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金友:当代公民社会与民主化:一种可能性的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902 次 更新时间:2009-12-28 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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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金友 (进入专栏)  

摘要:20世纪中叶,当代民主化浪潮在全球受阻。在民主化的反思中,越来越多的人们注意到了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推动作用。笔者试图从结构-功能、政治文化与全球化三个维度分析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推动作用是如何可能的:公民社会的内在结构有利于划定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疆界,构建公民民主参与的渠道,提供一种“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机制;公民文化与民主文化和谐一致,加强公民文化建设对培育民主精神与民主文化有很大助益;从民族国家层面走向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仍有可能成为推动世界性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

关键词: 公民社会;民主化;社会资本;公民文化;全球公民社会

20世纪50、60年代,当代民主化浪潮遇到了全球性的阻力,人们开始反思民主化的理论与实践。苏东剧变后,在东欧一些学者的推动下,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走进人们的视野并日益引起关注。越来越多的人们相信,公民社会可能成为民主化的新希望。人们何以对公民社会如此自信,换言之,公民社会究竟能为民主化提供什么呢?这就是笔者在本文想要探讨的问题。

一、 公民社会:民主化的新希望

关于民主化的话题由来已久。早在17-18世纪,英、美以及法国革命就吹响了民主化浪潮的第一声号角。在君主制和等级制的废墟上,平民阶层站立起来并登上了历史舞台。19世纪是民主化改革的大时代,抛开革命暴力与激情的人们开始致力于扩大参政权的活动。随着选举权穿破身份、财产、性别等层层阻碍为普通民众所拥有,民主化获得了厚重的社会根基。20世纪初,民主化已形成了世界性的潮流,开始向西方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扩张。在这股强劲的民主化浪潮的裹挟下,人们乐观地认为:西方民主是一种终极模式;这种民主具有普适性,能够以移植、嫁接或其它形式复制到非西方国家;在西方国家的扶持下,非西方国家能够走上西方式的民主道路。然而不幸的是,50年代末,悄然袭来的一股非民主化的暗流席卷了世界,击碎了这种乐观主义的一厢情愿,也迫使人们反思以往的民主化理论和实践。

在亚、非和拉美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适性”的西方民主在推行的过程中遇到空前的本土化的阻力。“以权威主义扶植民主”的设想也面临重重困难。权威主义政策的推行,虽使国家的实力有所增长,但公民社会却依旧软弱无力。没有社会根基,国家的政治决策囿于狭小的回旋余地,政治发展的前景暗淡。几乎所有的发展中国家(除韩国等几个特殊的例子外)都在为如何开放政治参与渠道而苦恼。这时,建设公民社会成为解决这一政治困境的首选方案。因为公民社会不仅可以提供政治参与的渠道,还可以开辟更广阔的社会空间。在东欧,1989年政治变革的冲击仍在。在思考这一历史事件时,更多的人们注意到公民社会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从70年代开始,一些东欧国家出现了一些政治反对派组织,这些组织发起了声势浩大的争取民主的社会运动。例如,波兰的团结工会就以“建立公民社会”为旗帜。人们基本可以达成共识的是:公民社会及争取建设公民社会的运动在原苏联和东欧的民主转变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极权主义体系更容易产生于公民社会还没有充分形成的环境中,而阻止极权体系建立或促使其垮台的最可靠的途径就是培育公民社会的发展。虽然这个结论尚无法得到验证,在当时却的的确确引起了人们对公民社会的关注,这种关注很快波及整个西方学术界,从而引发了当代公民社会研究的第一波热潮。

在民主发源地的西方社会,二战后各国掀起了重新审视和反思战前民主的运动,希望能巩固已危机四伏的民主政治。然而,巩固后的民主政治却发生了一些令人甚为费解的迹象。②这促使人们对单纯依靠国家力量来解决所有社会问题的传统观念产生了怀疑。人们开始把目光从国家这个在现代社会中已日显老迈的守夜人身上移开,去寻找新的代替角色。人们在政治实践中发现,那些非官方的、扎根于共同体的公民社会组织比庞大的政府组织更灵活、更有效。而且对一些全球性或敏感性的社会问题如生态问题、妇女问题和种族问题等,公民社会显示出特有的能力与效率。另外,面对西方社会日益下降的社会资本,公民社会组织不仅建立起公民之间的信任与网络,也为日益颓废的社会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因此,人们希望借助公民社会的力量对西方社会进行“二次民主化”。

