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俊:说古罗马制度 看王石言论有多荒谬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689 次 更新时间:2013-08-15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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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俊  

核心提示:王石说中国现在制度不如2000年前古罗马,新资本主义没有原罪等言论颠倒是非,影响广泛。本文用历史铁证证明其荒谬不堪,提醒人门言论自由也要对言论负责任。

目录

一、侵略战争获得土地,国有民营与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

二、安定国内,祸害天下人民的军国主义经济模式

三、政治与法律制度:从外观上的民主到元首专制帝国

(一)、君主制:君王是最高统治者

(二)、共和宪政:外观上的自由民主 本质上的贵族统治

(三)、保民官设置,权力均衡限制导致党派纷争不断

(四)、同盟战争:意大利人争取公民权的阶级斗争—公平被元老院偷换一空

(五)、高利贷者公开杀害法官:新兴金融资产阶级公然践踏宪政秩序

(六)、军阀苏拉独裁 结束罗马共和宪政动乱

(七)、三巨头私分罗马,屋大维首创元首制 独裁开启罗马帝国

四、新资本主义没有原罪:无知?还是无耻?

五、享受言论自由,也要负对等的言论责任

法庭辩论有一个通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原告说被告偷税,那么原告就必须举出真实可靠的证据,否则就会面临诬告被告的指控。

“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辩论原则也是言论自由的规则,本质是对自己的言论负有对等的责任。如果不遵守这个原则,言论市场就是谎言、诬告、不负责任的空话、大话满天飞的世界,真假就会被颠倒。

近日企业家王石在接受《中国慈善家》杂志时说:

“参照罗马,对比中国现在发生的情况,你会惊讶地发现,虽然是2000年前的历史,却与现在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制度、民主、方法论上,我们还不如2000年前的罗马,我们现在的制度设计比他们还要落后,就更不要说和现在进行系统比较。”[1]

任何人只有读点罗马历史,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得出两千多年前罗马的制度比我们现在的制度更先进的结论。

我们举证说明吧。

古罗马分为王政时期(公元前8世纪中叶—公元前509年),共和时期:(公元前509年—公元前30年)和帝国时期(公元前30年—东公元1453年,东罗马帝国灭亡)三个时期。

据王石自称,他对罗马的了解第一是汤因比的《历史研究》,第二是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不过这两位历史学家都是现代人,王石如何根据他们历史研究就得出了这个惊世骇俗的观点,他没有说明,所以,我就暂时不采用他们的论说了,直接用罗马历史学家朱庇安和政治学家、法学家、罗马执政官西塞罗的著作来证明,王石的结论多么虚假荒谬,多么不负责任。

一、侵略战争获得土地,国有民营与私有并存的土地制度

王石先生是搞房地产的,就先说罗马的土地制度吧。

罗马是一个什么的样的土地制度呢?

罗马的早期,即王政时代与共和时代土地制度是:侵略战争获得土地,国有民营与土地私有并存。

西塞罗对罗马土地制度起源记载如下: “他(罗马第二任国王努马.庞匹利乌斯——引者注)首先将罗慕洛斯征服战争中获得的土地公平的分配给公民,每人一份,并告诉他们,通过耕耘土地就可以获得他们丰富的各种物品而不用诉诸抢劫和掠夺。这样,在他们的心中就种下和平与安宁的喜爱,这使得正义和诚意最容易兴旺;在他的保护下,耕耘土地和享有耕作的产品最为安全。”[2]

“通过这些风俗习惯的建立,他把那些由于热爱战争而变得野蛮和残忍的人们的思想转向仁爱和慈善。就这样,他在完全和平与和谐中治理了39年,在建立了对这个国家稳定最突出贡献的两个要素——宗教与和平精神——之后,他去世了。”[3]

遗憾的是,在努马去世后的罗马全部历史中,努马和平国策没有被后继者们继承复制,而“侵略战争获得土地——分配土地”的土地制度却被罗马不断复制与扩大了。

朱庇安在《罗马史》中记载如下:

“当罗马人先后在战争中征服意大利诸民族的时候,他们常常夺取他们一部分土地,在那里建立城市,或者从他们自己的公民中征募移民去占领那些现有的城市,他们的用意是想利用这些城市作为前哨地点;但是他们把从战争中所取得的土地里面的可耕之田马上分配给移民,或出卖,或出租。因为他们尚无闲暇时间分配那些因战争而荒芜的土地(这种土地通常是较大的一部分),他们宣布,同时凡愿意耕种这些土地的人,只从每年出产中缴纳谷物的十分之一,果类的五分之一的实物税,就可以耕种。那些畜养家畜的人需缴纳动物税,公牛和小家畜都要缴纳。”[4]

可见,罗马土地制度的第一个特点就是侵略他国人民,把他国人民杀害以后,将土地占为罗马国有。所以,罗马土地制度的根本就是为了自己杀害他人的制度。

请问:中国侵略谁了?杀了谁了?把谁的土地抢占为己有了?

罗马国有如何分配土地呢?

如朱庇安介绍,合法的就三条:出售、出租、分配。

具体如何分配呢,王政时代努马是按每人一份分配的,到了共和时代后期,苏拉、凯撒、庞贝、屋大维等军阀巨头都用强权剥夺意大利罗马公民的土地来分配土地,收买士兵。

凯撒追杀庞贝到埃及,就用许诺分配土地来鼓动士兵:“当所有的战争结束的时候,我一定分配土地给全体士兵们,不是和苏拉一样,从现有的土地占有者的手中夺来土地分配给士兵们,使现在的土地所有者和过去的土地所有者混合在一个殖民地内,使他们彼此永远成为敌人,而我决定把公有土地和我自己的土地给予士兵们,……。”[5]

后三巨头屋大维、安敦尼和雷必达三人达成协议瓜分完罗马以后,为了消灭私敌,如法炮制。“为了鼓舞士兵们有取得战利品的希望,他们允许士兵们,除其他的礼物之外,可以有18个意大利城市作为殖民地——这些城市在财富上,在地产和房屋的豪华上都是超过其他城市的,这些城市将分配给他们(土地、建筑物和一切),正好象它们是在战争中从敌人手中攻下来的城市一样。……这样,意大利最美丽的地区被划分出来给予士兵了。”[6]

凯撒大约将8万份土地分配给了士兵,庞贝则分了12份,屋大维分了17万份。[7]

中国82《宪法》总纲第十二条规定“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第十三条规定“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非法剥夺了谁的土地和私有财产吗?没有。

