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作《齐国革命与中国的宪政》一文发表以来,不少读者读完后对“最早最良的宪政在中国”感到吃惊,震撼,怀疑,存疑。确实,我们的知识体系中,宪政就是产生于近代英国,齐国早在两千六百多年了就实施宪政,怎么可能?为何历代学者都不知道?
为了帮助读者了解齐国的真实情况,我补发了45000字左右的长文《齐国的市场经济与人类第一部政治经济学巨著<管子>》,主要从经济学的角度帮助读者理解齐国的宪政。但是,此文还不足以回答“世界最早最良的齐国宪政:为何谁也不知道?”这个问题。为了释疑解惑,笔者再写此文,希望对读者有进一步帮助,加深对《管子》重要价值的认识,引起学界重视对《管子》的研究。对齐国宪政的发现,对《管子》王道政治经济学的发现,对《管子》思想文化价值的再发现,将导致对中国哲学,政治、经济学、历史学、文化学术的许多重要部分的颠覆。正如当年胡适断定《管子》是伪书所预言的那样,《管子》一旦认定为真书,将“便把诸子学直接间接的渊源系统一齐推翻”:[1]
“管仲生当老子、孔子之前一百多年,已有那样规模广大的哲学。这与老子以后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的思想发达史,完全不合。故认《管子》为真书,便把诸子学直接间接的渊源系统一齐推翻。”
言归正传,“世界最早最良的齐国宪政:为何谁也不知道?”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回答《管子》这本书是不是真书。
一、胡适以实证史学之名否定《管子》,开了中国文化自宫的恶劣先例
什么是真书?
胡适是这样定义的:用谁的名字冠名,就应该是谁写的。如果是他写的就是真书,不是他写的就是假书。
胡适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据此定义将许多中国文化典籍断定为伪书:
“表面上看来,古代哲学史的重要材料,如孔、老、墨、庄、孟、荀、韩非的书,都还存在。仔细研究起来,这些书差不多没有一部是完全可靠的。大概《老子》里假的最少。《孟子》或是全真,或是全假(宋人疑《孟子》者甚多)。
依我看来,大约是真的。称“子曰”或“孔子曰”的书极多,但是真可靠的实在不多。《墨子》、《荀子》两部书里,很多后人杂凑伪造的文字,《庄子》一书,大概十分之八九是假造的。《韩非子》也只有十分之一二可靠。此外如《管子》、《列子》、《晏子春秋》诸书,是后人杂凑成的。《关尹子》、《?冠子》、《商君书》,是后人伪造的。《邓析子》也是假书。《尹文子》似乎是真书,但不无后人加入的材料。《公孙龙子》有真有假,又多错误。”[2]
胡适这段论述包含的真书定义就是“用谁的名字冠名,就应该是谁写的”。
按胡适这个定义,全世界古代大多数文化经典都是假书。因为,大多数都不是本人写的。《新约》不是基督耶稣写的,所以是伪书,《古兰经》不是默罕默德写的,所以是伪书,大量的佛经都不是释迦摩尼写的,所以都是伪书,于是很多人类文化典籍就可以因此轻率的枪毙了。还剩下什么是真的呢?就胡适写的的是真的!