总之,无论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人们都不约而同地把民主化的希望寄托在公民社会身上。从70年代末起在前苏联东欧,80年代初起在拉美和东亚,80年代末起在黑非洲,90年代初海湾战争后的中东地区,学者们掀起的公民社会理论研究的热潮就是明证。在当前各种民主化理论中,公民社会都处于重要地位。人们相信,发育到一定程度的公民社会是民主化的前提,也是民主制度健康运作不可或缺的因素。有些学者甚至还大胆地预测,民主化的全球趋势就是公民社会。

面对民主化,为何人们对公民社会充满信心呢?也就是说,究竟公民社会拥有了怎样的个性特征才被人们视为民主化的前提?笔者拟从结构-功能、政治文化以及全球化三个维度展开进行分析。

二、公民社会的结构-功能分析

由于学术界对公民社会的界定到目前为止尚未达成共识,③公民社会的范围与结构自然比较复杂。大多数学者从宏观角度思考公民社会与国家的疆界划分,注重公民社会内领地的分割;一部分学者关注那些承担政治社会化角色、传授政治操作技能并维系政治信息流通渠道的公民社会的主体;还有一些学者从权力归属与运作上着眼,将公民社会视为一种权力制约机制。为了全面而准确地分析公民社会,笔者分别对三个层面上的公民社会进行结构-功能分析,寻找其与民主化的关联所在。

(一) 在公民与国家之间:域结构层面

按照二分法的划分,整个社会生活被一分为二,一边是国家,一边是公民社会。④公民社会可大略划分为个人私域(即私域)、经济领域和公共领域(即公域),作为公民的个人生活、经济生活和公共生活的领地。

1、私域。在“公域”与“私域”分明的社会里,公民社会是私域的栖身之所。对家庭生活或私人生活,个人拥有充分的隐私权,个人自由被视为至高无上的善,不干涉他人生活是最重要的社会品质。这里,倡导自治,推崇自我选择,注重自我发展。[1](22,124)这些个性特征不仅是成熟而健全的公民社会最具特色的标志,更是培育公民个体民主精神和自由精神的土壤。

2、经济领域。经济领域是个人自主从事商品生产和交换的领域,市场机制和私人产权是这一领域的两大要素。由于市场经济遵循经济规律而非行政命令,它的发展必然要削弱政治权力对经济活动的控制。而且,在经济领域中,绝大多数经济资源由非官方的企业支配。私人企业、私有产权制度、各种利益组织不仅构成公民社会的经济基础,同时也是公民社会中经济生活的主体。这些主体逐渐演变成公民社会基层经济组织,进而形成公民社会稳定的经济结构和有序化力量。这恰恰是民主化的必要前提之一。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经济领域中的个体利益具有自主性、排他性,有时不得不通过契约结成利益集团或合作组织。这种契约的达成需要双方通过协调而达成共识和利益整合。民主政治生活中的权力制衡、公意表决、各种政党之间讨价还价、妥协和各种民主法制和秩序,就是这种契约在政治层面的制度化表现。⑤

3、公域。公共领域是介于私人领域和公共权威之间的一个非政府的领域,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中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等问题做出评判。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是这一领域的基本特征。[2](45-76)公共领域也是培育民主精神与民主习惯的重要领域。科恩(John Keane)曾指出:“没有公域这个概念,公民社会话语就很难与民主理论有甚牵连。”[3](72)在公共领域中形成的公共舆论立于社会之内、政治权力之外对政治权力的运行及其结果进行监督,为确保政治权力运行合法化与理性化树起一道重要屏障。另外,公共舆论对政治决策也有很大影响,社会大众通过自由讨论或传播媒介的作用,形成包含利益要求、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的公共舆论,这种信息通过一定的信息管道输入决策系统;或者不进入决策系统,而是广泛流动于决策系统外部,作为影响决策的压力。公共舆论影响决策过程其实就是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之一。

无论是私域、私域,或是经济领域,由于划清了公民个体或群体生活的、不受国家过多干预的疆界,不仅有力地规避了国家权力对公民权利侵袭,更为民主精神的发育留下了必要的社会空间。

(二) 政治参与的通道:主体结构层面

探究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作用,从公民社会的主体结构入手是一个既方便又实用的研究路向。托克维尔关注志愿性社团在美国民主中不可替代的地位的论断堪称这一研究路向的经典。