后来,罗马继续发生土地兼并,大量的土地又回到了大土地者手中。

非法占有土地就是奴隶主贵族占有国有土地和暴力霸占邻人土地。

“富有者占领大部分未分配的土地,时间过久之后,他们的胆子大了,相信他们的土地永远不会被剥夺了。他们并吞邻近的地段和他们贫穷邻居的份地,一部分是在被说服之下购买的,一部分是以暴力霸占的,因此,他们开始耕种广大的土地,而不是单一的地产。……这样,某些有势力的人变为极富,……意大利人民的人数和势力,因受经济、捐税和兵役的压迫而衰落。如果他们暂时没有受到这些灾难的影响的话,他们就游手好闲,消费他们的时间,因为土地已被富人占有,而富人只用奴隶而不用自由民作耕种者。”[8]

公元前134年,平民保民官提比略?格拉古发起了一场旨在将贵族及大地主兼并多得的地产分给平民的土地改革,触动了贵族尤其是元老院的利益,第二年被元老院贵族所杀。

弟弟盖约?革拉古继续进行土地改革,再次遭到贵族强烈反对,公元前121年,被罗马元老院派来的追兵逼迫而死。

革拉古兄弟的土地改革彻底失败, 土地兼并更加激烈:“革拉古的法律完全成为废纸了。不久之后,由于另一个保民官的建议,这种地租本身也被废除了。所以平民丧失了一切,结果,公民和士兵的人数,土地的收入和土地收入的分配,以及份地本身更加减少了。革拉古的法律制定以后大约15 年,由于一系列诉讼案件的缘故,平民下降到失业的地步。”[9]

也就是说,元老院贵族由于掌握立法权,用非常改革法律的方式将贵族们多占的非法土地合法化了。

由于富人兼并土地,导致罗马、意大利大量失地农民成为无产者,只能流向城市当雇工,罗马的农村则变成大小领主的庄园经济。于是奴隶、隶农、手工业者、小商人、城市雇工等等全部陷入贫困与饥饿的灾难,形成罗马国内最重要的危机。公元378年发生的以哥特人为首的起义,将奴隶、隶农、手工业者、小商人、城市雇工等等穷人都吸引到一切,形成统一战线,打败罗马军队,元首也丧命,深刻的动摇了罗马帝国的根基。

中国82《宪法》总纲第十条规定:“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这样的土地制度,农民进城可务工,回家可种田,确保即使发生经济危机,不至于上无片瓦下无插针之地,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农民即使不愿种田,因在城市打工不能种田,可将自己的土地转租出去,或者参加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既可获得合理的土地收益,也保留了自己生活退路。如果因城市化被国家收买,农民们得到相当一部分的补偿金,甚至一夜变富。

请问王石,罗马的土地制度能与此相比吗?

二、安定国内,祸害天下人民的军国主义经济模式

罗马是什么样的经济模式?

一言蔽之曰:就是安定国内,祸害天下各国人民的军国主义经济模式。

何以见得?

罗马意大利早期由于生产力落后,没有什么优势产品与外界进行国际贸易。由于地理位置不像希腊,所以也不能作为地中海地区国际贸易中心获得贸易中心积累资本,增强国力,在封闭落后的生产水平下对外发动战争成为罗马国家快速致富的首选。

西塞罗就记载了罗马开国国王罗慕洛发动侵略战争快速致富的“辉煌”历史:

“在这个顾问机构(我们可以称这个机构为元老院)的支持下,他向邻国发动多次最为成功的战争,而且,尽管他从来没有把战利品带回自己家中,他却从来没有停止让他的人民因此致富。”[10]

罗马先后发动对意大利、西班牙、迦太基(布匿战争)、伊利里亚(今巴尔干半岛西北部,包括亚德里亚海东岸及其内地)、叙利亚、米特拉达梯(古代小亚细亚地区)、希腊、埃及、几乎整个欧洲400个国家的侵略战争[11],于是建成罗马帝国。罗马从征服他国的战争中获得大量的土地,构成罗马国家经济最根本的基础。

在对外侵略战争中不仅获得如此多的土地,还获得大量资本。

前3世纪开始,罗马和迦太基两国发生了三次布匿战争。第一次布匿战争迦太基战败,罗马获得3200银塔兰特,其后10年每年获得迦太基赔款2200银塔兰特。第二次布匿战争迦太基战败,罗马又获得10000银塔兰特。 [12]

前二世纪初六年内,罗马从西班牙获得一千六百公斤白银和黄金六万五千公斤。公元前189年,马格涅西亚战役后,罗马获得234只黄金环,十三万七千斤白银,二十二万四千个希腊银币,十四万马其顿金币,和大量黄金白银器具。[13]

对外发动侵略战争不仅是国家致富的重要手段,还是国家元首和官吏们致富的重要手段:“在起初,克拉苏斯的财富还不足300塔兰特,当他成为国家首脑的时候,则把自己的财富的十分之一献给赫尔库里斯款待人民,并从自己的财富中给每一个罗马人三个月的粮食,——可是他在计算出征帕尔提亚前自己的财富的时候,却发现它的价值仍然等于七千一百塔兰特。这些财富都是从火焰和战争中捞来的。他利用社会的灾难,作为积累最大利润的手段。”[14]

当罗马共和国的土地政策导致土地兼并,导致罗马社会动乱的时候,保民官革拉古就是通过宣称罗马将还会通过战争获得更多土地的“罗马梦”来安定国内,维护社会稳定:

“他说,罗马人所占有的土地大部分是从征服得来的,他们还有占领世界上其他可以居住的土地的希望;但是现在最困难的问题是:他们是要有许多勇敢的士兵去征服世界上其他地区呢,还是要由于他们的衰弱和互相嫉妒,使敌人把罗马人已经取得的土地夺去呢?”[15]

当盖约. 革拉古继续进行土地改革,元老院要否决改革的时候,同样用授权战争侵略他国,建立殖民地获得土地来击垮他:

“元老院又鼓动另一个保民官李维·德鲁苏行使他的否决权以反对革拉古所提出的法案,但是不要向人民说出他行使否决权的理由,因为一个保民官是无需说明他行使否决权的理由的。为了缓和人民的情绪起见,他们给予德鲁苏以建立12 个殖民地的特权,因此平民们如此高兴,以致嘲笑革拉古所提议的法案。”[16]

无疑,罗马不断发动对外侵略战争来获得土地,维稳的国策就是祸害天下各国的国策。西塞罗在不同的著作中都反复肯定与赞美罗马的战争扩张国策:

