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二十世纪的最后十年,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随着苏联的解体和东欧的剧变,社会主义在全球面临着空前的巨大挑战。西方有学者提出“历史的终结”,为资本主义在全球的大举进攻高声叫好。然而,事实表明,历史并没有终结,资本主义全球化的进程并没有象某些人一厢情愿地幻想的那样给普天下民众带来滚滚的财富、真正的自由和平等的机会,相反,这一进程毋宁使原本掩盖在冷战意识形态外衣之下的种种矛盾和冲突表面化、公开化了,阶级间的、民族及种族间的冲突丝毫没有减弱,更谈不上消失,强权政治、霸权主义依然在肆虐,种族间的仇恨和利益冲突依然存在,民族国家间的权力和利益格局也复杂化了,阶级压迫与剥削在世界范围内特别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广泛存在。如果说这一切有什么新变化新特点的话,那就是权力关系比以前更加隐蔽、更加复杂。资本主义的全球化进程使经济剥削与政治压迫也走向了全球化,而资本的匿名性使这种剥削与压迫具有了一种无形无名而又无所不在的特点。同时,全球化冲破民族国家的藩篱,也使得阶级关系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范围,发达国家的大资本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贵势力相互勾结,共谋掠夺边缘地区普通民众的生存资源和生活空间,垄断这些地区的文化霸权。
显然,在强权、压迫与不公的社会秩序依然存在并为全球化进程所强化的时代背景下,人类为争取一个公正的世界格局而进行的奋斗和努力是不可能也不应该停止的。作为这种努力的一个重要传统,社会主义没有也不会“过时”。只要这世界还有不平等、不公正,只要这社会还存在着压迫与强制,只要人类还怀有对合理、公正、自由、幸福的理想社会的追求,社会主义就一刻也不会失去生命力。至于那些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失败与倒戈,丝毫不能说明社会主义本身的“失败”或“破产”,因为它们当年的所作所为实际上早已远离社会主义的实质精神久矣,没有理由让社会主义来为它们的下场负责。社会主义在时代的挑战面前,有必要对自己的发展历程进行一番深刻的反思,扬弃那些被人为地附加在它的名义之下的形形色色的内容,在回应时代的要求之中大胆地进行理论创新,在检讨“社会主义”这个名词曾经或正在遭受的种种歪曲和利用的基础上回归它的真正的精神实质。这就是社会主义在当代所面临着的重大课题——理论创新与精神的回归。
一、简短的回顾:从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到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的不公正与不合理,追求基本的社会正义与公平,构成了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核心
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可以从它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它的创始人的理想追求中得到很好的体现和说明。社会主义是近现代文明的产物,是伴随着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对资本主义进行反思、质疑和批判的力量。在社会主义没有变成为苏联式的那种“国家哲学”之前,从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到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始终贯穿着一个共同的理想追求,那就是建立一个公正、合理、自由的社会生活秩序。也就是说,在批判资本主义带来的不公正的社会经济、政治关系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社会正义,这应该说是一切社会主义创始者们的共同理想追求,也是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主义是一种批判力量,是对资本主义现代性的内在的质疑和批判。而批判又总是和强大的道义支持离不开,因此,社会主义必然地体现着人类的道德理想和正义追求。在这一点上,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和马克思之间并无本质的区别,区别只在于他们批判资本主义的角度、深度,以及他们追求社会正义和实现理想的途径、手段。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从朴素的平等要求出发,批判资本主义导致的社会分配不公,他们希望通过和平的、主要是诉诸道德感化的手段来实现社会的平等与公正。而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认识与批判则大大地深化了,他已远远地超出了对资本主义作简单的道义谴责,而是上升到了对资本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结构进行全面科学的分析和解剖,在此基础上第一次科学地展示了资本主义的运行机制及其全部权力关系,包括资本的运行逻辑及隐蔽于其中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资本的政治属性及资本主义国家神话所掩盖着的压迫与被压迫关系实质。在对社会理想和正义的理解和追求方面,马克思也不再停留在空想社会主义者朴素的平等观的水平上,而是明确地提出“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这一目标,其具体内容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其他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这是人类近代数百年以来对理想社会追求的最高总结与最新发展。在这一理想的实现方式上,他特别强调物质基础条件和物质手段的重要性,物质条件指的是生产力的发展,物质手段则是指通过阶级斗争消灭资本主义现存的经济、政治秩序。虽然囿于时代条件,马克思没有来得及对与如何通过阶级斗争消灭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实现“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的共产主义有关的许多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具体全面的深入探讨和论证,但无可否认的是,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与理论创新在马克思这里第一次达到了科学的完美结合,追求一个公正、合理、自由的理想社会这一精神实质在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创新中得到了继承与深化,并被奠定在科学的理论基础上。
二、迷失之一:苏联模式,专政型国家体制下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社会主义的实质精神迷失在以人民的名义奴役人民的极权政治之中
在马克思之后,由于国际政治形势的发展与变化,社会主义也经历了复杂的发展与分化过程,其中最重要的发展变化就是以列宁、斯大林为首的苏俄共产党人以及在其影响和领导下的欧亚各国社会主义者们对马克思的社会主义理论进行了影响深远的改造和创新。社会主义的这次理论创新,既空前地扩大了社会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使之成为20世纪世界格局中的一支主要力量,并与走向全球化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意识形态势力进行了长达70 多年的全面较量和角逐,但另一方面却在不同程度上背离了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将作为对公正、合理、自由的社会理想之追求的社会主义,庸俗化为服务于当权者的现实政治需要的治国之术及其国家哲学。
应当说,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者们就其初衷而言,他们从事革命本也是为了反对旧的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或其他反动专制力量的统治,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新社会。然而,在夺权成功之后,如何实现革命的理想,建设新社会,却是一个比武装革命本身要复杂得多的重大课题。苏联式的社会主义由于在许多重大的问题上存在着认识偏差,结果导致对其革命初衷的严重背离。