1、公民。公民是社会政治生活的基本单元。所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机构只不过是由独立的公民所组成的集体。公民社会建立的唯一目的就是保护和培育独立于政治生活的公民的权利和利益。公民既是公民社会的起点,又是公民社会的终点。公民社会的其他主体也由公民组合而成的。公民在当代政治中的地位正在不断提升。⑥

2、家庭。家庭作为私域的一部分往往不被纳入政治讨论的范围。然而晚近一些学者大声疾呼,希望引起人们对家庭的政治功能的关注。他们的观点是:家庭氛围会影响民主精神的培育及塑造。长辈在养育后代时,会把他们对政治共同体、政治权威的态度、对政治事件的评价以及他们的政治价值观念等直接或间接地传输给后代。卡尔松(Carlson)认为,家庭致力于自治或独立,使家庭成员免除外来压迫、经济重负、政治或社会暴力。这种脱离外力的独立实际上就是自由的真正标志,它使社团的自治成为可能。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来讲,任何一个家庭都拥有一个权力结构,所有家庭成员都要服从年长而英明的老人,孩子们要节制地服从父母的权威。另外,“每个家庭都是以一个小社会主义集体的形式存在的,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共享爱与利他主义,没有一个人计较个人得失。”[4](298)这对于民主精神的培养不无影响。

3、志愿性社团组织(或称公民社会组织)。一般来说,在一个成熟而健康的社会,个人和国家之间往往存在着一股强大的社会中坚力量,这就是各式各样独立自主的社团和组织。它们不仅为个体的独立、发展与提升提供了渠道与机遇,也使市民风范(civility)逐渐成为协调相互关系和行为的规范和准则。这些社会团体的成熟、健康和充满活力,可能使公民社会日益走向有序和稳定,而这恰恰是民主化的前提之一。另外,各种社团组织还执行着政治社会化的功能。借助社会这个大学校,社团组织对成员进行动员、组织,开展各种交流、合作、协商活动,使成员逐渐养成协商、合作、参与、妥协等观念和习惯,学习和掌握特定行为角色的知识、技能和行为模式。[5](p185-186)这种政治社会化过程是民主化所必须经历的。

4、社会运动。一些左翼公民社会论者一直十分珍视社会运动。在他们眼中,如果说公民社会是一面抵御权力专制的盾牌的话,那社会运动就是一把利剑。当社团组织强大到足以提出一些基本或特殊的需要时,那些即得利益集团可能会封锁社会资源以弱化它们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利益。这时,由社团组织为主体的社会运动往往应运而起。西德尼·塔罗(Sidny Tarrow)将社会运动称作是“沿着社会裂缝进行的有组织的团体动员,是西方民主制度内民主化压力的主要承担者”。[6](introduction)还有一些学者将社会运动的利益要求视为制度自身的一些缺陷,这些缺陷可以通过实现平等和公平的努力而得到改正。[7](231)也就是说,社会运动对现存制度不再是致命的威胁,而是一种善意的督促。对社会运动角色定位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民主化进程中社会运动的作用的思考,但社会运动对民主化的推动作用是不容否认的。

在现代社会中,公民通过参与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来实现自己的利益。一旦代表选出,公民的使命就完结了。而公民社会恰恰填补了这个过程真空。公民社会除了在投票阶段参与民主进程外,在政策的制定、执行等过程一直立于民主过程之外对其进行适度的监督与制约。这在某种意义上弥补了传统代议民主制的缺陷和不足,使公民拥有了一种新的、经常性的、可以随时参与的民主途径,并进而形成一种新的政治参与形式。传统社会中,公民社会政治社会化的主要媒介是家庭、教会、学校及政府;近代以后,又增加了政党、大众传媒、政治团体等新的形式。公民社会的主体潜移默化地、自然地形塑着、牵动着政治文化的发展。公民社会是一个两端连接着政府与民众的通道。通过这个通道,特定群体的利益和要求可以通过自己的团体向政府表达,并以一种比较规范化的方式向政府机关施加影响。这对政治管理与政治稳定至关重要。这是一种重要的公民社会参政的方式,它有助于形成民主化所必需的社会条件和政治背景。简言之,从主体结构维度来看,公民社会对民主化发挥着积极推动的作用,它不仅有利于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的畅通,有利于公民政治社会化的顺利进行,还有利于政治管理和政治稳定局面的开展。