冯友兰对古人著书立说有如下论述:“古人以为著作之目的,在表现真理,只求将真理传诸后世,至作者为谁,则认为无关重要(西洋中古时亦如是)。如《庄子》等书,最初皆为零碎之篇章,经汉人整理,始成为‘书’。刘向刘歆父子即为从事整理先秦之学术者。逮经整理后,讲庄子一派之学之书,即称为《庄子》,讲墨子一派之学之书,即称为《墨子》,并不以其书为系庄周墨翟所手著也。乃后来不察当时情形,误认为《庄子》即为庄周所手著,《墨子》即为墨翟所手著,因启疑古者之疑。若此种误会一经解释,则疑古者之说,亦不成立,所谓‘妄既不存,真亦不立’也。”[3]
冯友兰此论是对真书伪书的很好解说。
胡适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特别把《管子》拿来做论据,因为,在他看来,两千六百多年前的管仲不可能有《管子》中阐述的完美系统的理论思想:
“我且举《管子》一部书为例。《管子》这书,定非管仲所作,乃是后人把战国末年一些法家的议论和一些儒家的议论(如《内业篇》,如《弟子职篇》)和一些道家的议论(如《白心》、《心术》等篇),还有许多夹七夹八的话,并作一书;又伪造了一些桓公与管仲问答诸篇,又杂凑了一些纪管仲功业的几篇;遂附会为管仲所作。今定此书为假造的,证据甚多,单举三条:
(一)《小称篇》记管仲将死之言,又记桓公之死。管仲死于西历前643年。《小称篇》又称毛嫱、西施,西施当吴亡时还在。吴亡在西历前472年,管仲已死百七十年了。此外如《形势解》说“五伯”,《七臣七主》说“吴王好剑,楚王好细腰”,皆可见此书为后人伪作。
(二)《立政篇》说:“寝兵之说胜,则险阻不守;兼爱之说胜,则士卒不战。”《立政九败解》说“兼爱”道:“视天下之民如其民,视人国如吾国。如是则无并兼攘夺之心。”这明指墨子的学说,远在管仲以后了(《法法篇》亦有求废兵之语)。
(三)《左传》纪子产铸刑书(西历前536),叔向极力反对。过了二十几年,晋国也作刑鼎、铸刑书,孔子也极不赞成(西历前513)。这都在管仲死后一百多年。若管仲生时已有了那样完备的法治学说,何以百余年后,贤如叔向、孔子,竟无一毫法治观念?(或言孔子论晋铸刑鼎一段,不很可靠。但叔向谏子产书,决不是后人能假造的)何以子产答叔向书,也只能说“吾以救世而已”?为什么不能利用百余年前已发挥尽致的法治学说?这可见《管子》书中的法治学说,乃是战国末年的出产物,决不是管仲时代所能突然发生的。全书的文法笔势也都不是老子、孔子以前能产生的。即以论法治诸篇看来,如《法法篇》两次说“《春秋》之记,臣有弑其君,子有弑其父者矣”。可见是后人伪作的了。”[4]
确实,胡适举出的这些论据都是书中存在的问题或疑点。但这仅仅能说明这些部分肯定不是管仲所写,并不能说明《管子》这部书的其他部分不是管仲所写,更不能否定《管子》中的基本思想是管仲理论思想。
《管子》是否管仲所写不是本文论述的要点。因为已经有不少学者进行了有力的论证,例如罗以迪《试论<管子>作者》[5]就从整体上充分有力的论证了《管子》为管仲所著。我的观点是《管子》记载的思想理论基本是管仲的思想理论与实践,其中许多部分是管仲自己所著,有些则可能是齐国的史官,或者管仲学派的学者对管仲思想的记载、编撰,也不排除有些是编撰者的理论发挥,甚至出现时间前后矛盾错误等等,所以才有胡适所指出的问题。但是,这些丝毫都不能否定《管子》的基本思想理论就是管仲的思想理论,是真书。
我的根据很简单,因为 《管子》已经系统的论述了现代政治学(特别是宪政),政治经济学的所讨论的基本问题,其政治经济学理论思想足以与世界公认的经济学的三大理论巨著,亚当斯密的《国富论》,马克思的《资本论》和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媲美。货币理论某些方面比现代货币主义大师弗里德曼还深刻、先进、正确(参见笔者《<管子>:人类第一部政治经济学巨著》,《管仲的王道主义政治经济学》等文)。所提出的宪政理论与实践比西方宪政理论还先进完美(参见笔者《齐国革命与中国宪政》)。
任何思想理论都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社会需求与实践的结果。就像有了高速公路网,才有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规则,有了互联网,才有互联网运行规则与管理理论、方法一样,政治经济文化哲学理论也是实践的总结,也是不可能凭空产生的。如果已经产生了,就是实践的结果。今天的人类尚未移民太空,所以我们无论如何聪明,也不能建立地球之外的太空文明。因为,既无需要,也无可能。这种因果关系是不证自明的公理。所以我们据此公理试问:
如果没有齐国发达的市场经济与管仲丰富的政治经济实践,《管子》怎么可能研讨其它诸子百家几乎没有触及的宪政问题(仅有儒家有一些研究)?百家基本没有触及政治经济学问题?为何能产生诸子没有产生的理论?而这些理论所涉及的问题却是当代政治学与经济学所研究,所困惑,甚至至今没有解决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而《管子》怎么能够写出比两千多年后的亚当.斯密还全面的市场经济理论,比凯恩斯还正确的宏观调控理论,比弗里德曼还正确的货币理论(参见笔者《管仲的王道政治经济学》《<管子>:人类第一部政治经济学巨著》等文),比西方宪政思想还更为完美的法制仁政理论?
