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社会科学的“理论”是一个逻辑体系,这个逻辑结构是建立在先验性的、确切成立的命题之上的。从这些确切性的命题出发,可以推导出确切性的结论,如哈耶克从知识的主观性、分散性和地方性出发,得出“计划经济”不可行的结论是有普遍适用的。同样地,斯密提倡自由市场,反对重商主义的理论体系也是以人是“自利的”(准确地说是“自爱的”)、人都想改善自己的处境以及人都有交易的倾向等三个命题为基础的。
从逻辑中推导出来的结论并不是时时刻刻都会在现实中得到彰显,而很可能是隐蔽的和长期的,而经验往往是暂时和局部的,所以,不能用经验去证明或证伪理论的对错,比如,在上世纪30年代,苏联的计划经济非常成功,西方国家也纷纷效仿,苏联“经验”的成功迷惑了不少人的眼睛,特别是那些坚持使用“经验”方法的新古典经济学家,如萨谬尔森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都还在为苏联的经济模式唱赞歌,直到苏联的崩溃才使他们改变看法,而提倡先验方法的米塞斯等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家在苏联计划经济刚刚兴起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就对计划经济模式提出了警告。
很大程度上,可以认为社会科学是关于人的心智活动的,而人的心智活动难以被观察,而“理论”的好处是使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不必借助于经验的观察,就能看见“看不见的”,也就是说,使我们超越了现实,看到更为本质的东西而不至于被暂时的经验所迷惑。
但包括经济学在内的社会科学不是凭借几个命题就可以进行推导的“黑板科学”,“经验”对科学研究来说绝不是多余的。首先,社会科学是关于经验事实的科学,是为了更好地理解经验现象,为此,需要寻找确切的因果关系。如上所述,逻辑可以告诉我们因果关系,但是逻辑告诉我们的因果关系是不全面的,现实是多维度的逻辑关系的集合体,社会现象的复杂性正是在这里,我们不能认为掌握了少数几条必然正确的公理,就掌握了理解复杂现象的全部理论,我们需要通过经验观察去发现其他可能存在的逻辑关系,以丰富对现实的理解和理论本身。
其次,先验方法中,作为逻辑推导之源头的“命题”也不是上帝事先就放在人的头脑中的,而是人们通过对经验的观察发现或总结出来的。能否发现或总结出更具有根本性的命题,把先验的命题往更为正确的方向推进一步,是判断一个社会科学家研究能力的重要标志,也是理论创新的重要方面。
从上面两个方面来看,“先验的”其实也是“经验的”。经验可以弥补理性的不足,人不是全知的,人的理性是有局限的,这导致一个明显的事实,那就是我们不可能拥有终极的理论或某种绝对的知识,诚如米塞斯所言,“科学并不给我们绝对的和最后的确定。它只在我们心智能力和科学思想当时造诣的限度以内,给我们某些确信。一个科学体系在寻求知识的无尽进程中,只是一个中途站。” 既然如此,那只有借助于经验事实,才能完善理论。与米塞斯类似,哈耶克也指出人的“无知性”,因为无知,所以才需要“学习”,而“学习”是经验性的。
所以,我们要反对的不是经验主义,而是被滥用的经验主义。在经济学研究中,滥用经验主义的“恶习”非常严重,很多人做研究就是建个模型,找一堆数据,去证明或证伪某个与他想解决的问题相关的假说,而不去考虑他所研究的问题在理论上是否成立,这种经验主义的方法一般来说无法提供确切性的新知识。“经验”不等同于“验证”,经验方法应该建立在对既有理论的理解之上,是服务于理论而非服务于研究者随意确定的假说的。
滥用经验主义的另外一个恶果是使社会科学退化为技术性的自然科学,使不少人误认为自然科学的方法也可以原封不动地照搬到社会科学中,殊不知这是两门完全不同的学科,在方法论上是有重大区别的,哈耶克在《科学的反革命》一书中对此早有批驳。
以上的讨论也表明,“先验”多一点还是“经验”多一点,不构成判断理论优劣的标准,判断理论,除了要看逻辑的自洽性和假设的可靠性之外,更应该看理论能否很好地帮助我们解决问题,或者说能否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现实。
(作者系浙江工商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