(三) “以社会制约权力”:权力结构层面

公民社会之所以在关于民主化的讨论中处于中心地位,就是因为它的权力结构在限定、分化、控制国家权力并使之合法化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此时的公民社会被视为一种消极的防御机制,是“以社会制约权力”的中坚力量。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直是政治领域中的核心问题。国家与社会的力量对比以及关系模式,不仅是公民社会成熟与否的标志之一,也极大地影响着民主化能否顺利地进行。公民社会自始至终致力于社会权力的分配或国家权力的制约,并试图在两者之间寻求一种和谐或均衡的状态,这也是民主政权的一大特征。在体制内“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基础上,公民社会通过发挥公民社会文化即某些公共伦理标准和行为准则来督促和完善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或义务,使权力持有者处于一定的压力之下从而可以负责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以促进社会对公共权力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这样,公民社会就在国家与公民之间设立了一面盾牌,使公民社会内的成员免受或较少受国家权力的直接侵害。这块中间领域也是一个缓冲区,它使巨大的国家权力在这里得到一定程度的分散和缓解。

制约权力只是对公民社会权力结构消极层面上的一种理解。从积极意义来看,这个消极的权力制约机制也可以转化成为积极的促进力量,因为它也可以成为公民与国家进行信息交流和传输的传送带。在理想状态下,一个活跃而健康的公民社会可以通过传送民众中各个不同部门的需要和表达他们的利益而有利于民主政体的运作。这种政治沟通可以节约民主的交易成本,通过识别、集中和转达政治要求,使其脱离蛰伏状态而进入民主的流通过程。实际上,它已经在起着一种制度化的效应。

另外,公民社会文化在发展成熟后,可以对社会及其成员产生一定的约束,缓解了作为公共体的国家与作为原子化个人的公民之间的基本矛盾。公民社会在坚持和遵循一系列的民主规范和原则的同时,也会生产一系列新的政治产品,从而重新界定民主政治的游戏规则,实现创制的作用。D.·比瑟姆(D.·Beetham)认为:当遵从——即在制度框架中行动——构成了所有相关政治力量实行的分权策略的均衡状态时,民主就得到了巩固。[8](77-78) 德伟尼·伍德(Wayne Woods)也赞成这一主张:在许多非洲国家,公众正试图构建一种对国家精英具有约束力的政治责任制度。这一制度在西方民主国家中业已发现,但它同建立在种族、地域的或世袭的原则基础上的责任制度截然相反。[9](95)

通过对公民社会所做的结构-功能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由于公民社会能够划清公民与国家之间的疆界,构建公民民主参与的渠道,提供“以社会制约权力”的机制,因此,它对民主化的推动与扶助作用是实在而可能的。

三、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文化和谐

在当代政治生活中,公民往往通过公民社会进行政治参与,影响政治决策,并形成一定的社会力量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久而久之,就形成一种公民社会特有的公民文化。这种政治文化又会与民主化发生怎样的关联呢?我们可以引入社会资本这一概念进行分析。

(一) 社会资本与公民社会文化

1993年,罗伯特·D·普特南(Robert D. Putnam)发表《让民主运转起来》一书。此书中的核心概念——社会资本随之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在此后的几年里,西方学者对社会资本的关注、回应与批评随之而起,以社会资本为主题的研究热潮便应运而生,且势头强劲。社会资本这一概念对政治学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的最大贡献就是它提供了一种新的文化分析范式。继阿尔蒙德(Almond)之后,已有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政治文化这个论题,但人们往往只是将政治文化作为一个分析性要素引入政治话语之中。而社会资本这一更为宏观的文化分析范式,却可能提供一个更大的背景足以将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纳入其中。

社会资本这一话语在西方社会的兴盛,并不是偶然的,它根植于一种深厚的文化反思。早在20世纪初,西方国家就出现了一种向极端的个人主义和更小的共同体回归的双向变化。70年代末出现的新自由主义在政治和社会思想上的繁荣对这种双向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如普特南所看到的,个人的原子化状态背离了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的互助的共同体传统,造成了美国社会资本的衰落,进而使美国的民主制度背离托克维尔时代的状态。而卡尔·博格斯(Karl Bogues)也认为这种衰落是对长期以来确立的公民传统的反动,割裂了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削弱了社会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内在和谐。西方社会政治生活的变化直接推动了理论界对既有理论范式和概念的反思,社会资本就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出现的,它有利于人们将研究的重点向制度、文化理念等社会的深层结构转移。

