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理论逻辑相互支撑、实践逻辑环环相扣,目标指向一以贯之,重大部署接续递进,这体现了党的国家治理理念的创新与升华。中国政治发展的历史经验证明,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其创新与发展能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其制度效能也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因此,应当紧紧抓住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促进作用。既要充分认识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联系,寻找逻辑契合点;又要在建立两者逻辑契合的基础上,探索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措施。
〔关键词〕新型政党制度;国家治理现代化;制度优势;国家治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D60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8048-(2020)02-0071-08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形势下历史虚无主义思潮的新动态与应对研究”(17BKS151)
〔作者简介〕吴伟,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吴向伟,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2。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明确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2〕这一表述指明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深刻含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3〕具体来说,我国国家治理体系是指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主要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治理能力是指党领导人民运用宪法、法律有效执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能力。而政党制度则是特定国家治理的历史经验与制度创新的产物,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的效果。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正是在70余年政治制度建设的历史探索中,由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共同创造的根植于中国社会土壤的新型政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与国家发展的政党制度。就政治发展与政治现代化的历史维度来看,新型政党制度与中国国家治理模式的形成背景具有相似性,因而它们基本逻辑和价值取向也是一致的。从现实政治实践过程来看,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模式的制度效能与目标同样也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新型政党制度不仅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得以实现,将党的领导与政治协商相结合,更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稳定性与政治理性的最大实现,从而有助于实现国家政治的民主化与高效化。
一、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的逻辑契合
(一)价值目标导向性的契合
从价值目标来看,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要求都契合于对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共利益的追求,价值目标的契合源自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宗旨。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4〕因此,从本质上来说,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都在于服务人民,都在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新型政党制度产生逻辑来看,其原本就包含了包容公正平等与追求公共利益的要素,中国共产党向来主张求同存异,尊重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建议与意见,主张不同利益群体通过协商、讨论等方式参与到公共事务之中,以实现整体利益为前提,通过协商民主以实现全体范围内的公共利益。由此可知,新型政党制度从其产生时起,其所追求的便是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与公共利益。与此同时,要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必然要实现国家治理的公平化,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保障公共利益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基础,也是应对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诸多矛盾与难题的首要前提。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公平公正要求契合于新型政党制度平等包容的内在特质,新型政党制度能够寻求最大公约数,保障全社会最大范围公共利益的实现,要实现国家治理的公平正义与现代化离不开新型政党制度的推动作用。
(二)理念实践一致性的契合
从理念实践来看,新型政党制度的公共理性要求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序化要求相契合。一方面,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与制度要求,其本质是一种协商式民主,而在多元化社会结构的现实背景下,要促进政治协商合作的实现,公共理性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精神,也是公民参与现代政治活动的重要素养。新型政党制度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创造,它的一个主要特点与优点就是致力于在政治活动过程中充分发挥公共理性的作用,以公共理性作为决策的标杆。也就是说,政策之所以被采纳,不是因为政策与决策者自身利益的相关性,而是因为对该政策的理性认可。因而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要求强大的包容性与吸纳度,能够博采众长,广泛听取中国社会不同群体的不同意见,进而形成较强的社会合力与凝聚力。
另一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实现国家治理有序化,有序化是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要处理好活力与有序的关系,社会发展需要充满活力,但这种活力必须是有序活动的。”〔5〕可见,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不可能是杂乱无章、各行其是的,而是充满活力且和谐有序的,同时新型政党制度则是以公共理性为依据开展各项决策。由此可见,新型政党制度满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序化要求,新型政党制度的公共理性能够协调充满活力与有序的关系,能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因此,新型政党制度的公共理性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有序性要求相契合,公共理性也是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价值基础。
(三)构成要素共生性的契合
所谓共生性的契合,是指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存在于相同的发展环境,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相互依赖的共生关系。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涵来看,其本身就包含了对政党制度现代化的要求,同时,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发展也离不开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两者都遵循着合作共治的相同逻辑,是一体两面、密不可分的共生结构。