这些认识偏差最集中地体现于对与国家政权的性质、职能等有关的一系列政治体制问题的认识上,其对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及革命的初衷之背离也是直接因此而导致的。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设想,阶级专政于是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意识形态对国家性质的基本理解和定位,虽然具体的解释和表达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几乎都一致将国家政权的性质、职能理解为一部分人(专政阶级)对另一部分人(被专政阶级)实行阶级专政的暴力工具。不过,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实际情况跟马克思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学说时所设想的情况大不相同。马克思设想的是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情况下,由于整个社会分裂为两大直接对立的阶级即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它们之间的矛盾激化到不可调和,无产阶级便起而通过暴力夺权建立自己的国家,并对资产阶级实行专政。但这些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不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而且它们原来的社会也并非是无、资二元对立,其社会矛盾也不是主要集中于无、资之间的直接对抗,而更多地是落后反动的封建势力或教派势力以及外国殖民主义侵略势力与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对于这些国家的人民来说,其迫切任务与其说是推翻资产阶级统治,毋宁说是推翻那些落后的封建势力,赶走侵略者,实现民族的独立、政治的民主和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马克思由于时代与历史的局限,对于无产阶级专政的许多具体问题并没有进行深入的科学的探讨,在很大程度上带有猜测和设想的色彩,因此后人就不应拘泥于经典上的字句,而应当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结合具体的革命实践,对于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治问题进行严肃的探讨与理论创新,以实现社会主义的真精神即建设一个公正合理的新社会。
国家政治问题涉及很多方面,包括国家政权的性质、权力的产生、权力的范围、权力的行使、国家与公民及社会的关系等。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一般认为都具有两方面,即阶级性和公共性,前者意味着政权为部分人谋利,后者则要求政权服务于社会。那么我们要问,这两方面中何者更符合公正合理的要求呢,显然应当是后者即公共性。无数的历史教训告诉后人们,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实现暴力统治的结果,不但没有消除剥削压迫等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反而使这些现象以崇高的名义恶性膨胀。人类历史上确实存在过政权被少数强势集团把持为其狭隘的集团利益或阶级利益服务的现象,但若由此而推断说一切政权都只能是、甚至必然是只为某些阶级服务而决不可能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那么这种思维方式本身就陷入了“强权即真理”的泥坑,因为它毫不怀疑地接受了弱肉强食的客观存在并将其毫无批判地上升为普遍真理和价值准则,予以认同和尊奉。因此,真正的社会主义应当追求的毋宁是政权的公共性的真正、完全的实现,而非相反。
与此相应的是公共权力的产生问题。通过暴力手段推翻旧的反动统治之后,应该以何种途径确保新产生的公共权力真正具有人民性、公共性,这也是经典作家们没有详细具体地论述过的重大问题。现在看来,确实有必要严格区分革命与建国这两阶段,如果说革命可以通过暴力来进行,那么,建国或者说新政权的产生却不应遵循同样的暴力逻辑,也就是说,新政权必须是通过某种非暴力的、真正体现国民意志的途径产生,才可能具有真正的人民性和公共性。革命者未经这种途径而直接建立自己的统治,严格说也是不能被认为合法有效的。在这方面我们不妨回顾一下近代欧美民主国家产生的历史。这些国家大多数也同样是在推翻封建的或殖民主义统治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无论是推翻了封建专制统治的法国革命者们,还是推翻殖民统治的美国独立战争的领导者们,都没有在革命结束之际即自立为新政权,而是在旧制度的废墟上召集民意代表商讨有关新国家的产生及新政权的组成等重大事宜,并制定出一部权威性的宪法,根据宪法的程序,通过和平的民主的选举而产生新政权。现代国家区别于传统国家的根本之处乃在于前者的权力合法性不是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而是尽可能地建立在被统治者即社会公众的同意的基础上。以追求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为己任的社会主义者就更应当自觉地体现和实践这一近代人类的政治智慧,须知,枪杆子可以推翻旧的反动政权,但却不能产生具有人民性、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现代政权。打一个比喻,有人遭遇抢劫,被抢走了钱包,这时旁边一人挺身而出,说:“让我来替你讨回公道,惩罚那个强盗。”于是他上前制服了那强盗,索回了钱包。按理说他应当将钱包物归原主,由原主即被抢者自己来决定对钱包的处理,譬如付给帮他制服强盗者多少报酬之类。然而,我们这位替人行道者却以其功劳自居,不但不归还钱包,反而以钱包主人的庇护神的姿态,未经主人许可即擅自将钱包据为己有,或美其名曰“代为保管”而其实根本未获所代者的授权。显然,对于那个遭劫者而言,这种结局实在无异于前门撵走了狼后门引进了虎;而对于那位替人行道者而言,其所作所为本质上也不过是民间所谓“黑吃黑”,虽然是打着“代人讨回公道”的漂亮的幌子。革命者在用枪杆子推翻旧的反动统治时,是在做替人行道的工作;然而一俟旧的反动统治结束,革命者就必须连同其枪杆子一起退居一旁,将公共权力交还给其本来的主人即人民,由人民来决定权力的新的行使者,这才是真正的革命做派。如果相反,革命者未经公共权力的本来主人即人民的正式授权许可,就擅自以人民的救主自居,凭籍其手中握有的枪杆子,将被原反动统治者占据的公共权力直接地据为己有,那么他就由原先的替人行道一变而为公然抢劫,原来的革命者也由此变换了角色,站到了与原来的反动统治者相差无几的位子上。从这个意义上说,衡量是否为真正的革命者的一大标准就是对待公共权力的态度,对枪杆子出政权的迷信实际上不过是所谓“打天下者坐天下”式的政治黑吃黑逻辑的演绎,公道、正义、民意之类仅仅是这场以暴易暴游戏中的几颗棋子而已。血写的历史事实提醒人们:真正的社会主义者必须高度警惕暴力逻辑的诱惑。
此外还有关于公共权力的行使问题,包括权力的范围、对权力行使的监督与制约等。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国家一无例外地倾向于无限地扩大公共权力的范围,甚至是最大限度地压缩民间社会的自主空间,使全体社会成员都最大程度地附庸于国家机器。其后果便是“强国家,弱社会”,国家意志替换了人民的意志,国家利益替换了社会利益,前者被绝对地无条件地置于后者之上,“社会主义”实际上变成了“国家主义”,人们只知有国家而不知有社会,社会沦为国家的附庸和奴婢。国家与社会的正确关系本应是前者是后者的产物并为后者服务,而“国家主义”的最大谬误即在于颠倒了这种关系,把国家变成高踞于社会之上的“主人”,要求社会无条件地绝对服从国家的意志,为此国家不惜无所顾忌地运用强制的手段人为地破坏自主性的民间社会秩序,将人们的一切生活空间都纳入国家机器的强制性控制范围。自主性的民间社会的衰弱,对人民的政治素质、独立人格乃至于心理状态、精神道德面貌等都产生了一系列极为严重的消极影响。首先,它使人民在保姆式的国家权威的全面管制下逐渐丧失参与公共政治生活的自主性,而沦为这一权威的消极的工具或追随者。其次,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必然使社会成员一无例外地不但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上而且在人格尊严上、思想及精神世界上也都全面丧失独立性,总之,从身到心,彻底沦为国家权威的依附。其中特别要指出的是,剥夺人民的独立思维能力和独立人格尊严,其后果必将不可避免地使整个社会、整个民族在精神上出现严重的幼稚化、儿童化、蒙昧化现象。最后,没有独立人格尊严和独立思想能力的人,也不可能具有真正自觉的道德意识,因此,在这种国家权威严密控制下的人民,其道德观念其实是非常脆弱的,只要这政治权威进行有效的煽动和引导,人们就很可能走上公然践踏基本道德之路;只要社会生活发生变动或国家政治生活出现危机、更迭,社会性的道德危机也就常常跟着并发。这就不难理解,何以在这些国家,不少人经常卷入许多令人发指的暴行而居然没有一点起码的道德自责、没有一点起码的道德反省,更不用说什么“忏悔”了,相反,他们往往以所谓“国家”、“领袖”、“组织”等名义来为自己的暴行辩护,为其践踏道德之举开脱罪责。显然,这种蔑弃人类基本道德观念的社会是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合理、公平之可言的。
这种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无限地扩大公共权力的范围,权力的行使也就很难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特权横行成为这类国家政治生活的必然。于是,一个具有讽刺性的现象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边是口口声声地宣称消灭剥削阶级,消灭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现象,一边却是时时刻刻都在大批量地制造官僚特权阶层,剥削和压迫以“革命”、“人民”或“无产阶级专政”的名义依然在进行着,而且由于公共权力没有受到有效和有力的制约,这种剥削和压迫不是在减轻,而是相反,在不断的强化和升级。打着人民的幌子、以人民的名义奴役人民,这就是这类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它们已经从根本上背离了马克思及其他早期社会主义者们所孜孜以求的那种合理公正自由的社会主义理想,而与“自由人的自由联合体”更是南辕北辙。它们最后遭到人民的抛弃,受到历史的嘲弄,实在是咎由自取。它们在背叛了社会主义真正的精神宗旨的同时,也玷污了社会主义的光辉形象。
