主权,无异于痴人说梦,缘木求鱼。一个有气魄、有操守的知识分子,是不应该去扭曲这些历史印迹的。进而言之,就算我们只关注岛内1980年代以来大潮迭起、波澜壮阔的民主化转型历程,客观上我们也应当承认这并非一党一派之努力所得,而实系全民共进之结果。难道又有谁能从本质上否定所谓“国大废除”、“双首长制”、“半总统制”、单一选区两票制等种种这些现行基本政治设定,不是凝聚朝野共识、综合诸方妥协之后所得结果?岂可一句“公民宪政会议”之类的空洞口号就绕过,乃至于僭越所有实质性的既有制度设计与安排?(实际上,如果类似“公民宪政会议”是完全绕开政府层面而展开与进行,并又在结果上最终影响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与出台,那么,可能性最大的场景就是:叫得最凶,哭得最狠,组织得最周延,盘算得最精密,协调[coordination]工作做得最出色的孩子才有糖吃,但如此一来,代表性何在?)
代议制民主本身是一种很纤细精密的,需要人民去尽力维护的东西,就如汉娜?阿伦特所说的那样,当一种极权主义样式的思潮试图侵入代议制民主体制时,它一方面会极力宣称并使越来越多的人相信议会多数派是虚假的存在,是不足以反映举国政治现实与真正民意的,一方面又可能会使那个本来就相信多数人统治(majority rule)而非本党自有纲领的政府变得软弱和松动,变得逐渐失去自尊与自信(Hannah Arendt: 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 HBJ Book, 1973, p312)。而回顾中国,近代以来,与其说是在建设民主的轨迹上跌跌撞撞,不如说是过早地对建立完备精密的代议制产生了过多的戒心(参阅笔者:《也谈“议会制”》一文,刊于上海《东方早报?上海书评》),对中国近代史的研读和体察也将告诉今天的台湾民众,在现有的自由民主体制下以抗议政府施政方针之名,无限上纲上线,演化到对立法机构占领、对行政机构冲击,实在是一种很野蛮、无知与落后的行为。
既然有代议制民主与“宪政民主”的深厚历史基础,在面临聚讼纷纭时就更应该知道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身诉求。美国可说是当今世界自由民主阵营里摇旗呐喊的主帅,其“人民当家作主”的呼声响彻全球,但就在美国,其对于自身代议制与宪政框架的尊崇与捍卫也是举世闻名,也正因为这种持续的立场,才调和了“人民主权”与日常政治运作之间客观存在的歧异与落差。美国的强违宪审查(Constitutional review)机制声名远播,其基本逻辑就是:人民对立法机构的决议可以进行依据宪法的规管和限制,而这种规管的具体权力被寄予司法机构,司法机构依据宪法宣布哪个具体法案是违宪的,或者在两个相冲突的法条中,应当以哪一个为准(Essays in Constitutional Law, Vintage Books, 1957, p66)。此种设计之源流,亦实肇始自美国联邦党人有关联邦层级的司法机构的看法。彼等认为,司法机构的职责本就应是唤醒公众对“何为其真正的自身利益”的深刻确切的认知(Sotirios A. Barber et al: Constitutional Interpretation, p. 55)。虽然美国和台湾一个是总统制加联邦制加两院制,一个是“半总统制”加“共和制”加“一院制”,但一些政治的基本原理说到底还是遥遥相通的。放眼台湾岛内,人们一边抱怨着各种“司法黑幕”,一边幻想着无限制的“人民主权”,一边更无视着“五权分立”的事实存在,吾未能见其明也。
不客气地说,今天的台湾反服贸“占立院”学生毫无疑问是在用不切实际的无政府主义和民粹主义模式,疯狂破坏岛内既有的自由民主制度,干扰“宪政”分际,践踏“权力分化”原则。这一切,并不能因为张庆忠委员在程序上可能存在的瑕疵而得到正名(遑论此前在野党长期非理性杯葛与延宕议事进程),这一切,更可说是叫亲者痛,仇者快(读者可以参看大陆微博上大量网友对反服贸学生的惋惜与不满之情,更有甚者,强烈要求北京主动撤回服贸这一对大陆而言“不平等的协议”,任由台湾自生自灭)。
现代教育的核心要义之一,即是批判性的理性的思维,亦即陈寅恪先生所说“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心志脱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反服贸学生们盘踞“立法院”,砸匾辱旗,拉帮结伙,连日不散的背后难道不正是“俗谛之桎梏”使然么?美国已故宪政理论学者Charles McIlwain曾写道:当政府的权利被不适切地过度强调时,个体的权利就常常会受到威胁;但当后者被过度强调时,政府也会随之变得孱弱,以至于无法履行基本的维持社会整体秩序的义务,政府与个体其实都有着各自的权利与义务的分际(Constitutionalism: Ancient & Modern, p.136)。 反服贸学生们应该勇于拿起这个标准检视一下自身的行为。如若不然,引发的后续连锁影响确令人忧虑,是如Charles McIlwain曾在另一处警示道:历史上那些失败而沦落的政府体制中,真正邪恶的(wickedness)只是少数,由软弱(weakness)而陨落的才是相对的多数(Constitutionalism & The Changing Worl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9, p.276)。
逢中必反,流毒远矣。岛内的政治现实毫无疑问是长期受害于意识形态本位的“去中国化”论调持续延烧所产出的苦果,这样的论调不仅违背历史,违背现行“宪政”框架,而且违背台湾人民自身的福祉。(有趣的是:如果现在台湾的行政机构是由民进党主导,“立法院”是民进党为大,而大陆又以相同的方式向他们释出与服贸协议类似的利好因素,他们大概早就不顾一切,悍然签署了,哪还有暇管你学生死活。)在这个时候我们更有必要回顾台湾现行“宪政”框架奠基者之一张君劢先生的民族主义观的自由民主愿景,今日自由民主在台湾遭遇的困境,很大程度都是由于最基本的家国认同体系上的混乱和失序。我再次提醒反服贸学生们注意一个基本事实:在上世纪40年代二战结束后,台湾是一洗五十年殖民地苦难,作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享受战后新秩序中“五大国”之荣耀的,1946年诞生的“宪法”也有台湾本省代表的积极参与。在国际上,这一二战后新秩序绵延于今(现在大陆官方也不再否定国府领导抗战的核心角色);在台湾岛内,46年“宪法”框架虽迭经“修宪”,其本文仍昭昭纸上,所有“去中国化”、“逢中必反”都是在对这两个基本事实做重复的犯罪,吾人何能助纣为虐,贻害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