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创办史实考源》是研究北京大学早期史的重要著作,由北京大学出版社于1998年首版,2008年出修订版。笔者发现其中有两处内容有待讨论,列于此。
(一) 修订版第100页:刘坤一、王文韶、张之洞各为强学会捐资5000两黄金。第102页有李鸿章起初想“以三千金入股”,此处“金”是货币单位,通常把一两白银说成“一金”,而不是一两黄金,所以上两处都是指白银。当时金银比价约为1:30,若如书上所说,如果四人认捐或入股总额高达18000两黄金,约合54万两白银,那无疑是一笔巨款,因为该书第176页说,京师大学堂的常年经费约19万两,开办经费(包括建筑学堂、购买图书仪器等)约35万两白银,也是54万两。一个强学会用得了那么多钱吗?
(二)修订版第 107页:“梁启超早在光绪十年就曾赴英、法、德考察过教育,立志为振兴新学做贡献,他后来回忆道:‘余于光绪十年回英,默念华人博习西学之期,必已不远,因拟谒见英、法、德等国学部大臣,请示振兴新学之道,以储异日传播中华之用。’”
光绪十年即1884年,此年梁启超实岁11岁,还是个小孩子。他如何能远赴欧洲考察教育并谒见学部大臣?查梁启超年谱,知其赴欧是在1918年,由此推知此处所引史料有误。现将梁启超《续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中关于此段内容的文字摘录如下:
恫乎英士李提摩太之言也,曰:“西官之为中国谋者,实以保护本国之权利耳,余于光绪十年回英,默念华人博习西学之期,必已不远,因拟谒见英、法、德等国学部大臣,请示振兴新学之道,以储异日传播中华之用。迨至某国,投刺晋谒其学部某大臣,叩问学校新规,并请给一文凭,俾得偏游全国大书院。大臣因问余考察本国新学之意,余实对曰:‘欲以传诸中华也’,语未竟,大臣艴然变色曰:‘汝教华人尽明西学,其如我国何?其如我各与国何?’文凭遂不可得。”又曰:“西人之见华官,每以谀词献媚,曰:‘贵国学问,实为各国之首’。以骄其自以为是之心,而坚其藐视新学之志,必使无以自强而后已。”
梁启超文所引内容全是李提摩太的述说,而《北京大学创办史实考源》却将其看成是梁启超自己的回忆,从而造成史实错误。另外,第163页,又说梁启超考察欧洲的大学教育,写出了大学堂章程,也来自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