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了中国民主促进会(我国八个“参政党”之一)山西省晋城市委副主委、晋城市政协社会法制办公室主任、市政协委员赵晋阳先生的一篇文章,题目是《我是政协委员,我为自己的麻木感到羞耻》。此文6月21日发表在《联合早报》网的读者来信专栏中。
这篇文章,是一份自我谴责书。作者不怕自我揭短,在文中谈到,过去几年中,他曾经几次听到过“黑砖窑”的事情,虽然有过气愤,却没有把它当成一回事。“今天,当‘黑砖窑’的一层层黑幕被揭开后,我很震惊,不仅为黑窑主们的‘黑心’感到气愤,更为自己的麻木感到痛心。 ”他在文中对自己的麻木行为进行了上纲上线,并且反躬自省,痛心地检讨自己:“在人民群众的利益(生命和尊严)受到极大损害时,我的忽视和冷漠,可以说是没有尽到一个政协委员的责任。”
应该说,作为一名中国“参政党”的地方领导人,市政协委员,对于多年来本地存在的“黑砖窑”现象没有站出来,进行揭发,呼喊,斗争,而是麻木不仁,熟视无睹,任由其存在,确实是在良心上有亏,没有尽到其“参政”责任。但是,无论如何,他在这件事情被曝光之后,敢于在国内外公开撰文自我谴责,这份勇气,却也是应该肯定的。
由此想到,在这次被公开曝光、震惊中外的丑恶事件中,那些应该为此而承担不同责任的、大大小小的各级党委、政府、公安执法部门等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党”的官员们还不知道有多少。他们的良心是不是也更有亏?更没有尽其职(当然,许多人不是有没有尽职的问题,而是在渎职)?对这种“在1990年代已有存在”的丑恶事实,作为“参政党”的党员赵先生都能知道,而作为“领导党”的他们会不知道?而他们又为此做了些什么?在我看,这些官员们大概可分为三种:一是“麻木不仁”、知情不报的,比较起来,这种官员已经应该算是其中表现“最好”的了;次一点的,也是最多的,是为保官位或向上爬、为显示“政绩”、为彰显本地治下的“太平盛世”等等,而极力在为黑暗现象遮丑;更有甚者,是还有少数“公仆”,直接参与坐地分赃,为一己私利,当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这些地方“公权力”的执掌者们,在东窗事发后,迫于舆论的压力,迫于中央、省市高层的压力,也迫于自己官位所受到的威胁,表现积极地进行了“救火”工作。但是他们当中,又有哪一个能像赵晋阳先生这样,敢于向全社会公开进行自我谴责,向国内外做良心的忏悔?我不敢说没有,但起码到昨天为止,我还没有听到一个。说起来也很可悲,这些“领导党”的党员们,枉受党“教育多年”,竟然还不如一个“参政党”的党员有这等态度和勇气,我为他们而感到不耻。
当然,今天也听到了一个消息。报载,温家宝总理6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西“黑砖窑”事件调查处理初步情况的汇报,山西省长于幼军代表省政府对此作了检查。至于如何检查的,内容尚且无报道。但无论如何,这“迟来的爱”总算开了个头。但愿“领导党”的官员们的检讨和忏悔,能更深刻一点,起码也得比“参政党”水平高一点吧,要不然,你还有什么脸领导人家?
赵晋阳先生在他的忏悔中,最后还扪心自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担当起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在文中,他没有对此作出回答,但我知道,他的心里,是清楚的。可我也感叹:那些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党”的官员们,要是也能和赵晋阳先生一样清楚,不,哪怕是只有赵晋阳先生一半清楚,以后中国类似“黑砖窑”那样的黑恶势力也会无所遁其形的。
附:山西省晋城市政协委员赵晋阳先生的《我是政协委员,我为自己的麻木感到羞耻》一文
原载网址:http://zaobao.com/special/forum/pages5/forum_lx070621.html
山西“黑砖窑事件”曝光后,几天来,我一直感到很愧疚。山西省公安厅的一位领导讲到,“黑砖窑”在1990年代已有存在。这是事实。过去我曾经几次听到过,在我们晋城的一些砖窑,老板们为了能控制工人,限制工人的人身自由,有的工人逃跑被抓回来后,遭到殴打。当时我听到后,尽管心里很不舒服,但并没有当成回事,今天,当“黑砖窑”的一层层黑幕被揭开后,我很震惊,不仅为黑窑主们的“黑心”感到气愤,更为自己的麻木感到痛心。
也许我可以找各种借口为自己开脱:如工作忙顾不上管这些事;自己势单力薄管不了这些事;为什么别人不管,自己单单站出来去管呢?等等。但是,一个公民的良知和政协委员的责任又使我为自己的麻木不仁和不作为行为找不出任何辩解的理由。当自己得知砖窑民工的遭遇后,不去调查、不去反映、不去为他们的权益鼓与呼,不去制止和揭露社会的丑恶现象和“黑窑主”的罪恶行径,而是保持沉默、无动于衷。这种沉默是自私的、可耻的。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在任何时候都应当把广大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始终想到广大人民的利益,自觉体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认真履行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积极反映社情民意。政协委员要有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自己常常为政协委员的荣誉所陶醉,为自己履行职能取得的一点点成绩而自以为是,今天看来,在人民群众的利益(生命和尊严)受到极大损害时,我的忽视和冷漠,可以说是没有尽到一个政协委员的责任。
“黑砖窑”的工人和我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他们为我们共和国的大厦添砖加瓦,他们的汗水浸透了每一砖、每一瓦。当他们宝贵的生命受到如此摧残,当他们的人的尊严受到如此践踏,而我却表现出如此漠不关心,对社会的丑恶现象如此容忍、逃避,我这个政协委员的正义感、责任心哪里去了?
“黑砖窑事件”拷问着我的良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自己应该做些什么?怎样才能担当起政协委员的光荣使命?
山西省晋城市政协委员:赵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