“智慧鼓励我们去增加我们的资源,去成倍的增加我们的财富,去扩展我们的疆界;因为科在我们将军碑上的文字是‘他扩展了我们的疆界’,除了疆界是由他国领土构成的外,这些文字的含义又是什么呢?智慧还鼓励我们去统治尽可能多的臣民,享受快乐,变得富有,成为统治者和主人。”[17]

“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他们(关系国家的人——引者注)还必须想尽一切办法,努力增强国家实力,扩大国家的疆域,增加国家的岁入。”[18]

一个国家将殖民主义不断对外侵略战争作为国家致富的手段,用祸害天下各国来维稳,这就是军国主义经济模式。因此,一旦没有新的侵略战争扩张,就会出现社会动乱,国家就难以安定。

中国当代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加入了WTO,在WTO规则下与世界各国进行公平国际贸易。我们动了一兵一卒来获得资本吗?我们开了一枪一炮来打开国外市场吗?我们到国外占有一寸殖民地吗?我们用货币战争来掠夺了他国一分钱资本与资源吗?中国的市场经济模式与制度导致了任何一个国家的灾难吗?没有!相反,中国在国际上买的商品大多都是高价,我们卖出去的商品大多都是廉价,就是如此环境下,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火车头。

我们靠的是中国人的勤劳、智慧,靠的是中国高效市场。而保证如此高效之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政府宏观调控的市场制度。

请问:罗马军国主义的经济模式与制度能与之相比吗?

三、政治与法律制度:从外观上的民主到元首专制帝国

(一)、君主制:君王是最高统治者

公元前753年,罗慕洛斯在建立了具有国家属性的罗马城帮,统治37年。他组织了军队,分配了土地。他同时设立了元老院和库利亚人民会议,并把民众划分为贵族和平民。到第四任国王赛尔维乌斯(前578—534 年)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政治改革,按财产多寡将公民分为五个等级,并建立百人队会议,使罗马初步形成一个基本完整的国家。

罗马王政时代国家政体为君主制。国家机构由君主、贵族元老院和公民大会构成,其权力结构保留了原始部落时代的民主色彩。

君主是国家实际统治者,集大立法官、军队的首领、大祭祀长于一身,是罗马最高统治者。但其权力受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一定程度的遏制。

元老院由不同部族首脑贵族组成,元老院有权通过或否决国王的任命以及判定国王的立法和诉讼权力。

公民大会由罗马的全体男性公民构成,按亲缘关系分成30组;它们通过投票选举授予君主权力,由元老院最后正式批准。罗慕洛斯去世后,罗马人邀请萨宾人努马.庞匹利乌斯继任国王,“当努马到来时,虽然罗马人已经在库利亚会议上推举他为国王,他却仍然主动的召开了另一次元老院会议通过法律来肯定他的君王权威。”[19] 之后,各位君王获得王位,基本都遵循这一原则与程序。

大多数平民由于财富不达标,因此,在世袭贵族与奴隶主资产阶级控制的政府日常执政中没有发表意见的机会,只有在公民大会中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

国王经过选举产生,没有世袭的权力将王位传给自己的子孙。各任国王之间的权力交接具体规则如下:

“古罗马人的国王是以其勇敢而当选的,每次一个国王死了的时候,元老们轮流掌握王权,每人5 天,等到人民决定谁为新国王时为止。这个5 天的统治者叫做摄政官,意为暂时的国王。将卸任的执政官总是主持他的继任执政官的选举事宜,如果碰着当时没有执政官的话,那么就委派一个摄政官,以主持选举执政官的人民会议。”[20]

从君主与元老院和公民大会三者关系可见,王政时代的君主制虽然具有一定的民主色彩和权力互相制衡的机制,但是国家权力主要掌握在君主与贵族手中。

公元前6世纪中叶,埃特鲁斯坎人攫取了罗马的王权,罗马人愤恨不平。由于埃特鲁斯坎国王塔尔文强奸了一个贵族的妻子卢克蕾蒂亚,罗马人终于在公元前509年奋起反抗,通过推翻了他的统治废除君王统治。从此,王政时代结束,罗马共和宪政时代到来。

中国82《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罗马君主制君王几乎主宰一切能与之相比吗?

(二)、共和宪政:外观上的自由民主 本质上的贵族统治

由于废除了国王,罗马国家机构由元老院、高级长官与公民大会组成。

执政官:掌握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其产生方式是公民大会选举两名贵族产生。执政官权力抱括创建立法,充任大司法官、军事首脑和大祭祀长,因此,几乎拥有与王政时代的国王一样统治权力。其权力本质上就是一个准国王。但是,执政官制度与君主不同在于:第一、不是终身制,任期只有1年,因此,客观上就从时间上对执政官这个准国王权力进行限制。第二、两个执政官执政的制度设计,将君主权力一分为二。任何一名执政官都可以凭借简单的否决有效地阻止对方的行动或决定,防止了独裁专制。这两条制度安排旨规避准君主像君主一样的专制独裁,防止其违法行政,滥用权力。

在执政官之下还设置两名度支官,专管国家财务。根据行政需要,先后还产生了司法官,军队长官、监察员等官员。

元老院:贵族权力机构。元老院是罗马共和国政治审议立法机构,因此掌握立法权和国家重大决策的重要权力。元老院大约由300名拥有大量土地的世袭贵族组成。

由于法律规定元老院贵族不能经商,因此,与希腊元老院由工商奴隶主资产阶级控制有所不同,罗马元老院是世袭贵族控制。

在罗马共和国,罗马新兴的资产阶级主要由骑士阶层构成。他们因为获得商业与包收和一般财政事务特权,成了罗马的金融贵族。

于是罗马形成了拥有大量土地,掌控元老院政治权力的世袭贵族农业派贵族和没有元老院政治权力,却掌握金融经济权力的金融派贵族,即新兴奴隶主资产阶级,成为罗马政治天生的“在野党”,元老院的反对派和罗马政治的民主派。

但是,这种状态随着盖约?格拉古第二次作保民官,以元老院掌控法庭严重腐败为由,将掌控法庭的权力从元老院转移到骑士阶层手中发生了逆转:

“这样,法庭就从元老院手中转移到骑士手中了。据说,这条法律一通过,革拉古马上就说,他一劳永逸地破坏了元老院的权力;后来事情的发展证明革拉古的这句话的意义愈来愈深远。因为这个在一切有关于财产、公民权利和放逐的事务上,能够审判全体罗马人和意大利人(包括元老们自己在内)的权力使骑士们提高到统治他们的地位而使元老们降低到臣民的地位了,并且因为骑士们在选举中投票支持保民官的权力,而从保民官手中取得他们的任何要求以为报酬,他们愈来愈成为元老们害怕的势力。所以不久之后,政治上的领导权颠倒过来了,政权掌握在骑士手中,只有光荣仍留在元老院。”[21]

于是,罗马政治权力的分割中,骑士阶级成为掌握罗马政治权力的人。他们也因此很快腐败,导致罗马司法更多的党派斗争,造成更多的政治人祸:

“的确,骑士们发展到这样的地步,他们不仅掌握了统治元老们的权力,并且越过他们的权利来嘲弄元老们。他们也堕落为受贿者;当他们尝到这些巨大利益的滋味的时候,他们任意受贿,甚至比过去元老们所作的事更为卑鄙,更无节制了。他们唆使原告人发伪誓以控告富人,受贿后又把起诉书完全撤掉,有时由于他们自己的协议,有时利用公开的暴行,所以这种审判程序变为完全废弛了。这样,关于这个司法权的法案引起了党派间另一个斗争,这个斗争延续了一个很长久时间,其祸害不减于以前的许多斗争。”[22]

罗马共和国国家机构的任职资格和选举制度并没有因共和宪政而改变,与王政时代一样,也和希腊相似,都受个人拥有财富多少等级来决定,只有拥有财富多的高等贵族才能担任国家官吏或进入元老院。因此,元老院本质是罗马共和国奴隶主资产阶级的议会,执政官还是奴隶主资产阶级的执政官,富裕的罗马奴隶主资产阶级掌握罗马共和国的实权。西塞罗对于王政时代选举制度安排的解说揭秘了这种真相:

“赛尔维乌(第四任罗马国王——引者注)斯从全体人民中挑选了一大批骑士,把余下的公民分为五等,把年长者和年轻人隔离开。他按这样一种方式进行了这一划分,即使得最大多数的票数不是属于普通公民而是属于富人,他实施这样一个原则(这个原则在共和国应当总是坚持),即最大多数人不应该拥有最大的权力。”[23]其具体的选举制度规则安排如下:

“这些拥有6张选票的骑士百人队,加上第一等级,再加上对罗马有巨大用处的木匠所组成的百人队,一共有89个百人队。这样,在剩下的104个百人队中,只要有8个百人队附和那89个百人队,就可以行使这个民族的权力了。其余的96个百人队,包括了公民的大多数,将既不会剥夺投票权,因为那样会导致专制;也不会给予他们很大的权力,因为那样将会有危险。在这一安排中,……96个无产者等级的百人队中每一个几乎都比整个第一等级为数更多的人。因此,尽管没有一个人被剥夺了选举权,但选票的多数是掌握在那些对国家福利至关重要的那些人们手中。”[24]

罗马共和国选举制度和规则与此大体一致,因此,仍是奴隶主资产阶级控制的政权,但是,由于全部公民都具有投票权,因此正如西塞罗所说,具有了自由民主的外观:

“我们的法律准许了外观上的自由,却保存了贵族的影响力。”[25]

中国82《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根据这些原则,中国各族普通民众只要有才有德,都可以通过公平公正的公开考试与实践锻炼选拔进入国家各级管理机关。即使是洗脚妹也可以成为全国人大代表,少数民族一样进入国家各级管理机关。

古罗马共和宪政只有罗马公民真正参与,按财富等级划分参政资格的外观民主能与之相比?

(三)、保民官设置,权力均衡限制导致党派纷争不断

由于执政官和元老院掌握了国家全部权力,人口大多数的平民利益受不到保护,贵族与平民之间对立冲突加剧。平民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选举产生了两名保民官来保护自己权利。保民官的职责是保护平民,其权力具有对执政官决定的否决权。

罗马共和国这样的权力结构安排设计,克服了王政时代君主王权至上的缺陷,对执政官‘准君主’的权力进行了有效的分割与限制。

保民官制度的建立,增加了普通平民的权力,增加了罗马共和国政治的民主成分。但是,罗马从来没有形成希腊式的民主宪政,而是在军国主义的经济模式下,形成了基于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三种政体混合均衡制衡的罗马军国主义共和宪政,对西方后世政治产生了重大影响。

西塞罗对此充分肯定,“最好的体制是前面提到的三种政体形式——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的均衡结合”[26]:

“君制止是三种基本政府形式中最好的一种,但是,一种温和的平衡了的的政府形式(结合了这三种优良的简单政府形式)甚至比君主制更为可取。因为一个国家中必须有一种最高的和高贵的成分,某些权力应该授予上层公民,而某些事物又应该留给民众来判断和欲求。这样一种宪制(constitution),首先提供了某种高度平等,而平等是任何自由人在比较长时间内难以置之不顾的,其次,它具有稳定性。因为……君主为一个暴君所取代,贵族集团被一个寡头派别所取代,民众为暴民和无政府所状态取代;但是这些政体常常转换为一些新政体,这种情况对混合的而又恰当的均衡的宪制来说却不经常发生,除非统治阶级中犯了一些重大的错误,因为每个公民都安排在其自身的地位上时,就没有理由发生变化。此外这种政体不存在一种蜕化了的、因其自身可能坠入或陷入的形式。”[27]

然而,罗马共和国迅速陷入权力均衡限制形成的无休止的党争。

由于贵族们贪婪的兼并土地,普通公民走投无路,于是产生了保民官格拉古兄弟的土地改革。改革由于元老院贵族们的反对失败,又导致平民的暴动,暴动最后被镇压。“小革拉古的暴动就这样终结了。……所以平民丧失了一切,结果,公民和士兵的人数,土地的收入和土地收入的分配,以及份地本身更加减少了。革拉古的法律制定以后大约15 年,由于一系列诉讼案件的缘故,平民下降到失业的地步。”[28]

之后,由于贵族无视平民的生存权力,平民不得不武力反抗,又发生了马略领导平民暴动,导致本来兼顾各阶级利益的罗马宪政根基被彻底摧毁:

“所以当选举正在进行的时候,他们派遣一群暴徒,拿着棍棒,在人民会议中向他进攻,当着全体人民的面前把他打死了。

会议在恐怖中被吓散了。法律、法庭和廉耻心都被破坏无余。第二天,城市人民愤慨地一起跑去想杀死阿彪利阿,但是他已经从乡村中聚集了另一群暴徒,和格劳西亚以及财政官盖约·骚菲阿斯夺取了卡皮托。元老院通过决议,宣布他们为公敌,马略着急了;但是他勉强地武装了他的一些军队;当他正在迟迟未动的时候,另一些人把从卡皮托神庙中来的水源截断了。骚菲阿斯几乎渴死了,他建议纵火焚毁神庙,但是格劳西亚和阿彪利阿希望马略会帮助他们,所以首先投降了,骚菲阿斯也跟着投降了。虽然人人都要求马上把他们处死,但是马略把他们关在元老院议事厅中,好象他有意用更合法的手续来处理他们的样子。群众认为这只是一个借口,所以他们掀开屋顶上的瓦片,用石头打死他们,其中有一个财政官、一个保民官和一个大法官,他们还穿着他们的官服。”[29]

朱庇安对此悲叹道:“在这次暴动中,许多其他的人死亡了。……自由、民主、法律、名誉、官职对任何人都没有什么用处了。因为就是保民官的职位原来是设立以制止作恶的人、以保护平民的,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尚且犯了这样暴行的罪恶,并且受到了这样的侮辱。”[30]

格拉古改革以法制程序开始,以流血斗争结束,保民官不但保不住平民,甚至保不住自己的性命。这说明,元老院贵族们,大土地所有者们为了自己利益绝不会遵守共和宪政秩序,平民为了自己的生死利益也不会愚蠢的遵守宪政秩序。罗马共和国宪政法律已经无力解决贵族与平民的阶级斗争,共和宪政的根基已经毁灭,法律秩序已经死亡,阶级斗争成为罗马政治选项。

中国文革时期与罗马这个时候最像。法律秩序荡然无存,社会动乱,各个派别文攻武卫,基于意识形态的派别武斗开始。但是军队的稳定与介入,制止了派战。基于文革教训,中国82《宪法》总纲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至今30多年,中国社会没有出现持久的大动乱,经济迅速发展为世界第二。

(四)、同盟战争:意大利人争取公民权的阶级斗争—公平被元老院偷换一空

罗马占领了意大利后,并没有把任何意大利人视为与罗马人平等的公民,还是属于被统治阶级。但是,意大利自由民很希望获得公民权,而元老院为了自己的统治特权又不愿意授予这个权力。于是,爆发了意大利自由民为争取公民权而进行的阶级斗争,即同盟战争,

“福尔维阿斯·夫拉卡斯在他的执政官任期内第一次最早公开地煽动意大利人要求罗马公民权,使他们成为罗马帝国的共同参加者而不是属民。……但是在他的执政官任期满了之后,他取得了保民官的职位,他设法使小革拉古作他的一个僚;他和小革拉古合作,提出其他有利于意大利人的政策。当他们两人都被杀掉(如我在上面所说)的时候,意大利人更加激动了。把他们当作属民,而不当作平等的公民,或者想到夫拉卡斯和革拉古为他们的政治权利奋斗而受到这样的灾难的时候,这是他们所不能容忍的。

在他们之后,保民官李维·德鲁苏(出身于最显贵的家族),因为他们的恳切要求,允许他们,说他将提出一个新的法案来,给他们以公民权。他们特别需要公民权,因为利用这一步骤,他们可以成为统治者,而不是属民了。……。他努力想根据一项协议把元老院和骑士等级拉拢起来,因为当时元老院和骑士等级为了法庭的问题,彼此尖锐地对立着。……元老院与骑士们,虽然他们彼此反对,但是现在他们联合起来,痛恨德鲁苏了。……有一个傍晚,当他正在送一群人出来的时候,他突然大声叫喊,他受了伤,正在说这句话的时候,他倒下来了。一把鞋匠用的刀被发现刺入他的腰部。

这样,德鲁苏也是在作保民官的时侯被杀害的。骑士们,为了想使他的政策作为诬告他们的敌人的理由,劝保民官昆塔斯·发里阿斯提出一件法案来,控诉那些公开地或秘密地帮助意大利人争取公民权的人,希望这样,使全体元老们都受到这个丑恶的控诉,而他们自己来审判元老们;当元老们被去掉了的时候,他们自己在罗马政府中比以前就会有更大的势力了。当其他保民官行使他们的否决权的时候,骑士们拔出短剑,包围他们,制定了这个法案,因此,控告者马上对最显贵的元老们提起控诉。”[31]于是,骑士们控制了元老院,夺得了罗马统治权。

“当意大利人知道德鲁苏遇害以及其他的人被放逐的原因的时候,他们认为那些为他们的政治权利而努力的人遭到这样的暴行,他们不能再容忍了,因为他们看到没有可以取得公民权的其他方法,他们决定完全叛离罗马人,以全力对罗马人作战。”[32]

终于,意大利人与罗马人的阶级斗争以武装暴动的形式开始:

“当暴动爆发的时候,所有的邻近民族——马尔西人、彼利格奈人、维斯提奈人和马鲁西奈人都同时宣战;他们之后,就是匹塞浓人、夫林泰奈人、赫彼奈人、庞沛依人、维努西亚人、亚浦利亚人、琉卡尼亚人和萨漠尼安人也宣战了;所有这些民族以前都是对罗马人仇视的;此外还有从利里斯河(我想,就是现在的利特那斯河)到亚得里亚湾的尽端,内地和沿海一带都向罗马人宣战了。”[33]

意大利人暴动不断获得胜利,危及罗马统治了,于是元老院被迫解放一些奴隶来充实军队,一方面,同意授予尚和罗马人合作的意大利人公民权来缓解危机:

“正当在意大利靠近亚得里亚海一边发生这些事情的时候,在罗马那一边,伊达拉里亚和安布里亚的居民以及其他邻近民族听到了这些事情,都受到鼓励,想起来暴动。元老院害怕他们四面被战争所包围,而不能保护他们自己了,所以用解放的奴隶驻扎在沿海一带,从丘米到罗马;这是第一次因为士兵的缺少,使被解放的奴隶参加军队。元老院又通过,凡是那些现在还和他们联盟的意大利人都授以公民权;公民权是他们全体所最希望的。他们把这个命令传送给各地的伊达拉里亚人,伊达拉里亚人很高兴地接受了公民权。利用这个恩惠,元老院使那些忠顺的人更加忠顺了,使那些动摇的人坚定了,使敌人缓和下来了”。[34]