在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发挥主导性作用的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直接决定着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的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作为新型政党制度的领导核心,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也在其中得到了体现,新型政党制度以坚持发展人民民主为目的,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开展政治协商与政治决策的制度场所,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为全面深化改革制定的新的政治目标,是全党的重大战略任务,体现了党对于改革与完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决心与担当。由此可见,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统一于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在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相互补充、相互推进。一方面,新型政党制度的协商式民主能够为国家治理消解不同社会主体的利益冲突;另一方面,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进,能够为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消除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制约性因素。
公民政治参与是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组成要素。公民政治参与具有众多的社会政治效益,不但有助于促进公共管理的民主化,而且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与环境收益。〔6〕从新型政党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运行目标来看,其核心都在于通过广泛的公民政治参与,实现不同利益诉求的合法、有序表达,通过将共同利益与特殊利益的结合,化解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因此,公民政治参与是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因素与实践必由之路。
(四)运行规范化与开放化的契合
推动制度运行规范化是制度走向成熟与合理的重要措施。新型政党制度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保障,集协商、监督、参与、合作于一体。〔7〕由此可以看出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法治化与规范化的基本特质,并且推动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化发展也是我国政党制度的发展方向与完善目标。与此同时,国家治理现代化离不开国家治理的制度化与法治化,即运用国家制度与法律法规去治理国家各方面事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8〕可见,新型政党制度以一系列制度规范与法律法规体系作为理论与运行基础,显然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化要求是相一致的。
新型政党制度运行程序的公开透明化保证了政治协商参与人士能够公平公开地参与到政治协商之中,能够不受限制地阐发自己关于国家治理等方面的真知灼见,使国家决策能够更加公正与合理,实现了协商民主的程序开放化。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建立开放化的运行程序则是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运行的开放化的价值不仅仅在于保证公共决策的公正公开性,更重要的是,开放化要求一方面能够促进社会组织和人民群众对国家治理过程的理解与感知,增强公众对于政府行为的认同与支持,达到凝聚共识的目标;另一方面又能够使社会组织与人民群众等多个主体共同参与国家治理,增强公民社会发展活力,更好地推动国家治理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可以看出,新型政党制度的规范化与开放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两者具有较高的契合度。
二、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比较优势
(一)坚实的政治基础
中国共产党强有力的领导为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中国共产党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中国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中居于主导地位,既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创造者与建设者,又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完善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导力量,是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保障。一方面,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新型政党制度最大的政治优势,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依赖于中国共产党的支持与维护。另一方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也离不开党的领导与顶层设计,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远近结合、整体推进”〔9〕,确保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到位。从历史发展历程来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创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政党制度;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致力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从理论发展逻辑来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方法论,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政治本色,同时,中国共产党并没有在理论上停滞不前,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提升执政能力与领导水平,从而从根本上保证了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社会主义价值属性与党的政治领导能力。理论与实践都已证明,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政治发展过程中的坚强领导力量,党的领导也将是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坚实政治基础。
和谐的政党关系也为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在现代民主政治模式中,政党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是保障现代国家机器有效运转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力量,因此,不同政党的关系在国家运行中就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政党关系不同于西方国家的政党恶性竞争,而是在强调共产党领导的同时也要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领导党与合作党、执政党与参政党的关系,真正实现了用合作代替对立、以协商代替斗争,有效避免了西方党派之间恶性竞争与相互攻讦的现象。
(二)坚定的政治立场
当前,西方的政党大多数是代表资产阶级与利益集团的利益,缺乏对于人民利益的关注,并且,西方国家政党为了赢得竞选往往会不择手段,而在赢得竞选后则会将人民抛到脑后。从其本质来看,西方政党制度实质上只是资产阶级利益集团的博弈与斗争,只能代表少数利益集团的利益。与之截然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的人民立场与广泛的群众基础,其重要政治目标便是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10〕一是新型政党制度本身便是收集民意与集中民智的制度渠道,各个群体都能够通过民主渠道向党组织反映意见、提出要求,各民主党派也都可以通过政协组织向党和国家传达本阶层的利益诉求。二是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治国理政的第一要务,关注改善民生,关注社会公平正义。而新型政党制度正是实现这一系列目标关键制度保障,能够及时将人民的利益需求上升到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从而实现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利益诉求,更能够避免利益集团在政治决策与实施过程中牵绊,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以实现与维护。
