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洗冤是法律人的社会责任——《你好,真相!》读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56 次 更新时间:2017-08-07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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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国家剥夺你的生命时,你会有什么感受?”,这是丹•伯里克在主题为《重生》的系列画作展出时的一句导语。“重生”,带着生命轮回的厚重,对于诸多经由美国“洗冤工程”组织而获得清白与自由的无辜者而言,确实构成了新生命的起点。然而,且不管还有多少人依旧蒙冤狱中,就是那些幸运出狱者,其生命代价依然极其高昂:一边是数十年的监禁乃至于死刑威胁,另一边却只是苍白的无罪宣告和10美元路费,而展现在他们面前的却是全然陌生的社会环境、铭心刻骨的内在创伤以及日益困难的生命规划。“洗冤工程”救出了他们,但还必须继续帮助他们。而那些冤案制造者,无论如何承担责任,是否能够有力补偿这些无辜者永远逝去的青春与幸福?国家刑事司法体系面对这些无辜者的目光,将不寒而栗,彻底丧失制度自信。

《你好,真相!》不是专业化的刑事法学著作,不是案例教科书,而是一部特别的艺术集,收集了“重生”主题的13个故事和“心声”主题的28个故事,通过职业画家丹•伯里克和28名蒙冤者的艺术创作,生动再现了美国刑事法治的当代形象。当然,洗冤者并不是革命者,他们诉求的只是美国法治系统的“升级”而非“卸载”,他们所展示的是现代形式法治的固有局限,是任何意图建立现代法治的国家都无法绕过的系统性风险。


真相:超越程序正义的实体诉求


程序正义救了辛普森,但并非每一个嫌疑人都如他那样幸运。《你好,真相!》展现了那些被美国的程序正义“错误”定罪的人的洗冤过程及其心理状况。

这是笼罩着程序正义神话的美国的法律故事。对于所有的无辜者而言,他们不再可能相信所谓的程序正义,因为正是这一套标榜为正义的程序将他们“错误地”送入了监狱——人间地狱。他们要求的是“真相”,是超越程序正义的实体正义,是经由社会援助、司法再审、证据复核与DNA技术鉴定而抵达的关于法律是非的明确判定。《你好,真相!》一书敞开了美国刑事司法体系的巨大“错案”漏洞,凸显了程序主义法治的系统性缺陷,但这不表示这些洗冤者和蒙冤者对美国法治的彻底失望,他们基于不利处境的艺术创造和心声所反映的是对法治不完善的控诉,是对法治系统升级的期盼。这种复杂的心理结构在书中的一幅《扛着国旗的黑人》的画作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尽管他被刑事司法系统欺骗了,但他手里仍扛着美国国旗,因他内心依旧热爱这个国家并为他的祖国自豪。”错案没有损及美国人的公民宗教和宪法爱国主义,这是美国人进行自我反思与制度修复的精神基础。

为什么程序正义会出错呢?该书的众多故事给出了不同的原因:职业律师的无效辩护;鉴定人的错误;警官的破案压力;检察官与法官的不当行为;目击证人的伪证;财富地位和种族身份在司法中的潜在影响;回避错案责任的“将错就错”逻辑,等等。这些错案因素与法国刑辩律师弗洛里奥《错案》一书中的类型结构极其相似,表明程序法治的缺陷并非国别特色,而是普遍现象。

该书启示我们,在建构现代法治过程中,程序正义只是必要和初步的条件。如果缺乏有效的程序制约机制和程序责任分配,缺乏全社会对真相的正义追求以及强大的社会援助系统,那么错案连连就不是遥远的故事。


洗冤工程:法律人的社会联盟


如果没有强大的“洗冤工程”提供法律援助,书中提及的蒙冤者可能没有机会洗冤、展现自己的“重生”历程并加入洗冤者行列。这是美国公民社会的力量,其核心是公益法律人。法律人的传统形象是将法律知识与法律程序复杂化并垄断法律诉讼利益的职业食利者,边沁曾激愤地称这些人具有“邪恶利益”。然而,这只是法律人的一个面向。公益法律人是另外一个面向,他们往往是成功的律师或法学教授,其收入和道德水准超越了一般性的职业竞争层面,以“积极公民”的形象并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从事公益性的法律援助。“洗冤工程”便属于这一类公益法律人。

