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精意有二:一曰服从多数,二曰尊重少数。要做到尊重少数,就必须实行言论自由,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宣传自己的主张,这也许是中国政改的一个突破口
关于论述民主的国内外文献浩如烟海,本人不才,不自量力,也想插上一嘴。要想论述什么是民主,专家学者自然可以洋洋大观写它厚厚的一大本。不过我想,所谓民主,其精意其实就是两条:一曰服从多数,二曰尊重少数。何为服从多数?就是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做决定,办事情;何为尊重少数?就是必须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允许少数人公开坚持自己的观点,宣传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现在我们国家要求实行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这似乎合乎了民主的第一条精意,但可惜的是这仅仅是在极少数领导层之内实行了“服从多数”的要求,离真正民主必须服从多数的精意恐怕还有很大一段距离。不过不管怎么说,这总比最高领导人实行个人独裁专断已经好了许多。为什么要尊重少数呢?道理也很简单:有些时候多数人的意见可能是错误的。因此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允许少数人公开坚持自己的观点,宣传自己的意见和主张,为今后纠正多数人犯的错误就是非常必要的了。这样的事例多的不得了,其中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当年马寅初老校长提出应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结果被打成“右派”。虽然当时是由于毛泽东对马老的批判,所以才被打成了“右派”的,而实际上那时多数人(尤其是占全国人口百分之八十的农民)的确也并不赞成马老的这一主张。马老是少数,结果怎样?人口爆炸!如果当年接受马老的建议,今天中国的人口不会超过八亿(当年的人口基数大约是五亿五千万)。现在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是两万多美圆,中等发达国家的人均收入也在一万美圆以上,而我国现在的人均收入是一千美圆(这其中有无水分,不清楚),要想使十三亿人的人均收入不要说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就是达到中等国家的水平,恐怕不仅我这辈子见不到了,连我的儿子、孙子辈能否见到,问号也是大大的。言多语失,更多的例子就无需多讲了。本人才疏学浅,不想谈什么“理论”,只想就个人的经历谈谈在民主实践中坚持“尊重少数”的必要性。
第一个例子是五八年“大跃进”搞深翻密植,北京通县宋庄人民公社有一个生产队把一块地深翻到两米左右,撒上肥和大批种子,想放出一个亩产十万斤以上的“大卫星”。这个队有一个受管制的地主分子朱乃康,他柱着一根棍子,一便捣着地一便说:“你们这是种庄稼吗?你们这是糟蹋这块地,把冷土翻上来还能长庄稼吗?”结果被那帮翻地的人打了个半死,最后还以“地主分子破坏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的罪名被判了无期徒刑,而那块地最后长出来的苗子象人的头发一样,棵粒无收。那时朱乃康的确是少数。
第二个例子是五九年我因“右派”问题在兴凯湖劳改农场四分场劳改。五九年“大跃进”的恶果已经出现,全国大部分地区已出现了饥荒,但兴凯湖劳改农场还继续搞它的“大跃进”,并装模做样地成立了一个“科研小组”,因为我是大学生,也把我吸收了进去。场长林海要搞一块一亩地的试验田,打算撒上十万斤稻种。他说:“稻苗太密了不分蘖,这我知道,但一棵稻苗结三棵粒总可以吧!这样就可以用十万斤换来三十万斤”。当时全组十几个人都赞成。我却说:“报告林场长(犯人跟干部讲话,必须先喊报告):我不是学农业的,不太懂怎样种庄稼,不过一斤稻种大约是两万粒,十万斤稻种若撒在660平方米(一亩地的面积)的一块地里,稻种要摞三层厚,这样还能长吗?”这句话不要紧,不仅受到了林场长的训斥,全组还开了我的批判会,给我扣上了“思想反动”、“右派分子的本质不改”等等的大帽子,最后还把我关进了小号。那块地呢?十万斤稻种全臭在里面了。这倒也好,大概十年之内不用再施肥了。
以上例子说明什么呢?说明要想真正发扬民主,不仅要服从多数,而且必须要做到尊重少数。而要做到尊重少数,就必须实行言论自由,允许少数人保留自己的意见并宣传自己的主张,我想这也许是中国政改的一个突破口吧。
2004/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