既然这些丰富完美的理论产生了,说明其丰富的实践就已经存在了。这好比有了孙子,必定有父母,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样。尽管孙子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相比较,某些方面发上来变化,但是,孙子就是爷爷奶奶的孙子,外公外婆的外孙子。反之,爷爷奶奶就是孙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就是外孙的外公外婆,不证自明,不可置疑。
由此可见胡适认为《管子》非管仲所著就断定是伪书,就否定管仲的思想理论是彻底违反不证自明的因果关系的公理的,是非常荒唐的。
退一万步说,《管子》不是管仲所著,就是他推断的战国后期人们“杂七杂八凑合”的理论思想,那也是战国时期的作品。就算是无名学者托名管仲所作的“伪书”,能够提出如此成熟完美的理论,在政治学,政治经济学等方面也超越孔子老子,成为百家翘楚了。难道不是真书?难道不是中国优秀的政治经济文化哲学思想吗?中国哲学史难道不应该予以肯定吗?
可是,一位写中国哲学史的大家,就这样无视自己见到的好书,真书,并仅仅凭借推断不是管仲本人所作就把它判为“伪书”,就这样把孔子老子以前中国几千年全部的优秀思想文化一笔勾销,“截断众流”。由于胡适之书被称为“实证史学”开山之作,影响很大,因此,实际上开了中国人对中国文化自宫的恶劣先例。
事实上,聪明如胡适,博学如胡适也写不出那样的伪书来!
学术研究应该言之有据,据之必真,论据充分,论据与结论之间是必然的因果关系,不能以偏概全。因此实证史学本身并没有什么根本错误。问题在于胡适根本没有读懂《管子》(由于他的结论太轻率,我怀疑他是否通读过《管子》),在以实证史学的名义下,用有限的枝尾末节的论据否定整部巨著的宏大、圆融、自洽的理论,因此,以偏概全,匆匆得出自己的结论。
由于胡适的榜样,后来中国的思想史,哲学史著作几乎均把《管子》开除诸子百家,几乎再没有了管仲、《管子》、管仲学派的合理地位。管仲,《管子》的研究也被学术边缘化。在西学东渐背景下,中国学术的基本格局就是西方学术第一流,百家学术第二流,管仲理论第三流了。而事实上正相反,管仲、《管子》思想第一流。
这就是我们为何不知道齐国宪政,不知道齐国宪政是世界最早最好的宪政的现代原因。
至于胡适论据已经是细微末节,很多学者已经予以充分反证,本文不必赘述。我们需要提醒一点是,韩非(约公元前280一前233年)的时候,民间已经普遍藏有管仲的书了:“今境内之民皆言治,藏商、管之法者家有之”。[6]
由此可见,《管子》成书至少在公元前三百年以前。
二、诸子为何没有继承齐国宪政思想理论?