当然,这是元老院的花招,欺骗了没有经验的意大利人。表面的授予的公民权被精心设计的选举制度规则所偷换一空。

“罗马人没有把新公民登记在现有的35个部落之内,否则在选举中,新公民的票数会超过旧公民的票数;而把他们组织为10个新部落。这十个新部落最后表决。所以他们的表决常常是没有用的,因为先表决的35 个部落已经取得多数了。这个事实或者当时意大利人没有注意到,或者他们对于他们所已经取得的认为满意了,但是后来这点被看出来了,成为新冲突的根源。”[35]

“关于同盟战争,在全意大利境内经过的情况就是这样的,……每个同盟民族登记在他们自己的部落中,和从前取得公民权的那些人一样,这样他们不致于和旧公民混合在一起,而在选举中以人数过多而否决旧公民的决议。”[36]

总之,非罗马公民获得表面公民权,由于元老院设计的选举制度,共和宪政公平机制被元老院偷换,并成为新冲突的导火索。罗马混合制共和宪政机制已经无法克服由于权力制衡机制导致的无休止权力缠斗。

中国82《宪法》总纲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罗马元老院歧视非罗马人,抱括意大利人的偷换了公平机制的选举制度能与中国现在各民族一律平等的选举制度相比?

(五)、高利贷者公开杀害法官:新兴金融资产阶级公然践踏宪政秩序

与此同时,罗马高利贷骑士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杀害法官,践踏宪政法律秩序。

“同时,在罗马城中,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发生了纠纷,因为债权人逼索他们的钱和利息,……管理这些事务的大法官阿塞利奥,因为他不能够调解他们的纠纷,允许他们在法庭上彼此进行诉讼。

这样,由于法律与习惯间的矛盾引起了法官们的一个难题。放债者因为久已废弃的法律现在又恢复起来,深为愤怒,因而这样杀害了那个大法官:他在广场上祭祀卡斯托和波拉克,和平常在举行这样的仪式的时候一样,有许多群众站在周围,首先有人向他丢了一个石头,于是他丢下祭奠的碗,向维斯塔神庙逃跑,当时他们跑在他的前面,阻止他走到神庙那里去;他逃进一个酒店后,他们把他的喉咙割断。许多追赶他的人以为他逃到维斯塔神庙的女祭司那里去了,他们跑进那里去,男人到那里去是违反法律的。阿塞利奥当他正在履行大法官的职务,倾倒奠酒,依照这种仪式的习惯,穿着神圣的金边法服的时候,就是这样于当天的第二时,在广场的中央,正当祭祀的时候被杀害的。”[37]

高利贷者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杀害大法官,公然践踏了罗马共和宪政秩序。

不过,“直到现在为止,谋杀和暴动是内部的、零散的;以后党派的领袖们带着巨大的军队,依照作战的习惯,彼此互相进攻,他们把国家变为他们争夺

的对象。这些斗争的开始和根源是直接在同盟战争之后,这样产生的。”[38]

中国82《宪法》总纲第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在当代中国,哪个高利贷者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公开杀害大法官!?

(六)、军阀苏拉独裁 结束罗马共和宪政动乱

对于格拉古改革失败后罗马的阶级斗争与党派斗争,朱庇安概括叙述如下:

“在提比略·革拉古以前,武器从来没有带进人民会议,没有国内屠杀的事,直到提比略·革拉古为保民官,提出新的法案的时候,他是第一个在内乱中牺牲的人;和他一起的,还有其他许多拥挤在卡皮托神庙周围的人也被杀害了。人民的骚动并没有因为这个可鄙的行为而终止。两党的人迭次发生公开的斗争,常常带着短剑;在神庙中,在人民会议中,或在广场上常常有些保民官、大法官、执政官、这些职位的候选人、或其他显贵的人被杀害的。不堪视听以及可耻地藐视法令和正义的暴行几乎经常发生,因为这种祸害的规模日益扩大了,于是流亡者、罪犯、或那些为争夺某种职位或兵权而彼此竞争的人就进行反抗政府的公开叛变和反对他们祖国的大规模的军事远征。于是常常出现了党派的首领,他们渴望取得最高的权力。有些拒绝解散人民所交给他们的军队,有些甚至没有得到民众的许可就雇佣军队,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彼此战争。每次当一个党派首先占领罗马城的时候,反对党在名义上是为了反对他们的敌党而进行战争;但是实际上他们是为了反对他们的祖国而进行战争,他们猛力攻打罗马城,好象攻打敌国的

首都一样。对公民们进行残酷和不分皂白的屠杀。有些被宣布为公敌,有些被放逐,财产被充公,甚至关在牢狱里的人也受到最痛苦的拷打。

没有哪种不堪听闻的行为是没有作到的,直到革拉古死后约50年,一个党魁科尼利阿斯·苏拉以一种邪恶制止另一种邪恶的办法,使他自己成为国家长时期的唯一的主宰。”

“以一种邪恶制止另一种邪恶”是在马略与苏拉的内战中进行的。

公元前88年,执政官苏拉通过抽签的方法当选为亚细亚和米特拉达梯战争的司令官,但是马略认为这是一场很容易就胜利而且有利可图的战争,想取得这个兵权,因此用许多诺言来劝保民官巴布利阿斯·萨尔彼喜阿斯帮助他取得兵权。于是,萨尔彼喜阿斯用不正当手段使马略被推选为指挥米特拉达梯战争的司令官,以代替苏拉。

“当苏拉听到了这件事的时候,他马上决定以战争来解决这个问题。”[39]于是,二人争夺总司令权力引起巨大的社会动乱:

“群众的骚动由争论和斗争发展为谋杀,由谋杀发展为公开的战争,现在是第一支由它自己公民组成的军队把罗马当作敌国侵入了。从此以后,群众的骚动只由武力来解决了。罗马城常常被进攻,城下常发生战斗,战争带来了其他的灾难。从此以后,廉耻心或法律,制度或国家对于暴行都失去了约束力。”[40]

苏拉率领军队占领了罗马,召集人民会议,用武力废除了《霍天西阿法案》,剥夺了平民斗争获得的权力:

“他们(苏拉——引者注)建议,以后凡是元老院所没有事先考虑的问题,不得再向人民提出,这是一个早已被废弃了的古老习惯;[41]又建议以后不要按部落来表决,而要依照塞维阿·图利阿所规定的,按森都里亚来表决。[42]他们认为利用这两个办法——即一切法案非事先经过元老院考虑,不得在人民面前提出,和由富裕而头脑清醒的人控制投票,而不由轻率的贫民阶级控制投票——以后就再不会有内争的开端了。他们提出了许多其他措施,以削减保民官的权力,因为这个权力已变为极端专横。他们同时从最好的公民中,选定300人为元老,当时元老的人数已经减到很少,因为这个缘故已经受人轻视了。他们又宣布,自执政官宣布休假以后萨尔彼喜阿斯所施行的法律都是非法的,因此无效。”[43]

于是一场争夺“亚细亚和米特拉达梯战争的司令官”的职位的斗争从广场民主动乱开始,引发苏拉联合庞贝武力进攻罗马,获胜后采取独裁结束了内乱。

“他夺取了罗马城内的一切,以适合他自己的利益,再没有使用法律、选举或抽签的必要了,因为人人都恐惧而战栗,隐藏起来,或缄默无言。他作执政官或代执政官时所做的一切都被追认和批准了”。[44]

“这样苏拉成为事实上的国王,或僭主,不是由选举产生的,而是以暴力维持他的权势。”[45]

苏拉用独裁结束了无休止的党争缠斗,而不是罗马共和宪政本身。

中国82《宪法》总纲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至今没有罗马无休止的党争缠斗和引发的无休止社会动乱,罗马共和宪政制度能与之比?

(七)、三巨头私分罗马,屋大维首创元首制 独裁开启罗马帝国

苏拉之后,凯撒、庞贝和克拉苏前三巨头把利益集团的无休止缠斗、群殴、刺杀、阶级战争转化升级为他们三人私分罗马的合谋与争夺独裁权力的大规模军队内战,最后是凯撒与庞贝对决,凯撒胜出。这场内战罗马人口就死掉一半:

“他(凯撒—引者注)命令举行人口统计,据说,当时的人口只有战前的一半了。这两个人的战争使罗马的人口减少到这个地步。”[46]

后三巨头屋大维、安敦尼和雷必达三人重演了前三巨头私分罗马与最后对决的大规模内战。前30年,安敦尼在与屋大维战争中战败,自杀于埃及。屋大维将其养父凯撒之子小凯撒无情杀死,于是他成为凯撒唯一既继承人,也成为罗马新的独裁者。

由于罗马共和传统历史,公民们不愿接受一个专制君主,所以他自称为罗马第一公民,元老会首席元老,首创元首政治:元首权力由元老院和人民的授予形式与程序获得;元首没有整体的权力,被划分为行政、立法、外交、官吏任免等职权所分割;元首遵守宪法与法律的约束等等。

公元前27年,他在元老院和人民大会上公开表态,还政元老院,“恢复”共和宪政。但是,他事先清洗了元老院并控制了它。

“元老院由于失去了权力,也便失去了原来的地位;许多原来高贵无比的家族都已灭绝了。有理想和有能力的共和主义者全都死在战场上或被放逐。……他已当选为监察官;……重新审查了元老的名单,开除了少数几个有犯罪行为或顽固不化的元老,说服近200个元老自动请退,以免受到被除名的羞辱,把元老的资格提高到必须拥有约合1万镑的资产,并为自己赢得了元老院首席元老的尊称。” [47]

所以元老院不仅“拒绝”了他辞呈,反而请求他决不要抛弃依靠他才终于得救的罗马共和国,并授予他以“前执政官”和“大将军”的名义管理各行省地方政府,并指挥罗马所有的军队,还授予他“奥古斯都”称号。这一切意味着他具有皇帝般至高无上的权力。由此可见,他的元首制是借用共和宪政形式实施的君主帝制。

从此,罗马共和国灭亡,屋大维成为罗马第一位皇帝,罗马进入帝国时代。

屋大维深谙执政官并不保证他的绝对权力。公元前23年辞去执政官职,接受保民官职(保民官可以干预元老院并在元老院之前决断,这等于进一步巩固了他的权力。)和“统治大权”(高于诸总督的权力,等于给予他在领土管理的任何事件上具有最高权威)二职。于是,奥古斯都用表面共和宪政,实际独裁的方式开启了罗马帝国时代。

前13年,雷必达死后,“大祭司”的位置又冠在屋大维头上,于是,他又获得了罗马最高宗教统治权,于是集保民官、大将军和大祭司三者于一身,这个罗马元首就是名符其实的罗马皇帝了,罗马帝国正式成型,独裁专制统治一代又一代的复制重复,到最后灭亡。

中国82《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第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三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请问:罗马帝国的专制制度能与之相比?

其实,中国现行的政治制度法律不是没有问题,而是由问题,甚至有严重问题,所以需要改革。但是,如果说还不如2000年前的古罗马就是颠倒是非了。在有限的篇幅里边提供了如上的证据,希望王石能心平气和的看以看,想一想:

无论是罗马王政时代、共和宪政时代还是帝国时代,其政治制度与法律制度能与当今中国相比吗?

四、新资本主义没有原罪:无知?还是无耻?

《中国慈善家》:“你在哈佛大学研究资本主义发展史,怎么看19世纪末、20世纪初大企业家纷纷成立慈善基金会做慈善?他们是在为原罪赎罪吗?”

王石:“这个原罪说是我们中国的解释逻辑,我在美国并没有体会。他们没有原罪—我的挣钱能力是上帝赋予的,我挣的钱是替上帝保存。不像马克思主义的这套理论,怎么剥削工人的血汗钱啊、原罪啊。马克思分析英国初始资本主义的原罪,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新教徒到美国后,新牌的资本主义相较老牌的资本主义是没有原罪的。”

记者提到资本原罪问题,王石一口否定,说美国“他们没有原罪”。“新教徒到美国后,新牌的资本主义相较老牌的资本主义是没有原罪的。”

王石是无知还是无耻?

美国人——跑到北美洲的英国人杀害了几千万印第安人,杀完后就就通过大量使用从非洲叛卖来的黑人做奴隶(1860年,美国黑人奴隶已达到400万)发展资本主义,美国这个所谓尊重人权的国家,其联邦宪法还保留了奴隶制。

这不是美国资本主义的原罪是什么?

王石在哈佛大学修学,难道这点美国“光荣历史“都不知道?是哈佛忽悠了王石还是王石只是到哈佛镀金?

如果是王石无知,希望王石在哈佛改变自己的无知。

如果王石知道,就只能说王石无耻。因为,王石是用美国资本主义没有原罪来说自己没有原罪:“他们没有原罪—我的挣钱能力是上帝赋予的,我挣的钱是替上帝保存。”

王石有没有资本原罪我们不知道,但他自己知道。如果没有,何必挟洋人以自重,拉美国虎皮作大旗呢?