三、反思: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与落后国家的现代化任务之间,人民福祉与国家战略之间,如何实现双赢
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之所以在有关国家政权等问题上产生上述的这些谬误,除了由于在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上存在着的认识偏差之外,当然也是有其客观的历史与现实的原因,特别是这些国家基本都是在贫穷落后、封建主义传统深厚的情况下走上社会主义道路,这就决定了这些国家的社会主义者面临着与马克思所设想的大不相同的形势与任务,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如何尽快地实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完成了的现代化这一历史重任。另外再加上复杂多变、动荡不宁的国际政治环境,也促使其领导者们不得不将关注重心放在如何加强国家安全实现国家利益的问题上。于是,强化国家权力、实行国家本位就成为了他们几乎不约而同的共同选择。总之,历史与现实的诸种客观因素使得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决策者在很大程度上把社会主义道路当作实施现代化的国家战略、实现国家意志及利益的一条捷径。这是引发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发生偏离、逐渐沦为某种治国术的外部因素。
但是,这决不意味着这些落后国家选择社会主义道路是错误的,相反,只要我们对社会主义不做教条主义的理解,而是着重于从其精神实质上来把握,恢复其本来含义,把社会主义视为人类对合理、公正社会的追求,视为消除剥削压迫等不公不义现象的不懈努力,那么,这些落后国家走社会主义之路就意味着它们决心以消灭一切剥削压迫等社会不公、努力实现公正与合理为己任,意味着它们致力于实现各种经济、文化、政治资源在各阶层各群体之间的公平分配,使社会成员得以过上富足、公正、自由而尊严的生活。事实上,如果我们同意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在于追求公正合理及自由的社会理想,那么,至少从逻辑上讲,这一精神与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战略目标并非完全不能相容,相反,只要处理得当,二者完全可以相得益彰,在实现国家的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同时建构起一个公正合理和自由民主的社会生活秩序。所谓人民的幸福,也只有在此二者的有机结合、取得双赢的基础上,才是真实的。现代化本身是一种中性的目标,它并不许诺任何超然的价值与理想,它既可以同公正、合理、自由之类的价值结合,也可能与剥削压迫、专制独裁、不公不义之类的负面价值联姻。相应地,现代化也就表现出多种多样的可能路径:资本主义的或社会主义的或二者的不同程度的混合,公正的或不公正的,和平的或暴力的,独立自主的或殖民统治下的,等等。如果说现代化是一切民族不可避免的发展趋势的话,那么,选择什么样的现代化模式与路径则完全是各民族自身的智慧的体现,不同的路径选择将给各民族人民带来不同的命运。在一些民族那里,现代化意味着少数人对多数人的掠夺和欺诈,意味着贫富悬殊,意味着摩天大楼和贫民窟并立,移用一句古人的诗句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流浪叟”。在一些民族那里,现代化意味着特权阶级与资本势力的勾结,共谋用最先进的现代手段统治人民、压榨人民。在一些民族那里,现代化意味着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丧失,意味着民族在世界秩序中的边缘化和殖民化,意味着本民族的人民成为跨国资本的盘剥对象。显然,社会主义者追求的决非这些模式与路径的现代化,而应当是体现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那就是公正、合理与自由民主。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恰恰就没有体现这一精神实质,它虽然努力完成现代化的目标,致力于实现富国强兵的国家战略,但却是以牺牲人民的幸福、牺牲公正与民主自由为代价,因而它没有做到现代化的目标与社会主义的路径的有机结合,国家战略和人民福祉的双赢。这就是落后国家走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深刻教训,这一教训昭示人们,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果要追求现代化的目标,就必须高度重视公正合理的、民主化的路径选择,否则,其现代化就不可能从根本上避免资本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的种种不公与罪恶。
近代中国在遭遇西方列强侵略的危机年代,自觉地选择了社会主义之路。但是,从20世纪初中国人刚开始接触社会主义直到今天,人们对社会主义与中国的关系问题一直有着不断的争议和怀疑,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个观点就是认为社会主义不合中国国情,其论据主要是中国产业不发达,阶级关系不如欧美国家明显,劳资矛盾不是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中国最重要的问题是“患寡而不患不均”,因此当务之急乃是发展实业,等中国达到欧美那样的发达阶段之后再谈阶级斗争、搞社会主义也不迟。这种观点貌似合乎经典社会主义尤其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逻辑,但它却存在着两大问题:其一,它未能从根本上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是什么,它完全拘泥于经典作家的某些论断,把社会主义极其狭隘地理解为欧美式的无产阶级暴力革命与专政,而忘却了社会主义真正的精神实质与价值理想在于追求一个合理、公正的社会秩序,阶级革命与专政则不过是实现这一理想的手段与途径,因此,论者实际上是强调了手段而忽略了实质目标与精神价值,可谓“买椟还珠”、舍本逐末矣。其二,它过于强调近代中国的经济落后,却无视造成落后的根本原因仍在于社会制度的不公正不合理。在这里,所谓效率与公平的对立是不存在的,效率之落后乃是公平之缺失所致,故而对于这样的社会而言,公平不但不会对效率构成任何消极影响,而且是保证效率的基本前提,亦即没有公平就没有效率。①虽然中国没有欧美那样的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冲突,或者更确切地说,欧美式的阶级斗争不是中国社会的最主要矛盾,但这丝毫不意味着中国没有强权、暴政、压迫与剥削。事实上恰恰相反,不公正不合理的现象在中国远比在欧美来得严重得多,因此,这个国家更迫切需要以追求社会的合理与公正为己任的社会主义。如果我们承认近代中国的落后、贫穷、愚昧等等从根本上说都可以追根溯源于不合理不公正的社会制度,如果我们承认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正是要消除这种不公不义,那么“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就理所当然地是完全合乎国情合乎逻辑的结论。
四、迷失之二:从极左的角度对苏联模式进行纠偏,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迷失在毛式伪“阶级斗争”话语的逻辑陷阱里
但是,中国应当怎样来具体地实现社会主义的公正与合理的社会理想,这又是需要中国人自己进行理论上的创新和实践上的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者也曾经效仿苏联的模式,并在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战略目标上取得过重大的成就。但是,中国人不久就发现了这种模式的许多弊端,并尝试进行纠正与创新。五十年代中期开始,毛泽东就敏锐地指出了当时中国所奉行的苏式现代化模式的诸多问题,特别是官僚主义、等级制、技术主义、教条主义、束缚人的积极性,等。他对现代化知识技术与生产体制所包含着的权力关系尤其敏感,这似乎与韦伯对现代社会的“铁笼”状态的察觉有某种契合。然而,毛在试图纠正苏联模式的弊病的过程中,对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的认识及解决的思路却存在着重大的偏差。一方面,由于过于强调苏式现代化模式的弊病,特别是他本人亲自发动的一次最大规模的现代化运动“大跃进”的失败,导致他后来对现代化这一战略目标本身的怀疑、偏离乃至于某种程度上的放弃,从而大大地延误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这种心态典型地表现在“卫星上天,红旗落地”的思维方式中。在他看来,苏联式的现代化模式太偏重于技术化与科层化,而严重忽视了社会主义政治路线。其结果是虽然取得了科学技术、经济建设等方面的现代化成就,但却导致滋生偏离社会主义政治路线的倾向,那就是他所谓的现代“修正主义”。