由于社会资本是由与公民的信任、互惠和合作有关的一系列态度和价值观构成的,所以它实质上是社会和政治文化的主观表象,它促使人们相互合作与信任,理解与同情。这种心理倾向就是托克维尔(Tocqueville)在《美国的民主》提及的“心灵的习惯”,[10](379-384)也是罗伯特·贝拉赫(Robert K. Fullinwider)在分析美国的共同体生活时督促人们注意的东西。社会资本可以将个人从缺乏社会良心和社会责任感的、自利的和自我中心的算计者,转变成具有共同利益的、对社会关系有共同假设和共同利益感的共同体的一员,并由此成为将社会聚合在一起的粘合剂。在这个意义上,根植于信任与合作的社会资本就是公民社会文化的核心要素。[11](2)这个核心要素对于民主化的进程同样至关重要。

(二)公民文化: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共同目标

正如有些学者注意到的,一些非西方国家在民主化前,已有一些公民社会团体存在,并拥有一些有效的解决冲突的模式。这些团体在组建和运作过程中,通过协商、讨价还价而达成合作,逐渐形成宽容和妥协的风气。这种宽容的政治文化使得政治体系信息的输入、输出以及政治产品的传递像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交换和流通一样。而实际上民主政治就是各种利益集团、政治势力和平竞争权力的政治市场。公民在这样的环境中可以逐渐培育出尊重和信任的民主精神,养成遵守游戏规则的习惯。从文化的角度来讲,健康而活泼的公民社会文化是民主化过程的一个必要前提。公民在公民社会中培养公民意识和公民风范,并将其逐渐内化为公民的情感、态度、气质性格、行为习惯,形成了公民社会文化;在民主制度建立后,公民在民主制度下获得民主的经历与体验,经受民主的教育与训练,民主政治文化愈加发达,反过来又促进公民社会文化进一步走向成熟。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公民社会文化,还是民主政治文化,其实质就是公民文化。

由于公民文化是公民社会和民主化的共同目标,那些非公民的文化自然也为公民社会和民主化进程所不容。也就是说,公民社会的文化敌人也是民主化的敌人。正如约翰·霍尔(John Hall)所言:“制约国家和崇尚个人主义的愿望并未铭刻于历史过程之中,或者像一颗橡树籽那样在每种文化中都以某种方式准备成长为一棵橡树。”[12](14)对于公民社会而言,某些文化类型对于它是不相容的,公民社会难以在那些文化中找到立足的文化根基。例如印度文化,它对种姓的强调像一个无情的判决一样把民众排斥在社会地位秩序之外。再如,同西方文化观完全对立的伊斯兰文化,它的一神教的一元论和极端拘谨的经文清除了西方“自由”及其任何等价物。还有当前颇具争议的儒教。而这些文化也同样是民主化进程中最大的文化障碍。

艾尼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曾对公民社会文化给予厚望:一方面,它可以在限制政治权力和提供多元观点这两个维度上制衡政府;另一方面,它还可以支持一种无共同信仰的合作、忠诚与团结。[13](32-56)亚当·赛利格曼(Adam Seligman)也赞同,公民社会的文化可以调和那些不可调和的因素,这一理念在西欧和美国政治理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近来,愈来愈多的学者发现,在中、东欧,公民社会文化的某些部分——共有的观念、理想和价值正在上升,巨大的人际之网依旧交织在种族关系、地区社群、普遍的宗教信仰以及既定传统之中。这种倾向威胁着公民社会的存在。另一方面,在美国,公民社会中正从理想的群体综合中分离出去,个体脱离了特定的社群的性质,维持着人际关系的某些共同性也处于衰亡的边缘。恰恰是在以上这些地区,民主化或民主的“再民主化”进程正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14](200-224)在文化这一维度上,威胁公民社会的因素同样也是威胁民主化的因素。