总的来说,一方面,中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广泛且真实的代表性,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的根本利益;另一方面,新型政党制度能够有效避免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避免了资本与利益集团左右国家政策的情况。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着重要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了新型政党制度的人民性立场,各民主党派也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做到了为民献策、为民办事。新型政党制度的人民性立场显然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重大优势,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不可能脱离人民性立场,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也必将是为了造福于民,为人民谋利益,因此,新型政党制度的人民性立场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政治立场保障。
(三)科学的程序机制
程序机制的科学与完备既是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要目标之一。对于新型政党制度而言,是否有科学的程序机制决定了其本身能否正常高效地运转,决定了能否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科学规范的程序不仅能够保证各个政治协商参与者的平等主体地位与协商效率的提高,而且更能够保证政治协商过程的制度化与合法化,保证协商结果的公平公正性。因此,对于新型政党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而言,科学有效的程序机制都是保证其自身能够良好运行的机制基础。中国共产党是新型政党制度领导核心,保证了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协商过程能够始终获得党和国家的支持与保护,能够推进新型政党制度的程序机制不断完善与发展,不断走向科学化与规范化。
在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过程中,对于国家与地方各项事务的决策而言,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及各人民团体的政治协商不仅限于政策方针的决策之前,而且在决策过程中的政治协商来不断修正与完善政策方针,保证了党和国家政策决策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对于人民政协这一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机构来说,政协委员的推荐与产生也有着严格规范要求,在政治协商实践过程中,也明确规定了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会议的协商重点与具体权责。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也做出了相应的规范,规定了提案的“时间不限、内容不限、人数不限”原则,对于政协委员的提案,有关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与程序向政协委员做出书面答复。这都体现了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政治协商的程序机制的科学化与规范化,科学的程序机制也必将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思想价值和实施方法的启迪。
(四)有效的利益整合
不同性质的政党代表特定的群体利益,政党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就反映了社会利益的差别,并承担着整合社会利益分化的压力与责任,能否有效整合分化的社会利益,也成为了评价政党与政党制度成熟与否的重要标准。成熟的政党制度总能使分化的社会利益和冲突保持在适度的范围内,并维持着这样的良性循环。〔11〕新型政党制度正是能够发挥有效利益整合功能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通过发挥有效发挥整合社会利益与矛盾的功能,从而能够“有效避免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12〕。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多党合作相结合的模式适应了中国近代以来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结构状况,中国共产党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民主党派是众多民主人士的利益代表,两大主体的广泛社会代表性决定了新型政党制度的广泛社会代表性,这是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强大利益整合能力的基础。此外,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协商模式能够有效调节不同主体的利益差异,通过求同存异的协商原则,能够提前调节不同群体的利益冲突,避免利益矛盾的扩大。总的来说,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既重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又能够充分发挥民主党派政治协商与资政建言的优势,通过集思广益与科学化、规范化的制度安排,保证了新型政党制度有效整合不同群体利益的能力。有效的利益整合显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不可少的政治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涉及到政治、经济、社会等多方面的现代化,也需要政党、政府、社会组织、个人等多方面主体的参与,利益的差别与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新型政党制度的利益整合能力必将成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优势。
三、新型政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思考
(一)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多元主体力量建设
国家治理涉及多方面的利益相关方,因而也形成了国家治理的多元主体性,包括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等多方面。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不可能仅仅依靠某一个治理主体来完成,而必须要对政党、政府、市场等多主体的定位与职能进行明确,寻求多主体治理的合作路径;也只有不断加强多元主体的力量建设,才能够更好地发挥各个治理主体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功能。在多元主体之中,政党处于各个主体的核心地位,发挥着引导与调节的枢纽性作用,人民政协作为政党协商的组织机构,“吸纳了大量党派、社团、企业家、专家学者、社会各界代表人物和港澳台人士,凸显着国家治理体系构建中要求参与主体多元化和包容性的基本特质”〔13〕。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核心力量,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能够有效调节各个主体之间与客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另一方面,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民主党派仍然发挥着联系相应部分群体的作用,能将其吸纳到国家治理之中,起到了重要的联系调节功能。政党制度的枢纽作用决定了新型政党制度既能够直接影响客体,也能够通过其他主体影响客体,因而它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路径选择具有指导意义。
通过发挥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优势来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充分发挥新型政党制度对于增强国家治理现代化主体力量建设的指导作用。首先,要明确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地位,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又要增强各民主党派的自主性与主动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十分注重党的自身建设,同样,作为参政党的各民主党派也需要强化自身建设,尤其是组织建设,培养本党成员的担当精神与建设能力。其次,更重要的是,要明确新型政党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通过不断创新与发展新型政党制度,将新型政党制度的主体建设功能用制度化确立下来,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细化人民政协职能,实现国家治理高效化