对现代化可能导致“修正主义”的出现和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的担忧,使毛下意识地将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的政治路线对立起来,并进而认为为维护社会主义的“纯洁”而应当将政治路线凌驾于现代化目标之上,甚至可以为坚持政治路线而延迟现代化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他所坚持的社会主义政治路线其实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苏联模式的弊病。他将苏联模式社会主义所存在的诸如官僚主义、等级制等痼疾,简单地归结为思想路线问题,而没有从政治体制上去寻找根源。而且在真正导致苏联模式严重背离社会主义精神本质的那些方面,即我们前面已讨论过的关于国家政权的性质、产生方式、公共权力的范围、行使及对其的有效监督制约等重大政治问题的认识上,毛走得甚至比苏联人还要远,比后者更加偏离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他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理解,基本上可以说是将阶级性予以绝对化,以阶级性压倒公共性,空前地强调政权的专政性质,并直接将暴力的逻辑引入国家政治生活中来,片面强调政治生活中的斗争性一面,而公然否认一切政治妥协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在这个问题上,他比起苏联人来更极端,也更有逻辑性。斯大林在宣布苏联已建成社会主义的时候曾提出,剥削阶级已被消灭,1936 年的苏联宪法就是依此而制定的。②这就使得斯大林后来在党内斗争中显得颇有点陷于理论上不能自圆其说的尴尬局面。毛泽东显然看出了斯大林的这一理论上的矛盾,于是经过五十年代头几年的思索和验证,终于大胆地突破了斯大林的理论困局,干脆提出,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都始终存在,这样一来,为了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而持续开展的一系列政治斗争包括“文化大革命”就成了合乎逻辑、名正言顺了。
如果说对于斯大林模式的弊端有两种纠偏方向,一种是纠正其政治上的极权、专制倾向,通过国家政治生活与政治制度的民主化来从根本上克服官僚主义之类弊病,真正回归社会主义的精神本质;而另外一种则是逆向操作,强化其政治上的极权与专制,特别是强化国家机器的暴力功能和镇压功能,通过对包括上至高层领导下至普通民众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进行强制性的精神控制和思想禁锢,来达到消除官僚主义及其他弊病(即所谓的“现代修正主义”)的目的,那么,毫无疑问地,毛泽东选择的是后一种纠偏方向。支持这一选择的,既有对苏联模式的技术主义倾向的不满,也有对社会主义政治路线的错误理解。前者导致对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偏离,或者说效率的缺失;而后者则导致在人为的伪“阶级斗争”的思维陷阱中将专政国家的暴力性、极权性发展到极至,其后果是对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的背离。也就是说,毛尝试纠偏苏联模式的结果,造成了在效率与公正两个方面的同时失败。以往人们常常更强调的是毛在追求效率方面即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上的失败,却很少提及在体现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即追求社会的公正合理方面的失败,甚至还有一种很荒唐的看法认为毛在实现社会公正方面是成功的,其理由就是毛时代盛行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和领导干部表面上的朴素生活方式。实际上这是极其肤浅的表面化认识,因为平均主义与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公正完全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两回事,社会公正意味着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在权利、机会面前的平等,在精神上和由法律所确认和维护的人格尊严上的平等,显然,这一切平等在毛时代都是不可想象的。而平均主义则根本不是以上述这些平等原则为基础,它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军事生活方式的扩大,军事生活方式本质上说始终贯穿着严格的上下等级制度和权威主义原则,强调的是上级对下级的绝对领导和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丝毫没有任何平等之可言。社会主义所追求的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是决不可能在军事生活方式中实现的,同样也决不可能通过平均主义来获得。幻想以平均主义的方式求得社会公正,实在无异于缘木求鱼、南辕北辙。更何况,严格说起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也并非真正实行绝对的平均分配,而是按照行政级别、政治地位来分配生活资料,所谓平均主义仅仅局限于行政级别及政治地位相同的人群中,因此准确地说,毛时代的分配模式既不是主流意识形态所标榜的“按劳分配”,也不完全是今人所理解的平均主义,而是“按权分配”。
说毛式的“阶级斗争”话语是伪阶级概念决不是意味着毛时代真的就没有阶级问题,没有阶级间的不平等的权力关系,事实上恰好相反,那个时代这种权力关系不但没有消失,而且在“革命”的保护色下表现的格外突出,只不过毛式的“阶级斗争”所指并非这种活生生的现实,而是别有其独特的含义。毛时代领导干部在朴素的生活方式的表象之下,特权横行的现象依然所在皆是,只不过其表现方式主要不在经济领域而已。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证明,这种主要存在于政治生活、思想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特权、专横、对民众的迫害及种种暴行,就不算公共权力的滥用,相比于经济上的平均主义而言就可以忽略不计,而将这种社会状态说成是公正合理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中确实存在阶级与阶级矛盾,但却不是毛意义上的阶级即虚构的无、资两大对抗阶级,而是官僚特权阶级对广大的普通民众的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毛有意将后一种阶级问题置换成前一种“阶级”问题,用虚假的“阶级”概念来误导人们的思维,把人们对现实存在的官僚特权阶级的切肤之恨,巧妙地引向虚构的无、资“阶级斗争”的话语圈套中去,于是被这一话语圈套锁住了的人们,其思维也就难于跳出虚假的“阶级斗争”逻辑陷阱,对官僚特权阶级的不满情绪使他们愈来愈深地陷入毛精心编织的话语圈套中,这就是:官僚特权之类乃是所谓“封、资、修”的表现及产物,因此要反对它就必须要更加坚定地进行毛式的“阶级斗争”,更加严厉地深入开展纯洁意识形态、消灭异端思想的运动,更加极端地强化专政国家机器的暴力镇压功能。事实证明,用毛式的“阶级斗争”来对付官僚特权问题,只能是适得其反,公共权力以另外一种方式继续被滥用着,广大普通民众所受的政治压制依然如故且可能更加严重,因为事实上,专政国家机器对意识形态方面的异端分子和政治“劣等公民”的镇压,无论其严厉程度还是其范围,都远远地超过对真正的官僚特权分子的制裁。现在某些人士之所以对毛时代包括“文革”怀念有加,其原因之一就在于天真地相信毛的“阶级斗争”是为了清除官僚主义、特权现象等,而完全没意识到这背后精心构造的思维陷阱。而真正属于官僚特权阶层中的人,则更倾向于通过否认毛式的“阶级斗争”来否认官僚特权集团的存在,否认这个阶层曾经施加于民众的种种压迫与专权。显然,这两种态度貌似针锋相对,实则其思维方式同出一源,那就是毛式“阶级斗争”的话语圈套。前者由于对现实存在的阶级压迫与不平等的社会权力关系的切身感受和不满而肯定毛的“阶级斗争”话语,而后者则通过否定这一话语来否认阶级压迫的现实存在,两者的共同之处就是将毛的“阶级斗争”话语与现实社会存在着的真实的阶级状况不加区别地混淆起来、等同起来,而完全没有明确地意识到此“阶级”非彼阶级也。毛所谓的“阶级”不过是区分人们的政治等级和身份的意识形态标签而已,以此对社会成员进行政治优劣评判和等级分类,确定打击对象和依靠力量。因此,毛式的“阶级”完全是以意识形态的标准而不是依照现实的政治经济权力关系来区分和确定,这样才有了千千万万按思想意识判定的所谓“阶级敌人”。只有彻底地跳出这个话语圈套,我们才可能对现实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与权力问题进行准确的认识和研究,摆脱“要反腐败、反官僚主义就要回到毛泽东时代,甚至回到文化大革命去;要否定文革等极左路线就要容忍腐败及官僚主义之类”的恶性循环。腐败、官僚主义之类,与极左路线,两者决非毫无关联的东西,更不是水火不容,恰好相反,它们毋宁说是一对双胞胎,是互为因果,是同一棵毒树上结出的两枚苦果。肯定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可能真正否定另一个,相反,必然会为另一个提供生存繁衍的沃土。
五、迷失之三: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被置换成可计量的数字化的经济技术指标