1、天下各国社会经济转型不同
春秋时期,各国经济水平发展不同,只有齐国由于齐太公姜子牙开国就率先实施市场经济政策,发展鱼盐产业、服装工业,以出口天下各国为导向,工商业迅速繁荣,齐国社会率先转型,所以,齐国出现的市场经济问题,新的社会治理、新的国家治理问题等等其他国家尚未出现,基本还处在封建社会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初期。
对于春秋时代天下各国的情况,我们可以参考司马迁的《苏秦列传》中的有关记载。虽然苏秦(前?—前317)已经是战国时期,距管仲时代已经有三百年左右,但这种差别依然十分明显。苏秦游说对各国社会经济政治军事均有描述,齐国最具有发达的市场经济。齐国首都临淄就是市场经济繁荣景象的样板:
“光是临淄就有居民七万户,我私下估计,每户不少于三个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临淄富有而殷实,这里的居民没有不吹竽鼓瑟、弹琴击筑、斗鸡走狗、下棋踢球的。临淄的街道上车子拥挤得车轴互相撞击,人多得肩膀相互磨擦,把衣襟连接起来,可以形成围幔,举起衣袖,可以成为遮幕,大家挥洒的汗水,就象下雨一样,家家殷实,人人富足,志向高远,意志飞扬。”
苏秦对其他各国的描述就主要限于地缘、政治,粮食、军队、军备、君王等几个方面,没有像齐国市场经济繁荣景象的描述,限于篇幅不再引述。
仅仅由此可以推想,春秋战国时期齐国的市场经济是何等的发达,社会形态已经发生了何等的变化。但是,即使孔子也没有看清春秋时代天下大乱,礼崩乐坏的原因,没有看明齐国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化转型,因此就更不明白齐国的社会转型的意义,因此,还在主张“克己复礼”。
2、诸子经历不同,身份不同
诸子是学者,思想家,不是政治家,长于思想和理论建设,但由于缺少丰富的国家治理实践经历与经验,因此,不在其位,难知其政,难解其理论的真正意义。由于没有齐太公和管仲在在民间、在社会底层,在市场经济中的摸爬滚打的草根经历,没有从草根到国君,到宰相的这种社会地位巨变的经历,因此,对社会的了解并不全面,更不深入,对兴起的市场经济与相应的社会变化转型更是陌生不解。
诸子更没有姜子牙与管仲长期丰富的治理国家的政治经济实践(孔子在鲁国仅仅担任过司寇,时间也很短),对管仲、《管子》最有价值的宪政理论、宪政实践和王道政治经济学思想理论就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见而不识,闻而不懂。就像我们许多当代学者看管仲和《管子》一样,无法理解,认为管仲、《管子》既像儒家,也像法家,还像道家,所以,更像是一个杂家。
正是诸子并不真正理解、懂得管仲思想理论的价值意义。所以,也影响诸子对齐国宪政和《管子》思想理论的理解,继承。
3、天下各国政治经济模式不同
齐国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宪政模式仅仅是春秋若干国家政治经济模式的一种,各家学者大多没有专注研究管仲的齐国宪政,而是眼观天下,以天下为研究对象,齐国模式的重要性、先进性没有引起全面的重视。因此,各家研究齐国政治,管仲思想理论是见树木不见森林,知豹斑而不知全豹,然后各取所需开宗立派,发扬光大,自成一家。
这种现象在全世界几乎所有大宗教被分裂为若干派别现象是相似的。
从诸子理论中可知,儒家由于强调德治,因此忽视管仲强调的法制,也就忽视齐国的宪政理论与实践;法家强调法制,但是由于以富国强兵为宗旨,君王至上,因此,丢掉了以人为本的宪政原理和对君王政府权力的限制,对百姓人权的尊重与保护。道家主张清静无为,小国寡民,与以发展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背道而驰,所以,不需要宪政;墨子主张兼爱非攻,虽然具有“人不分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的平等思想,但是,并不太关注国家政治制度建设,法制建设,所以距宪政思想还十分遥远;杂家虽然“兼儒墨,合名法”,“于百家之道无不贯通”,恰恰缺少的管仲,《管子》的宪政思想与王道政治经济学理论。
因此,由于以上种种原因,尽管齐国实施了世界上最早的宪政最好的宪政,但是,谁也不知道。
最后,我们得重复一下胡适不肯面对,但已经感觉到可能出现的中国哲学史的理论颠覆:
“故认《管子》为真书,便把诸子学直接间接的渊源系统一齐推翻。”
确实如此,《管子》就是真书,所以,肯定要把诸子学直接间接的渊源系统一齐推翻。不仅如此,也将改变世界哲学史,世界政治思想史,世界政治经济学说史。
2013年3月1日
[1]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篇导言
[2]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篇导言
[3] 冯友兰《中国近年研究史学之新趋势》
[4]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篇 导言哲学的定
[5] 《管子学刊》1992年第2期
[6] 《韩非》五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