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位女老师的爱人正担任一件非法集资案的当事人的辩护律师,可是因为证据不足,迟迟结不了案,于是市检察官便怀疑法官受了贿,但他也没有掌握法官受贿的证据,便想从律师身上找突破口。这位律师过去曾多次与这为检察官和法官打过交道,知道他们二人矛盾很深,知道这位检察官多次想找茬整这位法官,因此便躲起来了。再说既然做了集资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从律师的职业道德上来说,也不宜说出不利于自己当事人的话,何况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当事人是否向法官行了辉,因此只好关机躲了起来。因为找不到这位律师,市检察官便到学校找到这位女老师问:“你最近跟你爱人联系过没有?”女老师回答:“他关了机,联系不上,我家一个大活人丢了,我现在正着急呢!”检察官说:“我们监听过你跟你爱人的电话,你肯定知道你爱人的下落,你应该站稳立场,告诉我们他现在在哪里!”女老师一听便火了说“第一,我刚才已经告诉过你,我爱人关了机,我现在跟他联系不上,不知道他现在在那里;第二,你是检察官,应该懂得法律,宪法里写的清清楚楚,公民有通讯自由,你们随便监听一个公民的电话,这是违法的!你说要我站稳立场,我有家庭,有丈夫,有孩子,我不站在自己家庭的立场上,难道还要站在什么立场上?”这位检察官一下便愣住了,说了一句:“我们还会再找你!”说完走了。
第二天来了区的一位检察官,态度大变了。开口便指着这位女老师的鼻子说:“你态度不老实!”这位女老师更火了,伸手打开了这位检察官的手说:“你是干什么的?!请你懂点文明礼貌,用手指头指着别人讲话,这是侮辱人格,你再这样我要控告你!”这位检察官嘿嘿冷笑一声说:“我们要到你们家搜查!”这位女老师说:“那好!请拿搜查证来!如果你没有搜查证,破门而入,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我一定会控告你!”这位检察官又说:“你不怕我们把你传唤到检察院去问话?到那时可由不得你了!”这位女老师说:“你想威胁我吗?好!我等着,请你把传唤证拿来!我没有时间再跟你罗嗦,请你出去!”这位检察官还想说什么。这位女老师一摔门走了。这位区检察官也只好悻悻而去。此后再也没有什么检察官上门找她.
这件集资案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当然不清楚。不过通过这位女老师与两位检察官的对话,我觉得,现在中国人确实变了。在上世纪五、六、七十年代,中国的老百姓见了公检法人员,绝大多数跟耗子见了猫差不多,哪敢像这位女老师这样跟检察官说话!现在老百姓敢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尊严了 。过去公安局一旦将人拘留起来,不等法院判决,便将被拘留人当犯人对待,其审讯方式就是“逼”、“诱”、“诈”、“拖”四个字。前三个字的审讯方式我都领教过,不过都被我识破了。“拖”的审讯方式我也亲眼目睹过:把人抓起来,几年不提审,企图从精神上将你拖垮。从报刊网络上揭露的若干案件来看,现在公检法在审讯时还继续用这四种办法。长期以来,公检法人员有一种思维定势:“我们是管人的,你如果不服管,我们就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对你实行专政!”他们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是纳税人供养着他们,目的是要他们为人民服务。他们也没有真正意识到必须依法办事,他们只知道依上级领导的指示办事。构建“和谐社会”的口号已经提出多年了,社会和谐了没有?没有!不仅没有和谐,而且所谓的“群体事件”却越来越多,甚至像贵州瓮安县和杨佳杀警案这样的暴力抗法事件却越来越多。这是为什么?人们不难想象,人民如果不是受到了不公平的司法对待,能起来暴力抗法吗?公检法人员之所以滥用专政工具难道不是与他们长期以来的“我们是管人的,你如果不服管,我们就可以采取一切手段对你实行专政”的思维定势有关吗?时代变了,中国人变了,面对当前风起云涌的群众维权运动,中国的司法人员的思维定势我看也必须变一变了,否则“和谐社会”非葬送在你们手里不可!
再回到杨佳案。杨佳杀了六个人,杀伤四人,如果按严格的司法程序审理,最后将杨佳处死,我想所有的人都不会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包括杨佳本人也会觉得死的明白。但这一案件的审理却严重地违犯了司法公正。控告方为被控告方指定辩护律师,这岂不是全世界天大的笑话!把即将被处死的被告人的母亲藏起来,不让跟自己的即将被处死的儿子见面,不让自己的母亲出庭,不让杨佳的母亲会见记者,不让涉案的七名警察出厅与杨佳对质,这简直是公开践踏司法!说句老实话,杀杨佳很容易,但杀了杨佳后,关于杨佳的母亲问题,如何向广大人民群众交代?为什么许多人把杀人犯当成了英雄看待?为什么有一万多人,包括司法界的名人,联名要求重新公开审理,要求特赦杨佳?这本来是一件非常简单的杀人案,上海司法界的先生们,你们不觉得这样审理太愚蠢了吗?你们不觉得现在的中国人已经变了,你们还想用欺瞒的手段对待老百姓已经行不通了?这一案件的处理肯定要写入中国的司法史的,你们不怕背恶名吗?我看你们的思维定势的确是应该改一改了!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