现在让我们从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上来理解中国70 年代末开始的改革开放,这样就有助于我们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和评价这段至今依然是“现在进行时”的历史,消除对它的种种庸俗的肤浅的解释。在众多对改革开放的论说中,最庸俗也是最具误导性和欺骗性的,莫过于所谓“生产力崇拜”。把中国的改革开放这一艰巨的历史实践简约为所谓发展生产力,不仅是对社会主义精神本质的置换,而且也是对中国近现代奋斗历史的片面化理解,更是对这一历史实践的发起者的本意的误解。就社会主义的理论渊源而言,正如前文所论,实现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这是自早期空想社会主义者至科学社会主义者马克思等人的共同追求。如果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那么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这些社会主义祖师们就应当去生产力落后的非洲等地搞社会主义,无论如何也不当在生产力最发达的西欧从事社会主义运动。就近现代中国而言,作为一个落后国,确实有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的客观要求。但是正如前述,现代化有多种模式,多种路径选择,显然我们应当追求的是建立在公正合理的基础上的现代化模式,应当选择的是让全体国民都能够共享现代化福祉的发展路径。而且,近现代中国(包括毛泽东时代)的贫困落后从根本上说也是由于不合理不公正的社会现状造成的。因此,追求社会的公正合理就应当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更应当成为中国的社会主义者奋斗的目标,成为社会主义在中国的题中应有之意。单纯的现代化本身,未必等于人民的幸福和理想的社会状态,更何况即使就现代化本身而言,它也并不简单地等同于生产力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把社会主义狭隘地理解为生产力的发展,把现代化粗陋地概括为若干经济指标的完成,实际上是一种典型的源于小农心态的“贫穷综合症”。不仅仅是经济上物质上的贫穷,而且更主要的还是思想观念上的极度狭隘浅薄。就改革开放的发起者而言,其本意也决非仅仅局限于单纯地增进物质财富,提高生产效率。在极左路线肆虐的时代,当局对民生的漠视本身就是社会不公正不合理的一种表现,因此,在这种背景下提出发展生产力的口号,是具有解放性的意义的,其内涵决不能单从口号字面上的内容来理解,而应联系改革之初那种极左残余势力仍有强大影响的特殊时代环境来理解这口号的伟大历史意义。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是否坚持发展生产力,决不是纯粹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现实的严峻的政治路线问题,它意味着是坚持极左的传统思路,拒不关心人民的基本生存需要呢,还是切切实实地把解决人民的现实生活生存问题当作执政者的基本任务。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生产力问题,实际上是对社会公正的最起码内容即满足民众的基本生存需要的呼唤。在当时,生产力问题也决不单是经济建设的问题,它更重要的是和解放思想、端正路线、冲破极左的桎梏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和整个国家、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面对着极左势力所宣称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改革开放的发起者们坚决地、针锋相对地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谓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之说,就是为此而提出的一个具有矫枉过正色彩的口号。对此,我们后人不应置具体历史情境于不顾而苛求前人,但另一方面,如果不考虑特殊的历史背景而拘泥于字面的意义将这个口号绝对化地加以理解和接受,那也同样是可悲的。事实上,改革开放的设计师对这种庸俗化的“生产力崇拜”倾向早就有过敏锐的警觉和犀利的剖析,并一再告诫人们:“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③很明显,在这一担忧背后体现的是对一个公正、合理、文明的社会理想的追求,而决不是单纯物质财富的无止境增长。
以邓小平为首的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者将社会主义的本质定义为“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灭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这是在总结1949年以来30多年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的。然而我们不得不指出,现实的情况却是,人们往往更多地只突出这句话的前半部分而有意无意地忽略其后半部分,包括许多决策者、各级领导人、以至于专家学者之类所谓社会精英,大多只强调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这方面,却对“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避而不谈,特别耐人寻味的是,思想界、舆论界对“剥削”二字所持的讳莫如深的态度,似乎表明当代中国社会不存在这一现象似的。这种现象背后隐含着最近十多年以来,中国主流社会的一种颇为流行的“共识”,那就是将效率与公平对立起来,并以生产力的名义用效率去压制公平。可以毫不客气地说,当效率被抬高到统御公平的地位,生产力成为凌驾于社会公正之上的至尊神祉的时候,我们实际上又一次地偏离了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如果说在改革之初,生产力的口号还具有效率和公平统一的特定含义,即发展生产力不但是追求效率的体现而且也是对极左路线的否定,从而以独特的方式表达了对社会公正的诉求,那么,到了90 年代,随着整个社会环境的剧变,一股全民性的追逐金钱财富的狂热迅速从上到下蔓延开来,在这股狂热中整个民族的理性思维与精神价值几乎出现了短暂的整体性休克,此时的生产力口号已经没有了任何对社会公正理想的诉求含义,而沦为毫无精神价值色彩的赤裸裸的拜金主义迷狂,成为那一直掩藏在这个贫穷的农业民族的心灵地层中的、长期以来被意识形态的紧箍咒牢牢束缚住而今瞬间突然获释并恶性膨胀起来的最原始的物欲的冠冕堂皇的旗号。
用单纯的生产力、效率、财富及各种数字化的经济指标来定义社会主义,其对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背离与歪曲至少导致了两个严重后果:其一是使社会主义被庸俗化,沦为资本主义体系的附庸。把社会主义理解为是让人们吃好穿好,这本身虽不为谬,但却是一种极粗俗的观念,因为它把物质财富视为衡量社会进步发展的基本标准,然而物质财富仅仅在满足人的基本生存需要、为人类社会的一切创造性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这个意义上才是与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相一致。对于真正的社会主义而言,物质财富永远只是实现其社会理想的外在手段和材料而决非理想本身。而通过最大限度地激发人们的物欲追求以生产出尽可能多的物质财富供人们享受挥霍,并在这无止境的制造欲望、满足欲望的竞赛中攫取最大利润,则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精神价值及其运作逻辑。显而易见的是,为无限制地满足人们的无穷欲望而耗费有限的环境与生态资源去生产那些远远超乎人的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财富,这不但与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毫无共同之处,而且毋宁说必将对这一理想本身构成潜在的或现实的威胁,因为无限的物欲追求不可避免地把人群按单一的功利主义标准区分为所谓强者与弱者,并使两者之间的不公平的权力关系被合法化,同时,这种极为庸俗单调的单一标准剥夺了一切不愿认同于物质主义价值观的生活方式的存在意义,极大地限制了人们探索社会发展的多样可能性的想象空间和创造力。对待物质财富的这两种不同态度,可用一个简单的比喻来说明,一种态度是“为生活而吃饭”,另一种态度则是“为吃饭而生活”。事实上,早期的社会主义者包括马克思在内,几乎一无例外地都对贯穿着金钱至上和弱肉强食原则的资本主义精神进行过严厉的批判。然而在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那里,特别是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那里,这种资本主义精神以改头换面的形式被继承下来,其表现就是对技术、生产效率、产量之类物质财富的追求成为整个国家的基本发展指针,它本质上依然是用资本主义的基本价值和标准来衡量社会主义的“发展”水平。而所谓改头换面则是指其对效率和物质财富的追求是以国家而非个体社会成员为本位,体现的是总体国家的意志而非社会公众的意志。在这里,对效率、技术、物质财富的追逐是同专政国家本位的治国思路及赶超战略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实际上不过是国家资本主义的变种而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以苏联为代表的那些社会主义国家并没有真正体现出与资本主义有本质区别的发展理念,因为它们几乎可说都毫无批判地接受了资本主义的基本精神,那就是对利润的无止境的追求,唯一的区别仅仅在于它们是动用最强大的国家机器来强制性地攫取利润,而资本主义则是通过市场来做到这一点。