这是法律人的社会联盟,是法律主题聚集下的公民社会,是一个有着长期组织与行动传统的法律人网络。他们的个案援助是以职业知识为基础的非职业行为,不以个人职业利益为依归,而以个案救助及其公共政策效应为考量。他们是美国民权之友,在著名的“布朗案”、“罗伊案”等民权案件中均有出色表现。本书的相关案件尽管不是影响巨大的全国性宪法案件,“洗冤工程”也主要是州层次的地方性组织,但其公益取向和法律援助价值不可低估,甚至更为重要,因为它们针对的案件更多,对当事人的援助覆盖面更宽。

同时,他们的援助也不限于单纯的法律援助,还包括长程化的情感抚慰与生活救助。他们并不是将蒙冤者拯救出监狱即告终了,而是吸纳这些蒙冤者组成一个超越单纯法律人的更强大的社会援助联盟,以真正“公民社会”的力量来拯救更多的蒙冤者,来补救美国法治系统的种种漏洞。本书所刊出的各种画作曾在辛辛那提市“通向自由秘密之路”国家纪念馆公开展出,所有收益将用于洗冤工程的整体议程。

在洗冤工程的组织网络里,我们看到了功成名就的法学教授和大律师,也看到了名不见经传的法学院学生、普通社会义工以及来自蒙冤者的志愿者。他们以公益法律人为内核构成了一个特别的公民社会网络,这一网络在在法院之外构成了非制度化的“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可想而知,即使在美国这样一个法治成熟的国家,如果没有这样一种隐在的社会防线,程序化、职业化与高度体制化的司法错误如何有效纠正呢?大量蒙冤者如何洗冤呢?成熟的法治显然离不开以法律主题聚集的公民社会的滋养。


DNA鉴定:新技术时代的法律真实


本书所载案例中有一半以上是通过再审程序中的DNA技术鉴定而翻案的。程序主义法治观的一个预设前提是,司法程序无法在限定的时间与技术条件下认知案件的客观真实,只能通过建立正当程序与证据规则来呈现案件的法律真实。这在刑事侦查与鉴定技术相对滞后的“法定证据”时代确实代表了一种进步的法治观,有效摈弃了传统“神示证据”的原始蒙昧和法官的罪刑擅断。但程序本身无法克服误差,而当这种误差因为程序的复杂化、司法主体的多元化以及司法责任的回避逻辑而日益放大时,对此种法律真实观的理论评估就会重启。

洗冤工程援助的大量案件从程序来看未必不符合现有法律标准,但人们依然相信它们是“错案”。这时就不能简单援用程序正义的神话来说服公众,尤其不能说服具体的蒙冤者,因为尽管程序正义相对于其他裁判体系已经大大减少了错判,但就蒙冤者而言则意味着直接的人生灾难,对公众而言则意味着不确定的法律风险。所以,人们从来没有放弃对突破程序层面的“真相”的追求及对支撑这一追求的技术条件的期待。

DNA鉴定在某种意义上回应了人们的“真相”偏好,将依赖程序的“法定证据观”向依赖实体真实的“科学证据观”推进。在DNA新技术时代,程序意义上的法律真实观不再能够豁免其追求实体真实的义务。洗冤工程的援助就是通过社会动员来推进这样一种新的法律真实观。他们的努力获得了立法上的回应,美国诸多州引入了DNA保全法案,以支持蒙冤者及洗冤工程组织的洗冤努力。

这本以洗冤为主题的公益法律书乍看触目惊心,再看充满了理性和真知灼见。我们能够从中获得丰富的法治教益和行动启示,在推进程序主义形式法治的同时必须注意鼓励和培育法律主题聚集下的公民社会的建构。没有形式法治的权威司法是可怕的,但缺失社会监督与参与的形式法治也是可怕的。《你好,真相!》启示我们,人类对法治的完善追求还在途中,法治还在持续考验着每一个现代民族的制度理性、社会良知及其行动能力。


(本文原载《法治周末》2013年9月12日,发表时略有删节,作者系北航高研院讲师,法学博士,评论书目为特雷莎•马丁内斯-莫尔韦恩 主编:《你好,真相!——蒙冤者的告白和他们的故事》,陈效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7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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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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