总体来说,由社会资本为主要特征的公民文化是公民社会文化与民主政治文化的共同特征,公民社会与民主化在政治文化这一维度上是和谐一致的。公民社会文化的发展有利于民主政治文化的建立;平等自由和机会均等作为公民社会的道德核心,也为民主化所承认;民主化不可或缺的信任与团结,也是公民社会的力量源泉。正如萨利文(Sullivan)所言:“成功的民主政治不只建基于个人精神,还需要有社会的信任和共同努力。”[15](42-43, 52)

四、全球化视野中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化

一般来说,人们承认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推动作用,承认它在限制、分化和控制国家权力,并使自身获得合法化方面发挥着作用。这只是在国家层面进行的思考。80年代后尤其是进入90年代,公民社会开始走出国家层面向两个方向扩张:向内进入社团层面,向外到达全球层面。在这两个崭新的层面,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作用又会如何?

人们关注着社团层面公民社会的机构组成以及如何促进民主化社团的形成与发展,⑦但人们更为关注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较少受国家疆界限制的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的异军突起,独立于主权民族国家的“世界公域”及“全球公民社会”的破土而出,极大地改变了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传统格局。每个民族国家都必须同时面对日益强大的国内公民社会和更为强大的全球公民社会,都必须重新思考并建构一个新的权力结构与关系网络。无论是社团层面、国家层面,还是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都存在与民主化契合问题,尤其是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更具挑战性,更值得人们思考。

早在1961年,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就在《政治的概念》中谈到,战后经济会产生了一个新的政治环境,当前国家的存在形式可能气数已尽。由于世界贸易体系正在不断削弱国家进行政治决断的能力,民族国家作为有政治决断能力的实体已如日近黄昏。[16](15)随着世界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和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的出现及发展,施米特的话在很大程度上被证明是正确的。随着这些强大的国际组织或经济利益集团在各国政治中的影响的与日俱增,公民社会已远远超越民族国家层面而走向全球。在突飞猛进的现代信息和技术的支持下,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走向如何,它是否像一些学者预期的那样能扶助民主化回归传统的直接民主,这是人们最为关注的。

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展对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的意义仍然不可忽视。首先,公民社会在全球扩展的同时,推动了民主观念的传播。根据约翰·基恩(John Keane)对非政府组织在本世纪后半期在全球发展的研究,有一定影响力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在1900年只有100家,而到了90年代则为10000多家,而且它们的数目正在迅速上升。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可能是一个超越国家疆界的公共框架出现的标志。以下事实的出现回应并在实践中加强了这样的趋势:禁止种族灭绝的世界性人道主义法律的出现;非政府组织意义的日渐增强;一般意义的公域以及公共观念的渐入人心,如普遍公民对居住在他们自己疆界之外的其它公民所负有的义务,仅仅因为他们也是公民。”[17](32)

其次,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展,促使人们关注一般性的社会问题如公民社会的治理问题,政治群体的利益分化问题,多元文化问题,甚至是社会尤其是家庭中的暴力问题。

再次,以公民社会为根基的全球的“政治社会”与“经济社会”会对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或民主的巩固产生巨大的作用。林纳(Lina)和斯特潘(Stepan)把“一个自由而富于活力的公民社会”作为成功的民主化或民主巩固五个前提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他们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强大的公民社会有产生政治选择(political alternatives)、监督政府和国家的能力。“对于民主进程的每一个阶段,尤其是在全球层面,公民社会都无比珍贵。”[18] (48-49)

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张为民主化的进程开拓了更广阔的社会空间,也带来了制度与文化等方面的诸多挑战,有些学者深信,在未来全球公民社会的扶助下,世界性的民主化指日可待。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表示怀疑和忧虑。虽然我们还不能对以上观点进行验证,但至少我们可以说,对全球公民社会盲目的乐观情绪,不仅会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埋下了自负的隐患,也会低估世界民主化进程中的困难和障碍。因此,保持相对的谨慎是必要而可取的。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张对民主化来说很可能是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有理由乐观,但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人相信:未来的全球公民社会会必然承担起世界民主化的大任。正视全球化进程中公民对国家的疏离、传统政治疆域的弱化、国家能力的削减的深远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综上所述,无论是在结构与功能,还是在政治文化层面,甚至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公民社会都可能成为推动民主化进程的重要力量。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应然”与“实然”之间是有距离的,更何况不同学术语境下的“公民社会”有着很大的个性差异,因此,我们必须从各国的社会现实出发,走出“西方中心”的政治思考模式,独立、具体、客观地思考两者的关系,这一点对解读中国公民社会与民主进程的发展尤为重要。