这种“专政国家+技术和效率”模式的社会主义本身就已自觉地认同于资本主义的逻辑,并以资本主义的价值标准来作为自己的奋斗方向,因而它最终亦不可避免地被纳入了资本主义全球化体系之中,并在同资本主义争夺全球物质财富的战场上被杀得丢盔弃甲全面失败。当然,我们的意思并非要拒绝发展生产力,更不是号召人们回到原始自然状态中去,而是想提醒人们对那种起源于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工业化时代的通过盲目无止境的掠夺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满足人的无限欲望这样的发展思路进行彻底的反思和警惕,我们要强调的是单纯物质主义的“发展”未必是人类的幸福,相反,倒很可能会给人类带来长远的祸害。因此,结论就是,物质主义的“发展”应当受到必要的约束和限制,这约束限制至少来自于两个方面,其一是对自然资源匮乏和生态环境危机的自觉意识,其二是对无限膨胀的物欲可能给人类合理公正的生活秩序造成破坏性后果、给作为人之为人的终极依据的道德价值理念带来严重威胁保持必要的足够的警觉意识。社会主义不应借无节制的生产发展和物质财富的增加来自我炫耀于世人面前,而应当以人与自然的协调、人自身的协调(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公正平等的关系以及人的自然欲望与道德价值之间的和谐状态之实现)来显示其相对于资本主义发展路向的优越性。
用物质财富指标定义社会主义,其对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歪曲与背离导致的另一严重后果就是对社会公正问题的漠视。这一点在90 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表现得极为充分。一方面,原有专政型国家体制所存在的许多不合理不公正的痼疾并没有得到彻底的消除,特别是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切身权利、决定中国未来发展基本走向的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改革迟迟没见有实质性的动作,使得中国的改革进程遭遇空前的困局,陷入荆棘丛生的地雷阵。另一方面,拜金主义狂热在整个社会的蔓延对政府行使公共权力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不但是社会公众的首要生活目标,而且也同样成为90年代中国各级政府的行政目标。在政治改革、司法改革远不到位的情况下,政府的这种逐利冲动就必然诱使公共权力直接参与国民财富的瓜分,其结果就是政府职能的严重错位。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下,政府把自己混同于经济体,公共权力被直接间接地用于经济活动中以牟利,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相混淆。于是,攫取利润也成为了相当多政府部门的行政目标,凡是有利可图的事情政府部门就争着管,甚至打着所谓机构改革、分流人员、兴办“三产”的幌子直接利用各部门的权力举办经济实体,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各政府部门之间、各地区的政府之间还经常为了争夺管理权而矛盾不断;与此同时,那些无利可图的公益性的事情,如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慈善事业等,却是谁都不爱管,以至于不少地方长期存在着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环境卫生问题一直无人问津。曾经有人认为原因在于政府的权威不够,权力太分散才导致许多地方公共事业管理严重落后,因此要实行集权,加强政府的权力。但是,上述的现象却表明,只要政府的职能没有得到正确的、严格的界定,不论政府的权威是否强大、权力是否集中,都无助于问题的真正解决:权威小、权力分散固然不利于对公共事业的有效管理,但权威强大、权力集中则同样可能使政府有更多的机会去利用权力牟取部门或官员个人的私利,也就是说,强大的权威、集中的权力本身并不能保证它的使用者必然会自觉地将其运用于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有效合理的管理中去而不会用于为使用者自己牟利。政府职能错位导致公共权力含金量的无限增大,一方面使部门垄断、行业垄断现象屡禁不绝,正常的经济秩序被扭曲;另一方面,直接导致公共权力的寻租行为,导致权钱交易、官商勾结、黑金政治。
六、反思:90年代以来的新意识形态精心编织的“皇帝的新衣”,在掩盖着日益尖锐复杂的阶级关系现实的同时,也企图湮灭追求社会公平与正义理想的社会主义精神实质
在这种极具中国式市场经济特色的背景之下,社会利益分化的加剧已是不可避免,阶级现象也逐渐从传统计划经济时代虚假的利益共同体中浮现出来,成为90 年代中国人日常生活的真实内容,这一点甚至连主流社会的权力话语也无法否认。贫富差距之迅速扩大已对基本的社会公正构成了日益严峻的挑战,因为这一差距从根本上说是由于权利与机会的不平等造成的。无庸讳言的现实是,新兴暴富阶层与以农民、城市产业工人及其他弱势群体为主体的底层民众之间的对立在机会、权利、社会资源的分配等诸多领域广泛存在,尽管至今仍有人一直在回避、掩盖这一事实。一个通过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及黑恶手段等许多不义之途发家的暴富阶层在90年代的中国已经形成,对于这个阶层的命名,尚未有公认一致的称呼,或称其为官僚资产阶级,或谓之曰权贵资产阶级,甚或斥之为流氓资产阶级。事实上,这个阶层本来就是官僚权贵与黑道流氓的两位一体,所以这些称谓都有一定道理。由于这一既得利益集团正是靠钻现行体制的漏洞而聚集起其巨额不义之财,所以他们千方百计地掩盖现行体制的种种弊病,竭力反对深化改革特别是坚决抵制政治体制、司法体制的深入改革,为此甚至不惜和某些极左遗毒影响甚深的力量联手,用意识形态的咒语来对要求深化全方位改革的呼声进行恐吓。可以说这是当代中国最保守也是最腐朽的一股社会力量,是阻碍改革与建设健康进行的主要的绊脚石。这个阶层在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舆论乃至于理论学术领域,都有其代言人,其能量之大,已足以左右中国改革与发展的许多重大决策,我们在90年代的一系列政府决策中都能感受到这只看不见的手无所不在的力量:大至国有企业改革、股票证券市场管理、住房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对富人的绝对偏爱和对穷苦农民的绝对歧视、教育制度改革特别是实行大学高额收费、医疗福利等关系到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诸多改革措施,小到象城市市容、交通管理中对有车阶层的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对骑车阶层、行人的任意限制,甚至在一些地方竟发展到公然制定出所谓“撞了白撞”的土政策,以及专政机关不时地出动大批人力、警力清理进城务工的贫苦农民,等等,无不清楚地显示了在既得利益集团操纵之下公共决策对起码的社会公正意识的抛弃。在暴富阶层成为许多公共决策的优先关照对象的同时,底层民众却被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放在了多余的位置上,似乎他们构成了这个人口大国的沉重负担,似乎这些数以亿计的“素质不高”的劳动力大军是随时可能制造麻烦的“不稳定因素”,国家和企业主“养活”他们就已是对他们的一种恩惠,文雅的说法就是为他们解决了“就业问题”,因此任何关于权利、机会、尊严等的要求对于这个群体而言都是奢侈的,正如某些官方媒体振振有辞地宣称的“生存权才是最大的人权”那样,既然这个“最大的人权”是仰仗国家与企业主之恩赐才得以实现,你又有何理由向后者争取什么平等权利、机会与尊严?根据这种逻辑,底层的权利、要求、生存的尊严、平等的机会等自然被抹杀。然而,上流社会在以“素质不高”为由将底层遗忘在基本的社会公正之外的同时,也在掩盖着何以“素质不高”的原因。其实这不过是玩了一个倒因为果的不甚高明的逻辑游戏,因为恰恰是对基本的社会公正的背弃使底层民众提高自身素质的机会、途径、条件受到极大的限制。正是在这种强者通吃的规则下,被外界讥为“冥府里的马克思将不得安宁”的现象在中国不断发生,一个标榜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劳工权益却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甚至没有权利自己组织起来保护自己。
