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永年先生将注意力集中于中国民主未来发展的研究,并陆续地发表一组有理论洞见的文章。就这组文章的思想脉络看来,郑永年先生在《大众民主=低效率政府》一文中通过对欧美发达国家之民主历程的考察,得出了大众民主只能导向低效率的政府这一结论。这个结论的得出同时也以普适性的方式阻断了中国发展此类民主的路径。而在《全球化中的东亚模式》一文, 郑先生将日本、四小龙的民主模式定位为“理性、有序、和平的民主化”,即“和欧洲国家早期民主过程中大规模的暴力行为(尤其是工人阶级运动)相比,东亚社会的民主化显得非常理性、有序、和平。”有这样的考察,《中国党内民主向何处去?》一文的立论也就顺理成章得以出场。在此文中,郑永年先生论证阐明了中国党内民主的深入发展应当“必须超越票决制度概念”。换言之,中国党内民主“不仅仅是要选人,更重要的是要选政策。领导人很重要,票决就是要选拔或者选举有能力的人。政策更为重要,候选人的政策意向和其执行能力极为关键。”这种观点不仅用心良苦,而且似乎是正确的。因为就世界各国的民主发展经验看来,一人一票的大众民主,生成的只能是保守的庸俗领导集团和维持现状的低效率政府,唯独辩论式的政策竞争引入独大的党内,才能避免庸人政治和民粹政治的媾合以及“近视”和低效率集于一身的政府。
但遗憾的是,郑先生在考察欧美、东亚的民主模式的时候虽然想着中国,但是当他考察、把握中国民主未来的时候,他的立论基础不是中国而是欧美或东亚,不是中国的民主基本制度而是欧美、东亚的民主“危机”模式。郑永年先生首先忘了他频繁使用的“历史看来”或者“从历史上说”,只不过是过去了的历史,抑或是短时段的未来,因而中国民主向何处去的追问,在郑先生那里答案约=党内民主的进一步发展。因为大众民主,欧美经验已经证明了=低效率政府,中国理当要避免。其次,东亚的成功以及在全球化中面临的民主转向,证明“既不拒绝民主,也不是为了追求民主而民主”的民主模式才是中国党内民主窥见未来的经验基础。如此,中国党内民主的深入发展必须超越票决制度概念。至于如何超越,郑先生开出的药方是选准选好候选人群体的同时更重视在辩论中选择政策。可是问题在于,即便中国党内实现了郑永年先生的理论设想,那么中国的未来也不过是在架空了的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实现了类似欧美各国之现在的低效率的民主模式,不同只在于欧美是一人一票的选择某一政策及其政党,中国则是在形式的社会民主监督之下的党内政见杂生、派系林立。
中国的民主出路在哪里,这个问题的追问应当首先转换为追问中国民主发展在哪出现了问题,其次才是在回答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呈现自身的出路。郑永年先生的理论的不足,在于他不是从中国的民主问题解读出发,而是从欧美、东亚的民主问题出发。但问题还不在于此,而是在于他在有意无意中将外来经验的借鉴转换成中国自身未来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这种嫁接式的理论预见,是值得国人加以警惕和反思的。当然,这里丝毫不否认这种预见的理论价值。我要加以声明的是,把握、推进中国民主发展的进程,二个东西不能丢,即在实践的基础上,一是对中国历史现实的批判,二是对国外正反经验的反思。
就中国的民主发展所遭遇的问题而言,我以为当前的困境依然是源自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没能实现有机结合。我明确反对任何割裂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之间的辩证关系而主张“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或者主张“社会民主倒逼党内民主”的一切说法。虽然郑永年先生也谈及党内民主与社会民主之结合,但是社会民主在其言说逻辑中始终是处于从属甚至应当处于从属之地位的。与此相反,我以为中国民主之光明未来恰恰是社会民主居于主体并且是主导之地位。这一点我已经在《民主增量:中国特色社会精神》一文中给予相关的阐述,即“关于民主的模式,是有许多样本的。然,中国的民主道路,还需要中国人自己践踏出来。但是践踏的主体,主要不是政府,而是社会的民众。这践踏的过程也是渐进式的,但主要的不是政府主导增量,而是民众民主的自我增量,从而增量政府的民主。……每一个中国人的民主精神的自我生成与发展,我简言之为民主增量。这个民主增量到一定程度,它将以存量的形式构成中国特色社会精神,从而它的继续增量,将不再是形成这个社会精神,而是发展和完善这个社会精神。”
低效率政府与大众民主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将大众民主等同于低效率的或者保守的政府是有失偏颇的。这种理论之立场因为看不到大众民主之历史趋势,而成了为当局辩护的阻碍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理论障碍。欧美的一人一票之民主,充其量只是大众民主发展自身的一种经验方式,这种经验方式如同东亚的经验模式乃至其他国家的经验模式一样,不能作为否认大众民主的趋势的理由,相反,它们的成功抑或失败,都将有利于推进大众民主之完善程度。问题在于,如何通过尽人事之努力而减轻发展民主的失败经验所必然给社会带来的痛苦。
就中国的民主出路而言,不仅仅要深化党内民主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深化和培育社会民主的发展。从中国的民主的基本制度看来,它的优越性依然高于西方的民主制度。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从理论上依然是目前能从根本上杜绝西方的政党轮流、派系纷争、政客表演的低效率政府的民主机制。问题是,西方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拒斥这样的制度安排,而中国则因为社会民主的发育不足或畸形而导致了该制度的虚设或悬置。但是希望在于,历史站在社会民主这一边,正如树叶虽然因为空气而漂浮但终究会落地。具体看来,中国当前的民主的基本制度,至少在形式上实现了这样的民主机制,(简要而言)即国务院组织专家研究、起草相关政策、法律——提交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核、批准——政府依据宪法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法律的具体规划和方案——党中央依法选拔、选举合格执行具体规划、方案的核心领导成员及其班子(并在换届时,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下一届新的领导集体)。中国的这一个产生政策以及国家领导人及其班子的民主机制,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党派之争而导向类似西方的保守的低效率政府,另一方面也规避了所谓政策的辩论、竞争而导致不顾国民经济承载力的政客表演之下的高负债政府。这样的民主机制,它所产生的政策乃至国家领导人,都渗透了在民众监督之下的各阶层代表参与了的民主遴选。但是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中国的这个民主遴选只是形式上的民主遴选。问题在于,如何使得这个民主的遴选同时具有它的实质性,如此中国的民主道路之未来方可光明而前途美好。因此,关注中国之命运的人们,这里需要注意的关键点是全国人民代表的有效选举与有效监督。人大代表来源于社会,因此只有社会民主的自我增量,方可有效地选出代表并监督代表的代表行为。而要有效地选出代表并监督其代表行为,根源不在于候选人的政策之争,而是在于候选人对人大代表大会审核、批准生效了的政策、规划和方案之认同以及全心全意的践行。因此,我的观点是中国民主的不振,根源是社会民众的民主意识尚未由自发状态走向自觉状态,从而中国民主的出路也将是社会(当然包括政党、政府)自我培育民主、增量民主、驾驭民主。中国的民主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其间需要跨越不仅是党内密室民主还是社会自发民主。中国的民主需要政治家的政见辩论,但是政见辩论的范围应当限制在如何制定经由人大批准了的政策、法律的具体方案和措施的操作层面,并且他们的辩论乃至方案的实施要置于阳光之下,即要接受社会民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