  [参考文献]

  ② 具体表现为:国家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权力分立和地方自治传统已日渐衰微,议会也成为政客们的相互扯皮、讨价还价的场所;行政官僚向技术官僚转变,民众的知情权、参政权受到了侵害;经济上的凯恩斯主义带来的无休止的滞胀刺破了人们盲目乐观的肥皂泡;福利国家的财政支出已成为国家发展的一个极其沉重的包袱。

  ③ 如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认为当代公民社会概念“并不是那个使用了数个世纪的、与‘政治社会’具有相同含义的古老概念,而是体现在黑格尔哲学之中的一个比较性概念。此一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与国家相对,并部分独立于国家。它包括了那些不能与国家相混淆或者不能为国家所淹没的社会生活领域。” Charles Taylor, Models of Civil Society, Pulbic Culture, 1991, 3(1), p.95.约翰·科恩(John Keane)的公民社会概念则借用马克斯·韦伯(Marx Weber)意义上的理想类型,描述并构想了一个受法律保护的非政府组织(institutions)之间复杂而互动的整体结构的理想模式,这些非政府组织趋向于非暴力、自组织和自发性,并和其他类型的组织及塑造、限制与激发它们活动的国家机构之间保持永久性的张力。See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a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1998, p.6. 阿拉托对此的补充是,公民社会主要是把维持国家和公民社会之间的边界作为民主的一个基本的结构性前提,与此同时根据深化民主化政治的要求激活公共领域。戈登·怀特(Gordon White)则认为,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有自由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

  ④ 对于这一点,人们也存在争议。有相当一部分学者持三分法,即将社会生活一分为三:即政府、市场和公民社会,如查尔斯·泰勒、约翰·基恩等。笔者在这里持的是二分法的观点。

  [1] Jean L. Cohen, Andrew Arato, Civil Society and Political Theory, Cambridge, London and England, the MIT Press, 1992.

  ⑤ 当前人们更关注的问题是:既然市场可以使公民社会免受国家的侵扰,那么什么可以阻止公民社会免受市场的侵占呢?已有学者注意到,市场的扩张对于社团层面的公民社会存在威胁。显而易见,市场对公民社会和民主化关系的挑战,将成为人们进一步探讨的重要问题。John Varty, Civic or Commercial? Adam Ferguson’s Concept of Civil Society, Civil Society: Democratic Perspectives, Ed. by Robert Fine and Shirin Rai, Frank Cass, London, 1997, p.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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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Dwayne Woods, Civil Society in Europe and Africa: Limiting State Power through a Public Sphere, African Studies Review, Vol. 35, No.2, 1992.

  [10] [法]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M].北京:商务出版社,1999.

  [11] Robert K. Fullinwider Ed., Civil Society, Democracy, and Civil Renewal, Introduction, 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 New York, Oxford, 1999.

  [12] John A. Hall, In Search of Civil Society, Civil Society: Theory, History, Comparison, Ed. by John A. Hall, Cambridge, USA, Polity Press, 1995.

  [13] Gellner, Ernest, The Importance of Being Modular, Civil Society: Theory, History, Comparison, Ed by John A. Hall, Cambridge, USA, Polity Press, 1995.

  [14] Adam B. Seligman, Animadversions upon Civil Society and Civic Virtue in the Last Decade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 Civil Society: Theory, History, Comparison, Ed by John A. Hall, Cambridge, USA, Polity Press, 1995.

  [15] William M. Sullivan, Making Civil Society Work: Democracy as a Problem of Civil Cooperation, Civil Society, Democracy, and Civil Renewal, Ed. by Robert K. Fullinwider,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⑦ 围绕公民社团对民主化的作用这一问题,西方学界形成了以哈比森、哈贝马斯和西蒙娜·韦尔为代表的最低纲领派和以罗伯特·普特南为代表的最高纲领派。尽管两者存在着纲领上的分歧,但他们也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并不是所有的社团都可以促进民主化。如果公民社团追求的是与宽容、妥协和尊重相反的价值观,那它很可能成为满足自我追求的场所,成为独裁主义得以滋养的温床。

  [16] Danow Schecter, Sovereign States or Political Communities? Civil Society and Contemporary Politics, Manchester and Yew York,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0.

  [17]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a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1998.

  [18]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a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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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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