与这些生活现实相应地,在舆论和思想理论领域,我们也可以听到用各种学术词语包装着的蔑弃起码的社会公正的诸多言说,譬如所谓“腐败是改革的润滑剂”,“腐败是次优选择”论,称“从腐败的正面功能中提出利用腐败问题似乎有悖常理,但却符合逻辑。这一点也许在改革中更有意义。”其原因据称是因为“改革是一个权力和利益转移或再分配的过程,”而“在人类历史上,自愿让出权力的事情是很少的。权力的转移或再分配只有通过两个途径:一是强夺,二是购买。既然掌握公共权力和进行公益决策的人不肯轻易放弃和交出他们的权力,改革又不能从其手中强夺,就只能通过腐败与贿赂的权钱交易的方法进行购买”。“改革中的许多变通措施和非正式的制度安排,往往是由腐败和贿赂行为涉足再由正式的安排加以确认,腐败和贿赂成为权力和利益转移和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了改革的成本费。”所以,“改革要利用腐败和贿赂,以便减少权力转移和再分配的障碍。”甚至还煞有介事地“在数学上严格证明,在公有制下,官员索取剩余可能是一个帕累托改进:因为它有利于降低监督成本,调动官员的积极性。”云云。④如果说这些还仅仅是“民间”的声音的话,那么来自官方的一些理论家的论调则足以表明这类背弃基本的社会正义的思想决非空谷足音。这些理论家谆谆教导人们,要“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问题,特别是在当今这个据说是所谓知识经济、全球化、信息时代的新世纪,按照所谓的生产力标准,传统意义上的产业工人已不再是新生产力的代表,所以面临下岗的命运是正常的、必然的,工人阶级要服从国家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的宏观需要,要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局”,要保持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要学会“自己养活自己”。在这类貌似冠冕堂皇的高论背后,掩盖的却是数十年计划经济体制遗留下来的历史欠帐问题,以及改革成本在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的不平等分担:一部分人几乎是无偿地垄断性地独享改革的成果,而大部分普通市民、工人、农民及其他低层民众却成为了改革代价的主要承担者。
总之,由于片面强调物质主义的生产效率、财富增长而忽视人与自然的协调、人自身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主义的真实意蕴很大程度上被模糊了,公平正义的基本诉求被强势社会集团借助于有效的政治和商业意识形态话语予以消解直至抹杀,这种新的意识形态话语由于利用了无处不在的商业广告、大众传媒的力量,通过所谓成功人士的形象塑造为普通民众精心编织出关于市场经济时代个人奋斗、抓住机遇发家致富的种种神话,并得力于某些为既得利益者代言的专家学者的科学论证和多半是挟洋以自重的权威言说,因而极具欺骗性。然而,虚幻的发家致富许诺、市场神话和科技乌托邦并不能掩盖谎言的实质,为90 年代以来中国主流社会所一直讳言的剥削与压迫现象不但没有消除——就象前引的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最新理解的那几句话所揭示的:“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那样,反而毋宁说大大加强了。笔者曾经就听到过有政府官员私下坦言,谓剥削一词应当翻案了,马克思的批判过头了,因为,据这位颇有些现实感的先生称,剥削乃是市场经济中的必然而且正常的现象,否则资本家或企业家就无利可图,那么就没有“创业”的动力,工人也就难免要失业,由此看来,剥削不但不是什么罪恶反而是大大的功劳和贡献了,没有剥削则大家都得喝西北风了。这种论调固然是对传统政治经济学教条的反动,但却也暴露出90年代“生产主义”意识形态对起码的社会公正意识的肆意践踏。什么是剥削?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并不是躺在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上的那几行枯燥的文字,而是存在于现实中人们尤其是弱势人群的切身体验中。简单地说,剥削就是不等价的交换、不公平的竞争所造成的强势方对弱势方的占有和利用。而凭借暴力及强制的手段,将这种不等价交换、不公平竞争强加给弱势方的行为,就叫做压迫。在当代的中国,机会与权利的不平等既来自于市场竞争的起点,也存在于市场竞争的过程之中,而最大的不平等依然源于专政型国家体制,它一方面是一如既往地压制着普通民众的声音,使公共权力始终不受有效制约监督地自由行使,另一方面它又为这公共权力注入无穷大的含金量,使其使用者得以贪婪地鲸吞公共财富。而那种编织“皇帝的新衣”般的市场神话的新意识形态话语正是在掩盖这些客观现实的基础之上才得以建构起来的,这恰恰说明,这种意识形态本质上是以弱肉强食为其精神宗旨,只不过是用市场经济的外包装巧妙地将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陈旧货色硬塞进社会主义的字典里,以获得其现实的合法性。
七、回归: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回归之路首先在于回归生活常识,这就意味着必须有正视现实的勇气,对当代中国社会公正问题的双重性保持应有的清醒意识,对当代中国的现代化模式进行的必要反思与检讨,对一切形式的弱肉强食逻辑都保持足够的警惕。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回归将体现为其批判性精神传统的恢复。这一精神的回归是开放性的,而其社会理想的实现则将是过程性的、永恒的
回顾中外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面对国内国际的现实,套用一句孙中山先生的话,可以说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当然这里所谓革命未必都是指暴力型的流血革命,而主要是指百余年来国人为争取实现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而进行的艰辛奋斗与探索。社会主义在当代的中国与世界比在以往任何时代都更需要理论创新,因为它所处的是一个日益多元化的世界,它面临着形形色色的理论挑战,包括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宗教原教旨主义、科学主义等等多方面思潮的挑战,特别是苏东剧变,更是为我们提出了如何重新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这么一个非常严峻的现实课题,社会主义只有理论上的不断创新才能有力地回应各种理论的挑战,才能有效地刷洗苏东实践给社会主义的光辉现象蒙上的浓重阴影,还它自身一个圣洁的本来面目。同时,社会主义在当代,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世界上,都比以往任何时代更需要回归其真实的本质精神,这就是追求社会生活秩序的公正与合理。因为一个多世纪以来,在形形色色的旗号下,社会主义运动背离其自身的这一本质精神已经太远太远,对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的追求往往被淹没在阶级专政的血泊之中,被扼杀在极权主义国家机器的暴力与恐怖之下,被埋葬在为消灭异端、剥夺人民的自由思想而精心构建的无数政治意识形态话语的逻辑陷阱里,被置换为可以显示当政者“政绩”的赶超型国家战略,被换算成冷冰冰的、可以精确计量的数字化的经济技术指标,被排列在无情的生产效率的后面(所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荒唐的口号),被湮没在养尊处优的上流人士精心编织的当代“皇帝的新衣”里,被消融在市场神话和科技乌托邦的新意识形态话语迷幻剂中。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就是在拨开这些迷雾、打破意识形态话语圈套、告别嗜血与暴力崇拜、跳出极权主义专政机器的逻辑陷阱、撕去皇帝的新衣、抗议和否弃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的过程中回归其真实的精神实质,如此,其理论创新才有生命力,才有望真正跳出自苏俄始设定的路径。其实对公正合理的社会理想的追求并无高深莫测的玄妙至理,也不需学究式的形而上论证,因为这种追求原本就来自我们每一个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感受,社会主义要回归其精神实质,首先就得回到生活常识上来。
对于当代中国而言,回到生活常识就意味着正视当下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的实质,正视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可以说,当代中国的社会公正问题之所以尖锐复杂,是因为它同时具有现代性和前现代性的双重特色:就其现代性方面言,它是源于西方的资本主义及其全球化逻辑中所内含着的弱肉强食的竞争原则在当代中国的表现,在这方面,前人特别是包括马克思在内的许多欧美左翼先哲对资本主义逻辑及其权力关系的剖析与批判是能够给我们极为有益的启发的,至少使我们有可能也有必要从中汲取教训,尽可能地避免重复他人的前车之鉴;就其前现代性而言,中国社会的总体运作方式特别是公共生活领域的基本价值观念、人们的生活态度、行为模式等,离理性化、合理化意义上的现代性要求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前现代社会的权力关系格局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和变革,自主性的公民社会远未真正成型,这些使得上述的政府职能错位、公共权力寻租、部门及行业的前现代性垄断等现象得以大量产生。在这样的背景下,极具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现代化模式逐渐形成,那就是经济上的效率、技术至上以及无限制地掠夺人自身生存环境的有限资源,政治上的专政国家体制,文化上的浅薄粗俗化和殖民化,以及道德上的返祖即回归原始的丛林规则,奉行弱肉强食原则。这种前现代性与现代性相结合的发展路径不幸地将前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的不公不义现象都集中在一起,使这个民族才刚刚开始品尝现代化这杯美酒的同时就不得不咀嚼着多味的苦果,走出极左深渊不久的中国又面临着严峻的社会公正问题。这种现实表明,作为努力实现社会公正与正义的实践,社会主义在当代的中国不但没有“过时”,相反,它恰恰是当代中国最急需的一种精神资源与社会实践。这样一种作为正义价值理想之体现的社会主义决不能也不应对当代中国社会公正问题的双重复杂性漠然处之或无动于衷,它必须在清醒自觉这种现实处境的基础上对当代中国的现代化模式进行深刻的反思和批判,因为这个模式所昭示的发展路径是否真正能给大多数人带来长远的福祉,看来是大可怀疑的。它是通过牺牲占人口多数的弱势群体和底层民众的利益去养肥占人口少数的权贵集团、垄断集团及黑恶势力。这种以漠视基本的社会公正和破坏绝大多数人赖以生存的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物质财富的无限增长的所谓现代化,与社会主义的精神价值完全是背道而驰。