实现制度化与高效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这依赖于人民政协职能的细化,离不开人民政协与同级党委、人大、政府等其他组织关系的明确化和规范化,而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则体现了和维护了其与其他组织的关系。但目前人民政协的职能界限仍然不够明晰,这也给人民政协行使职能带来了许多困难,职能的界限不明也导致了人民政协与其他组织的关系难以准确界定。这对于国家治理的制度化与高效化十分不利,也会导致难以完全发挥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作用。
首先,明确与重视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还存在着对人民政协政治协商职能重视程度不足的现象,政治协商也难以在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中发挥真正作用,因为决策的主体是党的组织和政府,如果各级党委与政府对于政治协商的重视程度不足,政治协商也难以发挥其成效,缺乏政协的建言献策,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显然是不利的。对此,十九届四中全会也提出要不断“完善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制度,丰富协商形式,健全协商规则,优化界别设置,健全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的程序机制”〔14〕。各级党委与政府应当非常重视发挥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职能,健全与完善相关的协商制度与方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并确保参政议政能力较强、能代表群众利益的委员参与政治协商。其次,注重发挥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功能。从我国现实来看,经济、社会等领域存在着一些治理失灵的情况,这与监督的相对缺乏密不可分,治理的有效化与高效化离不开民主监督。因此,一是需要对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象、内容、方式等做出明确的界定,使政协的监督有明确的范围与边界。超越边界就会使民主监督变态,因而影响到整个政治体系的稳定,甚至导致整个政治体系的变态。〔15〕二是要创新政协民主监督的形式,加强政协对社会重点、热点问题的专项监督,探索政协民主监督与社会组织监督的结合,同时,政协组织可以自定监督视察的方式,发现监督对象的问题,使民主监督更加深入与全面。三是中国共产党应当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完善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的职能。
(三)发挥人民政协平台作用,扩大国家治理的公共参与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多元主体性决定了国家治理需要构建公民政治参与的平台机制,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需要更多公众参与到国家治理之中,公民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合法权利需要得到保障,如此才能形成多元化的治理局面。当前,“由于缺乏公共生活的广泛实践,造成了很多国民关于社会生活知识和素养的匮乏”〔16〕,这直接导致公民政治参与能力的欠缺,同时,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组织的联系程度也十分有限。“组织政治参与扩大的首要制度保证就是政党及政党体系”〔17〕,新型政党制度正是这样的政党体系,人民政协则正是这个推动公众政治参与深化发展的平台机制,能够引导公众政治参与走向有序化方向。 建立人民政协的听证制度,保证公民参与公共决策过程的实现。凡是公共政策的决策与制定,都要通过公民听证会来了解民众的利益诉求,政协委员在明确民众诉求的前提下提交提案与开展协商。人民政协不仅仅应该服务于党员干部、政协委员,还应该要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人民政协应当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公民可以有序向人民政协表达自己的主张与意见,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方面的建议,这既能够提升公民政治素养与政治参与水平,又能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思路与打牢群众基础。加强人民政协与社会组织以及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社会组织相比公民个体更具优势,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与组成部分。人民政协作为一个非国家权力机关的机构,由来自于社会各个界别的代表组成,因此也能够更容易与各个领域的社会组织建立起良性互动与合作关系。对此,人民政协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进不同领域的社会组织的联系与合作,将其吸纳到国家政治参与之中,为社会组织与党和政府组织构建联系平台。总的来说,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离不开公民与社会组织的参与,而人民政协则是发挥公民与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平台,要通过创新人民政协工作的方式方法,为国家治理扩大公众参与度。
(四)加强国家治理中制度机制的运用,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
制度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与决定性的作用,“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18〕。而制度往往需要通过制度机制来发挥作用,国家治理制度化的实现离不开制度机制的存在,国家治理中制度机制的运用更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加强制度机制在国家治理中的运用,能够保证治理系统按照既定目标开展治理,并且能够根据外部条件的变化对原定措施进行一定的调整。另外,制度化治理还要求保证国家治理中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避免权力主体失范行为的出现,防止国家治理的人民性立场产生偏差。因此,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还需要对公共权力与既定制度机制的运行进行监督,规范治理过程,监督治理效能。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19〕,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则在其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要“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20〕,建立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以及反腐败体制机制。而新型政党制度中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作为中国特色的政党监督制度,能够发挥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对执政党的监督作用,规范权力运行的流程,强化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制约,实现在国家治理过程中发挥规范与监督公共权力的重要作用,为国家治理制度化的实现提供规范与监督保障。对此,还要构建起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职能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使其监督职能的发挥能够长期化、规范化。有效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的构建能够明晰权力运行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使公权力真正为人民谋幸福。因此,就必须要“坚持权责统一,盯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21〕。构建新型政党制度的权力监督运行机制还能够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运行规范机制建设提供模式借鉴,渐渐形成包括政党监督在内的多种监督制约形式与运行规范机制,提高国家治理过程的制度规范性与社会透明度,使得国家治理多元主体的治理行为能符合制度化、法治化的要求,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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