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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冤案研究应从日常司法的关于“是否存在冤案”的对立认识入手,而非“公认冤案”。而发生对立认识时,基于角色担当和功能作用的理由,应主要支持司法活动。社会公众及个人,在冤案对立认识及日常活动中,也有自己的行动责任。卡夫卡《审判》是展开这些探讨的极佳素材。
关键词:冤案;司法活动;法律与文学;社会责任;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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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wenho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5026.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