回归生活常识,以普通人的身份体验和感受当代中国与世界的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一切,站在普通人的立场上反思这一切背后的权力关系,就可以使我们真切地领悟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何在。这精神实质其实就根植于人类特别是千千万万普通人日常生活中的苦乐经验,并从这些切身体验中萌发出对基本的社会正义和公道的诉求,社会主义的生命力正是体现在人类的这种基本的道义追求之中。人类对社会正义的追求、对社会公正的理解,尽管具体内容存在分歧,但其精神指向却具有共通的道义基础,这一道义基础简单地概括起来就是对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的抗议,这是人类社会与其它一切自然界动物群体的最根本的区别,也是人类这一“万物之灵”最值得骄傲与自豪之处。社会公正与正义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中一切形式的弱肉强食逻辑的反抗,其最基本的体现就在于善待弱势群体,使之在公共生活中能够同等地拥有做人的尊严与权利并有平等的机会共享公共资源。正如著名的“木桶原理”所揭示的那样,木桶的实际容量取决于其最短的那块木板的长度,同理,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准与进步程度归根到底也是取决于这个社会对待弱者的态度,更何况在象中国这样的国家里,弱者在人口中实际上已构成了人数众多的底层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就无异于是关注大多数普通民众的福祉。社会主义要回归其精神实质,就必须时刻警惕避免堕入任何形式的弱肉强食逻辑,不管这一逻辑是来自前现代社会的不合理的生活秩序还是来自现代性自身内在的悖谬,也不论这一逻辑是以何种美妙动听的话语包装、表达出来的:阶级专政、乌托邦主义、自由主义、市场神话、科学主义、技术效率神话,抑或生产力崇拜、全球化、世界一体化、新经济,等等。
回归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还要求人们以开放的思维方式理解和对待这一精神。社会主义在历史上之所以遭受过歪曲、异化,就其思想上的原因而言,是跟封闭性的思维方式有极大的关系的,这种思维方式将源自现实生活体验的社会主义精神同活生生的生活世界隔离开来,将生活本身对社会公正的道义诉求腌制成干巴巴的理论教条。在这腌制加工过程中,道义诉求的激情被消融在权力话语之中,对生活现实的真实体验被笼罩在意识形态的迷雾深处,社会主义精神内含的针对一切强权的批判本能和对一切不公不义现象的敏锐直觉也都被一一泯灭。这样,在丧失了真实的道义激情、真实的生活体验和对一切强权的警觉与批判能力之后,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就不知不觉地被扼杀,其生命力遭到窒息。具体说来,这种封闭性思维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表现:
其一是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本质上是封闭性的,它将复杂多元的现实简化为黑白分明的对立两极,并借助于诸如传统与现代、中与西、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进步与落后之类的简单化的概念界定,把我们对现实的认识禁锢在一个封闭的话语系统里,给我们的思维套上无形的紧箍咒,使我们的认识总是跳不出这封闭的话语圈套。这种虚构的黑白分明的社会图景,掩盖了许多存在于这些对立的二元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从而妨碍我们去更深入地思考和质疑生活的真实面目。思维一旦迷失在这封闭的话语世界里,就必然地甚至是自觉地对活生生的生活现实麻木不仁,对错综复杂的权力关系熟视无睹。当代中国社会公正问题的双重性特征表明,现代与前现代并非水火不容,亦非简单的二元对立,它们完全可以同时共存于现实社会之中,而且这种共存既可能是积极方面因素的和谐并存,也可能是其消极方面因素的恶性结合。社会主义对社会公正与正义的追求也应当是尽可能避免现代与前现代双重消极面的结合,特别应避免掉入非此即彼的陷阱里,为了消除某一种不公现象而自觉容忍以致于接受另一种不公,这实际是饮鸩止渴。长期以来,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使我们总是不自觉地在潜意识中默认“代价论”的逻辑,似乎一种公正的实现必然地要以另一种其实可能是更美好的事物的毁弃为代价。这种思维方式严重限制了我们对一个较为理想的生活秩序的想象能力,它同时也正是阶级专政理论的思维基础。正是鉴于这方面的无数教训,鉴于社会公正问题在当代世界与中国的复杂性,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必须抛弃传统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
其二是直线进步观及其所内含的宗教天国式的终极许诺。这种虚假的进步观给我们洒布的迷幻剂,使我们曾经天真地以为新的就一定是好的,明天一定会比今天更美好,历史就是不断向理想天国进军的朝圣过程,它使我们可以为了虚幻的“明天”和宗教天国许诺而容忍“今天”的种种不公、暴行及罪恶,甚至让我们为现实中的这些罪行唱赞美诗。当然这决不是说人类不应有对于“明天”的美好想象,而只是要求我们自觉地严守作为终极理想的“明天”与作为现实生存境遇的“今天”之间的界限,既不可没有对于生活理想的充分想象,也不可以此为由无视现实的境况甚至无条件地牺牲“今天”的生活与权利。存在主义哲学给我们的最大启发就是,人类的生活理想与其说是某种实体性的终极存在物,不如说是某种永恒的追求过程本身,理想就是以这种永无归宿的“在路上”状态而成为生活自身的不可缺或的一部分,而一旦它固定在了生活之外的某种实体之上,变成了绝对化的存在,那么它就立即从人的生活中分离出去,不再是生活的有机构成,甚至还可能反过来异化成为窒息生活的魔怪。作为人类追求社会公正理想的一种努力,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也只能在充分开放的状态下展开,并且必然地表现为一个无穷尽的永恒过程。它永远不会无保留地接受任何一种既定的现实生活秩序,因为它不相信人类能够在这世俗的世界上建立起无可挑剔的尽善尽美的公正秩序,它拒绝一切关于终极天国的宗教神话,它要永远伴随着人类生活实践的始终。
这样,社会主义的精神实质在以开放性的思维方式和视野回归生活世界、抗议一切形式的弱肉强食逻辑和强权话语的过程中,必将恢复其批判性的精神传统。这一传统要求社会主义必须对一切既存社会秩序中的不平等不公正的权力关系保持足够的、必要的、清醒的警觉与质疑,决不能为任何名目的强权提供合法性辩护,哪怕这个强权是以最动听的关于公正理想的许诺为名而建立起来的。为此,社会主义必须自觉地努力地谛听来自社会底层的、非主流的以及其他一切遭受强势力量压抑的各种声音,并以为这些弱势的声音争取发言的权利和机会为己任。社会主义精神实质的理想主义色彩也只能通过其批判性而得以张扬,这种批判性的力量源泉则来自人类数千年文明史中延绵不绝的基本道义诉求,在近现代以及当代世界,这种基本道义诉求既是针对前现代性的愚昧、专制及人身束缚,也是针对现代性的强权逻辑。历史的实践已经证明,社会主义曾经是一种强大的健康的批判力量,为促进近代人类社会朝向公平正义的方向发展、克服资本主义丛林规则的毁灭性后果作出过巨大贡献,如果没有这支健康的批判力量坚持不懈的努力,也许欧美近现代资本主义工业文明早已把这个星球的生活秩序沦为机械化武装到牙齿的豺狼世界,现代化的果实也将永远垄断在少数人的手里。历史的实践也已证明,社会主义曾经被歪曲成一种僵化的意识形态,沦为强权的辩护词和暴政的遮羞布,其批判性被淘空,于是在它的名义下,基本的社会公正被公然践踏。历史还将会证明,只要回归其精神实质,恢复其批判性的本来意蕴,那么社会主义必将会重新展现出其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健康的理想主义力量所具有的生机与活力。简言之,社会主义的精神回归,就是回归其批判性的传统,这种批判性所针对的是一切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不公正现象,它体现的是人类对于社会正义理想的永恒追求,这种批判性将以开放性、过程性的方式而存在并因此构成为人类健康的社会生活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文完)
2001年夏
注释:
① 关于公平与效率的问题,笔者同意秦晖先生的观点。可参见秦晖的相关论述,如《社会公正与学术良心》(《天涯》1997年第4期)等文章。
② 参见斯大林于1936年11月25日在全苏苏维埃第八次(非常)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关于苏联宪法草案》,“1924—1936年在苏联生活中发生的变化”,《斯大林文集(1934—1952)》,人民出版社,1985,页100~107。
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页154。
④ 转引自卢周来:《关于腐败的经济学分析》,《天涯》2000年第3期,页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