更滑稽可笑的是,傍上基督教和上帝了。他说“我的挣钱能力是上帝赋予的”。

上帝与王石有何关系?王石是犹太人?

按《圣经》记载,上帝仅仅创造了犹太人。其他人类都不是上帝创造的。如果王石是犹太人,那么,他这样说我们也许可以接受。可王石不是犹太人,我们就只能从信仰的角度理解了。

但是,翻遍《圣经》,上帝耶和华也没有教导子民如何赚钱,如何搞房地产。因此,也许我们只能理解是上帝悄悄地传授了王石赚钱的秘籍了。

果如此,王石比美国房地美房利美更会挣钱是吧?那到美国去赚美元呀。

我不相信王石“我的挣钱能力是上帝赋予的”的鬼话。因为,全世界比王石更会赚钱的人不少,但他们都没有说是“我的挣钱能力是上帝赋予的”,而是说自己努力的结果。

我们回到现实中国来说吧。

谁都知道,是中国改革开放迅速发展提供了举世空前的赚钱机会。所以中国一直是利用外资的第一或第二。王石有点聪明,所以抓住机会赚了大钱。这才是事实,非要傍上帝,活生生的把基督教徒心中至高无上的上帝耶和华拉来为自己垫背,小心进天堂的时候,基督耶稣不让进门。

五、享受言论自由,也要负对等的言论责任

其实,历史就是历史,资本主义有原罪,美国资本主义也有原罪。只要有罪,谁也抹不掉,王石否定美国历史,贴美国资本主义屁股,太恶心,太可笑了吧。

两千多年前的古罗马与今日中国制度有太多的不同,是不能简单类比的,是不能轻易得出孰优孰劣的结论的,更不能没有提供任何论据进行论证就得出中国现在的制度还不如两千多年前的罗马的结论。任何人只有仔细客观比对一下二者的制度,自然会得出结论:王石的言论多么虚假荒谬可笑,多么不负责任。

本来,任何个人有何看法无可厚非,发表其看法也是言论自由。但王石在接受正规刊物采访的时候不经举证就说出与事实大相径庭的结论,这就违法了谁主张谁举证的言论规则了。

我们不知道王石为何这样说。我们要借此告诉王石的是,要享受言论自由就必须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言论规则,没有真实根据的言论就是谎言,或狡辩,或诬告。在法制的社会,任何人都有言论自由,同时要担当对等的言论责任。

可以设想,如果有人到法院起诉王石偷税漏税,王石一定会让他拿出证据。可是,王石说美国资本主义没有原罪,中国今日制度还不如两千多年前古罗马,王石的证据呢?

王石是中国著名企业家,自己还认为企业家应该担当社会责任。但是,其不负责任的言论由于名人效应已经引来很多媒体传播,加上王石到世界著名的哈佛大学访学,这样的光环下会误导不知就里的人盲目信从“美国资本主义没有原罪,”“中国今日制度还不如两千多年前古罗马”这样虚假,颠倒是非的结论。

为了敦促王石不再发表颠倒是非,不负责任的言论,我们提醒王石:

1、如果你赚钱没有原罪,不要惊慌失措,靠傍上帝来为自己壮胆。不要错误以为中国人仇富,中国人从不仇富,看看中国最流行的祝福语吧:恭喜发财!

中国人仇恨的是发不义之财,即资本原罪。难道不应该?!

2、享受言论自由,也要负对等的言论责任。不要财大气粗就信口开河胡说霸道。

王石与我无干,对他说什么做什么没兴趣。但由于他是著名企业家,其言语影响力有点大,可偏偏说话太不负责任,实在看不惯。为了肃清不良影响,不得已写了这篇文章以正视听。

2013年8月15日

[1] 《企业家掌握主流话语权,应推动社会改革》——(《中国慈善家》2012年1月、2013年6月对王石的两次专访整理而成)

[2]西塞罗《国家篇》P.67 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3]西塞罗《国家篇》P.67 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4]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3卷第7节

[5]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4卷第94节

[6]朱庇安《罗马史》第十六卷第3节

[7] 科娃略夫《古代罗马史》P.804 三联书店 1957 北京

[8]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3卷第7节

[9]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3卷第27节

[10]西塞罗《国家篇》P.62 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11]凯撒说“在我们完成那些伟大战争之后,在我们取得无数胜利之后,在我们为祖国在西班牙、高卢和不列颠增加了400 个属国之后……”( 朱庇安《罗马史》第14卷第73节)

[12]朱庇安《罗马史》第14卷第73节

[13] 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P.428 1957北京

[14] 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P.446 1957北京

[15] 朱庇安《罗马史》第十三卷 第11节

[16]朱庇安《罗马史》第十三卷第23节

[17]西塞罗《国家篇》P.100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18]西塞罗:《西塞罗三论》,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1998,P208

[19]西塞罗《国家篇》P.67 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20] 朱庇安《罗马史》下卷XI 第13卷第98节

[21]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3卷第22节

[22]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13卷XI第22节

[23]西塞罗《国家篇》P.74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24]西塞罗《国家篇》P.74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25]西塞罗《法律篇》P.245 苏力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26]西塞罗《国家篇》P.75 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27]西塞罗《国家篇》P.53 沈叔平译 商务印书馆 2002北京

[28]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27节

[29]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32节

[30]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32节

[31]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35-37节

[32]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38节

[33]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39节

[34]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49节

[35]朱庇安《罗马史》下卷第十三卷XI第49节

[36]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53节

[37]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54节

[38]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55节

[39]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57节

[40]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60节

[41]公元前 449 年的发利略与霍拉西法案规定平民部落会议通过的法律得到元老院的同意者即成为国家法律。公元前287 年的霍天西阿法案规定平民部落会议的议决案,不得到元老院的同意也成为法律。苏拉的反动措施剥夺了数百年来平民在反贵族斗争中取得的成果。——译者

[42]在部落会议中,以人计算票数,平民占优势;在森都里亚会议中,按各等级所规定的森都里亚(即百人队)计算票数,第一,二两等级占绝对优势。——译者

[43]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59节

[44]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97节

[45]朱庇安《罗马史》第13卷第98节

[46]朱庇安《罗马史》第14卷第102节

[47] [英] 爱德华·吉本 (1737 - 1794)《罗马帝国衰亡史》第一卷第三章《罗马帝国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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